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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申报材料

扶贫申报材料

扶贫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一、具体申报条件的明确与界定

当前,申请扶贫助学金的主要理由至少必须符合以下11个条件中的一条:1.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2.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3.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4.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5.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和少数民族学生;6.父母(或监护人)持有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材料(系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7.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8.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9.家庭成员久病无能力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10.人口较多,劳动力少导致家庭经济困难;11.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以下问题:第一是界定难。有些申请条件是很含糊的,如“特别困难”一词的界定,是以家庭人均年收入多少来衡量,还是由当地政府部门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统一的标准;再如第10条“人口较多”“劳动力少”怎么定义,家庭多少人口才算多,劳动力怎么样才算少,是否有当地标准。第11条的“其他原因”可否有具体的解释,在具体操作上缺乏必要的标准支撑,在界定中难免主观。第二是证明材料的不确定性。由于在申请条件界定上存在的模糊,学生在找证明材料时也会遭遇各种各样的困难:如对于哪方出具的证明方为有效、证明材料需要多少、怎样才是规范的证明材料、如何证明自己的家庭收入属于困难或特别困难、因违背计划生育政策而致人口多劳动力少也算贫困吗,等等。

基于此,国家、各地方政府部门能否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组织专门的人员制定本地的标准,将贫困生申请条件逐条解释、具体细化,使之规范、完善。各省要拿出贫困生申请“框架式”办法,其内容包括政策、要求、条件、标准等;各市要依据省里文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形成“实用式”的申报细则;各县、校要结合上级文件,因地制宜形成“可操作性”细则。其间要召开专门会议,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如网络直通车等广泛征集各相关方意见,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广开言路,听取广大一线扶贫助学工作者和贫困生的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助学金的审批与监督

目前,助学金在学校出现“比谁更惨”的“打擂台”现象,这不仅对学生的教育有不利影响,而且也导致“贫困生”造假事件的发生;还有“指标化”现象,因为有些地方往往根据去年甚至以往这个学校一贯是多少助学金指标而划拨新指标,为了“稳住”指标数,有的学校就放宽标准,以保证获得更多的助学金指标,使扶贫助学工作监控的难度加大。

因此,既要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等相关部门的监控力度,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调查、公示制度,又要学校方面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档案,更要充分发挥工会、纪检的监督职能,加强对一线扶贫助学工作的监督工作。对于违规操作、营私舞弊等行为,要及时在全县(市)通报批评,并视其情节考虑责任者的任用问题。建立校长总负责、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广大一线扶贫助学工作者具体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使监管工作落实到人。

三、各部门在审核中的有效沟通

在学生申报贫困生资助时,各单位、部门间可能会出现缺乏有效沟通现象。特别是一些学生数众多的大学校,是很难做到对所有上报者一一进行走访、核实的,因失察而顺利过关的现象常有发生。如,此次我所带的2014届高一(16)班班上就有3人全家除老人在家外,家庭成员中其余人员均在广东打工,而这些学生也申请贫困生,且顺利在村委会盖上了公章,村委会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这不得不让人揪心,但此时如果班主任不调查摸底,马虎了事就上报至学校,校方以为班主任核实过了,加上有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材料,那就很有可能只看是否有证明材料――即公章证明就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结果层层见公章就通过,就会出现占用贫困生名额虚假上报而通过的事件。

另外,如若在申报环节上缺乏沟通,也易导致重复给的现象发生。由于当前有国家、社会团体、学校自身、个人等多方资助,很有可能出现重复给贫困补助的现象。一方面学校等组织在第一时间注意到特困生,另一方面是一些以时间仓促、资助面小为特点的新资助马上就要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对方又要求特别贫困的学生优先,校方在不想错过更不想放弃任何一次对贫困生资助的机会时,只能选择贫困等级排在前面的特别贫困的学生,因而导致这种重复给的现象发生。

