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优化营商环境汇报材料

优化营商环境汇报材料

优化营商环境汇报材料

优化营商环境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

今年以来,市局紧紧围绕税收组织收入中心工作,以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重点,以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政策为突破,直击纳税人办税过程的“堵点、难点、痛点”,为纳税人减负、为追赶超越助力,努力打造高效便捷的税收营商环境,全面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推进xx经济转型的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如下:

一、优化营商环境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强领导、建机制,全员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按照国、地税征管改革方案要求,xx市局在7月份挂牌成立后,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局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从领导机制上统筹全市税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作为全市税务系统的“一把手”工程,人人参与到税收营商环境的工作中,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抓方案、抓协调、抓落实。二是夯实责任,细化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将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措施,市局印发了《进一步做好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全系统开展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四大行动”,召开了全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对各级各部门任务进行了部署,建立优化税收营商工作台账,逐项任务对标对表。四是严肃问责,由市局纪检组牵头,会同系统党建办、人事教育科对各单位落实《实施意见》各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落实不到位或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二)强措施、聚短板,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大走访”。

按照市局《实施意见》安排,从8月份开始,在全市系统范围内开展了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为主题的“大走访”活动。聚焦我市上半年税收营商环境考核短板,以征管体制改革为切入点和突破点,全面整合各级纳税服务部门,扎实开展“大走访”活动。一是市局各机构改革“督导组”充分发挥“督导”作用,对所督导单位的走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同时,市局各党委委员要在所督导辖区企业中选取5户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走访。二是各县区局党委书记及党委委员走访企业不得低于10户;主管税务机关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覆盖式走访,走访率要达到100%。三是全市走访采取“统一问卷、统一底稿、统一问题清单”三统一模式,以“面对面”直接对话的方式进行走访,全面了解纳税人服务需求、政策宣传、涉税咨询、权益维护等情况,掌握纳税人的真实需求、倾听纳税人的真实想法,推进征纳双方良性互动。通过此次走访,全系统共走访各类纳税人xx户,召开营商环境专题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xx份,收集种类意见建议xx条,为纳税人送去《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纳税人办税指南》xx份,辅导各类减免税政策、退税政策xx项,在全市纳税人中引起了较大反响。

(三)强研判、解难题,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大查摆”。

“大走访”结束后,由市局督导组对各单位“大走访”具体做法、发现问题、征集意见、咨询辅导等情况全面梳理,以专项报告向市局营商小组报告。一是对照各单位大走访征集到的问题、上半年营商环境考核情况,全面研判各单位在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问题分门别类,汇总梳理,逐项剖析问题根源,查摆日常工作推进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不足。二是对标xx市优化企业纳税服务行动方案,全面梳理14项工作措施落实程度,围绕纳税人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聚焦存在问题和主要短板,明确改进方向,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表、任务图,立行立改。三是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整改标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属于本级别可以解决的事项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能当即解决的及时解决,需要一定条件或时间解决的要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创造条件解决。对需要上级对应科室予以明确或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相关解决诉求。四是县域税收营商环境监测指标项目的整改。对上半年各县区排名总体靠后的单位,认真分析短板所在,对标查找问题症结,结全省统计局的数据,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措施,全力推进了本区域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五是责任落实。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单位,市局对单位“一把手”进行了集中约谈,通过深入查找和攻坚解决税收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倒逼税收营商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六是通过办税服务厅质效监控系统,市局按月进行监控通报;定期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分析会,通报(按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落实进展情况,由各单位、各科室围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汇报分析,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清单。

(四)强督导、严落实,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大督导”。

针对“大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和“大查摆”中各单位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在全系统开展了“大督导”活动。一是督导组督导。由市局十三个督导组,按照市局统一下发的督导任务清单和整改措施,实地进行全面督导,对照时间表、任务图,现场办公,挂图作战,按周汇总上报各单位的督导情况,全程督导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二是“一把手”督导。按照“大查摆”活动中制定的整改措施,细化指标、层层分解,将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确保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了实处。三是暗访督导。市局建立暗访跟进机制,成立税收营商环境暗访小组,面对面接触纳税人,了解纳税人的堵点,监督税务干部的税收执法行为,杜绝“吃拿卡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纳税人关注度高的重点环节,诸如:发票发售、行政处罚、入户检查、入户评估等环节加强监督力度,把税收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营造企业公平经营的税收执法环境。建立常规性督查和检查性督查机制,形成县区一把手负总责,总体部署县区局的各项服务举措落地,市局督导组共部署、共检查、共跟进,实地督导服务措施的开展情况,反馈督导问题,共同提升县域税收营商环境。四是目标督导。为全面扭转我市第二季度税收营商环境排名的被动局面,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三季度和四季度考核目标。系统上下紧盯目标不放松,你追我赶奋勇当先,加快了全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变革步伐。五是问责督导。对在全省第三季度营商环境考核中未能进入目标排名的单位,市局纪检组将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局督导组需向市局党委进行情况说明。市局营商办成员科室的指标排名未达到目标排名的,市局纪检组将约谈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在全省第四季度营商环境考核中未能进入目标排名的单位,市局纪检组将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意见,对该单位领导班子集体问责,市局督导组需向市局联合党委作深刻检讨。市局优化办成员科室指标排名未达到目标排名的,市局纪检组将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意见,对该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五)强标准,优报务,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大提升”。

