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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合同范本

房屋建筑合同范本

房屋建筑合同范本范文第1篇

承建人(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建设地点: 松陵镇南刘村

二、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住宅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所需全部材料。

3.乙方自带泥工、木工、钢筋工、内外粉刷、盖瓦等建筑活动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在捣制楼面时下雨影响楼面质量

三、承建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人工造价为人民币 壹拾万五千元整(¥105000.00) 。

2.付款方式: 基础施工先付壹万,主体过半再付贰万,屋面盖瓦再付贰万,拆脚线再付贰万,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交房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 。

四、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重点抓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房,在施工期间,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

3.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五、工程质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墙体、窗户安装、门等要做到平整、光滑,墙砖、地面做到平滑,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墙面、屋顶、窗沿口等不得出现开裂、渗水等现象。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七、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壹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房屋建筑合同范本范文第2篇

承包方(乙方):

资质等级: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

3、工期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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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11、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

12、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建筑合同范本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建筑面积阳台 夹层 楼梯

中图分类号:P21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近年来,房地产交易中有关房屋建筑面积的纠纷十分突出。现实中,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以及开发商与管理机构之间的纠纷仍经常发生。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是房屋建筑面积的重要部分,该面积的计算与分摊是否正确,直接影响房屋建筑面积的准确性。由于在房屋建筑面积的具体测算过程中存在着与《房产测量规范》规定理解上的一些偏误,给测算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麻烦。房产测量政策性和技术性强,精确度要求高,切实做好房产面积测算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财产利益、关系到地方管理部门的形象,甚至关系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产权面积测算的概念及原则

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分为房屋建筑面积预测算和房屋建筑面积实测算两类。房屋建筑面积预测算主要依据规划批准后的设计图在图上采集数据形成计算成果,其成果主要用于在房屋预售签订买卖协议时约定价款;实测算是在房屋竣工后对房屋的特征信息进行实地采集计算,其测算成果为房屋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房屋产权面积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一般地,房屋产权面积由房屋实测建筑面积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后转变而来。房产面积计算是一种比较复杂的应用型实践型工作,对政策性要求较高而对技术性要求相对较低。其计算的一般原则为:

1、房屋必须有合法手续。房产测绘作为法定测绘,其测绘成果被产权登记机关使用后即产生法律效应,因此房屋必须有合法的手续。

2、房屋应以栋为单位一次性完整测绘。

3、变更测量中,建筑物扩建、改建不涉及原建筑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的,测绘单位仅对扩建或改建部分建筑进行测算。

二、房屋面积测算相关问题适用标准和依据

1、《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 2000,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年2月,以下简称《规范》),适用于城市、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及其毗连居民点的房产测量。与此相似的是2005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 2005)》,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2、建设部房地产司《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简称74号文);各地《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全国人大 2007年3月,简称《物权法》)等;用于建筑工程造价、工程预决算和工程量统计的适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划部门的规划报建批准面积因其作为房屋产权发证的重要依据,其计算应以《房产测量规范》为准。

三、房屋建筑面积测算

1、房地产面积精度等级的确定

根据《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我国建筑面积测算一律以中误差作为评定精度的标准,以2倍中误差作为房屋建筑面积测量的最大限差。不同的城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执行不同的精度标准,但对同一个城市而言,精度标准应是一致的。 2、房屋部分建筑面积的计算

以下都是平时工作中所遇到的,妥与不妥之处,仅代表个人的看法,供学术理论研究时探讨。

(1)关于阳台建筑面积合理性的问题

《规范》中对阳台的定义,供人们休息或晾晒衣物用的房屋设施,是户内与户外的过渡空间。并规定,封闭的阳台按全面积计算,不封闭的阳台按一半计算面积。

阳台的形式多种多样,从使用功能上,阳台可以划分为生活阳台和服务阳台。这是最基本、也是最基础的划分方式。生活阳台一般供人们休闲、赏景、晾晒衣物、养花种草,多与起居室相连,理论面积不应低于2.5平方米。服务阳台兼具洗衣、贮藏等功能,与厨房或餐厅相连,使用面积不应低于1.5平方米。不少面积较小的户型把与厨房相连的服务阳台当做炒菜操作间使用,区分了油烟区与无油烟区,也使原本窄小的厨房空间不那么拥挤。然而,有的地方阳台,长宽的设计并不十分合理。比如,长度为1米,宽度仅为0.4米,虽说是阳台,但这样的阳台基本无法方便人们生活使用,又占了一定的建筑面积,可以说是虽合法而不能合理。

