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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环保工作计划

电厂环保工作计划

电厂环保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 核电厂;本底调查;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TM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21-0063-02

0引言

按照GB6249-2011《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要求:在核动力厂厂址首台机组首次装料前,营运单位必须完成环境本底辐射水平的调查,至少应获得最近两年的调查数据。昌江核电厂是海南省的第一个核电项目,核电厂周围环境辐射本底调查是申请装料许可证阶段的保障条件之一,也是核电厂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1 本底调查的目的、重要性、调查内容、调查范围和质量保证

1.1本底调查的目的和重要性

调查目的:1)获得核电厂运行前环境中辐射水平和周围介质放射性水平,为评价核电厂在正常运行期间、事故及事故后对周围环境影响提供充分的本底数据;2)获得运行前环境中天然和人工放射性核素的分布,确定生物指示品种,为制定核电厂运行或事故期间环境监测方案及环境影响评价提供

依据。

本底调查的重要性有如下几个方面:1)本底调查是核电厂申请装料许可证阶段的保障条件之一;2)在时间进度上,本底调查过程无法复制和重现;3)核电厂装料运行后,环境辐射本底将不复存在;4)本底调查是核电厂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1.2本底调查的内容和范围

1.2.1 调查内容

1)环境γ辐射水平:陆地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和累积剂量;

2)主要环境介质放射性核素浓度:监测环境介质包括陆地环境介质(大气、水、底泥、土壤、陆生动植物)、海洋环境介质(海水、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样品);

3)收集厂址周围的放射性历史数据:现有的辐射或放射源应用情况。

1.2.2 调查范围

1)陆地环境γ辐射:以核岛厂房为中心,半径50km;

2)陆地环境介质:以核岛厂房为中心,半径20~30km(稻米取50km);

大气:气溶胶、大气沉降物、空气中的H-3和C-14;

水:地表水、地下水、降水、饮用水;

底泥:河/塘底泥;

土壤:陆地表层土;

陆生动植物。

3)海洋环境介质:以核电厂总排放口为中心,半径10km

海域。

海水;

海洋沉积物;

海洋生物样品。

1.3本底调查的质量保证

为获得完整、正确、可靠的环境本底数据,质量保证须贯穿于环境本底调查工作的整个过程。本底调查由具备资质的环境放射性监测单位承担,调查单位需建立严密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使其持续、有效运转。

2 本底调查监督管理

由于本底调查的重要性、紧迫性及不可重现性,又因持续时间长及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即:EPC模式)的特点,使本底调查的实施具有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本底调查监督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2.1本底调查时间进度计划

海南昌江核电厂环境辐射本底调查计划于2011年10月开始,于2014年2月结束。其中,实际调查时间为连续调查24个月,其余时间为调查准备、报告编制及报告评审时间。

2.2本底调查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为了使本底调查监督工作更有计划性,2011年7月,编制了《昌江核电厂申请装料许可证阶段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监督工作计划》。

本底调查监督工作计划按照工作时段和工作进度将监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1)本底调查前期准备;2)本底调查实施;3)本底调查最终报告和质量保证总结报告提交。

本底调查前期准备阶段包括编制技术任务书、外委单位确定、工作大纲和质保大纲评审等工作内容;本底调查实施阶段包括本底调查实施准备(实施计划、人员准备、实验室和测量设备、文件准备)、第一年本底调查实施、中期报告评审、第二年本底调查实施等工作内容;本底调查最终报告和质量保证总结报告提交阶段包括报告编制、报告评审、本底调查成果提交等工作内容。

在本底调查实施前,对外委单位进行开工前实验室检查;本底调查实施阶段,实行全过程跟踪。

2.3本底调查开工前实验室检查

2011年10月初,按照本底调查监督工作计划,对外委单位进行了本底调查实施前的实验室检查。

检查会上,项目总承包方、海南核电及外委单位相关人员就本底调查人员准备、仪器设备及实验室准备、项目实施计划准备、文件准备、质量保证和关注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并对项目相关人员资质、实验室认证资质、仪器设备检定证书、实验室作业指导书等相关程序文件进行了检查确认。检查结果表明:外委单位基本满足调查实施的相关条件。

2.4 本底调查实施

通过开工前实验室检查,确认外委方基本满足本底调查实施的条件,2011年10月中旬外委方工作人员进入昌江现场,开始本底调查监测、取样工作。

本底调查按期顺利实施,在时间节点上为昌江核电厂取得装料许可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保障。

2.5 本底调查过程跟踪与监督

2.5.1现场取样监督

每月对本底调查取样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掌握现场取样情况,定期编制《本底调查现场监督工作月报》,记录现场相关信息,并及时与外委单位进行反馈与沟通,保证现场取样顺利进行。