我们以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为契机,从9月份开始,开展了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努力在优化服务上创新,在执法管理上规范,有序推进更多便利办税措施,切实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前台服务大提效。从全市各级办税服务厅硬件环境、行为规范、服务语言、操作流程、服务质效等方面入手,对前台服务全空间、全员、全业务、全过程的全面升级,改进纳税人办税体验,最大限度便利广大纳税人。实行“晨训晚评”制度,规范全员言行举止,通过规范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着装、坐姿、站姿、行姿等,增强了服务视觉效应;推行全业务标准作业,从宣传、咨询、辅导、办税体验,到首问责任制、领导值班、办税公开、延时服务、限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增强了服务形象效应;优化服务全过程,以导税和业务办理两个过程为核心,细化分解业务环节,优化服务过程,增强了服务软实力效应;优化大厅职能配比。按照总局“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大厅办税兜底”的规范,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厅四大区域,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与电子设备配比,逐步改变当前大厅业务对手工办税方式依赖度高、办税压力普遍集中在前台窗口的局面,实现由人向机器的转变,增强了服务的硬实力效应。二是办税服务大提速。优化实体办税服务,强化互联网支撑,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轻办税负担,为企业公平营商创造条件,为纳税人办税增加便利。大力推进省内通办业务,打破纳税人涉税涉费事项属地办理的限制,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常见涉税事项;加速推进“全程网上办”,严格落实总局148项“全程网上办”清单,让办税厅人员、税收管理员熟练掌握项目、操作流程;压缩“超时”业务,严格遵守业务规范办理时限,杜绝金税系统超时业务的发生;实现办税服务厅“一窗通办”所有税收业务,保证税务部门信息互通、业务互通、人员互通、管理互通,促进纳税服务增效提速;全面推广自助办税终端,全市新配发自助办税终端xx台,设置自助缴税区xx个,减轻窗口工作人员的压力,实现纳税人与税务前台人员的“双减负”;全面推广网上税务局,实现网上税务局的企业(个体)开通率为xx%,企业申报率为xx%以上,个体申报率xx%以上;推广电子发票,在餐饮、停车、生活服务等行业推行电子发票,逐步实现纸质发票到电子发票转化。三是执法环境大改善,规范纳税评估,大力推行数据管税防范税收风险。对新办企业实行创新管理服务,加大纳税辅导次数与辅导时长,对纳税事项必须事前辅导告知,对未按申报缴纳事项未经催报提醒,不得进行处罚;规范税务稽查,全面落实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规范进户执法,在同一年度内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调查事项外,对同一户纳税人不得重复开展税务稽查。四是信用管理大规范,大力实施对税收“黑名单”当事人的联合惩戒和对纳税信用A级企业的联合激励,进一步扩大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出口退税、发票领用、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激励范围,对列入“红名单”的主体,在办理涉税事项方面实施“守信容缺”“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措施,对D级纳税人严格实行控票管理。

(六)强合作,重实效,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为全面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市局坚持内部各部门间互动、上下部门间互动、内外部门间互动,部门协同、主动作为,加强了优化营商环境部门间的合作和配合,提升税务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站位和话语权。一是外部合作,进一步推动“银税互动”活动,x月x日,我局与建设银行延安支行联合举办“税银互动”助力企业发展推进会,有x户A级纳税企业代表近xx余人出席了推进会。会议通过播放视频、PPT演示、现场互动问答方式,详细介绍了“云税贷”等系列线上信贷产品。企业代表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体验了“云税贷”全流程线上自助办理,成功办理了一笔约xx万元的贷款。xx月份,我局与市交通银行进行了自助设备终端经验交流,现场学习观摩了交通银行自助终端先进管理经验。xx月xx日,我局与延安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合作,成功将车辆购置税征收入驻公安车辆管理大厅,有效解决了原城区办税大厅外的交通压力,整合了办税服务资源、优化了办税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纳税人办理车辆挂牌业务由过去“两头跑”到现在的“一厅通办”,办理时间由原来的一天多缩短到半小时以内,着力解决了纳税人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减轻了纳税人负担,为纳税人增添更多获得感。二是内部合作,我们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职责分解表,明确了牵头部门、具体负责部门、配合部门和时间进度,挂图作战;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由各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打算,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从市局层面真正落到实处。三是上下合作,我们按照市局统筹、县(区)局推进、管理单位落实的思路,从不同层级明确了任务职责,确定责任人员,专职负责对接市、县营商办和统计部门,加强和其他营商部门的沟通,对上报的数据,各单位一把手必须审核签字。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思想认识不够。特别是基层单位一线人员,还不能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不能从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对营商环境工作只是简单的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今后,我们将加大对基层一线人员的考核和领导,全面提高对营商环境工作思想认识。