所以,为了保证人们生活中晾衣、休息等基本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加入一个对阳台尺寸或者面积要求的标准,尽量满足人们生活的需求,确保各个功能区都能物尽其所用。

(2)关于夹层及楼梯的处理思路

为了技术的需要,很多地方出现了夹层,那夹层及楼梯是否计算建筑面积呢?有的人说夹层楼梯也应计算建筑面积,如果是这样,总建筑面积和公共分摊面积都不变,那么分摊系数也基本不变。试问,夹层还有存在的必要吗?这样一来,夹层可能会成为一种漏洞,因为通常的夹层层高都比自然层低,虽然大于2.20m,但远小于自然层的2.80m或者2.90m。差距少则20cm,多则有60cm,对于建筑商来说,这绝对是相当大的成本。

《城市测量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夹层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要计算建筑面积,楼梯则按自然层计算。而穿越夹层的楼梯,夹层不使用的,位于夹层的楼梯间不计算建筑面积。对于夹层的确认,应具备三个条件:1、建在自然层之间。2、经过规划部门的批准。3、层高大于等于2.20m。既然说是建在自然层之间,那肯定的一点就是,夹层不属于自然层, 而楼梯又是按自然层计算的,所以楼梯不应该计算面积。在房产测量中都涉及到公共面积的分摊,楼梯属于公共分摊面积,这样一来总建筑面积就会变大,而公共分摊面积不变,直接导致分摊系数变小,每户分摊面积都变小了,产权面积因此变小。

结束语

随着测绘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其理论、方法都将日益完善。而新的规范的出台,最大限度的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因面积计算不符而产生的纠纷,也使得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更加客观、公正、合理、合法。这将会有效的减少竣工前建筑面积测算和竣工后建筑面积测算的差异,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对提升政府形象和改善房地产市场环境也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 [M]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0

房屋建筑合同范本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房地产测绘;差异性

1、建筑面积的意义及其概念

建筑面积是表示房屋面积大小的一种数量属性,是我国城市管理、产权登记、产籍管理、税费征收、城市地价核算,房产交易、房屋拆迁安置和房屋面积统计等中的计量单位。房屋建筑面积的多少是我国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中最重要的指标之一,也是房地产测量中需要测定的基本要素。近年来房地产业快速发展,住房制度进一步改革与完善,在住房商品化以后,建筑面积作为房屋的重要属性,和人们的生活就更加紧密了。当您在市场中进行房屋交易时,买卖双方一定会谈到房屋的建筑面积,新开楼盘的售楼人员会向您介绍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房屋经过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登记以后,向您核发的房地产权证中会注明房屋的建筑面积;当您以房屋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金融部门会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进行评估其市场价值量,以此决定给予您的贷款额度;当房屋被拆迁时,拆迁部门会依据房屋的建筑面积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由此可见,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建筑面积已经融入人们的经济生活之中,成为人们现代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房屋建筑面积逐渐成为广大买房人和卖房人关注的焦点。

那么“建筑面积”是如何解释和定义的呢?目前比较一致的解释是认为,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每户(或单位)拥有的建筑面积叫分户建筑面积。平房建筑面积指房屋外墙勒脚以上的墙身的水平面积。楼房建筑面积则指各层房屋墙身水平面积的总和。

同时由建筑面积还派生出若干个与建筑面积相关的“面积”概念。房屋使用面积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房屋共有面积是指各产权主共同拥有的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是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2、建筑面积计算的不同目的

