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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与安全管理论文

质量与安全管理论文

质量与安全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技术创新;质量安全管理;整合

中图分类号TU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66-0083-02

1 以技术创新为龙头,进一步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整合优势

强化质量安全技术管理和技术创新,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保证与促进作用,并以质量安全技术数据库为平台,进一步理顺业务流程,充分发挥质量安全管理整合优势。

1)加强工艺技术创新:工艺技术创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围绕科技进步进行创新。二是围绕实物质量安全进行创新;

2)加强检测技术创新:对工程实体的检测,一方面是判断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另一方面是检验施工过程控制能力;

3)加强技术与质量安全整合创新:质量与安全控制措施改进必须与技术创新紧密结合,一是要重点挖掘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方案对工程质量安全的影响,扩大功能,提高工程各项质量与安全指标。二是要高度注重市场动态,重视市场调研与市场需求分析,把握市场需求与机遇。三是要注重人的作用,要为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才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发展空间,做好质量安全创新与技术创新的整合工作,形成一个良性工作平台;

4)加强对新开项目的质量安全技术的支持、服务、保障工作:坚持对项目无边界服务工作流程,具体指导新开工项目施工质量、安全控制要点、质量控制记录和安全文明施工台帐的建立和制作等工作,协助新开项目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责任制及对分包队伍进行质量安全技术培训,切实提高项目的质量安全预警能力;

5)加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管理,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费投入到位:要求项目深坑基础工程、外脚手架、各种异型架子(挑架、门式架、挂架、吊篮架、整体爬架)、现场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防护工程必须编制单项安全防护技术方案;安全技术防护措施方案必须严格履行会审、审批制度,未经审批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方案不得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费的投入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实施为基点,实现安全管理达标。总部组织制订“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费管理办法”,项目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费台帐”,以适应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现场安全管理的需要;

6)强化质量安全教育培训管理:通过教育培训,改善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管理人员的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提高作业人员质量安全操作技能。

2 深化落实精品工程生产管理理论与三大体系整合工作

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在不断夯实基础管理工作的同时,也在不断深化和提升体系管理,只有通过体系的有效运行,才能持续稳定地生产大批量的建筑精品工程,树立企业品牌,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不断完善改进“精品工程生产管理理论”

创建“分层控制、分级管理”质量控制模式和以“目标管理、精品策划、过程监控、阶段考核、持续改进”为核心的“精品工程生产管理理论”。科学合理的制定工程各项目标包括质量安全目标后,要围绕工程总体目标对各阶段目标、各分项目标进行细分,制定出量化的、可测量的指标和工程质量安全控制要点,并配备相应的资源。工程策划阶段尤其高度重视质量安全策划工作;过程监控重点针对隐蔽工程,影响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分项工程,特别是在结构、装修和机电工程施工阶段;阶段考核重点突出工程实体质量、质量预控措施的制定、安全专项方案的执行,各项质量安全标准和指标的落实,阶段性成果总结(《问题集》、《规矩集》)和其他有关方面内容。

通过“精品工程生产管理理论”的良性运转,将会使我公司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管理、员工质量安全意识和企业质量安全控制的核心能力得到不断的提高,此项工作是我公司质量安全管理的核心。

2)强化过程质量安全控制,确保实体质量目标、安全目标与创优目标的实现

为推动质量安全管理、提高质量安全意识、确保“精品工程”的实现,我公司在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现场检查与结构验收、工程预验、竣工验收、季度考核等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土建、机电安装施工等各方面的质量安全管理、资料台帐管理等。重点加强对高大架子、特殊架子(挑架、整体爬架、吊蓝、挂架等)、现场临电、大型机械以及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各项技术指标的鉴定、安全防护与管理、检查验收及资质审查验收等工作,确保公司各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均保持在受控状态,各项指标均达到计划指标要求。

3)培训引导结合,突出事前预控,重视质量安全成本效益

要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树立企业形象。要正确处理好培训教育、工程创优、资金成本与全面提高工程质量的关系,把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提高所承担工程的质量总体水平放在第一位。保持公司整体质量水平的稳定上升,持续为社会塑造精品工程。

加强项目及各子分公司管理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加大质量安全技术培训力度,并以现场蹲点指导、演示幻灯片案例等多种形式向各项目演示质量安全的问题点及控制措施,避免同类问题的重复性发生,将工作重心向“事前预控”方向转移,降低各项成本,改变投入型管理为预防性管理。同时严格杜绝项目为降低成本支出而减少在安全防护用品上的投入,要求项目建立安全技术措施投入台帐。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培训与证件审核,加强分包单位基层施工管理人员质量安全培训,重点强化对新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4)规范京外项目质量安全管理。随着京外市场拓展力度的加强,特级资质就位,京外工程所占市场份额在逐步扩大,确保京外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树立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品牌,是目前我公司质量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通过向京外项目大量输送总部质量安全与体系管理规范性文件与培训教材,将京外项目管理运作纳入公司整体管理体系之中。

