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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乡村旅游社会主义新农村武隆
随着竞争的加剧,都市人的工作生活压力不断加大,渴望回归自然,放松身心。而以自然、清新的田园风光和浓郁的乡村民俗文化为特色的乡村旅游,相比出境观光游具有省时、省钱的优势,正满足了市民的需求,近年来发展十分迅速,前景广阔。
笔者认为乡村旅游的概念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发生在乡村地区;二是以乡村性作为旅游吸引物,二者缺一不可。概括来说,基本认同“乡村旅游是指利用乡村独特的自然环境、田园风光、生产经营形态、民俗风情、农耕文化、乡村聚落等资源,为旅游者提供观光、休闲、度假、体验、健身、娱乐和购物的一种新型的旅游活动。”
乡村旅游其核心是乡村旅游的社区,乡村旅游时发生在乡村地区所提供的乡村环境、乡村遗产、乡村生活与乡村活动[2]。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相互影响。
一、乡村旅游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作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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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乡村旅游发展依托的多数资源分布于农村,以农业生产、村民生活、农村风貌、民俗文化等为主要内容,是集农业生产和观光休闲为一体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具有高度的内在统一性,乡村旅游可以带动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又可以促进乡村旅游发展(见上图)。
1.乡村旅游业关联性强,能有效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生产发展
旅游产业的关联度很大,据测算,旅游产业对相关产业的拉动比为1:4,作为传统农业的后续产业,乡村旅游的发展可以延长农副产品供求链,有效地带动当地农副产品和手工艺品加工、餐饮服务、交通运输、房地产和商业贸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不仅可以有效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的转移,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生产发展”的目标,推进农村地区经济和生产的发展。
2.村民参与旅游服务可以增加经济收入,实现脱贫致富
农民收入的增长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发展乡村旅游的直接效益就是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农民既可通过打工、开店、土特产品加工和销售增加收入,也可通过旅游项目的入股分红增收;以游养农,以农促游,农游合一。同时达到增加农民收入,充分吸收闲散劳动力的目的。
3.旅游需求驱动农村地区环境的改善
旅游业具有强大的内需驱动力,旅游业的各个要素(食、住、行、游、购、娱)对乡村旅游的服务和接待设施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适应旅游业的发展,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村民会自觉改善内在环境(人居环境、旅游服务水平等)和外在环境(村寨的整洁度、乡土景观的塑造等),村民的环境意识得以强化,村容的整洁度得以提升。
4.在旅游业示范效应的影响下,可以较为普遍提高当地居民素质
旅游业的进入门槛比较低,在开展乡村旅游的地区,服务主体是当地居民。通过发展旅游业,开展住宿、饮食、娱乐等旅游服务,打破了乡村较为封闭的生活空间,可以开阔眼界、接受新事物。在经济利益驱动下,村民也愿意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从而使村民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得到提高。
5.旅游业促使乡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和管理观念更新
发展乡村旅游可以促进农村地区制度的建设、观念的更新和管理的民主化。现代企业制度理念下的旅游管理机构在运行过程中,可以有效地牵动从业者的法制观念、道德观念、民主观念等,把村民引入到一个依靠管理和民主化才能解决自身实际问题的视野下,可以为其他地区的民主建设提供经验。二、武隆县乡村旅游发展概况
1.武隆县乡村旅游发展现状
武隆县乡村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非常丰富,境内山峦密布,绿树成荫,农田果园错落有致,气候凉爽宜人,自然风光独具特色,生态环境良好。武隆属旅游大县,有芙蓉洞、天生三桥等世界自然遗产、仙女山等国家AAAA级旅游区等品牌旅游产品作支撑。
近年来,武隆县依托自身特有的自然、人文资源,积极推进农业观光、休闲、度假旅游的发展,使乡村旅游呈现出方兴未艾的良好发展态势。
武隆县乡村旅游发展主要呈现四方面的特点:一是开展“绿色走廊”、“绿色家园”、“绿色基地”建设,启动仙女山休闲度假区、猕猴桃生产基地观光园、“百草园”、“百果园”等生态项目建设,为武隆县增添了新的乡村旅游资源和产品。二是特色乡村旅游商品丰富。武隆县盛产豆腐干,晶丝苕粉,羊角老醋,雪锦花茶等,拥有“中国豆腐干之乡”之称。三是乡村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农家乐”旅游项目的兴起,推动了全县乡村旅游的进一步发展,已初步形成以农家烧烤(烤羊、烤土鸡、烤鱼等),颇具农家特色的中餐小吃(土鸡蛋、厥基粉、老腊肉、竹笋、苕粉、土豆花、红苕稀饭、新鲜蔬菜等),自助餐;独享野外帐篷露宿、山地跑马、原始森林探险等为代表的旅游特色产业群,以仙女山地区观光美食和特色旅游产品相结合的农业生态旅游发展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四是乡村旅游品牌得到推介。通过举办重庆市首届森林旅游节、生态景观摄影节、武隆乌江文化节、武隆土家民族风情节、黄柏渡漂流节等大型节庆活动,使武隆县乡村旅游已具有一定知名度。
武隆县乡村旅游发展潜力巨大,客源市场有保证。武隆距离重庆主城区仅2个小时左右的车程,公路、铁路、水路都可通达,客源充足。
2.武隆县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1)功能单一,结构不全
由于乡村旅游在武隆县发展的时间较晚,因此武隆县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总体规模偏小,档次较低,有效利用不足,从而缺乏对客源市场强有力的吸引。从功能上看,武隆的乡村旅游活动还主要停留在提供餐饮和住宿等低层次的水平上,而在发掘当地的民俗风情、提高活动的娱乐性和游客的参与性等深层次开发方面还做得不够。
