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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检察工作报告

检察工作报告范文第1篇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年工作情况

20*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奥运会、残奥会成功举办之年。*市检察机关在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残奥会,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年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5173件21251人,审查18700件26793人;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82件33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8件3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审查处理举报、控告申诉案件8247件,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347件,开展监管场所检察28576次,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紧紧围绕平安奥运建设,全力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

平安奥运是*奥运会取得成功的最大标志,也是最重要的国家形象。全市检察机关把服务平安奥运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区别对待、注重效果。一方面,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多发财犯罪从严惩治;另一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和一些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较好的轻微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等工作,慎用逮捕措施,严格掌握标准,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299人,不481人,积极促进社会和谐。

认真办理涉奥刑事案件。为了及时有效打击各种针对奥运会、残奥会的刑事犯罪活动,市检察院成立了专门办案机构,对涉奥案件实行统一管理,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健全了涉奥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下级院的指导、督办和信息沟通,积极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批准逮捕涉奥刑事案件91件206人,提起公诉44件80人,依法办理了假冒奥组委名义诈骗、非法销售奥运门票和特许商品、破坏奥运工程建设、编造涉及奥运会恐怖信息等案件,努力为奥运会、残奥会的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重点惩治恶势力犯罪和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犯罪。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161人,提起公诉110人,审查了以朱嘉乐为首的2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一批恶势力犯罪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005件1378人,提起公诉1095件1641人。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审查了涉及被害人5000余名、涉案金额达7.6亿元的*碧溪广场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办理了涉及被害人320人、涉案金额1500万余元的“美中融公司”非法经营等一批重大案件,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开展涉检排查化解专项工作,针对筹办奥运期间涉检特点,健全上下级检察院、各部门之间联动机制,全面开展检察长大接访活动,积极采取领导包案、联合接访、带案下访等举措,排查出重点涉检案件46件,依法妥善办结40件。综合运用救助救济、教育疏导与依法处理等手段,有效化解了一批缠访缠诉多年的疑难复杂案件,实现了“无非正常访、无”的目标。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深入开展平安奥运督查工作,结合办案发现影响社会治安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查办职务犯罪,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努力推动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

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窝案串案。按照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市纪委的组织协调,有效发挥市检察院对侦查工作的组织指挥作用,充分整合全市侦查力量,立案侦查大案188件,其中100万元以上案件28件;查办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要案67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48人,局级领导干部19人;依法查处了商务部正司级巡视员郭京毅、副司长邓湛等多名领导干部涉嫌受贿案,查处了西城区法院原院长郭生贵受贿、贪污案等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提高发现和突破案件的能力,先后在林业、水利、教育、质量监督、税务等领域和行业查办了一批窝案串案。如在国家林业系统深挖出涉及2名局级干部、3名处级干部等11人贪污贿赂案件,在水利系统突破了9人涉嫌挪用公款、贪污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针对城镇建设领域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商业贿赂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状况,开展一系列专项活动,严厉查办、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犯罪115件117人。

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全市检察机关面对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的实际,先后与国资委、国土、质监、国税、园林绿化等部门建立联系机制,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查办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虐待被监管人员等渎职侵权犯罪。其中,重大案件11件,县处级以上要案6人。如针对社会关注的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等部级考试试题泄密事件,查办了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中心副处长孟磊等一批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专项工作,目前已查处2件2人。积极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39起,按照高检院的指定,参与山西临汾溃坝重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侦查,依法查办了山西省襄汾县公安局局长韩春喜涉嫌、徇私枉法案。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规划》,坚持打防结合,重点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奥运阳光工程建设,积极配合国资委及建设单位,对奥运场馆建设及运行等环节开展全方位的职务犯罪预防,促进奥运工程建设的廉洁高效。积极探索建立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结合办案,在关系民生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研,从体制、机制和管理层面剖析职务犯罪区域性、行业性和规律性问题,积极向发案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预防建议和对策,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推进了医药购销、教育收费、社保基金管理、农村合作医疗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基地作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深入机关、企业、学校、乡镇举办法律咨询、预防讲座等活动,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三、紧紧围绕司法公正建设,不断强化诉讼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高度出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大力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努力促进司法公正。