再者,当年该生家中确实是贫困而现今家境却有所好转,但该生却仍在继续享受贫困生补助的现象也屡有发生。这都是因为在具体环节上的失察,缺乏有效沟通而导致的。如第8条之当年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致特别贫困,但现今有所好转的情况;第9条之家庭成员久病无能力医治而现今却因多方筹助已医好、家境有好转的情况;第10条之家庭人口多、劳动力少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现今这些人口的成长已经转化为劳动力多的优势,却还在继续享受贫困补助。

所以,应建立审批环节上的有效沟通机制,切实防止以上现象的发生,根据本人多年担任扶贫助学专干工作的经历,我认为应具体做好以下几点:

(一)村委会或居委会应切实把好申报审核证明工作的第一关

切实加强对该辖区范围内贫困村民或居民的摸底调查,按贫困等级进行分类整理,建立健全贫困户的档案库,让确实有困难的村民或居民子女享受到国家、社会、个人给予他们的资助,把好贫困生申报审核证明工作的第一关,并依据人口多少、地域大小等实际情况来设立相应数量的扶贫专干,并在学生的贫困证明材料上注明该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号码。这样,就可以避免出现不管是否真符合申报条件都来打贫困证明的村民或居民不分青红皂白给予加盖公章等随意现象的发生,因为在此之前已经做好了相关的贫困户调查摸底和归档工作,也就更有心理和实际的准备,通过查底写出真实的证明材料来,便于校方进一步审核。留下村委会或居委会扶贫专干的电话号码,既有约束、监督作用,也方便学校审核时联系,实现有效沟通。

(二)完善校方内外沟通机制

1.强化班主任工作的责任。班主任在扶贫助学工作中下联系到学生本人、村委会扶贫专干,上联系到学校、县教育局下设的扶贫助学理事会,在内外沟通中起到承上启下的关键性作用。班主任应在平时多留心注意观察并关心学生的生活,建立好家长联系方式,做好家访工作,既及时发现身边的贫困生,也要对现有贫困生进行再摸底(看其是否家境有所好转或有其他情况,进而确定其是否能继续享受资助)、再核实,做到心中有情况、手中有档案。根据贫困生申报条件及相关细则对学生进行审核,在审核中多与学生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扶贫专干联系,进行更加详细的跟踪核实调查,继而进行贫困等级的分类归档上报工作,让真正贫困的学生名录进入省学生资助中心办公系统的贫困生档案库。

2.成立学校扶贫助学理事会。由分管政教和团委工作的副校长兼任理事会理事长,政教主任和团委书记担任副理事长,选派精干力量担任校级扶贫专干,与由各年级选派的有扶贫助学工作经验且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年级扶贫专干一起为理事会成员。通过将责任分工细化,形成成文的规章制度,在具体工作中及时有效地掌握好各年级、班级、学生的相关信息,及时沟通、反馈、协调。这样,既可以防止因失察而顺利过关现象的发生,也可以防止重复给的现象发生,从而把学校内的扶贫助学审核工作做得更加有效。

3.经常与县局的扶贫助学理事会联系,加强沟通。县教育局设的扶贫助学理事会,是整个县域范围内分管扶贫助学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是连接校方与资助方的重要而有效的机构。因此,作为学校方面应经常与县扶贫助学理事会联系,在新生入学时除了对学生中贫困生进行摸底调查外,还可在县扶贫助学理事会查找翻阅原资助生名单及相应原始档案,做好原受助生因升学、转学等原因而进入新学校需要继续受助的交接工作。还可以通过前期举行资助金发放仪式、中期给资助方写感谢信、后期进行一阶段小结汇报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与县扶贫助学理事会联系,通过其桥梁作用,直接邀请原资助方等热心单位、人士来县、校进行实地走访慰问,倾听受助学生、受助家长的感言,了解学校的扶贫助学工作,增进资助方、校方、受助方三方的理解、沟通,建立三方沟通的长效机制。

4.定期召开沟通协调会。会议由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组织,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不仅仅是上传下达指示、指标,而是及时碰面沟通协调;不是简单的通报,而重在交流协商。通过沟通协调会议,完善集体商议、审议制度,这不仅使贫困生的审批工作更加顺畅而有效,还可以达到经验交流与推广的目的和效果,宏观调控整个贫困生受助审批工作。

