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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奖励性绩效工资;民主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808(2010)05-0019-04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绩效工资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按照教育部规定,各省市地区的学校制定了指导思想与考核方式。但是,其中的制订过程与绩效工资的考核和分配制度却引起了不少分歧与激烈争论。有的学校多次修改,教代会勉强举手表决通过;有的学校各个群体利益分配冲突激烈,没有能通过教代会表决;有的学校权力驾驭权利,在权利的萎缩中通过了教代会表决……

笔者走访与了解了不少学校,从中选取一则比较典型的案例,希望读者们通过案例能有所启示,发现制度制定的一些关键因素,即起点、过程以及结果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以促进学校制度的民主建设。

2009年12月6日,第七届十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多功能厅举行,会议由R主席主持。他说,本次教代会的主题是讨论并通过由校长起草的《z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讨论稿)》 (以下简称《讨论稿》)。他宣布了会议的议程:奏国歌(教代会开幕)、校长就《讨论稿》作说明、分组讨论、主席团汇总、宣读决议、宣布结束。会议整个时间为l小时,分组讨论为30分钟。

13:38时,会议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幕。紧接着,D校长对《讨论稿》作了说明。他说,时间很紧,本来应在月底上报教育局,他经过一个月的反复考虑,起草了这篇《讨论稿》,再经行政组三次反复讨论,吸收兄弟学校的经验,因此,现在的《讨论稿》已经是一则比较成熟的方案。随后,他宣读了《讨论稿》。他说,本次绩效工资的改革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以提高教师的积极性,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他强调,他已经考虑了人性关怀,没有将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工作量的考核。他的整个发言持续了20分钟左右。

14:15时,高中文科组、高中理科组、行政组、初中组以及列席代表组分组进行了30分钟的讨论。

14:45时,主席团在校长会议室进行主席团会议。会议首先就各讨论组的意见情况作了简要汇报。各小组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上。

一、焦点与分歧

(一)不公布具体级数奖励数额,能否表明实事求是的态度

有教师提出,《讨论稿》对级数没有作出具体的金额规定,无法对《讨论稿》有比较清楚的了解。这样笼统的稿子缺乏公开的诚意,违背了实事求是的精神。

校长回答说,对于具体的级数,方案中确实难以明确,首先得通过方案,才能进行测算,肯定会高于原来的级数(原来是40元一级)。教师的满工作量为多少,人均为多少,现在还没测算,因此,干部的级数为多少,也无法测算。

显然,这样的解释是站不住脚的。任何一个校长在起草《讨论稿》的时候,都明确而且也都计算过具体级数的金额,这是一般的常识。笔者对该校50名教师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92%的教师认为不能较清晰地了解《讨论稿》。笔者了解到,教育局早就定下了各个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额,兄弟学校早已公布。这样的搪塞与实事求是的态度相差甚远。

(二)干部利益高于一线教师,能否代表广大教师的根本利益

有教师认为,《讨论稿》对教育局给予校长的级数不公布,而副校长级以及中层正职、中层副职的级数各为校长级数的90%、80%、70%,学校行政干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远高于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考核结果――“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  校长回答说,这个比例是沿袭了上届教代会课时津贴制度的相关条文。现在,上级部门还没有下达校长的具体级数,因此,现在还没法确定是否高于一线教师与骨干教师。

笔者从相关主席团成员处了解到,上届的分歧焦点就在于干部与教师的比例数,就在于教师的最低保级数7太低,当时是在校长的婉转解释并同意在今后的实施中进一步完善的情形下通过表决的。这次各教研组在会前也提出了不少意见,但《讨论稿》中一点都没采纳。

从以上事实来看,学校领导并没有以教师为本,也没有代表广大教师的根本利益,而是代表了自身群体的局部利益。调查中有96%的教师认为,《讨论稿》没有代表广大教师的根本利益。

(三)考核结果不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能否符合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有教师指出,教育部与省政府的政策文件都明确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结果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而现在《讨论稿》中教师的满工作量为11级,校长则为22级。如以兄弟学校的80元为一级,那么,按教育部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以10个月总计,教师满工作量则为8800元,校长与副校长、中层正职以及副职则分别为17600、15840、14800、12320元。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的奖励都远低于干部的奖励,这不符合教育部的规定。  校长没有作答。  学校的发展涉及各个层面,处理好各个层级之间的发展,尤其重视教师的发展是学校发展的根本。《讨论稿》重视了干部积极性的发挥,而忽视了广大教师积极性的发挥,无疑不利于学校的和谐发展。问卷调查表明:98%的教师认为,《讨论稿》背离了以教师为本的指导思想,制度的规定明显向学校领导者与管理层倾斜。

(四)主科教师的级数高于副科教师的级数。能否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

有教师认为,学校的学科没有主副之分,在课时上已经显现了学科差异,在分配上就应该同等对待,方案没有体现出素质教育的宗旨。

校长回答说,学科之间确实不该有区分,方案确实跟素质教育的提法有差异,但是,现实中我们也不得不强调对所谓主科的重视,学校也不得不考虑这样的因素。毕业班与非毕业班也有这样的差异,也是出于这样的目的。

《义务教育法》第三条指出: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显然,校长的解释缺少合法性,也违背了教育部、省教育厅等再三强调的“不得以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的政策。调查中有86%的教师认为,这条规定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对素质教育的要求。

(五)行政人员有奖励性工资的保底级数而一线教师没有,能否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有教师认为,《讨论稿》取消了原来教师课时津贴保底级为7级的制度规定,而将具有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的级数提高到7.5~9.5级。现在学校超编严重,有的教师工作量只有3级,相当部分教师都无法满工作量。技术管理人员有奖励性工资的保底级数,而一线教师没有。这样的分配是不公平的,没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校长回答说,至于一线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保底数,学校不予考虑,因为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已经体现,而对行政人员有保底数没有作解释。