(二)创新意识不强。全系统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只是以上级安排为主,不能创新的出台一些具体措施,创新的思路还不够宽阔,层次还不高。今后,我们将加强学习培训,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提升我局营商环境水平。

(三)工作机制不全。由于征管体制改革刚刚落地,市局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也刚成立不久,各项工作机制还不健全。我们将迅速健全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机制,从职责、制度、考核、指标等方面全面进行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从突破创新入手,继续推出服务举措,努力创造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一)认真落实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抓好动员部署,对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营商环境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认真落实好省局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实现审批提速、服务优化,持续提升延安税收营商软环境;建立工作台账,逐项任务对标对表,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措施切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继续深化“问需求、优服务”举措。以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为导向,科学设计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在纳税服务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对发现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三)全面推广自助办税终端。对全市办税服务厅闲置情况进行摸底调研,规划2019年自助办税设备采购计划,在全市办税服务厅批量增加“自助缴税终端”,进行纳税人自助缴税的引导,做好前台设施的宣传与辅导,提升纳税人自助缴纳的办税能力。

优化营商环境汇报材料范文第2篇

一、 目前境外投资核准手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程序繁琐。

首先,省级外经贸部门在项目核准前,要求拟以现汇出资的境内企业提供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以实物投资方式出资的可免除该项审查,外汇资金来源审查还要求满足对外投资不能超过企业净资产的50%、账上要有相应的银行存款和企业前几年经营没有亏损等基本条件;其次,企业申请材料上报至省级外经贸部门后,一方面由企业直接登录商务部网站录入申请《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的相关数据,另一方面由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公函向企业拟投资国别的我国使领馆经商处征询意见,待收到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同意”的复函后才能出具项目核准的批复;第三,虽然对一定额度内的非敏感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项目由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出核准批复文件后,其纸质文件只要报商务部备案,但“备案”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再核准,由商务部核准后再将《批准证书》的号码发送给省级外经贸部门,再由省级外经贸部门代商务部打印纸质《批准证书》,企业拿到《批准证书》后,才能凭以向外汇管理部门去申请购汇和办理外汇登记。

2.材料繁多。

应该说,外经贸部门核准境外投资项目要求企业自身提供的审查材料已经相当少了,材料繁多主要反映在外汇管理部门对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购外汇和外汇登记几个环节上。一是外汇资金来源审查。企业除了要向外汇管理部门报送一套与提交给外经贸部门同样的材料外,还要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有些企业为了满足这一要求,就要专门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既耗财,又耗时),还要提供外汇资金来源证明和银行对账单,对于收购境外资产或股权的项目,还需提交评估报告、收购协议等相关材料。二是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企业除了要填写《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附上《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境外企业章程、合同,境外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境外企业注册证书或营业执照等材料外,还要提交外汇管理部门本身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文件和外汇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等,整个登记材料不下十几种。三是批购外汇汇付境外。企业要办理批购外汇和境外投资资金汇出,除了要书面申请,附送外经贸部门的项目核准批复、《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以外,还要再一次提供外汇管理部门本身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和外汇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等。

3.过程长久。

从目前企业申请境外投资项目的一般程序看,纵向主要有三个层次,企业――地(市)级外经贸部门(初审转报)――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批复或复审转报)――商务部(备案或审批、发证),如果以每个层次平均在6-7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环节的工作计算,那就是20个工作日,加上传递在途时间就已超过了1个月,当然这仅仅是理想的结果,实际时间长得多。横向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外汇审查、批汇和登记,按照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办理时间,每项业务在“资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这样的话,就算登记和批汇同时受理,那也需要40个工作日,实际日历时间也就要达2个月。二是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意见,平均回函时间一般也需5个工作日。所以,综合起来,按照目前的核准办法,从企业提出申请到外汇汇到境外一般要3个月,中间如果出现要补充财务审计工作、补充审核部门认为要增加的资料、经办或签批人出差、休假等而耽搁的时间,就要4-5个月甚至半年。

二、简化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基本依据

1.管理办法应遵循国际惯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

第一,境外投资是一项跨国界的经济行为,理应遵循国际惯例,而不应仅仅按在境内设立企业的法律规章和思维方式来设计制定对境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境外企业(机构)设立后,其本身就是所在国的法人单位或合法组织机构,必须遵从当地的法律法规,服从当地政府的管理,合法经营,照章纳税。我们对境外投资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是否允许国内企业把资金投到国外,而这种“许可”的设定,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是其投资行为是否损害我国的政治、经济利益,至于投资风险的评估、市场情况、经营盈亏等问题企业决策时必须也必然会慎重分析研究,应属企业自主决策和经营管理行为,政府部门不可能也把不了这个关。当然,企业可能由于获取信息的局限,政府有义务针对企业拟投资的国别地区可能出现的政治和经营风险给予必要的提醒。

