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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1.精心安排部署,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竞赛

2012年初,洮北区新农村办起草了《洮北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竞赛活动方案》、《洮北区2012年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经过几次和区分管领导研究,并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得到一致通过,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相关部门。2012年4月27日,全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竞赛活动动员大会在主管农业副区长的主持下召开,会上对全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竞赛活动进行详尽安排和部署。会议强调,此次竞赛活动分5年实施,内容以农村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共13项具体工作。在2012年参赛的40个村的基础上,逐年扩大范围,到2016年实现所有村屯全覆盖。各乡(镇、场)从当地的乡容镇貌整治开始着手,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参赛村起好带头示范作用,与此同时,制定出建成后的管护办法和长效管理机制。

2.广泛动员参与,掀起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新高潮

2012年6月20日,由区委书记和区长带队,对12个乡(镇、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各乡(镇、场)都能按照区动员会议要求和竞赛活动方案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截至6月末,所有乡(镇、场)共清运垃圾46950立方米,柴草垛451570立方米,投入人力12234人次,出动车辆1755车次,资金142.7万元;环屯林和街路林共栽植树木214783株,投入人力5705人次,出动车辆1326车次,资金148.64万元。其他投入1565.2万元,包括:维修和新建农户院墙32800延长米;新建农户卫生厕所151个;建设文体广场13个;新建和维修农村砂石路80300延长米;新建排水沟21600延长米;建垃圾点31个。

3.强化政策措施,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取得实效

3.1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了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洮北区专门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主管农业副区长担任,成员由政府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发改局、交通局、环保局、文体局和各乡(镇、场)的负责人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新农办合署办公,负责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竞赛活动的规划、指导、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各乡(镇、场)也相应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3.2建立制度,加强管理 这次全区农村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竞赛活动,主要是解决农村普遍存在的脏、乱、差问题,必须坚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各乡(镇、场)在这次环境卫生整治竞赛活动中,做了村屯规划,进一步加强了乡村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村屯绿化和街路硬化,实施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了各级干部工作责任,做到全天保洁,为创建美好人居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好坚实基础。

3.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粘贴标语、开辟专栏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竞赛活动内容。同时积极发动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做力所能及的整治工作,如:修街路林木的浇水盘、挖门前边沟、修筑院墙、清理垃圾和柴草垛等。

3.4筹措资金,夯实基础 要全面达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标准,洮北区投入资金至少要过亿元,因此在坚持资金性质不变、用途不变、使用范围不变的原则下,实现全区统筹安排。区农业局等相关部门也多方筹集资金,整合项目。如:农村连通公路工程、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新农村建设省级补助项目等。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环境卫生程度,是社会文明程度的起码标志和直接反映。根据*市政府长政发〔*〕6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为了进一步突出解决当前我县“垃圾围城、垃圾围乡(镇)、垃圾围村、垃圾围企、垃圾围校、垃圾围游、垃圾围路、垃圾围水”等城乡环境卫生问题,有效改善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城乡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现就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确定的实施“双五”战略、主攻“五大”目标总体工作思路,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为目标,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集中一个月时间,彻底解决全县城乡存在的“垃圾围城、垃圾围乡(镇)、垃圾围村、垃圾围企、垃圾围校、垃圾围游、垃圾围路、垃圾围水”等脏、乱、差问题,净化全县人民的工作环境、生产环境、生活环境,加快建立全县城乡环境长效管理机制,为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集中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成立*县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指挥部。

*

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长效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具体负责这次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

各部门、各企业和条管单位必须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管理和领导,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环境卫生整治责任区领导的工作,确保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建立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整治任务

(一)县、乡、村公路两侧积存垃圾、乱停乱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项工作。

(二)县城区街道、巷道、公园、绿带、居民区积存垃圾、乱停乱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排污水、卫生死角等项工作。

(三)县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等项工作。

(四)乡(镇)、村街道和住户门前、院内积存垃圾、乱停乱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泼污水、卫生死角等项工作。

(五)乡(镇)、村家畜家禽无圈养笼养、临街住户残墙断壁等项工作。

(六)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垃圾处理场,大的行政村以自然庄、村民小组设置若干个垃圾点,配置卫生处置设施。

(七)县、乡、村、工矿企业门前院内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设摊点、乱建棚屋、卫生死角等项工作。