任何一个工程建设项目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经过多个部门联合协调管理,每个项目的建设大体上要经过方案设计、报建审批、规划许可、勘探勘测、建设施工、监理监督、竣工验收、测绘确权、房产登记、资料归档等环节,在这些诸多环节中,会涉及到设计面积、规划审批面积、工程预算面积、房屋预售面积、房屋竣工面积、规划验收面积、产权登记面积等,而这些环节分属于不同的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不同的部门对于建筑面积的确认有着各自不同的计算规范,因此造成目前关于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不同标准。

我国有关建筑面积计算相关规则在《房产测量规范》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等计算规范中都有不同程度的涉及,但由于各种规范使用的部门不同、使用的目的不同,其涵义和作用就不同,这使同一建筑物在不同部门管理活动中确定的建筑面积不同,最终导致了规划设计、施工、确权之间的面积差异,从而容易引起社会经济矛盾,因此对建筑面积的正确理解、适用和确权则成为疏通各种矛盾的重要途径。

经过分析比较,可以发现,对于建筑面积的计算实际上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方向的计算目的,分别是建筑工程方面、房屋权属登记方面和建筑容积率指标方面的不同的建筑面积计算目的。不难发现,前面提及的设计面积,工程预算面积应该属于建筑工程方面的建筑面积,其适用的计算规范应该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书馆2005);商品房预售面积,房产办证测绘面积应该属于房屋登记的产权建筑面积,其适用的计算规范应该为《房产测量规范》 (GB/T 17986-2000)以及《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 74号文);规划审批面积,规划验收面积应该属于建筑容积率指标方面的建筑面积,其适用的计算规范应该为各各地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的相关技术规定,比如安徽省芜湖市城乡规划局的《芜湖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芜 规字[2009]172号文)。

3、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的若干差异点

通过对《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房产测量规范》及其《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芜湖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具体条文的研读,可以发现上述这些适用于不同方面的面积计算规范,其绝大部分的技术规定都是相同的或相近的,但是在某些具体技术要点上,存在着差异性的规定。下面具体分析一下这些体现在不同的面积计算规范中的若干差异点。

3.1建筑层高方面的差异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 m 及以上者计算全面积, 高度不足2.2 m 者计算1/2 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净高超过2.1 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 m~2.1 m 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净高不足1.2 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水平面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 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 m 者应计算1/2 面积。

规范中以高度2.2 m 为界分两类进行计算建筑面积的还有:单层建筑物内局部楼层;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深基础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回廊, 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落地橱窗、门斗、挑廊、檐廊、眺望门, 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走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舞台灯光控制室;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

规范突出了高度在建筑面积计算中的控制作用( 高度在2.2 m 以上者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 m 者计算1/2 面积) , 还有很多部位的建筑面积均是依据其净高分3 类( 净高超过2.1 m 的部位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 m~2.1 m 的部位计算1/2 面积;净高不足1.2 m 时不计算面积) 进行计算, 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等。

《房产测量规范》8. 1. 2条内容规定: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8. 2. 3(a)条内容规定: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同时8.2.1条的内容中,有关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的条文中,均强调“层高需在2.20m以上”。

另外《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内容中,关于层高的技术规定内容有“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房屋套内具有使用功能但层高(高度)低于2.20米的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应明确其相应权利的归属”。

可见,“层高在2.20m以上”是《房产测量规范》及其《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计算建筑面积的必要的要件。

《芜湖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在容积率计算时涉及“建筑层高”问题时的相关内容为: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3米(2.8+1.5)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大于7.1米(2.8×2+1.5)时,按3倍计算,以此类推。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8米(3.3+1.5)时(除门厅外),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大于8.1米(3.3×2+1.5)时,按3倍计算,以此类推。当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4米(3.9+1.5)时(除门厅外),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大于8.1米(3.3×2+1.5)时,按3倍计算,以此类推。坡屋顶住宅建筑的顶层,当屋脊线距顶层室内地面高度超过4.9米,建筑面积的计算按该层地面面积的2倍计算。