2.5.2实验室样品分析监督及人员培训

每3个月对本底调查实验室样品分析进行跟踪及人员培训。实验室样品分析等情况编入当月的《本底调查现场监督工作月报》。

2.6 本底调查提交的主要成果

本底调查提交的主要成果有:1)《昌江核电厂申请装料许可证阶段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工作大纲》和《质量保证大纲》;2)经业内专家评审的《昌江核电厂申请装料许可证阶段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中期报告》;3)经业内专家审评、满足装料阶段环评要求的《昌江核电厂申请装料许可证阶段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报告》和《质量保证总结报告》。

3结论

通过现场跟踪监督、实验室检查及人员培训等方式,既可了解本底调查现场取样及实验室样品分析进度,及时与外委单位进行沟通,保证现场取样及实验室样品分析顺利进行;也可让环境管理人员提前熟悉辐射环境监测、野外样品采集、实验室样品分析等工作流程,为核电厂环境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昌江核电厂环境辐射本底调查的按期实施及顺利推进,为申请取得装料许可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保障;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EPC模式下厂址环境辐射本底调查监督管理的有

效性。

电厂环保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微观上对电源点选择的评价包括对厂址的评价和总体规划的评价。厂址评价主要包括主要建厂技术条件比较和主要经济条件(建设费用和运行费用)的比较。总体规划评价主要指规划的原则和经济评价。

    1.1前期工作的重点是厂址的选择

    厂址选择的阶段性划分和区别(1)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选址工作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为规划选厂,在指定的一个或几个地区内,选择多个可能建厂的厂址,择优推荐出2个左右厂址进入下一个阶段,并提出建厂规模和装机方案的建议,作为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或可研阶段工作的依据。其工作范围较广、深度较浅,基本以收集、分析、整理资料为主。(2)可行研究阶段的选址工作可行研究阶段主要为工程选厂,在规划选厂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建厂外部条件,并进行必要的勘测和试验工作,经全面的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推荐厂址方案,作为建设单位决策的可靠依据。其工作内容的深度、广度更详尽,需进行必要的调查、收资、勘测和试验工作。厂址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对厂址的建厂条件和技术经济等问题,应作主要工程量及经济性的全面比较,进行多方案比选,做好技术经济效益的分析工作,提出每个厂址方案的优缺点,在此基础上优选出最佳厂址方案。(1)技术条件比较厂址条件主要包括地理位置、与城镇规划和工矿企业关系、地形地貌、供水条件、地质条件、地震基本烈度、防排洪条件、土石方工程量、使用土地情况、拆迁情况等;交通运输条件主要是铁路、公路和水路情况;燃料供应条件是运量和燃料运输距离;供水条件有水源、取水方式及建构筑物、供水系统及冷却设施等;除灰条件包括储灰场、灰渣运输方式、输送距离;输电条件包括出线走廊、电压等级、输电距离等;环境保护要考虑电厂对环境影响的评价、相邻企业对电厂的影响;施工条件主要指施工用地、大件运输;拆迁条件等其他建厂技术条件。例如,国华电力在江苏陈家港电厂在陈家港厂址和三圩厂址两个厂址技术条件比较,经综合建厂技术条件比较后(表1),推荐陈家港厂址。(2)经济条件比较经济条件比较主要是建设费用和运行费用。建设费用主要是厂区(土石方工程及场地平整、原有构建筑物拆迁及赔偿、征购土地数量类别)、交通运输(铁路、公路、水运码头及有关设施、大件运输)、供水(取水工程供水管线、排水管线、冷却设施)、除灰(除灰管线、灰场工程、运灰道路)、其他工程(地基处理费、建筑防震、地下水处理、其他)等。运行费用主要包括燃料、供排水、除灰、其他等费用。

    1.2总体规划方案的优化是控制造价的一个重要措施

    总体规划的好坏对控制造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影响最大的阶段是设计的前期工作。要由始至终抓好总体设计和布置方案的优化,而且要贯穿于项目设计的全过程,尤其要抓住前期工作的重点,加大方案优化的力度。好的厂址是珍贵的资源,要从实际建厂条件出发,认真分析研究和比选,因地制宜地提出对该厂址较为合理的规划容量、本期建设规模以及对在扩建的考虑等多方面的建议。2.2.1火力发电厂总体规划的主要原则如下(1)电厂总体规划应按发电厂的规划容量、当地的自然资源条件,结合厂址及其附近地区的自然条件及电力系统的发展远景进行。(2)发电厂的总体规划,必须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减少厂区占地面积。(3)应与城镇、工业区及港区规划相协调,做到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有利于扩建、方便施工。(4)保护环境,减少污染。(5)正确处理主体骨干工程与配套工程(煤、灰、水、运输、出线、生活服务设施区等)的关系(6)应合理利用地形、地质条件,避免高填深挖,尽量减少场地开拓工程量。(7)应结合场地制约因素、城镇规划和建厂地区的外部条件,因地制宜地确定厂区方位,使厂区位置处于地质构造相对稳定的地段,并应与活动性大断裂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应符合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要求。(8)在满足全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应由总体设计单位对铁路专用线、厂外公路、港口码头、厂前生活服务设施等项目设计的建设标准、平面布置、铁路、公路路径和主要高程等技术条件的相互衔接,做好统一协调和归口工作。2.2.2要调动总图专业在总体规划中的作用根据工程资料分析,与总图运输专业相关的投资项目约占发电工程静态投资的10%~15%,降低工程造价,节省基建投资和年运行费用与总图运输专业关系密切。因此,与总图运输专业有关的投资项目与内容包括:(1)厂区征地;(2)厂区及施工区、厂外工程管线土方工程费;(3)厂区护坡及挡墙费用;(4)厂区拆迁、搬迁及补偿安置费;(5)防排洪涝设施费;(6)地基处理费;(7)厂区绿化费;(8)厂区道路及广场费;(9)厂外运输含电厂铁路专用线,进厂公路,运煤及运灰渣专用道路和码头、引桥设施费;(10)机车、车辆设备费;(11)大件设备运输措施费等。2.2.3总体规划方案的优化案例(1)国华内蒙呼伦贝尔电厂(2×660MW)厂址选用优化地基换填方案,在不加水的情况下碾压可以达质量要求,节省了物力、人力,在封冻前可以完成地基处理,缩短工期半年以上。(2)国华浙江宁海电厂(4×600MW)厂址对吹砂填海和开山填海进行了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经过比选,确定了开山填海方案,提前工期半年以上,同时节省了投资。

