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工程类中级论文

工程类中级论文

工程类中级论文

工程类中级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可变模糊集;对立统一;土石坝;安全评价

中图分类号:TV3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683(2013)05015504

土石坝因就地取材、施工技术简单、对地形地质条件要求低等优点,而被广泛采用。据统计,已建大坝中90%以上为土石坝。但是,由于土石坝是由土、石等散粒体材料建筑而成,加上当时施工时没有严格控制施工质量问题,随着坝龄的增长,相当一部分土石坝存在安全隐患。因此,目前土石坝安全评价问题已成为水利工程领域研究的热点问题,常用的评价方法有:层次分析法[1]、风险概率方法[2]、可靠度理论分析方法[3、4]、模糊层次分析法[5]、模糊数学法[6]、集对分析法[7]等,这些方法都能从某一方面对土石坝安全进行评价,但各有局限性,如:层次分析法当指标过多时数据统计量大,且权重难以确定,因为层次分析法的两两比较是用1至9来说明其相对重要性,如果有越来越多的指标,对每两个指标之间的重要程度的判断可能就出现困难了,甚至会对层次单排序和总排序的一致性产生影响,使一致性检验不能通过;而集对分析方法用同异反模糊联系度计算评价指标对于各评价等级的相对隶属度,进而定量化评定样本的安全类别,因其将“同一”与“对立”看成确定的,而将“差异”看成不确定的,即“中介不确定性”,此理论不符合中介值是确定的质量互变定理。基于此,本文将陈守煜在文献[89]中提出的基于可变模糊集的对立统一定理应用于土石坝安全评价中,为土石坝安全评价提供一种新思路。

1可变模糊集对立统一定理简介

对立统一定理是唯物辩证法三大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之一[8],定理简要如下。

可变模糊集理论[1012]是在1965年Zadeh提出的静态模糊集概念的基础上发展起了的,它以相对差异函数、相对比例函数为基础,用严密的数学理论表达了唯物辩证法三大基本定理——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定理。可变模糊集理论在水资源评价、水质评价、水库调度与防洪评价、灾情评价、径流预报、水利工程土地适用性评价等多指标、多属性、多级别评价中有广泛应用。土石坝安全评价也是属于多指标、多属性、多级别评价,本文用可变模糊集理论对立统一定理对土石坝安全进行评价。

[BT(2+1]2基于可变模糊集对立统一定理的土石坝安全综合评价

2.1土石坝安全评价指标及标准值

影响土石坝安全的因素很多,如:洪水、坝坡尺寸、坝体结构、防洪调度与运行管理等。2000年12月29日国家水利部签发了《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 2582000),将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分为“工程质量评价、大坝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结构安全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评价、金属结构安全评价”等七个专项,要求根据七个专项的结论对大坝安全进行综合评价。《导则》将大坝工程性状各专项安全性分为A、B、C三级,大坝综合安全分为“一类坝,二类坝,三类坝”三级。其划分原则是如下。

(1)对于规范中给出定量安全指标的,若为一范围值,则复核结果大于等于其上限(或下限)的为A级,小于下限(或上限)的为C级,处于中间的为B级;若为一单值,则大于等于(或小于等于)其值的为A级或B级,反之为C级。

(2)对于无定量安全指标的,其检查或复核结果无安全问题的为A级,存在直接危及大坝安全问题的为C级,两者之间的为B级。

(3)对于三类坝,采用一票否决的办法,即只要有一项为C级的,便定为三类坝;有一至两项为B级的为二类坝,其余为三类坝。

本文参照《导则》,选取工程质量、运行管理、抗御洪水重现期、坝坡稳定安全系数、渗流安全、抗震安全和金属结构安全为土石坝安全评价指标。其标准值也参照《导则》,将各指标安全等级分为A、B、C三级,大坝综合安全分为“一类坝,二类坝,三类坝”三级,分别代表“大坝安全可靠,能按设计正常运行;大坝基本安全,可在加强监控下运行;不安全,属病险水库大坝”。

分级标准:对于抗御洪水重现期、坝坡稳定安全系数等定量指标,依据《导则》中各标准,例如:根据《导则》中表B1,3级土石坝防洪大坝安全分级标准为:[A:洪水重现期(年)≥1000]、[B:500≥洪水重现期(年)

3工程实例分析

引用文献[7]的工程实例资料,土石坝断面见图2。水库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顶总长度126 m,坝顶宽5.0 m,坝顶高程81.7 m,最大坝高42.7 m,上游坡为干砌石护坡,下游坡为草皮护坡并设有排水滤体。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工程于1964年6月动工兴建,至次年4月大坝按设计基本建成,并开始渠系配套,于1972年基本完成。现场检查的问题有:右坝头上游坡严重漏水、溢洪道底板伸缩缝漏水、涵管严重漏水。

3.1安全评价指标值计算

如前2.1中所述,选取工程质量、运行管理、抗御洪水重现期、坝坡稳定安全系数、渗流安全、抗震安全和金属结构安全等作为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指标,其中坝坡稳定安全系数采用简化毕肖普法计算,通过对定量指标计算和对定性指标采用专家打分,得出各指标值见表1。

本工程大坝按《导则》中方法和原则为“三类坝”,是因为《导则》中规定只要一项为“C”,工程就确定为“三类坝”,《导则》中没有考虑各指标的权重,与实际情况有出入。

5结语

本文尝试将可变模糊集对立统一定理方法应用于土石坝安全评价中,以拓宽土石坝安全评价思路。并应用于工程实例,通过实例分析获得与基于集对分析的可变模糊集评价相同的结论,而此方法模型更简洁、概念更清晰、方法更简便。

参考文献:

[1]季根蔡.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综合评价[J].红水河,2007,(1):133136.