可见,在涉及容积率计算时的建筑面积中的“建筑层高”技术规定比较复杂。

3.2阳台面积处理的差异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 0. 18条内容规定“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 2计算”,此条文明确了,无论何种形式的阳台(即不论阳台是否封闭)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 2计算。

《房产测量规范》8. 2. 1(f)条内容规定“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 2. 2(c)条内容规定“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可见,“封闭阳台计算全部建筑面积,未封闭阳台计算一半建筑面积”是《房产测量规范》中对阳台面积处理的具体规定。

《芜湖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阳台的相关内容为:封闭阳台应有围护结构与建筑室内空间分隔,否则规划审批时作为室内空间计。阳台进深大于等于2米(不规则的阳台,按其进深的平均值控制)的,规划审批时按全面积计算,并纳入容积率计算。与阳台相连、且底板标高与阳台一致的附属构件(如花台等)并入阳台,参与阳台一并控制。永久性顶盖全覆盖的阳台(下层阳台以上层或隔层底板为顶盖),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或不封闭阳台,规划审批时按阳台规则计算建筑面积;永久性顶盖未全覆盖的露台、挑台、阳台的覆盖部分,覆盖部分规划审批时按阳台规则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含顶盖未全覆盖的未覆盖部分)的阳台、露台、挑台,规划审批时不计算面积。

可见,在涉及容积率计算时的建筑面积中的“阳台面积”技术规定比较复杂。

3.3室外楼梯处理的差异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 0. 17条内容规定“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 2计算”。3. 0. 24条内容规定“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不计算建筑面积”。

《房产测量规范》8. 2. 1(g)条内容规定“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面积”。8. 2. 2(d)条内容规定“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芜湖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未涉及室外楼梯的面积计算规定。该技术规定说明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相关条文执行。

3.4室内飘窗处理的差异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 0. 24条内容规定“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 2.l0m 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不计算建筑面积”。

《房产测量规范》及其《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均未涉及室内飘窗的面积计算规定。

《芜湖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室内飘窗的相关内容为:飘窗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必须达到0.45米,进深必须不大于0.8米,不计算面积;否则规划审批时计算全部面积,并纳入容积率计算。可见,在涉及容积率计算时的建筑面积中的“室内飘窗面积”的技术规定比较复杂。

3.5变形缝处理的差异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 0. 23条内容规定“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房产测量规范》8. 2. 1(o)条内容规定 “有变形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计算建筑面积”。 8. 2. 3(j)条内容规定“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变形缝不计算建筑面积”。

可见,“变形缝是否计算建筑面积,取决于变形缝是否与室内相通,”是《房产测量规范》中对变形缝处理的具体规定。

《芜湖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未涉及变形缝的面积计算规定。该技术规定说明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相关条文执行。

4、总结及其几点建议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定条款,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简单明了,容易操作,趋于统一的原则。对于上述不同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体现的若干差异点,提出几点个人认为的改进建议。

第一,建筑层高计算原则,均以2. 20 m作为临界高度,2. 20 m以下不计算建筑面积。简单明了,更易把控。

第二,阳台计算原则,不论阳台封闭与否,统一为按一半建筑面积计算。

第三,室外楼梯计算原则,不论有无顶盖,统一为按一半建筑面积计算。

第四,室内飘窗计算原则,不论飘窗如何设计,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第五,变形缝原则,无论变形缝是否利用该空间,与室内是否相通,均计入建筑面积计算。

本文是笔者近年来学习研究现行各类建筑面积计算法规的初浅体会,以此供业内同行参考,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关注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存在的问题,能够协调有关管理单位、技术标准归口单位,也希望标准编制单位在修订规范时能够相互衔接和完善,进而把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等有关建筑面积计量的法规,归并为一部统一完善的建筑面积计算法律规范,这对于我国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也是有益的。

参考文献:

[1]詹长根,唐祥云,刘丽.地籍测量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

[2]李征航,黄劲松.GPS测量与数据处理[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

[3]吴信才.地理信息系统原理与方法[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

[4]张红英,杨斌,胡友健.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中几个问题的探讨[J].测绘科学,2007,32(1):145-147.