其实,技术管理人员也有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但却有保底数。据教师反映,制度向行政技术人员倾斜,是由于这些成员大都是由上级机关和各个学校校长安排来的,与这些领导都有一定的关系。笔者也确实了解到一些事实,因此,这种倾斜确实不能排除这样的因素。调查中有94%的教师认为,这条规定不符合“按劳分配”的公平原则。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差距过大,是否违背“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的规定

有教师说,按照《讨论稿》,学校教师满工作量为11级,而有的教师工作量为3级。如果以80元一级计算,他的月工作津贴240元,他的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以10个月计算,其年工作量部分为2400元,而干部则普遍在1.5万元左右。差异这么大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符合教育部与省政府的“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的规定。  校长没有作答。  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都强调了“适当拉开差距”的考核政策,其根本意义在于既要发挥优秀教师的积极性,激励优秀人才终身从事教育事业,又要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广大教师从事教育的事业心,稳定教师队伍。因此, “适当拉开差距”,不是拉大差距,而是要避免过大的差距,以利于教师队伍的稳定发展。《讨论稿》中的低绩效奖励性工资与高绩效奖励性工资的差距达到了5倍以上,显然,这既不利于教师团结,也不利于教师发展乃至学校的稳定发展。在访谈中,有些教师显得非常激动,慷慨陈词,愤愤不平。调查中90%的教师认为,这违背了上级政府的指导性政策。

15:15时,第七届十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复会,R主席向全体代表宣读了主席团的决议:《讨论稿》坚持了以教师为本的原则,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遵循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是一则比较成熟、比较完善的学校制度《讨论稿》。他解释到,各组意见已经由校长向主席团作了答复,对于存在的问题今后会在实际工作中改进并日趋完善。随后,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32人与列席代表17人都举手通过了《讨论稿》。

15:20时,R主席宣布,第七届十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结束。

二、分析与讨论

第七届十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经过近两个小时终于落下帷幕。在近两个小时内,广大教师依据政策、文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虽然时间仓促,各代表无法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但是,我们也看到了广大教师对学校民主管理的热切期待。学校领导就教师所提出的意见在主席团会议上向主席团成员作了回复,在一定范围内也对教师的民主要求作出了回应。

现在,教代会已经结束,但其中还存在着诸多不足。这些存在的问题也确实值得每一个学校干部和教师认真反思与总结,以促进学校今后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学校的作用。

(一)操纵与民主背道而驰,教代会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

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机构。《教育法》第30条指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第十条有这样的规定: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在教代会上,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有权参加学校决策讨论。

但在Z校的第七届十次会议中,教代会都没有提案这个程序,只讨论学校领导规定的话题,而且《讨论稿》在代表讨论后没有作丝毫的修改。讨论的时间被规定为30分钟,代表们无法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也没有参与决策的权利。这大大限制了代表权利,造成教代会民主渠道阻塞,使代表们无法正常行使其应有的权利。由于受到学校领导多方面的限制,教代会确实难以发挥正常的作用,教代会民主管理学校的作用大大缩小了。

(二)权力与利益相得益彰,方案通过有损学校的组织氛围

教育部与教育厅都规定: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而由前文可知,《讨论稿》中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奖励级数远低于干部的奖励级数。

制度的变革或调整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人的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制度和政策的导向决定着一个学校的发展前途,学校领导的教育理念和政策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学校制度的形成。问卷调查表明:98%的教师认为制度的规定明显向学校领导者与管理层倾斜,从根本上背离了以教师为本的领导理念。

职位权力与经济利益相互强化,必然导致教师思想的异化。其结果必将导致教师重经济利益而轻责任、义务。同时在制度制订与讨论的全过程中,领导的“领导方式”在某种意义上还显性或隐性地误导了某些教职工的追求取向,即唯有“仕途”才是赢得与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从而严重损害了学校组织文化建设的氛围。

(三)教师缺乏民主意识,助长了干部与民争利的不正之风

《讨论稿》中诸多不公正、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文与内在因素,教师们不是一点也不清楚,而要将这些早已心知肚明的事实在大庭广众之下表达出来,就显得特别困难。当然,这与学校长期的等级制度的管理与忽视民主建设有关。  绩效工资的改革直接关系到各个群体的利益。各个利益群体在教代会的民主气氛中加以协调、改进并趋于合理,既达到合法,又达到合情,这是制度建设的可取之道。我们不可无视干部群体对自己利益维护的倾向,这种利益的倾向通常也有其合理性;我们也无须期待每个干部都会舍弃自己的利益,而全身心地维护教师利益。合法的利益维护,不仅需要正义的领导者来维护,更需要具有法律意识的教师自己来维护。正义需要用法律来维护,也需要广大教师用民主的意识来呼应与伸张,否则,就会滋长干部与民争利的不正之风。

三、问题与对策

在学校实际中,我们发现领导干部与中层管理人员常常担任两种角色,他们既是学校的领导或管理者,又是学校的学科教师。当在利益分配时,往往会混淆主次,即他们既享受领导干部或中层干部的待遇,又享受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的待遇。因此,他们便成了学校利益的最大享用者,引起了广大教职工的异议与抵制。