质量与安全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管理理论;体系;实践;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建筑工程管理理论是近年来发展的管理学科,随着当今社会步入信息化与科技化时代,人们创造财富与福利的方法、途径等有了新变化,不再是重复传统的生产活动,而是更加注重项目开发与项目实施。良好的建筑工程管理,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与效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越来越成为社会主要管理领域,并将随着生产力水平的具体项目的应用而不断调整与改进。

1、观念的改变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筑工程企业主要完成上级交付的计划任务,并以追求产值为目标。但是在市场经济体系下,建筑工程企业必须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适应时展的需要。在实际应用中,应将市场观念取替计划观念、利润观念取替产值观念、管理观念取替行政指令,以此促进工程管理者的科学决策,同时改变经验主义,实现科学技术管理,强调创新,促进建筑工程的发展。

2、施工材料管理理论

在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加强对原材料进场检验与取样检测,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由于材料控制是工程的经常性工作,具有涉及项目多、工程量大的特点,应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联合管理。监理单位主要负责抽查进场材料的质量,如石骨料、砂等是否具备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水泥、机械、钢材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于不符合施工标准的材料坚决不能使用。钢筋、混凝土等作为建筑施工的重要材料,对其监理取样工作必须有见证人在场监督的情况下进行取样试验,并经各方签字认可。另外,混凝土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率较高,对质量控制也起到关键作用。在大体积混凝土中,温度应力和温度控制也十分重要,在运转过程中,结构的应力状态受到温度的影响较大,如施工中常见的温度裂缝问题。经大量实践证明,混凝土中常见的裂缝,多是不同程度上的表面裂缝,如由于温度梯度而造成的寒冷地区温度骤降也会带来裂缝现象,因此混凝土的保温也对表面的早期裂缝起到决定性作用。

3、施工技术管理理论

施工技术管理是建筑工程企业的重要制度。一般情况下,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应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并实现相互监督与协调,以提高企业的技术管理能力。任何企业中的建筑工程都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作为建筑工程的技术管理者,应参与图纸会审、编写施工方案等各环节,并根据建筑工程的技术措施,合理安排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并尽力做到节约成本,加强监督管理手段。根据具体情况,应实现对特殊结构及特殊部位的技术交底,组织日常检查顺利开展,包括样板活动等。另外,建筑工程管理理论体系中还应涉及新技术、新工艺的质量鉴别,实现分部工程与一般工程的质量评定、竣工验收等,加强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的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如果是大事件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负技术管理责任。通过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再加上小组活动,实现技术创新与技术开发的监督,并对监督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加强技术业务的学习与安全教育。

4、完善技术交底制度

技术交底管理理论体系的建立健全,可让所有施工人员在正式施工前了解施工设计、建筑特点要求等,并在心中对工程项目有详尽了解,便于科学施工。建筑工程的技术交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工程合同交底。其中应涉及到施工范围及相关技术要求,便于今后图纸审查与索赔。项目管理论坛

(2)设计图纸交底。让施工人员对图纸有所了解,包括建筑的功能、特点、主要部位和特殊部位等。

(3)施工组织交底。让所有施工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有所了解,并掌握施工方法、施工部署情况、施工计划以及完成任务的手段、方法与组织形式。

(4)设计变更交底。主要对施工人员与管理人员的交底,必须迅速、及时,避免不必要的返工与浪费。(5)新技术项目交底。主要将新技术中涉及到的工艺、材料、结构等,向技术人员与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尽量全面详细,必要情况下需要管理与技术人员的现场施工监督。一般技术交底多采取分阶段进行,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而随机应变。

5、施工质量管理理论

若想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必须提出质量战略,在企业中塑造质量体系。因为单凭全面质量管理理论是没有办法从根本解决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只有通过战略策划,并加入更多的质量文化内容,才能真正实现建筑工程质量的变革。实际上,建筑工程的全面质量管理并不是管理思想与理论的缺陷,而是市场竞争压力增大的必然结果。因此,这也对建筑工程管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而工程的全面质量管理则需要在技术与方法上进一步改进,质量管理作为建筑工程中的一个子系统,应考虑与其他系统的结合、一致,实现整个系统的全局最优化。质量管理作为建筑工程管理理论中的重要内容,其方法与手段的实施需要随着工程管理目标而改变。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正面临经营革命,由传统的生产导向、产品导向以及销售导向转变为更深层次的市场导向、成本导向以及人文导向。也就是原本内向的质量管理需转变为外向型、系统化的管理体系,根据管理学原理,建筑工程中的质量管理应随着方针、政策及目标的不断变化而调整,这也是未来理论体系的必经之路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与质量体系必将在未来得以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已经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建筑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成本管理、人员的安全、企业的经营效益,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但是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在现阶段存在许多的不足:(1)管理体制不健全。我国大部分的建筑工程为了节约人员开支,减少了建筑工程管理机构的人员数量和质量。(2)管理制度深入性不足。建筑行业的相关管理制度都是由一些著名的建筑行业专家等共同研究制定的,但是在各建筑单位中就只是一张纸,他们也都只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并不能应用到建筑工程管理上。

