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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管理论文

旅游安全管理论文

旅游安全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旅游企业 安全管理 长效机制

中图分类号:F592.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3-195-02

一、前言

1.研究旅游安全理论的必要性。中共中央在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做到“六个必须”,其中之一就是必须“真正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搞好安全生产提供了更高和更坚实的战略依托。2006年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了第三十次集体学习,主题是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中央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客观上对开展旅游安全和旅游安全管理的研究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机遇。现有的旅游安全研究文献,研究的范围包括了各种社会因素,如旅游犯罪、战争、政治事件、恐怖主义及各种自然灾害、安全管理失误对旅游安全的影响;也提出了一些比较具体的对策。从研究层面上看,有关旅游安全管理理论的研究少之又少。安全管理方法与对策的绩效,需要安全理论作为基础,需要有战略和方向的指导。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研究安全的科学理论,揭示安全科学的规律,搞清安全管理的科学原理。在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特别需要不断创新的旅游安全理论指导旅游安全监督的各项工作。研究和发展旅游安全理论创新,对于指导旅游安全实践,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2.机制的涵义。所谓“机制”从汉语的涵义来看,是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组织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因此,旅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可以定义为与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有关的各部分(如员工、部门、设备、制度等)相互关系、相互作用并能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并可避免或控制事故发生的长久的良性循环机制。从定义本身看,主要强调旅游企业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把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的双赢作为旅游企业的终极目标来实现的安全管理系统。

二、现代企业安全管理理论

当前,我国传统的旅游企业安全管理方法和模式与现代化旅游企业安全管理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基于我国传统旅游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以现代化管理科学的基本思路和成熟的职业健康体系为指导,参照国际先进旅游企业管理的经验,在我国旅游安全监管的直接要求下,全方位创建旅游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是实现旅游企业长治久安、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根本所在。

现代旅游企业安全管理要求由传统的纵向单因素安全管理转变为现代的横向综合安全管理;变事故管理为现代的事件分析与隐患管理(变事后型为预防型);变被动的安全管理对象为现代的安全管理动力;变静态安全管理为现代的安全动态管理;变只顾生产效益的安全辅助管理为现代的效益、环境、安全与卫生的综合效果的管理;变被动、辅助、滞后的安全管理模式为现代的主动、本质、超前的安全管理模式;变外迫型安全指标管理为内激型的安全目标管理(变次要因素为核心事业)。国内旅游企业都依据自身特点在不断进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及安全管理内容创新和完善。

三、旅游安全管理的创新

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一整套系统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必须形成安全合力,提高全员抓质量保安全的自觉性、主动性,从而确保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建立安全宣教长效机制。以创建安全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团队、学习型班组为基础,形成安全压力传递链,以班组为单位,以灌输安全知识、解决安全问题为学习重点,广泛开展深度访谈和反思、反问、反查活动,学习型组织创建培训班成员以小组为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深度汇谈。政工部门、工会、安监部门抓好正面引导,制定严密细致的监督考核机制,注重发挥部门、班组成员的互动性、自觉性,协助部门、班组建立共同愿景和员工共同愿景,激发内部活力,实现共同目标。

2.建立安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针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只查不改或整改落实不彻底”的现象,创新实施“市场化安全管理”。即:把人的行为、技术、环境、设备等隐患因素,用一定等量的价值确定下来,建立安全隐患价格体系,通过安全检查人员在现场查隐患――出售隐患――责任单位购买隐患――整改隐患――复查落实隐患,形成安全管理的市场交易场所和隐患整改闭合程序。

取消安监员的固定工资,安监员通过在现场查隐患并卖给责任单位(隐患通过销售变为产品)获得报酬。隐患回购价值分1~50元不等,主要参照《旅游公司安全质量暂行罚款规定》,确定罚款及回购比例,由现场整改负责人签字后成交。该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了安全管理中“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实现了“少罚款,多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

3.建立安全质量精品创建长效机制。坚持“开工即精品”,严抓精品流程管理,实行安监员、班组长、验收员共同对当班质量进行验收打分的办法。出现安全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下来整改,由部门现场最高级别管理人员当场签停工整改通知单,整改合格后,部门填写开工申请单,由安监部门领导组织现场验收,经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签批同意后,方可开工生产。