[2]姜树海,范子武.土石坝安全等级划分与防洪风险率评估[[J].水利学报,2008,39(1):3540.

[3]李 雷,盛金保.土石坝安全度综合评价方法初探[J].大坝观测与土工测试,1999,23(4):2228.

[4]李君纯,李 雷,盛金保,等.水库大坝安全评判的研究[J].水利水运科学研究,1999,3(1):7783.

[5]刘亚莲,周翠英.土石坝安全的模糊层次综合评价及其应用[J].水力发电,2010,36(5):3840.

[6]尉维斌,李珍照.大坝安全模糊综合评判决策方法的研究[J].水电站设计1996,12(1):18.

[7]刘亚莲,胡建平.土石坝安全的集对分析一可变模糊集综合评价模型[J].人民长江,2011,42(11):9194.

[8]陈守煜.基于可变模糊集的辩证法三大规律数学定理及其应用[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2010,50 (5):838844 .

[9]陈守煜.可变模糊集理论与模型及其应用[M].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 .

[10]王子茹.基于可变模糊集对立统一定理的水安全评价研究[J].人民长江,2011,42(9):13.

[11]王文川,徐冬梅,陈守煜,等.可变模糊集理论研究进展及其在水科学中的应用[J].水利水电科技进展,2012,32(5):8994.

工程类中级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技术问题

0 引言

岩土工程勘察作为工程后续设计、施工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其质量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当前,国内岩土工程勘察行业执行的各级规范标准种类繁多,虽然不同规范标准中关于同一问题的规定难免存在差异,但是经过多年的实践磨合,国内主要勘察行为主体在勘察技术方面观点基本达成一致。因此,勘察单位想要提升自身竞争力,就需更多地从细节上着手,创新勘察思路、优化勘察成果以及提升勘察成果实用性。

本文作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理论与经验关系、加强与设计沟通、各类等级划分以及提高经济性等方面出发,对岩土工程勘察的一些基础性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期能对同仁有所帮助。

1 岩土工程勘察基础技术问题

1.1 重视理论与经验的有机结合

土力学、工程地质等理论都是岩土工程勘察中常用的基本理论,而这些理论多少都带有半理论半经验的特点,特别是许多计算公式、参数取值等都来自于经验的总结。

一名优秀的岩土工程技术人员,除了要拥有丰富的现场经验外,扎实的基础理论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项品格。对于每一条规律、每一个计算公式,都要深入了解其内涵、背景知识以及适用条件。而技术人员经验积累的过程可用以下3个步骤概括:“根据理论分析预测现场观测预测与现场观测结果对比分析,总结新的理论”,由此看出经验的积累与理论相互关联、紧密相连。

因此,岩土工程勘察中理论与经验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而目前许多勘察技术人员过分注重经验,相对忽略了对理论的重视,既限制了岩土工程勘察技术的发展,也不利于勘察技术新人的长远发展。

1.2 加强勘察与后续设计的沟通交流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中对房屋建筑工程实施详勘前所应搜集的资料作了明确要求,除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地面整平标高外,还需掌握包括拟建建筑物结构形式、规模、荷载情况等资料。勘察人员需要掌握这些资料,就是要与设计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因为勘察成果的使用者就是设计人员,勘察人员只有在勘察前充分把握设计的意图,才能有针对地开展勘察工作,相应的勘察结果也才更实用、更高效。例如:现在较为常见的带裙房的高层建筑,勘察前必须明确结构基础形式以及连接方式。

当前,部分勘察技术人员没有认识到勘察与设计沟通交流的重要性,造成最终勘察成果针对性不强,甚至导致项目返工。在后续的勘察工作中必须加以重视。

1.3 认清各类等级划分对工作量布置的影响

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会涉及到大量的等级划分,例如:勘察等级、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以及建筑物安全等级等。这些等级的划分对勘察工作量的布置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在开展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前,应首先严格按照分级标准开展项目各种等级的划分,进而安全、经济、合理地确定勘察工作量的布置。

1.4 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勘察经济性水平

在努力完成勘察任务的过程中,如何在满足有关勘察规范标准的基础上优化勘察方案、提升勘察效率、降低勘察成本是全体勘察人一直努力探索的问题。与此同时,对于同一岩土工程勘察任务,不同勘察主体完成所需成本的高低,也从侧面反映了相应主体勘察技术水平的高低。当前岩土工程勘察实践中,许多方面还是具备进一步节约成本条件的,例如:相关规范虽对桩基一般性孔深入桩端以下深度有“需同时满足3~5倍桩径且大于等于3m,而大直径桩大于等于5 m”的要求,但特殊情况下也可作变更。例如:若勘察方案所布一般性孔深60m,而控制性孔资料显示50m孔深处具备作为桩端持力层的条件,并且符合桩基设计的要求,则勘察负责人可在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将一般性勘探孔深度由60m调整为55m,相应的工作量减小、造价降低,也即经济性水平得以提高。此外,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有关所需开展土工试验项目的选取,也是另一处富有经济性余量的环节,勘察技术人员可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关注。

1.5 注重对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标准的学习

勘察主体所从事的一切岩土工程勘察工作都是以各类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标准为依据的,脱离了规范标准,各类勘察活动都将可能变成空泛、盲目的活动。这些规范标准中详细地阐述了勘察工作开展的目的、所需完成任务以及勘察工作的评价等问题,所有勘察技术人员应当高度重视对这些规范标准的学习研究,充分掌握各类规定条款。以便在以后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中,避免工作量布置不足、原状土样或原位测试数量不足、未划分抗震地段等问题的出现。此外,需要强调的是对规范标准中条文说明,技术人员应当高度重视,认真研读每个条款、准确把握条文说明中所蕴含的信息,切实提高自身专业理论水平。

2 结语

岩土工程作为服务于工程建设的一门应用科学,其研究的问题就是工程建设中提出的各类问题。本文从理论与经验关系、加强与设计沟通、各类等级划分以及提高经济性等方面出发,对岩土工程勘察的一些基础性问题进行了探讨,希望能给岩土工程技术人员有所启示,共同努力,为推动国内岩土工程勘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而奋斗。

【参考文献】

[1]金承满.初探岩土工程勘察基础技术问题[J].岩土工程界,2008,11(10):25-26.

