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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风险管理论文

资产风险管理论文

资产风险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一、资产评估的对象是资产,不是负债

资产评估的对象是资产,这似乎毋庸质疑。资产,从理论上来讲是被特定权利主体拥有或控制并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资产还具有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特点,是用来作为生产经营和价值交换的资本。资产评估的目的主要是估算出被评资产的现实市场价值,也就是说,将资产的历史成本估算为现实成本。作为国有企业来说,资产的形成,有多方面的资金来源:有国家投入的,有借入的,有从收益中提留的,有按规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占有其他经济实体和个人权益的,等等。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之前,资产的形成,在会计报表《资金平衡表》中右方的资金来源等于左方的资金运用,也就是资产形成的资金来源。会计制度改革之后,资产的形成,在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表现的形式为:一是负债,二是所有者权益。无论会计制度如何改革,并不改变资产的性质,更不影响评估的性质。评估的对象仍然是资产,不需追究形成资产的资金来源。弄清楚资金来自哪些渠道不是评估人员的责任,也不属于其工作范围。其实评估人员所评估的资产并不限于《资产负债表》中左方所列的资产项目。所评资产是为权利主体带来经济利益的全部经济资源。如《资产负债表》中虽列有无形资产,但并不是所有无形资产的价值都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有的商品的商标和商誉,可以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但《资产负债表》中并不反映其资产价值,尤其是商誉,是企业综合素质所创造的效应。

但目前我国资产评估工作涉及的对象,已超出了“资产”的范围。

1.国务院91号令明确规定资产评估的范围。1991年11月国务院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91号令)第六条明确规定:“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现在看来,这种表述作为评估的理论不够准确,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资产评估,根据不同的目的和资产类别,选择不同的价格标准,不同的价格标准还要与不同的评估方法相匹配。但91号令提出的资产评估范围没有超出“资产”这个特定的主体。资产评估师的责任,就是要根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通过一定的操作程序,以科学的方法,实事求是地对委托评估的资产评定估算出现实市场价值。至于对资产拥有或占有的委托方的资产是由哪些资产来源形成的,尤其是负债状况,评估师不需要逐项过问追究。这既不是评估师的责任,也无实际意义,而是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应担负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2.关于评估负债。1996年5月7日颁发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第一百一拾条规定:“整体企业的评估范围一般应为该企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第十一章一百零一条至一百零四条专门列述了负债的评估。这不但改变了91号令确定的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而且模糊了资产价值评估的本质和特点。

第一,评估负债缺乏理论依据。

负债是特定权利主体拥有或占有单位所承担的、能以价值计量的、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负债是债权人的资产和权益,它是以法律、有关制度、法规或合同契约的承诺为依据的。债务的种类性质和额度既有相关的法规契约合同为依据,也有承诺的法律效力。任何单位、个人无权改变这种法律承诺的事实。资产占有单位对于应该偿付的债务要按照既定合同、契约法规条文在法定的限期内如数偿付给债权人。资产占有单位不履行偿付债务的义务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负债的评估结果是什么?意义何在?理论上难以成立。

第二,评估负债方法上行不通。

资产评估,有一整套完整的国际通行的理论、方法、标准,但没有评估负债的方法。因为评估负债没有科学的依据,再评,也改变不了债务的性质和价值量。有的评估项目需要计算其净资产,提出对负债进行核实,既是法律承诺的事实,就无需评估人员进行核实,评估人员既无责任,也无义务对负债评估(或称核实)。整体企业产权变动,如需要计算净资产,一种办法是按账面负债值扣减,另一种办法也可按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果扣减。

负债评估不但没有理论方法依据,还模糊了资产评估的性质,即使由评估人员核实负债,也超出了评估工作的职责范围。

当然,如果客户要求对其负债进行核查,评估师又有能力承担此项任务时,经双方协议,可以作为评估项目以外的任务,另行计费。

二、资产评估与审计的性质、范围不同

资产评估和审计虽然同属于经济鉴证类中介服务,但从实质上说评估工作和审计工作的性质、对象、依据、操作方法都是不同的。

资产评估与审计的不同点之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的审计工作是受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经济法规,对各种所有制和各类企业以及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一切企业和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必须按照政府规定、委托接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是政府征税和进行经济管理、维护经济秩序的依据。所以,审计工作的性质是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起“经济警察”的作用,注册会计师依法审计带有强制性。