在推行安监、质检合一的基础上,创新实施安监员、质量验收员、车辆运输检查员、机电监管员“四工一体”的创新做法,培养复合型安全监管人员,通过公开选拔,创建一支集约高效、一职多能的安全监管队伍,促进安全监察工作的稳定健康发展。

4.建立连责连保长效机制。上至公司领导,下至每一名岗位员工,形成安全责任链式管理,自上而下形成安全压力传递分解链,自下而上形成责任追究链,对每个岗位每个人都划分明确的安全区域,根据现场情况和人员、工种配备情况,相邻工种结成连保对子,一人违章,其他连保小组成员连带受罚,不出现“三违”、事故,每班对连保组长给予奖励,从而真正达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逐级追究的目的。

5.建立班组自治长效机制。实行班组自治管理,赋予班组长在本班组进行人员组织分工、班组考核奖惩、参与部门重大问题决策、参与工资奖金分配等权力,同时,创建学习型班组,就班组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开展深度会谈,协商解决问题。

采取切实可行的激励约束政策,激发班组管理的活力。实行班组长、安全员月度风险抵押办法,制定严格的奖惩考核标准,进行月度台阶递进式奖惩,调动班组长、安全员抓安全保质量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强化班组安全质量考核,严格执行“3331”结构工资分配制度。由安监部门掌控班组长、安全员70%的结构工资分配权,每月末提供具体的奖惩金额,由所在单位汇总,交市场化办公室审批,统一做账发放。

四、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和谐发展、旅游经济发展迅猛,中国旅游安全问题及围绕旅游安全管理理论的研究已经成为一个极具现实和理论意义的课题。我国旅游企业急需建立一套既与国际接轨而又符合我国国情的旅游安全管理创建长效机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旅游安全发展的一项治本之策。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旅游企业,特别是大型旅游企业安全管理的追求目标,只有从战略高度重新审视当前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机制,引入现代安全管理理论,参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吸收国内外旅游企业先进经验,对现有的安全管理方针、理念、目标进行不断改进和创新,才能将旅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推向前进。

参考文献:

1.张进福.旅游安全表现形态与时空特征分析[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3)

2.江文昌.管理者安全责任的思考[J].石油天然气学报,2005(5)

3.郝玉龙.试论建立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5(5)

4.王国华.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初探[J].矿业研究与开发,2008(2)

5.雷燕.关于健全安全监管体制的探讨[J].煤炭科学技术,2005(6)

6.李明峰,崔清涛.以人为本,以安为天[J].当代矿工,2003(3)

7.罗云.21世纪安全管理科学展望.安全文化网.2004.8.12

8.孙健,王玉涓,杨列宁.安全生产的管理模式[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5

旅游安全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 体育旅游 旅游开发理论 川西地区 漂流运动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已经成为人们现代生活的一部分,在我国旅游业不断发展的同时,旅游活动的内容和方式也在不断更新,旅游正在从传统旅游形式向多元化、个性化方向发展。专题旅游和特种旅游,是未来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之一。体育旅游作为一种新兴时尚的旅游方式,更加突出旅游活动的参与性与体验性,满足了旅游者寻求参与性、体验性的要求,越来越受到旅游者的欢迎。

川西地区特殊的地理位置,造就了独特的地形地貌和浓郁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使该地区拥有丰富的可供开发的体育旅游资源,如何科学地开发和利用这些宝贵的体育旅游资源,如何促进该地区体育旅游的发展,以丰富该地区的旅游内容,需要科学的理论借鉴。为了适应川西地区体育旅游的发展需要,本文通过对川西地区体育旅游的开发环境、开发原则、开发形式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进行研究,以求为该地区体育旅游的发展提供参考。

本文分析了漂流运动的特点,漂流项目运营所具有的特征,以川西地区的“长征路上第一漂” 这一漂流旅游项目作为个案分析,具体分析了该景区在规划开发和经营管理中所取得的经验,其中重点分析了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该案例带给我们的教训。最后笔者分析了目前川西地区漂流体育旅游项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改进建议。

研究方法:(1)文献资料法;(2)实地考察法;(3)个案分析法;(4)逻辑分析法。

目前四川西部地区漂流项目开发中的主要问题与改进建议

一、四川西部地区漂流项目开发中的主要问题

1.资源整合力度不够,内容单一,没有突出自己的特色。

2.宣传力度不够,客源市场有待进一步开拓。

3.项目的安全系数有待进一步提高。

4.经营管理的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5.景区体育旅游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二、四川西部地区漂流项目开发的改进建议