5.制作受助学生卡和档案,以便学生在升学或转学时随入或随出。这个制作应由县扶贫助学理事会根据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档案袋、受助学生卡的图案、样式、规格等统一制作,并建立可供查询的贫困生档案库网站,就像现在学生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接一样,通过履行一定的程序,先在原学校办理贫困生转出手续,再到现就读学校办理转入手续便可。这样,既增强了学校间的沟通,又防止漏报、错报等现象的发生,使扶贫助学工作就像党、团组织工作那样严密而规范。

扶贫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市农业处:

根据市局安排,2016年结余扶贫资金0.29万元,2017年下达扶贫资金190万元截止目前资金尚未支出。现将我县专项扶贫资金和革命老区扶贫资金支出情况汇报如下:

一、扶贫资金支出情况

从12月7日以来,我县每天要求各乡镇报项目进展情况,截止到12月11日,八个乡镇累计报项目需申请扶贫资金已达21.63万元。我县项目申报还在进行,预计12月15日完成扶贫资金报账。

二、革命老区支出情况

2017年,共拨付我县革命老区资金91万元,我县6个革命老区村每村申报建设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现已基本完工,县农工委正在组织人员进行评审验收,待验收完毕后即拨付。对于以上资金,我县计划先下拨到乡镇,边验收边整理报账材料,协调简化支出步骤,于2017年12月15日前达到相应支出进度。

扶贫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2019年2月-4月,我村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在全村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工“春季攻势”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春季攻势”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1、高度重视、制定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四大攻势”部署要求及《来安县2019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实施方案》,结合我村实际,制定了《新安镇黄坝村2019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参照方案落实好责任分工,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

2、突出学习《摘编》抓思想、抓认识。

我村高度重视学习扶贫思想理论的学习,安排学习《扶贫论述摘编》,逢会必学,加强学习,提升理论知识武装头脑力度;利用村两委开会时机学习,帮扶人会议加强对村干部及帮扶人的宣传指导。

3、突出问题导向抓整改、抓落实。

竭力做好省、市、县各级检查、督查、暗访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于上级检查发现反馈的问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行动,举一反三,坚决贯彻落实,推动了扶贫领域作风的转变,有效提升了我村脱贫攻坚工作质量,促使扶贫事业的责任落实。

4、扎实开展好脱贫成效攻坚月行动。

按照镇扶贫办统一要求。为了全面均衡开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村级档案资料规范化建设,核查月工作进展情况;稳定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产业扶贫、智力脱贫、社会兜底、健康脱贫、社会扶贫、金融扶贫、就业扶贫开展实施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帮扶政策、建立问题台账,建立村级资料台账。

5、以脱贫目标为基点,扎实做好“两不愁、三保障”,解决贫困需求。

为完成年度脱贫任务,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我村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扎实做好危房、道路、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水利设施等民生工程的改善工作。

6、突出目标任务抓总结、抓谋划。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行动。

针对督查、自查反馈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工作,自查自纠,举一反三。

7、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通过此次检查共排查出43条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王康俊:户主变更 一览表、扶贫手册户主不一致,致贫原因、劳动能力不一致、扶贫手册、入户调查表、贫困户登记表健康状况不一致、组公示、脱贫评议认定表、贫困户登记表致贫原因不一致、村民代表大会签到45人,投票超过45票、贫困户复审报告后缺附后名单、种养业申报表有2019年无2018年、2019年家庭签约医生未放、村上报镇报告后放2015年脱贫表。

(2)刘春仲:户档案内的联系方式与一览表上不一致、入户调查表落款时间有改动、村民代表大会签到45人,票数超过45票、复审贫困户报告后缺附后名单、贫困户脱贫评议认定表填表时间有改动、脱贫申请书收入有改动。