[2]叶国琳.初探岩土工程勘察基础技术问题[J].山西建筑,2009,35(16):127-128.

[3]唐发明.分析钻探勘察技术的重要性与应用[J].建材与装饰,2008(7):296-297.

工程类中级论文范文第3篇

南通大学坐落于素有“江海明珠”、“历史文化名城”美誉的沿海开放城市——江苏省南通市,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的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近代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于1912年创办的私立南通医学专门学校和南通纺织专门学校。2004年,南通医学院、南通工学院、南通师范学院三校合并组建南通大学。经过一个世纪的办学历程,南通大学现已建设成为一所规模结构合理、学科门类齐全、教学质量优秀、办学效益明显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南通大学现有4个校区,占地面积3700余亩,有23个二级学院、1个独立学院和1所大型综合三级甲等附属医院,有全日制在校生3.6万余人,设有99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医学、艺术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拥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江苏省品牌专业、江苏省特色专业、江苏省重点专业,以及教学团队、教学成果奖、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立项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精品教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等一批优质教学资源。学校是江苏省首批教学工作先进高校。

学校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2003年成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单位,2013年正式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两个博士后流动站,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江苏省重点学科、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省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省高校优秀学科梯队等,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学科体系和学科建设长效机制。

学校坚持科技强校与自主创新,拥有省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和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省级工程中心、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及省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等一批高端科技创新载体。合并组建以来,共承担“973”计划课题2项、“863”计划课题3项、国家科技支撑项目1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1项、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543项,获发明专利授权307项,荣获包括国家技术发明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中华医学成果奖、全国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在内的多项高层次奖励。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044人,其中高级职称以上1486人,博士、硕士生导师1143人,拥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专家、首届江海杰出英才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教育部优秀骨干教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特聘教授、博士计划、省六大人才高峰、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等各类杰出人才。

学校广泛开展境外交流与合作,与英国、美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阿根廷、香港、台湾等14个国家和地区的61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多个国际交流项目。

学校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典型“莫文隋”精神的发源地,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江苏省文明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江苏省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优秀单位。校党委被评为“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校党校获得“江苏省红旗基层党校”称号。

二、相关学院简介

(一)艺术学院

学院现有教职工113人,其中专任教师98人,有教授12人,副教授45人,博士6人,硕士75人,硕士生导师25人,聘请了南开大学范曾等十多名全国教授为兼职教授。学院拥有四幢艺术楼和相配套的教学楼,其中有多媒体教室、电脑机房、画室、雕塑室、模型设计室、染织设计室、漆画设计室、展厅、琴房、演出厅等较为完善的教学实训设施。

学院现有美术学、音乐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设有美术学(师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业设计、动画、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等九个本科专业,培养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受到企事业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另外,学院设有与英国格林多大学“2+2”和“3+1”艺术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学院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在内的一批高水平研究课题,目前有在研项目20项,其中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5项,编辑出版专著、教材二十余部。近五年,在国内外主要学术刊物及主要学术会议上三百多篇,其中核心刊物一百余篇;获省级(含)以上科研成果(含作品)奖励三十余次,指导学生获省级(含)以上奖励四十余次;每年组织教师作品展、音乐会十余场。

(二)纺织服装学院

学院设有纺织工程、轻化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服装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2个专业方向)和非织造材料与工程5个本科专业。学院是纺织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纺织工程、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和服装设计与工程等三个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学院现有本科生近1500人,研究生50余人。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87人,拥有一支高素质、高学历、知识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6名、副教授27名、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实验师5名、讲师和实验师27名,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比例达93%,其中多人曾到美国、日本和韩国进修深造,聘请中国工程院姚穆院士为兼职教授。学院设有1个实验中心和1个工程训练中心,拥有炭纤维应用技术研究所、交通纤维材料应用技术研究所、染整技术研究所、蓝印花布艺术研究所等4个研究所和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染织艺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中小企业纺织新材料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南通市新型碳材料重点实验室、南通市纺织服装技术研发与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南通市特种与功能化纤维及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5个省、市级科技平台,并与多家企业共建了“江苏大生纺织工程技术中心”、“逸谷服装创作设计中心”和“通大云幅服装设计中心”,服务于教学和科研工作。学院教师致力于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近5年来承担了多项省、市级科研项目,其中21项成果获得省、市级科技进步奖。

纺织服装学院是南通大学创立最早的院系之一,建院以来已为我国纺织服装业输送了数千名优秀的高级人才,许多毕业生已成为纺织服装战线的科技精英和领导骨干。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100%,每年均有多人被重点大学录取为研究生。

三、招生专业介绍

(一)美术类专业

1、美术学(师范)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美术学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进行美术理论、创作研究、艺术管理等社会应用方向以及高等、中初等学校进行美术教育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美术教学理论与方法、中外美术史、艺术美学、中外画论概要、雕塑、绘画(中国画、油画、壁画)专业技法、各类艺术设计技法、书法、技法理论、材料研究、计算机应用(绘画与设计)等。

