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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监管论文

资产监管论文

资产监管论文范文第1篇

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资产日常管理涉及的事项比较多,可以说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本文仅就投资、应收账款管理两项有代表性的日常重要事项监管进行探索。

1.识别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资产日常管理重要事项的风险

1.1有些所办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缺乏投资规划,投资项目分析力度不够,没有规范的论证程序,导致投资缺乏严谨性,很多投资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投资效果,投资效益不高,甚至投资失败。

2.2有些所办企业在制定信用政策时,风险意识淡薄,片面追求销售额的增加,忽视客户的信用资质,只求销售数量不求销售质量;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不健全,各部门权责不明确,业绩考核指标短期化,只注重短期效益,未将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导致大量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造成坏账损失。

2.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资产日常重要事项管理监管

2.1加强对外投资监管首先,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对外投资决策机制,保证投资方向要合理,要与国家政策相符合,投资规模要在企业可承受度范围之内,并且与企业驾驭能力相符合,优化债务规模与结构,严控资产负债率过快增长,确保企业稳健经营。其次,建立健全投资风险检查监督机制,完善投资业务日常监测和预警工作体系,加强投资业务监管指导,督促完善投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和操作程序,加强审计监督,建立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2.2加强应收账款及坏账监管指导所办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完善企业的信用政策,防止坏账的形成;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的应收款项管理,建立健全销售责任制,定期做分析和调研,建立健全坏账准备金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应收账款的事后管理,必要时成立清收小组,催讨应收账款,积极探索应收账款的处置方法;建立健全坏账的核销的管控和审批制度,加强责任追究制度。

二、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资产处置监管

1.识别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资产处置风险有些所办企业在资产处置过程中,缺乏充分的透明和充分的竞争,很难保证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导致企业资产的流失;管理层级过多,链条过长,所有者虚置状况严重,管理效率下降,甚至造成一些资产归属模糊,为企业资产流失埋下隐患;外部监督弱化,财务和审计监督不到位,侵犯企业资产的行为时有发生。

2.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资产处置监管

2.1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企业资产的转让应当依法评估并按规定进行评估备案。同时,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除按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平台公开进行,应当采取拍卖、招投标方式进行,不适用或者不便于以拍卖、招投标方式进行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可采取协议转让或者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2完善监督机制,督促所办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推行民主化的企业管理制度,疏通内部职工的监督渠道,让职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职能,健全和完善企业监事会和财务总监制度,进一步加强企业的财务和审计监督,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

资产监管论文范文第2篇

总而言之,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历史过程,我们必须不断地分析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而推进改革,只有这样才可以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 【主要参考资料】 1、《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9号,1994-7-24 2、《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2003年10月14日中国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3、《铁路国有资本监管办法》,1999年4月23日铁道部 4、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这个特殊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单行本),25-2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5、《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8号令,2003年5月13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6、《经济法总论》,史际春、邓峰,法律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版 7、《经济法》,潘静成、刘文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10月第1版 8、《新编经济法教程》,李仁玉,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年9月第1版 9、《经济法》,杨紫煊,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11月第1版国有企业改革事关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而其中最为核心和最为根本的应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同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也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 在我们阐述之前首先应对国有资产有一个相对明确的界定。 综观我国关于国有资产的现行立法,国有资产的一般包括下列三种法律形态:1.经营性国有资产,即投入企业生产经营或者按企业要求经营使用的国有资产。在我国的国有资产中,经营性资产所占比例1995年底已达78.9%。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乃至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围绕着经营性国有资产展开的。2.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又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不投入生产经营,而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称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国家公务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国有资产,以及尚未启用的国有资产。在我国的国有资产中,非经营性资产虽然所占比例较小,但在整个社会系统中处于关键地位,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3.资源性国有资产,即国有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是不通过人类劳动而在自然界运动中形成的,在一定条件下有经济价值的物质和能量。它作为人类生存的根本和人造财产的源泉,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具有无法取代的地位和作用。尤其是在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战略和模式日益为世界各国所接受的今天,自然资源更是受到国家的特别重视。我国是一个自然资源总量可观但人均拥有量很少的国家,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一直将其作为国有资产。以上三种是通行的观点,但实践中也有观点认为国有资产尚应包括国有无形资产,金融性国有资产,铁道部国有资产,军工企业国有资产等等。但我们这里所讨论的主要指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而其他部分则因其特殊性而有着不同的管理体制。 对历史沿革、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的阐述和分析是寻找对策的依据。 一、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可以说一直在探索中进行着,因我们所进行的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变革,也就不可避免会有挫折,这是一个不断深化和发展的过程。比如在管理机构的设置上:1988年8月国务院成立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行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全部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对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在政企分开之外,首次提出了政资分开的概念。1998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被撤销并入财政部。机械、化工、内贸、煤炭等15个以主管行业的专业经济部门被改组为隶属于国家经贸委的"局",并明确不再直接管理企业。但是形成了“五龙治水”的局面,(即财政部行使收益及产权变更职能;大企业工委或金融工委行使选择经营者的职能;国家经贸委行使重大投资、技改投资的审批及产业政策的制定,国有企业的破产、重组、兼并、改制等职能;国家计委行使基本建设投资管理职能;劳动部负责审批企业工资总额,被形象地喻为为“五龙治水”。) 由于出资人权利的分割行使,各个部门从自身部门利益出发对企业行使权利 ,但却谁都不承担责任,使得国有资产产权主体缺位,国有资产的产权制度异常不清晰,国有资产经营效益低下,且流失严重。2009年11月,中共十六大召开。大会的政治报告针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新问题,将重点放在“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上面,明确提出:“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2009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批准新一轮机构改革,决定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此也启动了新一轮的改革进程。