全面分析川西地区各大漂流景区在规划开发与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之上,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1.在景区规划开发方面,做到科学合理的规划

在景区规划和其他配套旅游服务设施的选择上,应努力突出自己的特色、优势,同时,这些特色也是当地旅游开发的优势。

2.加强区域资源整合,加大市场宣传促销力度

纵观国内外旅游业的发展,区域旅游和精品旅游线的开发模式已成为中总的趋势。任何一种单项旅游活动将越来越缺乏市场和竞争力。

3.在项目建设上,建设成熟、完善、安全的一流的漂流旅游项目

4.加强安全管理,推行“零事故” 目标管理

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漂流运动以惊险性、刺激性、冒险性著称,但是漂流旅游活动绝对不是铤而走险,因此,漂流旅游活动的安全工作是漂流景区运营的头等大事。建议建立各项规范的管理制度,如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确定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强制为游客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一些特殊情况下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等等。

5.对漂流项目的经营管理及服务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6.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进入21世纪,旅游业面临着新的发展。从生态环境和资源配置的角度来说,目前环境已经变成了最短缺的资源,而且是最宝贵的资源。旅游开发尤其要注重环境保护,旅游开发和其他开发不同,旅游的开发和经营,环境是卖点,如果一边破坏环境一边搞开发,就意味着我们自己在断自己的后路。

三、研究结论

通过对川西地区体育旅游开发理论和实践的研究,笔者认为:川西地区拥有丰富的适于开展体育旅游活动的体育旅游资源,而且具有类型广、呈现一定的地域性和民族性、品位高、与其他旅游资源的良好配套性等特点;该地区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潜力巨大,针对川西地区,本文提出了该地区体育旅游资源开发的基本原则,如突出特色性原则、保护与利用的原则、安全性的原则、与相关旅游区、点相协调的原则等等,这些原则是开发该地区体育旅游资源的基本原则;本文还提出了该地区体育旅游资源的三种开发形式,分别是:专项型、组合型以及附带型,希望通过这三种开发形式的有机结合,能够更好地促进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

对于川西地区体育旅游的发展,重要的是搞好体育旅游项目的规划开发、投资建设,本文对该地区漂流体育旅游项目进行了详细地分析,研究认为:目前漂流体育旅游项目的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在漂流资源的开发规划方面,绝大多数景区还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景区开发没有充分挖掘自身潜力,表现在漂流设施建设方面还停留在表面上,在景区特色方面,没有一个体现自身特色的主题,在产品形态方面,没有充分开发和利用附近的和景区内的其他景点,从而使漂流项目没有与其他旅游项目形成产品互补等等;在景区的经营管理方面,管理层没有从思想上意识到位,经营管理水平较低,整体的服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不高,由此引起的服务质量问题损害了一些景区的形象。此外安全管理作为漂流景区的头等大事,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还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安全系数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宣传力度不够,客源市场有待进一步开拓,游客参与漂流项目的人数,占该地区整个游客的总流量的比例很小,景区没有针对不同的客源市场,进行有针对性的客源市场细分,没有自己完善的市场主体;由于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造成对资源的破坏,管理上的欠缺也造成对旅游资源的破坏,当地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之间存在着矛盾。

为了更好地促进该地区漂流体育旅游项目的可持续发展,针对各大漂流项目现存的问题,笔者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

把当代旅游规划、可持续发展、生态旅游、体育旅游等的理论与实践原则应用于漂流项目的规划设计当中,做到科学合理的规划;在资源开发和景区规划时,要围绕“主题”, 做好项目主题的塑造和经营,还应努力突出“特色”, 充分深挖资源的潜力,从而形成自己的优势;在区域资源整合方面,这就要求漂流旅游景区必须与区域内其他旅游地在旅游产品、旅游线路、交通、营销等方面进行合作,形成区域联动发展。这是丰富产品内容的一个途径,内容越丰富,吸引力越强,越能满足体育旅游市场的多种需求;在形象策划、包装和广告宣传上,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塑造鲜明、独特的体育旅游主题形象;在项目建设上,从增加漂流方式,加强安全防护,搞好交通、通信等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建设成熟、完善、安全的一流漂流旅游项目;加强漂流运营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层层责任落实,重视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主管部门在加强安全监督检查方面的力度,并在各大漂流景区推行“零事故”目标管理;针对工作人员普遍业务技能偏低的现实,需要对漂流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门培训。此外还有建立和规范科学的培训制度和用人制度;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的关系,做到绝对保护和相对开发要有机结合,发挥政府在资源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教育宣传工作等等。