资产评估则不同,虽然也属于中介服务性质,但并没有监督、检查的性质,是一种咨询。西方发达国家,除有些国家企业上市前要进行资产评估,资产增值税纳税的税基规定评估外,在其他情况下的产权变动是否评估,由所有者自己决定,政府没有强制性要求。

我国由于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清产核资前账面资产价值又与实际价值有较大背离,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家权益,所以国务院91号令规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都要进行评估。这种规定带强制性。但对于非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权在50%以下的企业产权变动,则没有强制要求评估,个别部门颁发文件对非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没有经国务院同意。

其实,资产评估对资产权利主体(占有单位)来说,是对其权利的维护。我国在资产评估兴起之前,以账面价值与外商合资,不知吃了多少亏。资产评估正是从这些教训中发展起来的。所以资产评估应该成为资产占有单位(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的自觉行为,自我需要,而无须强制执行。

资产评估与审计的不同点之二:审计工作是按照政府规定,定期或者是在特定情况下进行。如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就要在报出前定期审计;企业经营性质变更(企业上市)、结业、领导人员更换要进行审计;还有属于特定情况下的审计。被审计的单位,对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来说,可以是常年客户。审计的范围,按照政府规定由注册会计师强制执行。

资产评估则是在产权变动时才需要进行。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产权不可能经常发生变动,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关系是一次。资产评估的目的、范围完全由委托方(资产占有单位)决定。评估人员按照委托方确定的资产范围评估。对没有委托评估的资产,评估人员无权强行要求评估,对没有委托评估的资产价值,评估人员也不负责任评估。委托方应该提供而没有提供评估的资产,或有意隐匿而造成资产价值不实,影响委托方或相关单位的权益,应由委托方负责,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应负任何责任。当然,为了委托方的利益,评估人员可以就评估目的、评估资产的范围提供咨询性建议。但建议采纳与否由委托方决定,由此造成的后果也应由委托方负责。

资产评估与审计的不同点之三:是工作对象不同、方法不同。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经营活动、经营管理以及相关资产负债的会计记录(会计报表、账册凭证)进行全面检查审计,对其违反国家经济法规、财务会计制度提出审计和处理意见。如果审计工作有误或者有意违反审计准则,造成审计结果不实,注册会计师要负经济法律责任。

注册评估师则是按照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对委托评估资产的现实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估算出合理的现实市场价值,作为产权变动或交易双方作价的参考依据。如果评估师工作失误或有意抬高或压低被评资产价值,同样要负经济法律责任,但对企业每项资产、负债的来历,评估师没有检查监督的责任,也不需要逐笔追查清楚。

三、规范资产评估执业必须突出资产评估工作的重点

资产评估人员的责任,是评定估算出资产现实价值。无论委托方委托评估资产是何种目的,评估人员工作的结果只有这一个目的。这也是资产评估工作的核心。评估人员在执业中所作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这个目的和核心。

按照我国现行评估法规要求,我国资产评估执业人员担子太重,压力太大。评估机构每接受一个评估项目,从签订业务约定书到制定评估工作计划、组织评估队伍,协助指导委托方进行资产负债清查,核查委托方所报资产负债清查情况。按现行法规要求,对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程等逐项核查。对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短期投资等资产负债逐笔检查,对存货的抽查要占到数量的40%、账面值的60%以上。对积压的、报废的、残次的要逐笔核实,逐项验证属实可信程度。然后进入到对资产的评定估算,撰写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还要求按会计科目分类撰写,对流动资产的评估要逐一说明,甚至现金的存放地点、盘点方式及过程,银行存款要查阅银行对账单,对评估的每项资产还要选择典型作出评估案例,详细叙述评估过程,推导评估结论的每一参数来源或依据等等。