2、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独立或加入团队从事平面媒体、广告设计、商业美术、展示空间设计、网页制作和多媒体技术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能胜任在出版社、报社、电视、网络等大型传媒单位或设计机构从事产品设计市场调研、艺术设计、策划和设计管理等工作。

主要课程:图形设计、字体与版式设计、标志与企业视觉识别设计(VI)、平面媒体设计(广告、海报、POP、DM)、书籍装帧、装饰设计、包装设计、网页设计及展示设计等。

3、环境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从事环境景观艺术的总体规划设计、室内外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园林设计等设计、教学与科研工作、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中外美术史、美学概论、艺术概论、素描、色彩、速写、雕塑、设计基础、计算机应用软件、中外环境与建筑艺术史论、漆艺、陶艺设计、材料、工程概算、设计表现、透视与制图、景观艺术规划及设计、园林设计、室内空间设计、会展设计、模型制作、人体工学、毕业设计及论文等。

4、产品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能够适应现代化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产品设计专业水平和实践应用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教学和科研单位从事产品开发、工业产品设计、家用纺织品设计、视觉传达等设计、研究和教学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机械设计基础、电工电子学、工业美术、造型设计基础、造型材料及工艺、人机工程学、心理学、计算机辅助设计、各专业设计等。

5、服装与服饰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从事服装与配饰设计和研究,具有较强的设计能力和动手制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市场设计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掌握服装企业、服装市场的基本运作知识,以及时尚潮流;掌握流行预测的基本方法;能在服装生产和销售企业,服装研究单位及新闻出版机构等从事服装设计、服装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管理,服装理论研究及宣传评论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服装设计学、服饰图案、服装画技法、服饰配件设计、服装结构设计、服装立体裁剪、服装材料学、服装史、成衣纸样与工艺、服装市场营销、服装CAD等。

(二)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师范)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品格和文化素养,掌握一定声乐、钢琴、器乐演奏、钢琴伴奏和舞蹈表演所必备的音乐基础理论与相关知识、基本技能,具备心理学、教育学等理论素养的从事音乐教学和研究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器乐、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音乐史学基础、合唱与指挥、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形体训练与舞蹈基础等。

2、音乐表演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表演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演唱、演奏能力,专业技能突出、适应面广、综合能力强、富有活力和艺术热情的高级音乐专业人才。本专业为各种演出团体培养专业演员,为各种大众传播部门、文化基层部门、演出公司培养从事音乐创作、编辑和策划的组织人才。

本专业分为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器乐演奏等三个专业方向进行培养。

主要课程: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器乐演奏、舞蹈、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民族民间音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等。

(三)服装表演专业

1、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基础理论和技能,能从事时装模特、时装表演编导、模特经纪管理以及服装设计、形象设计、服装营销等职业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服装表演、形体训练、服装表演编导、形象设计、影视表演基础、服装设计学、服装结构设计、服装心理学、服装史、服装市场营销等。

四、报考条件

1、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

2、美术类(校考)、音乐类(校考)专业只招收文科考生,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校考)专业文理不限。

3、美术类(校考)及音乐类(校考)专业招收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4、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校考)专业招收黑龙江省籍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身高最低要求男180cm、女170cm。

5、音乐表演专业招收具有音乐专业技能者。

五、专业考试

(一)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类别

省份

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联系电话

服装表演

黑龙江

网报

1月18日-1月19日

1月23日

0451-86655180

音乐类

山东

网报

1月18-2月17日

2月20日

0536-8271777

美术类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

1月30-31日

2月2日

0351-3179588

山东

网报

1月18-2月17日

2月20日

0536-8271777

黑龙江

网报

1月18日-1月19日

1月23日

0451-86655180

注:美术类(校考)专业拟在山东、山西和黑龙江三省共招收本科新生70名以上,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校考)专业在黑龙江省招收本科新生12名,音乐类(校考)专业拟在山东省招收本科新生12名。各省参加校考的考生只能在所在省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二)报名时应办手续

(1)交验本人身份证及相关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明;

(2)缴纳报名费、考试费(美术类150元,音乐类及服装表演专业200元);

(3)领取《南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内容

1、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专业(满分400分)

(1)身体条件:测定身高、三围、形体比例等(自备泳装);

(2)才艺:自选舞蹈或健美操(自备音乐带、服装,时间不超过3分钟);

(3)台步:步态展示(自带高跟鞋);

(4)口试:语言表达能力及其他专长。

2、音乐类专业(满分400分)

(1)视唱;

(2)专业技能: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中任选一项,考生准备曲目2首(抽其中一首为考试曲目);

(3)加试: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中任选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技能科目重复。

3、美术类专业(满分400分)

(1)素描 (2)色彩

(四)成绩公布

我校于4月1日前寄发《南通大学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考生也可根据专业考试准考证号在南通大学校园网上查询自己的成绩,网址:zs.ntu.edu.cn.

