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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区卫生服务站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大力推进社区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条件,完善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任务

各街道在2014年底前提供社区卫生服务站用房,确保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辖区所规划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任务,使社区医疗条件明显改善,服务功能显著增强。

三、建设标准

(一)规划设置

1、社区卫生服务站需在人口相对集中区域设置,并与邻里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统筹考虑。原则上,根据地方实际,参照“服务人口每万人或每个居委会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标准,科学设置,合理布局,数量不低于辖区居委会总数的60%。各街道结合实际,向区卫生局报送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由区卫生局统筹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

2、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街道名+所在社区名+社区卫生服务站”统一命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使用国家规定的统一标识。

3、社区卫生服务站属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业务用房由集体建设,房屋产权归集体所有。

(二)标准规范

1、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使用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面积不低于220平方米,主体业务用房在第一层。

2、社区卫生服务站功能室设置分区合理,流程科学。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分开设置全科诊室、治疗室、换药室、观察室、药房、预防保健室、健教室、计生指导室、值班室和卫生间等;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增加康复室、处置室、中医(理疗)室、中医药房、库房等。

3.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内外统一着色,统一标识标牌制作标准,统一宣传栏、公示栏制作规格,整体环境温馨,采光充裕,整洁美观。

四、工作步骤

2014年底前各街道要提供社区卫生服务站集体用房,无集体用房的,要提供临时过渡业务用房,过渡用房需满足基本诊疗需求,确保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

1、各街道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达标(不低于15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集体用房选定及装潢改造,对当前不能提供达标社区卫生服务站集体用房的,2014年12月31日前要选定过渡用房,并完成装潢改造。

2、对采用过渡用房的,要于2015年至2016年两年新建或改造完成达标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用房,每年完成应新建或改造任务的50%,集体持有产权。

3、配置相关设施设备。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社区卫生服务站设施设备的招标采购,确保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运行前配备到位。

五、考核验收

各街道负责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站用房的选定或建设工作。社区卫生服务站选定或建成后,各街道应及时填报《标准化(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验收申请表》(附件3),报送区卫生局申请验收,由区卫生局会财政局进行初验,并报请市医改办审核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区政府将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金奖励。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已列入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各街道要成立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工程协调领导机构,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如期完成。

(二)排定工期。各街道要根据本辖区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任务,结合实际情况,明确细化到具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倒排推进计划,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工作按时完成。

社区卫生服务站范文第2篇

根据我镇人口及各村人口分布情况,并根据市政府关于打破现有行政村界限,按照3000—5000人口设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要求,在全镇建立1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并必须做到“五室”分开,即:诊疗室、药房、治疗室、观察室、健康档案和计划生育指导室,且有相应的卫生设施和必备的诊疗设备。建设和改造资金,由各村负责筹措,市、镇两级视实施情况予以补助。

二、政策规定

(一)按照到龄即退的原则,,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乡村医生,原则上不再聘用。并按标准对具有乡村执业医生资质的到龄人员予以一次性补偿。

(二)一次性补偿标准根据其实际工作年限(从事乡村医生开始至退休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年补偿250元。已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其补偿费必须扣除集体承担部分。

(三)在职未到退休年龄者,不予补偿。

(四)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应按每1000服务人口配备一名卫生员。

(五)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年度签订聘用合同,并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等根据个人工作实绩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考核发放。被聘用的乡村医生,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如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作警告、扣除年度奖金、除名的处理。

(六)未被聘用的乡村医生,按照上述(二)进行一次性补偿。

(七)到龄人员原则上不再返聘,如因实际工作需要须返聘,则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经镇人民政府和市卫生行政机构批准方可返聘,返聘人员不再享受社会保险。到龄退休未返聘或未被聘用的乡村医生,不得从事任何医疗、保健及相关的服务工作,一经发现,将追回享受的一次性补偿费用,并按有关规定作另外相应处理。

(八)一次性补偿费用分三年支付。经村委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认后每年支付三分之一。

三、职能要求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将统一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按辖区)统一管理,并按照相应的职责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应承担的基本职能为:

1、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实施健康促进;开展居民健康调查,进行社区诊断;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及提供院前急救;负责对已经明确的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2、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计划免疫,传染病病人登记和疫点处理工作;协助做好孕产妇的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儿童保健等工作;

3、建立家庭健康档案,提供个人与家庭的合同式卫生保健服务;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临终关怀服务;