资产占有单位在评估前对其家底资产进行彻底清查是必要的。清查的目的是为向委托方提供一份待评估资产的清册。评估机构对待评估资产进行核查也是必要的。但核查的范围应有重点,对企业生产经营起主导作用的价值量大的资产必须认真核查,对于流动资产应视其情况进行重点核查。流动资产种类繁多,流动性大,形态变化快,要求按会计科目对往来款项逐项、逐笔清查、核对,试想评估机构要组织多少人力,耗费多少时间,尤其资产评估是在一定时点上的价值,而流动资产的价值和研究形态随时发生变化,花费如此多的人力和时间实在不必要。西方国家和地区对流动资产评估坚持稳健原则,多以账面价值为准,这种做法是有道理的。

资产评估不是财务审计,要求评估人员做注册会计师应该做的工作和应当完成的审计任务,既超出了评估人员的工作范围,又是越位行为,还会给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带来不必要的执业风险。

资产评估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经济业务。企业的性质不同、规模不同、占有的资产类型以及特点不同,影响企业受益的因素也不同。对资产价值评估除了科学的方法和可信的参数外,还有很多变化的因素,需要评估人员凭借自己的经验、知识、专业技术能力去分析判断。因此评估工作的重点应该放在主要资产价值的形成上面,那些程序性的工作、非重点资产及不影响大局的工作应尽量简化,不要事无巨细,面面俱到。

四、资产评估风险的界定与防范

脱钩改制后,业内人士普遍对资产评估工作的严肃性认识提高了,风险意识也加强了,也感到原有的技能不适应发展的需要了。

我国资产评估业兴起的初期,评估人员还没有意识到资产评估有什么风险。尽管91号令第三章有五条阐述了资产评估的法律责任,但这种责任严重到什么程度,谁都没有亲身经历,在我国还没有先例。没有一家机构因为评估价值不实导致经济赔偿或受到法律追究。资产价值评估工作的风险,来自各个方面,有各种原因。有的是可以防范的,有的是难以预测的。

1.违反职业道德造成的风险。评估机构或评估人员为谋求不正当利益,不遵循客观公正原则,任由委托单位摆布,投其所好,无原则地高评或低评资产价值,一旦败露,给有关当事人造成损失,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要负经济责任,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2.评估人员不坚持原则,听命行政干预,造成资产价值失真,损害国家或有关各方权益。虽说有政府或某领导人作主,一旦出现问题,仍要追究评估人员责任,届时评估人员有口难辩,自食其果。

3.评估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能力、水平所限,承担无力承担的评估项目,导致评估的资产价值不实造成的损失,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负有不能推卸的责任。

4.评估人员工作马虎,资产价值评定估算工作不到位,致使评估的资产价值扭曲,给委托方造成损失,风险难以估量。

以上种种,只要评估机构和人员在执业中坚持职业道德,提高执业水平和能力,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风险是可以防范的。但是目前,由于评估人员的职责范围不明确,评估工作越位,带来的风险隐患难以预测和避免。

资产风险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首先,房地产投资的政策风险,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型产业,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形势下,我国政府对于房地产行业作出了非常严格的控制,出台了多项控制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和宏观调控措施都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房地产投资风险。

其次,房地产投资具有利率风险,现阶段很多投资者的资金大部分都来自于银行贷款,因此随着银行贷款利率的波动,投资者的风险也将产生一定的波动。通常而言,贷款利率越低,房地产项目的投资成本也就越低,投资者会获得更大的收益;而贷款利率越高,成本也随之升高,投资者收益就会降低[1]。

最后,房地产投资的通货膨胀风险,从2007年开始,我国物价呈现出了持续上涨的趋势,小幅度的通货膨胀现象逐渐体现了出来。而通货膨胀率升高之后,资金的购买力降低,这就导致很多房地产投资者在项目完成后获得的收益和之前的投入资金有较大的差距,导致了实际收益率下降。