一、建立新型建筑工程管理思路体系

在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难以全面确立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思路体系,主要是因为我国缺乏管理理论和经验。建立建筑工程管理思路体系是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其实施必须由资深的建筑学科专家和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来组织,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国外建筑行业无论是技术还是理论都比较先进,因此我国在建筑工程管理思路体系的建立过程中,必须借鉴国外的先进理念,另外,还必须吸取先进的建筑工程管理方法,并对各方面的资料加以综合和整体。总之,要想确保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必须以健全的工程管理思路体系作为建筑工程总体管理水平提升的基本保障。项目经理博客

二、加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

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建立合理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将工程的质量工作落到实处。工程施工企业要根据质量保证体系,形成行之有效的质量保证系统,树立质量方针,从而让其更加有指令性、系统性及可操作性。要将人、材料和机械各个要素有效结合起来。首先,人是质量控制的核心,要把人作为控制的推动力,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树立工程质量第一的观念。其次,施工材料作为建筑产品的主体,对材料质量的控制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最后,工程施工的机械是进行施工机械化的主要标志,对现代化项目施工起到不可缺少的作用,它直接影响了施工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所以,选好用好工程机械设备非常重要。所以,应该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综合考虑各种环境因素,实施有效的施工现场控制,为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

三、加强建筑工程成本管理

现阶段建筑工程管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项目成本管理是工程管理不可或缺的内容。工程管理本质特征可以由项目成本管理体现出来。首先,建立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项目管理人员的成本责任,不同于工作责任,工作责任完成不等于成本责任完成。在完成工作责任的同时,还应考虑成本责任的实施,进一步明确成本管理责任,使每个管理者都有成本管理意识,做到精打细算。其次,对施工队实行分包成本控制。项目部与施工队之间建立特定劳务合同关系,项目部有权对施工队的进度、质量、安全和现场管理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同时按合同支付劳务费用。再次,施工队成本的控制,由施工队自身管理,项目部不应该过多干预。

四、加强法律建设以及提高部门执行能力

为了保证政府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应该提高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因此,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管理的学习,从而使得监督队伍的业务素质得以提高。另外,质量监督手段也要不断进行完善,增加检测设备,使得监督工作具有较大科技的含量,实现监督工作的现代化。从建设市场的整体来看,市场运行的规则不够完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常常会出现。工程质量受到危害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建设市场的混乱所造成的。因此,政府必须建立健全的运行规则,保证这些规则能够真正落实。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建设单位和建立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进行加强。在建设单位质量监督方面,对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督进行重点加强。尤其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和竣工验收四项程序的监督。

五、建筑工程管理理念的创新发展

管理水平提升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就是管理理念,在建筑工程管理水平提升方面,管理理念也是重要元素之一。在我国传统的建筑工程管理中,其理念的表面层析内容比较多,但是对管理工作的实际效果和意义的研究与分析忽略掉,这也就是说只注重表面工作,忽略实质的工作,这对于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发展和进步有着不利影响。现代建筑工程管理理念的创新,并不是从新发明出一种理念,而是在原有理念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并对现代化的管理元素和思想进行不断地填充,从而使得建筑工程管理理念的创新得到彻底实现。值得注意的是,在建筑工程管理理念的创新发展过程中,一定要确定准确的发展方向,不能片面追求新理论、新思想、新观点,而是要始终与我国国情相结合,并且创新发展的速度既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逐步地建立一套具有我国特色的建筑工程管理理念。

六、统一安全与质量管理体系

正是由于质量与安全监管体系的合并统一使得质量与安全各自的管理力度大大加强。当前,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不好做,很多的相关人员都抱怨施工安全监管较难,手中没有权,也就是没有相应的制约措施和处罚依据,使得安全监督机构不能发挥自己的作用。有些企业阳奉阴违使得管理更难落实。因此,对于以上这些情况,部分地方主管部门制定出了地方性的方法,例如,把安全指标与招投标、奖牌联系起来,实践证明,虽然这种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其片面性较强,对于大部分的工程还是起不了作用,只能对较少工程起作用,也就是说整体性不强。安全与质量监管体系合并统一后,安全就可以利用质量的手段来进行,质量的保障由安全措施来进行;无论是在查质量时还是在查安全时都要兼顾安全和质量,保正安全不达标的就不进行质量验收,质量不合格的就不进行安全达标评定,二者密切相连,相互制约,这样明显增强了工作力度和强度,并且方法更加科学合理化,使得监管工作由被动局面转化为主动局面,大大提高了监管水平。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

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是法律赋予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利,两者监管的成效对于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着密切联系,把人们赋予的权利行使和利用好对国计民生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的大问题影响是非常大的;两者体制的合并统一管理,实现了利用质量手段促进安全、利用安全措施保证质量的目的。这种措施大大地弥补了现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且精减了管理机构的工作、更加明确了管理机构的责任,并且工作更加科学有序,实现了企业负担的减轻、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时展需求的适应等目标。总而言之,从整体水平上提高了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水平。