(2)缺乏区域合作,统筹安排
武隆县许多地方的农家乐,没有进行科学规划和策划,统筹安排,而任由经营者进行盲目的投资与开发,出现了遍地开花和重复建设的现象,导致资源开发的形式单一、水平不高、档次低下、特色不强,造成“农家乐”乐不起来,效益不佳。
(3)旅游产品缺乏特色,经营管理水平低
旅游产品要吸引游客,必须具有自身的特色和较高的文化品味。而武隆的大部分乡村旅游产品在重庆都有类似的或相同的替代项目,会造成旅游客源的大量流失。武隆的地方特产在档次、包装等方面缺乏特色和品位,跟不上市场需要,而且没有形成规模生产和经营,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严重影响市场销售,而经营者和管理者大多是农户和村镇领导,未受正规培训,缺乏现代管理服务体系和相关的配套法规和政策,管理体制不健全,制约了乡村旅游的发展。
一、潍坊市乡村旅游业发展及人才需求现状
近年来,山东省、潍坊市十分重视乡村旅游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的文件。2009年,潍坊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2012年潍坊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打造区域性旅游集散中心的意见》和《潍坊市区域性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方案》;2013年山东省旅游局印发《关于做好县域乡村旅游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计划利用三年时间,以资金补贴的形式,在山东省编制130个县域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潍坊的青州、寿光、诸城、临朐、安丘等11个县市区以及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列入全省编制计划(目前,青州、临朐、峡山、潍城、安丘、坊子、昌乐、昌邑8个县域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2015年3月《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潍政字[2015]11号文)把潍坊市青州、安丘等三个项目确定为乡村旅游综合体项目。
在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潍坊各县(市)、区纷纷掀起了发展乡村旅游的热潮,乡村旅游快速发展且成效显着。目前,全市省级旅游强乡镇32个,省级旅游特色村20个,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6个,省级农业旅游示范点30个,省级好客人家星级农家乐45家,省级精品采摘园11个,规模化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23个,经营业户369户,从业人员超过1万人,2013年乡村旅游综合收入98亿元,相当于旅游业总收入的22.2%。此外,2013年9月山东省在全省实施农家乐“双改”工程。潍坊首批10县18村271户农家乐基本完成“双改”任务。目前潍坊参加全省第二批农家乐“双改”的3县4镇5村98户农家乐已通过省旅游局检查组验收。为适应潍坊市乡村旅游业发展,各县、(市)区普遍加强了乡村旅游职业培训。2014年以来,临朐、昌乐、潍城、青州、安丘等11个县市区获批全省乡村旅游培训基地,42名重点乡村旅游带头人赴台参加了省旅游局组织的第一批乡村旅游培训学习,培养了一批乡村旅游业带头人,初步形成了一批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文化水平的乡村旅游建设队伍。
然而,乡村旅游在快速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部分乡村旅游项目规划不尽合理,缺乏前瞻性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二是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滞后,建设标准化程度低,服务程序不够规范;三是乡村旅游开发项目单一,项目开发模式趋同,地方特色不够鲜明,粗放式经营管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高;四是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文化水平较低、专业知识欠缺,服务理念及经营模式落后,服务质量较差。上述问题如不尽早解决,必将影响潍坊市乡村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从潍坊市乡村旅游人才现状看,专业人才匮乏、现有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已经成为制约乡村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瓶颈。由于我国的农村人口总体素质与城市人口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再加上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对所从事的现代乡村旅游业缺乏基本的认识,无法与蓬勃发展的乡村旅游业需求相匹配。乡村旅游业人才匮乏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缺少高层次专业型人才。包括乡村旅游经营管理人才、乡村特色旅游专业人才和适应未来社会竞争所需要的创造型、复合型人才。高层次专业型人才的匮乏,影响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水平。
2、人才结构不合理。乡村旅游现有人才结构普遍存在一般人员多、行政管理人员杂,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少、普通的一线服务人员多的现象,乡村旅游企业所需的经营管理人才,如职业经理人、公关、营销、电子商务、资本运营等人才更少。
3、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文化因素仍然是决定乡村旅游经济是否成功开办的主导因素。目前,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大部分是当地农民,文化水平和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更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旅游专业教育,知识层次较低,文化修养不足,缺少人文、历史、风土人情等基础知识,有的甚至不会说普通话,不会说英语,以至于无法将民族文化的品位和内涵充分地展示出来。