认真贯彻市人大关于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的决议。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诉讼监督工作面临新的考验。市检察院深入调研五年来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的整体情况,并按照市人大的要求,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经过认真审议,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为进一步推进诉讼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全国检察机关产生重要影响。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决议》精神,迅速成立组织落实机构,积极向区县党委、人大汇报《决议》内容和贯彻情况,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的协调沟通,出台了落实意见,确保《决议》精神得到有效落实。

进一步加大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和裁判不公的力度。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不断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6件;对应当逮捕、而侦查机关未提起逮捕和移送的,依法追捕追诉;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侦查活动和行为,及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退回补充侦查或自行补充侦查。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不断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的刑事裁判依法提起抗诉4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30件,人民法院对抗诉案件一律开庭审理,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5件;对认为人民法院裁判并无不当的1000余件申诉案件,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申诉人息诉服判,维护司法权威。坚持维护监管秩序与保障被监管人员权利并重,不断加强刑罚执行监督。认真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检察和羁押期限检察4903次,立案侦查监管场所职务犯罪2件,维护刑罚执行活动的公正性。坚持促进严格公正执法与解决群众诉求并重,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作出刑事赔偿6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不断拓展诉讼监督举措。积极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把监督的手段、目的和效果有机统一起来。全面扩大审查逮捕阶段听取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的范围,有效监督侦查违法活动。在公安机关的支持配合下,主动介入一些重大复杂案件的引导侦查,不断促进侦查质量提高。加强民事抗诉案件派员出席再审法庭工作,各级院出席再审法庭89次。实行抗诉案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增强监督的实效性。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会同市烟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签订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相关意见,进一步推动诉讼监督工作的开展。

四、紧紧围绕机制建设,不断改革创新检察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以检察权的公正高效运行为目标,着眼于提升执法能力、保障群众权益、强化自身监督,积极有序地推动检察制度机制改革创新。

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健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制度和办法,建立犯罪嫌疑人认罪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办理机制,探索轻伤害刑事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解新模式,节约司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完善业务工作领导机制,加强检委会对业务工作的领导,深化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建设,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双报批、双报备”制度,加强案件质量复查和专项检查。

完善便民维权工作机制。积极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完善诉讼参与人权利告知制度,实行向犯罪嫌疑人送达《听取辩解告知书》、羁押状况通报等制度,健全检察环节保障人权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律师法,会同市高级法院、司法局、公安局制定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有关规定。健全司法救助机制,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刑事审查活动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和释法说理工作,制定进一步加强检务接待工作的意见,搭建举报、申诉和案件查询网络平台,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设,进一步细化检务督察制度,实行日常督察、专项督察和个案督察相结合,加大对执法行为、办案安全等方面的督察力度,形成涵盖业务、队伍、保障工作的内部监督体系。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长效机制,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视察驻监管场所检察室等活动。深化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评议案件等活动,健全特约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监督员制度。定期召开公安、法院、检察院联席会,推进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建设。深化检务公开,推行办案公示、法律文书释法答疑等制度,自觉接受诉讼参与人及其家属的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五、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努力提升队伍整体水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整体素质。

努力提升检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推进以总书记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内容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纪念首都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为契机,弘扬艰苦奋斗传统,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增强职业荣誉感。

不断增强各级院班子领导检察工作的能力。配齐配强各级院领导班子,开展市院和一、二分院反贪局局长竞争上岗,选聘法学专家挂职分院、区县院副检察长,目前已经有18个院选聘了法学专家挂职副检察长,调整、交流区县院班子副职21人。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法能力,加强业务培训和锻炼,举办检察长研修班,全面开展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工作。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述职述廉制度,加大市院对基层院巡视工作力度。