资产监管论文范文第3篇

供电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传统的电网企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属性,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模式,缺乏竞争创新意识和机制,因此,其财务与业务及整体经营环境的管理融通和衔接较弱,固定资产的管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执行不到位。一方面,供电企业按部门管理固定资产不利于资产的到位管理,例如物资供应中心对设备未能具体到台,只能采用批次的管理方式,从而难以形成统一高效的固定资产管理机制。另一方面,固定资产管理涉及的部门较多,而部门间沟通不畅和融合程度较小,从而加重了条块分割的程度,更不利于建立全局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

(二)固定资产的价值与实务管理相脱节,实务管理职能有待完善。供电企业由财务部门统一进行价值管理,却由计划建设部、各供电所、市场营销部和办公室等诸多部门进行实务管理,因此固定资产管理与技术设备管理的角度会因部门过多而产生偏差,从而导致各自记录的内容与总体要求不相一致,账本与实务难以核对,账实不符。当前我国许多供电部门或多或少存在只关注账面管理而忽视实务管理的问题,相关单位在实际使用固定资产时会出现分工不明、工作失效的问题。例如,一些部门针对将要闲置报废的资产作为非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内部各部门固定资产的转移未办理相关的财务调拨手续,从而造成账实不符。

(三)固定资产账、卡、物不相符,产权不明确。由于供电企业内部制度流程的不完善,生产、使用、财务等各个部门的资产信息不对称,相关工作无法衔接,造成当资产实物发生变化时,账、卡却没有进行相应更新;部分固定资产卡片以批量而非以单项资产进行登记,并且企业内部没有建立严格的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从而导致账卡物不相符。供电企业过去的用地多数是通过财政划拨取得,导致企业存在很多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证照不全、产权不明确的问题。为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应为这些资产及时补办证照。一般来讲,补办证照要交付额外的税费,使得企业背负更多的负担,所以一些电力企业不愿自主补办证照,企业进行股份改制后,固定资产会因被列入无产权一栏而无法入账,从而形成供电企业帐外帐,最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四)企业的预算管理和信息化水平有待改善。一方面,供电企业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属于事后管理,对资产的增减变动、资本化开支、费用化开支等都没有进行有效地预算管理,有些企业存在忽视使用过程的管理而只关注投运和报废管理,从而为暂估资产和预测折旧增加了难度。另一方面,当前供电企业的信息化水平不能满足固定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例如会计核算体系将每年用于固定资产运行维护检修的开支列入当期费用予以列支,而未能归集至单项资产,从而不能评价固定资产的整体使用效益。

供电企业固定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针对供电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实行固定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对固定资产从购置到报废整个生命周期的跟踪管理和价值变化情况的记录、对比和分析,以提高固定资产的科学管理,优化资产结构,适时调整与企业经营性质不想适应的结构比例,从而促进供电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和效益的最大化。