诚然,在学校工作中,领导干部与中层干部都具有教师身份,也担任部分学科的教学任务,但是,他们的主要职务在于领导与管理学校,他们不

能属于一线教师、骨干教师。这种模糊的做法实际上受到了群体利益的影响。因此,推行学校民主管理,协调学校各个群体间的利益关系,对公正、合理与合法地推行国家规定的绩效工资政策具有积极的影响,也将有利于各个群体间的发展以及学校的发展。我们看到,学校的民主管理还极为有限,甚至不能发挥正常的作用。这与学校长期以来的科层管理与官本位思想有关。这些因素得不到解决,民主意识就会受到压抑,学校的民主管理就难以充分实现,这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教代会并没有在学校制度的制订中起到决定性作用,而且教代会的主席团成员并没有以教师为主体。学校行政领导在制度的起草、讨论与决定过程中的权限远远超越了教代会的职能。

第二,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是由校长为组长、党政工团负责人以及教职工代表组成,教职工代表在其中的比例极小,且这极小比例的代表也不为教职工选举,而是由学校领导层直接决定。因此,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成员难以代表广大教职工的利益,其考核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公开性都受到质疑。  第三,校长由上级行政部门考核,对教职工可以毫无顾虑;而教职工却由其领导的小组考核,这种信息的不对称极大挫伤了教职工的积极性。因此,教代会上的举手表决与会后的问卷调查结果会截然不同。在调查中,26位教代会代表都表示不赞同这样的《讨论稿》。

笔者认为,学校要发扬民主,实现民主管理,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确保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制度的制订中起决定性作用;党支部则在政策的指导、法规的引导以及规章的合法性方面起到重要的导向作用;校长则是教代会决议后制度的执行者,教职工代表对其执行过程进行监督与质询。  第二,学校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应该按学校教师人数、中层人数以及领导层人数的比例设定,这样才能体现出考核的公正性。

第三,学校校长必须由教代会评议与考核,考核的效果必须向全体教职工公示,并送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年终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对于教代会考核不合格的校长,教代会有权对其采取警告、罢免等措施,并送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范文第2篇

2009年A县有各级各类学校352所,普通高中8所,职业高中2所,初中58所,小学281所,特殊教育学校、体校、进修校各1所。全县共有教职工9109人,其中专任教师8212人,教师平均月收入在1800元左右。

一、A县学校绩效工资执行过程概述

A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执行中采取了教育行政部门计划拟定,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宣传,学校拟定、调整并执行实施方案等三个步骤。

1.教育行政部门拟定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

A县根据省教育督导团、教育厅和县级政府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要求,2010年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考核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考核的主要内容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校级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和教师绩校考核等三个方面。县教育体育局绩校考核的方法和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职工考核办法和要点。校级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要点包括德、能、勤、绩和廉。教师绩效考核要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量、工作效果和工作表现。教辅、行政管理和工勤人员绩效考核要点基本上与教师相同,但是具体内容不同。

(2)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中心校正、副校长、初中校级领导班子成员的绩效考核工作,该考核与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3)中心校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小学正、副校长和中心校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工会和教师代表组成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制定的考核方案,需要经过全体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并经教代会通过,报县教育体育局批准后方可执行。绩效考核按照自评、群众评议、考核组考评的方法进行,考核结果及时公示。遵循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个评价主体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4)绩效考核等次划分及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在年底考核后一次性发放;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考核后按学期发放。

(5)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绩效工资分配参照学校人员编制情况适当调整,可以向边远薄弱学校、缺编学校倾斜。

2.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政策理解、宣传和要求

A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指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局为了促进绩效工资政策的顺利执行,采取了多种方法。首先,通过去外地学习,了解其他地区的实施情况,然后结合本地的实际,进行方案制定。其次,县教育体育局通过多次召开会议分析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的意义、推进执行的方式、推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等,对执行绩效工资的重要性形成了一致的看法,对各乡镇进行了统一的要求。最后,在推进执行上,局长亲自主持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大会六次,并请教育行政部门其他领导多次到学校去宣传和解释,强调执行绩效工资的重要性和要注意的问题。由于该县存在山区和平原,学校发展情况也存在区别,所以规定各乡镇制定自己的方案,学校再依据乡镇方案制定本校方案。一所学校方案的确定需要学校80%的教师签字同意,然后才能按照方案实施。如果某个学校签字人员达不到80%,上级教育体育局就不下拨教育经费。A县规定每所学校绩效工资按照教职工编制平均每人增加480元发放。校级领导每学年发放一次,教职工每学期发放一次。

3.学校拟定、执行和调整实施方案

学校根据各乡镇要求,制定自己的执行方案。学校领导班子拟订初步方案,经教研组讨论,征求意见,再以教研组为单位形成文字的汇报稿上交校长。学校领导考核小组以汇报稿为基础,对方案进行讨论、修改、调整。把调整过的方案给教代会讨论,教代会同意后下发文件,然后再次分发给每位教师,征求教师意见,经过教师充分考虑后再召开教职工大会讨论和宣传。最后经过教师大会动员并宣传方案的具体要求和细则,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请教师签字。

有的学校教师工资按照档次划分,每档人数所占百分比会提前公布,然后整理分数后以百分比分档次,每档相差120~150元,学校不同档次工资差距不同。有的学校按照分数发放绩效工资,不同分数之间的工资差距相等。

执行一个学期后,再次根据上学期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修正。这样,每学期都根据具体情况不断调整,逐步完善。学校在开学初就拟订好了方案,大家签字后等到期末时才能领到绩效工资。

A县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政策执行得较为顺利,向教育体育局反映问题的教职工非常少,一年大约有一两个,问题基本上反映到学校层面时就在学校层面得到了解决。总结A县的经验,可以看到其在反复宣传、签署执行承诺、协商决策、心理疏导和不断完善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经验。