(八)中小学校、旅游景区、水域面积四周环境卫生清理及保洁达标。

五、整治标准

(一)县城、乡(镇)、村庄、企业、学校、旅游景区、水域区内部及周围无垃圾积存,无纸屑及有色垃圾(塑料袋)和其他固体废弃物明显暴露。

(二)巷道、各类公路路面干净整洁,道路两侧无垃圾杂物。

(三)农村居民院内和临街无杂物乱放,无堆积粪肥。

(四)城镇、村庄及企业要设置专门的垃圾收集站和处置站。

(五)工矿企业的工业废物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排放。

(六)县城区的环境卫生要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长效管理机制

明确县、乡、村(企业)环境卫生三级管理责任人

县直各单位、各职能部门、乡(镇)、村(企业)主要领导是城乡环境卫生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加强本地、本部门环境卫生管理,解决好“垃圾围城、垃圾围乡(镇)、垃圾围村、垃圾围企、垃圾围校、垃圾围游、垃圾围路、垃圾围水”等脏乱差及其他环境卫生问题。

组建专职的环卫管理队伍

1、行政村设专门的卫生清扫队伍和卫生保洁员。所聘人员由各村自定,500口人以下配备1名保洁员、501-1000口人配备2名保洁员、1001-1500口人配备3名保洁员、1501-2000口人以上配备4名保洁员、2000口人以上配备5名保洁员。具体负责本村庄公共范围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监督,负责村乡(镇)、村村之间公路路面和公路两侧生活垃圾、有色垃圾等的清捡保洁和监督工作。

2、乡(镇)、村设环境卫生巡查队。具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卫生进行督促检查,对卫生保洁人员的工作进行责任考核,根据其工作情况核发工资。

3、县政府成立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设在建设局。具体负责县城的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对乡(镇)、村、企业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公路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省道及市县连接线、县县连接线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要求每2-3公里确定一名保洁员,确保道路及两侧500米范围内无纸屑、无有色垃圾、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省道长李线、甘林线由公路段确定和落实保洁员工资待遇;县道壶花线、古石线、张河线、成小线、平辛线、平龙线由交通局确定清扫保洁工作任务,落实保洁员工资待遇。

4、企业要设专职保洁员。负责厂区内及墙外2公里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

5、中小学校、旅游景区、水域面积区域内的保洁员由管理单位内部确定,落实责任。

(三)明确卫生保洁员的工资待遇

要落实保洁员工资待遇。农村保洁员工资,由县、乡、村三级配套解决。企业保洁员工资由企业负担。企业墙外与村两公里以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可以委托村保洁员负责,工资由企业负担,此项工作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与企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中小学校、旅游景区、水域面积区域保洁员工资由单位内部解决。

(四)配备相应的环卫设施城、镇、村及企业都要设立专门的垃圾收集站和处置点,由专人负责清运,做到定时收集,集中处置。

(五)强化责任落实

县、乡、村(企业)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分工和职责,真正形成村(企)基层保洁员、乡(镇)环卫巡查队、县级环卫管理机构三级职责体系,强化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城乡环境卫生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七、方法步骤

本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为期一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发动阶段(5月24日-5月3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工作。各级、部门、各单位也要逐级进行动员,明确目标任务,迅速掀起集中整治活动高潮。

第二阶段:集中清理阶段(5月31日-6月14日)。县、乡、村(企业)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和标准,集中清理积存垃圾,彻底解决“垃圾围城、垃圾围乡(镇)、垃圾围村、垃圾围企、垃圾围校、垃圾围游、垃圾围路、垃圾围水”等脏乱差及其他环境卫生问题。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6月15日-6月20日)。县、乡、村(企业)要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加快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体系。城建局要制定城容环境卫生管理、建筑垃圾管理、城容环境卫生督查、环卫设施管理、县城道路清扫保洁等制度;乡(镇)要制定环境卫生巡查员管理、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乡(镇)生活、建筑、农作物垃圾管理等制度;村(企业)要制定清扫保洁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行业环境卫生整治与保洁管理制度。通过建章立制,真正使我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6月21日-6月24日)。县检查组对全县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督导检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成绩突出、措施得力、工作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未能如期完成任务,影响全县集中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工作措施

(一)建立机构

1、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都要成立以“一把手”为总指挥的集中整治指挥部,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全面实施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并于6月3日前将组织机构及工作方案书面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2、各级各单位领导要高度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自逼加压,真抓实干,负责搞好所辖区域,环境卫生的指导、支持、服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要严格按照《*市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认真负责,落实到人,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

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要在规定时间内,集中解决本辖区内“垃圾围城、垃圾围乡(镇)、垃圾围村、垃圾围企、垃圾围校、垃圾围游、垃圾围路、垃圾围水”的问题,尽快清理积存垃圾,同时做好其它方面的环境卫生工作。各相关企业在做好本区域范围内积存垃圾清理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业废弃物进行排放和处置,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齐抓共管

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各部门都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成效.