参考文献:

[1]柳伯力 陶宇平主编:体育旅游导论[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3年12月第一版

[2]何雨等著:旅游规划概论[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4年9月第一版

[3]李天元主编:旅游学概论[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第五版

[4]闵 健:体育旅游及其界定[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2(6)

[5]王云才著:现代旅游规划设计案例[M].青岛:青岛出版社,2004年4月第一版

[6]杨培玉:21世纪初中国体育旅游开发研究[J].海淀走读大学学报,2004(2)

[7]彭劲松:我国西部体育旅游产业开发存在的误区与发展对策研究[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04(6)

旅游安全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本次论坛是第七届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重要的活动之一,由临潼国家度假区管委会承办,紧扣本届文博会“合作、共享、改革、创新”的主题,突出“丝绸之路、文化交流”的特点,以丝绸之路经济带为背景,汇聚了国内外旅游业人士,共同探讨西安旅游业的未来发展,为西安旅游业的提档升级和做大做强建言献策。

丝路旅游产业助推西安建设

西安,作为国内外旅游热点城市,近年来文化旅游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壮大。2013年,全市接待游客超1亿人次,同比增长27%。以文化和旅游为主导产业的曲江新区,接待游客达5146万人次。大雁塔・大唐芙蓉园景区、西安城墙景区、大明宫遗址公园、楼观道文化展示区、临潼国家度假区等逐渐成为西安市文化旅游的新热点和新品牌,带动了全市旅游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14年,预计全市全年将接待海内外游客达到1.2亿人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950亿元以上。

在本次论坛上,来自詹姆斯库克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中国旅游报、卓越旅游与酒店管理教育国际中心及西安临潼悦椿温泉酒店的专家和管理者,分别以“当代遗产旅游的发展趋势”、“旅游与遗产的挑战:西安与世界”、“西安在丝绸之路背景下的旅游业发展”、“各大洲的文化旅游”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打造特色酒店”等主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为当前西安深化文化旅游改革,加快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建设步伐,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做大做强,共享了可供借鉴参考和研究探讨的新思路和新方向。

西安临潼文商旅产业互融发展

旅游安全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竞争力;旅游企业;安徽省

安徽省地处我国中部,旅游资源丰富,品位高、分布广,在区位上承东启西。可是安徽旅游事业发展态势问题颇多,正如副省长文海英所概括的“两个不相适应”[1]:一是旅游发展的成绩与安徽省丰富的旅游资源不相适应,二是旅游发展的态势与兄弟省、市竞相发展的势头不相适应的问题。本文从旅游企业入手,分析安徽省旅游企业发展的现状和态势及其竞争力的表现,并以此为基础,试图找寻问题的症结,找出提升安徽省旅游企业竞争力的对策。论文百事通目前,在企业竞争力的研究上,李正中、韩智勇(2001)介绍了企业竞争力理论的起源和发展[2];邹宏霞(2004)认为,知识的创新、人力资源的把握和企业文化的架构才是企业保持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3];谭丽林(2005)结合了迈克尔?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分析了当前旅游企业的竞争环境,并进一步提出了相应策略[4];邱慧(2006)认为,可以通过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和向内挖掘企业潜力两方面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5];梁赫(2006)则认为,提升旅游企业竞争力的关键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6];高航(2008)认为,企业除了追求经济,还应该在“社会责任”(CSR)上保持自己的竞争力[7]。在以安徽省旅游企业为案例的研究中,评价上多以“小、散、弱、差”为主,如汪德根、刘昌雪(2002)通过对安徽省的旅游涉外饭店市场竞争力的研究,发现安徽省旅游涉外饭店竞争不足和过度竞争同时存在的现状[8];闻飞(2005)等人通过省域旅游企业综合实力的对比,得出了安徽省旅游企业的综合实力在全国位于第三集团的位置[9]。

