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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与丑的作文

关于美与丑的作文

关于美与丑的作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丑 艺术丑 美 发展

一、丑之为“丑”

丑有自然丑和艺术处理的丑之分,我们要探讨的丑是指的艺术行为里的丑。丑的定义不是单一的,并没有一个确实的定义,但肯定的是:丑与美相比较而存在。几乎没有一位美学家不把丑放在美面前,以美为前提来解释的。如奥古斯丁“美是绝对的而丑是相对的”;鲍母嘉通以“主体的感性认识的完善与不完善”界定美与丑;叔本华以“主体意志的客观化是否充分”界定美与丑;立普斯以“主体在对象中投射的感情是否有价值”界定美与丑;在苏格拉底那里,与功用目的相违背的便是丑;在休谟那里,不和谐的,引起人的不安和病感的便是丑的;等等,可以说有多少种美就有多少种丑。总之丑的本质与美一样是错综复杂的,可以说丑:“在一切方面都恰好和我们提出作为美的要素的那些品质相反。”

丑的本质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具有不同的内涵。丑在内容方面的特征是违反社会目的,与伦理学领域中的否定性道德价值“恶”相联系;背离客观规律是丑在形式方面的特征,与认识领域中的否定认识价值“误”相联系。从美学的角度来说,丑作为审美范畴,与美相对立,它是美的否定和反衬,是其悲、喜、崇高、滑稽等美感的组成因素。在美学范围之内丑可以定义为“指某种由于不协调、不匀称和不规则而引起非快感的令人厌恶的东西,也反映完美的缺失和不可能性。丑有别于畸形和不美”。丑的本质在于,对象以其形式状貌对主体实践效果的否定,唤起主体情感对对象存在的否定。艺术作品中的丑,可以形成审美价值。

二、“丑”的萌芽

中国文化早期的美丑观处在美丑善恶交混的混沌状态,是丑意识的萌芽。与西方相较,中国人更早领悟到美丑共存的辩证关系,先秦时就形成了对美和丑的独特认知。在儒道互补的文化格局中,形成了不尚思辨而重视社会伦理感情的哲学基调,与此相联系,中国美学重视的不是实体和对象,强调的是对立面之间的渗透与协调,而不是对立与冲突,因而中国美学的最高目标仍然是伦理性的善,对于美却不甚在乎,对于丑也就较能容忍,尤其是道家思想中,“得精神于陋形之里”、“齐美丑”等观点,决定了丑在中国文化中的独特命运。先秦典籍中多将丑作“醜”,许慎《说文解字》里解释为“醜,可恶也,从鬼,酉声。”从字义上说,丑与“鬼”相联系,这里透射出中国文化里的生命意识,丑是恶,它具有人生的负面价值。东汉王符《潜夫论·德化》中有“美考终而恶凶短折”,意思是长寿而终是美好的生命形态,而夭寿,凶死则是丑恶的人生了,这就把生命、生活和美丑观念联系在一起。

无论儒家还是道家的思想,都把形式的美丑与本质的善恶区分开来。从丑的内容来看,它既表现为形式与内容的不统一,又表现为对象的社会内涵对道德规范的违背。美丑没有绝对的界限,只有“无状之状,无物之象”遍布宇宙的道才是绝对的;美丑不过是道的体化而已,只要与道通即是大美。

儒家的美丑观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相比之下,道家“以真为美”的美丑观更合乎美学的认识规律。庄子“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呈示出道家“体道为美”的主张:道是万物的本原,世间事物的美丑只不过是由道演化体变而来的具体形态,因而物体外表的美丑差别没有根本性的意义,美丑是相对的,而道是兼容美丑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文化对丑的宽容态度。

在中国关于丑的概念最早是由庄子提出来的。庄子的《庄子·秋水》中北海若曰:“今尔出于崖溪,观于大海,乃知尔丑。”这里以大为美,以小为丑;在《齐物论》中就已经深刻地论述了美与丑的辩证关系:“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指出美丑的同一性;《知北游》中“臭腐化神奇,神奇化臭腐”则点明了美丑的转化。汉代刘安在《淮南子·说山训》中谈到:“求美则不得美,不求美则美矣;求丑则不得丑,不求丑则有丑矣。”从美和丑的对立与比较中认识美丑的存在,并表现出丑的独立性。可见中国古代对美与丑的态度具体表现为美丑互化,以丑衬美,化丑为美和以丑为美的观点。

三、“丑”的发展

明中叶以后,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市民阶层的壮大,浪漫主义美学思潮的兴起,美与

