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粮食统计工作总结

粮食统计工作总结

粮食统计工作总结

粮食统计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调查总队等部门关于做好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粮食是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改善民生的基本保障。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有利于提高县级粮食产量数据质量,有利于国家和省建立粮食利益补偿机制,客观、公正执行国家和省各项粮食补助、奖励政策,对促进粮食稳定增产,保护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近期,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调查总队等部门《关于做好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分别对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有关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从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调查工作。

二、抓好组织实施

(一)调查内容、方法与范围。根据上级统一安排,从年秋粮开始,我市开展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粮食作物和小品种粮食作物两部分。对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对其他小品种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利用小区域估计等方法进行估算,最终推算出全市夏粮、秋粮及全年粮食产量。

(二)调查的组织实施。由市统计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局、农业局、有关镇办事处,对我市被抽中的20个样本小区(名单附后)内种植的粮食作物面积进行调查,按照抽样原理在小区内确定等量、等面积的小样本,对调查作物进行实割实测,采集样本数据;调查数据由统计局汇总后统一上报国家统计局调查队,作为推算全市粮食产量的依据。

(三)调查结果的管理与使用。粮食产量调查结果由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会同省统计局进行审核、评估、推算,调查总队负责报国家统计局核准。经国家统计局核准的粮食产量数据,为所在县粮食产量的法定数据,并作为国家有关项目安排、财政奖励和补助政策执行的主要参考依据。市统计、发改、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办法,搞好粮食生产统计,确保全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数据准确可靠。

粮食统计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粮食仓储管理;物资储备;转仓登记

1 引言

我国粮食储存主要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国家储备;二是地方储备;三是企业储存;四是农户储粮。从整体情况看,国家储备和地方储备的设施设备、储存技术条件和管理水平较高,企业特别是农户在这方面的状况较差。随着粮食储藏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粮食仓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减少虫霉危害、降低储粮数量损失,还要防止粮食污染、保持储粮应有品质。为了保护和利用粮食资源,粮食储藏科学技术和管理已向"三低、三高”方向(低损耗、低污染、低成本;高质量、高营养、高效益)和”三化“(装备现代化、管理科学化、经营集约化)方向发展。储存技术方面,伴随科技飞速发展和国民经济实力的增强,我国粮食储藏工作不再是繁重的人工体力劳动,逐步向适应粮食储藏技术现代化发展。一批自主开发、先进实用的粮食储藏专用新技术、新装备,得到了全面的推广和应用,大大提升了我国粮食储存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粮食出仓、入库、检测机械,粮食储藏常规技术如低温储藏、机械通风储藏、气调储藏、化学及“三低"储藏、储粮害虫防治等技术方面。

2 我国粮食仓储技术的建设发展

粮食仓储管理虽不像其它行业仓储管理那样复杂,但其中也涉及到大量的基础数据。购、检斤入库、检(化)验、保管、出库等一系列过程中均涉及到数据统计,处理不当会造成帐目繁杂紊乱、数据信息散漫庞杂等诸多弊病。为加强粮食信息化建设,国家粮食局于2012年7月正式印发了《粮油仓储信息化建设指南(试行)》,该指南明确了粮油仓储企业信息化的定义与功能、建设目标、建设原则以及各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技术要求、保障措施等。近期目标是在1-2年内,在部分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大型粮油仓储企业基本实现仓储管理信息化;中期目标是到2016年左右,在大部分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建成一批局域网络和广域网络的联网应用,包括远程监管系统、应急保障系统、粮食物流平台等;远期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形成完善的智能仓储数据库,搭建统一的电子粮食政务平台、电子粮食商务平台、远程监管平台、粮食物流平台。