4、民族特色人才出现危机。由于民族文化的传承机制以及激励机制不足,加上对“外面”世界生活的向往,青少年对学习、传承原生文化缺乏内在动力。随着老一代艺人的纷纷故去,民族民间技艺将因严重的“断代”现象而失传,最终导致民族特色人才出现“青黄不接”,民族文化传承出现后继无人。
二、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旅游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缩小城乡差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潍坊市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条件。发展乡村旅游业,离不开旅游人才的支撑,市场竞争的关键是人才培养和储备。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旅游专业人才数量欠缺,专业素养亟待提升。现代乡村旅游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既要有相关专业知识,又要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职业能力。因此,加快乡村旅游专业人才培养,是发展乡村旅游业的当务之急。根据乡村旅游业发展需要,培养适合潍坊市乡村旅游业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是旅游职业教育义不容辞的责任。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旅游业人才培养,是职业教育性质和办学宗旨的体现,同时也是旅游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职业教育只有坚持为当地旅游业发展服务,为社会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旅游业专门人才,才能真正体现职业教育的价值,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职业教育只有在为行业企业人才培养服务中,才能深刻了解行业企业的需要,促进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融合与对接。职业教育服务于乡村旅游人才培养,有利于职业教育自身发展和完善。因此,职业教育要抓住国家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的历史性机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为乡村旅游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旅游人才培养的策略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对职业教育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职业院校要顺应形势,转变观念,找准职业教育与乡村旅游业发展的契合点,深化改革,勇于创新,走出一条与潍坊市乡村旅游业发展相适应的全新的职业教育发展之路。
(一)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办学体系。职业教育要面向乡村旅游业,打破单一学历教育办学模式,实行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结合、长短结合,开办各种形式的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班、研修班,满足乡村旅游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不同需求的培训要求,提高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二)坚持产教结合、校企合作,促进旅游职业教育与乡村旅游业深度融合。要建立旅游职业教育与乡村旅游产业互利共赢,协同发展,合作育人的新模式、新机制。(1)根据乡村旅游业发展实际需要,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组织人才培养过程。(2)职业院校聘请乡村旅游业专家,技术人员到学校任教,参与教学工作;乡村旅游企业接纳职业院校教师到旅游企业进行专业实践,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技术攻关,开展职业培训等。旅游企业接纳旅游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实习,根据企业需要,择优安排学生就业。(3)逐步健全和完善职业院校与乡村旅游企业合作育人的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乡村旅游;文化创意;产业融合
新常态下,旅游业正在成为新的增长点。国发〔2014〕31号文件《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依托当地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挖掘文化内涵,发挥生态优势,突出乡村特点,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2017年1月12日,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积极实施“三步走”战略奋力迈向我国旅游发展新目标——2017年全国旅游工作报告》上明确说明,“515战略”实施以来,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积极推广‘旅游+’等模式,推进旅游业与农业、林业等深度融合”。乡村旅游仅依靠产业规模的扩建、配套设施的完善等方式进行发展,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旅游业发展的新形势,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势在必行。
一、国内外研究综述