(一)树立固定资产全员参与、全方位管理的理念。一方面,供电企业执行价值管理的财务人员应充分了解固定资产的构建、技术维修、报废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及其特点,从而能确定适当的固定资产折旧方式、估计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以准确地进行固定资产相关成本费用的核算。另一方面,其他实物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要通过相关的培训了解固定资产核算、经济成本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以强化基建、使用和运行维护等各个部门的成本管理意识。同时各个部门在管理过程中应从自己的专业视角提出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通过上下联动、互相配合,使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能够真正地相互渗透,最终实现固定资产的全方位综合管理。

(二)加强固定资产生命周期中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应当以优化资产计划、设计、购建、使用、维修、更新改造及其报废等各个流程的管理为主线,并对各业务流程进行关键控制点的分析,从而强化资产业务流程的控制,将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到实处。例如,某供电企业与固定资产相关的业务流程有大修理费用支出、采购与付款、工程项目建设、固定资产增减等,相关管理人员为每个流程绘制了流程图,并编制了对应的关键控制点表单,控制表中明确列出各状态固定资产的关键控制点、控制要件、控制程序及措施和主要责任人等,从而明确了各部门在每个流程中的责任,确保资产在各个阶段的职责分工。

(三)构建固定资产、预算与工程管理系统有效集成的全新管理平台。固定资产成本与运营效益的管理应与预算、工程管理相结合,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成本的构成特点来设计资产采购、建造、修理、更新改造等预算表格的内容。首先,在编制预算时应对相应的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进行编号,从而便于追踪在修理和更新改造中使用所涉及固定资产的原编号信息。其次,财务部门可通过对比业务部门填制的预算信息与成本市场信息,以初步判断固定资产预算成本的合理性,并依据预算中固定资产购入期和建设期合理安排资金,从而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地动态追踪。最后,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通过对实际与预算情况的比较分析,进行有效地控制不合理的支出;同时,对固定资产的购入时间和建设期推迟情况进行调查,从而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经济性与科学性。

(四)构建完善的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系统。首先,供电企业应根据业固定资产地理分布、实物图片、价值分析等属性利用信息系统构建由工程自动形成固定资产卡片的功能体系和事中控制体系,并进行全面的整合分析资产卡片信息与业务信息;其次,企业应以财务为主线,按业务性质进行归纳整理形成完善的业务核算体系,全面满足企业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要求;最后,供电企业应全面整合固定资产卡片、业务、分析、生产能力等定性与定量信息,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并建立相应的故障代码体系,进行有效地责任追究程序,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

资产监管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资产价格;金融危机;金融监管;货币政策;微观调控。

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使我们再次认识到金融监管的重要性,但是,金融危机往往更大程度上是资产价格非理性波动引发的,而并非金融机构违规操作所引起。然而,传统金融监管的重点是金融机构行业准入、持续经营和行业退出的合规性监管,防范的是金融市场交易一方金融机构的违规操作,即目标是平衡金融市场交易双方的力量以达到均势和公平。但诸如金融资产价格泡沫是金融交易双方的非理性交易结果,需要的是对市场交易双方非理性交易行为的矫正。金融危机往往源于金融资产价格泡沫,传统资产价格泡沫研究所提出的对策往往寄希望于宏观调控政策、货币政策,然而我们认为,通过金融监管和微观调控措施更能节约调控成本。因而,我们有必要结合金融资产价格理论和金融监管理论重新审视金融监管的目标体系和监管内容、监管方式。

传统监管理论主要强调对金融机构行为的监管,出于金融市场交易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垄断等所形成的市场不公平交易及不能反映真实交易信息的价格,没有系统提出对市场非理性交易价格的监管,即实际应是对交易双方的监管,对非违规行为的监管,或对个体和集体非理性交易行为的监管,也没有系统提出针对这种情形监管者能够采取的适当策略选择集。而我们认为,金融市场交易价格的判断基于预期,即便在充分信息条件下,交易的主观性也很高,主观判断受到太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以及情绪的影响,很难做到理想的理性承担,因而金融市场的过度预期(包括过度乐观、过度悲观预期)条件下的非理性交易行为是导致金融市场波动的重要原因,也往往会因此通过传导效应导致实体经济受到影响和更大范围的经济秩序不稳。这种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在没有交易者违规条件下并不是传统金融监管和调控的对象,但是其对金融市场稳定的威胁是现实的,并且通过具有时质性的宏观调控措施予以较高的成本。因此,我们认为,应使金融资产价格监管成为金融监管机构新的重要监管内容,并研究相应的具体监管方式,通过微观调控措施减少对宏观经济的影响,降低调控成本。