二、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策略

(一)风险衡量

所谓风险衡量,主要说的是对房地产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因素的种类、风险大小和造成影响程度的衡量。风险衡量应该对那些比较明显的会对房地产投资产生较大影响的风险进行关注,其次才是研究风险损失产生的几率。[2]。我们可以把风险视为一种变量,它可以运用期望值、风险度等来进行描述,例如两种风险损失具有相同的期望值,那么标准差较大的风险损失就更加严重,标准差较小的风险损失较轻;如果风险损失所具备的标准差是一致的,那么期望值较大的风险反而越小,而期望值越小的风险越大。在风险衡量的过程中应该全面的分析和考虑风险因素。

(二)投资分散策略

所谓分散策略指的是通过分散开发结构而规避和降低投资风险,投资分散测量通常有区域分散、时间分散以及共同投资等手段。投资区域分散指的是把房地产投资向各个不同的地域分散,这样就可以避免因为某些地区经济条件较差而产生的风险;投资时间分散则说的是首先划分一个科学的投资时间差,进而降低由于市场发生变化而形成的风险,比如说房地产先导指标产生较大的波动时(如经济增长率的回升、贷款利率的下降),这些现象都很有可能让房地产周期开始进入大扩张发展阶段,这一时间段便是投资的合适时机,投资者在此时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应该是最小的[3]。

(三)投资组合策略

房地产投资组合策略指的是房地产项目投资者按照投资风险因素的大小以及投资实际收益大小,根据某些原则来对房地产项目投资进行不同类型的搭配,从而来减少投资风险的一种策略。比如房地产项目投资者可以将部分资金投入于普通住宅,将一部分资金投资于商用写字楼等。这种分散投资由于房地产项目的类型不同,其风险的大小也有所差异,投资收益也各不相同,组合投资策略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房地产项目,这样就能够有效的减少整体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最终获得平衡的投资收益[4]。

(四)保险策略

对于房地产项目的投资人而言,购买相关的保险是非常重要的,保险是降低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的关键手段之一。它对于降低或者弥补投资者的风险损失,促进资金的循环流动,确保房地产投资收益等方面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通常而言,房地产保险有房屋保险、产权保险、房地产委托保险等,房地产项目投资者在购置相关保险时必须要从自身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购置自己需要的险种,合理确定险额,科学的确定风险单位以及厘定费率[5]。

资产风险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风险管理研究;房地产;项目

一、风险管理的形成

风险管理最早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18世纪工业革命期间,法国管理学家亨利・法约尔(Henry Fayol)在其著作《一般管理和工业管理》中,正式把风险管理思想引入到企业经营领域。1963年,梅尔(Mehr)和赫奇斯(Hedges)合著的《工商企业管理》一书,为风险管理学系统研究的开始。1987年,美国项目管理学会PMI公布了第一个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将风险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87年,英国Chapman教授首次提出了概念“风险工程”,认为风险工程可以将各种风险分析技术集合起来,弥补了单一过程的风险分析技术的不足,使风险管理的目的更为明确,方式更加灵活,范围更加广泛,有利于在更高层次上大量应用风险分析的最新成果。风险研究领域日渐拓宽。进入20世纪90年代,西方国家的风险管理研究已经有了很大进展,基本形成了一个体系较完整的新学科和独立的研究领域。风险管理在企业管理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随着新的评价方法的不断产生,对工程风险的分析也向综合、全面、多维方向发展。风险分析已经成为项目决策的主要依据。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在2000年版的PMBOK中明确将项目风险管理分为6个阶段:风险管理计划、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量化、风险处理和风险监控。国外对于房地产项目风险的研究始于20世纪60~70年代,主要是在风险分析与防范、风险衡量、投资组合和风险决策等领域。查尔斯・H・温茨巴奇在《现代不动产》一书中对房地产投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涉及到了投资组合问题,但是并没有更深入阐述其内涵。Gay1on.E.Greer在《房地产企业投资分析》一书中研究了不同类型的房地产投资收益及决策问。P. Sindt在《房地产投资分析和应用》一书中研究了房地产投资分析问题,针对房地产投资风险做了全面的研究。综上所述,国外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无论在风险思想和风险评估方法上都比较成熟,而且伴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现代风险管理正朝着全面、持续和动态集成的方向发展,将更广泛地应用于各个行业。