[5]肖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差异性研究[J].山西建筑,2010,36(16):14-15.

[6]张洪升.规划建设领域涉及的各类建筑面积分析[J].福建建设科技,2007,(5):41-43.

[7]GB/T 17986-2000,房产测量规范[S].

[8]GB/T 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S].

[9]芜规字[2009]172号,芜湖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S].

房屋建筑合同范本范文第5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施工管理;问题;对策

1房屋建筑施工管理在建筑工程中有何意义

在整个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者监管和控制施工工作中的每个步骤,对出现的不同问题及时采取不同的方法解决,严格要求房屋建筑施工的每个施工工作人员,对施工中需要的设施设备进行有效调用,这种对每个环节严格把关以保证房屋建筑施工达到高质量效果的管理,我们称为房屋建筑施工管理。房屋建筑工程一直被社会广泛关注,施工工序也相当繁杂,建筑工程常常涉及到人们的人身安全问题和财产损失,所以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中存在很大风险。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这就要求管理者必须加大管理力度,管理到房屋建筑施工的方方面面,只有让房屋建筑施工达到了合理有效的管理,才能保证施工的安全。房屋建筑施工管理与建筑工程质量密切相关,房屋建筑施工管理者对施工环节要严管,只有让房屋建筑施工的每条规定都落实到工作中,施工人员才能更积极地把精力投入到工作中,从而不仅避免了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问题,建筑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也能得到保障。

2房屋建筑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由于房屋建筑施工人员管理不当等各种因素,所以房屋建筑施工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影响着施工质量,阻碍着整个建筑行业的推进。

2.1房屋建筑施工人员基本上没有安全概念

很多房屋建筑施工人员存在施工知识不牢靠的现象,特别是对施工工具的用途含糊不清,对施工工具在使用时的注意事项更是没有掌握。在进行施工操作时出现很多不规范的现象,施工人员往往察觉不到,很多施工管理者也没有注重这个问题,甚至对其视而不见。另外,施工人员对房屋建筑施工的材料不遵照规定地使用,加上施工作业环境恶劣,施工时的安全防护设施搭建不牢,到处存在安全隐患,威胁着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对房屋建筑施工的管理大为不利。按相关规定,房屋建筑施工场地应该安设多个安全提示牌,但有的施工场地由于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低下,对这些细节问题完全没有注重,从而更大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也导致工期的延后。

2.2房屋建筑施工中没有控制好施工质量

部分房屋建筑施工人员作业不当,施工技术达不到标准,在施工作业中每道工序由于其态度问题没有合理操作,造成施工进度慢,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因为施工人员基本没有保证施工质量的意识,施工中出现问题也没有及时解决或者上报。房屋建筑施工中多多少少都会出现各种问题,这是正常的,但是必须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才不会把问题扩大,对施工问题的重视程度和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控制严重关乎到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同时也关系到施工管理者对施工人员监管的力度是否到位。所以要控制好施工质量,才能进一步保证整个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

2.3管理者对房屋建筑施工管理不当

房屋建筑施工人员本身流动性很大,施工人员不会稳定地在一个建筑工地工作,施工人员繁多,而且房屋建筑施工人员的综合素养不一致,从而造成施工管理者管理难度加大,管理者就更不能做到对现场每个员工充分管理,也不能对每个施工人员足够了解和随时监督,所以不能随时掌握到每个施工人员的工作进度。房屋建筑施工的管理者本身也不充分具备管理能力,所以对施工的管理存在诸多不足之处。