4、协助做好社区内防盲治盲、精神病防治、监测和指导残疾人康复工作;开展优生优育指导、性传播疾病预防知识宣传和孕情监测;

5、负责社区内卫生服务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等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站范文第3篇

创建规范化收费社区卫生服务站是政府关切、群众关心的一项民心工程。为切实推进这一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决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十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等热点问题,以医疗和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为切入口,努力破解群众“看病贵”的难题,加大监管力度,实现长效化管理,逐步规范我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任务:收费政策透明到位、价格服务及时准确、咨询投诉渠道畅通、医患关系和谐融洽。

一是对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的价目公示牌进行升级改造,设立“药品价格公示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牌”、“举报咨询电话公示牌”,常用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明码标价,使收费项目、范围、标准、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一目了然,取信于民。

二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价格虚高的现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抑制就医费用不合理的增长,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1)严格药品管理,规范进药渠道。采购药品和医用材料必须有原始凭证,用药必须有处方。药品进、销、存帐簿统一实行电脑管理,帐物相符。经检查发现帐物不符的,不能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服务机构;(2)以乡镇卫生院为注册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采取药品配送机制,利用电脑网络实行门诊费用一次性收费清单制;(3)积极探索试行单病种、单药品限价制度,在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探索实施药品零差率制度;(4)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备案制度。

三是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监督体系。统一制定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价费明码标价制度》、《药品价格管理责任制度》、《医疗价格监督巡查制度》等制度,使社区医疗价格服务基本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区物价局和卫生局设立医疗价格投诉服务中心,镇、街办价管站设立医疗价格投诉站,聘请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医护人员和社区负责人、群众代表担任医疗价格监督员,使社区医疗卫生收费行为始终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中。同时,卫生、物价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卫生部门取消其新农合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资格,直至吊销其行医执照。

三、实施步骤

整个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9月15日)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专项调研,深入了解医疗卫生及收费情况,并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集中创建阶段(9月16月至10月31日)

建立价格服务网络,形成较为完整的医疗价格监督体系;健全价格管理制度,保证社区医疗价格服务有章可循;严格价费公示制度,在医疗过程中主动为患者提供医疗价格服务;完善价格监督体系,层层建立价格咨询和投诉平台,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和价格纠纷。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创建工作进行巡查,未达到规范要求的限期整改,努力实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先进、药品和服务项目收费规范的总体目标。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各镇(街道)文卫科、价管站要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纳入本部门工作重点。要把创建工作上升到践行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惠及民众的高度,主动争取领导支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区物价局、卫生局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督查。各镇(街道)文卫科、价管站要形成合力,认真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社区卫生服务站范文第4篇

2012年是“风风雨雨、坎坎坷坷”的一年,是锻炼队伍的一年,是表现我站全体员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一年。我站全体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每次都积极响应上级领导部门的号召,热心宣教工作,逐门逐户深入居民家中核实健康档案,进行耐心的说服解释工作。锻炼了队伍,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

在这一年里我们切实按照卫生局要求来开展工作。经历两次创建活动后,不骄傲、不自满,扎扎实实弥补不足,要无愧于“全国中医药卫生服务示范区”和“省卫生服务示范区”的称号。在接受创建活动锻炼后,无论在人员素质上,在设备、设施上,在医疗质量管理上,在营销策略上,全站内外焕然一新,及大的促进了,我站公共卫生基础工作和中医药进社区工作,质的飞跃。使我站在正规化、标准化、服务系统化建设上又向前跨了一大步。在卫生局领导的指导下,根据我站的实际情况,以“抓改革,更观念,转职能,改作风,狠抓实干”为重点。通过全站医务人员的努力,基本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社区卫生工作

我站为促进社区工作,进行硬件的提升,新增配备了2台笔记本电脑、2台打印机和1台血细胞分析仪,在软件上,我站除了加强医护人员的自我培训,还按

上级要求继续对辖区落实责任医生制度,进行了全年的上门访视工作,计随访28760余人/次,对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脑卒中等慢性病,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和健康干预,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二)、医疗业务工作

1、在这一年中,我们坚持 “服务小区居民,倡导健康第一”的原则,加强对“诚实守信为荣,见利忘义为耻”的认识,规范了医疗卫生服务行为,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加强职工的医德医风教育,使医务人员树立起“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

2、巩固和发展我国的传统医学。为加强我站的中医科建设,投入大量资金增添了神灯2台,开设了中医专用诊疗室,提高了患者的就医环境。补充了中医药人员,同时保证了中药的药品质量,积极开展中医适宜技术,使辖区居民得到方便、经济的医疗服务。