注重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深入开展专业化分类培训,建立在线学习及培训管理系统,坚持以办案一线的检察官为重点,不断加强执法技能培训。着眼于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举办第三届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发现、培养、储备一批业务骨干。突出抓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大力开展名家论坛、检察理论与实践等系列培训,组织检察业务专家开展司法疑难问题巡讲,抽调业务专家和骨干到、甘肃参与办理重大案件,选派年轻干部赴偏远省份基层检察院挂职锻炼,组织反贪、公诉部门干警到市纪委、市公安局跨系统交流锻炼。健全检察队伍科学管理机制,优化检力资源配置,加大从基层院遴选检察官力度,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激发队伍活力和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同时,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认真开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严肃查处违纪案件5件9人,确保检察队伍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得益于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市委、市人大高度重视检察工作,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检察院工作汇报,刘淇书记在纪念首都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座谈会上要求,*检察机关要以一流的工作、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作风,不断开创全市检察事业新局面。这既是对检察机关的巨大鼓舞,又是有力的鞭策,为首都检察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创新发展提供了前进的动力。

2009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09年是我国经济发展遇到严峻挑战的一年,是首都社会稳定压力不断增大的一年,也是建设“人文*、科技*、绿色*”的关键之年。首都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努力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开创首都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人文*、科技*、绿色*”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首都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人文*、科技*、绿色*”建设,积极谋划首都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针对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正司法,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人民赋予的检察权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构建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推动首都检察工作进一步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服务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重大部署,充分认识经济形势变化可能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做到未雨绸缪。要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活动,加强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严肃查处公共支出和政府投资中的贪污贿赂、渎职失职犯罪,切实做好公共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农村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坚决依法打击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发展、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保障各项支农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要积极参加平安*建设,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惩治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坚持不懈抓好涉检工作,努力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严肃查处医疗、教育、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妥善处理人民群众诉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部署,加大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窝案串案的查处力度,积极探索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新定位,努力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三、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扎实推进诉讼监督工作。要把党委和人大对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转化为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具体行动,采取有力措施,破解制约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难题,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权威。一是坚持在党委领导下,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决议》内容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得到落实。二是要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律师协会等部门的联系,积极拓宽监督渠道。三是突出监督重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开展诉讼监督。四是狠抓监督能力建设,大力提升业务水平和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四、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打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基。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廉洁自律水平。积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自身执法活动监督制约为重点的各项改革,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继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信息化办案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执法办案进行流程管理、过程控制和动态监督。完善案件质量考核体系,切实保障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优化检察职能配置,增强法律监督的整体合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肃查处违纪案件,树立检察机关清正廉洁的执法形象。

检察工作报告范文第2篇

一、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根据邮储总行《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市分行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市分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召开全行动员大会,扎扎实实开展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依法合规从业”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在活动中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际成效。

二、创设阵地,深化思想教育工作

加强纪检监察工作,防范各类风险,关键在于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和职业道德。我市分行创设阵地,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制作党员监督桌牌,建设廉政文化走廊,充分利用“”制度、各类主题活动等对干部职工进行思想教育,使每个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觉悟和廉政意识,做到依法合规从业,筑起防范各类风险的坚实屏障,不发生各类违纪违规事件。

三、寻找差距,促进勤政廉政从业

我市分行要求每个干部职工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邮储总行有关廉洁从业精神,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寻找存在的不足问题和差距,对找出的不足问题和差距,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做到勤政廉政从业。与此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一批廉政警示教育片,吸取系统内腐败分子利令智昏、贪赃枉法、违法乱纪、受到党纪国法制裁、毁灭自己的深刻教训,做到珍惜岗位、珍惜家庭、珍惜前程,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做到勤勉工作,干净办事,绝不发生各类违纪违规事件。

四、加强管理,深化员工举报工作

检察工作报告范文第3篇

一、形成以党组为核心的工作机制,以税收稽查工作为中心,做到惩防结合,标本兼治,把廉政监督和稽查工作相结合,把责任渗透到各项工作之中,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我局党组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及全体中层干部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位领导干部身上,加深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

三、召开廉政专题会,传达省局、市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并组织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确保本单位稽查干部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新要求,自觉把“两个维护”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各方面。并按照省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