一、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金融危机与市场失灵。

从 20 世纪 30 年代世界经济、金融危机到 2007 年起始于美国并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从 17 世纪荷兰郁金香事件到最近的次贷危机,每次的金融、经济危机都存在资产价格波动和价格泡沫因素的影响。尤其是信用经济条件下,资产价格泡沫与资产抵押信用相结合,从而使资产价格泡沫与信用和金融体系联系在一起。因而,资产价格泡沫问题也成为众多金融学者、经济学者关注的焦点。对于金融资产价格及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的研究主要关注金融资产价格产生机理,一般认为资产价格泡沫是金融市场的一种常态。最初的研究认为资产价格泡沫产生于投资者的理性预期与投机行为(Diba &Grossman,1988;De Long,1990)。比如,当部分资产供给弹性有限时,其供给将有可能在特定时期出现短缺,在理性预期驱使下其价格可能出现泡沫性上涨,甚至高于其替代资产价格(Blanchard &Fisher,1998);理性预期相关的资产价格泡沫也可以用市场投资者的数量和投资者生命预期进行解释,如具有无限市场投资者和有限投资者生命预期条件下,资产价格存在理性泡沫的可能性(Tirole,1985;Weil,1989)。但是,我们发现理性泡沫的概念更多地是具有理论上的意义,因为其对许多现象缺乏解释且实践中较难检验基础价格与价格泡沫的差异。非理性资产价格泡沫理论则从新的视角考察资产价格泡沫产生的机理。

非理性金融资产价格泡沫可能源于投资者对于社会热点投资预期收益的过度乐观情绪及其相互影响、激励(Summers,1986;Shiller,1990);也可能源于噪声交易者对投资收益预期的过高估计(De Long & Shleifer,1991);或者源于投资交易者“买涨不买跌、卖跌不卖涨”的资本市场价格正向反应交易特征(De LongJ.B.,Shleifer A.,Summers L.H. & Waldmann R.J.,1990;JonesS.,Lee D. & Weis E.,1999);或者源于“从众”交易决策所导致的价格波动(Topol,1991;Lux,1995);或者源于投资者对于收益预期过度乐观的传递作用(Scheinkman & Xiong,2003)。从信息经济学以及博弈论的角度也可以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或泡沫的产生做出解释(Allen & Gorton,1993;Hong & Stein,2003)。另外,20 世纪 70 年代以后兴起的系统论、非线性科学与复杂性科学为金融资产价格波动问题开辟了新的研究视角,许多学者开始从协同论、突变论等角度分析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Frankel & Froot,1986;Brock & Hommes,1998;Carl Chiarella,Roberto Dieci & Laura Gardini,2006)。

通过上述关于金融资产价格波动或泡沫问题研究的认识,我们发现,尽管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产生机理的解释存在差异,但上述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理论均认为在金融市场运行过程中,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是一种常态,在不违反现有交易规则的前提下仍然会产生金融资产价格泡沫,即现有交易规则并不能有效防范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这也从一个侧面解释了尽管自 20 世纪 30 年代金融危机以来针对这一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不曾间断,但是金融危机仍然呈现周期性的现实。只要资产价格泡沫产生与消失的演化过程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之内,就不会引起金融、经济大范围的波动;但是,一旦资产价格泡沫得到较长时期和较大程度的积累被大幅度地放大,并且不能或没有得到有序释放,而是通过短时期、突发性的方式破灭,则会引起较大范围和较大程度的波动。而且由于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与破灭无论源于理论或是非理性因素,都是金融市场自身运行的结果。因此,我们认为在没有交易者违规条件下金融市场交易过程中产生的金融资产价格泡沫是导致金融危机的重要因素,市场在控制泡沫产生过程中存在市场失灵,而市场失灵恰恰是金融监管介入的原因。