    1.3厂址选择和总体规划上还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1)确定厂址。在可研工程选厂阶段,厂址最好在可研审查时就确定下来,针对推荐厂址取得相应的政府支持性文件,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尽快转入下一个阶段工作,同时考虑周边开发项目多,外部资源变化快,可以提前占有外部资源。(2)外部条件的依据。外部条件要以政府部门文件为依据,初可阶段以市一级为主,可研阶段以省一级为主,有了文件才能占领外部资源,避免出现否决条件,但要按照深度要求循序渐进,避免提前花钱。(3)征地。考虑近年原材料、物价等上涨的因素和土地政策的调整,建议合理调整开发步骤,对于土地等紧缺资源可以提前预征,可以大大降低工程投资,还具有投资保值的功能。(4)水源。应综合考虑中水的使用可靠性、直流和二次循环、海水淡化和水库引水、扩建工程与老厂的水务管理等问题。(5)接入系统。目前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包括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电厂接入电网申请等内容。规划容量在240万kW及以上的新建火电厂项目要求做输电系统规划。在电源点密集和长距离输电时,线路走廊资源紧张,容易输电通道的制约。接入系统审查后,密切关注电网规划的调整。

    2电源点选择评价的其他问题

    2.1电源点的选择在技术经济比较外,还必须兼顾地方利益和社会效益

    例如国华江苏陈家港电厂是苏北经济发展的一个启动项目,该工程的建设推动了灌河航道拦门沙的治理,带动了灌河港口群的建设,形成了苏北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也是江苏省全力支持陈家港项目的原因。虽然航道问题将增加项目投资5亿左右,但陈家港电厂积极研究航道开挖和运煤船型问题,同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主动与地方协调航道资源商业化运作的问题,积极推动有关机制的形成,得到了各方的支持。

    2.2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运用,推动了电源点项目的开发

    以国华河北三河电厂为例,由于毗邻北京,环保要求高。在三河二期工程上,首次采用无旁路冷却塔排烟,同步安装脱硫、脱硝装置,利用一期工程排水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中水作为生产用水等新技术、新工艺,实现了电厂二期建设后全厂增产减污,推动了绿色环保型热电厂的建设,促进了三河二期工程的核准。黄骅电厂采用围海造陆、真空预压、海水淡化等技术,实现了“土地零占用、淡水零开采、燃煤零运输”,体现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特点,推动了二期工程的上马。

    2.3推进资源的综合利用,创新项目发展和盈利模式

    在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指引下,充分利用国家鼓励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及可再生能源的产业政策,加强与煤化工、石油、海洋、机械制造、建材等行业的合作,大力推进热电联产、水电联产、IGCC联产联供和“废气、废水、灰渣”等的综合资源开发与管理。例如:国华河北黄骅电厂发展水电联产模式,即以水电联产为基础,建立“以水定电、以电制水”的综合发展模式,有效降低了水和电的生产成本,体现了循环经济的特点。在电源选择之初,就要关注项目资源的综合利用,积极推进水电联产、电化联产、海水淡化浓盐水利用、灰渣砖(水泥填充料)、石膏建材、有机废水综合利用等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推动电力项目步入资源综合利用、经济效益稳步提高的良性发展轨道,创新电力项目的发展和盈利模式。

    2.4科技立项,依托设备国产化积极推动电源点开发

    国家要求新建及扩建燃煤电站均有义务承担技术引进和设备国产化的任务;优先安排采用国产化设备的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大型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等洁净煤先进技术发电项目。国华电力公司利用在DCS国产化、海水淡化、百万脱硫等经验,争取“863、973、科技支撑计划”等部级的科技立项,依托设备国产化积极推动电源点开发。