  四、班子成员带头自查,组织全体稽查干部学习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个意识’‘两个维护’情况;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期间是否存在收受贿赂、玩忽职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 ”这几个方面开展自查,查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结合我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全市税务系统通过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各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增强,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历史原因和体制,外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税务系统现阶段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体制、制度还不够完善,在个人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要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原则,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防患于未然。

检察工作报告范文第4篇

一、当前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举报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打击报复案件难以杜绝,举报人权益得不到很好保障。从全国范围来看,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恶性事件屡有发生。典型的如安徽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案的举报人李国福在监狱中非正常死亡;河南省平顶山市原政法委书记李长河案的举报人吕净一,先是被免职,接着又以涉嫌挪用公款的理由被拘留,最后自己被凶手行刺造成重伤,其妻则被刺身亡。匿名举报得不到及时查处,署名举报又被打击报复,正成为举报实践中难以破解的难题。

2、群众举报热情不高,举报线索的数量出现下滑。某西部省级检察机关受理的职务犯罪举报数量显示,至连续三年的同比下降平均幅度达到了15%左右。从浙江省检察机关受理职务犯罪举报情况来看,辖内首次举报比上一年下降16.6%,今年一季度受理辖内首次举报线索比去年同期又下降了7.8%。

3、实名举报率过低,举报线索可查性不高。实名举报的意义在于,它可以使办案人员迅速、直接地和举报人取得联系,不仅能对已经举报的问题进行核实、收集证据,还可以发掘新线索,使案件得以快速调查处理。同时,实名举报者对问题敢于负责,不是捕风捉影,所以案件的可查性较强,成案率也比较高。国际上有关资料显示,实名举报中90%以上是可查的,匿名举报能够追查的则不到10%。我国检察机关受理的职务犯罪举报实名率普遍偏低,从浙江省检察机关受理的职务犯罪举报线索来看,署名举报仅占30%左右,其中还有大量线索实为假名举报或冒名举报。笔者实践中发现,真正实名举报的大部分是举报农村干部的线索,有价值的实名举报很少。与我们大陆地区实名举报率相对照的是:自以来,中国香港特区廉政公署接到的市民投诉中,70%以上是实名举报。实名举报率偏低,举报线索质量不高,成案率低,已经成为制约反腐败工作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推行实名举报单线联系制度,突出落实取信于民,提高举报线索数量和质量。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请记住我站域名认为当前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管理工作应突出落实取信于民。为此,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举报工作中应大力推行实名举报单线联系制度,高度重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力争赢得群众的充分信任,使真正掌握有价值的案件信息的人,出于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也能够实名向检察机关提供案件线索,线索质量和数量就会大大提高,线索成案率也会提高,这样整个举报工作、自侦办案工作就会慢慢走上良性发展。

所谓实名举报单线联系制度,是指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在实名举报的受理、管理工作中,指派专人与举报人实行一对一的单线联系,严格控制举报人身份信息知情范围,全面保障举报人权益的举报工作制度。首次承办实名举报线索的检察机关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确定为该实名举报人的单线联系人。单线联系人的职责主要是:1、妥善保管举报人身份信息,负责身份信息的保密;2、具体负责该实名举报线索的分流、督办;3、负责联系举报人,接待举报人来访、指导举报人收集案件信息、接收补充线索;4、在征得举报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将单线联系机制转移至侦查部门指定检察官; 5、必要时对案件材料进行核实、线索初核;6、这个制度立足于为实名举报人服务,鼓励实名举报,目标为落实取信于民,对于提高实名举报率具有重大意义。

