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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计划书

项目实施计划书

项目实施计划书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水利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促进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依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是指国家投资计划主管部门下达我部的用于部直属单位办公、行业管理、科研教育、水文、水政监察、水资源监测、防汛通信、电子政务、能力建设等方面建设的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符合国家现行政策的土产、管理、科研教育所需的征地、办公及业务用房、生活配套设施、交通工具以及设备购置等。

第三条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按项目进行管理,必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履行审查审批手续,落实工程建设条件、工程建设资金和分年度工程建设计划,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第四条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统一和分工、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投资计划管理体制。即由部规划计划主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部机关有关司局按照各自职能进行分工协作,部直属单位及流域机构进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项目前期工作

第五条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前期工作一般包括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第六条部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部直属单位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的编制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划编制要求,要与水利发展要求相适应,与水行政管理职能相匹配。

第七条规划由部规划计划主管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审批,或由部规划计划主管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后报送国家投资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包括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个阶段。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国家规定水利部批复限额(以下简称限额)以下的项目,必须编制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建议书为项目立项。

限额以上的项目,除编制项目建议书之外,还要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项目立项。

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直接编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内容、设计方案或设备购置方案、单价及概算、实施步骤等,设备购置还要包括设备的规格、性能等指标,设备价格必须附有2-3个供货单位的报价单,或市场询价单等。

第九条项目建议书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批复的规划为依据,按照国家现行的行业规范及标准编制。不需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内容要求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

第十条可行性研究报告要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为依据,对项目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按照国家现行的行业规范及标准编制。

第十一条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项目的初步设计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按照国家现行的行业规范及标准编制。

第十二条部直属单位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承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CE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的有关规定,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

第十三条总投资在限额以上(含限额)的项目,按照国家投资计划主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应报批程序。

总投资在限额以下、部直属单位和流域机构机关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等由部规划计划土管部门组织审批,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会签。

第十四条总投资在国家规定水利部批复限额以下、流域机构所属事业单位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由部规划计划主管部门组织审批,相应业务主管部门会签;初步设计由流域机构审批,概算报部复核。

部直属单位300万元以下的项目,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由部业务土管部门审批,概算由部规划计划部门复核:流域机构机关300万元以下或流域机构所属事业单位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由流域机构审批。

第十五条技术审查必须委托具有相应审查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审查承担单位在技术审查后必须以正式文件向审查委托部门报送技术审查意见。

第十六条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投资超过项目建议书估算投资10%(含10%)的,要重新编报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概算投资超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投资10%(含10%)的,要重新编报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原程序报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查或审批后,三年内未能按规定报送下一阶段文件的,原报告要重新编制报批。

第三章投资计划管理

第十七条投资计划管理主要包括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的编上报和年度投资计划的下达、调整和检查监督等。

第十八条部直属各单位根据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重点,于每年9月底前编报下一年度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建议计划。建议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①项目名称、地点、建设性质、建设起止年限;②建设规模、设计工程量、总投资、投资来源、已完成投资和前期工作状况;③实物工程量、形象进度等建设内容;④建议计划工程量、工程形象进度、建议计划投资量等。编报时必须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图表等,并对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第十九条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

2、建议计划或年度投资计划申请报告。

第二十条按照国家确定的投资规模,部规划计划主管部门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经综合平衡后提出年度投资计划安排总体方案,报部长办公会审定后由部规划计划主管部门办文按程序、按项目下达投资计划。

第二十一条部直属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设计文件和下达的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严禁建设计划外项目和越权调整计划,确需调整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的工程项目,须上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第二十二条部规划计划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投资计划的检查和监督,对检查中发观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重大问题须及时报部。对严重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相应调减直至取消安排该单位下一年度的投资计划。

第二十三条部直属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的管理、检查、审计、稽察、监督,确保投资的安全和效益;要在每季度末及时将工程投资计划安排、资金到位、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和审计、稽察等检查报告上报部规划计划和业务主管部门。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二十四条项目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建设管理的法令、法规,建立与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相适应的建设管理体制。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必须明确项目法人,由其对项目的投资计划、建设进度、质量管理和资金安全负总责。