六、录取原则

1、音乐类及服装表演专业: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参加高考文科类考试(服装表演专业文、理兼收),其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填报我校志愿的进档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分省按计划数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参加高考文科类考试,其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填报我校志愿的进档考生,我校将根据其文化与专业相加后的总分由高到低分省按计划数择优录取。

3、凡通过我校专业测试的考生,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26019

联系电话:0513-85012170(招生办)、0513-85012871(纺织服装学院)、0513-85015900 (艺术学院)

工程类中级论文范文第4篇

南通大学坐落于素有“江海明珠”、“历史文化名城”美誉的沿海开放城市——江苏省南通市,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的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近代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于1912年创办的私立南通医学专门学校和南通纺织专门学校。2004年,南通医学院、南通工学院、南通师范学院三校合并组建南通大学。经过一个世纪的办学历程,南通大学现已建设成为一所规模结构合理、学科门类齐全、教学质量优秀、办学效益明显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南通大学现有4个校区,占地面积3700余亩,有25个学院和1所大型综合三级甲等附属医院,有全日制在校生3.5万余人,设有97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医学、艺术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拥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江苏省品牌专业、江苏省特色专业、江苏省重点专业,以及教学团队、教学成果奖、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立项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精品教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等一批优质教学资源。学校是江苏省首批教学工作先进高校。

学校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2003年成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单位,2013年正式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两个博士后流动站,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江苏省重点学科、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省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省高校优秀学科梯队等,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学科体系和学科建设长效机制。

学校坚持科技强校与自主创新,拥有省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和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省级工程中心、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及省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等一批高端科技创新载体。合并组建以来,共承担“973”计划课题2项、“863”计划课题3项、国家科技支撑项目1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1项、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438项,获发明专利授权266项,荣获包括国家技术发明奖、中华医学成果奖、全国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在内的多项高层次奖励。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200多人,其中高职以上1222人,博士、硕士生导师933人,拥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首届江海杰出英才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教育部优秀骨干教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特聘教授、博士计划、省六大人才高峰、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等各类杰出人才。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英国、美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阿根廷、香港、台湾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49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多个国际交流项目。

学校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典型“莫文隋”精神的发源地,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江苏省文明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江苏省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优秀单位。校党委被评为“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校党校获得“江苏省红旗基层党校”称号。

二 、相关学院简介

(一)艺术学院

学院现有教职工113人,其中专任教师98人,有教授11人,副教授39人,博士4人,硕士64人,硕士生导师24人,聘请了南开大学范曾等十多名全国教授为兼职教授。学院拥有四幢艺术楼和相配套的教学楼,其中有多媒体教室、电脑机房、画室、雕塑室、模型设计室、染织设计室、漆画设计室、展厅、琴房、演出厅等较为完善的教学实训设施。

学院现有美术学、音乐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设有美术学(师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业设计、动画、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等九个本科专业,培养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受到企事业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另外,学院设有与英国格林多大学“2+2”和“3+1”艺术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学院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在内的一批高水平研究课题,目前有在研项目20项,其中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5项,编辑出版专著、教材二十余部。近五年,在国内外主要学术刊物及主要学术会议上三百多篇,其中核心刊物一百余篇;获省级(含)以上科研成果(含作品)奖励三十余次,指导学生获省级(含)以上奖励四十余次;每年组织教师作品展、音乐会十余场。

(二)纺织服装学院

学院设有纺织工程、轻化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服装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2个专业方向)和非织造材料与工程5个本科专业。学院是纺织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纺织工程、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和服装设计与工程等三个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学院现有本科生近1500人,研究生50余人。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87人,拥有一支高素质、高学历、知识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5名、副教授22名、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实验师5名、讲师和实验师27名,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比例达87%,其中多人曾到美国、日本和韩国进修深造,聘请中国工程院姚穆院士为兼职教授。学院设有1个实验中心和1个工程训练中心,拥有炭纤维应用技术研究所、交通纤维材料应用技术研究所、染整技术研究所、蓝印花布艺术研究所等4个研究所和江苏省中小企业纺织新材料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南通市新型碳材料重点实验室、南通市纺织服装技术研发与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南通市特种与功能化纤维及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4个省、市级科技平台,并与多家家企业共建了“江苏大生纺织工程技术中心”、“逸谷服装创作设计中心”和“通大云幅服装设计中心”,服务于教学和科研工作。学院教师致力于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近5年来承担了多项省、市级科研项目,其中21项成果获得省、市级科技进步奖。

纺织服装学院是南通大学创立最早的院系之一,建院以来已为我国纺织服装业输送了数千名优秀的高级人才,许多毕业生已成为纺织服装战线的科技精英和领导骨干。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100%,每年均有多人被重点大学录取为研究生。

三、招生专业介绍

(一)美术类专业

1、美术学(师范)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美术学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进行美术理论、创作研究、艺术管理等社会应用方向以及高等、中初等学校进行美术教育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美术教学理论与方法、中外美术史、艺术美学、中外画论概要、雕塑、绘画(中国画、油画、壁画)专业技法、各类艺术设计技法、书法、技法理论、材料研究、计算机应用(绘画与设计)等。

2、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独立或加入团队从事平面媒体、广告设计、商业美术、展示空间设计、网页制作和多媒体技术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能胜任在出版社、报社、电视、网络等大型传媒单位或设计机构从事产品设计市场调研、艺术设计、策划和设计管理等工作。

主要课程:图形设计、字体与版式设计、标志与企业视觉识别设计(VI)、平面媒体设计(广告、海报、POP、DM)、书籍装帧、装饰设计、包装设计、网页设计及展示设计等。

3、环境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从事环境景观艺术的总体规划设计、室内外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园林设计等设计、教学与科研工作、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中外美术史、美学概论、艺术概论、素描、色彩、速写、雕塑、设计基础、计算机应用软件、中外环境与建筑艺术史论、漆艺、陶艺设计、材料、工程概算、设计表现、透视与制图、景观艺术规划及设计、园林设计、室内空间设计、会展设计、模型制作、人体工学、毕业设计及论文等。