电厂环保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下简称“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加强环境保护、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具体体现。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两项污染物减排指标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到2010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要比2005年削减8%,控制在42.4万吨以内(电力行业总量不超过17.3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要比2005年削减4.8%,控制在37.5万吨以内(2008年总量不超过38.45万吨)。其中2007年全省二氧化硫要减排1.6%、化学需氧量要减排1%。当前,我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所控制,减排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减排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减排项目有序推进,减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全省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两项污染物排放指标总体仍呈上升趋势,实现全省“十一五”期间减排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仍相当艰巨。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快项目的组织实施,必须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现结合当前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确保减排项目落实到位

(一)削减二氧化硫

1.公用燃煤电厂脱硫项目

(1)已建脱硫设施的必须确保稳定运行。漳州后石电厂1#-6#机组,泉州南埔电厂1#、2#机组,厦门嵩屿电厂1#-4#机组,福州可门电厂1#、2#机组,江阴电厂1#、2#机组,宁德大唐电厂3#、4#机组等6个电厂的脱硫机组;采用循环流化床工艺脱硫的龙岩坑口电厂1#-4#机组,安溪煤矸石发电厂1#、2#机组,厦门瑞新、厦门国能新阳、同集、杏林热电厂,厦门腾龙热电厂,晋江热电厂,龙岩适中电厂(0.8万KW老机组),永定金业电厂2#机组等10个电厂的脱硫机组必须确保稳定运行。

(2)未建脱硫设施的必须限期建成。华能福州电厂3#、4#机组必须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1#、2#机组必须在2008年8底前完成。石狮热电厂、永安亿力热电厂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莆田湄洲湾电厂1#、2#机组必须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邵武电厂、龙岩恒发电厂、永定金业电厂1#机组、大田益源热电厂等其它未建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都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二氧化硫削减任务,没有完成的,按照省环保局核定的减排指标限制发电小时数(见附件1)。

2.自备燃煤电厂脱硫项目

(1)已建脱硫设施的必须确保稳定运行。建阳武夷味精公司自备电厂、永安智胜化工公司自备电厂、三化热电厂3#-5#锅炉、福建纺织化纤集团自备电厂5#机组、青山纸业自备电厂6#机组、漳州联盛纸厂自备电厂、龙岩春驰电厂等7个企业自备电厂的脱硫机组必须确保稳定运行。

(2)未建脱硫设施的必须限期建成。三化热电厂6#锅炉必须在2007年8月底前完成。福州耀隆化工自备电厂、东南电化自备电厂必须在2007年9月底完成。青山纸业自备电厂1#-5#机组、南纸股份公司自备电厂、邵武中竹纸业自备电厂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其它小型自备电厂也要按照减排要求,在2008年底前完成二氧化硫削减任务(见附件2)。

以上燃煤发电企业和企业自备燃煤电厂必须使用低硫煤,脱硫设施投运率达100%。其中,公用燃煤电厂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海水脱硫的机组,脱硫效率要达到95%以上;企业自备燃煤电厂采用湿法脱硫的机组,脱硫效率要达到90%以上;采用循环流化床工艺脱硫的,脱硫效率均要达到80%以上。

3.重点工业企业脱硫项目

(1)已建脱硫设施的必须确保稳定运行。厦门明达玻璃公司炉窑烟气脱硫项目、福建炼化公司硫磺回收项目、邵武化肥厂碱法脱硫项目必须确保脱硫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未建脱硫设施的必须限期建成。福抗药业公司锅炉烟气脱硫项目、长乐市华冠纺织公司等16个印染企业锅炉烟气脱硫项目、三钢集团2#烧结机脱硫项目必须在2007年9月底前完成;福耀玻璃公司炉窑烟气脱硫项目、闽清建陶企业群烟气脱硫项目、晋江南安建陶企业群烟气脱硫项目,以及三钢集团1#烧结机和泉州三安钢铁、福州亿鑫钢铁、福州鑫海钢铁等企业烧结机脱硫项目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其它未脱硫的工业燃煤锅炉、炉窑,都必须在2009年底前完成(见附件3)。

建成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工业企业要保证脱硫设施正常运行,建立脱硫设施运行台帐,记录脱硫设施运行和维护、烟气连续监测数据、燃煤硫份分析和脱硫剂的用量等情况,不得无故停运。需要更新改造脱硫设施,或因脱硫设施维修需暂停运行的,需提前报省环保局批准,其中燃煤电厂还需报省电力公司。对不按规定建成脱硫设施、不正常使用脱硫设施或者擅自拆除、闲置脱硫设施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及经济制裁。