(3)马宝娣:换帮扶人,一览表上照片未更换、原帮扶人扶贫手册只写到2018年7月份,新帮扶人接手补至2019年3月份、档案内有分小额信贷“贫困户+企业”合作协议上面写陈洪太、入户调查登记表日期改动、村民代表大会签到45人,票数超过45票、村委会核定材料未写村民、档案袋内材料散乱。

(4) 涂秀琴:刘克香帮扶措施写到2018年11月成效写的不规范、扶贫手册与信息采集表劳动技能不一致、扶贫手册上贫困户名字有错别字,入户调查表上收入改动。

(5)陈宗友:陈宗友教育帮扶未写,信息采集表务工时间290、采集表3人,入户调查表4人、2017年危房改造手册中未体现。

(6)张昭昭:帮扶手册措施只到2018年11月,信息采集表耕地面积与手册不一致,识别材料缺少二次公示;识别材料改动痕迹明显。

(7)春季攻势学习扶贫论述1次,推进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常态化,纳入工作要点,逢会必学。

(8)边缘户组卷33个村民组已组卷90户,组卷无目录、材料缺项(无村民代表大会、情况说明);实际组卷户数与总结户数不一致,个别问卷调查有空项;后期努力开展边缘户再组卷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对重点人群做到“应组尽组”。

(9)村级档案资料:脱贫申请书时间改动,村两委核实时间改动,脱贫评议认定表时间改动、2014年识别材料村民代表大会签到人数未到投票人数、2017年脱贫二次公示不符合规范。

(10)共发现残疾人有残疾证但并未领取残疾补助(共7户)。

(11)共发现慢性病症未办理共4户。

以上问题,截止目前为止我村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二、工作要点

(一)、强化保障,夯实基础,健全脱贫攻坚支撑体系

为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责任落实,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考核监察,营造良好氛围,调动和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打好脱贫攻坚战。通过各项大小会议部署,营造脱贫攻坚氛围。为保证工作落实建立层级责任保障。村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包组干部为各辖区的直接责任人,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包组干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分类施策,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春季攻势”

1、全面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度自查全村问题,梳理汇总,建立问题台账。深刻剖析问题,因村制宜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时间节点倒逼问题整改落实。健全全村干部作风整治机制。定期上交思想汇报,及时进行谈心谈话,从根源解决扶贫领域作风问题。

2、全面开展精神扶贫。全面加大了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勤、扶德的结合力度。利用春节期间开展了多场此类讲座,加大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夯实脱贫自身基础。

3、全面营造攻坚气氛。整合全乡力量,利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人员较为集中契机,全面深入调研,上户宣传扶贫政策,营造全民攻坚的脱贫氛围。

4、继续推进村庄整治。从2019年1月至今开展了多次村庄生活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多次派专人对村内生活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5、继续加强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全面提升贫困户人居环境,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在积极为危房、无房贫困户争取危房改造及道路硬化工程。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全方位的努力,我村脱贫攻坚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这诸多问题。一是部分贫困户自身发展动力不足、思想保守、因循守旧,存在“等靠要”思想。二是部分贫困户因病、因残,劳动力缺乏,脱贫路径狭小。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坚持以发展扶持为主,资金扶持为辅的做法,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搞好贫困户脱贫规划,从发展项目选择、技术服务等方面,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让贫困户逐步形成脱贫产业,最终脱贫。

扶贫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一、重要意义

残疾人是众所周知的弱势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近年来,我区残疾人保障与服务水平有明显提升,但还存在着体系不完备、覆盖面过窄、保障力度不大等问题,在有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特殊困难方面还有待于加强。因此,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是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践区委“以新型城市化为引领,建设繁荣文明首善之区”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清形势,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提速增效,让更多的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按照普惠制度和特惠制度相结合的原则,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体系,做到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

坚持重点突出,按照需求与实际相比较的原则,妥善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关注残疾人群体中最弱势、最贫困、最需要扶助的群体。

坚持合力推动,按照责权相统一的原则,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

坚持分步实施,按照以点带面和共享繁荣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实施,在一定时期内,使全区广大残疾人共享繁荣文明和谐成果。