1.城建局和青羊镇负责县主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

2、交警队要强化管理,全天执勤巡逻,及时制止车辆乱停乱放、违章行使等现象;

3、*局要严厉打击破坏卫生设施、损害城容乡貌的人和事。

4、城管部门要加强执勤巡逻,取缔马路市场和游商游贩,制止乱贴乱画和各种不文明、不卫生行为;

5、工商局负责统一规范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字号、标志等标牌和标识的设置及环境卫生状况;

6、卫生局负责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行业卫生;

7、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办公区、家属区环境卫生的同时,要强化监管下属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与保洁工作,重点是工商、经贸、二轻、中小企业、商业、县社、粮食、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交通、水利等部门的下属单位。

(四)强化监管

要建立县、乡、村三级环境卫生监管体系,逐级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反馈。乡(镇)集中整治工作机构要在集中整治期间的每周五向县级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在每周一,通过新闻媒体对全县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爱卫办、建设管理部门、卫生部门、环保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五)广泛宣传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进一步提升文明素质,促进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城市卫生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等相关要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全民族的卫生素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局爱国卫生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做到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工作落实,加强督促检查,认真组织和开展好我局的爱国城乡环境整治工作。

二、加强教育,提高卫生文明素质。一是局要利用职工大会、职工学习等时机,加强《城市卫生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等法规知识的学习。二是要以爱国卫生月等活动为契机,通过印发资料、黑板报等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卫生、健康教育,进一步树立干部职工卫生观念,增强卫生意识,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卫生知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三是区、乡镇广播电视站要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广泛开展健康宣传和教育,认真开展好“亿万农民健康教育行动”活动等宣传报道,普及群众的卫生意识,改善人居环境,除害治病,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认真做好“新农合”、城乡环境整治、爱国卫生等工作的宣传和教育,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

三、开展容貌秩序新气象行动。按照市、区规划和安排部署,配合有关单位进一步巩固“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的治理成果,防止回潮反弹。根据区府办《关于印发市区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精神,开展好对城镇架空线缆乱拉、地下管网乱铺的治理行动。

(一)2014年1月31日前,完成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

(二)2014年2月28日前,完成所有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

(三)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基础数据收集,完成有线电视地下管线的图谱资料档制作,并上报区住建局和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四)2014年8月底日前,基本完成城区架空线缆乱拉、地下管网乱铺的治理行动,初步实现净化城区广播电视网络空间。

(五)2014年10月底以前,基本完成乡镇地下管网乱铺的治理行动。2014年11月底以前,基本完成乡镇村村架空线缆乱拉的治理行动。初步实现净化农村广播电视网络空间。

四、开展美丽乡村新面貌行动。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结合村庄建设改造,推进广播电视等配套设施建设,推动示范村庄达到布局优化、道路硬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的“六化标准”。

(一)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全区农村已建村庄广播电视配套设施情况,形成治理报告,在6月底前完成整改。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开展以交通干线两侧、小城镇、主要居民集居点环境整治作为我市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广泛宣传发动,科学制定规划,明确各方责任,落实关键措施,全面组织推进,打造**新形象、新面貌,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要求

本次活动在全市农村集中开展,重点是省道214线、320线、三南线、高速公路连接线、县乡骨干道路沿线两侧(原则上在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村庄均属于本次整治的范围)。每个乡镇办好3-5个清洁工程示范村样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做到“五有”、“五无”。“五有”:即有一批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垃圾箱、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有一支相对稳定的环卫保洁队伍(村有保洁员、乡镇有保洁队);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卫管理长效制度;有一套考核奖惩的激励约束机制;有一定的经费投入作保障。“五无”:无暴露垃圾、无露天粪坑(缸)、无漂浮物(河塘内)、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

总体目标是:一年明显改观,两年巩固提高,三年大见成效。

三、主要措施

一是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市里成立“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农业的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市新村办主任为办公室主任,由市新村办负责城乡清洁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主管领导和牵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于8月10日前报市新村办。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涉及面广,要采取统筹兼顾的办法综合推进,具体做到“四个结合”,即与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紧密结合,与农村改水、改厕、改灶等原有工作紧密结合,与部门工作紧密结合,与发展现代农业紧密结合。