结束语: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现代社会已经步入了信息化时代,并且信息技术已经成为了各行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且发挥着无可比拟的作用,建筑行业也是如此。现代建筑工程要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不仅能够促进建筑工程管理的自动化发展,而且还能够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在建筑工程管理中采用信息化系统的同时,必须与建筑工程企业自身特点相结合起来,做到有的放矢。工程管理人员要清楚认识到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重要性。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为企业施工管理提供其所需的各种信息以及为管理人员组织生产提供辅助决策手段,这也是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最大优点。在建筑工程管理中运用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及时地、清楚地了解工程进展情况,这对于工程项目的质量以及成本进行分析和控制有很大的帮助。

质量与安全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质量;共享;公共服务;监管体制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

伴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在我国的兴起,以及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不断发展,如何进一步增强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已然成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性内容。我国政府正在进行的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明确将职能转变作为核心内容,同时也强调职能转变的要求之一就是要不断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在这一背景下,促进政府职能向公共服务转变、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也就成为了我国政府在质量治理中需要应对的重要课题。

对于这一问题的解答,不仅需要对公共服务职能本身进行深入的研究,也需要就该职能与传统监管职能的关系进行细致的分析。质量监管与质量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两项基本的质量管理职能,质量的提高不仅需要有效的质量监管,也需要良好的质量公共服务。但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并不意味着完全否定传统的监管职能,而是要促进公共服务职能与传统的监管职能各施其长、协调运作,不断推进政府的质量治理走向“善治”,可以说这两项质量管理职能统一于质量“善治”这一目标的实现。但二者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法国著名公法学者(弗里德里克・巴斯,2004)曾经对政府职能做过一个形象的比喻――“铁的事实是:国家不是,也不可能只有一只手。它有两只手,一只管拿,一只管送――换句话说,它有一只粗暴之手,也有一只温柔之手。”借用这一比喻,质量公共服务无疑是政府质量管理的“温柔之手”,而质量监管行为则是另一只“粗暴之手”。换言之,质量公共服务侧重体现了政府作为保姆温情的一面,质量监管则侧重反映了政府作为家长或者说警察严肃的一面。因此,二者无论在性质上,还是内容上,都存在着本质区别。那么,政府在质量管理中履行这两项存在着显著差异的职能时,是否会对彼此的效果产生影响?如果有影响,这种影响又体现了哪些特点?这两项政府职能之间究竟存在怎样的关系?

从已有的研究文献来看,鲜有学者对公共服务职能与市场监管职能的关系进行专门研究。在质量管理这一具体领域的相关研究更是付之阙如。大部分文献只是在论及政府职能时,将公共服务职能与市场监管职能作为两项具体内容而同时提出,并强调我国政府应当逐步做到以公共服务为主要职能,将公共服务职能放置于更为重要的位置。如朱光磊等(2008)认为,我国政府的具体职能之间存在位次关系,政府职能转变已经进入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新阶段,应当将公共服务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再如吕炜等(2008)的研究指出,公共服务是体现社会发展程度较为直接和重要的领域,也是政府职能范围内的重要领域;又如江必新(2009)从行政法学的角度对公共服务职能(服务行政)与市场监管职能(秩序行政)进行了比较,指出“秩序行政的作用是维持既有的状态,防止某些弊害的发生;服务行政的作用是开启更优的状态,创建良善政府”。现有研究大多只是简单叙述或者比较了两项职能,而没有深入分析二者的内在关系,也未见采用定量分析的实证方法对二者的关系展开研究。

本文将运用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2012年宏观质量观测中的部分数据(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中国质量观测课题组,2013),对政府质量公共服务供给对质量监管效果的影响进行初步的实证分析,希望从实证的层面对这一问题做出一定的解释,以期对我国政府质量管理职能的转变提供借鉴与参考。文章的结构安排是:第一部分首先分析研究背景,并对已有文献进行回顾;第二部分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并提出理论假设和研究设计;第三部分对2012年宏观质量观测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第四部分得出基本结论,并提出政策建议和下一步的研究计划。

二、理论假设与研究设计

(一)相关概念界定

“质量公共服务”与“质量安全监管”是本文研究的两个重要对象,以下对二者进行界定:

1.质量公共服务

本文在狭义层面使用“公共服务”一词,即将质量公共服务限定为政府在质量管理中提供的各种公共资源的服务性职能,以区别于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具体而言,质量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根据一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总体水平,为维持本国经济社会质量的稳定和发展,维护居民最基本的质量安全权、质量发展权和质量救济权等质量基本权利,为实现区域质量的全面发展而提供的各种公共资源(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中国质量观测课题组,2013)。质量公共服务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质量安全服务,包括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质量安全、服务质量安全和环境质量安全的公共服务,主要目标是保障公民在质量领域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二是质量发展服务,包括公共质量教育、公共质量文化、公共质量科技服务等,主要目标是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质量发展权;三是质量领域的社会性公共服务,包括质量侵权中的救济服务等,主要目标是保障公民在质量领域的救济权。

2.质量安全监管

指依据一定的规则,为维持特定区域的质量安全底线,对构成特定质量社会关系的个人和构成特定经济关系的质量主体的活动进行限制的行为。虽然监管包括私人监管和公共监管,但本文中的质量安全监管特指政府的监管行为。与质量公共服务的服务性与授益性相比,质量安全监管具有限制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二)对我国政府质量安全监管效果评价的基本情况