三、实施项目

(一)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

1.申请条件

在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待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发放标准

(1)贫困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在享受低保和分类施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由50元提高到200元;

(2)对贫困轻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在享受低保和分类施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给予100元。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民委员会登记、初审。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初步确定补贴对象,填写《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连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补贴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在5个工作日内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2)街道办事处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填写《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汇总表》,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残联审批。

(3)区残联审批。区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调查和审批工作。

(4)申报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区残联。

4.管理发放

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有关部门要对领取生活补贴的对象在每季度第一个月进行审核,并随着低保对象的调整而调整,每年年初由区残联按核定的救助人数和标准确定补贴方案。区财政对该补贴实行专项管理,其中对享受城市低保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属地原则实行市、区财政分别负担,差额部分由区财政负担;对享受城市低保的贫困轻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按季发放到残疾人个人账户。

(二)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属于一户多残(指家庭残疾成员2人及以上且必须在同一户口内)、单亲(指父或母一方独自带未成家的子女生活且至少1人为残疾人)、孤残(指失去父母且无子女的残疾人)的残疾人家庭。

2.发放标准

每年每户发放扶助金1000元(以户口本为单位,如遇同一家庭既是一户多残又是单亲的残疾人家庭只享受其中一项,不重复享受)。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委会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以户为单位,由申请人携带户口本索引页、残疾成员本人页、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初审,填写《区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家委会可直接按程序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认真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填写《区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汇总表》,连同审批表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残联审批。

4.管理发放

扶助金由区残联按期拨付街道办事处,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到个人账户。此扶助金不计入低保待遇申请人家庭收入。

(三)残疾儿童康复补贴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0-6周岁脑瘫、智力、孤独症和听力残疾儿童。

2.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每人每月给予500元康复补贴。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委会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携带残疾儿童的残疾人证、户口本、在训期间交纳的康复训练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在训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初审,填写《区残疾儿童康复补贴审批表》一式二份。社区居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其它材料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

(2)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任务,签署审核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上报区残联审批。

(3)区残联审批。区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批工作。

(4)申报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区残联。

4.管理发放

补贴资金由区残联按季度发放到监护人账户。此补贴不计入低保待遇申请人家庭收入。

(四)报销评残鉴定费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在区残联申请,经指定医院评定合格,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并领取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报销标准

每人报销评残鉴定费(不含检查费)标准不超过市残联统一规定的40元。

3.报销程序

申请人在残疾人证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评残鉴定费单据原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残联签字报销评残鉴定费。

(五)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租赁公房一年以上或自有房产的肢体和听力残疾人;改造内容与残疾状况实际需求相符合。

2.改造内容

(1)家庭卫生间蹲便器改座便器;

(2)家庭卫生间安装活动座椅(浴凳);

(3)安装扶手;

(4)安装闪光门铃(仅限听力残疾人)。

3.改造标准

根据残疾人需求项目不同,按基本型测算,每户改造标准1500元。

4.工作流程

(1)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到社区居委会填写《区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审批表》,残疾人或监护人签字,由社区居委会上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后,报区残联审批。

(2)区残联根据上报情况及时进行汇总,测算设施及施工费用,做好经费预算。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将经费拨付到位,为改造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3)履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

四、工作要求

区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将残疾人保障与服务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工作,按照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切实让残疾人知晓申请条件、审批程序,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认真把握标准,严格审批程序,真正使残疾人得到实惠。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审计制度,加强资金的管理力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要建立立卷归档制度,做好有关资料的保存。对经费使用不当、弄虚作假和未能落实的,一经查出,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的,应予追回。

扶贫申报材料范文第5篇

深入贯彻落实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帮扶长效机制,使今年的扶贫工作有目的、有步骤进行,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进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农村扶贫主题活动方案3篇,欢迎阅读。