二、绩效工资执行中的成效、问题与对策分析

1.绩效工资执行的成效分析

从调研中得知,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执行中,多数教师增强了对教师职业的满意度,也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其成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教职工经济状况看,尽管增加的多少不同,但每个教职工的工资都得以增加,使教职工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的水平。同时,在当地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整体生活水平较低,教师职业本身不仅标志着有稳定的收入,低水平的物价也标志着增加几百元钱就可以使生活质量提高一大截。即使某个教职工属于增加工资中档次较低的那个层次,对于家庭而言,只要收入增加,还是令其他家庭成员多了一些喜悦。

第二,就教职工工作积极性而言,愿意加班工作的教职工增加了。在执行绩效工资前,由于加班和不加班在经济收入上没有明显的区别,所以多数人都不愿意接受额外的工作任务;执行绩效工资后,由于贯彻了多劳多得原则,多劳者感到自己的利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满足,加班和值班,尤其是班主任工作,教职工均积极去做。

第三,从教职工自我实现层面看,虽然金钱不是衡量一切的标准,但是在一个组织内,拥有高绩效的员工体验到了从未有过的工资的大幅度增加,增加了他们的成就感,优绩优酬,他们的付出在经济上得到了承认,这既是一种物质方面的嘉奖,也是一种精神方面的嘉奖。

第四,对于教职工的评价更为公正。实施绩效工资前,有些学校也实行积分评价制,但执行绩效工资后的考核分数比之前的积分更为客观和公正,排除了之前的人情分,严格按照方案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分发绩效工资。而且,方案只有80%的教职工签字才能生效也防止了少数人决断和决策不透明现象,有效避免了教师因不满意而上访的行为。

第五,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由于多数人愿意做班主任,班主任的任命就有了竞争性,做得好的教师才可能连任班主任,进而使班主任工作更加到位,教育质量得到提高。

第六,有利于缩小不同乡镇教师工资的差距。县教育体育局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向边远薄弱学校、缺编学校倾斜,每月向这些乡镇的教师补助80元。这种倾斜有助于边远薄弱学校和缺编学校保留优秀教师和吸引优秀教师,有助于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2.绩效工资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执行,无论方案设计得怎样周到,也无论多么考虑每个教职工的感受,但毕竟是一次利益的重新分配,对于一个收入并不丰厚的县而言,每月增减的几百元,就意味着一个家庭的生活水平的不同,因此,出现一些问题在所难免。

第一,老教职工绩效工资的问题。每所学校都有接近退休年龄的教职工,这些教职工曾经为学校做出过巨大贡献,可是由于接近退休,他们的精力已经无法与年轻人相比,对于新思想、新方法接受起来也相对迟钝,如果将老教师与青年教师同等对待,是对老教职工的不公平,因此,在最初的绩效工资执行中,最大的阻力有可能来自这些老教职工。

第二,部分教职工坚决不赞同的问题。该县规定,80%的教职工签字同意就可以执行绩效工资方案,但是如果其他20%的教职工坚决不同意方案,那么执行过程中不仅有可能遇到消极怠工之类的问题,而且这部分教职工有可能组成一种具有较强凝聚力的非正式团体,协作起来反对绩效工资的执行,甚至影响其他教职工的工作,最终影响执行进展情况。

第三,其他原因导致绩效工资收入较低的问题。绩效工资低不一定是因为工作不努力,也有可能是因为其他各种客观原因,例如身体健康原因、家庭原因等。如果对于这部分教职工的心理疏导不能及时到位,也有可能引起情绪和教育教学效果问题。

3.绩效工资执行问题的解决思路

综合考虑上述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可以从下述五个方面考虑问题的解决思路。

第一,注重对老教职工的优惠措施。比如一所初中绩效考核方案中有一条是要求教师读书并记笔记,但是该学校方案规定55岁以上不要求写读书笔记;有的学校还通过每项考核标准权重的不同分配来照顾年长教职工。当然,方案中需要有对老教职工的照顾但不能影响强调工作绩效的主流特征。

第二,多次重复协商程序。学校层面绩效工资方案的拟订存在两种方式,一种是自上而下方式。先在校级领导和领导考核小组内部达成共识,然后扩展范围,在中层领导之间召开会议,促使他们对方案提出建议;校级领导在基于中层领导的意见再次讨论的基础上,对方案作出调整,实现校级领导和中层领导的意见一致。然后再下发到各类组长那里,征求他们的意见,经过协商、调整,再以教研组为单位下发到所有教职工,以教研组为单位讨论,给出意见。校级领导以教研组为单位收集所有教职工意见后,再讨论、协商和调整,最后确定方案。另一种是混合方式,先由校级领导给出大致框架,然后说明方案的设计方法,让每个教职工自己设计,然后层层上交,校级领导通过归纳总结,拟定方案,然后再进行自上而下方式的重新调整。这样,就能够较为充分地吸收所有教职工的意见,容易使方案达成一致。方案拟订程序不存在统一的要求,需要根据学校自身特点进行。这种协商程序的多次重复有效避免了委托方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2]。

第三,有效确定教职工绩效工资差距。对小学学校领导的调查表明,如果经过考核教职工所得绩效工资差距大,会对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有负面影响。所以,既不能没有差距,也不能差距太大,每个学校需要根据所处地域经济状况的不同,确定差距。另外,有些学校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资分为了四档,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如果按照档次分发绩效工资,则最后一个档次的人数不可以过少,因为过少会使他们感到很失落,一般在20%左右为好。