(一)注重举报人真实身份信息保密,严格限制知情范围。单线联系人在核实举报人真实身份后,将实名举报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资料及确定的代码单独保管,严格保密。单线联系人在内部报批、分流移送实名举报线索材料时,应尽可能地隐去举报人的身份信息,被举报人姓名以代码代替,除举报中心主任、副主任为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可以查询、核实举报人身份信息,其他人员接触不到该信息,切实防止举报人身份失密。办案单位在核查举报线索时,对实名举报人身份信息有疑问的,只可以委托单线联系人进行核查,办案单位如果需要举报人进一步提供案件信息的,也应当将调查提纲提供给单线联系人,由单线联系人联系举报人提供相关信息后再转往办案单位。确因办案需要,经省院举报中心主任批准,并经举报人同意,单线联系人可以将举报人联系方式告知办案单位案件具体承办检察官,由案件承办检察官直接联系举报人,保证举报线索查办的顺利进行。

(二)一对一真诚服务,全面保障权益。举报中心指定专人作为单线联系人,与举报人的联系沟通工作只能由单线联系人进行,实行一对一的单线联系,并为举报人提供举报咨询、举报查询服务。对于举报有功的,帮助举报人申请举报奖励。

(三)双向信息沟通,促进案件查办。举报中心单线联系人将案件查办情况及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同时,一方面进一步向举报人了解举报事实,指导举报的重点、要点,另一方面为使侦查部门在办案中更加有效地得到举报人的帮助,在征得举报人同意后,将单线联系转到具体办案检察官,从而实现了双向的安全沟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举报线索质量,提高了线索成案率。

检察工作报告范文第5篇

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关键和基础。全国检察机关80%的人员在基层,80%的工作在基层,80%的案件在基层,抓好基层检察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当前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落实到基层检察工作中去,笔者结合汝州市检察院自身工作实际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认为重在抓落实,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要在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

(一)强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领导

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涉检矛盾化解领导小组,以实现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为目标,统一领导全院的涉检矛盾化解工作。建立健全有效化解积案、加强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在全院干警中形成加大办案力度与矛盾得到化解相统一的工作理念,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使执法办案过程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

(二)完善涉检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涉检源头治理机制和涉检积案化解制度。在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大型企业,依托当地党委政府、、司法民调部门建立检察工作服务基层联络点,负责涉检信息报告、涉检案件的处置、反馈、回访及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等职能。建立预警报告表、处置跟踪监督表、结案反馈表和立卷建档“三表一档”制度,切实把社会矛盾化解细化到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方面。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强化风险意识

完善审查逮捕、审查案件操作流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于受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进行风险评估,划分风险等级,并针对个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与公安、法院及当事人所在社区等单位密切联系,通力协作,化解矛盾,息诉罢访,力争减少或杜绝审查批捕、审查环节涉检案件的发生。

(四)继续探索使用刑事和解,积极推行答疑说理和听证制度

对于轻微刑事案件,继续探索使用刑事和解,化解矛盾,减少对抗。对一些疑难棘手的批捕、案件实行答疑说理,把答疑说理制度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让当事人明白捕、诉或不捕、不诉理由,赢得理解和信任。对一些多次无理缠诉的老上访户,探索推行“三解制”。即解心结,正确把握申诉人的目的和期望,化解申诉人心中所积的怨忿;解心惑,帮助申诉人正确认识自身的要求和法律政策规定之间的差距,引导申诉人从不平衡的心理状态中解脱出来;解困难,想方设法协调解决申诉人因申诉造成的生活状态和生存环境的困难。积极组织听证会,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坚持做到让当事人在公开场合讲话,把想说的话说完。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透明度,使检察权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公平、公正、公开的行使。

(五)积极探索附条件不制度

对轻微刑事案件实行附条件不,制定轻微刑事案件附条件不暂行办法,以规范其适用范围、考察期限、被不人的帮教措施及监督回访等具体工作流程。把附条件不与刑事和解有机的结合起来,切实为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当事人对立情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有益的探索。

(六)深入查办职务犯罪化解社会矛盾

检察机关深入化解社会矛盾,最根本、最有力的手段就是大力加强执法办案工作。不但要通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而且要通过深入查办职务犯罪,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当前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切实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一要根据上级院工作部署和目标考核方案,将目标细化分解到各侦查科或办案组,整合办案力量,充分发挥反贪、反渎、技术、监所部门“协作一体化”,反贪、反渎、政工、纪检、办公室“监督保障一体化”的作用,形成办案合力,提高初查成案率、立案准确率和侦查工作效率。二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着力优先查办群众联名举报、长期举报甚至引发群体上访的职务犯罪案件。三要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搞预防,把预防寓于办案之中,在办案中加强犯罪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警示教育和预防调查、宣传、咨询等工作,建立完善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