4、产品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能够适应现代化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产品设计专业水平和实践应用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教学和科研单位从事产品开发、工业产品设计、家用纺织品设计、视觉传达等设计、研究和教学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机械设计基础、电工电子学、工业美术、造型设计基础、造型材料及工艺、人机工程学、心理学、计算机辅助设计、各专业设计等。

5、服装与服饰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从事服装与配饰设计和研究,具有较强的设计能力和动手制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市场设计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掌握服装企业、服装市场的基本运作知识,以及时尚潮流;掌握流行预测的基本方法;能在服装生产和销售企业,服装研究单位及新闻出版机构等从事服装设计、服装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管理,服装理论研究及宣传评论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服装设计学、服饰图案、服装画技法、服饰配件设计、服装结构设计、服装立体裁剪、服装材料学、服装史、成衣纸样与工艺、服装市场营销、服装CAD等。

(二)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师范)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品格和文化素养,掌握一定声乐、钢琴、器乐演奏、钢琴伴奏和舞蹈表演所必备的音乐基础理论与相关知识、基本技能,具备心理学、教育学等理论素养的从事音乐教学和研究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器乐、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音乐史学基础、合唱与指挥、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形体训练与舞蹈基础等。

2、音乐表演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表演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演唱、演奏能力,专业技能突出、适应面广、综合能力强、富有活力和艺术热情的高级音乐专业人才。本专业为各种演出团体培养专业演员,为各种大众传播部门、文化基层部门、演出公司培养从事音乐创作、编辑和策划的组织人才。

本专业分为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器乐演奏等三个专业方向进行培养。

主要课程: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器乐演奏、舞蹈、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民族民间音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等。

(三)服装表演专业

1、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基础理论和技能,能从事时装模特、时装表演编导、模特经纪管理以及服装设计、形象设计、服装营销等职业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服装表演、形体训练、服装表演编导、形象设计、影视表演基础、服装设计学、服装结构设计、服装心理学、服装史、服装市场营销等。

四、报考条件

1、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

2、美术类(校考)、音乐类(校考)专业只招收文科考生,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校考)专业文理不限。

3、美术类(校考)及音乐类(校考)专业招收山东和安徽省籍的考生(考生需取得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4、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校考)专业招收黑龙江省籍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身高最低要求男180cm、女170cm。

5、音乐表演专业招收具有音乐专业技能者。

五、专业考试

(一)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类别

省份

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联系电话

服装表演

黑龙江

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九路1号)

3月18-19日

3月23日

0451-86655180

音乐类

安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1月20-21日

1月22日

0551-3876268

山东

山东省潍坊市富华国际会展中心

2月2-26日

3月1日

0536-8271777

美术类

安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1月20-21日

1月22日

0551-3876268

山东

山东省潍坊市富华国际会展中心

2月2-26日

3月1日

0536-8271777

注:美术类(校考)专业拟在山东和安徽两省共招收本科新生60名以上,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校考)专业在黑龙江省招收本科新生10名,音乐类(校考)专业拟在山东和安徽两省招收本科新生27名。各省参加校考的考生只能在所在省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二)报名时应办手续

(1)交验本人身份证及相关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明;

(2)缴纳报名费、考试费(美术类150元,音乐类及服装表演专业200元);

(3)领取《南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内容

1、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专业(满分400分)

(1)身体条件:测定身高、三围、形体比例等(自备泳装);

(2)才艺:自选舞蹈或健美操(自备音乐带、服装,时间不超过3分钟);

(3)台步:步态展示(自带高跟鞋);

(4)口试:语言表达能力及其他专长。

2、音乐类专业(满分400分)

(1)视唱;

(2)专业技能: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中任选一项,考生准备曲目2首(抽其中一首为考试曲目);

(3)加试: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中任选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技能科目重复。

3、美术类专业(满分400分)

(1)素描 (2)色彩

(四)成绩公布

我校于4月1日前寄发《南通大学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考生也可根据专业考试准考证号在南通大学校园网上查询自己的成绩。.

六、录取原则

1、音乐类及服装表演专业: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参加高考文科类考试(服装表演专业文、理兼收),其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填报我校志愿的进档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分省按计划数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参加高考文科类考试,其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填报我校志愿的进档考生,我校将根据其文化与专业相加后的总分由高到低分省按计划数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26019

工程类中级论文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了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对我市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管理,探索科学考核评价高层次人才成果实绩的办法和途径,进一步促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开放的原则,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三条考核适用对象主要包括我市的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市“226工程”培养对象。

其他各类市管高层次人才可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四条考核内容包括德才表现和成果实绩两部分,重点考核成果实绩。

第五条德才表现是指考核对象管理期内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技术水平和廉洁情况。政治素质,是指政治方向及理论素养、政治立场、政治观点等;职业道德,是指道德品质,遵守和执行行业行为规范、法律法规等;业务技术水平,是指利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廉洁情况,是指勤政廉洁等方面的表现。采取定性考核方式。

第六条成果实绩是指能真实反映考核对象在一定期限内取得的成绩、效益和贡献等相关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课题、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荣誉称号以及其它工作、业务方面的成绩等。采取定量考核方式。

第四条考核标准

第七条德才表现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一)优秀:政治素质强,职业道德好,廉洁奉公,业务娴熟,工作勤奋,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较大影响或起到表率作用。

(二)合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较好地发挥学术技术方面的作用。

(三)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或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较大失误等。

第八条考核对象的成果实绩分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包括项目课题、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荣誉称号和附属指标五个方面。

第九条项目课题指标是指考核对象参与研究一定层次、数量的科研项目、课题方面的考核指标。分纵向、横向两大类进行考核。

(一)纵向项目(课题)