一、企业竞争力

谈起企业竞争力,目前国内多用普拉哈拉德与哈默(PraharadandHamel)的核心竞争力理论和迈克尔?波特(MichaelPort)的竞争战略理论等来对企业进行竞争力分析。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的开创者普拉哈拉德和哈默在1990年的《公司核心竞争力》中,把核心竞争力定义为“能使公司为客户带来特别利益的一类独有的技能和技术”[10]。一项竞争力要成为核心竞争力,必须具有以下三种特性:(1)客户有用性,即对客户有价值。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用户提供超过其他企业的更多的使用价值,能够更好地、更全面地满足用户需要,同时能使企业比竞争对手有更高的劳动效率、更低产品成本,实现企业价值观最大化;(2)独特性。如果企业专长很容易被竞争对手所模仿,或通过努力可以很快建立或超越,它就很难给企业提供持久的竞争优势了;(3)延展性。应该能为企业打开多种产品市场提供支持,对企业一系列产品或服务的竞争力都有促进作用。核心竞争力有从“核心竞争力—核心技术—核心产品—最终产品”的延展过程。

二、安徽省旅游企业竞争力研究

(一)安徽省旅游企业现状

旅行社和旅游饭店是衡量旅游企业发展程度的有力工具。以旅行社和旅游饭店为例,安徽省旅游事业近20年来发展极为迅速,如表1所示,近年来安徽省旅行社数量大幅增加,旅游饭店不仅在数量上增长较快,而且在星级标准上呈多元化发展,以满足不同层次人的需求。截至2008年9月,安徽省共拥有星级饭店431家:五星5家、四星63家、三星156家、二星194家、一星13家。其中四五星高级饭店的比例仅为15.8%,呈现出明显的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饭店结构。

目前,安徽省大部分旅游企业是中小型企业,可能因素主要是旅游相关产业的进入壁垒低、行业限制小和技术含量不高。由中国国情所决定企业竞争力制度因素较为重要(包括企业产权制度、现代管理制度等),而安徽省现代旅游企业、旅游行业组织尚未全面建立,缺少具有竞争力的大集团,上市公司只有一家(黄山旅游集团),大部分旅游企业规模较小,更不要说企业的品牌效应。产业投资主体又以国有资本为主,许多企业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致使资本扩张与合并,企业兼并与联合存在困难。在安徽旅游发展中,旅游企业的牵动作用和招徕优势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二)安徽省旅游企业竞争力比较研究

如果仅仅单方面从数量上及时间段上看安徽的旅游企业的发展,无疑进步明显。但是如果从微观上、从区域上看,问题又突显出来。根据闻飞等人通过指标计算得出:“安徽旅游企业综合实力位于全国第25位,居第三集团中列,不但在全国31个省(市、区)旅游企业中排名落后,而且在中部地区排名中也偏后(中部8省中名列第7位)”[9]。很直观的反映了在整个国家区域中,安徽省旅游企业所处的竞争劣势位置,揭示了与其他省份之间的差距,表明了安徽省旅游企业竞争力是相对薄弱的。为了更直观的反映差距,把比较区域缩小,把安徽放系更为紧密的长三角旅游圈(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再来对比安徽旅游企业的竞争实力。如表2和表3所示,通过分析各省市星级饭店的数量、平均客房出租率、旅行社数量以及全国百强旅行社数量等指标,可以看出长三角旅游圈内各省市旅游企业发展并不均衡。浙江省的星级饭店数量最多,平均客房出租率最高;而江苏省国际国内旅行社数量最多;上海市拥有的五星级饭店数量和全国百强社数量最多,而安徽不仅星级饭店数量比江浙沪三省市少,2004年全国百强社排名两省也没有一家旅行社入围(双百强评选包括营业收入、毛利润、入境旅游外联人天、接待人天、实缴税金、外汇结汇等六项主要经营指标考评),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安徽省旅行社在经营上以及安徽旅游业整体大环境上存在的问题,也反映出安徽省旅游企业的总体规模与经营水平在大长三角旅游圈内处于竞争劣势状态,直接影响到安徽省的旅游经济发展。

三、提升安徽省旅游企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一)内部培育企业竞争力

内部培育,即依照核心竞争力和公司战略的要求来对资源进行配置,通过不断学习和积累建立内在的核心竞争力。

1.建立自身品牌

安徽省目前还没有创立出一个品牌饭店,更不要说品牌饭店集团;国际旅行社已经数年未能进入全国百强;旅游景区也只有黄山勉强称得上走向世界,但仍然被旅游界称为“中国的热点、东亚与东南亚的温点、欧美的冷点”。品牌是最典型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众所周知,旅游是一项体验型的活动,旅游企业输出的是旅游服务,其服务对象多是那些注重体验、注重精神享受的客户。因此,为了满足客户对产品和服务的需要,就必须提供具有品质的服务。