第四,反复心理疏导。对有意见或者不肯签字的教职工,一方面需要做到大面积的政策宣传,例如召开年级组会议、教研组会议等,另一方面也可以依据情况私下了解原因,提前暴露问题根源,并给予相关教职工说服和劝导,帮助教职工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和服从大局的需要。在心理疏导方面,不能希望立竿见影,需要给予教职工一定的思考时间;如果难以同时让所有有意见的教职工完全赞同方案,可以每次做通一个或者几个教职工的思想工作,一个一个解决,或者一小部分一小部分解决。

第五,让教职工充满期盼。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方案不断完善给了教职工较多的期盼。到现在为止,A县每所学校的方案每学期都在不断调整和完善,这给了教职工很多期盼,这个学期给予自己的绩效工资不甚合理,绩效工资所属的档次不高,但是下个学期方案的调整,就有可能使自己的绩效工资提高上去。二是目标明确具体。每个学期开头就调整好方案,使每个教职工一开始就都知道做到什么程度就可以拿到较多的绩效工资,这有效地帮助了教职工界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并为之付出努力。

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学校执行情况千差万别,如何既体现绩效又得到教职工的接受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A县的做法从执行程序设计到方案的拟订、执行都较为顺利,其经验值得借鉴。

参考文献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范文第3篇

一、 学校现行绩效工资发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教职工思想认识不到位

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分配观念在部分教职工思想中根深蒂固。有的人认为自己是单位人,端的是“铁饭碗”,按档案工资发工资天经地义;有的认为绩效工资就是简单地加薪,变相地发福利,绩效工资只能比档案工资高不能低;有的认为自己资格老就应该多得些;还有的担心考核方案不合理,竞争不公平,领导从中循私舞弊等。

2.量化评价标准把握难

考核指标难量化,操作更难。如工作量标准问题。对于学科教师工作量的计算要相对好一些,最起码的,可以从周课时数、批改作业量、教学效果、班主任工作等方面来进行。但行政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工作量的标准怎么定?怎么去衡量教导主任完成了他的工作量?怎么去衡量教辅人员完成了他的工作量?尤其是现在的学校,人浮于事的很多,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其他人员比例远远大于规定的比例。此外,还有隐性工作量问题。做教师的都知道,其实在学校规定时间以外,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如找学生谈心,偶发事件处理等。而这些工作是别人看不到的,也是无法进行考核的,你做了多少,学校怎样给你计算工作量?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学校规定的标准以外的,我们教师就可以不再去做?

3.绩效工资“三重三轻”问题突出

一是重“量”轻“质”。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发放。这就说明,70%的绩效工资部分仅根据教师的工作岗位数量发放,教职工工作质量的好坏评价只有30%。具体实施中,工作质量好坏评价又缺乏严密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二是绩效工资重“资历”轻“能力”。绩效工资发放中大部分学校又是按照教职工的工龄长短、职称等级发放,对教职工能力体现缺乏考核。三是绩效工资重“一刀切”轻“自主分配”。绩效工资主体缺失,学校积极性不高。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大多数是由当地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共同制定,以文件形式下发到校,要求各学校校长按照文件实施,无法照顾到各个学校的具体实际情况。这样,绩效工资实施后“千校一面”,学校没有操控权,学校积极性难以调动起来。

二、 以学校为主体的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机制的实践探索

我校实施“三优联评”与“津贴档差制”、“效益工资模糊制”的措施以来,建立了能上能下、奖勤罚懒、褒优汰劣、优质优酬的分配管理机制,绩效考核依据所有在岗人员的实绩、贡献大小,采取“工作量化到分,实绩质化定等,多元评价奖励”的方法进行考评,合理拉开分配差距,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这样,促使教职员工们自觉履行岗位责任和保持旺盛的工作斗志。普遍反映“工作有压力了,责任感增强了,干活更有劲头了”。

学校教职工的绩效工资由班主任津贴、非教学岗位津贴、课时津贴、月考核奖、期考核奖等五部分构成。班主任津贴与班级学生数量、班级月工作常规考核、班级学期考核挂钩,按照评价等级发放。非教学岗位津贴在教职工聘任前公开岗位职责、岗位考核细则及岗位津贴数量,个人申请、竞聘上岗、按月考核、分等级发放津贴。月考核奖与期考核奖根据教职工工作态度、考勤、教育教学常规、教育教学质量等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在量化基础上实行模糊发放。模糊发放的前提是考核方案、发放方案公开、考核与评价过程与结果公开,但最终考核奖励的金额模糊。课时津贴发放主要依据“三条水平线”评价结果确定。“三条水平线”为:A、上年度课堂教学评价等级;B、上年度的学生及家长对教师教育教学反馈结果与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级;C、上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等级。然后,按照考核划等的结果进行发放。具体发放按照课时津贴档差表发放。根据教师上年度三条水平线实际评价等级,享受课时津贴,然后在每一类中按综合评定结果靠档计算(师范毕业生第一年为见习岗)。

说明:①课时数为任教学科课程周节数乘以学科课程系数后n个学科或班级数的总和。

②课时津贴计算办法:月教学总工作量×起始津贴×课时津贴系数(月教学工作总量=周课时数×课时系数)。

三、 完善以学校为主体的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机制的思考

目前,虽然关于教师绩效工资发放中存在的问题不少,但实施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绩效工资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笔者认为,只有建立以学校为主体的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机制,才能真正与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教师绩效工资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向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做出突出实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的精神保持一致。

1.建立以学校为主体的教职工绩效工资机制应遵循的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制是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把教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其工作岗位、绩效挂钩,实行以岗定薪、以能定薪的工资分配制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实行按岗定酬与按业绩定酬相结合,以岗位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形式的内部分配办法。根据不同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复杂程度等情况确定岗位所占绩效工资额度的比例,合理拉开分配档次。