许多研究也提出了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的措施,但是,目前所提出的这些应对措施多倾向于运用货币政策手段进行治理,尚未见到明确、系统通过金融监管方式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的相关研究文献。

二、金融监管与金融资产价格监管。

金融监管和通过货币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是政府在金融市场领域发挥干预职能的主要方式。传统上对于金融监管的理论与实践认识侧重于对金融机构市场行为的监督管制。对于金融监管问题的研究主要关注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和监管方式,最早涉及金融监管领域的概念是“最后贷款人”(Thomton Herry,1802),强调通过中央银行等政府机构的干预以避免挤兑和金融机构链式危机的发生而给经济造成大的影响。金融监管的基本理论支撑为公共选择和市场失灵。经济周期会引发信用危机,从而暴露出金融的脆弱性特征(H. Minsky,1985;Kindleberger,1985);金融机构的流动性中介职能也是其脆弱性的根源(Friedman & Schwartz,1986;Di-amond & Rajian,2001);另外,危机还有在金融中介机构之间传递的特点(Cagan,1965;Kaufman,1996)。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目标,有必要通过金融监管以弥补市场失灵(Fisher,1933;Stiglitz,1981;Varian,1996)。并且金融监管的介入在实践上发挥了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Anna Schwartz,1988;ZentaNakajima & Hiroo Taguchi,1995)。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的观点同样应用到了金融监管的理论分析领域,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成为需要进行金融监管的主要原因,从而能够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Diamond & Dybvigr,1983;Stigliztz & Weniss,1981;Walsh,1995)。基于信息与博弈理论的分析强调需要通过信息披露监管以提高信息对称性,但是,正如我们在上一部分内容当中所分析的那样,许多情况下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和泡沫的出现并不是由于在信息方面的金融机构或投资者违规行为。因此,我们可以认为,针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或泡沫的金融监管将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金融监管,而是将会具有更加广泛的职能。

尽管目前的许多研究在分析了金融监管介入金融交易过程的必要性之后赋予金融监管一些具体的职能,但是,这些监管措施均针对在信息披露、市场准入、流动性管理、风险管理、交易准则、交易范围和交易规模等方面违规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违规的交易行为,尚未见到明确提出通过金融监管直接应对理性和非理性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及价格泡沫问题的相关研究文献。我们认为,传统金融监管关注违规监管,而完全非违规的理性与非理性价格泡沫属于市场交易行为的结果,尽管存在市场失灵,但涉及监管机构对市场交易和市场价格的干预。这种监管没有较为明确地列入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范围,然而其危害是非常明显的,也是历次金融危机和现代经济安全最大的威胁。金融危机的爆发再次表现出金融市场交易活动中的金融资产价格泡沫是金融乃至实体经济在内整体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扩展原有金融监管的主要职能,实施针对金融资产价格的金融监管应成为金融监管变革的一个方向,并应明确列入金融监管范围、详细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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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调控成本与微观经济调控机制。

除了金融监管以外,通过货币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是政府在金融市场领域发挥干预职能的主要方式,在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领域里,传统理论与实践都倾向于通过货币政策调控的方式进行。但是,我们认为,货币政策在应对资产价格波动风险方面缺乏针对性和及时性,从而会贻误调控时机、增加调控的负面效应、提高调控成本;而通过金融监管的形式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对金融、经济安全带来的影响会更加及时、有针对性和减少调控成本,因而有必要赋予金融监管以新的、更强的金融资产价格监管职责。

根据传统意义上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认识,只有资产价格大幅度和大范围偏离价格基础才能被认为存在资产价格泡沫。金融资产价格泡沫传统治理模式往往在资产价格泡沫已经形成或其形成的趋势已经非常明确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且主要依赖货币政策调控,采取提高利率、提高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发行债券等具体措施减少流动性。但是,货币政策措施在治理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方面却缺乏及时性和针对性。一方面,实施货币政策的时机往往已经有较为明显的泡沫显现,错过了初期治理的时机,并且货币政策效果的显现也存在时滞,这都将会提高现实经济损失和治理成本;另一方面,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紧缩性货币政策不仅影响资产价格,其覆盖面将远远超出政策目标范围,使得产业资金需求、创新资金需求都受到相应影响,波及较大范围正常运行的资金链,产生较大的治理政策副作用,增加了宏观经济的治理难度。根据我们的分析,在治理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方面赋予金融监管机构更大的职能责任,以金融监管的模式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进行微观调控则可以降低治理成本,具有及时性和针对性的优势;通过建立对于股票、基金、债券、房地产等核心和主要金融、融资抵押物、金融相关资产价格监管体系,形成资产价格泡沫预警系统,及时预测资产价格泡沫的发生,根据泡沫发生程度、范围和趋势、发展速度做出分级预警(比如以绿、黄、橙、红等颜色由低至高进行程度预警),并采取不同的市场干预措施(比如风险提示、市场价格警示、交易限制措施、交易参与、价格限制措施等价格干预和影响)及时化解资产价格泡沫威胁。