4.推进燃煤脱硫的政策

(1)落实脱硫电价政策。对脱硫设施通过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验收的燃煤发电机组,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执行脱硫标杆上网电价或脱硫加价,未经验收的不予享受。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对脱硫设施投运率在90%以上的,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对投运率在80%-90%的,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并处1倍罚款;对投运率低于80%的,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并处5倍罚款。对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海水脱硫的机组脱硫率低于95%的,采用循环流化床工艺脱硫的机组脱硫率低于8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相应扣减含税脱硫电价0.3分/千瓦时,直至扣完1.5分脱硫加价。对由于发电企业原因未按期完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并与省环保局、福州电监办、省电力公司联网的,从规定的联网时限次日起扣减其脱硫电价款。

(2)实施差别电量和替电。在保证全省总体电力电量供需平衡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已建成脱硫设施且正常稳定运行的机组发电。对未按要求脱硫的机组,按照省环保局核定的二氧化硫减排指标,扣减相应发电小时数;对超标排放的发电企业,按照电力调度“三公”管理办法扣减相应发电小时数。燃煤电厂必须加大采购低硫煤和配煤工作力度,降低燃煤含硫率,对不按规定落实采购低硫煤和配煤工作实施方案的,扣减相应发电小时数。督促企业自备小容量机组在满足工艺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停发、减发部分电量,改由大机组发电,并通过省电网供应。

(3)鼓励二次脱硫。对脱硫尾气深度处理和脱硫技术改进实行技术难题公开招标,鼓励企业和排污单位开展科研攻关,支持二次脱硫项目成果的对接转化。

(二)削减化学需氧量

1.重点工业排污单位废水处理

(1)确保已建减排项目稳定运行。青山纸业3#纸机洗选改造项目、建宁铙山纸业公司废水治理系统改造项目、南纸股份公司节水减污工程、邵武中竹纸业公司ECF漂白技术应用项目、建阳武夷味精公司利用废水生产复合肥项目等45个减排化学需氧量的已建重点项目,必须强化管理,确保按照设计要求、技术标准稳定运行、达标排放(见附件4)。

(2)确保未建减排项目按时建成投运。南平长富乳业集团废水处理设施技改项目、邵武化肥厂废水循环使用技改项目等必须在2007年底前完成;福州榕昌化工公司废水处理技改项目、南纺股份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福抗集团纳滤机滤芯改造项目等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南纸股份公司扩建2.5万吨/日废水处理项目必须在2009年3月底前完成;邵武中竹纸业废水处理技改项目等其它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必须在2009年底前完成。泰宁绿山纸业公司必须在2007年底前停止制浆。永安智胜化工公司等5个排放废水工业企业必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在2007年11月中旬前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其它具备进一步减排化学需氧量能力的工业企业,都必须在2009年底前完成减排任务,由所在市、县(区)根据减排要求下达计划(见附件5)。

(3)开发区污染集中整治。全省现有工业开发区必须根据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在2008年底前建成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在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成前,开发区内所有排污单位都必须自行治理、达标排放。其中,漳州角美福龙开发区、龙池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7年建成并稳定运行。

对未按规定完成减排任务的排污单位,停止审批其新建、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对未按要求建成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的工业开发区,停止审批其区内新建、扩建产生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区内排污单位超标排放的,责令停产整治。

2.生活污水处理

(1)新、扩建项目必须按期建成投运。新、扩建的6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福州洋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必须在2007年10月底前建成投入运行;连江、泉港、惠安、沙县、霞浦等5座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7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罗源、闽侯、泉州北峰、城东、龙海、南靖、泰宁、邵武、建瓯、建阳、漳平、上杭、宁德、福鼎等17座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8年建成投入运行;福州连坂、仙游、诏安等22座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9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泉州东海、漳浦、宁化等19座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10年6月底前建成投入运行(见附件6)。

(2)已建项目必须完善配套管网。已建的3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管网不完善的24座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9年底前完成管网配套任务。其中,福州大学城、马尾、快安、福清、泉州宝洲、石狮、永安、厦门杏林、同安等9座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7年底前完成;福州金山、长乐、平潭、厦门二厂、集美、南安、安溪、三明列东、永春、武夷山等10座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厦门海沧、翔安、三明列西、南平塔下、德化等5座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9年底前完成。新、扩建的6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网配套工作,必须与污水处理厂建设同步完成(见附件7)。

(3)提高处理水平。污水处理厂必须完善技术工艺,加强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必须按照国家要求同步具备除磷脱氮、消毒灭菌能力,已建的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除磷脱氮、消毒灭菌工艺改造。大力实施污泥综合利用,实现污泥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

3.推进污水处理的政策

(1)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出台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排放标准,明确水质考核项目、在线监控、水质检测频次、合格评价等具体要求,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按规定运行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超标排放的,严格依法从重处罚、加倍征收排污费,酌情降低信用等级。对营运情况好的前十名企业给予奖励,并作为样板企业,支持其在我省污水处理产业化中扩大市场。

(2)实行污水处理运营费用同处理效果挂钩。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实施必要的经济约束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达标率的,由当地政府相应扣减污水处理运营费。

(3)实施区域限批。对不按计划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或者管网配套年度任务的市、县(区),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局暂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设的当地城建项目立项、用地、环评文件审批,省里不予安排城建类政府性补助资金。

