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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政风工作要点

党风政风工作要点

党风政风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

(一)加强对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乡(镇)纪委要组织开展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督促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两委”成员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将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把有关规定落到实处,确保农村基层干部作风转变取得实效。

(二)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围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新”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教育活动。结合抗震救灾各阶段实际,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开展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先进典型学习,自我教育、帮助教育、相互教育,比实践本领、比驾驭复杂局面能力、比解决群众具体困难办法为主要形式的“三学习三教育三比试活动”,引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抓好抗震救灾各阶段政策落实,确保灾后重建工作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三)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五个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品牌创建工作,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村党组织班子运行现状和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综合评估,建立不胜任现职村干部退出机制,抓好第九届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下大力气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提高“一定三有”(即:定权责立规范,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保障水平,督促落实省政府关于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的政策规定。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和集体“三资”管理

(一)大力加强农村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纪委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统筹,严格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归集和完善相关手续,建立台帐,进行详细的登记、统计,按需发放,严格防止重复发放和覆盖不全。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确定的户数和人数统一领取和分发救灾物资和资金,做到情况清、底子明,统一建立收发资金物资档案,在发放时必须有领取人签字,确保发放的真实性,避免出现重领、冒领。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办法(暂行)》,严格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处置和资源开发的民主程序,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建设。在规范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全面委托服务。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为,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自愿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农村集体“三资”全部纳入委托服务机构统一监管、建账核算,委托服务机构工作有场所、运转有经费、人员有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监督

(一)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扎实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运行制度机制,加强对村务监督机构成员的培训,规范村务监督机构履职行为,维护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列席村“两委”会议、参与制定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财务账目、收支凭证及相关经济活动、否决不合理开支等监督权力,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保证村务监督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着力打造一批村务监督委员会示范点,带动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二)完善民主评议制度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开展“勤廉指数”测评。认真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完善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广议事协商、民主恳谈等做法,保障农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利,引导农民群众正确对待党风廉政建设,实事求是评价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

(三)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公开工作规范化。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例行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做好公开目录编制和修订工作,督促各农村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目录进行公开。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十一个统一”要求,统一悬挂《“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公示栏》,统一公示《救灾物资接收发放情况公示表》《救灾物资收支台帐》和《地震救灾物资领取(公示)表》,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和相关政策的公开公示,实现县、乡、村、组四级公示全面覆盖。

四、进一步解决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抗震救灾相关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抗震救灾重大决策部署,农村党员干部履行职责、作风效能,资金物资接收管理、分配使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规划立项、招标投标、进度质量、分配使用等情况;重点检查农村过渡安置补助、农房维修加固补助和临时生活补助的发放情况,规范补助对象评议、资格审核和资金公示,加强对补助发放的跟踪监督;突出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救灾款物和重建项目真正用于农民群众。

(二)坚决纠正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农村基层干部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和灾情统计中、优亲厚友、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等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切实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行为。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态度生硬、欺压群众等问题。

党风政风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2005年***镇党风廉政、纠风工作要点 2005年***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使全镇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央颁发的《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从而不断增强每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的意识。 二、认真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学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定理想信念,发扬优良传统。 三、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解决当前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一些热点问题,拓宽信息渠道,加强对上级机关和各级领导对批示文件的落实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继续推行居务公开,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通过《津城社区信息报》、简报、居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等多途径对社区居务(政务、事务、财务)进行公开,坚持对低保对象的照片、姓名、年龄、住址、身体状况、家庭收入、享受低保金额等内容实行“月月公开制”,严格执行*联审,保证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做到应保尽保。 五、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各项规章制度和百分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干部外出活动管理的规定”,加强“人、财、物”的管理,探索源头治腐的新方法、新途径,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机制。 六、加强监督,综合运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手段,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七、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组织协调,既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治本、预防腐败、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八、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担负起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职责,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加强自身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中心、创新、纪律、成才”的四种意识,围绕改革和发展的大局,拓展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的作风建设,为不断开创我镇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而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5年3月7日

党风政风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1、严明党的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自觉同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在民政领域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福利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开展市政府民生实事落实情况、散葬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保护补助经费和优抚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孤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着力纠正落实不力、行动迟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确保政策举措的有效执行。

二、切实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民政廉政文化建设。突出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和中央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相关文件,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

2、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约束机制。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认真开展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着力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任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3、着力抓好源头预防工作。深化民政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执行党的干部人事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优化民政事业经费分配和规划项目落实机制,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执法依据公开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推行党务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和事业单位事务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在内控中规范、在阳光下运行、在网络上监督的“三位一体”的权力运行监控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对市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

4、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福利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方面的案件,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处理少数基层干部侵占挪用惠民资金、损害群众权益的案件。加强民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信息报送和分析研判工作。

三、切实加大软环境(效能)建设和纠风工作力度

1、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倡导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积极发扬“为民服务、甘于奉献、争创一流”的民政工作精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健全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探索开展绩效管理工作,认真治理庸懒散问题,严格执行市局软环境(效能)建设督查考核长效机制,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结合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三解三促”、“三进三帮”活动及“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以领导干部和机关为重点的作风建设。

2、深化民政部门行风建设。以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为契机,不断提升民政窗口单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做好第二轮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迎评工作,争创民政部评选的“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和“优秀服务标兵”。巩固殡葬管理专项治理成果,在清明节期间(3月15日至4月15日)继续开展全市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月活动,不断提高殡葬服务管理水平。

3、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持和完善政(行)风民主评议机制,积极组织开展政(行)风热线工作,强化民政网站、“阳光纪检”、“民生通道”等平台服务功能,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

4、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行为。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境)管理,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方面的规定,局机关确保“三公”经费支出零增长。