本单项指标基准分为50分,考核每项项目(课题)得分计算:基准分×级别系数×类别系数×角色系数×进展系数×评鉴系数。

1、部级项目(课题)是指立项单位为国务院或受国务院委托的有关部门,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或以全国规划名义下达的项目、课题及科技计划等,系数为2.0;省部级项目(课题)是指立项单位为各部委,省人民政府或受上述部门委托的有关部门,包括国家行业学会、省基金委或以省规划名义下达的项目、课题及科技计划、攻关计划、高技术研究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等,系数为1.5;市级项目(课题)是指立项单位为市或省有关部门,包括以省级学会、市规划名义下达的项目、课题等,系数为1.0;其余市各部委办局及县(市)区正式下达的项目、课题等,系数为0.6。子项目(课题)下降一个级别。

2、国家高技术计划“973”项目、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863”项目等重大项目(课题)系数为1.5,自然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人文社科基金类,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攀登计划、国防重大重大科研项目和其它非基金类科技攻关计划、研究计划项目(课题)系数为1.0;博士后科学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其它项目(课题)系数为0.8。

3、主持项目(课题),系数为1.0;担任项目(课题)组主要成员,系数为0.8。

4、圆满完成项目(课题)计划,进度和质量均好,系数为1.0;完成大部分计划,进度和质量较好,系数为0.8;处于中期,或未完全按计划实施,系数为0.5。项目(课题)停滞不得分。

5、项目(课题)通过部级评审或鉴定,系数为1.5;通过省部级评审或鉴定,系数为1.2;通过市厅级评审或鉴定,系数为1.0;未经评审或鉴定,系数为0.8。

(二)横向项目(课题)

按工作程序与外单位签订合同的横向项目(课题),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类合同,单项指标基准分为25分;测试类合同,单项指标基准分为10分。考核每项项目(课题)得分计算:基准分×结题系数。项目(课题)结题的,系数为1.0;未结题的,系数为0.8。

第十条科研成果指标是指考核对象取得的科研成果(不含非文字成果)以及成果的转化、推广和体现的研究水平和创新程度方面的考核指标。分奖励、创新、转化三大类进行考核。

(一)科研成果奖励

本单项指标基准分为100分,考核每项科研成果得分计算:基准分×级别系数×类别系数×奖级系数×角色系数。

1、部级,指国务院或受国务院委托的有关部门颁发的奖项,系数为3.0;省部级,指由各部委、省人民政府或受上述部门委托的有关部门颁发的奖项,系数为2.0;市厅级,指由省有关厅、市人民政府或受其委托的有关部门颁发的奖项,系数为1.0;县局级,指由市有关局、县人民政府或受其委托的有关部门颁发的奖项,系数为0.5;经科学技术部审批,面向全国或者跨省的科学技术方面的社会力量奖励,系数为1.5。

2、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奖等奖项,系数为1.0;丰收奖、鲁班奖、农业科技推广奖、星火奖、新技术引进奖、技术改进奖及其它有关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类别的奖项,系数为0.8。

3、特等奖,系数为1.5;一等奖,系数为1.0;三等奖,系数为0.8;四等奖(除县局级),系数为0.5。

4、完成人须有奖励证书并被公布确认。主要完成人(部级排序在前十名、省部级排序在前五名、市厅级排序在前三名、县局级排序第一名),系数为1.0;其他完成人,系数为0.8。

(二)科研成果创新

成果以专利、新产品、规范等表明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创新。单项指标基准分为10分,考核每项科研创新成果得分计算:基准分×类别系数×级别系数×角色系数。

1、授权专利,发明专利系数为10.0,实用新型专利系数为1.5,外观设计专利系数为0.5,发明专利仅获得申请号的,系数为0.2;开发新产品,系数为1.0;制订行业规范、工法、开发系统等并获得认定,系数为1.0。

2、部级系数为3.0;省部级系数为2.0;市厅级系数为1.0。专利不设置级别系数。

3、主要完成人,系数为1.0;其他完成人,系数为0.8。

(三)科研成果转化

指对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对现有成果的应用推广所取得的一定效益,须有权威材料证明。经济效益,包括经生产、应用及转化并形成生产力,为成果的持有方和应用方带来的一次性(直接)经济效益和对其他市场、企业、领域、产品所产生的拉动效应,进而取得的二次或多次(间接)增加的经济效益,每千万元设置3分,最高不超过60分;技术转让收益、增长的利税等,每百万元设置3分,最高不超过60分。具体得分的调整由审核组进行确认。

第十一条艺术类非文字成果,需在由文化部门和专业协会联合举办的活动中获得奖励或取得资格。

(一)获奖作品

单项指标基准分为50分,考核每项作品得分计算:基准分×级别系数×奖级系数。

1、全国美术、书法、摄影展,系数为2.0;省部级展,系数为1.5;市厅级展,系数为1.0。

2、金、银、铜奖比照一、二、三等奖,系数分别为1.0、0.8、0.6。

(二)参展作品

单项指标基准分为30分,考核每项作品得分计算:基准分×级别系数。

入选全国美术、书法、摄影展,系数为2.0;入选省部级展,系数为1.5;入选市厅级展,系数为1.0。

(三)收藏作品

必须有收藏证书,单项指标基准分为20分,考核每项作品得分计算:基准分×级别系数。

部级美术馆、博物馆收藏,系数为2.0;省级美术馆、博物馆收藏,系数为1.5;市级美术馆、博物馆收藏,系数为1.0。

部级以上的非文字成果,在考核中由审核组确认后,相应调整级别系数。

第十二条论文著作指标是指考核对象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含一般性文章)、出版专业著作的数量、层次、引用等方面的考核指标。