二、全面实施在线监控

(一)燃煤电厂

1.已安装并联网的必须确保连通。华能福州电厂、厦门嵩屿电厂、厦门腾龙热电厂、漳州后石电厂、龙岩坑口电厂等5个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省环保局联网的燃煤电厂,要加强运行维护,确保正常稳定连通。

2.已安装但未联网的要限期联网。已安装在线监控但未联网的福州可门电厂、江阴电厂、宁德大唐电厂、莆田湄洲湾电厂、厦门瑞新热电厂、厦门国能新阳热电厂、厦门国能同集热电厂、泉州南埔电厂、晋江热电厂、安溪煤矸石发电厂、三化热电厂、南纸股份公司自备电厂必须在2007年9月10日前与省环保局联网。

3.未安装的要限期安装并联网。厦门国能杏林热电厂、青山纸业自备电厂、福建纺织化纤集团自备电厂、龙岩春驰电厂、永定金业电厂要在2007年9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并与省环保局联网;漳州联盛纸业自备电厂、石狮热电厂、永安亿力热电厂、永安火电厂、三钢集团自备电厂、龙岩恒发电厂、漳平电厂、邵武电厂、邵武中竹纸业自备电厂、龙岩适中电厂要在2007年11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并与省环保局联网。

燃煤电厂中属公用燃煤电厂的,还必须与省电力公司、福州电监办联网。所有燃煤电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应当符合《计量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线监控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的,燃煤电厂应当立即报告省环保局,属公用燃煤电厂的还需报告省电力公司、福州电监办,并立即通知通讯部门予以修复。对未按规定安装或者因发电企业原因没有稳定联网的燃煤发电机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视同未脱硫机组限制发电小时数。

(二)重点工业排污单位

1.已安装并联网的必须确保连通。福抗药业公司、漳州糖业公司、福建炼化公司、晋江可慕制革治污公司、石狮伍堡漂染集控区污水处理厂、大堡漂染集控区污水处理厂、尚锦漂染集控区污水处理厂、三农集团公司、南纸股份公司、南纺股份公司、雪津啤酒公司等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省环保局联网的工业企业,以及东南电化公司、三钢集团、漳州角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晋江凤竹纺织公司等52个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的工业企业,要加强运行维护,确保正常稳定连通。

2.已安装但未联网的限期联网。福州华映光电公司、罗源雄丰纸业公司、厦门翔鹭石化公司、南靖雄发纸业公司、泉州联邦印染公司、晋江优兰发纸业公司、晋江兴业皮革公司、永春宏美纸业公司、福建纺织化纤集团、将乐腾荣达制浆公司、邵武中竹纸业公司、建阳武夷味精公司、南平铝业公司、连城东方纸厂、龙岩龙化公司、龙岩造纸公司、莆田佳通轮胎公司、众和股份公司、古田抗菌素厂、霞浦益源食品公司等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但未联网的企业,必须在2007年底前与省环保局联网。

3.未安装的要限期安装并联网。福州福兴医药公司、厦门华纶印染公司、石狮华宝漂染公司、建宁铙山纸业公司、南平榕昌化工公司等52个未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国控重点排污单位,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长乐针织总厂、厦门银鹭食品公司、泉州贵格纸业公司、泰宁德立化工公司、莆田荔城纸制品公司等229个未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省控重点排污单位,必须在2009年底前完成。

列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计划的排污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配合做好联网工作。在线监控设备需要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事先报环保部门同意。对不按要求安装和联网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予以通报,责令改正,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三)污水处理企业

1.已安装并联网的必须确保连通。福州洋里、祥坂、马尾、快安、三明列东、列西、南平塔下、漳州、龙岩、莆田、泉州宝洲等11座已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省环保局联网的污水处理厂,要尽快与省建设厅联网,加强运行维护,确保正常稳定连通。

2.已安装但未联网的限期联网。福州金山、大学城、福清、厦门二厂、东部、海沧、集美、同安、永安、石狮、晋江、南安、安溪、永春、德化等15座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但未联网的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7年9月10日前与省环保局联网,并尽快与省建设厅联网。

3.未安装的要限期安装并联网。平潭、厦门杏林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7年9月10日前完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并与省环保局联网;长乐、武夷山、厦门翔安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7年11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并与省环保局、省建设厅联网。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同步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省环保局、省建设厅联网,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