二、我国的风险管理

我国对于风险问题的研究是从风险决策开始的,起步很晚。“风险”一词是1980年首次由周士富提出的。1987年,清华大学郭仲伟教授出版了《风险分析与决策》一书,标志着我国风险管理的开始。1996年雷胜强主编《国际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本书在如何正确对待风险,辨识和分析风险,采取有效防范对策,甚至可以利用风险,为工程获取优厚利润方面有着较为详尽的论述。与此同时,本书也叙述了对风险的预测、分析、判断、评估及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回避、控制、分隔、分散、转移、自留及利用风险等全部活动。陈立文编著(2004)在《项目投资风险分析理论与方法》一书中从系统和过程角度出发,较全面地论述了项目投资风险的收益分析、变权分析、回归分析、可靠分析、概率分析、决策分析、模糊分析、模拟分析、网络分析、区间分析、系统分析和经济分析等理论和方法。陈秉正(2005)在《公司整体化风险管理》中认为:“风险管理是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能够以最低代价达到最低风险损失的管理活动。王家远,刘春乐(2007)在《建设项目风险管理》中提到,我国目前对风险分析方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资产定价模型(CAPM)、现金流量模型、融资决策博弈模型、层次分析法(AHP)及模糊数学法等方面。郭波、龚时雨、谭云涛等(2008)在《项目风险管理》中指出,项目风险管理是对项目全寿命期内遭遇到的能导致项目不良后果的风险进行管理,从而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1998年卢有杰、卢家仪编著《项目风险管理》,引起了国内对房地产项目风险管理的关注。1994年,陈佑启等编著《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及经营决策方法》,对房地产项目在投资阶段的风险管理起了较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Henry Fayol(法).一般管理和工业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

[2]郭捷,胡美新.改进的项目风险模糊评价研究[J].工业工程.2007(5)

[3]郭仲伟.风险分析与决策[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87

[4]雷胜强.国际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第二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资产风险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风险管理;理论;认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0-0033-02

1 风险管理的概念

根据COSO委员会提供的定义,所谓的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它由一个主体的董事会、管理当局和其他人员实施,应用于战略制定并贯穿于企业之中,旨在识别可能会影响主体的潜在事项,管理风险以使其在该主体的风险容量之内,并为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由COSO的定义可以看出,风险管理概念包含了风险管理主体、风险管理客体、风险管理目标、风险管理程序等。据此,笔者认为风险管理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科学,是风险管理主体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估、风险决策管理等方式,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处理的过程。对于风险管理的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1 风险管理的主体

根据COSO的定义,风险管理的主体应是公司和其他组织,笔者认为,风险管理的主体应更广泛,不但包括企业,还包括个人、家庭、非营利组织、政府及国际组织。不论风险管理主体的组织结构、性质如何,风险管理所依据的管理理念、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都是相同的,都是寻求以最小的成本来获得最佳的处理风险事故的方案。但是,风险管理的主体不同,风险管理的侧重点也不同,个人、家庭的风险管理是对人身风险、家庭财产风险和责任风险的管理;企业的风险管理是对企业生产风险、销售风险、财务风险、技术风险、信用风险和从事风险的管理,企业的风险管理不同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政府的风险管理是以维护政府机构业务活动和人民生活安定为出发点,是对整个社会生命、财产和责任风险的管理。

1.2 风险管理的客体

COSO认为,风险管理的客体是事项(风险与机会),其既可能会带来负面影响,也可能会带来正面影响,抑或二者兼而有之。带来负面影响的事项代表风险,它会妨碍价值创造或者破坏现有价值。带来正面影响的事项可能会抵消负面影响,或者说代表机会。机会是一个事项将会发生并对目标的实现产生正面影响的可能性。笔者认为风险管理的客体是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纯粹风险是指只有可能损失而无获得机会的风险,如火灾、车祸等,纯粹风险在一定条件下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大都适用大数法则,人们往往采取规避风险的方法,保险主要保纯粹风险;投机风险是指那些可能有损失也可能有获利的风险,如、买卖股票等,投机风险的规律性不明确,不适用大数法则,获得性可能使其更具有诱惑力,使偏好风险的人们甘愿去冒风险,投机风险属不可保风险。