二、要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

(一)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重点放在对被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的矫正上,协调法院、司法、公安、民政、劳动、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村民委员会等部门及组织,研究制定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办法,以保证社区矫正依法

公正实施。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未成年人维权活动

在重点打击故意杀人、黑恶势力犯罪、坑农害农犯罪、企业周边的黑恶势力干扰、无偿占用企业水电资源或以征用土地、环境污染为由强行索要、敲诈企业等犯罪行为的同时,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教育挽救。成立“少年侦监公诉组”,落实专人专办;增设“法庭教育”程序;实行案后回访帮教制度;建立“未成年人犯罪个案台帐”,制作《未成年人案件登记卡》,跟踪未成年犯的改造情况及改造效果;开展法制宣传进学校活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三)组织青年党团员干警开展“送法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活动

动员年轻干警利用星

期天,深入农村、企业和社区,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就当前检察作风、检察工作服务“三农”、服务企业的满意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同时,还要通过赠送法制宣传资料、开展法律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宣讲与企业以及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刑事法律常识、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以及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等。在宣传走访过程中,对农民群众和企业反映的一些影响农村稳定以及企业发展的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乡镇党委的沟通协调,献言献策,督促职能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将各种影响新农村建设和企业发展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积极参与对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

依法打击网络犯罪,充分重视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和维护,充分发挥网络宣传阵地的正面引导作用,防范门户网站受到恶意攻击,按照上级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突发公共事件宣传报道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宣传报道,杜绝损害检察机关形象的公共事件发生。其次要做好日常网络舆情检索与收集工作,及时将舆情内容上报给院领导,便于及早处理,同时积极与相关媒体协调沟通,探索高效的做好日常网络舆情掌握与应对的工作方法。

三、要在提高执法能力、细化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管理监督、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上取得新进步,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强化刑事立案监督,改变以往单纯依靠办案和被害人向人民检察院控告这两种手段发现立案监督线索的方式,由静态监督变为动态监督,通过定期不定期到公安机关内部查阅受案登记,从治安处罚案件和劳教案件中发现立案监督线索,解决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问题;强化侦查监督,加强追捕追诉漏犯漏罪工作,重点对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予批捕案件的跟踪监督,制订《存疑不捕案件跟踪监督卡》,一案一卡,监督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进展动态;强化审判监督,不但要加强对量刑畸轻案件的法律监督,而且要加强对量刑畸重案件和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案件的法律监督;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深入推进民事检察介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式,尝试支持工作方式,积极探索以行政诉讼监督引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新模式,优先审查办理社会弱势群体的申诉案件和侵害公共利益影响和谐稳定的申诉案件,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

(二)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

每年要至少两次聘请党校教授授课,聘请法学教授给干警授课,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纪律作风等教育,确保检察人员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开展“读书月”活动、“一帮一”岗位练兵活动、正反方辩论赛活动,建立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以此激励年轻干警钻研检察业务,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实行职务犯罪案件“一案三总结”制度,使案件主办人能够认真反思和总结,也使非办案人员从中受到启发、教育,达到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提高执法公信力”主题教育活动

在全院大力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制定争先创优活动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办好案、办大案、办铁案的积极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坚持每季度对自侦案件、不捕不诉等六类案件必查、其他案件按5%比例抽查的制度。建立干警执法档案,严格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考核监督,继续实行“工作周报制”,实行法律职务身份人员一人一档,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办案效率、工作作风、培训考核以及办案干警在办案中的突出业绩和差错情况等,执法档案作为衡量工作、考核干部、检验队伍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机制

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及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汇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对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转办的案件以及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要及时办理并随时报告进展情况,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五)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大力推行“阳光检务”,以公开促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