(一)论文被检索

单项指标基准分为50分,考核每篇被检索论文得分计算:基准分×类别系数×角色系数。

1、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系数为3.0;被EI(工程索引)检索的,系数为2.5;被ISSHP(人文社会科学会议索引)、ISTP(国际科技会议索引)、CITA(每年的被SCI收录的期刊引用的论文数据)收录的,系数为1.5;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系数为1.2;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系数为1.0。

2、论文独立完成的,系数为1.2;第一作者,系数为1.0;第二作者,系数为0.8;第三作者,系数为0.6。

(二)公开

单项指标基准分为20分,考核每篇得分计算:基准分×类别系数×角色系数。

1、Science或Nature,系数为10.0;《中国科学》、《科学通报》、《中国社会科学》及国外核心期刊,系数为5.0;国外正式期刊,系数为4.0;中文核心期刊(据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的核心期刊以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的收录期刊),系数为1.5;部级正式期刊,系数为1.0;省级刊物,系数为0.8。在国际会议及全国性学术会议上论文宣读的,或在国际专业学术会议论文集公开发表的,系数视为1.5。

在增刊、内刊、专集、其它论文集发表的均不计分。

2、论文独立完成的,系数为1.2;第一作者,系数为1.0;第二作者,系数为0.8;第三作者,系数为0.6。

(三)公开出版著作

单项指标基准分为40分,考核每部出版著作得分计算:基准分×类别系数×角色系数。

1、学术性专著、全国统编教材,系数为2.0;学术性编著、译著,系数为1.5;专业手册、教学参考书、其它教材等,系数为1.2;科普性编著、实验指导用书等,系数为0.8。

2、独著,系数为1.2;主编,系数为1.0;副主编,系数为0.8;参编,系数为0.5;未编只写,系数为0.1。

第十三条独立发表一般性文章(非学术论文),单项指标基准分为1分,考核每篇文章得分计算:基准分×级别系数。

部级报刊杂志,系数为2.0;省级报刊杂志,系数为1.5;市级报刊杂志,系数为1.0。

第十四条发表的论文、文章和出版的著作等获得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以及其它学会、行业等颁发的论文奖次的,在第十二条第二、三款和第十三条得分的基础上设置奖级系数折算核分,部级系数为2.0;省部级系数为1.8,市厅级系数为1.5。

第十五条荣誉称号指标是指考核对象取得的由权威部门授予的一定层次、数量的荣誉方面的考核指标。分专业技术和其他工作两类进行考核。

(一)专业技术类

包括被选拔为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33工程”培养对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26工程”培养对象、科技兴市功臣、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乡村优秀科技人才及获得青年科学家奖、青年科技奖等。基准分设置为部级15分/项,省部级10分/项,市厅级5分/项。

(二)其他工作类

包括英才奖、伯乐奖、名校长、名教师、优秀科技工作者、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党员、先进个人等。基准分设置为部级10分/项,省部级6分/项,市厅级4分/项。

第十六条附属指标是指反映考核对象工作、业务等方面的一些其它效果和社会、学术影响的考核指标。

(一)获得学科、行业、课程竞赛市级以上名次的,单项指标基准分为10分,考核每项成绩得分计算:基准分×级别系数×奖级系数。

1、部级,系数为2.5;省部级,系数为1.5;市厅级,系数为1.0。

2、一等奖,系数为2.0;二等奖,系数为1.5;三等奖,系数为1.0。

(二)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各类奖项,基准分设置为省部级5分/项、人;部级10分/项、人;世界级15分/项、人。

(三)担任负责人的单位取得省部级以上有关资质、荣誉,如高新技术企业等,基准分设置为省部级8分/项,部级10分/项。

(四)被吸收为省部级以上各类行业协会会员、专业委员会委员、专家库成员或担任学术职务的,基准分设置为省部级10分/项,部级15分/项。

第十七条特殊行业指标体系中未尽的项目,能表明对象工作或专业方面成果实绩的,基准分参照市厅级每项最高不超过30分、省部级每项最高不超过50分、部级每项最高不超过80分的设置进行考核评分。

第五章考核程序

第十八条总结。考核对象填写考核登记表,列明各项成果实绩,撰写考核期间个人总结(自传)材料,收集整理考核依据的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第十九条自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办法自己评定德才表现等次,计算成果实绩量化得分。

第二十条述职。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在一定范围内组织述职、评议,形成单位考核意见。

第二十一条复核。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主管部门(或专家委员会)复查材料,核实考核对象两方面的考核情况。

第二十二条审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审核,初步确定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

第二十三条审批。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考核情况,审查批准考核结果。

第二十四条运用。根据考核结果,对德才表现优秀、成果实绩突出者予以奖励,并推荐、输送到更高层次进行培养、管理和使用。

第六章考核要求

第二十五条根据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具体情况,考核分行业进行考量、评优。

第二十六条考核依据考核对象本人提供的证书和权威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第二十七条考核过程中涉及各项指标中的层次、级别,依政府序列为准,其余根据公认度进行类推。

第二十八条考核对象同一成果实绩等符合考核标准中一项以上指标的,选择其中的一项进行考核评分,不重复计分。

第二十九条考核对象同一成果实绩获得同类奖项或获得同一序列荣誉称号一项以上的,以较高层次、级别为依据进行考核评分,不重复计分。

第三十条考核对象的成果实绩量化考核各栏目总分不设置得分上限。

第三十一条对不能完整对照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评分的,如高技能人才、乡村优秀人才等可依原则采取个人打分与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操作。

第三十二条对具体考核对象实施考核依据的考核期间由相应的文件通知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