农村扶贫主题活动方案1

一、总体工作思路

20--年,我乡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思路:以全旗总体扶贫开发思路为指导,以建设现代农业为统领,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整村推进为载体,创新扶贫开发方式,强化产业化扶贫,大力发展养殖业和特色农业,在促进农民增收上有新突破;强化土地流转实施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产品专业化发展,在改革贫困村土地经营体制上实现新突破;强化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民实现非农转移,在推进农民素质提高,培育创业型农民上有新突破;高质量完成我乡扶贫开发目标,为全乡达到小康水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提高扶贫开发效益,千方百计促进贫困农民增收,到20--年底,全乡土地流转面积力争达到50%以上,并努力实现多种形式的规模化经营;富余劳动力全部实现转移就业,劳务和畜牧业收入占人均收入的50%以上,贫困群众全部脱贫致富,实现小康生活目标。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组宣委员等人为成员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帮扶工作。根据旗委、政府对扶贫工作的要求和扶贫村实际情况,对扶贫工作分阶段召开专题研究会。同时严格按照旗委、政府要求及时上报帮扶工作情况汇报、总结等材料。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营销队伍,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和农民脱贫致富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2、明确对象,突出重点。

为使帮扶活动取得实效,使最贫困的农户得到真正的帮助,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同定点扶贫村联系,扎实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帮扶活动,重点帮扶贫困户20户。领导干部每人帮扶2户,一般干部1人帮扶1户。对帮扶的贫困户和受资助的贫困儿童在村内进行公示。建好干部深入基层、党员帮扶群众交友结队考核卡,建立健全定点、定人、定户、定脱贫时间的工作机制。

3、加强科技培训,开辟致富门路。

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提高贫困群众素质,激发贫困群众科技致富的主动性。提高贫困群众素质,激发贫困群众科技致富主动性方面。首先要对积极性高而由于条件所限难以致富的贫困户,尽全力给予全方位的帮助,通过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影响和带动其他贫困户;其次对于脱贫较差的贫困户,要多做思想工作,通过典型事例引导其转变观念,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对于等、靠、要思想严重,经开导、帮扶仍好吃懒做的贫困户,适当给予救济,在科技培训方面,继续通过课堂讲解、观看录像片、实地参观学习等办法措施,全面提高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的科技文化综合素质教育和指导农民进行学科学种植、养殖、增加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加大转移式扶贫工作力度,增加劳务输出质量。进一步完善小额互助金贷款的扶贫模式。

4、党员群众结对,加快脱贫致富。

今年按照旗委、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帮扶活动。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已经确定了各党员结对帮扶贫困户名单,至少到贫困户家中走访两次,为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指导一个经济发展项目,通过帮扶实现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增长不低于300元的目标。

5、走产业化扶贫之路,着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转移剩余劳动力的途径。首先我们将依托企业发展农业,以市场为导向,加强与企业的的联系,积极发展订单农业,规模种植优质、高产玉米,提高农产品价格),促进农业增收,另外,我们要积极加快招商力度,引进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就业岗位,转移剩余劳动力,以产业化扶贫的方式,使农民早日脱贫致富

农村扶贫主题活动方案2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建立和完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杨梅山镇实际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运行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制度完善、方法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简便、运行有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现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镇贫困人口温饱,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扶贫开发对象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认真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制定符合本镇实际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人均收入标准,客观的识别两种对象,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并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退则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镇民政办组织,驻镇相关单位配合、村落实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机制。

(三)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原则。坚持与新农合、农村养老保险等社会救助措施相配套;坚持与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熙任组长,镇长欧强彬、人大主席黄志军任副组长,--等同志为成员。为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纳入试点村目标管理。确定试点的两个村要由村民大会推举建立9一15人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识别的申请、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对两种政策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按照各自的识别标准初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并张榜公布,确保识别对象公开、公平、公正。

领导小组将定期对两个村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试点村应安排适量的工作经费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工作阳光透明

1、加强宣传发动,增加群众的知情权,让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参与。

2、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资金跑、漏现象。

3、保证公平公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细化操作标准,确保试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1、扶贫对象评选原则。