第二十五条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设备购置要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基建资金的支付要按照《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支付,要建立严格的建设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保障建设质量,控制项目成本,努力节约投资。

第二十六条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按照水利部相关文件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实施。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是工程项目完成建设目标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项目建设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及时编制竣工决算、竣工报告等文件,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竣工决算审计申请和竣工验收申请,并对以上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竣工验收的组织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和水利部等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验收规定、规程,及时组织审计和验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部直属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细则。

项目实施计划书范文第2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用到承诺书的地方越来越多,承诺书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为了让您在写的过程中更加简单方便,一起来参考是怎么写的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欢迎阅读!

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1一、主要职能:

1、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的研究,参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2、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区修建性规划的修订和调整工作,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工作,综合平衡与城市规划相关的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3、管理指导县城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负责审批《建设项目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方案的审定工作、负责项目工程的放线、验线和规划验收工作。

4、负责对县城规划实施进行检查,对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监督管理、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二、服务内容:

1、规划选址、用地红线、建筑红线服务;

2、规划方案许可各类技术指标控制服务;

3、用地许可服务;

4、设计方案设计许可服务;

5、项目规划工程许可服务;

6、审批后规划服务。

三、服务对象: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县城居民,在我县城乡规划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

四、服务承诺:

实行限时审批,提高工作效率;文明热情,规范工作行为;依法依规行政,公正廉明执法;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自觉严格守纪、勤政廉洁敬业

1、规划设计方案报审和《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的核发:对报来的规划设计方案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形成书面反馈意见,对符合规划条件的规划设计30个工作日内提交规委会议审定,原则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报批材料并组织专家评审后办理选址审批手续。

(不含规委会审定时间)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对具备发证条件并符合用地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经正式受理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批手续。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对具备条件的报建项目提交规委会议审定,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后,办理发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含规委会审定和其它相关部门审查时间及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等技术审查和服务时间以及社会公示时间)

项目承诺人:___

20__年_月_日

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2公司领导:

____工程项目经理部印章由项目部负责管理。印章先用于公司内幕往来文书、报表、资料及对业主(甲方)不发生经济行为的普通函件,严禁使用项目经理部印章对外签订任何类型的合同、协议、承诺。

项目负责人承诺:

1.项目经理部印章仅限于项目经理部向业主、监理发送函件和填报相关技术、质量及竣工验收资料使用;

2.项目经理部印章不对外签订物资设备采购、租赁、工程及劳务分包等合同及安全协议等事宜,且不能作为对外担保使用。

3.印章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全部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项目承诺人:___

20__年_月_日

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3项目责任人:

按照公司项目责任管理制,本人接受公司安排,承担 项目管理的全部责任,并向公司承诺如下:

一、严格履行公司与总包方的合同内容。

二、在公司受权范围内,处理施工现场的一切事务。

三、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全面责任。

四、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五、接受公司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民工工资及时到位。

六、自愿承担设备、辅助材料及周转材料。

七、如本项目需要保证金的,由本人承担,并愿意在退回保证金时,不影响民工工资发放,如有影响,公司有权用于发放工资。

八、服从公司的有关规定,并按公司要求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九、按项目总造价向公司上缴:管理费 利润税金 ,并承担项目管理?a href='//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钡墓ぷ省?/p>十、承担本项目的一切经济责任,自负盈亏。

十一、本承诺书与项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

项目承诺人:

20__年_月_日

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4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将工程发包或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检测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周期)。

3、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检测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4、将勘察、设计文件报送具有相应资格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及时向施工现场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

存在勘察设计变更的,严格执行勘察设计变更管理相关规定。

5、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在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6、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7、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程序监督。

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8、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9、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对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履行监理单位职责。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建设单位留存。

项目承诺人:___

20__年_月_日

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5项目责任人:

按照公司项目责任管理制,本人接受公司安排,承担 项目管理的全部责任,并向公司承诺如下:

一、严格履行公司与总包方的合同内容,项目责任人承诺书。

二、在公司受权范围内,处理施工现场的一切事务。

三、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全面责任,承诺书《项目责任人承诺书》。

四、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五、接受公司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民工工资及时到位。

六、自愿承担设备、辅助材料及周转材料。

七、如本项目需要保证金的,由本人承担,并愿意在退回保证金时不影响民工工资发放,如有影响,公司有权用于发放工资。

八、服从公司的有关规定,并按公司要求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九、按项目总造价向公司上缴:管理费、利润、税金 ,并承担项目管理部人员的工资。

十、承担本项目的一切经济责任,自负盈亏。

十一、本承诺书与项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

项目实施计划书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的管理,根据《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973计划是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对我国未来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和带动性的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主要支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领域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973计划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公共安全和科技发展中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在世界科学发展的主流方向上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原始性创新成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基础,为未来高新技术的形成提供源头创新,提升我国基础研究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条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制订973计划管理办法。科技部负责973计划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973计划的管理原则:

(一)坚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强调自主创新、鼓励学科交叉、实现重点突破。

(二)坚持政府决策与专家咨询相结合的立项制度,坚持“择需、择重、择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研究团队,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开展基础研究工作。

(四)坚持规范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及完成结果实施绩效考评。

第五条973计划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加强对经费的监督检查,计划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科技部负责973计划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

(二)制定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规定;

(三)编制年度计划,申报指南;

(四)负责申报受理、建立备选项目库、立项、评审评估、结题验收等工作,负责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973计划以重大项目和研究专项的方式组织实施。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领域,通过重大项目实施;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等方面的工作通过研究专项实施,研究专项由若干重大项目组成。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由若干课题组成。

第八条科技部设立专家顾问组对973计划进行学术咨询。专家顾问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973计划发展战略研究,对973计划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对973计划年度申报指南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受科技部委托主持立项综合评审和咨询工作;

(四)承担科技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科技部设立领域专家咨询组参与973计划项目组织实施的过程管理。领域专家咨询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跟踪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定期向科技部提出咨询工作报告;

(二)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科技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受科技部委托主持项目中期评估工作;

(四)承担科技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条科技部设立973计划联合办公室,加强973计划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的协调和衔接。

第十一条在国家科技计划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聘请具有良好信誉的专家参与973计划的项目立项、监督验收、经费预算和绩效考评等有关评估评审工作,专家对评估咨询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负责。

第十二条973计划组织实施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专家顾问组成员和领域专家咨询组成员不相互兼任,不能参与项目申报或承担项目。在项目评审评估和验收等管理环节中利益相关人员应回避。

第十三条973计划组织实施过程中实行保密制度。在973计划项目评审评估、结题验收和实施过程中,评审评估专家和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能复制、透露或引用项目相关内容,不能对外透露评审评估过程中的意见和未公布的评审评估结果。

第十四条973计划实行公示制度,对立项计划、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结果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973计划实行信用制度,对项目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负责人、专家等在实施973计划中的信用情况进行客观纪录,并作为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立项

第十六条科技部征求相关部门重大需求,委托专家顾问组依据国家规划和部门重大需求提出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建议。科技部以专家顾问组的建议为基础,研究制定并年度申报指南。

第十七条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可根据申报指南提出项目申请。申报单位通过主管部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或直接向科技部申报项目。

第十八条973计划立项的基本要求是:

(一)符合年度申报指南要求,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有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有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

(二)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

(三)利用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条件,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

第十九条重大项目立项评审一般需要经过初评、复评和综合评审三个步骤,以定性评价为主,定量评价为辅。

初评是同行评议,相关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依据项目申请书进行书面评审,从项目是否体现国家战略需求与科学前沿的结合、学术思路的创新性、研究方案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研究队伍的水平和研究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审。