(2)坚持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相结合的原则。岗位绩效工资分配既要打破平均主义,使职工的收入与本人的实际岗位、实际业绩、实际效益紧密联系,又要妥善处理单位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既要拉开差距,同时又要避免差距过大;既要体现按劳分配,又要按人性化操作,奖勤罚懒不罚老弱病残。

(3)坚持绩效考核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将绩效工资与效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挂钩,结合岗位特点,确定不同岗位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依据岗位职责和岗位业绩完成情况,实施定期考核制度。对教职工实行年度考核与月考核、期考核相结合,实现岗位绩效工资的动态管理,真正实现岗变薪变,绩优薪优。

2.建立以学校为主体的教职工绩效工资机制的主要对策

(1)工资与编制挂钩。由教育、人事、编制和财政部门按照“核编不定员、定岗不定人、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原则,同时考虑适当向边远山区教师倾斜,根据编制和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实行学校绩效工资总额包干。另外,对学校绩效工资总量还可采取按综合考核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办法,按一定幅度递增(减)。即学校绩效工资总额按上述分类办法核定后,对年度学校整体考核评价结果好、考核优秀的单位,可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对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结果较差的学校,可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量。

(2)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机制,公平、科学地核定个人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制将教职工收入直接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相挂钩,绩效工资应与工作人员表现、业绩相联系,合理拉开差距,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因此,要做好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管理工作,实行主要按岗位职责、工作数量和质量计酬的绩效工资制度,贯彻能者多劳、多劳多得、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工资金额浮动、效益工资模糊、合理拉开差距等原则和方法,把教职工个人收入与本人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紧密地结合起来,切实落实绩效考核,有效地调动教职工劳动的积极性。

(3)区别对待需要照顾的教职工。学校教职工年龄、文化、身体状况千差万别,老教职工、身体状况差的教职工是否一定存在照顾的问题?在竞争择岗上,一视同任;在择岗完成后计算工作量时,可以考虑将工作量乘以其工龄,再除以全校的平均工龄,其值的2至3倍,作为老弱病残教职工的工作量,可以视为是对老弱病残职工少干点工作的认可。在此基础上,老弱病残教职工多干工作仍会多取酬,但少干也应少取酬。

3.建立以学校为主体的教职工绩效工资机制应注意的问题

(1)强化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深入细致地宣传改革工资分配制度的意义,破除平均主义思想,树立争先创优的竞争意识,提高教职工参与面,消除对改革的恐惧和抵触感。

(2)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分配方案涉及每个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广泛征求工作人员的意见,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在制定方案时,要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及各岗位职责等进行细化和量化,并提交职代会反复讨论、修订,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突出“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完善的考核细则;教职工对考核目标接受认可方能执行,业绩考核目标一定要在干部群众之间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制定。

(3)严格业绩考核。业绩考核是绩效工资制的核心。考核不科学、不合理或者不公正都不可能发挥绩效工资制度的优势,工资的激励作用就会大打折扣。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进行严格考核;要及时公开考核制度、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运作程序等;要按月对工作绩效进行评价打分;要让工作量与工作效能相结合得到教职工认可;业绩考评要公正和客观,考评信息公开,渠道畅通;考评后,要将目标业绩和实际业绩的差距及时反馈给被考评者,达到及时沟通的目的;要开展绩效面谈,对业绩不佳者,要帮助和监督其制订完善的计划,根据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或提供改进的条件,达到鞭策后进的目的;对业绩优秀者,不仅要给予物质奖励,还要给予精神奖励,从教职工多方需要出发鼓励优秀者为学校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 义务教育 绩效工资 实施途径

论文摘要: 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实施以来取得初步成果,但由于执行时日不长,执行层面问题较多。本文根据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柴纯青和江苏省历史特级教师王雄联合主笔的《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实施效果的调查研究》指出的问题,提出满足全体教师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建立有效的奖金激励机制,建立多元评价机制,以及关注教师专业发展的解决方案,以期促进绩效改革的发展。

经国务院同意,自2009年1月1日起,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经过一年多的实行,这一政策的落实情况到底怎么样?2010年3月2日的《教育蓝皮书:中国教育发展报告》(以下简称《蓝皮书》)公布了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柴纯青和江苏省历史特级教师王雄联合主笔的《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实施效果的调查研究》。此次调查总体反映了2009年12月前该政策的实施情况,结果表明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果,总体上教师的工资增幅明显,但是由于执行时日不长,执行层面问题较多。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总结出以下解决措施。

一、满足全体老师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蓝皮书》的调查结果显示,只有22.49%的被调查者表示,在制订教师绩效考核方案时,“有教师代表参加”;19.07%的被调查者表示“没有教师代表参加”;还有55.01%的被调查者“不知道”教师有参与制订方案的权利。与此同时,同意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制订实施规则的占85.81%。“可见,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意愿很强烈,只是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很多,笔者分析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学校领导重视绩效考核,忽视绩效管理。其实,在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是一个绩效管理的过程。而在有些学校领导看来,绩效考核就等同于绩效管理。但其实绩效管理包括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和绩效改进五个部分[1],绩效考核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只重视绩效考核,而忽视绩效管理的其它部分,可想而知,这样的绩效奖励方案必然不能得到全体教师的支持。第二,教师的主体意识不强。大多数教师认为,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政策主要是领导的责任,教职工只要服从方案就好。这样就导致教师绩效考核的简单化、机械化,从而造成教师与学校的关系紧张与矛盾。