3、提高医疗质量。在当前人员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我站在培养人才上加大投入,积极派出医护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他们的医疗业务水平和同患者沟通的技巧,并尽快将所学的先进理论、经验、技术应用到工作中,受到患者好评。

4、加强站长检查制度,每周不定期对各科室的工

作进行检查,包括处方书写、门诊登记、传染病报告等。今年我站根据要求,克服经济困难,安装并运行了管理系统、药房盘点系统,使财务报表、社区卫生服务资料、防疫统计、办公文档、收费制度等得以更加完善和规范,同时也提高了办公效率。 5、严格消毒隔离制度。杜绝院内感染和“二次感染”,建立了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对医疗废弃物采取专业处理,并派专人进行监督管理,坚持每月开展至少一次的院内感染控制培训。

(三)以“疾控进社区”为契机,完善卫生防疫工作

1、传染病管理

在这一年中,我站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坚持门诊登记和疫情自查制度;建立建全了疫情报告制度,使我站的传染病工作的登记、报告及时和准确率均达100%;积极配合区疾控中心对社会影响大的群体暴发疫情的防治工作,加强死因调查和传染病的访视工作。

2、计划免疫工作

认真坚持了儿童计划免疫的冷链运转工作。做到了儿童基免的“五苗”接种率达100%,卡证符合率100%,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达100%以上,按时认真上报了各类报表,坚持了脊灰、麻疹的“0”病例报告制度,保质保量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全年无“五苗”接种相关疾病的发生。同时我站也顺利通过了由区疾控中心组织的计划免疫工作的检查。完成了脊灰糖丸疫苗的补接种工作,配合疾控中心对辖区内的流动儿童进行了补、接种工作。

(四)、妇幼卫生工作

我站在区妇幼保健站的指导下,加强和巩固了孕产妇和儿童的系统管理,使孕产妇的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孕产妇的住院分娩率达100%以上,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了100%的管理,儿童的系统管理覆盖率达100%,管理率90%以上,体弱儿管理达100%;

(五)、其他工作

1、认真加大普法和综合治理工作。增强了职工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处理能力,全年无违法犯罪。

2、加强了对职工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积极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发学习的形式,对临床医务工作者进行继续医学教育,鼓励职工参加各类学校的学习和进修。通过几种形式的学习,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自身业务能力,继续强调持证上岗。

3、健康教育工作。为了确保“服务小区居民,倡导健康第一”原则,我站积极主动开展了各类健康教育工作。发放各类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几千份,实施了逐门逐户深入居民家中进行卫生咨询和宣传专栏的上墙工作等活动。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站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全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卫生局卫生工作目标,基本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 我们准备在新的一年中,总结经验,改正缺点,扬长避短,发扬吃苦耐劳、能征善战的优良传统,以公共卫生工作为主体,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推进科技兴站,人才强站战略,转变观念,树立“诚信品牌”意识,增强我站综合实力。在新年再创辉煌。

社区卫生服务站范文第5篇

一、人员

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3-5名乡村医生,其中必须有一名女村医或女执业(助理)医师。

二、基础设施

占地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建筑要求功能社区合理,流程科学,整体环境简洁明快,设全科断诊室、治疗室、换药室、观察室、药房、健康教育室(预防保健室)和计生指导室,七室分开;砖混结构,隔间到顶,上有平顶或天花板,下有地砖或水泥地板,有供水设施;医疗垃圾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中处理;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公示栏。

三、设备

(1)全科社区诊断室:诊察床、诊察桌椅、资料橱柜、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出诊箱、污物桶、处置台、耳鼻镜等器械物品,数量满足需要。

(2(来源:文秘站 ))治疗室:治疗台和物品(药品)柜、紫外线灯,有盖方盘、氧气袋、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清创缝合包、有盖污物桶等。

(3)换药室:消毒等液缸、泡镊钳等。

(4)观察室:观察床2-4张、陪护椅、输液架、空调、被褥按床位1:2配大套。

(5)药房:中、西药品橱柜各1个。

(6)健康教育室:身高体重器、电脑和打印机、电话、电视、vcd。

四、药品

严格执行《江苏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药品全部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调拨。

五、主要工作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职责;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处方制度;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相关制度;消毒、隔离制度;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医疗废物处置制度;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出、巡工作制度;家庭病床工作制度;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六、主要簿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