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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总结

招标项目总结

招标项目总结范文第1篇

一、项目手续办理

1、根据2017年9月19日市政府专题调度会议定:项目全部摆放于满城区,并根据满城区环保局要求,对项目环评进行补充评价,并获满城区环保局批复;

2、2017年12月8日市政府管志民秘书长召集保定市、满城区两级相关单位及满城区政府,在要庄乡政府召开项目征迁、手续、施工调度会,并作出相关部署。

二、土地征迁

1、积极配合满城区现场拆迁工作,目前《征迁补偿合同》的签署工作已完成95%(总计124户,已签订118户);

2、联系国土局上报剩余70亩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3、会同要庄乡政府、满城区国土局、满城区区人社局等相关单位,进行本项目140亩建设用地土地组卷工作。

三、工程实施

1、完成项目建设用地(满城区内)临时围挡安装施工;

2、地勘单位出具项目部分地勘报告,并将其提供给设计单位;

3、会同设计单位、市供水总公司、市路网指挥部、市规划局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项目涉及的相关配水管线进行调整;

4、因项目选址全部摆放于满城区,造成与南水北调工程保定市现基站选址发生冲突,指挥部会同市南水北调办公室商讨解决办法并进行相关调整工作;

5、2017年9月18日,施工单位进场并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6、组织河北建设集团、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等单位,对项目设计工作进行讨论,并做出安排:2018年春节前设计单位提交全部设计图纸。

四、招标事宜

1、通过网上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本项目PPP招标机构,2017年7月7日完成项目PPP招商招标工作,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

2、进行与PPP中标方关于项目合同的谈判:通过多次与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供水总公司、省建公司的沟通,对项目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完善,谈判工作正在进行中;

3、通过网上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本项目监理招标机构,2017年12月19日完成项目监理招标工作,保定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标。

五、其他工作

1、配合市发改委编制保定市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报;

2、配合市财政局编制“第四批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申报材料;

3、会同市财政局相关人员赴石家庄参加“第四批示范项目”评审会议;

4、针对市审计局向我项目发出的《保定市审计局关于保定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第二地表水厂一期工程进行跟踪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的函》,指挥部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并编写《关于市第二地表水厂项目跟踪审计问题整改结果的情况说明》报送至市审计局;

5、针对项目手续、征迁及PPP合同等方面的问题,向我局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会后局领导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招标项目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铁路建设;总价承包;补充文本;条款

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于2007年11月1日颁布了第56号令《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此文于2008年5月1日实行。铁路行业根据九部委第56号令《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结合铁路项目特点制定了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铁路建设项目有单价承包、总价承包和工程总承包三种施工招标文件,其中总价承包是目前铁路上主要采用的承包方式。本文主要以总价承包招标补充文本为基础进行论述、分析。

1、铁路项目总价承包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历程

铁路建设项目总价承包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本经历了多次修改完善,如《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铁建设[2007]107号,以下简称2007版)、铁建设[2008]254号(以下简称2009版)、建建电[2010]157号(简称2010版)、铁建设[2012]220号(简称2012版)、及铁路总公司2014年5月1日的《铁路建设项目总价承包标准施工资格预审文件和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本》(铁总建设[2014]126号,简称2014版),其中铁总的2014版和原铁道部2012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本中的主要调价条款等基本无变化,本文主要进行2014版和2009版两版主要合同条款的对比和分析。

2、在建铁路项目执行的总价承包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本情况

2009年国家铁路投资规模达7000亿,大批重点铁路项目开工建设,如哈大客专、沪昆客专、湘桂铁路、兰新铁路、拉日铁路、成绵乐客专等项目,这些铁路项目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承包模式全部实行施工总价承包,合同文本主要执行2009版。广大铁路、敦格铁路、西成客专、哈佳客专、京沈客专、拉林等项目执行2014版总价承包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本。

3、合同主要合同条款内容及格式的变化

3.1通用合同条款

根据第56号令《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条规定要求,行业“通用合同条款”需全部不加修改的引用第56号令《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铁路2009版、2014版“通用合同条款”全部引用第56号令《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3.2专用合同条款