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的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明显呈现出原创力不足,其衍生产品的价值不高、产业链不完整等问题。近年来,我国学者对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发展机理、路径、模式等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一些相应的理论与对策。以“乡村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为词频在CNKI中文知网文献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共找到20条相关结果,关于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的有6篇,关于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的有4篇,关于乡村旅游资源和旅游开发的有7篇,关于乡村旅游产业和产业链发展的有3篇。其中,李霞对郑州市文化创意产业与乡村旅游产业融合进行了策略研究;张曼婕研究分析了贵州省民族文化创意产业与乡村旅游产业之间的互动与融合发展状况;张硕等提出了北京乡村旅游与创意产业互动发展的途径;李霞提出了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在产业链各节点上的融合建议;赵华等从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视角出发,分析了中国当前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途径。不难看出,目前我国对于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第一,没有统一界定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后所产生的新业态的名称和概念,难以准确把握这两大产业融合发展的水平、规模和效果。第二,集中于初步描述和探索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的现象,倾向于对这两大产业融合的宏观策略进行探讨,侧重于理论研究,实证研究和应用型研究较少。第三,没有深入研究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机理、路径与模式,还需进一步做理论和实证的重点探索。因此,研究经济新常态下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转型升级、经济增长的必然选择
“互联网+”“旅游+”时代下,我国乡村旅游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逐渐由原本依靠要素或投资驱动向依靠科技创新驱动转变,乡村旅游需要全域化、特色化、精品化发展,为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衍生出新的旅游业态创造了天然的基础。为适应当前大众旅游消费升级的特征,乡村旅游的转型升级,应依托乡村生态,融入文化灵魂,突出农耕生产,体验乡村生活,打造乡村旅游的升级版。要立足地区实际,挖掘特有资源,注重人文关怀,实现乡村旅游的特色化、差异化、个性化、人文化发展,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便是一条有力的发展路径,文化创意产业可将原有的乡村文化进行再挖掘,开发出独具特色的主题产品,最大程度地发掘出农业的多元化功能。另外,文化创意与乡村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可以将乡村文化资源、场景创意等进行商品化、市场化开发,利用乡村旅游产业手段实现文化资源的商业增值,开辟一种乡村文化资源产业型发展的新模式,使文化创意产业在与乡村旅游产业的融合中实现效益最大化,改变文化创意产业传统的生产与消费模式,扩展其附加价值,完善和延长其产业链。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最终将带来乡村旅游的巨大发展,也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二)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的最佳手段
2014年8月,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中指出“加强乡村旅游精准扶贫,扎实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2014年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旅游局等七部门共同启动乡村旅游富民工程。2016年8月,国家旅游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下发《关于印发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旅发〔2016〕121号)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力争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全国25个省(区、市)2.26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30万贫困户、747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通过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使全国1万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年旅游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贫困人口年人均旅游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新常态下,乡村旅游目前普遍的一家一户的零散经营模式,在食品卫生、服务水平、安全甚至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弊端日益凸显。以发展乡村旅游来实现精准扶贫,就是要把各种旅游资源整合起来,重塑乡村经济产业结构,延长乡村经济产业链。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可以解决乡村旅游景区建设城市化、产品单一雷同、环境污染、缺乏科学规划等问题,将新农村建设、农业生产、小城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紧密结合,打造出能够实现旅游精准扶贫目标的特色乡村文化创意旅游精品,加快文化创意型乡村旅游的良性发展。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可以优化乡村旅游产品的结构,加快休闲农场、房车营地、乡村民宿、艺术村落、乡村庄园、乡村博物馆和市民农园等乡村旅游新业态类型的发展,扩展乡村旅游产业链和产业面。再通过吃、住、行、游、购和娱等旅游基本要素的本地供给,为当地村民提供更多参与开发建设、旅游服务、经营管理、发展决策和利益分配等各个环节的机会,实现当地村民收益的最大化,扩大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的“造血”功能。
三、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瓶颈