1.3 风险管理的核心是主体价值最大化

从现有的文献可以发现,公司进行风险管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直接影响,其主要通过降低市场摩擦成本改变公司现金流量,进而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政策,最终提升公司价值。公司价值最大化论中的各种假说都能够通过降低市场摩擦成本改变公司现金流量,最终影响公司价值。其中,减少预期税收说认为由于存在课税扣除、亏损结转公司以及累进税制,导致其税收函数呈现凸性,所以使用衍生产品可以因降低公司课税利润的波动性而减少预期税收;降低财务困境成本说认为使用衍生产品进行风险管理可以降低公司未来出现财务困境的可能性,其通过降低了公司预期的财务困境成本而提高了公司价值;避免“投资不足”说认为使用衍生产品可以降低公司收入波动性,避免昂贵的外部融资成本,保证公司能够接受投资净现值为正的项目,解决公司“投资不足”问题,最终提升公司价值;降低公司融资成本说则认为使用衍生产品进行风险管理可以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因此也可以提高公司价值。

1.4 过程是决策的过程

风险识别、风险衡量和风险评价是为了认识、评价风险管理主体的风险状况,解决风险管理中的各种问题,制定管理风险的决策方案。风险管理目标的确定、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等,都是为了确定最终的风险管理方案。从这一角度来看,风险管理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管理决策的过程。

2 风险管理的特点

2.1 风险管理具有全面性

风险管理主体作为一个系统,并不是各项业务与资产的简单相加,它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表现出整体性的特征,因此,对主体的风险管理也应采用整体化的思维,如果风险管理主体对风险的认识、处理缺乏全面性,只处理某一方面的风险隐患,而没有考虑其他方面的风险隐患,其风险管理的决策就有可能失败。

2.2 风险管理的范围具有广泛性

风险管理是涉及许多领域的管理,风险管理不仅会涉及人们可预测的范围之内,而且还会涉及人们无法预期的领域。一个单独的事件可以同时影响社会的不同领域,而且其后果会远远超出当时的影响。风险的复杂性和普遍性决定了风险管理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风险管理学是涉及多门学科的交叉学科。

2.3 风险管理具有较强的应用性

风险管理理论来源于风险管理实践,同时,风险管理理论又可以对各种具体的风险事件的管理进行指导,因此,风险管理理论具有较强的应用性。

3 风险管理的目标

3.1 损失发生前目标

①寻求最经济的策略,降低纯粹的危害。这个目标要通过内部控制和购买保险来达到,内部控制和购买保险能够减少风险管理主体的实际损失,增加风险管理主体的价值。②减少风险暴露,降低投机风险的危害。当风险管理主体面临投机风险时,可以通过购买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来规避风险,降低现金流的巨幅波动所带来的危害。③社会责任目标。

3.2 损失发生后目标

①生存目标。②持续经营目标。③稳定赢利目标。④持续成长目标。⑤减少风险事件对其他个人或社会的危害。

4 风险管理理论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4.1 风险管理理论与保险学

传统保险学研究的重点是具有可保利益的纯粹风险,保险是被作为一种风险筹资工具来加以研究的。但是,随着保险业的迅猛发展,保险已经不仅仅是风险筹资工具,而且逐步扩展为风险的重要管理方式,并表现出独特的特点。例如,保险具有的补偿职能、融资职能、储蓄职能、投资职能等,都显现出保险学的发展和创新。随着保险学的发展,保险学越来越离不开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控制风险手段的支持,保险学的发展需要风险管理的技术支持,特别是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方法的支持。由此可见,保险学不能等同于风险管理理论,风险管理理论也不能概括保险学的全貌。