复评是领域评审,本领域同行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答辩评审,根据领域发展需求和布局,从项目的重要性、科学性和创新性、研究队伍的水平、研究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审。

综合评审是专家顾问组主持的战略咨询。所有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答辩评审,从国家战略需求、项目的创新性及研究队伍的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专家顾问组根据评审结果向科技部提出立项建议。

第二十条研究专项立项评审一般需要经过初评和复评两个步骤。科技部组建研究专项专家组,加强研究专项的总体设计和学术咨询。研究专项的立项程序是:研究专项专家组提出组织实施方案的建议,科技部审定组织实施方案并申报指南;科技部可委托专家组或相关专业机构对研究专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立项建议。

第二十一条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突发性事件等需要国家特殊或紧急部署的有关项目,科技部委托专家顾问组进行学术咨询,专家顾问组向科技部提出立项咨询意见。

第二十二条科技部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专家顾问组提出的立项建议,审议确定立项项目,聘任项目首席科学家,按规定程序批复项目计划任务书。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二十三条项目首席科学家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首席科学家组建项目专家组,采取民主决策方式组织实施项目。

第二十四条项目一般设一名首席科学家。项目首席科学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意识;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信誉,作风民主、严谨;

(四)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研究工作;

(五)在项目立项当年一般不超过60岁。

第二十五条项目首席科学家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项目研究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组织研究队伍,聘任课题负责人;

(三)把握学术方向和研究重点;

(四)开展学术交流,推动基础科学数据共享工作;

(五)接受科技部和财政部组织的检查,支持领域专家咨询组的工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研究方向、研究计划、研究经费等方面的重大调整,应由项目专家组民主决策。

第二十六条项目专家组一般由7—9人组成,其中不承担项目研究任务的同行专家应不少于3人。

第二十七条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项目经费管理,为项目实施提供条件保障,负责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国有固定资产和研究成果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科技部委托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等作为项目依托部门,协助进行项目组织实施的监督与管理。项目依托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督促项目实施,协助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项目研究计划、调整方案和结题等提出审查意见。

第二十九条项目计划任务书是项目实施的依据。项目计划任务书由科技部与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签订。项目首席科学家依据项目计划任务书同课题负责人和承担单位签订课题计划任务书,作为课题实施的依据。

第三十条项目实施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项目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课题设置、项目首席科学家等重大事项的变更,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按程序报科技部审批。

项目或课题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的,科技部视情况予以调整或终止:原定研究方案不可行;与国家其它科技计划内容重复;因项目承担单位承诺的配套条件不落实而影响研究工作的开展;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等。

第三十一条项目实施实行年度报告制度。项目首席科学家每年年底前应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按规定要求向科技部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第三十二条项目实施实行中期评估制度。项目实施两年左右进行一次中期评估,目的是进一步明确项目的研究计划和目标,调整和优化课题设置、经费和人员配置。中期评估由科技部委托领域专家咨询组主持进行,重点评估项目的工作状态和研究前景。根据中期评估,科技部与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签订项目计划任务书调整方案;项目首席科学家与课题负责人和承担单位签订课题计划任务书调整方案。

第五章结题验收与成果管理

第三十三条项目实施期满应进行结题验收。若由于客观原因需要提前或延期结题,项目首席科学家应商项目依托部门向科技部提出提前或延期结题的申请。项目延期结题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提前或延期结题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科技部统一安排。

第三十四条结题验收工作包括课题验收和项目验收两个阶段,项目验收在课题验收的基础上进行。课题验收应在项目结题后一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一般在课题验收后二个月内完成。

第三十五条项目验收主要依据项目计划任务书、项目计划任务书调整方案和项目结题验收总结报告。课题验收主要依据课题计划任务书、课题计划任务书调整方案和课题结题验收总结报告。

第三十六条课题验收由项目首席科学家主持,会同项目依托部门组建课题验收专家组,对课题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评估。