根据以上问题,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学校领导充分尊重教职工意见

教育部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文规定:“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在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学校的相关部分要充分向教师说明绩效工资的好处,同时也要坦诚向老师说明其缺点以及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先提出一个“可行性报告”请老师们研讨,可行性报告要主题明确、条理清楚、文字准确,能用表单的就不用文字,让教师容易看、容易算,能自己估算到努力的目标和存在的差距。广泛听取教职工不管在正式会议还是在非正式会议上提出的建议,根据他们的意见对绩效考核的内容作出调整,让它在教师看来更加公平。

2.学校教师积极参与每个过程

学校领导必须认识到全体教职工的支持是绩效工资实施成功的必不可少的条件。要想得到全体教职工的支持,必须使教职工参与到方案实施的每个过程。从绩效计划,到绩效考核,再到绩效改进,都要让学校全体教职工参与进来,这样才能保证绩效考核方案的顺利实施。

二、建立有效的奖金激励机制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部分占30%。基础性部分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蓝皮书》提供的数据表明,在绩效工资改革实施前,有超过一半的教师认为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会提高;但实施后,这一比例下降到19.31%。在对奖励性绩效工资调查过程中,存在“依然以职称学历教龄为主,难以体现实际工作差异”、“吃大锅饭的情况不少,对突出的教师奖励不够”、“部分行政人员可以不劳而获”等问题,这就违背了绩效工资方案实施的初衷,即吸引更优秀的人才到教师岗位来,把不适合教师岗位的人员转移到其它合适岗位。为推进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以及鼓励教师努力从教,锐意进取,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发展,绩效工资奖金机制必须包含以下四个特征。

1.可实现性,是指只有当教师感觉可以拿到那些奖金时,这时候奖金激励机制才会对教师起到作用,即要使教师相信经过自己的努力可以获得相应奖金。《蓝皮书》提供的数据表明,53.54%的教师认为学校内部工资差距“主要体现在职称上”,有18.90%的教师认为差距“体现在领导与教师之间”;认为差距体现在“工作量大小之间”的只占受调查教师总数的13.69%。这说明,决定学校内部绩效工资差距的核心因素不是工作量,而是职称等因素。但在职称考核上也是“论资排辈”,譬如有些学校教师考核要分等级,各个等级的工资、奖励不一样,所以一个学校中的教师都想往高一级去。但是分等级是有比例的,比例就决定着人数。举例说明,100个教师中只有3个人可以评到八级,50个人评到九级,剩下的都是十级。那么,在九级中,很多教师职称都是相同的,有的教师上去了,有的教师下去了,这就引发了教师之争。为了解决这个职称问题,很多地方采取控制职称的评选,要求一个学校中只有当高一级的教师退休了,才可以由低一级去评,这样也会引发不公平现象,毕竟低职称的教师比较多,也会打压低职称老师的积极性。

2.透明性,是指老师必须了解绩效奖金实施方案的每个环节,明确知道考核目标、考核方法等,不能有“被强迫执行的感觉”。

3.实质性,是指老师努力获得额外的奖金要可观。要想让老师认真对待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那么对突出老师的绩效奖金必须与教师的工作强度和责任相配,这样的奖金才会起到激励性的作用。譬如有些小学班主任每个月有300元的补贴,中学班主任每个月有400元补贴。但他们的工作价值比这些补贴要大很多,承受的责任更大。不仅要确保学生在校的安全,而且要时刻与家长做好家校工作。学生在校的安全是每个班主任最头痛的。小学生其实比中学生更需要教师的保护。很多踩踏事件的主要受害都是小学生,因为他们是弱者。中学班主任主要考虑学生的心理问题,家校工作比较辛苦。小学和中学的补贴有区分,那也是不公平的,大家工作的侧重面不一样,但工作的责任都是一样的。所以绩效工资要根据教师的工作强度和责任合理分配。

4.合作性,是指建立一个促进合作的绩效工资机制。目前有些学校实施绩效奖金机制在促进教师努力从教的同时,也担心会引发同校同级老师间互相打压和恶性竞争。为消除不利竞争的可能性,绩效工资实施时必须有一部分资金是用来嘉奖以小组或一个学校为单位的集体,这样有利于加强教师间的合作。老师也可以自发组织专业学习小组,每组大概四、五个人,由于每个小组都有一个共同目标,小组内一个老师的进步就能同时提高其他老师的绩效,这样既能最大化学生的学业成就,又能最大化教师的奖金。

三、建立多元评价机制

虽然《意见》明确指出“绩效考核不得与升学率挂钩”,但目前大多数中小学在每学期末实施综合绩效考核的方案中都将期末考试中的及格率、优秀率算在考核内容中,而且在现实操作中这部分占很大比例。蓝皮书在请被调查者就“实施绩效工资后,教师是否更重视考试分数了”的问题作出回答时,选择“没有变化”的教师占47.67%,而选择“是”的教师竟达到33.25%。这反映了在考试评价制度未改变的前提下,难以达到不重视分数的预期;同时反映这种考核评价忽视了教师平时的努力,从而导致评价不公。鉴于此,我们可以向国外多吸取先进经验。例如美国的田纳西州教育增值评价模式(tennessee value-added assessment system,简写为tvaas)就是重视学生的进步大于学生成绩的典型评价模式。tvaas认为学生逐年测验成绩的变化能够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业进步,而不需要通过某个时间点学生的成绩来判断。它参照田纳西州综合评价计划(the tennessee 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program,tcap)中的常模参照测验的年度数据,计算出学生学业成绩提高的情况。“tvaas利用学生各个时段得到的分数(scaled scores),将其学习结果做出模式化处理。通过充分利用纵向的数据,就可发现其学业进步发生偏离的进程(the normal pace of academic growth deviates)。通过充分利用横向的数据,就可确定影响学生成绩的要素及每个要素的影响程度”。[2]这种方法,不仅可以让老师很快知道学生在哪方面遇到困难,从而调整自己的指导方向,而且可以让老师对绩效奖金的获得有清晰的数据来源,增加绩效工资奖金的透明度。其实,有效的奖金机制的关键点是这些奖金要与学生的进步挂钩,而不是与学生在诸如期末考试中的考分挂钩。如果只关注学生的考试分数,那班上有一些尖子生的老师所得的奖金会更多,这样也无助于鼓励老师辅导一些学困生,不仅对老师不公,对学生也不公平。

