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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科普工作计划

科研科普工作计划

科研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为了推进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增加科普任务试点工作,5月4日,中国科协科普部组织召开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增加科普内容试点工作座谈会。、财政部、中科院、自然基金委等有关部委的同志,清华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科院计算所、软件所、微生物所、自动化所等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单位的科研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以及中国通信学会、中国生物工程学会、中国遗传学会、中国科普期刊研究会等全国学会的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科普部杨文志部长主持。

科普部纳翔副部长介绍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增加科普任务试点工作的背景,发达国家在科研与科普相结合工作中的普遍做法,以及我国相关部门已开展探索工作的情况。并从试点范围、试点工作内容、试点进度、工作保障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了中国科协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增加科普任务2012年试点工作的初步设想。

会议代表一致认为,科技创新和科技普及相辅相成,是科技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是增强公众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基础;科技成果只有通过科普方式,被公众广泛了解,才能发挥出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最大效用,也符合公众对提高科学素质的诉求;承担科普任务是科研人员的社会责任,科研人员有义务将科研成果面相公众普及宣传;在我国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逐年增多,项目经费逐年增加的背景下,开展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增加科普任务试点工作,是科研成果科普化有效模式的积极探索。与会人员从科技项目管理、科技项目实施等角度,对试点工作的实施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杨文志部长做了会议总结,指出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增加科普任务试点工作是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贯彻刘延东国务委员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会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他指出,试点工作涉及到多个科技计划管理部门和不同类型的科技计划项目执行单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深入研究并尽快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在今年启动试点工作。对于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逐步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杨文志部长强调各单位要积极协作,形成合力,对资源进行必要的整合,共同推进试点工作。

(中国科协 科普部)

科研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科普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确定加强全市科普工作的重大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挖掘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各级各类科普示范基地,推进全市科普工作社会化、责任化、经常化、制度化,促进科普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联席会议组织机构

按照《科普法》规定,联席会议设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部分群众团体的负责同志组成,常务副组长单位由市科技局担任,副组长单位由宣传部、科协担任,成员单位包括财政局、教育局、农委、卫生局、环保局、文广新局、气象局、地震办、人口计生委、民政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等。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一名主管领导担任,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在联席会议领导下,对我市科普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组织制定科普工作规划、计划,并提交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处理科普工作实施过程中需要与各部门协调的相关事宜;承办联席会议的会务,处理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并承担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催办、督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科普法》、《科普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对科普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内容,将科普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之中。职责范围如下:

科技局:牵头制定全市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重大科普活动;牵头组织召开全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负责收集、汇总全市科普工作情况,总结全市科普工作经验并进行推广;指导、监督、检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科普工作情况。

市委宣传部:把科普宣传作为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科普工作与思想教育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各种思想教育阵地和大众传播媒介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

科研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在连续六年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基础上,中国科协、财政部于2012年开始联合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该计划由“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两个子计划构成。为保证该计划的顺利实施,2012年5月10日中国科协科普部在北京召开“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培训会,就“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实施申报和注意事项进行了培训。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的近60名代表参加会议。中国科协科普部副部长纳翔、科普活动中心副主任单长勇等领导同志和财政部教科文司、中国科协计财部的有关同志出席了会议。

中国科协科普部副部长纳翔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他指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是中国科协、财政部贯彻为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社区创新型管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采取的重要举措。他强调,各级科协要按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握住当前的大好形势,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进行申报,把长期在农村和城镇社区致力于科普、为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服务的优秀组织和个人推荐上来,务求工作实效,引导广大农民和城镇社区居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广大农民和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

为了做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的优势和力量推动广大农村、社区等基层科普事业的发展,中国科协决定由中国科协农技中心承担“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具体组织工作,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承担“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具体组织工作。培训会上,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科普活动处王松光处长结合全国社区科普工作情况介绍了中国科协、财政部共同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项目的由来,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并对部级科普示范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具体标准提出了要求,希望各地要加强对全国科普示范社区的宣传。中国科协农技中心重点项目处李福生处长结合实际案例,从项目储备、申报评审、跟踪服务和宣传总结四个方面强调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申报均采用网络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网络申报平台负责人具体介绍了该计划申报流程和填报中应注意的事项。培训期间,还进行了热烈地集体讨论和问题解答,使与会代表对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疑惑或不甚清楚之处有了清晰准确的了解。