课题验收重点是课题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研究成果的水平及创新性、课题对项目总体目标的贡献、研究队伍创新能力、人才培养情况等。

第三十七条项目验收由科技部负责,委托项目验收专家组分领域对项目研究计划完成情况、实施效果和优秀人才培养情况等方面进行验收。

项目验收的重点是项目研究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研究成果的水平与创新性、项目首席科学家作用、研究队伍创新能力、优秀人才培养情况,以及项目组织管理等。

第三十八条在项目验收中,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价按项目类型有所侧重。对于农业、能源、信息、资源环境、人口与健康、材料、综合交叉等领域的项目,重点评价研究成果预期解决国家重大需求的实质性贡献和作用;对于重要科学前沿领域项目,重点评价研究成果的原创性和科学价值、对学科发展的推动作用及国际影响。

第三十九条建立规范、健全的项目科学数据和科技报告档案。项目承担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按照科技部有关科学数据共享和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按时上报项目和课题有关数据。科技部委托科技信息服务机构建立973计划项目和成果数据库,实现信息公开、资源共享。

第四十条项目实施形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软件、数据库等,均应标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资助”及项目编号。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973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项目实施计划书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规划

【 abstract 】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and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planning is the 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planning according to national or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planning a kind of professional planning, is a kind of macroscopic strategic guidance documents.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our country the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plans the design of the main levels and types, according to the national basic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the early work management program.

【 key words 】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management;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水土持生态建设规划类型

1.1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类型

水土保持规划可分为水土保持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其他规划中的水土保持专业规划;工作层面上分,有全国性或大区域(流域)、地方性或中大区域(流域)。结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1)全国性或大区域大江大河水土保持综合规划。如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规划、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规划等。一般由国家批准。此类规划可根据形势的发展做相应的修订。

(2)全国性或大区域大江大河专项规划。全国水土流失预防监督规划、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规划、全国坡耕地水土综合整治规划、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建设规划等。一般也应由国家或部门批准。此类规划多作为国家近期实施的规划,与项目立项有密切关系。

(3)省(区)、市(地、自治州)、县(旗、自治县)级或中大区域大江大河支流(一般面积在2000km2 以上)综合规划或专项规划。如省(市、县)级或某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治沟骨干工程专项规划、水土保持监测规划等。此类规划一般由省(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跨省或流域的由国家批准。

(4)国家大型综合规划中的水土保持专业规划。如全国生态建设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林业规划、饮水安全保障规划中有关水土保持专业方面的规划,可能占一个篇章,有时也作为单独的附件。经国家批准后作为某一规划的组成部分,有时也可以单独立项。

1.2 规划阶段的规划深度和重点

(1)规划期与规划水平年

根据《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程》(SL335-2006)的规定:省级以上规划期为10~20 年,地、县级为5~10 年。规划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近期和远期两个水平年,并以近期为重点。规划期一般宜与国民经济规划一致。如东北黑土地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规划的近期时段为2006~2010 年,与国家“十一五”规划期一致。现状水平年:调查资料的年限,一般为2~3 年,最好为1~2 年。规划水平年:即达到预期效果的年份,分为近期水平年和远期水平年。近期水平年为5~10 年,远期水平年为10~20 年。

(2)规划深度与重点

规划阶段应对规划区域开展综合调查和资料的整理分析,研究规划区的水土流失状况、成因和规律,划分水土流失类型区,拟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指导思想和原则,因地制宜地提出防治措施;拟定规划实施进度,明确近期安排;估算规划实施所需的投资;预测规划实施后的综合效益并进行经济评价,提出规划实施的组织管理措施。规划阶段的工作重点是研究和论证水土流失防治方向、任务及目标,提出各类型区防治措施的总体布局、方案和主要防治措施,作实施方案比选,提出优先实施的项目和排序等。

1.3 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与重点

水利工程设计阶段划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可根据情况做适当简化。以下仍按一般设计阶段划分分述。