在对政府质量安全监管的现状调查中,主要选择了对质量监管效果的评价及原因分析、质量政策法规实施效果的评价及原因分析这两个维度。前者从总体上反映了被调查者对质量监管效果的一般性评价,后者则反映了被调查者对质量监管所依靠的主要制度软件――政策与法律法规的效果评价。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2012年宏观质量观测数据显示,近一半的被调查者不同程度地认为我国政府现有的质量管理效果不理想,其比例远远高于正面评价。在对其原因的分析中,所占比例最高的因素都将原因指向了政府自身,分别是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占到了64.15%,政府质量监督管理职能不清占到了55.41%。这组数据表明,我国公众对政府质量管理效果的负面评价较多,并且将效果不理想的原因主要归结为政府自身的问题。

在对质量政策法规的实施效果的评价中存在类似的情形,即认为“不理想”和“很不理想”的比例远高于认为“有效”和“很有效”的比例,对这一问题的负面评价所占的比例更高。在对原因的分析中,排在前三位的原因分别是“体系不科学”(52.92%)、“制定的政策法规太少”(42.63%)和“政府对市场干预太少”(28.85%)。这组数据表明,公众对我国现有的质量政策法规的实施效果评价也不高,对其原因的分析也主要将矛头指向了政府,既有对政策法规本身体系的批评,也有对数量的意见。值得注意的是,接近三成的被调查者认为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太少了,这与我国“强政府”的市场监管模式的现实明显不符,有力地证明了我国公民对强政府的依赖。

(三)质量公共服务职能的履行与质量安全监管效果评价之间的相关性分析

前文简要分析了我国政府履行质量公共服务职能和质量安全监管职能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为了定量地分析质量公共服务对政府质量监管的效果能否起到显著的正效应,以下采用了一个序数统计量回归模型来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在回归时还控制了被调查者的年龄、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等个体特征。具体选取了“是否接受政府的质量教育”、“对于维权成本的看法”以及“是否知道消费者维权组织”三个变量作为一个地区质量公共服务强弱的变量。接受政府质量教育的比例,直接地反映了政府在消费者质量教育方面的投入;消费者对于维权成本高低的看法以及消费者对质量维权组织的熟知程度,则间接地反映了当地在推动消费者维权方面所进行的制度建设。

表1的回归结果表明,接受质量教育显著地提高了对政府质量管理效果的评价(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同时较低的质量维权成本(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以及对消费者组织的了解(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同样也显著地提高了对政府质量管理效果的评价。这表明,对于质量公共服务的投入,不仅可以直接地促进质量发展,还可以通过增强质量监管的效应从而改善总体的质量治理水平。

(四)政府履行质量公共服务职能对质量监管效果评价的具体影响

在检验了政府履行质量公共服务职能与质量监管效果存在正相关关系的基础上,以下将对质量公共服务对质量监管效果的影响进行具体分析,主要采用的分析方法是双变量的交互分类统计法。在具体分析中,也将遵循质量安全服务、质量发展服务和质量救济服务三个维度。

1.对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与质量监管效果评价

被调查者对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情况,体现了政府质量安全普法宣传的成效。它也是质量安全服务的一个重要体现,即若被调查者对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非常了解,间接表明了质量安全普法宣传服务水平高,反之亦然。表2将被调查者对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了解,与其对质量安全监管效果的评价进行双变量的统计分析。数据显示,如果被调查者对法律法规一无所知,则相应地对质量监管效果负面评价所占的比例也更高。这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质量公共服务的水平确实对质量监管效果的评价产生了正相关的影响,即质量安全服务水平越低,则对质量监管效果的评价也越低。

2.接受质量公共教育与质量监管效果评价的关系

被调查者是否接受质量公共服务,是质量发展服务供给的一个直接体现。显而易见,若被调查者接受过质量公共教育的比例越高,则表明质量发展服务供给水平越高。将接受过质量公共教育与未接受过的被调查者对质量监管效果的评价进行对比分析,表3的数据显示,没有接受过质量公共教育的被调查者,对质量监管效果的负面评价所占比例也高于接受过质量公共教育的被调查者。这说明公众若没有接受过质量发展服务,则对质量监管效果的评价也相对较低;在一定程度上也证明了质量发展服务的供给水平越低,公众对质量监管效果的评价也越低。

3.对维权途径的了解与质量监管效果评价的关系

对维权途径的了解是质量救济服务最基础的体现,法谚云:“法律不保护权利的睡眠者”;进一步说,如果连权利的保护途径都无从知晓,何谈开启权利救济的大门?质量救济服务供给的一个基础性内容,应该是加大对质量法律法规中维权途径的宣传与教育;因此,在对质量救济服务与质量监管效果评价的交互分析中,本文选择了“是否知道维权途径”这一问题来进行具体的分析。表4的数据显示,不清楚维权途径的被调查者,做出负面评价的比例明显高于对维权途径很清楚的被调查者。这说明质量救济服务供给水平的高低,与公众对质量监管效果评价之间,存在正相关的关系:质量救济服务供给水平越低,公众对质量监管效果的评价也越低。