最后,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副主任单长勇对会议进行总结讲话。他指出,会议是在中国科协、财政部联合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之际进行的,召开及时、内容丰富、意义重大。会议完成了全部预定议程,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圆满成功。他表示,相信本次培训必将为顺利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起到重要指导作用,为将该计划打造成全国基层科普工作新的品牌奠定了良好基础。

科普部供稿

加强联合协作携手推进高新区科协组织建设

4月27日,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邀请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进行座谈,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探讨新时期科协组织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的新模式,共议推进园区工作覆盖面、提升科协影响力的思路和措施。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部长王延祜,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序国,中国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王诚、刘莉,以及计划财务部、咨询中心有关同志参加座谈。会议由王延祜主持。

王延祜首先介绍了中国科协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有关情况。他指出,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2012年工作要点,把大力推进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特别是推进高新区、经开区和民营企业科协组织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中国科协后,新一届党组、书记处领导非常关注企业科协创新工作,陈希书记非常重视科协组织服务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科技工作者的工作,多次深入到地方和基层调研考察,必到企业、园区和高校,听取工作汇报,作出重要指示,为积极推进科协组织建设搭建产学研平台,为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王延祜谈到,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密集,科技人才密集,企业创业创新需求更加迫切。目前,科协正在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的新思路和新模式,关注高新技术企业、非公企业的科技发展需求。中央书记处关于科协工作的“六个哪里”是我们服务企业的大方向和着力点。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是科协大团体的一员,是联系高新区的纽带和桥梁,是我们推进科协工作的“兄弟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多加强交流与协作,聚集有利资源,拓展高新区科技创新资源服务平台建设,联手推进服务高新技术企业、非公企业科协的各项工作。

张序国介绍了国家高新区的发展情况。高新区建设源于国家经济和科技体制改革之时,迄今己发展二十年;国务院先后批准建立88个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久将增加到100余个。高新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科技型企业集聚,非公企业所占比例达80%,对产业布局和企业发展起到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前沿阵地。在谈到为园区和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服务时,张序国说,高新区的发展是螺旋式上升的过程,由于区域资源禀赋差异,全国高新区发展很不平衡;未来高新区建设大致向世界一流、科技创新型、地区及行业特色等三类模式发展,要因地制宜;现阶段企业在优惠政策支撑、技术研发资源、产业定位分析、创新服务机制、科技信息平台等方面有着迫切需求,要营造吸引各类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高新区协会作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全国性联合组织,近期计划开拓中国高新区科技创新资源服务平台,收集企业需求,反馈技术信息,发挥自身优势为企业发展做实事。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成立于1992年,

于2010年正式成为中国科协团体会员。协会重点开展国家高新区发展战略研讨会、高新区主任联席会、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委员会年会、高新区党建工作研讨会等活动。

中国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王诚、刘莉分别介绍了院士专家服务中心和专家工作站的建设情况,高新区科协联席会发展历程及园区科协开展工作的情况。近年来,高新区、经开区科协发挥科技群团优势,在“造声势,营造企业发展环境”、“做实事,切实服务企业技术创新”、“重建家,培育创新人才成长”、“促组织,提升科协影响力”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园区科协领导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充分肯定。

座谈会在推进园区科协组织建设、专家工作站建设、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和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双方表示,加强交流与协作,携手共建服务平台,探索科协务实、有效、可持续的工作模式,切实为高新区发展、科技人员成才发挥独特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计划财务部供稿

北京召开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意相结合工作研讨会

5月4日上午,北京市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意相结合工作研讨会在中华世纪坛召开。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戴卫,北京市科协副主席周立军,北京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歌华集团等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周立军在发言中表示,创客嘉年华活动很有创意,促进了文化与科技的结合,同时在引导公众参与活动方面更加务实。通过这次活动,加深了对创客组织的了解。科协是科技工作者的组织,创客组织的很多工作与科协工作很契合。今后,北京市科协组织将与创客组织加强联系,共同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科普创意活动,促进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意相结合,进一步提高首都公众科学素质。

科研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加强科普阵地建设,推动科普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科普基地是指面向公众,主要从事科普活动、科学和技术知识传播、科普创作、科普培训、展品研发等工作的机构或组织。它是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的有效平台,对全市科普工作具有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第三条市科技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科普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负责我市市级科普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科普基地的申报

第四条下列四类场所可申报市级科普基地:

(一)场馆类,是指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的场馆。包括各类科技、文化、教育场馆。

(二)非场馆类,是指依托各类社会机构的特色资源建立的科普基地。

1、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历史、旅游等社会公共场地。包括各类自然、历史文化景区;各类动物、植物观赏园区。