乡村旅游可以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更加丰富的创意素材,提供更具特色的创意环境,提供更为广阔的创意空间,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可以实现乡村文化多渠道、多层面的表达,倍增产业效益,实现产业集聚和区域优势。但是,当前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发展还面临着不少的瓶颈。
(一)缺乏整体规划,联动发展不足
文化创意是一种再造与创新的文化现象。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需要将乡村沉淀已久的民俗文化加以创新,以不同的文化创意物质表现体现乡村文化内涵,使乡村旅游开发,联系创意生活,让原有的村落以现代形式彰显。只有依托乡村文化底蕴而发展,才是文化创意的重要展现,才能带动相关区域和产业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我国大多数村落的发展模式都较为单一,造成村庄的生活模式只适合于当地村民,真正融入乡村的艺术家和扎根乡村的文化创意产品较少,真正受益的村民不多,区域联动发展不足。要想让艺术家与原住民共生共融,文化创意产品独具特色,还需要村落的整体规划,甚至区域的整体规划,在尊重原生态、原风貌的基础上,促进艺术家与原住民的共生共融,让村民更多受益,让艺术家更接地气。
(二)产业链不完整,发展后劲不足
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需要进行农业生产创意、乡村生活创意、乡村景观创意、乡村功能创意、农产品科技创意和乡村旅游品牌创意,助推乡村旅游方式从“旅游”到“生活”的转变。然而,当前我国引入文化创意开发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大多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复合其他相关产业共同发展力度不够,产业链过短,没有形成多种新的旅游业态和旅游产品。只有提升文化创意产业的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条、拓展产业空间,全面打造集文化艺术展览中心、农事生产销售、主题酒店、特色餐饮等多种业态为一体的乡村文化创意产业园,重点发展一批农业旅游示范点和国家农业公园,构建统一的乡村创意文化旅游产品体系,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之间的互融与共荣,用文化创意发掘乡村文化、表现乡村文化、营销乡村文化。
四、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策略建议
(一)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的路径
用文化创意推进乡村旅游产品研发和产业融合,可形成乡村旅游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如何将原有农业文化景观、农业生态环境、农事生产活动及传统民族习俗等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融观赏、考察、度假、学习、参与、娱乐和购物于一体,提升乡村文化创意旅游的市场化运作能力,是乡村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应走一条基于资源特色的差异化融合发展路径,不同资源类型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其产业融合发展具体路径与发展重点均应有所不同。不同地区都应找准自己最独特的资源优势,培育乡村文化创意旅游新业态,形成特色鲜明的乡村文化创意旅游产业格局。如农业资源优势突出的地区,应重点发展创意农业旅游,一方面提高创意农业的科技含量,集约生产高附加值的农作物产品,完善创意农业生产体系;另一方面通过开发体验型创意农业旅游产品,让游客回归自然,感受田园生活的乐趣,并充分发挥出创意农业旅游的科普和环保教育功能;历史建筑资源优势突出的地区,应重点关注历史文化的深入挖掘,彰显自身特色,在规划中坚持对自然肌理和历史文脉保护的基础之上,进行历史文化教育旅游、生态旅游的开发;节庆资源优势突出的地区,应重点发展特色文博和主题文化旅游节,大力开发农业的绿色、环保、休闲、体验和示范功能,开展各类乡村体验特色活动。
(二)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云南乡村旅游不断发展壮大,正成为如火如荼进行中的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助推力。乡村旅游不仅改善了乡村环境,丰富了农民文化生活,而且使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增加了农民收入,是云南旅游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新亮点。那么,在“旅游+”的命题下,应该如何构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呢?本文给出了明确具体的答案。
在做策划的这十几年时间里,笔者接触过很多亟待发展的乡村,也考察了很多较为成熟的乡村旅游。近来笔者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在“旅游+”的命题下,如何构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从基层去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人口上看,中国也是一个农业人口占比巨大的国家,尽管城镇化的进程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改变着中国,但仍无损中国文化根在农村的事实。
乡村旅游,是中国旅游发展新热点,是最具潜力与活力的旅游板块之一。在刚刚过去不久的国庆小长假旅游期间,乡村旅游也未让人失望,取得了斐然的成绩。据中国旅游研究院和中国电信联合实验室测算,2016年国庆长假期间全国出游超过十公里且超过六小时(不含工作等非旅游动机)的游客总计约1.86亿人次 ,其中乡村旅游人次约为1.29亿人次,约占同期旅游人次的69%。
乡村旅游在中国风靡的势头早在二十世纪就已初见端倪,各式各样的农家乐、民宿遍地开花。二十一世纪以来,小布尔乔亚们从城市涌向农村,开启了新一轮“上山下乡”运动,乡村休闲氛围逐渐形成。厌倦了城市快节奏生活的人们,憧憬着“诗和远方”,深入乡村发现新生活,这也是如今乡村旅游蓬勃发展的重要原因。
在城市化进程高速发展的今天,城市面积日益膨胀、农村人口大量外流、土地资源被流转、老龄化和空心化等问题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农村不可避免地呈现出萧条的景象,农村失守,最终走向衰落。作为城乡统筹发展的一剂良药,乡村旅游对上述城乡发展衍生的矛盾和问题有极大的正面作用。国家也看到乡村旅游对广大农村的积极作用,不断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推动乡村旅游发展。2016年以来,国家多项政策扶植乡村旅游经济。