在全面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在线监控的同时,加快推行进水水质在线监控。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实施省里下达的减排计划。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减排工作负总责,在2007年9月底前制定本《实施意见》的具体实施办法,尽快建立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大减排资金投入,落实本行政区域减排项目,确保按期实现减排目标。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强化经常性监督检查,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省环保局对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负总责,负责跟踪减排工作进展并监督实施,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全省减排工作的月份、季度和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并向省减排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设区市政府通报;负责监督排污企业落实减排项目,对未按期建成治理设施或者建成治理设施不正常稳定运行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法查处(其中,对燃煤电厂的问题,要向省物价局、省经贸委、省电力公司分别提出扣减脱硫电价款和发电小时数的意见;对污水处理厂的问题,要向当地政府和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提出扣减污水处理运营费的意见);负责监督排污单位实施在线监控,每年制定实施安装和联网计划,并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监控情况和处理意见;牵头组织开展二次脱硫技术难题招标,大力推广经济适用减排技术;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力度,对不按要求完成减排任务的地方和企业实行必要的环保限批;加强沟通汇报,积极争取国家环保总局对我省减排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省经贸委负责实施差别电量和节能调度、替电、未脱硫燃煤机组限量发电工作;要在2007年9月底前牵头会同省环保局、福州电监办、省电力公司、省物价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差别电量实施方案,对污染企业的限电、停电措施,以及采购低硫煤和配煤工作实施方案,并监督落实;协同省发展改革委落实“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机组计划。

省建设厅负责监督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督促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2007年9月底前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办法,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评估办法,以及污水处理厂达标率同运营费用挂钩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对不按计划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网配套任务和污水处理率的市、县(区),要及时向省监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等部门通报。

省发展改革委协同有关部门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污水处理产业化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支持;对不按计划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网配套任务和污水处理率目标的市、县(区),暂缓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设的城建项目立项;协同省经贸委落实“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机组计划。

省财政厅负责筹措减排专项资金,加大减排监督管理体系和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投入;在2007年9月底前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对达不到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费开征不到位的地方的处理办法;对达不到规定达标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的意见,督促当地财政落实扣减污水处理运营费。

省物价局牵头会同省环保局、省经贸委等部门在2007年9月底前制定出台脱硫电价政策实施意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根据省环保局通报的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通知省电力公司相应扣减脱硫电价款;要负责污水处理费开征与征收督促工作,协同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等部门制定污水处理厂达标率同运营费用挂钩的具体办法,并监督落实。

福州电监办负责监督相关电力企业执行关停小火电机组计划,并依法吊销关停发电企业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协同监管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运行、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和脱硫差别电量、脱硫电价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供电企业执行对污染企业的限电、停电。

省电力公司配合环保部门实时监测燃煤电厂脱硫设施运行情况,监督脱硫设施投运率和脱硫效率,并将结果报告有关部门;配合经贸部门执行节能调度和差别电量发电计划,配合环保、价格、经贸部门对燃煤电厂脱硫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按省物价局核定的脱硫电价政策做好电费结算和扣减脱硫电价款工作。

电厂环保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计划的批复》;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计划〉的通知》(环发〔2002〕153号);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计划的批复〉的通知》(环发〔2002〕160号);

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省两控区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批复》;

5.《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6.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7.《山东省环境保护“*”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编制本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计划的批复》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省两控区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批复》明确的污染控制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山东省火力发电厂(热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本方案的工作指导原则是,在实施综合防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好电力、热力行业的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充分考虑控制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提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火力发电厂(热电厂)二氧化硫污染控制措施;通过控制二氧化硫污染,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减少经济损失,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计划范围和计划期

(一)计划范围

计划范围为全省所有的火力发电厂和热电厂。

(二)计划时段和基准年

计划时段为2004年-2010年,基准年为2003年。

第二章二氧化硫污染防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二氧化硫污染防治主要进展

“九五”期间,青岛发电厂、德州热电厂、青岛热电厂各1台75吨/小时燃煤锅炉,潍坊亚星集团公司3台35吨/小时电站燃煤锅炉建成了烟气脱硫设施,还有部分热电厂、煤矸石电厂也建成了不同技术的脱硫装置。“*”期间,济南黄台电厂2台300MW发电机组湿法烟气脱硫和青岛电厂2台300MW发电机组海水烟气脱硫工程被列为全国示范工程,山东里能里彦发电有限公司2台135MW发电机组被列为山东省中型发电机组烟气脱硫示范工程。其中济南黄台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已于2004年6月底建成;青岛电厂和里能里彦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硫工程正在建设。此外,黄岛电厂、烟台电厂、潍坊电厂的烟气脱硫工程也已开工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能源结构不够合理

我省的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2003年全省原煤消费量1.39亿吨,占一次能源的82%,而全国原煤消费占一次能源的67%。煤炭的大量使用是导致二氧化硫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其中电力、热力行业煤炭消耗量占工业煤炭消耗量的51.6%。

(二)工业结构性污染突出

据统计,2003年电力、热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87.23万吨,烟尘排放22.34万吨,分别占全省工业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的56.6%和44.4%,皆居全省各行业第一位。电力、热力行业是造成我省二氧化硫污染的主要行业,特别是部分电厂建在城市市区,加大了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的难度。