3.2.1专用合同条款格式上的主要变化

根据第56号令《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条、第六条规定要求,招标人根据本行业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编制,对“专用合同条款”做出具体规定,但“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2014版较2009版不同的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又分为了A“铁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和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条款更加细化了,更能体现项目本身的特点。

4、专用合同条款具体内容变化

4.1工程量清单及合同价

(1)2009版《补充文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是在招标人根据初步设计、鉴定后修改概算或施工图投资检算后提出,2014版中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是根据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中的工程数量提出。两版工程量清单提出的时段不同。由于铁路工程项目的复杂性,涉及专业较多,技术难度大等特点,不同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由于设计深度不同得出的工程数量也有较大不同。施工图预算阶段得出的工程数量更能体现工程施工实际,承包方和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图量差的风险更小。

(2)合同价中包含内容不同

根据两版《补充文本》使用说明、专用合同条款第1.1.5条款及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2014版《补充文本》合同价不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安全生产费也不再含在第十一章中,而是单列安全生产费。

4.2合同变更设计条款(调价条款)

(1)2009版《补充文本》与2014版《补充文本》合同变更设计条款主要不同在于15.4.1条款,其中2014版增加:“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额度以上由发包人承担的非承包人原因Ⅱ类变更设计可调整合同价格”。而2009版II类变更设计全部在总承包风险费中解决。在实际项目施工中由于地质条件复杂、地形变化、地方因素等各种原因不可避免形成的II类变更设计费用较多,造成总承包风险费严重不足,只能由承包方承担此费用,承包方承担的风险较大。2014版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II类变更设计约定额度一般在签订合同时由发包方确定,如广大铁路为100万,宝兰铁路为150万,敦格铁路为200万,织纳铁路为300万,笔者了解到II类变更设计约定额度为300万的项目占大部分。笔者认为此额度限额发包人应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工程专业、所处位置等与承包人协商确定。

(2)2009版《补充文本》15.4.2规定“总包风险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初步设计招标的施工图量差。”也就是施工图量差实现总价包干,不允许再调整,承包方承担的风险巨大。2010年6月原铁道部了铁建设[2010]87号《关于实施施工图招标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0年7月1日起招标公告的铁路建设项目一律在施工图基础上进行施工招标。至此铁路项目施工不存在施工图量差,使得合同条款对承发包双方更加公平、合理。

5、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建议

5.1招标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施工图数量差的处理方式

2014版《补充文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是根据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中的工程数量提出。而实际情况存在实际施工时采用的施工图工程数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工程数量差,这个工程数量差如何处理,合同条款中未明确约定解决方式,建议合同中增加相应的条款。

5.2工程竣工结算和质保金返还条款

据笔者了解,一些工程项目存在项目通车运行多年,但工程竣工结算一直未办理的情况。还有一些项目虽然办理了竣工结算,但一直未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返还剩余质量保证金。建议合同条款中增加工程竣工结算的具体时间及质保金未按时间返还时处理方式,并能够保证能够严格按合同执行,以保证承包人的权利。

6、结束语

通过对比分析2009版《补充文本》与2014版《补充文本》主要合同条款的不同及相应的一些变化,这些变化也体现了铁路项目建设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随着工程实践而不断的完善,内容也更加完整、严谨。但有些合同条款也存在进一步改进的空间。相信招标文件会进一步完善,并能够促进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 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第56号令,标准施工招标文件[S].

[2] 铁建设[2008]254号,铁路建设项目总价承包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本[S].

[3] 铁建设[2012]220号,铁路建设项目总价承包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本[S].