(1)项目建议书阶段

1)设计水平年

项目建议书是根据规划中确定近期实施的项目,建设期不超过5~10 年,设计水平年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于需要进行较为长期建设的项目,可分期编制项目建议书,并确定现状水平年、近期设计水平年和远期设计水平年。

(2)可行性研究阶段

1)设计水平年

可行性研究的工作范围应与项目建议书基本保持一致,建设期一般不超过10 年,设计水平年亦应与项目建议书保持一致。

2)设计深度和重点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在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设计,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确定项目建设任务;确定建设目标和规模,选定项目区,明确重点建设小流域(或片区),对水土保持单项工程应明确建设规模。明确现状水平年和设计水平年,查明并分析项目区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技术条件、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状况等基本建设条件;水土保持单项工程涉及工程地质问题的,应查明主要工程地质条件。

(3)初步设计阶段

1)设计水平年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在很多情况下与施工图设计合并,且是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来确定各条小流域或小片区(相当于小流域)、单项工程做出的具体设计,一般能够指导施工。因此,设计水平年应根据小流域治理进度安排情况确定。每条小流域或每个项目建设期大都不超过5 年。

2)设计深度和重点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工作范围由可行性研究的区域范围细化到具体的小流域,建设目标要量化,防治方案、总体布局、措施配置要落实到地块(小班、工点)。初步设计的重点是各项措施的典型设计、单项设计和专项设计,并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含分年实施进度)、项目组织管理,核定投资概算等。水土保持措施现状图和总体布置1 图的精度,一般在农区图的比例尺为1∶5 000~1∶10 000,在林区图的比例尺为1∶25 000,在牧业(风沙草原区)图的比例尺为1∶50000~1∶100 000。对治沟骨干工程、小型蓄水工程等应按水利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

(4)施工图设计阶段

目前,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设计规范尚在制定过程中,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施工图设计相当于林业部门的作业设计。治沟骨干工程、小型蓄水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可参照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规范。个别水土保持项目涉及园林的可参照园林设计规范执行。

2 开发建设项目

2.1 阶段划分、设计深度与设计水平年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可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四个阶段。开发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应有水土保持章节。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或项目核准前)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有水土保持章节。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工程的初步设计应有水土保持篇章。施工图阶段应进行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应与主体工程设计深度相一致。设计水平年因植物措施滞后,一般比主体工程建设完工时间推后一年。

2.2 各阶段设计深度和重点

(1)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阶段应简要说明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与环境状况,预防监督与治理状况;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初步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对水土流失的影响;提出水土流失防治总体要求,初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提出下一阶段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确定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原则和依据,估算水土保持投资。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水土保持设计重点是:通过对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各种比选方案进行水土流失影响分析评估,初步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提出对项目主体工程方案比选、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移民占地规划等的水土保持初步要求;初步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初步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总体布局;初拟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与布置,并进行典型设计分析,合理估算工程量,估算水土保持投资,对主体工程设计提出水土保持建议。

(2)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开展相应深度的勘测与调查以及必要的试验研究;从水土保持角度论证主体工程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及制约因素;对主体工程的选址(线)、总体布置、施工组织、施工工艺等比选方案进行水土保持分析评价,对主体工程提出优化设计要求和推荐意见。

本阶段水土保持设计重点是:对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方案比选、总体布置、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水土保持评价,进行工程建设的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根据综合评价结论,提出水土保持要求与建议;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析计算工程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貌植被的面积、弃土弃渣(石)量、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预测水土流失面积及危害以及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新增水土流失量;拟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按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对拟定的防治措施进行典型设计,并推算各类工程的工程量;初步确定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明确与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联的主要问题;提出水土保持监测的初步方案和管理要求。

项目实施计划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档案 工程项目建设 施工 无损检测 监理

工程项目档案记述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的管理和技术信息,凝结着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和资料人员的劳动和智慧,是一种重要的信息资源,是工程建设的管理经验和技术经验借以贮存和传播的手段之一,对于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的技术水平,促进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工程项目档案的概念

