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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大专。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4、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来源:文章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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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
1.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0日上午9:00—12月10日晚上22:00。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需先注册再进行报名信息填报,请牢记注册用户名及密码,考前准考证打印、初试考场查询、初试成绩查询及复试确认等均通过报名系统完成。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填报信息完成未提交(审核完毕)前,可重复进入系统查看并进行信息修改,但一旦确认提交,报名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够修改。请考生信息填报完成后仔细核对所填报的信息(特别是学籍学历学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以申请审核方式报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制”,并仍需选择初试考试科目,如材料初审未通过且学院尚有招生计划时,考生仍可按选择的初试科目以普通招考方式参加初试和复试。以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研究若初审未通过,且同意以普通招考方式继续报考博士研究生者,请在报名信息备注栏填写“若申请审核初审未通过,同意按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
(4)申请“创建一流学科博士生专项指标”专项计划的考生,请在报名信息备注栏填写“报考创建一流学科博士生专项指标招生计划”。
(5)为方便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核,请考生通过博士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电子图片,具体详见系统内要求。
3.网上缴费
(1)我校博士报名缴费实行网上缴费,考生网报信息填报完毕并提交后需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考费,缴费标准:120元/人。
(2)考生因学院招生计划所限自愿放弃参加初试的,经考生本人书面申请可在初试结束后一周内,向研招办申请办理报考费退款手续,因其他原因放弃考试的,一律不办理退款手续,请考生慎重缴费。
4.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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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工作
1、请仔细阅读《南京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2、准备好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电子照片参照身份证照的模式,不能半身照;背景要求:蓝色底,不要有文字,不留白边;照片分辨率:300万像素以上,照片不能模糊;其它要求请参考报名网站的说明。该照片将用于录取后办理校园一卡通及医保卡)。
3、开通银行卡的网银功能,确保所使用计算机中的网银控件和驱动已正确安装,能够成功进行报名费的网上支付。
4、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是PDF格式的,请在报名之前,在电脑中安装好PDF阅读器。
5、下载填写本通知附件中的《附件一:南京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需两份,分别请两名具有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一律用A4纸)。应届毕业硕士生需在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填写《附件二: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二、网上报名
1、南京大学2017博士网上报名系统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yz.chsi.com.cn/),请于2016年11月3日至11月25日登陆研招网,在“博士网报”栏目中选择“南京大学”进行报名,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120元(另外,复试费80元由相关院系在复试期间收取)。逾期不能补报!
【注意】申请-考核与普通招考的考生在“研招网”报名选择考试方式时均选择普通招考。
2017年报考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统一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费,不接受邮局汇款及现场缴费。报名交费后,不办理退款手续。未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费者,报名无效!
2、网上报名过程中,报考类别、报考专业、报考博导、报考研究方向等重要信息在提交以后无法修改,请慎重选择。网上缴费后考生可以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到研招网报名系统中查询缴费标志是否已变更为已缴费。或者查看银行卡消费记录,已扣费即已成功缴费,特殊情况下,研招网状态可能没有变为已缴费状态,请考生不用担心,可过两天再次查询缴费状态,不要急于重复缴费。
3、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请各位考生报名成功后打印信息简表,根据相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4、网上报名后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系统中的消息和状态以及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granju.edu.cn)相关通知。参加申请考核院系的同等学力考生以及参加普通招考院系的所有考生须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预计从2017年1月5日开始);所有考生查询考试成绩通过研招网报名系统(预计从2017年3月底开始);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公示后须登录相关系统核对或修改地址、打印调档函等(预计安排在2017年5月中旬左右)。
三、递交报考材料及打印准考证
1、 寄送材料至研招办。
网上报名后,凡涉及到以下四种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16年12月10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寄送到仙林校区研招办(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行政北楼9楼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210023)。
(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同等学力考生,提交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论文或专著或省部级以上奖励证明的复印件。
(3)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4)南京大学的教职员工,提交由人力资源处或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提交材料至院系。
2017年度将在哲学系、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国际关系研究院、数学系、物理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学院、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大气科学学院、生命科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模式动物研究所、软件学院、计算机与科学技术系、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医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开展“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
2017年度仍延续以往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院系有:商学院、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研究院、信息管理学院、工程管理学院、艺术研究院。
(1)申请考核方式:考生根据各院系的“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详见各院系主页),在院系规定的申请材料交寄截止时间之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将报名及申请材料直接寄送到相关院系指定地址,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院系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普通招考方式:考生在复试期间,将如下材料交到报考院系:
网上报名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由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签字封口的专家推荐信,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考生还可向报考院系提供能证明自己学术能力的材料,如: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硕士论文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3、打印准考证
(1)申请考核方式:除同等学力人员,其他考生无需打印准考证,请关注报名网站中的状态信息及各院系主页的材料初审结果和相关通知,通过材料初审的考生,请按照院系通知参加考核。同等学力考生请在2017年1月5日后,登录研招网打印准考证。
(2)普通招考方式:考生在2017年1月5日后,登录研招网打印准考证。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南京大学教职员工报考博士生必须提交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博士生,可以暂不提交单位证明,但须事先征得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就业协议。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单证)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取得硕士学位才能报考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按照教育部的规定,2017年毕业的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单证)的考生不能以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身份报考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有关政策要求
(一)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中的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1。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78号)有关精神,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和*居民,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居民还须提交《*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上一年度在外省市已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中级资格考试人员,第二年确需在*市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的,须于20*年*月*日、*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到原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办理合格成绩转出手续,再于20*年*月*日、*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合格成绩转入手续。