招标项目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招标投标 问题分析 改进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6-245-01

油田企业自开展招投标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成绩,对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支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不够科学规范的地方,亟需加以改进与完善。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为干预因素过多。一些部门或个人总是硬性向油田推荐承包队伍,或是向总包企业推荐分包队伍。致使在工程发包时,或明或暗指定承包队伍现象始终得不到有效治理。

2.肢解项目规避招标。一是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分阶段实施,使之达不到规定的招标工程规模,直接发包逃避招投标;二是隐瞒工作量,骗取议标报批,或是只对项目的一部分如主体工程进行招标,配套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

3.明招暗定结盟陪标。招标前与投标人私下接触,先从中选定中标企业,然后由内定的中标企业利用围标、串标方式,串通其他家企业相互约定,组成临时联盟,制造公开招标的假象,最终达到结盟企业中标的目的,事后再进行利益分配。还有的施工企业把参与编制工程标底、审核标底、组织招标、评委等的有关人员作为攻关目标,上下串通、共同舞弊,暗箱操作,最终达到承揽工程的目的。

4.假借资质参与竞争。一些没有资质的施工企业采用购买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的办法参加竞标,有的甚至盗用或借用他人证件,在小型施工项目上表现尤为突出。在报名和审查过程中,招投标负责部门不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缺少相应制约措施,也导致了这种现象屡禁不绝。

5.改变中标文件实质内容。现实中还存在实际履行与中标内容不符,使招投标流于形式等问题。如在借资质中标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乙方并不是中标时的单位。定标后,中标单位与业务部门按事先约定,按中标价签订一份合同,用于中标单位办理各种施工手续和应付检查,故意以低价中标,然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再采用多报、虚报、变更设计项目的方法,追加额外工程量,最后抬高决算造价,谋取非法利润,从而达到堤内损失堤外补的目的。

6.中标之后非法分包。有的企业通过正常程序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或是采取挂靠高资质企业的手段,由高资质企业参与竞争,承接工程,再由挂靠企业进行施工。更为甚之的又将工程转包给包工队伍或个体老板,自己抽取管理费,这样层层转包后,若要保证工程质量根本就无利可图,势必以降低工程质量为代价。

7.对免招标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流于形式。因为项目大多由油田改制企业来完成,执行过程中由于和油田签有市场保护协议,再加上主观上的同情意识,监管力度一直偏弱。另外,免招标项目总数、总金额占超限额、需招标项目一般都在90%以上,比例明显偏高。

二、问题的原因分析

1.相关规定不尽完善。虽然油田招投标制度体系日臻完善,但还不够配套、不够细致。如在如何认定串标上定义就有些含混,处罚对象从规定上分析应是所有参与串通投标的单位,但一般情况下串通不成都不会受罚,一旦发现串标,受罚的也只是中标者。又如,规定“情节较重的取消其油田市场准入资格”。但何为“情节严重”却没有量化规定。

再就是政出多门,监管不力。主要表现在油田层面上,个别职能部门自行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与油田总的招投标制度要求尺度不尽一致,极易给不法行为留下空间。参与部门虽多,但职责不清、主次不明。各监控部门所处角度、各自利益不尽相同,认识缺乏统一性,都负责又都不负责,容易使监督流于形式。

2.违规成本过低。对投标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偏小,其违规违法的成本远小于违规所得。有的工程项目动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串标一次就会有几十万元或更多的利润。处罚力度与串标所得的巨大利润相比堪称“一本万利”,这就难免不断有投标人“前赴后继”去铤而走险了。

3.招标操作不够科学。招标方案存在漏洞、资质审查不严、评标办法不科学等,都会导致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有的是制作标书不严谨造成漏洞,还有的是有意为之,比如招标人与投标人对产品或工程设置排他性条款,或者招标人对复杂的招标项目直接委托投标人设计,而招标人原封不动采用该设计方案等都容易出现上述问题。

4.配套制度不够完善。招投标工作开展以来,应该逐步完善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尚无一套行之有效考核监督制度与之相配套,保证能很好地与合同、内控管理等环节衔接,业务部门独立操作项目亦存在一定的不透明性。

三、改进建议

1.严格规范招投标管理。应重点加强计划、合同、财务、内控管理等环节的衔接,在不扩大油田改制协议保护解释范围的基础上,严格禁止先干项目后招标现象发生。同时尝试对部分项目强制招标,然后每年逐渐展开,力争把免予招标项目总数、总金额逐步压减至合适的比例。