第二,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境外投资应区别对待。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大部分中小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基本完成,使非国有的企业法人已占了企业群体的绝大部分,因此,我们对境外投资的核准手续也应当适时加以调整,放宽对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政策。而对国有或国有资产占绝对控股地位的企业,应从对其国有资产向境外转移的源头上加以控制,实施有效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是我国进入市场经济并与世界经济体系接轨的重要标志。这客观上要求我们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法则去管理境外投资。在企业看来,“时间就是商机”、“时间就是金钱”已不再是空洞的口号,从实践过程反映的状况分析,企业从考察、可行性论证,到决策境外投资事项的过程相对较长,但一经做出决定,行动迅速。因为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往往对资金的到位、货物的发运和筹建期都有时间约定,但没有这些文本,企业又无法起动境外投资申请,而由于核准手续复杂,过程长久导致企业在约定期限内汇不了投资款项或发不了投资设备,甚至出现货物滞留在港口等待批件报关装船的情况。

2.贯彻效率优先原则。

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繁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环节太多,一个境外投资项目的整个核准过程要经过十几道环节(还不包括部门内部的流转环节),就算每个环节都能在3个工作日办结,累加起来也要1-2个月的日历时间。因此,只有减少环节,才能使核准程序开上“快车道”。对那些“例行公事”和重复性的环节应予取消。

3.所需审查材料的多少,应按照有无使用价值来设定。

对企业申请材料的审查,主要是按照许可事项的法律规定对必须由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作形式审查。材料种类和数量多少,应该本着合理、合法、必要的原则来设定,也就是说,要求企业提供的材料是合乎情理的,而不是与所申请事项无直接关系的间接资料,因为如果设定间接材料,就很难把握限度,容易出现“本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之类的不透明条款;企业所提供的材料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些如可行性报告、实物投资清单、无形资产作价资料等由企业单方面编写制作的资料缺乏法律效力,可以舍弃,合同、章程比可行性报告内容更详细,条款更规范,而且都有各方权利人签字,投资实物的出境报关单比企业自编的清单更具法律作用;至于必要性问题,就是审核部门对被审查资料是否都采信和使用,如果不管有用无用,仅仅是为了满足本部门自身的所谓“资料齐全”的要求,就有悖于简化手续、方便企业的基本原则精神;另外,属于本部门出具给企业的文件不应再让企业倒过来提供。

4.人停事不能停。

目前境外投资核准过程长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萝卜拔走无填充”的现实情况造成的,虽然好多部门都说设有“A、B角”,但实际操作中往往经办的“A角”不在,“B角”就办不了或是找不到“B角”。有时候遇上经办人或他的上司或上司的上司(部门内部要逐级签批)出国、出差、外出开会、公休假等,只要其中某一个人不在就无法办理。所以,只有每个环节真正实行“A、B角”的工作制度,做到人停事不停,而且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都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认真负责地为基层、企业服务,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提高办事效率。

三、简化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几点建议

1.简化程序。

第一,除国有或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外,取消对其他企业项目核准前“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前置条件。谁都知道,在项目核准前,如果企业打算以自有资金解决投资款,也不可能提前几个月把资金存在银行不流动;如果通过借贷途径解决,项目未核准,银行也不会轻意放贷给企业;至于审查企业前几年盈利状况,我认为企业盈亏状况与能否对外投资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某些企业就是因为在国内的竞争力衰退,才决策到境外投资寻求新的增长点来解境内母体企业之困,而且,按照现在的规定理解,意味着近年注册的新企业就不能对外投资,这没有道理;至于对企业累计对外投资不能超过《公司法》规定的净资产的50%,应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督,因为投资额和净资产之比是指企业对境内外全部投资和所有者权益在某一时点的余额之比。所以,待商务(外经贸)部门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后,企业凭《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到外汇管理部门申请购汇、申请汇付投资资金和办理外汇登记更为合理,与以实物形态对外投资的企业相比也不失公平。

第二,除规定需商务部直接审批的项目外,在省级核准的项目由省级外经贸部门编发《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同时报商务部备案。从目前办理的情况看,省级核准批复下达后,《境外投资批准证书》颁发前,企业的对外投资工作根本无法实施。建议由省级审批的项目在统一使用商务部印制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的前提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编排证书号码,并在号码前加注地区简称。这样,一方面可以省掉省级核准批复,另一方面商务部的备案也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备案,把商务部的部分工作量分散到各省(区、市),从而大大加快核准发证速度。

2.下放权限。

第一,把征询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意见的工作下放到地(市)。按照目前的规定,向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征询拟对外投资项目意见是核准境外投资的一项前置条件,而且要由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函征询,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才受理。事先征询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的意见是必要的,毕竟他们对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情况比国内机构、企业了解更透彻,也能对企业到境外投资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和协调解决一些困难,企业非常欢迎。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一定要在企业申请报送到省级外经贸部门这一环节才可以发函征询。发征询函的直接目的是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是否同意境内企业赴该国投资,至于由哪一级、哪个部门或机构去征询并不重要,因此,此项工作应当可以前移至地(市)级外经贸部门,在企业准备申请材料的同时向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拟发征询函,甚至可以在企业赴拟投资国考察洽谈、签订合同、与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当面咨询时,就把征询答复函带回来,直接作为企业申请材料的附件之一,这样就可以省去企业申请材料转报到省级外经贸部门后再发征询函的等待时间,还有利于引导企业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的沟通和联系,自觉地接受相应的管理。