2、将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的场地、设施。包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型企业;工业、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等。

3、以各类科技教育培训机构为依托,面向青少年,开展科技教育培训活动的科普场所。包括各类大中小学、青少年科技中心等。

(三)传播媒体类,是指具有全市覆盖能力,以电子媒介、印刷媒介等为载体,专门进行科普宣传的机构。包括各类传播媒体、出版机构。

(四)研发创作类,是指专门从事科普产品(展品、教具)研发设计、科普作品创作、科普创意策划的组织或机构。包括创意类企业等。

第五条申报市级科普基地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先进的科普展示水平、科学技术知识传播能力、科普创作能力、展品研发能力,并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二)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组织能力,制定了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和科普工作规划,拥有稳定的科普工作队伍。

(三)具备相应的开展科普工作的资源、设施、场所、经费等条件。

(四)具备参与开展重大科普活动的能力,每年至少组织或参与两次以上有一定影响的科普活动。

第六条申报单位根据不同类别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场馆类

1、场馆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展厅面积占场馆建筑面积50%以上,配备专职讲解或指导人员。

2、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具备常年开放条件的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00天,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时间每年不少于20天(含法定节假日),科技活动周期间,对公众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

(二)非场馆类

1、有专设科普展区,展示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或具备专有科普传播方式。

2、动物园、植物园等具备常年开放条件的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00天,其他将科技资源定期或不定期向公众开放的机构,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0天,以上机构应公布开放的具体日期和活动内容。

3、教育培训机构应经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开展科普培训的专兼职师资力量及教材,有计划地开展科普培训。

(三)传播媒体类

1、具有政府部门批准的传媒资质。

2、拥有专门从事科普内容策划、制作、编辑等业务人员。

3、具有一定数量的广播、电视等科普节目或科普出版物。

(四)研发创作类

1、有明确的科普产品研发创作方向和年度工作计划,具备固定的场所、仪器设备及其他必需的研发创作条件。

2、有专职研发创作人员和必要的研发创作经费投入。

第三章科普基地的认定

第七条市级科普基地的组织认定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实施。市直各部门负责直属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推荐申报工作,中央和省在邢单位可直接申报。

第八条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单位,组成我市市级科普基地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评审方式为评议和现场考察。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没有异议的予以确认。

第九条被认定的市级科普基地,报请市政府授予“市科普基地”称号,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第十条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市市级科普基地认定申请表》;

(二)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三)场地设施、仪器设备等有关证明。

(四)人员资质、学历等证明。

(五)近两年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情况总结。

(六)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科普工作年度计划。

第四章科普基地的管理

第十一条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所辖市级科普基地建设的业务指导,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积极引导其更好地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第十二条科普基地要注重更新科普设施,丰富科普活动内容和工作手段,充分发挥科普功能。每年向市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科普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市科技局)。

第十三条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市级科普基地,可依照《科普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市级科普基地建设采取隶属单位自建为主的方式,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达标认定、不合格淘汰”的动态管理模式。市科技局牵头每两年对市科普基地的运行情况和科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对不合格的取消市级科普基地资格。

第十五条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普基地,市科技局将优先给予科普专项经费支持,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部级科普基地。

第十六条市级科普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市科普基地”称号,并收回证书和牌匾,该单位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一)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有宣传、封建迷信以及反科学、伪科学活动的;

(三)有损害公众利益行为,经指出仍不整改的;

(四)已不具备科普基地基本条件的;

第五章附则

科研科普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基层科普 专项资金 管理实践 成效

近年来,福建省越来越重视基层科普工作,不断加大对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2006年起,在省科协年度部门预算中设立了基层科普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从省级财政性资金中安排,专门用于奖补扶持基层开展科普相关工作,年度规模从2006年的100万元发展至2011年的1420万元。该专项资金管理遵循统筹兼顾、规范管理、专款专用和绩效评价的原则,注重发挥引导和杠杆作用。