工程项目档案俗称竣工资料,是记录建设项目从建设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生产准备到建成投产的全过程活动的资料,这些资料必须按照一定的要求对建设活动进行记录,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应归档保存的文件以及各类相关电子文件和其它载体的声像文件。而这些文件的整理也必须是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分类和排序,以便查找和使用。

二、工程项目档案涵盖的内容

1.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管理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文件

1.1项目启动文件

项目建议书及其报批文件;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其报批文件、规划许可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评估、报批文件;项目评估(包括借贷承诺评估)、论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准文件、劳动安全卫生评价报告书及批准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地震安全评价报告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及其报批文件;有关前期工作的文件、纪要等。

1.2勘察设计资料

1.2.1设计基础资料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勘察报告,地质图,勘察记录,化验、试验报告,重要土样、岩样及说明;地形、地貌,控制点,建筑物、构筑物及重要设备安装测量定位、观测记录;水文、气象、地震等其他设计基础资料。

1.2.2设计文件

设计委托书,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批准、调整文件;施工图设计;技术秘密材料、专利文件;工程设计计算书;关键技术试验;设计评价、鉴定及审批文件;其他设计有关文件、纪要等。

1.3征地、移民文件

征用土地申请、批准文件,红线图、坐标图、行政区域图;征地移民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文件、协议书、土地使用证、特殊地区施工许可证;建设前原始地形、地貌、状况图、照片;施工执照。

1.4计划、投资、统计等工程管理文件

有关投资、进度、工程量的建议计划、实施计划和调整计划;项目管理机构资质报批文件;概算、预算管理文件,差价管理文件;规程、规范、标准、规划、方案、规定;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文件、合同控制文件。

1.5招标投标、承发包合同协议文件

招标文件审查、招标书、招标修改文件、招标补遗及答疑文件;投标书、资质材料、履约类保函、委托授权书和投标澄清文件、修正文件等;开标议程、开标大会签字表、报价表,评标纪律、评标人员签字表、评标记录、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谈判纪要、合同审批文件、合同书、合同变更、索赔、控制管理文件;专项申请、批复文件;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人防、规划文件;水、暖、电、煤气、通信、排水等配套协议文件;原料、材料、燃料供应等来源文件。

1.6生产准备、试运及考核资料

生产运行管理方案;生产准备及试运投产执行计划;试运投产期间的置换、升压方案、全线联调方案及维修抢修预案;有关试运行的标准、规定;全线试运投产前的验收记录;各站场、阀室的设备单体试车、验收记录;系统调试、验收记录;SCADA系统调试、验收记录;各类报表、维修记录等资料。

1.7财务、计划及资产管理资料

财务计划及执行、年度计划及执行;年度投资统计;工程概算、预算、标底、合同价、决算、审计及说明;主要材料消耗、器材管理;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清册等。

1.8科研项目资料

开题报告、任务书、批准书;合同书(协议书)、委托书;研究方案、计划、考察报告、调查研究报告;试验记录、图表、照片;实验分析、计算、整理数据;实验装置及特殊设备图纸、工艺技术规范说明书;实验操作规程、安全措施、事故分析;阶段报告、科研报告、技术鉴定;成果申报、鉴定、审批及成果推广应用材料;重要课题研究报告。

1.9工艺设备文件

1.10涉外文件

1.11消防文件

1.12器材管理文件

2.施工文件

2.1施工管理资料

开工报告、工程完工证书、工程交工证书、工程竣工报告、企业资质、人员资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2.2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建筑、工艺管道、设备安装、防腐保温、电气仪表等工程的检验批

2.3施工技术资料

建筑、工艺管道、设备安装、防腐保温、电气仪表等工程的技术施工记录

2.4质量控制资料

材料设备质量证明资料、各类设备材料及管阀配件的检测试验报告、理化试验类资料

2.5竣工图

竣工图包括所有的施工图,其中属于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标准图、通用图,可以在目录中注明,不作为竣工图编制。