能够导致金融危机发生的金融资产价格泡沫对宏观经济形成威胁。如果在宏观经济层面进行调控和治理,一方面,宏观经济调控措施不能在泡沫产生初期发挥效力;另一方面,在泡沫演化成为宏观经济失衡时,则已经贻误早期防范的时机,增加了经济损失和治理成本。因此,我们认为,通过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资产价格的监管和相应的微观调控机制,能够及早防范这一对宏观经济的潜在威胁,降低经济调控成本。

参考文献:

[1] 李成,龚杰。基于交易费用理论的金融监管制度变迁解读[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8,(2)。

[2] 刘凤元。资产价格泡沫研究综述[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

[3] 潘志刚,李忠民。西方金融监管理论演变文献综述[J].兰州商学院学报,2005,(6)。

[4] 文彬。信贷扩张、资产价格泡沫及在中国的经验分析[J].经济问题,2007,(11)。

[5] 吴卫星,汪勇祥,梁衡义。过度自信、有限参与和资产价格泡沫[J].经济研究,2006,(4)。

[6] 杨爱文,林丹红。金融监管理论:一个文献综述[J].浙江社会科学,2002,(3)。

[7] 叶静雅。资产价格泡沫理论综述[J].皖西学院学报,2008,(4)。

[8] Allen,Franklin,Gorton and Gary.Churning Bubbles[J].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1993,60(4):813-36.

[9] Carl Chiarella,Roberto Dieci,Laura Gardini.Asset Price and Wealth Dynamics in a Financial Market with Heterogeneous Agents[J].Journal of Economic Dynamics and Control,2006,30(9):1755-1786.

[10] De Long J.B.,Shleifer A.,Summers L.H.,Waldmann R.J. Positive Feedback Investment Strategies and Destabilizing Rational Expectations[J].Journal of Finance,1990,45(2): 379-395.

[11] Jones S.,Lee D.,Weis E.Herding and Feedback Trading by Different Types of Inference on Cointegration with Application to the Demandfor Money[J].Oxford Bulletin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1999,52(2):169-210.

[12] Jose A. Scheinkman,Wei Xiong. Overconfidence and Speculative Bubbles[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2003,111(6):1183-1219.

[13] Kaufman,G. G,Bank Failures,Systemic Risk and Bank Regulation. CATO,Vo. 1996,(16):17-45.

[14] Lux T.Herd Behavior,Bubbles and Crashes[J].The Economic Journal,1995,105(431):881-896.

[15] Stiglitz J. E. and Andrew Weiss. 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1,73(3):

393-410.

资产监管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资本监管;资产配置;银行风险承担行为

1.引言

新《巴塞尔协议》确立的最低资本要求、市场约束和政府监督成为银行业监管的三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要求商业银行达到最低资本充足率标准,旨在能够抑制银行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从而保证银行能够以自有资本承担对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造成的资产损失,避免银行出现挤兑危机,甚至破产。

传统理论认为实施资本充足率监管可以增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然而,提高资本监管要求后,为了弥补提高资本充足率带来的额外资本成本,商业银行会将部分资产从低风险转向高风险资产,可能使商业银行面临更大的破产风险。Keeley和Furlong(1990)指出,提高资本要求将降低存款保险期权的价值,使银行降低其资产组合的风险。但是,资本监管也可能增大银行资产风险,导致银行的资本监管出现低效率问题。Gennotte和Pyle(1991)、Rochet(1992)认为银行的财务杠杆率和风险互相替代,当杠杆率被强制压低时会选择增大资产风险。李颖(2011)认为存在资产替代效应时,资本的增大导致资产配置风险增大。宋琴,郑振龙(2010)发现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在市场集中度较低时有效,但市场集中度高时作用不明确。因此,资本监管约束是否能够抑制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行为,从而提高银行业的稳定性,值得深入探讨研究。基于银行资产配置策略视角,构建线性规划模型,研究资本监管约束下银行的资产配置风险,有助于理解资本监管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作用机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2.资本监管约束下的银行资产配置目标函数