2015年“旅游+”概念的提出,给乡村旅游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旅游+”,是多方位、多层次的,“+”的对象、内容、方式都可以不断拓展丰富、多种多样。2016年又出台《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以“旅游+”为引领,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构建复合型、集约化的多业态农业经济体系,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模式转型、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要途径。
乡村旅游在很多人看来就是“农家乐”或者“农家乐+民宿”。但是我认为这样的理解过于片面。笔者对乡村旅游下的定义是这样的:“以具有乡村性的自然和人文客体为旅游吸引物,依托农村区域的优美景观、自然环境、建筑和文化等资源,在传统农村休闲游和农业体验游的基础上,拓展开发观光农业、民俗文化体验、会务、乡愁度假、休闲娱乐、乡村养生养老等项目的新兴旅游方式。”
不能否认现在已经有一批发展不俗的乡村旅游在领跑,但毕竟凤毛麟角。中国的乡村旅游仍旧存在很多问题,归结原因:一是产业化水平低,二是旅游的概念尚未深入人心。
依托“旅游+”的大机遇,在新的经济形态、新的生活形态、新的社会组织形态、新的先进生产力的带动下,乡村产业融合机制加大,努力挣脱过去的阻力,配合乡村旅游突飞猛进的势头,三产结合、三产互助、三产联动,形成全产业链。
笔者认为比较行之有效的做法是通过“一产做环境,带动二产、服务三产;二产与三产嫁接;三产增加一产、二产附加值”来实现“第一产业+第二a业+第三产业”的融合发展,营造乡村旅游大环境。
首要问题是做好第一产业。乡村旅游的基础是农业,农业是乡村旅游最大的景观来源、也是体验式旅游的内容和消费主体。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根据不同的气候、土壤条件和饮食习惯,以大地艺术手法种植观赏价值和经济价值较高的四季花卉或经济作物,改善乡村整体环境风貌的同时,实现精准扶贫。这就是“一产做环境”。
其次是带动第二产业。工业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走向独立和富强的必由之路。通过第一产业的规模化种植,带动一系列产业链、经济作物等农副产品以及绿色农作物深加工业的发展;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辅以当地特色手工艺或其他加工业。这不但有利于促进农业、旅游业、加工业全产业链的融合发展,更有利于带动庞大产业链的发展,同时有效缓解大量农村人口就业问题,解决农村人口外流、老龄化、留守儿童、空心化等问题的同时,打响地方品牌,推进城镇化。
再次是服务三产。第三产业的范围很广泛,剔除农业和工业,几乎都可以囊括到三产的“门下”。旅游也不例外,在“旅游+”的大背景下,“旅游+大健康”“旅游+农业”“旅游+文化”“旅游+城乡建设”“旅游+互联网”等产业融合并举,形成产业联动发展格局。旅游和其他产业联动更加紧密――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嫁接,开发工业旅游、科普旅游、“寓教于乐”体验游等产品;通过第三产业的发展拉伸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的产业链条,完善和打响盈江旅游商品知名度;再以“农旅融合、工旅融合、服旅融合”三大工程为抓手,撬动各产业融合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形成以旅游为引导的产业升级模式,突出全域旅游发展的战略。
通过上述方式,形成“一产、二产为三产服务,三产带动一产、二产跨越式发展”的联动格局,实现“旅游业+农业+加工业”融合发展,构建全景式乡村旅游目的地!
其实产业融合发展的理念,笔者在很多年以前就曾提出,在过去多个策划中,笔者也曾多次运用这样的方式,带动一个片区的整体发展。
2012年,大理海西片区旅游产品开发策划:昆明艺嘉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曾大面积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以花为媒,构建百万亩花海(下关-古城-喜洲-洱源),营造休闲度假氛围,为旅游业发展营造环境,增加老百姓的收入,包装打造一批特色旅游村落;在凤仪工业园区建设花卉深加工基地,研发花卉精油、花卉食品、花卉饮料等附加值产品,做足二产空间,带动工业旅游体验;依托花海营造的优越环境,构建休闲度假为主导的旅游产品体系,带动当地百姓参与旅游经营,打造全景式乡村旅游目的地。
2015年,昭通市旅游产品开发运营策划:合理利用国家扶持休闲农业、家庭农场及集体用地等政策,在乡村旅游区内构建大批庄园(或农场)项目,打造成为云南庄园生活方式典范(超过3000亩的观光农业园可形成景区,获取相应的门票收入);同时引导范围内的村落百姓开展“农业+旅游”,以农家乐、民宿、乡宿及乡土美食、果蔬等实现经济增收。
摘 要:文章以社会性别理论为基础,探讨了乡村旅游对促进农村妇女就业与发展的动力机制,认为乡村旅游的乡村性重构了农村妇女与乡村资源的关系,在权利与责任上出现了社会性别再分配,农村妇女成为主要的参与者。同时,乡村旅游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演变,推动了生产组织形式的转变和劳动分工结构的变化,为农村妇女创造了广泛的就业机会,增强了她们的独立和自我意识,有利于农村妇女的发展。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4-2563(2007)01-0027-05
一、引言
乡村旅游兴起于19世纪的欧洲,缘于工业时代的现代人为了逃避工业城市的污染、拥挤、喧嚣以及快节奏生活方式,纷纷到乡村去欣赏、体验与城市不一样的风景和生活,乡村旅游因此蓬勃发展起来,从最初的被动发展到主动发展,并成为改变和塑造乡村景观和乡村社区的主要因素。随着乡村旅游的深入发展,其功能也有了进一步的拓展,乡村旅游不仅具有旅游观光和休闲功能,而且被看作是一种阻止农业衰退、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在许多欧洲国家,乡村旅游成为乡村传统产业的替代产业,它替代了林业、种植业、渔业等衰退中的产业,尤其在为农村妇女创造就业机会方面表现出明显的优势。在国外,一些学者认为在乡村旅游中妇女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妇女为乡村旅游打开了大门。日本的调查研究发现,从事乡村旅游的主要是女性,乡村旅游没有妇女的参与将是不可思议的,她们是乡村旅游的推动力。