3 粮食仓储技术流程

3.1 粮食入仓

3.1.1准备

(1)按上级下达的计划制定粮食接收方案,落实好进粮及运输协调接洽工作。

(2)做好粮食接收人员、设备、器材等准备工作,调校各种检验、计量仪器设备,确保使用有效。

(3)清消仓库,按规定铺好通风管道,熏蒸管道,布置好粮情检测设备。

3.1.2登记

检查来粮车辆,核对发货明细表,做好登记。

3.1.3检验

(1)按照质量检验标准,对每批次来粮进行抽样、检验,做好检测结果的登记。

(2)质量品质不符合要求的粮食,要坚决拒收,并通知发货方进行处理。

3.1.4检斤

由两个以上的计量人员对检验合格的粮食进行检斤,填写入库检斤单。

3.1.5入库

(1)保管员对入库的粮食数量、质量进行抽检,并做好登记。

(2)粮食入仓前须先过蹄,入库完成后,及时整理粮面,并全面检查,核对数量、质量情况,填写原始记录。

3.1.6其它

(1)根据粮食数量、质量进行统计结算,做到日清日结,并认真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2)对入仓粮食,核对数量、质量无误后,在经发货方认可,在明细表上签字。

(3)入库任务完成后,保管员核对粮食入库总数,及时建立帐、卡。

3.2 粮食出仓

3.2.1准备

(1)按上级文件要求或出库通知书要求,制定出库方案,落实好出库等协调接洽工作。

(2)做好发货前人员、设备、器材等工作准备工作,调校各种检验、计量仪器等设备。

3.2.2检验

按粮食质量检验标准,对出库的粮食进行检验,开具检验单。

3.2.3出库检斤

(1)保管员对出库的粮食进行检斤,填写出库检斤单。根据检斤结果和检验单,开具发货明细表,随货同行。

(2)及时组织人员清理散落粮食,保证现场清洁,仓房粮食出清后要立即清扫,清点归堆摆放仓内器材并对损坏设备进行维修。

3.2.4结算统计

(1)粮食出完仓后,结算出粮总量,并对照原始入库凭证,核算分批次的溢余或损耗,按有关规定处理。

(2)汇总发货明细表,以发运和接收双方认可的数量为准,对粮款和费用进行结算。

(3)保管员、会计核对出库无误后,核减库存数量,调整帐卡。

3.2.5粮食出库时,核对运输车,收粮单位和发货明细表,检查一致并登记后放行。

3.3 粮食转仓

3.3.1准备

(1)按上级下达的计划制定粮食转仓方案,落实好转仓及运输协调接洽工作。

(2)转入方做好粮食接收人员、设备、器材等准备工作,调校各种检验、计量仪器设备,确保使用有效。

(3)转入仓库做好清仓消毒,按规定铺好通风管道,熏蒸管道,布置好粮情检测设备。

3.3.2转出方检验

转出方按粮食质量检验标准,对出库的粮食进行检验,开具检验单。

3.3.3转出方出库检斤

(1)保管员对出库的粮食进行检斤,填写出库检斤单。根据检斤结果和检验单,开具转仓明细表,随货同行。

(2)及时组织人员清理散落粮食,保证现场清洁,仓房粮食出清后要立即清扫,清点归堆摆放仓内器材并对损坏设备进行维修。

3.3.4转出方结算统计

(1)粮食出仓完毕后,结算出粮总量,并对照原始入库凭证,核算分批次的溢余或损耗,按有关规定处理。

(2)汇总转仓明细表,以发运和接收双方认可的数量为准,对粮款和相关费用进行结算。

(3)保管员、会计核对出库无误后,核减库存数量,调整帐卡。

3.3.5转出方粮食出库时,核对运输车,收粮单位和发货明细表,检查一致并登记后放行。

3.3.6转入方登记

转入仓库检查来粮车辆,核对粮食,做好登记。

3.3.7转入方检验

(1)按照质量检验标准,对每批次来粮进行抽样、检验,做好检测结果的登记。

(2)质量品质不符合要求的粮食,要坚决拒收,并通知转出方进行处理。

3.3.8转入方检斤

由两个以上的计量人员对检验合格的粮食进行检斤,填写转仓入库检斤单。

3.3.9转入方入库

保管员对转入库的粮食数量、质量进行抽检,并做好登记。

3.3.10其它

(1)根据来粮数量、质量进行统计结算,做到日清日结,并认真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2)对转仓粮食,核对数量、质量无误后,在明细表上签字。