资本充足率(Capital adequacy ratio,CAR),也称为资本风险资产率,是衡量一个银行的资本对其加权风险的比例。公式表达为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之和与风险加权资产的占比百分比。《巴塞尔协议III》要求>8%,并且大幅度提高核心资本比例,要求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大于4.5%。

假设一家上市银行总资产为V,银行持有三种资产,其中是无风险资产,的风险高于,无风险资产占总资产的比率为,则占总资产的比率为,占总资产比率为,存款占总资产的比率为,存款,权益资本为,总资产的收益为,银行的风险为。用分别代表三种资产的收益率,有,因此有。下面将从资产定价模型入手,简单阐述资本监管约束下银行资产配置函数的原理及配置目标。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是由美国学者夏普(William Sharpe)、林特尔(John Lintner)、特里诺(Jack Treynor)和莫辛(Jan Mossin)等人在资产组合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现代金融市场价格理论的支柱。

即某种证券的期望收益=无风险资产收益率+证券的贝塔系数*风险溢价,其中系数是用来度量一种证券对市场组合变动的反应程度的指标,即为度量改证券风险的指标。

根据CAPM理论可知,用文字描述该理论的涵义,才能有以下的表达式。

其中表示风险溢价,为常数,为CAPM中的贝塔系数,是反映风险的指标,表示期望收益与无风险资产收益率的差,存款的资本成本为。

假设风险中性银行以银行利润最大化为目标, 即银行决策的目标是:

假设银行的资产风险按照从大到小排列并且可以无线细分,即银行资产的风险是不一样的,不是如巴塞尔协议规定的,则银行的资产按照风险权重,设为资本充足率要求,则银行行为的约束条件为:

此时,假设市场是有效的,政府执行强监督机制,但是如果银行资本低于资本充足率要求,市场对银行的信心不足,就会发生挤兑现象,导致银行破产。

3.资本监管约束下银行资产配置的线性规划解

化简(6)得:

(7)

由式(7)可知,收益率高的资产与收益低的资产的数量是呈负相关的,并且与无风险资产的比重无关。收益高的资产的数量是由银行资本、资本充足率、收益低资产的数量以及两种资产各自的风险权重共同决定的。

要最大化(5)即最大化(8):

,即权益资本比率大于最低资本要求与高风险资产的风险权重的乘积时,L恒大于N,可行域为N下方,目标函数Y与L无关,即最低资本要求无法限制银行风险承担。

因此,在银行权益资本非常充足时,银行有足够的资本来抵御未知的风险和将来可能发生的费用,而且权益资本的比率大于最低资本要求,此时最低资本要求对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没有影响,银行会有提高风险资产比率的激励,银行会过度承担风险。

,即权益资本比率小于最低资本要求与高风险资产的风险权重的乘积时:

(1)若,即目标线斜率大于M线,也就是说风险权重的增长速度小于风险的增长速度。

由线性规划可知,B点时Y最大:

结论1:当资本监管加强时,银行为适应监管要求,此时银行不会选择持有低风险资产,因为增持低风险资产会提高银行的风险,并且得到的收益不足以弥补风险带来的损失,银行不得不将高风险资产向国债等无风险资产转移,资本监管效果明显,银行风险承担降低;当资本监管减弱时,银行会将资产从无风险资产向高风险资产转移,并且也不会选择持有低风险资产,因为此时增持高风险资产会得到更多的收益,并且足以覆盖由此带来的风险损失。

(2)若,即目标线斜率小于M线,也就是说风险权重的增长速度大于风险的增长速度。

由线性规划知A点时Y最大,即:

结论2:当资本监管加强时,高风险资产会减小,低风险资产会增加,银行不会持有无风险资产,因为此时持有风险资产得到的收益可以覆盖风险增加的损失,银行将资产从高风险向低风险转移,资本监管效果比较明显,银行风险承担降低。