中国乡村旅游起步比较晚,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产生的。在市场需求的推动下,农村旅游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和利用,乡村旅游从城市近郊向农村腹地推进,发展十分迅速。在乡土中国的特殊国情下,乡村旅游除了在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同时,还扮演着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重要角色。农村劳动力中农村妇女已经占到60%―70%,她们将成为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农村潜在和现实剩余劳动力的主要部分,所以,解决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村的发展,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发展。为此,关注乡村旅游中的农村妇女问题,是乡村旅游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乡村旅游不仅为农村妇女提供了广泛的就业岗位,而且从更深层次,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妇女的全面发展,为农村妇女发展水平指数的提高做出了贡献。本文以社会性别理论为基础,围绕乡村旅游中农村妇女就业、发展等问题展开探讨,分析乡村旅游在促进农村妇女就业和发展的动力机制,并以江西婺源为案例,进行实地抽样调查,对农村妇女就业和发展状况进行分析,为中国乡村旅游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二、对乡村旅游促进农村妇女就业与发展的动力机制研究
1.乡村旅游的乡村性重构了农村妇女与乡土资源的关系
在中国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出现了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即男性劳动力广泛外出移民打工赚钱,将越来越多的农田劳动留给了妇女,在某些地方出现了普遍的“农业女性化”现象。然而,在这种现象的背后,却反映出中国农村妇女非农转移的明显滞后性,它映射出农村社会中家庭分工“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这种思想从根本上说是源于根深蒂固的“社会性别”意识和行为准则。它使家庭内外的社会性别劳动、空间及权威分配产生了明显的分野,使女性处于弱势地位。
然而,乡村旅游的开展却重构了农村妇女与乡土资源的关系,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首先,乡村旅游是指以乡村社区为活动场所,以乡村独特的生产形态、生活风情和田园风光为对象系统的一种旅游类型。可见,乡村性是乡村旅游的本质,它强调塑造一种氛围,倡导友好、淳朴与真实的态度。对都市人群来说,乡村旅游不是一种“乡村空间”里的旅行,而是一种“乡村生活文化”中的旅游,是一次“乡村魅力”的体验活动,因此,这种乡村性使农村生活场景中的聚落、风景、农田、民俗、民情、民风、农耕文化等都转变成了旅游资源,使其具有旅游经济价值,农村妇女与土地和家园的关系不再是简单的耕作与居家的关系,而是附加了文化、景观和旅游经济功能,重构了农村妇女与乡土资源的关系;其次,乡村旅游的乡村性使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更多地转向了家庭层面,如“住农家屋、吃农家饭、干农家活、享农家乐”等旅游项目,把农村妇女的日常生活、劳动与旅游活动联系起来,妇女成为乡村旅游的主要参与者乃至管理者,形成了新的生产与管理关系,在乡土资源开发的权利与责任上出现了显著的社会性别再分配,农村妇女的地位得到了提高。
2.乡村旅游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演变,推动了生产组织形式的转变,从而使劳动分工结构发生了变化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农村产业结构也在发展中进行着不断的演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农村工业化速度加快,乡村旅游迅速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化初显端倪,非农领域不断拓宽,农村劳动力资源进行了重新分配,同时也对农村家庭劳动力分工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种变化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一是农业现代化时期。它使农业生产方式得到不断改进,农业劳动力需求下降,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加,出现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人的现象。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仍以男性外移人口居多,出现了“男工女耕”的家庭劳动分工模式:二是农村工业化时期。农村工业化加速了农村非农化转移,但是,由于农村妇女的人力资本累积相对比男性低,因此,在技术、技能型就业机会选择时,农村妇女始终处于劣势地位,男性享有更为优先的选择机会和利益秩序,技术和技能型就业岗位仍向男性倾斜:三是乡村旅游发展时期。它不仅带动了农村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文化娱乐业、旅馆业以及旅游商品、纪念品加工业的发展,推动了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而且使农村经济活动的参与主体出现了明显的性别分化,农村妇女成为乡村旅游业的主要参与者。因为乡村旅游不同于现代农业和工业化的生产组织形式,它的社区性、服务性更加适合劳作于家庭和农田的农村妇女,同时,乡村旅游的季节性特征与农村妇女工作的季节性和劳动时间的弹性特征相一致,因此,乡村旅游产业中的许多岗位适宜女性劳动者就业,并使女性的劳作经验得到发挥,改变了农村妇女在家庭劳动分工中的劣势地位。
3.乡村旅游突显农村妇女的独立价值
关于女性价值的评判一直是女性主义学者研究的热点,目前更多的是以男性指标作为衡量女性价值的标准,结果是女性成为父权社会中的“男性化”女人,进而使女性价值沦丧,而男性价值却席卷社会。同所以,女权主义学者认为在两性社会中,男性和女性本身就有差异,不同的客体用同一标准衡量
是不科学的,因此,对女性价值的评判应站在女性的立场上,建立女性独立的价值评判标准。女性的独立价值可以从社会结构、经济基础、意识形态等领域得到具体的体现。