4.2 风险管理理论与投资管理学

风险管理理论是对风险因素、风险源、风险事故和损失等要素的管理,是一门新兴的管理科学。投资是具有风险的,投资管理学是在研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进行投资优化组合的管理,并寻求获得最大化投资收益的理论。投资管理学的研究需要风险管理理论的指导,如果没有风险管理理论和相关的技术支持,为获得投资收益而进行的投资应是盲目的投资,是难以预测结果的投资,这很可能导致投资的失败。同样地,风险管理的过程是进行成本、收益选择和决策的过程,风险管理的过程需要投资管理学的支持,如果没有投资管理理论的支持,风险管理就无法进行风险衡量和风险评价等。尽管如此,风险管理并不是单纯的投资,风险管理理论和投资管理学研究的侧重点不同。风险管理侧重于损失的成本―收益分析和管理,而投资管理学则侧重于资金获利的成本―收益分析和管理,由此可见,不能简单地将风险管理理解为投资管理学的分支,也不能将投资管理学理解为风险管理理论,二者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门学科。

4.3 风险管理理论与数学

在风险管理中,风险度和损失程度的预测、损失的评估等,需要运用数学方法进行推测和评估。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运用,使得人们对风险事故造成损失的推测和估计更加准确、科学,也使人类对风险的衡量、分析等发生了质的变化。自从数学被引入风险衡量以来,风险管理才成为一门科学。但是,这并不是说,风险管理理论应是数学的范畴。数学是运用一系列前提假设,逻辑地推出普遍原理的过程,是逻辑严谨的科学。风险管理理论是揭示风险存在的状态、因素和可能造成损失的管理科学,风险管理理论中没有普遍适用的规律,只有一些一般性的风险管理方法。在风险管理实践中,大量的风险管理实务表明,风险管理是运用各种操作规范和规程进行管理的,数学的原理对于管理学科来说是不适用的,数学只是预测和估计风险时需要借助的工具。

4.4 风险管理理论与财务管理学

资产风险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历经资产风险管理、负债风险管理和资产负债风险管理之后,以新《巴塞尔协议》为标志,进入了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信用风险控制为重点的新的发展阶段。按照国际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和要求,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将体现为五个方面的新发展。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历史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发展和人们对金融风险认识不断加深的产物。最初,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主要偏重于资产风险管理,强调保持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这主要与当时商业银行业务以贷款等资产业务为主有关。20世纪6o年代以后,随着银行业的迅速发展和扩张,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转向负债风险管理,强调通过使用借入资金来增加资产规模和收益,既为银行扩大业务创造了条件,但也加大了银行经营的不确定性。

20世纪7o年代末,国际市场利率剧烈波动,单一的资产风险管理或负债风险管理已不再适用,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应运而生,突出强调对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协调管理,通过偿还期对称、经营目标互相替代和资产分散实现总量平衡和风险控制。

8o年代之后,银行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有了新的提升,人们对风险的认识更加深入。特别是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存贷利差变窄、衍生金融工具被广泛使用,市场环境的这些变化都显现出原有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存在的局限性。在这种情况下,表外风险管理理论、资产组合管理理论、金融工程学等一系列思想、技术逐渐应用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深化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内涵。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正式出台并不断完善,标志着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和统一,也意味着国际银行界相对完整的风险管理原则体系基本形成。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新《巴塞尔协议》

8o年代至今的2o多年,是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模式和内容获得巨大发展的时期,回顾2o多年来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历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几乎都凝结在《巴塞尔资本协议》当中。因此,对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来讲,《巴塞尔协议》的诞生和完善,是国际银行界风险管理革命性的成果。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诞生于1975年,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加强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委员会制定的《巴塞尔协议》,标志着国际银行业协调管理的正式开始。之后,《巴塞尔协议》经多次修改,并推出了多项文件和准则,其中最为重要的是1988年7月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报告》(简称《巴塞尔报告》),该报告对银行满足总资本和核心资本的要求做了规定,核心思想有两项:一是将银行的资本划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类,二是根据资产类别、性质以及债务主体的不同,确定了风险权重的计算标准,并确定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标准比率为8%。报告的产生标志着资产负债管理时代向风险管理时代的过渡。