2.6经济资料

经济签证、施工合同、结算书等

3.无损检测交工技术文件

实行第三方无损检测的工程(项目),无损检测竣工文件由无损检测单位单独组卷,内容包括委托无损检测的合同、无损检测计划、无损检测工艺规程、无损检测工作总结以及无损检测完工交接证书、无损检测人员登记表、无损检测焊口布置图、无损检测报告等。

4.监理交工技术文件

主要包括按照监理项目管理、监理指令、监理内业、审核签认文件、工程检验记录五个部分。

三、石油工程项目档案编制收集整理的主要依据

1.通用部分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SY4200-2007系列标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册(2010年修订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定》(DA/T28-200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 -200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股份公司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2.石油建设工程

SY4200-2007系列标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册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贯教材)

3.土建工程

陕西省建设厅颁布:

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配套表格及使用指南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整编规定

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表格(填写范例)

GB50300系列标准

四、工程项目档案的编制要求

1.单项(单位)工程划分及编号

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照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则》(SY4200-2007)的有关规定进行划分及统一编号。

2.工程项目档案的编制要求

工程项目档案是伴随着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产生的,它真实、准确地记述和反映了项目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实际状况和历史过程,是各种建设活动的直接和原始记录。因此,工程项目档案应按完整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整理编制,必须做到及时、准确、系统、科学。

及时,就是在施工过程中,对各种要求的数据、现象及时进行记录;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要及时做好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

准确,就是要求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应如实地反映工程施工的客观情况,严格按施工图和现行材料质量标准、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做到变更有手续、有根据,施工各部位有记录。严禁出现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做记录等情况。

系统,就是要求按照施工程序和施工顺序,对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进行系统的整理,系统的反映施工的全过程。

科学,就是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施工中的每一个数据,应做到施工有依据,检查有结论,现场有记录,试验、化验有报告,预制构件、材料有证件,修改图样有手续,工程竣工有结论。

五、工程项目档案的编制收集整理分工及顺序

1.建设单位资料

1.1可行性研究、任务书

1.2设计基础资料

1.3设计文件

1.4项目管理文件

1.5涉外文件

1.6生产技术准备、试生产资料

1.7财务、器材管理资料

1.8工艺设备文件

1.9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安全设施、档案等专项验收文件

1.10项目竣工验收文件

2.施工文件

2.1施工管理文件

2.2技术管理资料

2.3质量保证资料

2.4施工日志

2.5竣工图

3.无损检测文件

3.1管理类文件

3.2无损检测报告

4.监理文件

4.1监理项目管理

4.2监理指令

4.3监理内业

4.4审核签认文件

4.5工程检验记录

六、工程项目档案的编制收集整理质量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工程项目档案应满足下述要求:

2.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3.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材料书写,如:碳黑墨水、纯蓝墨水等。

6.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标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7.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 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8.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样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9.不同幅面的工程图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19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示栏露在外面。

七、工程项目档案的验收和移交

工程项目档案是在工程建设中,逐渐积累起来的大量的文字、文件、图样资料和来往批件,经过整理、编目而形成的反映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经济文件和资料。它是记录工程建设的永久性技术文件,也是建设项目进行复查、维修、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因此,重视并搞好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验收和移交工作十分重要。

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按要求把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和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档案资料一起整理好,编目建档,并于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交施工单位主管技术档案部门,按规定检查验收,审查合格即可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评定认证后,移交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把施工单位移交上来的档案资料和施工前期由建设单位办理的工程项目档案资料重新整理,编目建档,形成全套的工程项目档案,并根据工程的重要程度来决定是否上交给有关主管部门或技术档案部门长期保管。

工程文件的归档,是建设程序和工程文件形成过程的一个具体的必要的环节。在工程项目的建设活动中,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是建设活动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必然的组成部分,建设活动的全过程,就是工程文件材料形成的全过程。因此,对工程文件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向档案管理部门归档是顺理成章的,应引起各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