1 基层科普专项资金设立情况

2011年,福建省基层科普专项资金包含4个分专项:一是基层科普设施与阵地建设专项资金,从2006年起设立,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补助基层科普车(含科普大篷车)和科普专用设备的购置更新、科普网站建设等,提升市、县(区)科协自身能力。二是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从2007年起设立,2007~2009年每年安排250万元,2010年起每年安排320万元,用于奖励和补助在农村基层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开展基层科普相关工作,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的通知》,促进科普惠农长效机制的建立,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三是农村科普和农民科技培训专项资金,2007年由省级财政追加安排、从2008年起设立,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补助科普惠农宣传栏、服务站建设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及奖补省科普先进县(市)、乡镇,增强农村科普宣传和培训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是科普场馆建设专项资金,从2010年起设立,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补助市、县(区)科普场馆布展设计、展品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建设,旨在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协等部门关于福建省科普场馆平台建设规划(2010~2012年)的通知》,推动市、县(区)科普场馆建设,提升基层科普展教能力和水平。

2 基层科普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做法

通过积极实践探索和不断扬弃创新,福建省基层科普专项资金管理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

2.1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逐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促进基层科普专项资金管理科学化、规范化。2007年,省科协、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奖补资金使用和管理的通知》。2008年,省科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科普“一站一栏一员”建设的通知》,该文件制定了《福建省科普惠农服务站管理制度》、《福建省科普惠农宣传栏建设标准》、《福建省科普惠农宣传员管理制度》。2009年,省科协、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福建省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工作的意见》。2011年,省科协、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出台《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在该办法中,共设总则、目标与原则、申报与评选、组织实施、表彰奖励、资金管理等六章共四十二条,规定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的用途、开支范围、预算申报审批程序等,明确了专项资金由获得奖补资金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所在的县(市、区)科协、财政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县(市、区)财政局统一拨付到县(市、区)科协,实行报账制管理,同时强调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2.2 规范项目申报评定程序

根据福建省基层科普专项资金所含各分专项的不同用途,在项目申报表中设置相关支出绩效目标内容,组织基层规范申报。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申报范围面向农村基层,符合《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各县(市、区)科协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填报《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等申报材料,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设区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设区市科协和财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县(市、区)推荐名单进行复核,提出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省科协和省财政厅。省科协和省财政厅根据各设区市的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深入调研,审查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选出福建省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在省级媒体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奖补。农村科普和农民科技培训专项资金申报范围是县(市、区)科协,科普场馆建设专项资金、基层科普设施与阵地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范围是市、县(区)科协,要申请上述专项资金补助,须向省科协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经审核、汇总后,提交专题会议研究评审。会上评定通过的补助项目及金额由省财政厅和省科协联合下达到有关市、县(区)科协和财政部门。

2.3 加强项目执行跟踪监控

重视开展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项目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调研,采集相关信息并加以汇总分析,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程、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总结经验,纠正偏差。2008年,省科协印发《关于报送科普惠农兴计划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要求获得2006年、2007年奖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填报《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表彰对象情况填报表》并附上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材料。2009年,省科协印发《关于填报〈农村科普和农民科技培训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表〉的通知》,对2007年、2008年农村科普和农民科技培训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摸底调查。2011年,省科协印发《关于开展科普场馆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检查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获得2010年专项补助资金的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支出绩效进行认真自查自评,填报《科普场馆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执行情况表》并附上专项资金到位、支出、结余相关财务凭证复印件,同时省科协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调研。2012年,省科协印发《关于报送科普场馆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执行情况的通知》,要求获得2010年、2011年科普场馆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且未正式上报项目总结报告的单位填报《科普场馆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执行情况表》,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到实地调研,现场检查、核实所报项目支出绩效运行信息。

2.4 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积极开展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认真分析研究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努力查找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措施。根据财政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农村科普和农民科技培训专项资金被选定为2009年、2010年支出绩效评价试点项目,按规定编报了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开展了试点项目事后评价,报送了自评材料。2012年,省科协印发《关于开展201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选定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作为201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开展项目事中评价,要求各有关县(市、区)科协负责组织辖区内获得2011年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奖补的单位和个人认真开展支出绩效自评,报送《2011年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基础表》、《2011年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和绩效自评报告;在基层自评的基础上,省科协撰写了《2011年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按时报送给财政部门。

3 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主要成效

福建省基层科普专项资金实施以来成效显著,2006年~2011年已累计组织实施1054个项目,共安排下达补助资金5490万元。通过该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激励基层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地推动基层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培养造就了一批新型农民,提升了福建省公民科学素养水平。

3.1 科技馆(科普活动中心)建设取得新进展

至2011年底,全省已投入使用的市、县(区)科技馆(科普活动中心)共有28个,比2009年增加5个;建筑总面积67002平方米(其中展厅面积32513平方米,培训活动室面积6056平方米),比2009年增加3535平方米;拥有常设展品7023件,比2009年增加1059件;全年参观(培训)人数达42.7万人次,比2009年增加16.1万人次。此外,还有在建的市、县(区)科技馆(科普活动中心)10个。