2.知识创新

知识创新是旅游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在动力,缺少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是导致旅游企业恶性竞争的关键[8]。国内外实践都证明,创造了企业80%价值的是只占职工总数20%的核心人才,即中高级管理与技术人员。安徽省旅游企业在相当程度地上存在着“孔雀东南飞”的问题。“中专生最好、大专生勉强、本科生靠不住、研究生用不上”的观念一直存在于多数旅行社等旅游企业。人才的缺乏必然导致管理的落后、观念的陈旧,也必然影响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因此,安徽省旅游企业应主动培养有志于旅游事业的中高级人才,让他们尽快成为管理层的主力军。3.企业文化

旅游企业是以企业文化作为核心竞争力的内核。这里所指的企业文化包括管理方式、营销战略等。它深深地渗透在企业的管理体系当中,是其他企业无法学习和模仿应用到自身企业的。良好的企业文化为旅游企业创造出信誉、名牌、知名度等无形资产,给旅游企业注入生命活力。因此,企业文化成了促进旅游企业经营业绩和经济增长的有效手段和精神动力,是旅游企业核心竞争力长久化的根基。

(二)外部获得企业竞争力

内部培育建立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速度相对较慢,并且还要受到企业自身资源等条件限制。相比之下,通过外部获得企业所需的竞争力要素,则有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即可完成。

1.旅游企业重组

旅游企业重组后可更为有效地整合外部资源,通过剥离一些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相关不大的资产,集中有限资本构建更强大的新的核心竞争力,使旅游企业形成新的增长点,获得1+1>2的经济效应。值得注意的是,旅游企业在重组过程中要更多地考虑竞争力要素,而不是短期的财务利益,财务利益固然不可忽视,但竞争力要素对旅游企业重组后的长远发展则更有意义。目前,由于受2008年自然灾害及金融危机等多因素的影响,安徽省部分中小旅行社业绩下滑已是公开的秘密,从另一方面看,经过市场的洗礼后,旅行社重组洗牌的时机已到。

2.旅游企业集团化

在安徽目前已有的三大旅游集团: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旅游集团和九华山旅游集团。这其中,仅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其经营业绩在全国21家旅游类上市公司中仅位居中等,其余两大集团竞争力则更为有限。集团化经营可以对旅游企业实行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以规模求效益,是旅游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其积极意义在于:(1)集团化经营将交易成本内在化,能获得高的规模经济效益;(2)有助于实现专业化经营,从而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弥补其不足,形成优势互补,优化产业结构;(3)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旅游集团在体制改革集团组建过程中,可通过发行股票向社会募集大量闲散资金;(4)增强旅游企业的竞争力,有利于扩大旅游产品在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的知名度,建立旅游企业的新形象,有利于增强旅游企业的竞争力。新晨

3.旅游企业战略联盟

市场除了竞争以外,还有合作。企业为了生存,要靠竞争来合作,通过合作来竞争。通过与相关旅游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可以更有效地利用互补资源,加快旅游企业对服务、技术和有形资源等各种竞争力要素的整合,实现资源的优化。如旅游社的销售网络是饭店企业难以比拟的,营销能力薄弱的饭店企业与之联盟,不仅获得营销渠道,还可以共享市场,因而形成了比原有核心竞争力更强的复合核心竞争力,并将给旅游企业带来可观的回报。在安徽省政府推进“两山一湖”联动开发的形势下,黄山旅游股份公司和九华山旅游集团就应开展合作,在联合促销、联动开发旅游线路上相互配合,实现“双赢”[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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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高航.社会责任提升企业竞争力[J].理论界,2008,(1):53-54.