第二,下放核准权限。与其他行政许可事项一样,下放境外投资核准权限,是缩短核准时间的重要举措,也是区别重点与非重点产业、重点与非重点国别地区、重大与非重大项目实行分级管理的切实方法,应当积极推行。建议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与境外投资的用汇审批权限相匹配,除商务部确定的对敏感国别地区的投资由商务部审批外,对其他国别地区的投资项目,凡中方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由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并发证,中方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由地(市)级外经贸部门核准,省级外经贸部门统一发证。这样做的结果,看似加大了地方主管部门的权力,实为加重了地方主管部门的责任。在核准过程上,对1000万美元以下非敏感国别地区的投资项目至少可以减少10-20个工作日。

3.削减材料。

从目前对境外投资项目相关部门的要求来看,建议削减以下材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的境外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是企业在进行实地考察后编写并由董事会和经营者讨论通过的,到底可行不可行,能不能取得预期效益,风险有多大等等,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客观上无法对其可行性做出正确判断,除非组织相关方面专家进行专题认证,这既没必要,也无可能。

财务审计报告和银行对账单。企业的资产和盈亏状况一般是银行放贷前需要查验的资料,不应成为同不同意其对外投资的依据。企业资产和盈亏,无论反映的是时点还是时期数据,只要企业在运转,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实物资产既可以直接投资也可以变现投资。以前年度亏损不等于今年和以后一直亏损,就是为了扭转母体企业亏损局面才到境外投资办企业也毫不奇怪。

境外企业董事会构成及人员名单。董事会的构成一般都与股权结构相匹配,在境外企业《章程》中都会明确表述,至于人员名单,一方面我国企业对外投资项目不一定都是控股的,有些仅占很少的股份,政府不可能去干预董事的任命;另一方面,即使是中方控股的境外合资企业,母体企业委派谁当董事,也是企业自己的事。

境外企业(机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和开户银行、账号。究竟是先办营业执照还是注册资本先要到位,各国(地区)的做法不同,国内成立企业,注册资本入资的验资报告在前,而注册登记发执照在后。把提供境外企业注册证书(营业执照)一律作为能否批购和汇付外汇的要素材料是不恰当的。而境外企业开户银行和账号资料应属于母体企业在境内开户银行汇付外汇时才要向银行提供的,否则钱也汇不出去。

另外,要求企业申报的材料都应公开、透明,不应为了本部门的方便,埋下诸如“本部门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的伏笔。而且,由本部门出具给企业的批复、证书,不能要求企业再倒过来提供给自己。

优化营商环境汇报材料范文第3篇

根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对《海口市政协委员袁慧鹰关于深圳市营商环境的发言》批示的有关要求,我组准确把握会议主题、严格按照程、组织认真自学后,于8月19日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党小组会集中讨论发言。现将党小组会议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前准备

我组高度重视本次集中讨论会,在理论学习、谈心谈话、座谈讨论等环节严密组织,对各位党员同志发言材料认真审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准备。

(一)组织理论学习。我组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摆在突出位置,以集体学习、集体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海口市政协委员袁慧鹰关于深圳市营商环境的发言》等材料,理清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我们有哪些职能、做了些什么、存在哪些差距,积极思考下一步工作重点,夯实思想基础,提高履职能力。

(二)开展集中讨论。我组党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这一主题,通过召开集中讨论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位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汇总有意见建议3条,主要内容涉及到政策理论学习、检查服务形象、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各位同志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结合工作实际,查找问题原因,深刻剖析,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

(三)搞好对照检查。我组党员同志紧密结合实际,围绕《关于就<海口市政协委员袁慧鹰关于深圳市营商环境的发言>开展学习讨论的通知》中的要求,结合学习内容,逐条对照检查,认真查摆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存在的不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班子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准确查找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切实做到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二、会议开展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前期精心筹备,我组于8月19日下午召开了集中讨论会。会上,认真查摆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随后,各位同志依次发言,其他同志对其进行批评帮助。会上发言针对性强,对个人问题不回避,不躲闪,敢于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进行剖析,达到自我提升的目的。相互批评时以关心帮助、相互提高为出发点,以诚相待,不讲私情、不讲面子,严肃认真提意见。做到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交流感情、增进团结、提升服务形象等方面形成合力的良好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

在解放思想方面,各位同志虽然思想较为活跃,但是考虑问题普遍站位不够高,还不能做到系统性、综合性的思考解决问题。相比刚入职时,思维均出现稍许固化,新方法、新思路是有,但落实程度不够。

在深化改革方面,深入推进政府各部门“放管服”改革,看起来似乎与一名普通工作人员没有关系,但是细想“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标准是看它能否为群众生活及办事增便利,这应是所有党员同志努力的方向,还是有许多需要改善的地方,转变思想后更要看实际行动,让群众感受到改革的实惠。