四、关注教师专业发展

绩效考核应激励教师注重自身发展,但现在有些学校绩效考核中教师的论文获得区级以下的奖励不算在考核范围内。这对很多青年教师是一种打击。青年教师要获得区级以上的奖励是要有一个过程的,而考核一项把他们的积极心打压了,所以很多青年教师宁愿做一个优秀的“教书匠”,也不愿意做一个研究性的学者。因此有效的绩效工资制度要促进教师自主完成自己对专业素质结构的改造和重组,帮助教师制定个人发展目标,使之与学校发展目标密切相连。绩效是教师成长的助推力,通过它,教师能自我反思、自我成长。

五、结语

教师对学生的“责任”不是商品,但是绩效考核要使这种“责任”最大化。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是绩效工资顺利实施的至关点。学校不像工厂企业,按照计时计件来定工资发奖金,因此不能简单量化绩效考核标准。但只要认真地加以研究,还是可以制定出一个相对科学合理的标准。总而言之,绩效改革任重而道远,只有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给每个教师提供最合适的岗位,绩效工资制才能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范文第5篇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与岗位聘任制相适应的学校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绩效优先的分配原则,不断完善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关键岗位和一线教师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导向、激励作用,调动我校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现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提出如下教职工年终考核和绩效奖金分配方案:一、年终考核(一)考核对象:除学校党政正职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外,全体教职工均为年终考核对象。(二)考核时间结合平时检查和阶段条线考核,年终综合考核一次。(三)考核形式:根据岗位,由单项考核部门对所属人员进行单项考核,最后按教师、教辅后勤两类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各类人员单项、综合考核部门参照下表:人员单项考核部门综合考核部门教师科任教师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教务处教务处、政教处教研组长教务处年级组长教、政、总联合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教辅后勤教辅人员教务处、总务处总务处后勤人员总务处(四)考核过程:1、个人填写年度考核表(总结本人年度德能勤绩)。2、进行单项考核(教辅和工勤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行政人员进行教代会测评)。3、查阅有关资料和平时检查材料。4、根据各类人员以及兼职岗位,分别由各条线负责部门填写好考核表,得出个人单项考核分。5、综合考核部门根据单项考核分以及所兼职务(岗位),得出个人综合考核分。6、综合考核部门提出初步考核等次。7、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根据综合考核分及初步考核等次确定年终考核等次。(五)考核等次:1、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等,优秀比例根据上级规定为12左右,并作为推荐记大功、记功的候选人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比例视实际情况而定。2、在考核等次为优秀和合格的人员中,分别按教师、教辅后勤两类人员,按一定的比例确定A、B、C、D四等,作为绩效奖金拉开差距的依据。具体比例分别约为:A等:比例为20;B等:比例为60-70%C等和D等合计:比例为10-20;二、绩效奖金分配(一)发放范围和对象本校当年在编在岗人员。(二)发放办法及标准1、绩效奖金包括基础部分和绩效部分两个部分分别发放。(1)基础部分1)基本奖金:按月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2)节日补贴:全年按元旦、春节、劳动节、教师节、国庆节五个节日一次性发放,标准统一,每个节日的发放标准为每人500元。(从20__年9月1日起执行)(2)绩效部分1)月度绩效奖:教育局根据在编在岗人数,全年按10个月(不含7、8月)按月核拨,月人均300元。用于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我校根据学校工资分配方案按月发放。(从20__年9月1日起执行)2)年度考核奖:年终考核奖总额为全校绩效奖金总额(根据本年度教育局标准和学校考核等第而定)中,去掉已发放的基础部分总额、绩效部分的月度绩效奖总额后,所剩余的部分。2、考核为优秀和合格人员按个人不同岗位、考核结果确定年终考核奖部分系数(个人岗位、考核系数参照下表);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绩效奖金参照教育局规定执行。人员任课系数ABCD教师1.61.51.41.2职员任课1.61.51.41.2不任课1.51.41.31.1教辅任课1.41.31.21不任课1.21.110.8工勤0.80.70.60.4注:南教办(20__)27号文件确定各类人员平均系数标准为教师1.5、职员1.4、教辅1.1、工勤0.6。3、计算确定个人年终奖发放金额。年终考核奖发放的额度计算公式。(1)学校年终考核奖基数“1”=学校年终奖总额÷参评人员系数之和(2)个人年终考核奖额度=学校年终考核 奖基数“1”×个人系数三、有关事项说明(一)本方案是根据南教办(20__)27号文件与我校实际情况,对原学校考核和绩效奖金有关方案作相应改动,该方案一经实行,原有关学校考核和绩效奖金分配方案同时废止。(二)教职工以任何原因拒绝参加学校考核,学校将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三)对于在岗不足全年的退休人员、内退人员、新进人员及调动人员,绩效奖金参照在岗同类人员,以实际在岗月份计发。(四)人员岗位确定以实际担任岗位为准,如兼任不同类型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五)本方案中无法涉及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讨论后参照实行。(六)本方案解释权为校长室,由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行。__学校校长室20__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