(1)五优先原则:①无基本生产生活资料的农村人口优先;②因大病或特发事件导致家庭负债巨大且短期内难以恢复正常生活水平的农村人口优先;③见义勇为付出巨大经济和健康的农村人口优先;④长期从事基层工作现已离任且家庭困难的基层干部优先;⑤纯两女困难户优先。

(2)七不评原则:①打牌、违法乱纪的家庭不评;②好逸恶劳、长期打骂闹事的家庭不评;③无理干涉、阻挠公益事业建设和当地经济发展刁歪霸道的家庭不评;④全户多年外出、家庭基本情况不明的家庭不评;⑤家庭成员中有国家在职人员的家庭不评;⑥从20--年元月1日以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不评;⑦子女条件较好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家庭不评。

2、扶贫对象的识别和分类标准

(1)扶贫对象的识别标准。扶贫对象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196元)、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包括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扶贫对象的识别程序。扶贫对象严格按照“扶贫对象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委员会审查、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审批”的程序进行识别,识别结果张榜公示有效后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加强管理,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薄、县有档”。

3、扶贫对象的帮扶措施。根据识别出来的扶贫对象实际情况,按照以户为单位、扶贫资金封顶、一定三年的原则,落实帮扶措施。扶贫资金标准为400元/年/人,不发放现金,打卡到户,重点用于扶持以下项目。

(1)入股产业开发。对本人从事或土地参与(出让或入股)由镇龙头企业或农村专业合作在本镇组织实施具有一定规模特色农业产业开发活动的,扶贫对象可以申请相应扶贫资金额度入股。

(2)贷款贴息。对有能力进行养殖等产业开发的扶贫对象,要以申请年2万元/户以下的贴息贷款。

(3)生产资料补贴。扶贫对象从事种养业,根据其种养规模和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扶持额度的扶贫资金。

(4)改善生活条件。扶贫对象进行改灶、改厨、改厕、改房、改水和沼气池建设等,提供相应扶持额度的建设材料。

(5)劳务技能培训。扶贫对象进行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初、高中毕业生学历教育的,按省扶贫办有关规定进行适当补贴。

(6)互助资金贷款。扶贫对象所有村已开展互助资金试点的,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需要申请,优先发放贷款。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年4月3日到4月10日。召开镇村专题会议。利用标语、宣传栏等广泛宣传,让试点工作及相关政策家喻户晓。

2、组织培训阶段。20--年4月11日到4月15日。由镇两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镇、村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贫困人员识别建档阶段。20--年4月16日到5月16日。按试点工程程序和操作规程,组织力量进行农村扶贫对象识别语言申请,经审批后进行电脑建档管理。

4、落实帮扶措施阶段。20--年5月16日到7月16日。按照扶贫对象的申请,落实相应的扶持措施。

5、总结验收阶段。20--年7月17日到8月16日。由镇两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进行调查验收,整理、总结材料上报县扶贫办。

农村扶贫主题活动方案3

一、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薛占宏为新民镇峪子村六组人,家中5人。薛占宏,男,53岁。初中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在新民街道做木工。妻子魏小玲,53岁,身体健康,在家务农。儿子薛亚军,27岁,高中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现在西安打工。女儿薛亚丽,26岁,初中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现在已出嫁。薛占宏母亲魏扣子,今年已82岁,年岁已高,需要人照料且无劳动能力。

二、主要贫困原因

1、现居住地在新民镇峪子村六组,距离新民镇街道地势比较偏远,交通不便利。

2、家中缺少资金,现有家庭劳动力3人,薛占宏母亲本人无劳动能力,年事已高,需要人照料。

3、家中成员文化素质偏低,接受农业科技和新生事物的能力较弱。

三、帮扶计划

1、实现易地搬迁脱贫,解决居住环境。

2、实现转移就业脱贫,薛占宏本人在新民街道做木工,儿子在西安打工。

3、实现产业扶持脱贫,妻子魏小玲在家务农,种植小麦和红芋等农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