四、切实完成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风政风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聘请党风监督员,合力推进外部监督。落实廉情分析对接会制度,抓好预警防范。小编整理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要点,希望大家喜欢。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XXX“三位一体”综合改革XX周年,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更加重大。我XX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县纪委第十四届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XX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切实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教育监管,强化制度约束,强化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XXX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传导压实责任

1. 强化理论武装,确保行动自觉。将学习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长期的工作任务,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加强党风廉政知识培训,着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2.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XXX党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好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好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深化纪律教育,培育廉政文化

3.学习党纪党规,筑牢思想防线。通过党课、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廉政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反腐倡廉专题讲座等,增强学习活动的感染力、冲击力,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4.加强提醒警示,做到警钟长鸣。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下发提醒函、明察暗访、发送廉洁短信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醒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明纪律,敲警钟,划红线。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重点案例点名通报,达到处理一人一事、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

5.培育廉政文化,构建清廉阵地。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营造崇尚清廉的文化氛围。建设廉政文化阵地,发挥道德讲堂、廉文化课堂、公开栏等载体的教育功能,宣传身边的正面典型,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

三、强化重点整治,狠抓巡察整改,优化政风行风

6.突出重点整治。有序推进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完善制度,狠抓整改,强化社有资产监管,持续改进作风,严肃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政治建设,优化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社落地生根。

7.扎实抓好巡察整改。XXX党委全面认领县委巡察反馈的32个问题,坚定政治方向,牢记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全面抓好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对照要求认真整改。针对反馈的问题,要举一反三,从根源上剖析原因,建章立制,实现源头防治,做到问题整改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同时加大执纪监督力度,真正使制度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切实做到强标固本、本固标清。8.完善干部任用管理。坚持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 任职等各环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实绩、重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干部廉洁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问题的坚决不用。抓“关键少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干部廉政档案, 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制度。

四、健全制度机制,抓好风险防控

9.完善内控机制。不断完善XXX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认真梳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内容列入供销社党委集体决策范围。要根据XXX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和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找全体党员干部的岗位廉政风险点,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健全风险防控制度,深化源头治理。

10.优化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聘请党风监督员,合力推进外部监督。落实廉情分析对接会制度,抓好预警防范。

11.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对制度的制订和实施进行跟踪和调研。加强对各类风险防范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积极做好风险教育、风险核查、风险处置、责任追究等工作。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以问题为导向,推进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五、严格问责追责,净化政治生态

12.有效落实好日常监督。XXX党委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履职能力,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加强问责、加强整改,防微杜渐。对存在执行制度和重大决策不力、纪律建设责任缺失等问题的,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覆盖。

13.切实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继续把实践“第一种形态”作为常态化手段运用,综合运用好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等手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落实好廉政谈话制度,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

党风政风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一、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一)坚持维护党的纪律。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民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意识和组织意识,增强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把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等的组织纪律,并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一项内容固定下来,开展对照检查,整改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克服罪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保证中央和省市县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具体办法、市委实施办法和县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颁布的调研、办文、办会、培训、出国、出差、公务接待等方面的规定,着力形成习惯、形成风气、形成机制。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禁公车私用,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行为。

(三)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民政部门存在的“”问题。继续和弘扬“四下基层”工作制度,开展“作风转变深化年”活动,深入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认真贯彻《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全面叫响“马上就办”,着力整治庸懒散行为。深化和创新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落实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省厅、市局“千分制”综合考评工作。

(四)深化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持续深化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抓好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打造人民满意民政。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为重点,按照“全面开展,重点督查”的要求,突出救助管理机构行风建设和殡葬服务行业重点选题评议工作。要适应政风行风考评方式的改变,重视民主评议的日常工作网上管理,规范和提升民主评议工作质量。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上线直播工作,及时受理和认真解决群众诉求。清明节期间继续开展全县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活动,不断提高殡葬服务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各类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实现服务功能有提升、服务能力有提升、创新方法有提升、民政文化有提升、民政管理有提升。继续开展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民政系统窗口单位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

二、深化民政领域改革,着力推进权力规范运行

(一)加强对民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对民政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着重要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孤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执法监察,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补助经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福利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强化民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积极探索建立民政权力清单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救灾款物投入、救灾捐赠款物接受和使用情况。整合优抚安置信息资源,进一步完善优抚信息系统部、省、市、县联网,实行优抚数据动态管理和更新,确保优抚数据的及时准确;推进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和规范军休管理服务工作。加快建设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平台,指导社会组织加强信息公开,深化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律,提高社会公信力。继续推进城乡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政务、村(居)务和党务公开联动。

(三)加强对民政资金使用和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民政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申请、审核和拨付流程,保证资金高效廉洁使用。重点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开展优抚结余资金、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专项资金等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救灾物资招投标的监管力度。开展直属单位财务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认真落实县民政局制定的《工程建设廉政规定》,加强工程廉政建设,做到业务工作拓展到哪里,廉政责任就伸展到哪里,确保建设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

(四)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要巩固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认真做好福利企业审批改备案制后的相关监管工作。

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腐败

(一)抓好惩防体系贯彻落实。根据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的工作规划》及市委、县委的实施意见,结合民政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抓好任务分工的责任分解。同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民政业务管理工作中。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民政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和干部学习培训计划,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和经常化,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强化民政队伍“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开展民政领域先进典型宣传,大力弘扬民政“孺子牛”精神。加强民政廉政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

(三)严格执行党的干部人事制度。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扩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民政领导干部违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福利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格落实重要举报和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群众举报线索的受理工作,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做到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严格规范线索处置工作程序,充分发挥线索在查办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民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统计和剖析,堵塞制度漏洞,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有效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