在中国乡村旅游逐渐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农村的社会结构也在悄然变化,经营农村的主体构成正经历着解构与重构的过程,原来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村妇女群体,在乡村旅游的发展中逐渐崭露头角,找到自己的位置,在农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开展乡村旅游活动,在农村已形成了不同的妇女利益群体,这些群体分布在不同的社会层面上,如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个体经营户等。同时,乡村旅游在促进农民增收的过程中,也使家庭经济收入的构成发生了变化,妇女的收入在家庭经济中的比例不断提高,在许多乡村旅游发展比较成熟的农村,农村妇女已承担起了挣钱养家的角色,使她们在经济地位上有了较大的翻身,并且使她们在旅游活动的参与过程中,发现了自己的价值,发挥了自己的潜力,从而提高了她们的自我意识,突出了农村妇女的独立价值。
三、婺源县乡村旅游与农村妇女与发展实证分析
1.婺源县概况及抽样调查
婺源县位于江西省东北部,截至2005年底,全县共有人口33.5万人,其中乡村人口27万,占总人口的80.6%,农村妇女人口16万,占乡村人口的59.3%。
婺源的乡村旅游起步于2000年,旅游资源以徽派古村落、田园风光以及生态资源为主,被誉为“中国最美丽的乡村”。经过几年的大力发展,该品牌的效益日益凸显,乡村旅游业成效显著,并逐渐发展成婺源县的支柱产业,2000-2005年乡村旅游业的统计情况见表1。
随着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婺源农村妇女就业的比例不断上升,尤其是在那些以古聚落为开发对象的村镇,农村妇女就业率和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为此,笔者于2006年7月15日至22日带领学生在婺源县进行了实地问卷调查,调查地点选在江湾、李坑、晓起、思溪、延村、理坑等村镇,这些村镇均是目前婺源县开展乡村旅游活动的地区,具有代表性。调查的内容分三个方面,一是就业情况调查,包括就业人数比、就业岗位、妇女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率等;二是就业质量调查,包括受教育程度、健康、妇女非农就业率、参与企业和社区管理决策的妇女人数比率、妇女家庭的经济支配权等。为了保证抽样调查问卷的有效回收,采取现场回收方法,共发放问卷470份,收回有效问卷383份,有效率为81.5%。对问卷进行统计整理后,得到了相关的统计资料,其中被调查居民的基本情况见表2。
2.乡村旅游中的农村妇女就业状况
根据抽样调查统计资料,被调查居民中妇女人数为190人,占被访人数的49.6%,比较客观地反映了目前调查地区的实际情况。其中,有145名妇女从事与旅游有关的行业,占调查区服务行业就业人数的71.4%,可见,在乡村旅游活动开展的地区,农村妇女非农就业比例远高于其他地区(全县平均比例为11.2%)。从就业的岗位来看,主要集中于旅游商品销售、服务人员及农家饭店等,有少部分从事导游、客运及旅游管理工作,就业岗位偏于知识含量相对较低的行业。(见图1)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农村妇女的文化程度不高,绝大多数妇女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占就业妇女的58.4%,小学及不识字的妇女也分别占到8.9%、8.4%,这三部分人群的比例高达75.7%,所以,文化水平是制约农村妇女地位提升的主要因素之一。
对农村妇女从事旅游行业的月收入和占家庭经济收入的比率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月收入200-500元的占30.8%,500-1000元的占45.4%,1000―2000元的占21.2%,2000-5000元的占2.6%,调查结果与当地经济收入水平比较相符。农村妇女经济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见图2。
图2的数据显示,调查区的农村妇女经济收入占家庭收入20-50%的人数比例为52.2%,占家庭收入50-70%的人数比例为24.3%,可见,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收入已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此外,本研究对就业质量也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见表3。
表3统计数据显示,没变动过工作岗位的农村妇女人数占到一半,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中国乡村旅游起步较晚,乡村旅游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可供选择的就业门类不多;二是乡村旅游的“乡村性”特点决定了经营主体的本地化和小规模化,以家庭式经营为主,员工的变动相对较小。同时,家庭式经营方式也使工作安排的自由性加强,大多数经营户以满足游客的需求为主,74.5%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从就业相关保障来看,参加就业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低,前者反映出中国乡村旅游经营市场的不规范和不成熟,后者是由于乡村以家庭式经营为主,员工多为家庭成员或亲属,受传统思想影响,很少在家庭成员内签订劳动合同。
四、结语
上述研究揭示了乡村旅游对农村妇女就业与发展的促进作用。它从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多方面,对农村妇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为她们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市场,促进了妇女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从研究中也可以看出,中国农村妇女在非农化的转变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尽管农村女性受教育年限有所增加,但妇女文化科学技术素质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水平仍不相适应,妇女的文化程度仍然偏低,这也是造成农村妇女社会地位提升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对妇女就业质量的调查也表明,中国农村妇女在就业培训、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比例明显偏低,劳动保障条例的实施滞后于旅游经济的发展。因此,在乡村旅游发展中,还应进一步做好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培养工作,规范就业市场,加强劳动保障法律的实施,使乡村旅游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