四、基本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基本结论

通过以上的陈述和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1.我国质量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远落后于广大消费者的质量需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对过上更好生活的要求提高,集中体现在对衣、食、住、用、行质量的提高上。质量的提高既需要有效的质量安全监管,也需要良好的质量公共服务。相较于传统的质量安全监管的政府供给,我国广大消费者对质量公共服务的需求表现得更为迫切,也增长得更为迅速。这缘于质量安全监管的供给由来已久,发展的历程更长,也更为充分,而公共服务职能则是伴随着福利国家与服务型政府兴起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比较而言,质量公共服务职能发展历程更短,供给也不如质量安全监管充分。因而,我国广大消费者对质量公共服务供给存在迫切的需求。这一需求表现在质量安全服务、质量发展服务和质量救济服务等各个公共服务的具体领域中。在是否应当对在校中学生进行必要的质量公共教育、质量公共教育职能重要性认知等问项的数据中,我们都能发现这一特点。但面对广大消费者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我国质量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表现出严重不足。这种供给不足体现在质量安全服务、质量发展服务和质量救济服务等几乎所有公共服务的具体领域,如对质量安全法律的了解情况、是否接受质量安全教育与是否了解质量侵权维权途径等问项的数据,都体现了质量公共服务供给的乏力,甚至缺位。这都表明,我国质量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远落后于广大消费者的质量需求。

2.政府履行质量公共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职能的水平距离公众的期待都有很大的提高空间

长期以来,我国将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作为政府的四项职能,并明确提出应当更加重视发挥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政府职能。在质量治理中,增强政府质量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与此高度一致。调查数据也对此给出了非常清晰的佐证,例如,被调查者中,仅有不到两成的人曾经接受过质量公共教育,质量安全服务和质量救济服务都存在类似的问题。因此,我国政府还有很大的空间去提高履行质量公共服务职能的水平。与国家强调公共服务职能的履行不同,市场监管的职能已经经历了长久的发展,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对质量的管理主要就体现在质量安全的监管方面。因此,对于质量安全监管职能的履行,在发展导向上国家并没有强调要增强,而是强调如何进一步优化职能的履行,以提高监管本身的质量。从调查数据来看,公众对质量安全监管效果的评价不高,而且有很大的提高空间。对于如何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公众大多将原因指向了政府。因此,在提高质量安全监管的各种因素中,政府被寄予了很高的期望。

3.政府质量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与质量安全监管效果的评价之间存在正相关的关系

通过前述实证数据的验证,质量公共服务职能的履行与质量安全监管的效果评价之间,确实存在正相关的关系。质量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越低,公众对质量安全监管效果的评价也相应地越低;说明通过改善质量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能够外在地对质量安全监管效果评价产生积极影响。这一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一方面有力地证明了宏观质量管理的“温柔之手”与“粗暴之手”并非两条毫无关系的平行线,而是会彼此影响的两项基本质量管理职能,这种影响体现为一种正相关的关系;另一方面,这一结论也为政府提高质量监管效果,指明了一条可行的路径,那就是通过有效地改善质量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提高广大消费者在质量领域共享的实现,来提高质量安全监管的效果。一言以蔽之,也就是通过质量“共享”促进质量治理“善治”格局的形成。

(二)政策建议

1.明确将质量公共服务纳入国家公共服务体系中,增强政府的质量公共服务职能

我国已于2012年7月11日通过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明确规定了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并指出除了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外,广义上公共服务还包括与人民生活环境紧密关联的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需要的公共安全、消费安全和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公共服务。这一规划中所提及的“消费安全”领域的公共服务虽然与质量公共服务有一定的联系,但也不能完全涵盖所有的质量公共服务。为了有效应对公众在质量领域新的民生需求,建议将质量公共服务与公共教育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社会保障等一同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具体内容中,明确政府的公共质量服务职能,同时不断增强这一职能的履行效果。例如,建立国家标准馆等质量基础设施为社会各界提供标准文献查询、有效性确认、咨询研究、信息加工、文献翻译等专题,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各界对国内外标准文献信息的需求(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中国特色质检管理体制机制课题组,2013)。在质量治理中,应当提高政府为企业、市场和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意识,解决政府公共质量服务职能的“缺位”问题,尽快实现由单纯的质量管理向质量管理与质量服务并重的转变,通过完善质量公共服务职能的履行,提高质量安全监管的效果,从而提高政府宏观质量管理的水平,回应新时期的民生之需。