3.2 科普宣传栏、活动站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有了长足发展

至2011年底,市、县(区)建成科普宣传栏(画廊)9376个,科普展示单元总长度71532米,分别比2008年增长43.5%、22.4%;建成科普活动站(室)7789个,建筑面积221672平方米,全年参加活动(培训)111.9万人次,分别比2008年增长54.1%、52.6%和68.9%;建立各类农村科普示范基地786个,比2005年增长40.2%。2012年1月,省科协主办的“建设万个科普惠农宣传栏”项目被列入2012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937.2万元用于支持新建科普惠农宣传栏3124个。2006年~2012年,全省共有50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受到中国科协和财政部表彰,有131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受到省科协和省财政厅表彰。

3.3 科普网站建设和科普车配置力度进一步加强

至2011年底,市、县(区)科协建有科普网站71个,比2005年增加53个(增长近3倍);浏览人数328.7万人次,比2005年增加272.8万人次(增长近5倍);配置汽车115辆,比2005年增加38辆。目前,全省各市、县(区)科协基本上配齐了科普车,福州市、三明市、建阳市等还配置了科普大篷车,2011年科普大篷车下乡205次。

3.4 农民科技培训成效明显

开展农民科技培训,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通过近几年的科技培训,培养了一批观念新、技能强、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增强了农民科技致富能力,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的推广,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加快了特色农业发展。2007年~2011年,全省农函大结业学员达16.8万人次,年均结业学员3.36万人次。2008年~2011年,全省各市、县(区)举办实用技术培训共计18741次,培训174.7万人次,年均举办4685次、培训43.7万人次。

3.5 全省公民科学素养水平稳步提升

中国科协组织开展的福建省第二次公民科学素养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福建省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公民比例达到4.4%,高出同期全国1.13个百分点,比2004年福建省第一次公民科学素养调查测算出的比例提高了2.11个百分点。

4 基层科普专项资金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4.1 项目补助力度偏小,影响规模效应的发挥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平均每个补助3.9万元,基层科普设施与阵地建设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平均每个补助4.3万元,农村科普和农民科技培训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平均每个补助4.7万元,项目补助力度偏小,规模效应不明显。尽管科普场馆建设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平均每个补助35.7万元,而实际上新建一个科技馆(科普活动中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就需要数千万元、上亿元,若包括展教装备费用,则所需建设资金规模就更大。一些科技馆虽已竣工,但缺乏展品设备,即使获得专项资金补助,对其科普展教功能的充实完善难有较大改观。

4.2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尚未完全树立

预算绩效管理是根据绩效理念,由设定明确的支出绩效目标,建立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起来等环节组成的不断循环的综合过程。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在全国整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各地开展不平衡,一些基层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不甚了解,对其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未树立绩效理念,对基层科普专项资金的产出和结果重视不够,导致部分项目执行进展不理想。

4.3 配套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项目考核验收工作比较薄弱,目前仅出台《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尚未出台统一的基层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还没有建立,绩效指标的设定、评价标准的确定、评价方法的采用等仍处于初始探索中,绩效评价定性指标的计分存在人为因素较多,定量分析缺乏基础性数据资料,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亟待加强。

5 推进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的思考

2011年,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强调各级预算单位要把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福建省基层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新要求,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5.1 提高思想认识,树立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理念

要充分认识推进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将绩效理念融入基层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全过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财务部门、业务部门的骨干力量参与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作用,形成分配资金运用绩效、使用资金讲究绩效的机制。

5.2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预算绩效管理是一项业务新、政策性强、技术含量高、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综合性工作,要加强对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增强其业务素质,尽快建立一支既懂项目管理、又掌握国家政策,既熟悉财政财务专业知识、又擅长信息处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努力提高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水平。

5.3 积极实践探索,构建科学规范的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要积极探索基层科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事前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跟踪监控绩效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深入研究,多方借鉴,设计完善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步构建一套科学规范的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5.4 注重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基层科普专项资金促进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的重要作用

要加快基层科普专项资金的项目储备库建设,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重视探索建立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及时采集分析绩效运行信息,监控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通过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践,促使基层科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最大化、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最佳化。优化扩大基层科普专项资金规模,加大项目补助力度,集中财力解决主要问题,继续重点支持科普场馆建设,为基层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提供阵地保障。

参考文献:

[1]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统计年鉴-2012[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