2.建立系统的配套制度。法律事务部门应切实担当起招投标总管的重任,落实好招标流程和相关制度,并按照规定每月对招标项目进行考核。对不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应组织经办部门集体论证(评议),审批时须向油田招标办公室提交包含价格、质量、工期、售后服务等内容的集体论证(评议)报告。应进一步拓展和延伸监督环节,对合同签订和招投标结果执行情况跟踪监督。定期抽查中标项目的履约情况,严禁肢解项目及其他方式规避招投标。

3.严格问责与处罚措施。超限额项目不招标不签合同;不签合同不准开工;私自开工的不予结算,对业务部门要按照考核办法严格问责与处罚。为防止相关方面更改中标文件实质内容,应进一步健全完善招投标备案、招投标书面报告、招标结果公示、邀请招标批准等制度。在注重程序性监督的基础上,突出招投标内容合理合法性监督。同时,规范协调好招投标与合同履行、项目结算等的衔接工作。

4.取消现场报名和勘勘。现场报名时间过于集中,供应商能彼此见面,容易泄露投标人信息;招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现场勘勘,就等于告知了投标人信息。因此,应取消投标现场报名,采取不记名方式购买标书、图纸;取消资格预审;取消集中答疑和现场勘勘。

可考虑在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明确告知工程概况、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招投标条件等,并给予投标人一定的质疑时限,以减少串标机会。同时,全面推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统一范本,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为设置的投标陷阱,以免发生对号入座现象。

招标项目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采购;项目管理;工期

1新源公司介绍及相关概述

1.1公司概况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公司”)每年至少开工建设两个工程项目,动态投资达几十亿元,建设周期6~10年。新源公司筹建期和基建期单位均面临或涉及大量的前期调研、设计监理、土石开挖、基础建设、设备采购、调试、运营管理等各类活动。新源公司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项目分解,将相同或类似的项目按照批次进行分类,统一组织招标或者非招标形式的采购活动。招标采购时间从4个月到5年不等。本文重点内容是介绍招标采购过程中的任务分解、项目进度管理的分析。

1.2研究对象

结合招标实际情况,新源公司按计划进行采购,招标采购与非招标采购均需主要完成以下任务。(1)启动阶段:综合计划编制与调整,表述编制及审查,招标准备工作。(2)规划阶段:开标准备工作、工期、质量、成本、风险管理目标设定。(3)实施阶段:开标及评标工作、工期、质量、成本风险控制。(4)收尾阶段:完成评标任务,与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退还保证金,招标采购后开展分析评估工作。

1.3采购理论综述

采购是指商品流通过程中,政府、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为获取商品,对获取商品的渠道、方式、质量、价格、数量、时间等进行预测、抉择,把货币资金转化为商品的交易过程[1]。1.4项目管理理论概述项目管理(ProjectManagement)就是把知识、技能、工具和技术应用于项目各项工作之中,满足或超过项目利益相关者对项目的要求和期望[2]。1.5招标采购与项目管理的关系招标采购工作具有项目的属性,招标采购工作本身就具有一般项目的特征,即特定目标的唯一性,临时的一次性,渐进并逐渐完善的周期性。完成一次招标采购任务也同样涉及综合、范围、时间、质量、费用、人力资源管理、沟通、风险,甚至也包括资源采购各方面的管理任务。

2公司招标采购的现状

随着新源公司跨步式发展,每年新源公司新增项目2~3家,年动态投资数十亿元,加上以前的运营单位,新源公司招标工作体现出以下特点。

2.1项目明显增多

每个新建项目开始施工建设,需要开展设计、监理、基建、设备等几个主体标段的招标工作。而生产运营单位主要是生产运行、设备检修、后勤维护的招标工作较多。根据不同的招标需求,合理安排相应批次的招标时间,保障项目顺利开展。