在优化服务方面,机关作风是体现优质服务的重要方面,目前服务意识还不够,存在认为只要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办理即可的问题,还没和群众打成一片。如何去除官场气,锻炼得更加接地气,这是第一步,第二步还要学习怎么把群众工作做成功,怎么熟练运用“抛砖引玉”聊家常、“一针见血”找重点,“先抑后扬”理矛盾等多种工作方法。

四、整改建议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离不开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从深圳的营商环境可以看出,要在激烈竞争中占据优势,必须以市场主体满意为标尺,从转变观念开始,大处着眼,细微处入手,争做“店小二”不当“二大爷”,推动实现从“政府思维”转向“企业视角”、从“干部姿态”转向“群众位置”。为此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持之以恒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觉悟。加强对《关于就<海口市政协委员袁慧鹰关于深圳市营商环境的发言>开展学习讨论的通知》等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材料的学习,在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

二是理论指导实践,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强化学习成效,推动作风整顿,把思想意识和工作重点放到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效上。系统梳理各级惠民惠企政策,分类分层形成政策供给库,提升党员干部懂政策、用政策、送政策的能力水平,以企业需求为出发点,实行无差别式服务,提高换位思考能力,坚决做好“一次性告知”服务,主动为企业减负担,切实充当好“店小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汇报材料范文第4篇

你们好!我谨代表区工商局的全体干部职工对你们今天的莅临指导表示热忱的欢迎,并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局的关心与厚爱。

我们区工商局地处城乡插花地带,属南昌市工商局下设的一个城区工商局。我局现有干部职工151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注册局、公平交易局、市场科、个体科、人教科、商广科、监察室等11个科室,1个中心和两个协会,下设南大、青山湖、罗家、湖坊、京东、扬子洲等11个基层分局。

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在省、市工商局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局党组一班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能,服从服务于南昌经济发展的大局,本着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围绕省、市局提出的工作目标,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改革监管模式,优化政务环境。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近几年,我局结合工商职能与行政执法的特点,探索性地率先在全市工商系统推出了阳光执法工程、阳光收费手册和食品监管五项制度等富有创造性的工作举措,使区局工作一年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2002年度,我局被评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工商系统先进集体;2003年度,我局被评为全省工商系统先进集体、全市工商系统先进党组织、全市抗“非典”先进集体,还被评为2002-2003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最近,我局已申报省级文明单位。

现将基本工作汇报如下:

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改进作风行风

我局大力加强效能建设,全力优化投资环境,实现“窗口要亮、服务要优、办事要快、效率要高、效果要好”的目标,将效能建设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创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

为严格依法行政,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局的统一部署,从年初开始就按照《青山湖区工商局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各部门各阶段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借鉴去年“双评”活动的经验,根据我局的工作实际,我们由监察室牵头,负责制订了《关于加强青山湖区工商局效能建设与考勤工作的通知》,并严格按通知要求实行督查,做到了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上半年,我局工商形象督察队共督查到上班迟到、脱岗者9人次,每人被处罚50元。对“五一”期间脱岗的个别人员,我们除扣发加班费和罚款外,还进行了全局通报批评。

从9月份开始,我局已参加了省直单位的“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近期又启动了市直单位的“投资环境、作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加强政风建设,创优政务环境,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这一主题,牢固树立“处处是环境,人人是形象”的观念,强化“人人参与评议评价,个个都为工商增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地做到双评工作,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二、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履行工商职责。

(一)开展“红盾打假护农保春耕”活动

为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农资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我局在第2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以“红盾护农打假保春耕”为主题,在罗家镇举行现场法律咨询活动。执法人员现场向数千名农民群众讲授了识别真假农资,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农资产品及其他商品的鉴别常识,并散发了《告农民朋友一封信》及消费提示等宣传材料4000份,受到了广大农民朋友的欢迎。

(二)加强12315网络建设,在商场设立工作站

为更好地加强工商监管力度,在第一时间接受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我局在天虹商场设立了“12315”工作站,聘请了三名商场工作人员为工作站的义务监督员。工作站自2月份成立以来,已帮助商场内的经营者全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在食品超市显眼处设立了警示栏和食品下市专柜,并建立了食品进货台帐113户。由于措施得力,从今年2月起,由商场自查紧急下市的食品有20余件,由工作站检查督促下市的食品有1件。

(三)维护消费者权益,热情受理消费投诉

4月中旬,我局成功调解了一起跨省投诉纠纷案。家住安徽合肥市的朱先生于2004年4月在当地购买了一台南昌大学汇龙科技发展公司生产的价值1350元的“南大汇龙”牌太阳能热水器。今年3月初,热水器的水箱和保温层全部爆裂。由于经销商撤走,厂家又拒绝派人修理,于是,朱先生跨省投诉南昌大学汇龙科技发展公司。

接到省消协的转办材料后,我局工作人员立刻找到热水器的生产厂家,要求厂家对消费者已坏的热水器进行维修或更换。经过调解,南昌大学汇龙科技发展公司已于4月14日派人前往安徽为消费者朱某免费更换了一台太阳能热水器。4月15日,朱先生打来感谢电话,称赞我局维权无界限。