旅游安全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旅游法;文献;主题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31.063

1 引言

2009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首次把“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作为旅游业的新定位,目标是,我国旅游产业规模、质量、效益力争到2020年基本达到世界旅游强国水平,这极大地提升了旅游业的地位。为了达此目标,前提是要加强规划和法制建设,抓紧旅游综合立法,加快制定旅游市场监管,资源保护,从业规范等专项法规,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2013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法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旅游行业快速发展的今天,出台这样一部综合性法律可谓正当其时,因为它规范旅游活动、促进旅游业发展、明确旅游市场规则。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法而得到保障,更确切地说,通过旅游法,旅游者权益保障制度、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旅游服务合同制度以及对诱导欺骗强迫消费行为的规范措施等得到了确立,旅游市场规范和监督管理、旅游质监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并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和制度支撑。除了维护旅游业健康发展和完善我国法律系统外,旅游法对于公民自由移动的基本权利的保障及国民意识的现代化有着深远的意义。汪传才在其《论〈旅游法〉立法的若干理论问题》中认为,当前制定的旅游法应当是规制旅游业,但又不限制旅游业的旅游基本法,并提出框架性立法,以人为本,旅游可持续发展等三种理念作为当前立法的价值指引,以期厘清论争,推动立法。《旅游法》的内容分为十个章节它的出台和施行与以往旅游业中的相关法规规章相比,更能规范了旅游活动,也对不合理现象最大限度地制约了。这具体表现在:对不合法现象的处罚力度更大、处罚面更广、监督力度更强,对旅游者、旅游从业人员、旅行社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更全。

2 文献研究的主题

2.1 在旅游服务合同上

旅游服务合同是旅游法立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规范旅游经营活动、规范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权利和义务关系的重要方面。关于旅游服务合同的文献研究是最多的,从文献研究的角度也可看出旅游服务合同在旅游法中的重要地位。比如,宁红丽在其论文《〈旅游法(草案)〉与旅游合同的有名化》中,指出了旅游法中旅游合同的存在的问题。朱晶晶在其《旅游合同解除制度的体系性解释》一文中,认为以体系性视角界定旅游合同中的解除制度,是《旅游法》修成正果途中的必经关口。

2.2 在旅游行政治理体系的变革研究上

早在旅游法颁布实施前,针对我国旅游行政治理的现状,众多学者从旅游法立法模式、立法体系及立法取向等角度进行了探索分析,希望能够为旅游法和旅游行政治理的优化互动提供参考借鉴。王莉霞对《旅游法》体系构成进行探讨,提出旅游法应包括旅游安全法律制度。吴真松,谢朝武,郭志平在他们的《〈旅游法〉与我国旅游行政治理体系的变革研究》中,探索《旅游法》实施背景下旅游行政治理的变革要点,以期提出相关建议。

2.3 在对导游的研究上

整个旅游接待服务的核心和纽带就是导游人员,他们被认为是“旅游业的灵魂”、“民间大使”,在整个旅游行业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李东和、张鹭旭,在《〈旅游法〉对导游人员的影响研究――基于导游人员的感知视角》中,立足于《旅游法》颁布的实施背景,采取感知的研究方法,研究以受《旅游法》影响最大的旅游从业群体――导游为对象对《旅游法》的B度以及《旅游法》实施后对他们的影响,并且进行相关性分析。

2.4 在旅游教育研究上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对旅游教育工作者以及旅游教育模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满足发展需要。干丰宁,在《〈旅游法〉对旅游教育的启示》中提出,教师应该认真学习《旅游法》中的相关内容,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方式认真扎实地学习《旅游法》中的内容,并结合实际运用到今后的工作中去。朱月双,在《〈旅游法〉对旅游教育工作的影响思考》中提出了几点思考,作为一名旅游教育的工作者,应认真学习旅游法和全面掌握旅游法的实质与内容。

2.5 在旅游安全研究上

旅游安全,说到底就是旅游者安全,这也是旅游业发展的根本,没有这根本,也就没有旅游业。汪传才,在《〈旅游法〉为旅游者架起三重保护网》中提出,行政监管的出发点虽然是旅游市场的公平交易和竞争自由,但其最终的落脚点必然在旅游者安全上面。还提出《旅游法》最大的亮点是政府作为旅游者保护的义务主体。确保旅游安全,是旅游者的责任和愿望,也是旅游企业的义务和追求,更是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目标。孔令学,在其《浅谈〈旅游法〉对旅游者安全的全方位保护机制》中,指出《旅游法》不但专章规定了旅游安全的相关条款,而且从总则到法律责任,全部章程都规定了旅游者安全的保障机制,可以说撑起了一把旅游者安全保护伞。游以安为乐,途以顺为福,旅游者出行的最基本要求就是安全,旅行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问题之一就是旅游者安全问题。