二是全面发动,广泛宣传。市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工具,采用黑板报、横幅等多样化、有针对性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发动,宣传整治活动的意义和作用,宣传整治活动的标准和要求,使广大干部群众在充分认识搞好环境整治活动重大意义的同时,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不讲困难讲大局,不讲条件讲奉献”、“服从全局齐参与,人人动手搞整治”的强烈氛围。要广泛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对农民卫生知识的教育,鼓励引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培养农民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认真对照“五有”、“五无”标准,抓好“拆、清、建、定、设、改”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拆”,即按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疏堵结合、规划有序的方针,拆除交通干线两边的违法违规建筑、沿线村庄废弃的破旧土坯房、猪牛栏、厕所、棚屋;“清”,就是清除河塘的漂浮物、清除暴露垃圾,清理整顿马路市场,清理非法广告的乱贴、乱涂、乱刻、乱挂,做到不留死角。“建”,就是组建环卫队伍,加快建立一支清扫保洁、清运垃圾、绿化管护队伍。“定”,就是制定环境卫生制度,包括村规民约、单位卫生制度、环境卫生管理人员和清扫保洁队伍的考核制度等,做到具体明确、奖罚分明。“设”,就是设立垃圾箱(桶)、公厕(配备化粪池)、垃圾中转站或填埋场等环卫基础设施,做到因地制宜、合理设置。“改”,就是根据实际情况,改造道路两旁绿化带,同时,要结合沼气“一池三改”工程,取缔或改造镇村河边、路边、村边及目视范围内的露天粪坑(缸)和旱厕,实现人畜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四是分级负担,落实经费。原则上按行政管辖范围和部门管理职责共同解决整治的资金投入。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组织落实资金,加大对村庄环境卫生整治的投入力度,为长效管理提供经费保障。整治及长效管理经费的筹集,以乡(镇)、村、组为主,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与工程上给予适当扶持,要组织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党员群众、先富起来的群体以及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农村环境建设,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投资投劳,共同创建美好家园。市政府将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示范镇村,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是加强监督,强化考核。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市新村办要不定期组织对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检查考评结果,对成绩显著的地方和部门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地方和部门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市里将以平时不定期检查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各乡镇要对所辖村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有效的督促检查,一级检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通过层层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四、时间安排

今年全市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分四个阶段推进:

1、宣传发动阶段(8月上旬)。市委、市政府拟在8月初召开专题动员大会,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利用各种会议和新闻媒体,对以交通干线两侧为重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对管辖范围的交通干线环境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掌握实际情况,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制订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8月中、下旬)。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在全市范围内,轰轰烈烈组织开展八月份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广泛组织发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群众团体,采用城乡联动、对口挂钩、结对帮扶、义务劳动等有效方式,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积极开展各类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通过集中强力整治,掀起一轮环境卫生整治的热潮。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珲春市农业局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农民增收为核心,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

积极争取了13个省级推进村,申请省级补助资金234万元,项目涉及休闲广场、道路建设、垃圾处理场等,目前项目建设已基本结束。从整体上提高了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市委、市政府还联合下发了《珲春市“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珲春市农业局根据方案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绿化村屯、净化街道、美化家园”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村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推进“四清、四改、两化”,即清垃圾、清粪堆、清柴草、清路障,改院、改厨、改厕、改圈,搞好村屯绿化和美化。以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公路沿线、旅游沿线、河流沿线(简称“一点三线”)为重点,覆盖全市所有农村。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各乡镇都建立了村容村貌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方案,设立了环境卫生保洁员,继续开展了“巾帼农村清洁工程”、“村屯环境专项治理月”等活动,有些乡镇发挥老年协会、共青团、巾帼清洁等群团组织,用义务劳动的方式管理农村环境卫生,建立了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出台了《珲春市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力争到2013年末,全市包括示范村、乡政府所在地村和主要交通沿线村等48个重点整治村的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治理,其他行政村全部达到全省“万村提升”工程标准,达到“一年见效,二年突破,三年基本完成”。

通过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推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进一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村容村貌不断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呈现出产业发展与农民收入同步增长,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共同进步的可喜局面。9个乡镇获得了“省级卫生乡镇”,1个乡获得“州级卫生乡镇”称号,全市共有32个行政村获得了“州级卫生村”称号。

(珲春市农业局信息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