(3)转仓任务完成后,保管员核对粮食出入库总数,及时建立帐、卡。

4 结语

我国的粮食储备制度始于建国之初,半个世纪以来,经过不断的完善、充实和调整,初步形成了以中央储备为中心,地方储备和农村储备相配套的粮食储备体系。近年来,粮食行业信息化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将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和管理思想与粮食企业实际融合,提高运行效率是我国粮食储备技术的主要发展趋势。

[1]国家粮食局.粮油仓储信息化建设指南(试行)[S]. 2012.

粮食统计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2号)和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20*年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粮查库组〔20*〕1号)精神,为做好20*年全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确定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出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

(一)国有粮食企业的清仓查库

我区范围内虽无中央、省、市级储备库及储备粮,但涉及国有粮食企业有3家:*市*第一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市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中储粮经贸有限公司。*市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储粮经贸有限公司在我区内没有库点、粮食,但注册地在我区,仍需按要求进行会计账的检查。

(二)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所有纳入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含统计人员配置、粮食台账建立情况、报表报送情况)进行检查。还要选择一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非国有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

成立*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杨建德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蹇一萍、区粮食分局局长李仕春担任,成员单位由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工商局、区质监分局、区粮食分局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二)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

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内清仓查库工作;组织和督导本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20*年3月25日24时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并在自查的基础上,为下一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报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动员和培训。3月9日~11日,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组织辖区内国有企业和部分重点非国有企业参加市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组织的培训。

4、被查企业应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

(二)自查阶段

4月5日前,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督促和指导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所有自查资料(含工作底稿、汇总报表和工作总结)必须保存纸质和电子文档备查,并将汇总报表和工作总结上报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等资料,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相关资料应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同时,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各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区级有关部门要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有关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

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为*。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

要加强检查人员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有关单位要按照相关保密规定,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粮食统计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检查范围

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含地方临时储备粮,下同),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二、检查内容

(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情况,与银行收购贷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二)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09年度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五)粮食仓储管理情况。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六)涉及粮食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

三、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以2010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督察、汇总整改等6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根据我市实际,市局制定《石家庄市2010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的库存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稽查分局要对辖区内列入检查范围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库存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动员、人员培训。督促企业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及时调整账务,平整粮面,备齐各种报表、工作底稿和器材等。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10日前,市、县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导辖区内的承储企业认真做好库存自查工作。所有企业要对实际承储在本库的各种性质的粮食实物库存进行全面清查。

(三)省级复查阶段。4月20日前,省粮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派出联合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粮食的比例,根据全省粮食库存数量的实际情况,按占全省粮食库存总量的10%~15%进行安排。

(四)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督察阶段。4月中下旬,国家有关部门派出联合工作组,对粮食库存检查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各地要做好迎查的准备。

(五)汇总上报阶段。企业自查结果按县、市、省的顺序,由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汇总、逐级上报。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的检查结果,报中储粮直属库,同时抄送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与中储粮直属库之间要搞好配合和衔接,避免漏统或重复统计现象。

各县(市)、矿区和稽查分局库存检查工作报告及经反复核对无误后的各种报表,于4月15日前报市粮食局。工作报告和报表包括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和相应的电子文本。市粮食局对各地的报表进行认真核对、汇总后,连同库存检查工作报告,于2010年4月25日前上报省粮食局。

(六)整改阶段。4月底前,各地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进行认真整改。5月5日前,各县(市)、矿区和稽查分局向市粮食局报送库存检查整改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库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超级秘书网: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自查结果县一级汇总中,涉及到辖区外单位委托存储的,承储企业所在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与委托单位进行沟通,对企业自查结果进行核对后交由委托单位报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汇总上报。