今年以来,我局受理消费者投诉260多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万余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阳光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我局于三年前在全系统首推的“阳光执法”工程,曾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予以报道。“阳光执法”就是从案件查处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入手,在案件办理程序上由过去各部门单独办案转变为若干部门相互协调,相互监督,使整个办案流程在事前、事中、事后都置于阳光下操作。“阳光执法工程”规定,在案件办理完毕后,由监察室负责《案件回访制》和《案件廉政监督制》的落实,此举有效地遏制了执法办案过程中的不廉洁行为,切实从源头上治理了腐败。

今年,我们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行了所有案卷材料电脑化。我局的公平交易局开发了一套案卷材料软件,经制作后发给每个办案单位。现在,11个基层分局的案卷材料都可以从局域网上查找到。案卷材料的公开化,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我们的办案水平。今年1-9月,我局共查处经济违法案件194起(其中食品案件20起),罚没款198.5万元,与去年同比增长151.8%。办案数量和质量的大幅度提升,证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活动在青山湖辖区内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四、落实登记管理政策,服务地方经济

我局牢固树立勤政高效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宗旨,采取多种服务措施,努力优化投资环境,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一)着力延伸党员服务岗

3月份,我局结合先教活动,将党员工服务岗延伸到“2005年春季就业和再就业招聘洽谈大会”青山湖区分会场,设立党员示范咨询服务平台,由主管个体的局长带领登记窗口的党员,为下岗职工再就业者现场提供咨询服务,大力宣传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共接待群众咨询600余次,散发红盾联系卡、办照须知700多张。

(二)加强企业登记管理,辖区经济发展迅速

我认真落实南昌市工商局“关于强素质、优服务、争创一流业绩,推动全民创业”的20条措施,在十一个工商分局的办照大厅,将20条措施进行公示,并将20项措施印成小册子挨家串户进行大力宣传,鼓励全民经商,推动个体经济发展。两个多月以来,成效显著,辖区个体工商户发展迅速,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857户,上比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12%,是今年上半年发照率的3倍,取缔无证经营238户。

(三)八项制度推动全民创业

我局不断地创新工作机制,为各类企业的发展提供特办、快办、优办,完善优质、高效的服务,竭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

为加快全民创业步伐,提出“想要富,工商助;想解难,我们来”的口号,在全局制定政策优惠制、规范服务制、处罚从轻制、延时服务制、挂点帮扶制、特事特办制、行政问责制、效能督查制等八个制度。

(四)实行网上发照

为推动全民创业,我局率先在全市把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年检等职权下放给基层工商分局。经营者可在所在工商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由分局受理,通过网络报区局审核后便可打印执照。如果条件具备,从申请到发照只需短短几十分钟。10月11日,我局核发了第一个由基层分局打印的营业执照。“用最短的时间核发营业执照”,此举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贴近了百姓,方便了经营户,将“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使群众得到实惠,为全民经商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五)落实下岗职工优惠政策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业的优惠政策,据初步统计,今年共为781户再就业人员提供优惠服务,其中下岗职工再就业761户、退役军人1户、残疾人15户、大学生4户,全免开业登记费1.5万余元,减免工商管理费18万元。

五、实行“阳光收费”,规范干部收费行为

规费收缴是基层工商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严格遵循“按规收费、集体评费、公开公示、收缴分离”的十六字收费方针,所有收费都坚决做到集体评费、收费公示。今年,我局继续实行“阳光收费”,我们的“阳光收费”,就是将印有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评费定费制度的收费手册发放到个体工商户手中,要求个体户将收费票据粘贴在手册指定处。我们的阳光收费工作,坚持做到了“四个一致”:即收费票据与收费手册相一致,与经济户口相一致,与管理台帐相一致,与公开办事栏相一致。阳光收费手册的推出,加强了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优化了行风及政务环境,成为了我局工作的又一亮点。

为确保阳光收费的贯彻落实,遏制不廉洁收费行为,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分局“七条保障线”,一是保障基层分局交通燃料费,二是保障基层分局交通工具维修保养费,三是保障分局中餐补贴费,四是保障正常办公用品费,五是保障了分局的人均电信费,六是保障基层分局日常水电费,七是保障基层分局外出参观学习费。

六、抓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为加强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局于去年底率先在全省工商系统推出了《青山湖区工商局食品安全五项制度》。

(一)出台食品安全监管五项制度

我局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摸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路子和新办法,于春节前出台了食品准入制、食品警示制、食品退市制、食品联动制、食品奖惩制等食品安全监管五项制度。为管好食品安全之源,守好食品安全之土,把好食品安全之门,筑好食品安全之堤。

(二)积极开展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活动

为了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今年6月,我局在全区范围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店”评选活动,授予了5户食品经营店“食品安全示范店”荣誉牌,使我局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和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走在了全市工商系统的前列。我们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所付出的辛勤汗水,营造了辖区放心消费的食品市场,为完善全市工商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作出了有益的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牵头指标: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答卷样本企业分工