4.银行资本调整与银行资产配置风险

当时,时,收益最大,风险最小,此时银行持有的低风险资产较多,足以达到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银行会选择增持高风险资产,由于两种资产相关性的存在,这样可以降低风险,并且可以增加银行的利润,直到收益最大为止,即银行持有所对应的的资产组合;当存款利率增加时,此时资产组合为最优资产组合,故银行的利润率会降低。

当时,取,因为与右侧部分相比在同等风险水平下收益率高,这是因为两种资产协方差的存在使得银行在同等风险水平下对应两个收益不同的资产组合。若银行目标为利润最大化,则取所对应的资产组合,此时银行的收益是最大的,但是风险也是最大的,银行容易有破产风险;若其目标为风险最小化,则取所对应的资产组合,此时银行面临的风险是最小的,但收益不是最优的,股东们可能会出面干预,来增加利润率;当存款利率升高时,银行为保持其利润率会倾向于提高银行总收益,即向在最低资本要求约束下银行所能达到的最高收益率靠近,此时,低风险资产的持有率减少,高风险资产的持有率增加,银行会增加持有风险较高的资产。

一般来说,收益与风险呈正相关,银行持有的低风险资产比例越大则其总风险越小;由以上分析可知,由于协方差的存在,存在使得银行总风险最低的资产组合,此时银行的总收益不是最低,即收益与风险不是正相关,银行不同的资产组合可以使风险相同,收益相同,即银行同等风险一定时对应两个收益不同的资产组合,银行为了规避风险也不应持有过多低风险资产,而是选择合适的资产组合。

5.结论与相关政策建议

由以上分析可得结论有以下几点:(1)在线性规划模型下,资本监管的有效性不确定,因其受到权益资本比率、最低资本要求与高风险资产的风险权重的乘积、风险权重的增长速度等诸多因素的制约。(2)银行存在风险最小值点。银行以适当的比例持有不同风险的资产可以使银行的风险达到该最小值。

传统观念认为政府加强资本监管,能够抑制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本文通过线性规划方法求解资本监管约束下银行资产配置的目标函数,发现政府监管作用具有不确定性。资本监管加强时,银行一定会减持高风险资产,但当风险权重的增长速度大于风险的增长速度时,银行会增持无风险资产,但不会持有低风险资产;反之,银行会增持低风险低风险资产,但不会持有无风险资产。

传统观念还认为风险与收益成正比,高风险意味着高收益。本文研究发现银行的收益和风险并不是简单的正相关关系。银行同等风险一定时对应两个收益不同的资产组合,银行为了规避风险也不应持有过多低风险资产,而是选择合适的资产组合。

基于以上结论分析,我们提出三方面政策建议:(1)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同业拆借市场以方便商业银行的融资,在市场信心不足时,容易发生银行挤兑,比较自由的资金融通可以降低银行破产的风险。(2)合理配置银行资产。商业银行应该以自身经营目标为导向,在监管约束下权衡流动性和收益性。(3)加大对金融犯罪的惩罚力度,加强信息披露和对银行的评估,使银行的决策者的行为趋于规范,减少金融事故的发生。此外,有效发挥银监会的审慎监管职能,强化银行相关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培育和维护对银行稳健经营的市场信心,提高金融监管效率。

参考文献:

[1]Keeley.M.C.and Furlong.F.Deposit Insurance,Risk,and Market Power in Banking[J].Joumal of Banking and Finanee,1990(14):69-84.

[2]G Gennotte.D Pyle.Capital controls and bank risk[J].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1991(15):

805-824.

[3]Jean-Charles Rochet.Capital requirements and the behaviour of commercial banks[J].European Economic Review,1992(36):1137-1170.

[4]李颖.资本充足监管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研究——对资产替代效应的模型分析和实证检验[D].浙江工商大学,2011.

[5]宋琴,郑振龙.市场结构、资本监管与银行风险承担[J].金融论坛,2010(11).

[6]斯蒂芬 A.罗斯 (Stephen A.Ross),伦道夫 W.威斯特菲尔德(Randolph W.Westerfield),杰弗利 F.杰富 (Jeffrey F.Jaffe),吴民农.公司理财[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01).

作者简介:

薛智恒(1994-),男,山西运城人,大学本科,现就读于大连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