(三)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基础脆弱

目前全省已建成的火力发电厂(热电厂)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多是通过使用低硫煤措施实现的。据对全省271家火电企业的调查,共有35吨/小时及以上锅炉717台,大部分采用的是低硫煤控制措施。由于我省低硫煤储量较少,低硫煤与高硫煤之间存在价格差异,受煤炭市场和经济利益影响,不少发电(热电)企业不按规定使用低硫煤,无法保证稳定达标。部分已上循环硫化床的发电(热电)企业,也未按要求添加石灰石,仅靠炉内脱硫很难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四)新扩建火电项目多,新增排污总量大

“九五”期间各地新建、扩建了一批小热电厂和企业自备电厂,绝大部分没有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设施。“*”期间我省将新建成投产30万千瓦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的装机容量达432万千瓦,而且还将新开工建设650万千瓦装机容量火力发电机组。国家要求我省到2005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要较2000年削减15%,即26.94万吨,仅“*”期间新建火力发电机组将增加二氧化硫排放量13.40万吨,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形势非常严峻。

电厂环保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绿色火电厂;建设;目标;要求

引言

目前,我国电力工业仍以燃煤火力发电为主,为了满足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虽然核电的装机容量在迅速增长,但以燃煤火力发电为主的电力装机容量也在不断增长,随着国家对火电节能减排要求的提高,新的火电环保排放高标准要求的出台,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受生态环境和政策的制约日益突出。同时,由于电力装机快速增长,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呈总体下降趋势,发电企业经营形势严峻。环保和经营两个方面的压力,对今后火电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这一形势,必须通过大力的优化设计和精细化管理来建设高效节能、资源节约、环保和谐、盈利创效、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火电厂。

1、绿色火电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1.1绿色火电厂建设的指导思想

采用国内、外燃煤发电前沿技术,大力推进技术和管理创新,深入开展设计优化,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高效节能环保产品,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控制造价,提高质量,建设创新型、效益型工程,努力提高新建项目的市场竞争力。

1.2绿色火电厂建设的目标

在全面开展工程设计优化基础上,根据国家政策变化趋势,结合各工程的实际情况,适当超前规划和设计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方面的设施,采用先进成熟的节能环保技术,建设高效、节能、环保的绿色火电厂。绿色火电厂建设的目标: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造价合理、资源节约、绿色和谐、循环经济。

2、绿色火电厂建设的要求

按照绿色火电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火电工程建设中要以全寿命期效益最佳为目标,以全过程设计优化为手段,以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为基础,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大力推广循环经济,建设高效、节能、环保、和谐的绿色火力发电厂。针对当前火电建设的特点和技术发展趋势,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基础上,结合火电建设规程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从设计、物资采购、施工、调试等方面探讨有关措施和要求。

2.1深入推进设计优化,提高工程设计水平

(1)加强装机方案和建厂条件的研究;(2)认真做好项目循环经济规划;(3)落实建设和谐工程的各项措施;(4)加强煤质调研工作,为工程设计提供可靠依据;(5)认真开展设计招标工作;(6)积极推广成熟的设计优化方案;(7)积极开展系统优化和设备配置优化;(8)把节能降耗落实到设计工作中;(9)推广应用建筑节能设计;(10)项目单位要促进设计单位通过精细化设计管理措施,提高设计质量,减少建设成本。

2.2强化采购环节的管理,确保设备物资质量

2.3全面实施精细化施工,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1)项目单位要结合工程达标投产、创优等工作,成立负责精细化施工的组织机构,制定精细化施工规划,并作为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组成内容,在项目建设中严格实施。(2)工程项目建设要确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并在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工程建设。(3)要认真落实“先算后干”的精细化造价过程管理措施,及时做好过程结算工作,动态掌握总体投资控制情况。(4)提倡绿色施工,工程建设期间应充分考虑各项环保要求。(5)强化参建各方的质量意识,提高工程工艺质量水平。

2.4扎实开展精细化调试,提高机组投产水平

3、绿色火电厂的主要指标

绿色火电厂的各项主要指标要达到同类型、同地域机组国内一流水平。并将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纳入总体目标责任中进行考核。

3.1环保指标

原则上各项目要按照国家或项目所在地最新的环保控制指标要求进行设计,有条件的应适当超前考虑。下表中的指标为目前国家颁发的环保标准,当新标准颁发时应按照新标准执行。

3.2煤耗指标

3.3耗水指标

3.4厂区用地指标

按照《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减少5~10%作为建设“绿色火电厂”用地控制指标。

4、结束语

随着国家对火电节能减排要求的提高,新的火电环保排放高标准要求的出台,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受生态环境和政策的制约日益突出。发电企业将面临环保、经营的双重压力,形势非常严峻。为此,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出发,以大力发展新能源来引领企业转型的战略部署,着力推广清洁燃煤发电技术,建设高效节能环保绿色火电厂,明确火电项目建设的目标和方向。按照今后火电建设更新、更高的要求,必须通过大力的优化设计和精细化管理,建设高效节能、资源节约、环保和谐、盈利创效、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火电厂。

参考文献

[1]DL 5000—2000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2]GB 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创建电力优质工程策划与控制.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