配合指标优化财产登记 破产营商环境 企业开办)

2020年以来,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从精简贷款申请材料、优化业务办理环节、缩短业务办理时间等方面着手,提升标准,强化措施,积极打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全力提高获得信贷便捷性,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金融支撑和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围绕提高获得信贷便捷性,对标学习新泰市先进经验和做法,制定《便捷获得信贷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便捷获得信贷内容及完成时限,推动专项行动有序推进。便捷获得信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确保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各项目标任务。

(二)提高获得信贷便捷性,优化营商环境。健全银企对接工作机制,依托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加大了融资政策与“获得信贷”评价指标解读力度,筑牢互信合作基础。拉出“获得信贷”办理清单,对标同质、同类机构先进水平,做深做实做细企业工作,精简业务办理环节及材料,缩短办理时间,除农发行外,其他金融机构平均办理环节由原来的5个减少至4个、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减少至6个工作日、申请材料由原来的12件减少至6件。

(三)畅通服务渠道,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在人民银行县县支行、建设银行县县支行2个征信查询服务点的基础上,引导农行尽快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征信查询服务点,争取更多的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设置征信自助查询设备,力争征信查询服务点达到4个。积极协调银行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目前,已有农行、建行、农商行3家银行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8月7日召开优化财产登记和营商环境工作,积极探索“互联网+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模式,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服务延伸至金融机构,实现资源共享,确保企业和个人在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的同时,一并办理抵押权登记,无需再到登记机构申请。目前,县农商银行已设置“互联网+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服务窗口开展业务,有6家金融机构已铺设登记专线,正在积极开展设置自助终端、设置专门服务窗口工作。

(四)搭建政银企合作桥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高成绩的根本还是为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加大企业融资需求摸底调查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对上争取金融政策和金融资源,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严格执行减费让利政策,特别是大力争取降利率、新增授信、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千方百计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截至8月末,全县贷款余额268.04亿元,较年初增加7.67亿元,增幅2.49%;余额存贷比73.49%,居全市第二位。扎实开展企业金融辅导员进企辅导工作,成立县金融辅导工作协调小组,组建10支金融辅导队,配套明确10名金融服务专员,指导33名企业金融辅导员与105家县级辅导企业定向对接辅导,筛选推荐56家市级辅导企业,切实打通了金融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经调研对接,有融资需求的县级辅导企业28家、融资需求额度9273万元,现已解决18家企业融资需求4453万元。

创新金融产品,开辟信贷绿色通道。细化措施,全力争取金融政策和金融资源,引导金融机构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简化授信申请材料,压缩授信审批时间,为企业提供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今年以来,6家银行为百货大楼3家纳入名单的重点保障企业发放贷款9013万元,年利率低至2.9%-3.15%,从评级授信到发放贷款压缩至24小时以内。同时,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破解企业抵押、担保难题,截至目前,工行、农行、建行、邮储银行依据企业纳税、银行流水、工资发放或电费缴纳等情况,推出信用贷款,现已支持85家企业、7106万元;农发行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抵押贷款1笔、额度5000万元;莱商银行开展政府采购贷1笔,额度500万元;邮政储蓄银行推出科技贷款,现已支持2家企业、1000万元;县农商银行推出创业担保贷款,现已支持9家企业、2090万元。

降低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面对资金链风险引发的三家担保企业流动资金紧张局面,争取银行采取降利率等措施予以帮扶支持,以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稳定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指导县农商银行、沪农商村镇银行2家地方法人银行科学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利率,并在“风险可覆盖、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为企业贷款给予利率优惠支持,真正为企业节约了融资成本。

(五)开展督导调研,督促整改落实。为全面了解各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提高获得信贷工作水平,由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县县支行、银保监分局县监管组组成工作组,于8月25日-9月7日对各银行能否按照“4、6、6”标准办理信贷业务、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服务业务办理推进情况、企业开户办理时间、19年9月至今新发放贷款企业包保对接情况工作开展督导。在督导过程中按照各金融机构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提出了反馈整改意见,明确要求各金融机构按照标准进行整改落实。

(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包保责任制度,做好与样本企业联系对接工作。根据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要求,2020年获得信贷指标企业样本筛选标准为评价期内参加银企对接会的企业,经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接,现已确定12家样本企业,并建立了部门联系企业包保责任制度,明确了包保责任人和分工责任人,与样本企业相关负责人逐一进行了联系对接,确保企业法人与企业相关人员知晓、理解、配合优化营商环境与便捷获得信贷相关工作,确保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七)任务清单按时完成,问题清单即知即改。根据《县县便捷获得信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优化营商环境事项任务清单工作安排,计划于9月底前完成的精简企业获得信贷办理环节、缩短企业获得信贷办理时间、减少企业获得信贷申请材料已于8月底提前完成任务。根据县营商办反馈的关于便捷获得信贷问题清单,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确定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及时进行整改,其中信贷产品及担保政策分散、建立僵尸企业出清制度已于8月底整改完成。

优化财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