3针对房屋建筑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对策

3.1加强房屋建筑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意识

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管理者要物尽其用,采用各种不同的方式管理施工人员,对作业安全进行有效控制。由于房屋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工作不稳定,流动率高,所以建筑企业对施工人员经常有很大的需求。但是由于人太多,本来建筑企业就是以快速生产创造价值为目的,一切以个人利益出发,所以要求每个建筑企业对施工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是不现实的。这就要求房屋建筑施工管理者加大管理力度,一切以安全为先,经常给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作业知识的灌输,排除安全隐患。

3.2房屋建筑施工管理要有规范的制度

管理者特别要注重对施工人员责任心的培养,实行切合实际的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特定的施工人员赋予相关的施工环节的责任,这样做有利于施工管理的细化,使每个施工人员都清楚明白自己的责任,这样施工者就会谨慎注意,不敢有任何疏忽。俗话说无规不成方圆,所以房屋建筑施工管理者要设定规范的管理制度。当已有的制度不能规范到现场作业人员的各方面安全时,就要及时地做出更进。现场管理者还要不断的分析和思考,让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有不断的提升,让房屋建筑施工的监管章程得到完善。房屋建筑施工管理者要对建筑施工作业程序充分的掌控。可以不断加入有关建筑施工管理新的管理章程,让施工管理制度不断更新改进。

3.3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进行有效监管

房屋建筑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影响着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这就督促着房屋建筑施工管理者改进施工质量监管措施。建筑企业要充分为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着想,要求现场管理者对施工中每个工序都严格把关,不放过任何一个出现问题的可能。这对房屋建筑施工管理者也是一种考验,要求其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要求其对房屋建筑施工监管有自己独特的方式方法,最好对整个房屋建筑项目的施工图有充分的理解和熟悉,要做到有效合理按照图纸上的要求和规范进行现场施工监管。

3.4注重对土建施工材料的监管

房屋建筑施工中的材料监管是保证建筑项目质量的关键。所以房屋建筑施工管理者要加强对建筑材料的监管,同时把相关材料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反馈给材料采购负责人。房屋建筑施工管理者对建筑材料要保证高效率管理,要对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系统的总结和分析,以便后期房屋建筑施工管理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施工人员也要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符合要求地使用建筑材料。在房屋建筑施工进行前,采购人员要注意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要对多个厂家的材料进行分析和对比,从而选择性价比最优的材料。在材料选择时,要充分考虑材料的规格和型号,仔细检查辨别材料真伪。房屋建筑材料的产品指标同样也很重要。采购人员在采购材料时,最好不要把不同规格和不同型号的材料摆放在一起,因为每种建筑施工材料的软硬度不一致,放在一起会破坏材料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为了更有效的把控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所以管理者要注意对建筑施工材料购买的有效监管。

3.5对房屋建筑施工场地的安全进行有效监管

各种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层出不穷,管理者必须得加大房屋建筑施工场地的安全监管力度。在进行房屋建筑施工时,安全帽是每个作业人员都必须佩带的,不能因为任何原因就放置一边,施工人员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在房屋建筑施工场地最好设立些安全警示语,随时提醒着高空作业人员注意施工安全。房屋建筑施工场地的安全管理是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中之重,房屋建筑施工管理者应该引起足够重视,对施工人员也要进行施工安全知识宣传。同时也要保证安全带的质量,避免出现施工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管理者要加强对施工人员施工安全防护意识的灌输。

4结语

如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房屋建筑施工管理的有效性要求更高,对施工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同样有更全面的要求。为促使建筑行业更进一步有序有效地发展,管理者必须做好对房屋建筑施工这最基本的管理。不仅仅是要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更要有多方面的要求,比如房屋建筑施工材料,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以及对施工人员的素质要求等。其实最重要的是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知识培训,虽然土建施工人员的流动性极大,每个施工人员来工作的时间也不可能长久,来上班的施工人员素质和文化程度都不一致,管理者也可以对其进行多方面的安全知识培训,还要制定出奖惩机制,想办法留住施工人员。只有把各方面考虑周全,设定全面的监管制度,才能让建筑行业发展得更长远。

参考文献:

[1]张成金.分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22):11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