2.2招标时间把握不是很理想

由于国内开展招标范围刚刚扩大,许多以前不招标的项目已经纳入招标范围。而各个供应商水平参差不齐,市场信息不对称、资质要求不同,造成许多厂商未能正确投标,或者通过资质审核的厂商不足3家,造成流标、废标、二次招标现象频繁出现,一般招标项目从编制标书到合同签订一般在125天左右,一旦发生流标、废标情况,项目工期将相应延长一个月甚至几年。

3招标项目进度管理

从工期目标来看,新源招标项目时间跨度较长,其结果对工程后期建设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按期完成招标项目,保障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确定招标结果成功,且招标结果满足业主特殊要求是招标项目必须达到的,合理的估算和安排招标进度是确保招标工程按期完成的前提保证。

3.1招标项目活动时间的估算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的招标采购管理,技术支持人员和项目经理利用丰富的知识,采取专家判断法与类比估计法对招标时间进行估算。经过研究探讨,得出时间估算结果如下。招标准备工作,估算工期为45天,主要内容是确定招标计划。招标工作,工期30天,招标公司根据招标准备工作开展相关工作,编制招标文件;开标与评标工作,工期6天,根据招标情况决定开标;定标与备案,工期14天,新源公司根据推荐定标并留档备案;合同签订,工期30天,项目公司;与供应商谈判签订合同。上述工作就是项目的主要工作任务,具有前后的连续性,其他工作均穿插在相关工作之中。新源公司的招标采购流程一般需要经历125天,因此,务必要提前做好项目准备工作。针对招标项目进度目标控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立项与划分、标书文件编制、审定时间、标书文件发标时间、开标、评标、定标时间的确定以及合同谈判时间的掌握。

3.2项目工期进度目标分解

在项目工期目标的控制上,除了建立工期控制总目标以外,还要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对工期目标深入分解,设定短期目标,在项目实施中分别控制。我们将招标过程分为招标文件编制、审查流程、招标公告流程、评标专家管理流程、开标流程、评标流程、定标流程及评标结果流程,共7大流程20项工作任务,通过工作分解结构,我们分析出招标项目是一个典型的按照子项目划分的结构,因此,我们将项目工期进度目标进行分解,可以按照子项目设立分目标的方式进行。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每个子项目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分解,明细情况如下。第一步:编制招标计划(15天),编制招标文件(30天),编制标底或限价(5天)。第二步: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1天),开展资格预审(4天),确定资格预审(2天),招标文件发售(7天),投标准备会(2天)。第三步:组建评标委员会(2天),开标准备(2天)、开标(1天)、评标(5天)、评标报告(1天)。第四步:招标情况报告(7天)、中标候选人公示(7天)、中标通知书(30天)。第五步:编制合同文件(20天)、协助合同谈判(5天)、合同备案(2天)、投标与履约保证金(10天)。通过上述管理,我们将招标总工期分解到每一个项目任务中,明确了工期进度要求,安排了工期顺序,便于对工程进度和关键点进行管控。

3.3项目工期进度跟踪与控制措施

有了工期项目分解,各级管理人员就可以参照项目工期目标和进度计划,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执行和控制,及时发现项目进度偏差,积极纠正,保障招标项目工期进度顺利完成。

3.3.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项目工期控制组织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的全面负责人,需要按照预算和工作范围以及所要求的性能水平推动招标工作进展,并尽力完成招标任务。从招标计划编制的开始到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项目经理都要管理日常的项目实施工作。招标项目中,不同角色的工作人员体现了不同的价值职能。对于工期控制而言,不同部门的工作体现如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来自新源公司、项目单位、招标机构以及评标专家,他们负责整个招标项目总控制。熟知项目招标立项、标书编制、标书会审、发标、开标、评标、定标等过程,经验丰富,熟悉现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按照招标进度参与招标中的任务。专业归口部门:根据实际招标内容,区分招标对口部门,参与标书的审核工作,确保按期开标。项目单位:项目招标实际需求人,对标书编制尤其是技术文件的确定具有关键作用,是项目工期要求的决定人。投标人:根据法律规定,是投标过程中的参与者,自然成为了监督人,对发标开标时间、定标时间进行监督。招标机构:对招标整体项目提供项目经理人员以及服务人员保障,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编制起主要作用。通过全流程项目管理,实现了工期环环相扣,工作人员职责分明,相互监督,促进工程顺利进行。其缺点是项目经理作为总协调员,与众多机构和个人沟通协调,容易出现多重矛盾。因此,实际操作过程中,应给予项目经理更多的权利,在不违反纪律的情况下,在总费用控制内,开展管理工作。