2.在国家质量综合管理部门中成立专门机构进行消费者质量教育与质量救济,重点提高质量安全法治服务和质量救济服务的供给水平

质量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既要统筹规划,也要突出重点。通过前述数据的分析可以发现,目前我国质量公共服务中,质量安全法治服务与质量救济服务是重要的短板,建议着重加强相关的建设。其中,法治是质量治理的重要维度,无论是质量安全监管,还是质量公共服务,都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即使是公民享受公共服务也应当受到法律的约束。法国著名公法学者狄骥(1999)就曾说过,“作为个体的公民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公共服务,并且政府也不能采取任何妨碍其履行维持公用事业运营的法律义务的行为。”法律能够为质量治理提供重要的规则依据,提高质量治理的有序性、透明性与可预见性。建议在国家质量综合管理部门中成立“消费者质量教育司”,负责我国公民质量教育的普及与推广,编写适用于不同人群的质量宣传资料,在中小学校开展质量教育,特别是通过推动质量法治宣传服务的开展,提高广大消费者对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为政府质量治理提供必要的制度环境和基础。同时,质量救济服务既是质量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消费者权利的重要保障。建议在国家质量综合管理部门中成立“消费者质量救济司”,负责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总体战略、政策法规;履行消费者质量权益保护方面的具体职能(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中国特色质检管理体制机制课题组,2013)。通过提高质量救济服务的供给水平,让每个消费者享受到质量公共服务带来的公平正义,促进质量法律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质量与安全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

1引言

从现阶段发展而言,为了保证房屋建筑工程的水平达到规定要求,理应提高对于安全管理活动的重视程度,把握其中可能出现隐患的部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进而提升建筑物的安全性。

2房屋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对于质量控制缺乏重视

就目前而言,房屋建筑工程中施工质量控制与施工安全管理都受到建筑企业的忽视。这是由于质量控制与施工安全管理都需要企业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及财力,这都是需要企业耗费一定的成本。然而,无论是质量监控与施工安全管理,其作用都是潜移默化的,企业一般是看不到质量对于工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所以,大部分的企业为了减少企业成本,往往都会减少质量监控与施工安全管理的建设。从而导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与施工安全管理无法发挥其必要的作用。进而导致增加工程施工危险程度,促使工程施工效率过低,甚至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质量,加大建筑企业的成本。正是由于建筑企业对质量控制与施工安全管理缺乏重视,才导致房屋建筑的质量整体都在下滑,建筑企业无法得到发展。

2.2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与施工安全管理达不到最大的效果,主要是由于其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其中,主要的缺陷有以下二点:其一,质量控制与施工安全管理的体系存在缺陷。其表现主要是制度缺乏操作准则与限定标准。其二,安全管理制度没有与时俱进,旧式的制度在现如今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2.3管理人员素质较差

现如今大部分企业的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较差,甚至有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都是由其他部门的人员兼任。这种现象的发生,导致企业的管理人员职责混乱,管理人员缺乏积极性,从而导致其工作效率低下。除此之外,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过低主要还是由于其制度不够完善,现有的制度不能够及时得到更新,从而导致培训内容过于陈旧,无法满足现有的房屋建筑工程要求。

3房屋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问题的处理方法

3.1加强宣传导入和安全管理

在加强房屋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方面,首先可以加强具体案例的宣传,以此来促使建筑企业可以全面的了解施工安全的概念与意义。从而能够有效的加强建筑企业的安全意识,促使企业能够充分发挥其利用价值,达到利益的最大化。其次,建筑企业在深知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后,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引导,促使企业能够将安全理念与工地实际操作相结合,以此来让企业能够感受到施工质量安全带来的实际利益。从而促使企业能够从被动学习质量安全管理,转变到主动实行质量安全管理。进而实现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3.2完善质量控制的工作

在完善质量控制工作中,首先建筑企业应当了解工程施工的全面操作流程,以此对具体操作的内容予以明确,制定操作规范准则。其次,企业在全面了解工程施工的操作流程后,应当将施工安全管理需要注重的地方与细节与制定好的操作规范准则进行结合,然后再将其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修改。与此同时,将不完善的地方进行补充与修改,以此完善整个质量控制工作体系。除此之外,施工企业应当意识到完善过后的质量控制体系也不是最全面的。它会随着社会的科技与经济的发展不断的进行着改变。因此,建筑企业应当随着时代的变化,不断地进行制度体系的改变,从而达到制度体系的科学性与实用性,促使制度体系发挥最大的作用。

3.3培养具有较高水平的优秀人才

企业在培养施工安全人员时,首先应当选取优秀的管理人员,并且将选取出来的管理人员与其他工作岗位相分离。以此来避免管理人员在工作工作中出现职责混乱的现象。其次,当企业选取好优秀的管理人员后,应当及时给予施工安全培训。其培训的内容不仅包括理论知识,还需要进行员工实际操作的培训。其中,一方面理论培训是指培训房屋建筑的相关知识,其中还需要注意对管理人员进行先进的理论知识以及发展前景。从而确保管理人员能够掌握最全面的知识理论。另一方面,在管理人员掌握好理论知识之后,还应当注重培养其实际操作技术。以此来确保管理人员能够按照自己的想法自由展开机械操作,从而能够将其学习到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以此来培训优秀的管理人才。最后,建筑企业应当注重对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以此来确保管理人员始终能够掌握最先进的技术知识,从而能够确保企业始终能够紧跟房屋建筑发展的脚步。与此同时,企业还应当注重培养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保障质量控制与施工安全能够科学、合理的进行,进而确保房屋建筑工程能够得到快速的发展。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房屋建筑工程中施工质量控制与施工安全管理是整个工程的重中之重,其决定着整个房屋建筑的质量与安全。然而,就目前而言,大部分的建筑企业为了节约企业成本,缩减质量控制与施工安全管理团队。这种现象导致整个房屋建筑工程都无法得到应有的发展。因此,建筑企业应当注重其重要性,加大安全管理的宣传以及完善其制度。与此同时,还应当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促使人员能够时刻紧跟房屋建筑的脚步,使得整体建筑行业都能够得到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方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J].科技经济导刊,2019(15):78.