(二)各县(市)、矿区和稽查分局报送检查工作报告的附表,重点反映企业自查的汇总数据,包括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粮食储存年限汇总表、中央储备粮轮换汇总表和中央储备粮承储分布登统表,相关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范式参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实施方案》的附表执行。有关粮食库贷挂钩、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地方储备粮轮换、粮食储存安全及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在检查工作报告中只作文字说明,重点反映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为详细掌握省级储备粮的分布和库存管理情况,省粮食局在国家统一规定报表的基础上,增加了《省级储备粮承储情况登统表》及工作底稿等6个表格,各地在本次库存检查工作中,要对省级储备粮进行严格检查,认真填写。

(三)粮食质量和卫生扦样检验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要求,将结合2010年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省、市级储备粮质量扦样及检验工作将同本次库存检查一同安排。扦样规则按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有关规定执行,分别由省、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请各地及省、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做好配合。县级储备粮的质量检验工作由各县(市)、矿区自行安排。

粮食统计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成立组织

成立粮食库存检查和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检查范围、内容和方法

(一)检查范围。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粮库存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台账对应相符情况以及账务处理、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特别是要将2015年最低收购价粮的质量安全作为检点。同时,对企业质量检验人员和必要检化验设施配置,执行粮食定期质量检验及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3.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15年度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以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严格执行轮换验收制度等。

4.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情况。检查仓储管理制度标准执行、库存粮食安全储存、仓储设施设备和安全生产等情况。

5.粮食收购资格情况。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企业是否具有收购资格。

6.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打白条”“转圈粮”“以陈顶新”、质价不符等违规行为。检查企业严格履行政策性粮食出库义务情况,是否存在拖延阻扰出库、索取不合理费用等违规行为。

7.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2015年度最低收购价粮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检查地方储备粮贷款利息、保管费、轮换费和价差补贴等各项地方财政补贴的落实情况。

8、粮油安全普查工作主要内容是:要求各地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克服麻痹思想。检查粮食安全、消防安全、汛期措施、器材药剂管理、仓储规范化管理等。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的原则,做好普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纠正。

(三)检查方法。粮食库存实物、账务、质量、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的具体检查方法和相关检查结果汇总表格,按照国粮检〔2016〕4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检查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检查分准备、自查、复查、汇总报告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3月底前,县粮食局会同同县财政局、农发行共同制定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督促本辖区承储企业做好企业自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阶段。4月8日前县检查组将到各企业督促指导企业按照规定的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时点2016年3月31日统计报表对库存粮食进行全面彻底自查和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各企业填报各种自查电子表格,认真编制自查报告,完善各项基础工作,对库存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三)、普查阶段。4月15日前,县局组织对国有粮食企业所有库存粮油全面普查(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四)汇总报告阶段。4月20日前编写检查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粮食局和直属库。

四、库存检查信息资料整合

4月5日前,县商粮局负责将地方储备粮和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商品粮库存统计数据登统至实际承储库点,经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市粮食局报送2016年3月31日具体到实际储存库点的登统表。

4月8日前,县农业发展银行向县粮食局提供2016年3月底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余额和到储存库点的台账资料(分品种、性质)。

五、报表资料汇总与报送

4月15日前,县商粮局根居中普查情况,并对企业自查表进行汇总(汇总表1-1、1-2、1-3、1-4、1-13、1-14),经县商粮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粮食局。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结合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适时对我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并严格落实以组长负责制为基础的粮食库存检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检查,谁负责。严格规范检查程序和手续,检查中形成的工作底稿要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并归档;县形成的汇总报表和总结报告由县商粮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以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二)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将整改贯穿检查始终,对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均需现场填写《检查发现问题底稿》并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登统表》逐级汇总上报。对发现的问题不得瞒报、漏报、错报,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防止出现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