3.3.2建立招标项目工期进度控制信息交流平台

根据主索引,将招标流程分成招标准备工作、招标工作、开标与评标工作、定标与备案、合同签订5个阶段,每个阶段结束后,项目经理人根据项目的进度,填写进度报告,对进度的控制以及完成率统计汇总,及时与评标委员会、项目公司及其他项目经理沟通,通过采用不同赶工手段,确保工期顺利进行。

4公司招标采购过程管理方案的实施效果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招标采购过程是一个较复杂的项目管理工作,本文对项目的工期管理、质量管理和风险管理进行了分析研究。在理论和实践过程中,我们对招标项目管理进行分析,检测实际管理提升。招标进度管理提升效果是这样的,即根据新源公司安排,2009年国网新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13个批次,共计455个项目,平均每批次项目时间为36天。为保证工期进度,各项目经理平均同时分管3个批次的项目。2010年新源公司开展招标14个批次,组织能源公司项目5批次,共计608个招标项目,平均每批次项目时间仅为20天。各项目经理平均分管批次高达4个,通过工期管理、人员编制调整,新源公司招标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根据招标项目进度分解明细表,各单位根据新源公司采购计划结合招标批次与进度,统筹时间安排,倒排工期,及时报送采购的招标文件,及时参与招标文件会审,按时联系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为本单位采购所需提供时间保障,便于各单位进一步开展经营业务。根据招标项目进度分解明细表,招标公司可以更好地控制招标采购进度,适时督促推进招标项目活动,及时有效地与项目单位或者新源物资部沟通,确保各批次的招标采购计划顺利进行,避免因个别单位延误时间导致全系统招标项目的延期。充分利用招标规则,尽量提前发标,如果遇到不满三家的投标项目,立即联系项目单位积极联系供应商参与标书购买或投标,减少流标等导致二次招标的情况。按时筹划开标准备工作,有序安排评标专家参与评标,确保开标时间、地点准确。通过2009年和2010年招标采购的对比,计划编制和标书编制时间从平均45天缩短到30天,发标时间从30天以上缩短至28天,定标时间由平均14天缩短至11天,合同谈判签订从30天缩短至20天左右。招标采购时间由原来的125天缩短到现在的95天,时间效率提升了24%,这对推进招标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最有利的保证。由于有了明确的工期安排,各参与单位能够提高效率,缩减工期,确保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5结语

通过对招标项目的深入研究,我们采用完善的管理方法,运用项目管理知识对招标工作进行系统梳理,通过2009年和2010年招标采购实践的对比,招标工期得到了有力保障,招标产品的质量、项目公司满意度均有明显上升,法律风险下降。新源公司招标业务范围越来越广泛,专业水平越来越高,已经具备了创建行业标准的基础,并着手编制了项目建设方面的标书范本,对类似招标具有指导意义。

作者:王勋 何颖珊 单位: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 河北丰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招标项目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设单位 招投标 造价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对于工程造价控制,大多数人都认为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是控制的重点,但由于施工招投标是确定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一个重要阶段,而施工合同又是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因此,对于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就显得格外重要。笔者在建设单位主要负责招投标、合同管理和预结算工作,对于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对整个项目投资的影响有着深刻的体会。现笔者结合这几年的工作实践经验,谈谈建设单位如何在施工招投标阶段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

1. 择优选择招标公司

建设单位应结合各自项目的特点,择优选择招标公司,应综合考虑资质等级高、信誉良好、有类似业绩、拟派工作人员资历业绩佳的招标公司。可采取的步骤:(1)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完成考察报告;(2)制定比选方案,组织人员进行量化评分;(3)得出结论并经审批;(4)形成合格的招标公司名录;(5)工作结束后进行评价、考核,以备后续工作参考。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时间要求、允许误差范围、处罚条款及主要工作人员的资质及业绩证明。