此后,随着金融领域竞争的加剧,金融创新使银行业务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对于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亚洲金融危机、巴林银行倒闭等一系列银行危机都进一步使人们认识到,损失不再是由单一风险造成,而是由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交织作用而造成的。因此,巴塞尔委员会先后于1999年6月和2001年先后公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新巴塞尔协议全面继承以1988年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监管原则,继续延续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信用风险控制为重点,着手从单一的资本充足约束,转向突出强调银行风险监管从最低资本金的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约束等三个方面的共同约束。新巴塞尔协议的基本原则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风险范畴进一步拓展。尽管信用风险仍然是银行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但新协议开始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影响及其产生的破坏力,并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分母由原来单纯反映信用风险的加权资产加上了反映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容。

第二,坚持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但风险衡量方式更为灵活。银行资本是银行抵御风险的基础,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提出了银行业最低资本金的要求,协议对银行资本的构成进行了界定,其基本精神要求银行管理者根据银行承受损失的能力确定资本构成,并依其承担风险的程度规定最低资本充足率。在新协议中,保留了对资本的定义以及相对风险加权资产资本充足率为8%的最低要求。与此同时,新协议放弃了1988年协议单一化的监管框架,银行和监管当局可以根据业务的复杂程度、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灵活选择使用,允许银行选择外部评级和内部评级,促使银行不断改进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

第三,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在新资本协议中,委员会对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等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新框架充分肯定了市场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

新巴塞尔协议充分体现了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理念的发展方向,在巴塞尔资本协议规范下的银行竞争将是以风险识别、度量、评价、控制和风险文化为内容的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竞争。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

按照国际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和要求,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发展方向将体现为五个方面的转变:

第一,风险管理内容由信用风险向信用、市场、操作性风险转变。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复杂化,银行的风险南原来的信用风险为主发展到多种类型风险共同作用,从发现风险到形成损失的时间大大缩短。与此同时,国际银行业对各种类型风险的认识程度和管理能力也在逐渐提高,风险的管理由管理单一风险到管理多种风险、由分散在不同的管理部门走向集中管理,体现了现代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未来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不仅要对信用风险进行管理,而且应更加重视市场、操作性、法律等各类风险的管理;不仅强调对市场风险因素的控制,而且应更加重视对人为风险因素的控制;不仅将可能的资金损失视为风险,而且还将银行自身的声誉损失也视为风险。

第二,风险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向直接、间接管理相结合转变。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还比较简单,一些银行风险管理还主要以直接管理为主,如审批授信项目、清收不良资产等。但从未来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看,要进一步发挥间接风险管理的作用,特别是针对一些时效要求短、批量化处理的银行业务,如资金业务、零售业务,要进行间接管理,运用模型用定量分析工具、进行国别风险、地区风险、行业风险、企业风险等分析,结合信贷审查等直接管理形式,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第三,风险管理对象由单笔贷款向企业整体风险转变,由单一行业向资产组合管理转变。目前,随着经济活动的变化,企业经营特征、资本运作的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审核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已经不能适应防范风险的要求,子公司、关联公司、跨国公司等复杂的资本运营模式使风险的表现形式更为复杂和隐蔽,这就要求风险管理要由对单笔贷款的管理向对企业的整体风险转变,不仅要对财务情况进行审查。还要关注企业的经营管理、股权结构、对外投资以及全部现金流。同时,要把风险管理的视角从一个企业扩大到整个行业、市场的变化,在微观分析的基础卜强调系统性风险的研究。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最终过渡到资产组合的风险管理和资本制约下的组合模型的管理。

第四,风险管理重点由强调审贷分离向构建风险管理体系转变。以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往往单纯强调“审贷分离”而忽视了商业银行内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但英国巴林银行、日本大和银行、法国兴业银行等一系列事件说明,目前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已经不单单是授信审批的控制,而且更强调银行整介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从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经验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应是风险管理战略、偏好、构架、过程和文化的统一,通过建立清晰的风险管理战略和偏好、完善的管理架构、全面的风险管理过程和良好的信贷文化,最终实现风险管理效率和价值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