(三)每个年度只能办理一次报名手续,报名后不办理退报名或改报名手续。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为2009年5月16日、17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三、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一)初级资格报名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提交信息、现场缴费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请于20*年*月*日至*日期间登录*会计网(),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按照规定程序填写提交《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信息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初级信息表》,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如同意《诚信承诺》的内容,需本人签名,并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在《初级信息表》上审核盖章。
3、持《初级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与自行上传照片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一张,于20*年12月22日至26日期间,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点办理确认、缴费手续。
4、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5月4日开始在*会计网()打印准考证,持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中级资格报名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
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为自20*年起在*地区成功报考过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首次报考人员”为自20*年起在*地区未成功报考过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居民按照“首次报考人员”管理。
1、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年12月9日至29日期间,登录*市人事考试网(网址:,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2、首次报考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须于20*年*月*日至*日登录*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信息表》(以下简称《中级信息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中级信息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
(3)持《中级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在规定时间内,从附件3所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中选择一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港澳台居民按有关文件要求还须提交相关材料原件。
(4)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24小时后,登录*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年12月29日。
3、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5月12日至14日登录*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编制性质
涟源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如下:
1、涟源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财务岗位3名(其中入围对象综合成绩排名第二、三名安排到古塘乡财政所工作);
2、涟源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计算机岗位1名;
3、涟源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土建水利工程管理岗位2名;
4、涟源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文秘岗位1名、法律岗位1名。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4、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5、报考财务岗位人员,需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相关专业。报考计算机岗位人员,需电子、通讯、计算机类相关专业。报考土建水利工程管理岗位人员,需土建类、水利类、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报考文秘岗位人员,需中国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报考法律岗位人员,需法学类、法律实务类专业。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新闻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涟源市财政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日至3月2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涟源市财政局人教股(财政局办公楼3楼)
3、报名程序和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3张,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供网上查询审验。在职人员报名时要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本次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没有达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数予以取消。
(3)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4月12日-13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涟源市财政局人教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之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笔试占60%和面试占40%折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折算按四舍五入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笔试试卷按岗位分财务管理、计算机、土建水利工程管理、文秘、法律等五套试卷。
(1)笔试内容:
①财务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占70分左右)、相关政策法规(占30分左右);
②计算机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占60分左右)、操作技能知识(占40分左右)。
③土建水利工程管理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占70分左右)、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左右)
④文秘岗位:命题作文(占6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
⑤法律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占70分左右)、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左右)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初定2018年4月15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新闻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涟源市财政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比例范围内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如果出现1︰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的,须经涟源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娄底市人社局批准,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入围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新闻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涟源市财政局网予以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评委全部外请,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新闻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涟源市财政局网予以公布。
(四)体检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2、体检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新闻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涟源市财政局网予以公布。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该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壹次。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有关证件原件、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⑦相关资料和证件不齐全、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如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壹次。
(六)公示
考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新闻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涟源市财政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七)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涟源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将拟聘对象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报娄底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该岗位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新闻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涟源市财政局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报考者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3、涟源市财政局、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与要求
1、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报考规定。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2、回避制度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 本实施方案由涟源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