2. 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制

2.1 明确界定招标范围,合理选择合同价款形式。

招标范围规定了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范围,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界定,特别是多标段的工程招标。根据招标意图,整体策划各标段的工作范围,并明确各标段投标单位的责任与义务,避免出现遗漏、工作内容重复,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签证及各专业间的交叉扯皮,为的工程造价控制打好基础。

根据不同项目特点,确定符合要求的合同价款形式,非常重要。一般常见的三种合同价款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可调合同价)的不同应用论述如下:(1)如果施工图纸和技术说明书详尽,市场上材料价格相对稳定,工程造价的计算相对精准,则适宜采用固定总价的发包方式;(2)如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不够详尽且未知因素较多,或遇到市场上材料价格涨幅大,针对这种情况,可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增加一些必要条款,控制造价;(3)如遇“三边”工程,或虽有施工图但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适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4)如遇到可预计的市场物价涨跌,则采用可调合同价形式。

2.2 合理制定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对选择中标单位起着很大作用。因此,建设单位应根据各自项目特点,合理制定评标办法。当工程项目较小、工期短、通用技术、或建设单位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可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简化评标过程,降低工程造价。当工程项目较大、工期较长、工程技术比较复杂时,建议采用综合评估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应严格审核技术标部分对商务标的影响,同时要突出工程造价的比重,拉开评分差距。对于商务标的评审:(1)应详细分析综合单价,对有争议材料的价格进行质询,并要求投标方做以详细明确;(2)对于投标单位的优惠报价,应质询其在哪项上做了优惠;(3)对成套设备的价格,应要求投标单位对设备配置情况详细说明。综合考虑各项报价,为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杜绝漏洞,并为竣工结算避免争议打好基础。

笔者在实践中对于工程量清单招标所采用的一种综合评估法如下:

(1)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其中:技术标评审30分,投标总报价30分,投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30分,投标措施项目费总价10分。

(2) 技术标的评标: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评审。主要的内容应包括:施工方案和方法,进度计划,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提高质量、缩短工期、降低造价的可能性,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现场平面布置和文明施工的合理性、科学性,主要机具、设备和劳动力的配置,项目管理和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

(3)商务标评审:满分70分.

a.投标总报价评审:30分。以入评投标单位的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K%(K值在开标现场由投标单位代表抽取确定,为【92,100】之间任意一个整数)作为评审项基准价,当投标人大于5个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少于或等于5个时,完全平均。各项投标报价等于评审项基准价的投标人得满分30分;其余投标报价与该基准价比较,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b.投标措施项目费总价评审:10分。以入评投标单位的措施项目费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K%作为该评审项基准价,当投标人大于5个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少于或等于5个时,完全平均。各项措施项目费报价等于评审项基准价的投标人得满分10分;其余措施项目费投标报价与该基准价比较,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25分,扣完为止。

c.投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审:30分。由投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30项进行综合单价评审。每个单项满分为1分。以入评单位所有投标人的该项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K%为该项综合单价的基准价。该项综合单价报价等于该项基准价的投标人此单项得满分;其余该项综合单价的报价与该项基准价比较,每增加1%扣0.05分,每减少1%扣0.025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

(4)汇总上述投标人各项综合有效得分,按由高到低排序。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从中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的最终投标总价为中标价,合同总价由发、承包人双方依据中标总价和综合单价在合同中约定。

2.3 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约定或暂定品牌。

对于施工图中所选用的主要材料进行审查,充分考虑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涨落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其种类、风险范围、幅度和超出风险范围、幅度调整办法。对于一些高档的装饰材料,因其产地、品质及品牌等不同,价格差异幅度大,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约定其品牌、品质等,或以暂定价形式约定,待后期进行认质认价,从而避免投标单位进行不平衡报价影响工程造价。