2.6 在对旅游业影响的研究上

我国的旅游业虽然起步较晚,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迅速发展,旅游业也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李丹丹在《论新旅游法对旅游业的影响》中强调,新的旅游法出台对于旅游业来说,不仅是机遇,更是挑战。刘月娇也在其《新旅游法对旅游业的影响》中总结到,在旅游业的迅猛发展下,旅游法对于一些事项进行的一些规定让导游变得更加可靠,让游客行为变得更加文明,让旅行社经营变得更加诚信,让旅游企业势力变得更加强大。

2.7 在履行辅助责任人的研究上

@即是《旅游法》的创新点,也是文献研究的创新点。履行辅助人之前是引用在债务上的,债务履行辅助人是指辅助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人。而《旅游法》相应地提出了履行辅助人,是指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义务并与旅行社存在着合同的关系,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汪旭鹏,在其《〈旅游法〉履行辅助人制度评析》中,对我国《旅游法》首次引入履行辅助人制度的积极意义作一探讨,并在分析《旅游法》履行辅助人制度不足的基础上就其未来的完善提出若干建议。周江洪,在其《从“旅游辅助服务者”到“履行辅助人”》中说到,在《旅游法》出台之前,他就曾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应当在《旅游法》中明确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在责任承担上的关系。

3 文献研究中的可取与不足之处

可取之处在于学者大都通过结合实际案例对个别点进行分析阐述,来增加其观点的说服力。对研究所选取点都是《旅游法》中的细微之处,而且又是对旅游业发展有很大关系的,并对这些有问题的点提出相应的可行性建议。这对于完善我国的旅游立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有的文献通过对比分析国外的旅游立法研究,指出我国的旅游立法存在哪些方面的不足,并提倡我国在旅游立法的某些方面上要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而不足在于,对研究《旅游法》文献的梳理,发现研究者在旅游法中的法律责任的研究几乎没有涉及。而且文献研究主要是针对《旅游法》的几个方面,如旅游服务合同上,以及旅游行政治理体系的变革研究上。这无疑在某些文献研究中会出现重复研究。已有的文献大多是定性研究,属于理论与观点陈述演绎出的结论,其正确性和可行性还有待实际执行的检验。所有的文献研究都是从国家法律这个层面上开始去研究《旅游法》在实际执行中产生的影响,没有从法律的受众对象来研究《旅游法》所产生的影响。比如,从旅游者的感知角度,旅行社、旅游企业对《旅游法》实施以来的看法。

4 结语与展望

综合以上论述,已经有很多学者针对《旅游法》中的一些问题来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了相应地解决问题的建议,这对我国《旅游法》的进一步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虽然已经有很多关于《旅游法》文献研究,在此希望有学者能对法律责任进行研究,另外,旅游法颁布施行以来,产生了一定的效果和作用,希望能从旅游者的角度研究旅游者对旅游法的认知程度。也可以研究《旅游法》对导游薪酬体制改革及提升导游地位。由于本人时间和知识有限,所以对文献的收集和解读也存在着不足。希望今后有时间对此次的综述进行完善,以期有更好的、更精确的解读。

参考文献

[1]汪传才.论《旅游法》立法的若干理论问题[J].旅游科学,2011,(06):112.

[2]宁红丽.《旅游法(草案)》与旅游合同的有名化[J].旅游学刊,2012,(12):1112.

[3]朱晶晶.旅游合同解除制度的体系性解释[J].旅游学刊,2014,(07):96105.

[4]王莉霞.我国旅游法体系构成初探[J].宁夏社会科学,1998.17(2):1923.

[5]吴真松,谢朝武,郭志平.《旅游法》与我国旅游行政治理体系的变革研究[J].旅游学刊,2014,(10):97107.

[6]李东和,张鹭旭.《旅游法》对导游人员的影响研究――基于导游人员感知的视角[J].旅游论坛,2014,(04):5056.

[7]干丰宁.《旅游法》对旅游教育的启示[J].现代妇女(下旬),2014,(11):41.

[8]朱月双.旅游法对旅游教育工作的影响思考[J].管理观察,2013,(35):115,118.

[9]汪传才.《旅游法》为旅游者架起三重保护网[J].旅游学刊,2013,(08):2123.

[10]孔令学.浅谈《旅游法》对旅游者安全的全方位保护机制[J].旅游学刊,2013,(08):2930.

[11]李丹丹.论新旅游法对旅游业的影响[J].旅游纵览(下半月),2013,(12):9495.

[12]刘月娇.论新旅游法对旅游业的影响[J].旅游纵览(下半月),2014,(1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