质量与安全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房建施工;安全管理;施工质量;研究分析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当前房屋施工质量与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市民的关注,同时各类房建质量的投诉也越来越多。因此加快建立覆盖到房建工程建设全过程各环节、适应房建工程质量管理需要的政策体系,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法治专项活动,确保包括百姓各类住宅在内的建筑工程质量不断提高是每个承建者所必须承担的。这主要包括实行建筑材料备案管理制度,对影响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钢筋、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等的管理;切实提高行政处罚执行率;强化建设市场诚信行为考核,建立健全建设市场诚信考核机制,做到“守信激励、失信受惩”。

1 影响房建施工质量与安全的各因素

笔者在房建市场上从事了多年的实践性工作,对影响房建施工质量与安全的各因素也做了大量的总结性工作,现总结如下。

1.1 缺乏相应的安全观念。据笔者统计现在部分建筑企业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生产理念,在实际生产中没有处理好经营、效益、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关系,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放在首要位置来抓。甚至有些企业的负责人只是在口头上讲“安全第一”,实际工作中往往把经济效益摆在第一,这是大错特错,这也是造成安全隐患的原因之一。

1.2 施工者缺少岗前培训。现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建筑施工企业,这个时候劳动力就会缺少必要的建筑常识,同时再由于企业三级安全教育不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就会对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一无所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没有足够认识,缺乏规范作业的基本常识,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严重。

1.3 施工方面各因素造成的。根据笔者的施工情况来看,在这个环节中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比如说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工序与工序、工种与工种之间没有严格的交接措施。施工现场成品和半成品乱堆乱放,随意损坏;在材料及设备选用上出现质量低劣现象。

除此之外还有设计方面的原因。设计出的作品不尽合理,建筑物就会造成潜在的隐患。

1.4 房建工程造价偏低造成的。我们知道,房屋工程的质量问题和工程的造价有直接的关系,造价过低就会增加施工企业经营压力而疏于管理,施工企业选用价格低廉的材料与配件,材料质量无保证。

1.5 现场监理不到位造成的。这是房建施工的最主要问题。现在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建筑市场上不乏有个别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的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等,存在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监理人员对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未进行严格审查,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 房建施工质量与安全具体实施措施

2.1 建立完备的房建质量保证体系。就目前来说与房建相适应的一些保障体系有《质量计划》等,除此之外还有通用的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

2.2 做好原材料的运输、搬运和贮存工作。一般来说,原材料进场必须“三证”齐全,包括产品合格证、抽样化验合格证和供应商资格合格证。 而对于那些易损材料在运输和搬运时做好防护,防止变形和破损。在原材料进场需由专人保管,对钢材、防水材料等材料应加盖或在室内保管,不得任由风吹日晒。

2.3 增强施工人员素质。我们知道,施工人员素质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目标的成败,是工程质量高低、优劣的决定性因素。笔者建议,在新的形势下控制工程质量首先就要从严格人员准人和提高人员素质抓起。无论是决策、管理者,还是技术操作者,都应该是有“资格”的行家。

2.4 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在具体项目施工之前,笔者建议要逐一对有关技术资质证明文件、开工报告等现场核实。审核反映工序质量动态的统计资料或控制图表,审核设计变更、修改图纸和技术核定书,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同时还要对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材料的技术鉴定书、技术签证、文件等进行必要的审核。

2.5 严格注册执业人员责任。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对其签字的设计文件负责。施工单位确定的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责任人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负责。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按各自职责对监理工作负责。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方面责任。

2.6 提高施工技术水平。除了要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之外,还要提高施工人员的施工技术水平。比如说装备、信息、检验和检测技术等,通过施工人员的技术实现产品和施工工艺的更新换代。还有就是在施工的全过程要建立符合技术要求的工艺流程,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施工技术以及工艺水平,确保工程质量。

2.7 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这个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质量责任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和技术复核制度四种。这四种制度缺一不可,是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制度的关键,它也是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并制定处理质量事故的措施,经相应责任部门审核批准后进行处理,并经相关部门复核验收。

2.8 加强工程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发挥现场监理作用,确保施工的关键部位监理到位。落实安全监理巡查责任,履行对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的督促整改和报告责任。

结语

经过上文的论述,笔者分析得出,要确保房建施工工作质量和安全,就要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力。严格落实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法定责任。同时还要强化住建、质监部门联动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施工现场监管,严格控制工程基础等工作,切实推进“市场”和“现场”联动监管。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