2.4 规定主要合同条款。

在招标文件中应对主要合同价款的规定,尽可能做到周密、严谨,特别是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信息,包括: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具体、明确的工程实施范围,计费方式及费率,浮动率,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工程变更、签证、工程结算等规定,索赔、风险范围、调整办法,保险,甲供材料和设备,分包工程等。以上各项内容如稍有不明确或确定不合理,即可对造价造成很大影响。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明确约定“执行相关调价政策”的项目,应具体明确执行调价文件的起至时间,防止后期结算过程中出现扯皮现象。笔者在实践中遇到的两个案例:A、B两个工程的合同专用条款中都约定了“投标截止日以后颁发的调整清单价格水平的政策文件,按相关规定执行”,当时正值新定额取代旧定额,A、B两工程均按照就定额招标,但因开标时间不同,新定额取代旧定额政策文件的颁布日期恰在A工程投标截止日之后却在B工程投标截止日之前,因此A工程执行新定额结算,B工程不执行,对工程造价产生很大影响。

3. 加强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也是工程施工和结算阶段合同实施和办理结算的重要依据。应采取如下措施:

3.1 保证图纸设计深度和清单描述准确

在招标前,建设单位必须保证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和质量,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应详细、准确地描述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如果招标图纸深度不够,工程量清单不能准确描述工作内容,就容易产生漏项,而投标单位无法准确报价或报价内容与实际做法不符,从而给合同签订、结算办理带来困难,造成工程造价增加。如在土石方工程中,编制“挖基础土方”清单项,必须详细描述基础类型、挖土深度、弃土运距等工作内容,投标单位应根据全部工作内容综合报价,避免漏项。

3.2 加强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计算的准确与否往往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建设单位对工程量的审核可以采取重点审核法,即选择工程量大且造价高的项目重点审核。审核时需注意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分清计算规则中计算范围和限制范围、核对计算尺寸与图示尺寸是否相符,防止产生计算错误。对于影响造价大的项目工程量如果与实际偏差过大,且会导致相关措施项目费产生偏差,从而影响工程造价。

4. 合理编制招标最高限价

对于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编制招标最高限价。因为建设工程的材料及设备费一般要占工程造价的60%以上,因此建设单位做好市场材料及设备的询价,完善询价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建设单位应系统关注机构公布的价格,及时准确的把握不同地区及不同规格的材料、半成品的价格信息,保证建设单位工程造价人员可有效调用并及时核查招标最高限价中的材料价。同时,加强审核综合单价的准确度,包括:定额套用是否准确、是否重复套用、定额单价换算的方法是否准确、采用的系数是否准确、执行的取费标准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计算的取费基础是否准确等。

5. 重视现场勘察及招标答疑

对于招投标双方,都应结合施工图纸的情况仔细勘察施工场地的实际情况,特别要考虑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施工现场的综合概况,包括地下管线及地上建筑物对施工的影响等,从而将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尽量考虑详尽,避免施工过程中变更费用的增加。在招标文件中可规定投标方应将可能发生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避免施工或结算时出现扯皮现象。建设单位应重视招标答疑,因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询标纪要、补遗、书面答疑、各种协议等均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加强事前控制,远比事中、事后控制效果好。

6. 做好合同签订工作

在工程建设合同签订时,应严格按照文件的约定明确协议条款,特别是合同中涉及费用的如价款的变更、调整、结算方式等。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如遇招标文件或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应通过谈判争取得到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合同条款。同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因索赔引起工程造价变更的事件进行预测,有效避免。如对于大型工程,因其工期较长、施工难度较大,势必在不利的自然天气中或因其它原因而增加必要的施工措施或以赶工的方式来弥补工期损失,由此造成的工程费用增加的风险要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是上承设计阶段下启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既实现了设计阶段概算实施控制的目的,又是施工阶段实施投资控制的依据,是建设项目确定合理的预期价格的关键阶段,对今后工程施工以至于工程的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都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在加强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同时,也应注重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实现建设资金投资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王钰红,吴利玉,浅谈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的管理,城市建设,2009年总第30期

[2] 赵丽霞,汪欢欢,做好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途径,土木建筑学术文库(第14卷),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