丑的冲突日趋尖锐,丑渐为人所重视。丑被有利地推进了人们的视野,袁宏道在评其弟的诗文时曾说:“其间有佳处,亦有疵处,……然予则极喜其疵处。”这种审美心理是合着寻求不和谐的丑的刺激的时代风尚的。郑板桥将丑引入了绘画美学,这个时期出现了一大批以丑以怪为趣味的画家。

“五四”以来,审美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艺术在相当程度上反映的是对特定社会政治目标的功利性追求。不和谐因素日益增加,丑的问题也更加突出。因此打破了古代美丑交混的状态,丑和美成为了对立面,鲁迅成为那时期的代表人物。

四、“丑”在现代艺术中的繁盛

在现代中国,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艺术的发展停止了脚步,直到经过80年代改革变化的十年,经济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政治上的理想主义期待逐渐被务实的物质消费生活取代,随着多元化的社会经济的发展,艺术形式的多元化时代也随之而来。艺术家们对艺术与社会、哲学、宗教等问题进行了重新的审视与思考。

从星星美展、85美术新潮到今天,中国现代美学受到了西方哲学家、心理学家、艺术家的猛烈冲击,呈现出复杂的局面。“当尼采以一种大胆的反叛精神高呼‘上帝死了’之后,我们的艺术家也同样以一种批判的态度举起了尼采的旗帜。正如舒群在《为北方艺术群体阐释》一文中说:“在这个‘世界’里,人类已有的一切传统已荡然无存,一个全新的、坚固、永恒、不枯的‘世界’将随之建成”。中国大地上呈现出了各种艺术潮流,国人的思想获得了空前的解放。正统与另类、伪正统与伪另类、高雅与低俗、装高雅与特低部俗、深刻与肤浅,故作深刻与实在肤浅……所有的美与丑、伪美与真丑,从没像今天这样如此理直气壮毫无顾虑地同台演出,面对面的叫板。

总之“丑”这一美学思想的发展经历了复杂的历程,至今还是有很多的争议关于丑的存在,但无疑它是一个非常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课题。

参考文献:

[1]柏克.关于崇高与美的观念的根源的哲学探讨.古典文艺理论译丛.

[2]鲍姆加通.美学.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

[3]东汉王符.潜夫论.三秦出版社,1999.8.

关于美与丑的作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美学 崇高 艺术创作

1 什么是“丑”

“丑”是作为美的对立面而存在的,主体追求和谐感、舒适感的是美,就像古典美的追求。古典美学追求形式上的比例适中,追求色彩搭配的协调,追求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相融,这些都是对美中和谐美的追求,即使是崇高的追求,也是由痛感转化为,最终投入美的怀抱。反之主体追求不和谐,反和谐,追求的是痛感的那就是我们所说的“丑”。从客观上说,未按文化规定的正常形象呈现的感性形象,就是“丑”。从主体上说,一个不完善的感性形象从文化规定的标准来说就产生“丑”感。从创作的角度说,没有实现或达到自己理想创作意图的文化物品或艺术品,这些物品和作品就是“丑”。从这些方面来看,其一,“丑”是对于正常的负方面偏离;其二,“丑”的偏离是无奈的结果。“丑”不仅在美学中体现建构,也在文化中体现和构成,不仅仅在与正常、美、的联系之中获得自己定义,还和美一起,与真与假、善与恶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2 “丑”在审美中的发展

“丑”这个概念的发展一直都是与美学史同时发展的。之前,“丑”都是被大家所排斥的。当人与自然、与社会秩序开始确立关系时,到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人们的审美理想宁静而又单纯,却又形式丰富变化多样,多样性开始慢慢被古人要求统一协调,要求在多样性中寻求统一性,强调矛盾双方互相渗透、妥协。然而,“丑”却是客观地存在着的。“丑”在美学家的眼里,被作为一个被审视的对象,等待它的命运是如何被改变,化“丑”为美,这就是最初状态的“丑”,而这仅存的“丑”的形态也仅仅是一些形式“丑”。“丑”经创作转变为艺术美。莱辛在17世纪第一个明确提出了“丑”的处理原则,鲍桑蔡称赞他“预告了一个新时代的黎明”,而新时代之门正是被“丑”撞开的。古代的艺术绝大部分都是造型艺术,遵循最高法则是美。但是近代艺术中“丑”可以加入,开始描写加入“丑”的元素和对象,而且开始可以对艺术的创作形式和元素做不和谐的处理。这种“丑”的处理原则正是形式“丑”向内容“丑”发展的轨迹。正是因为“丑”对于艺术创作的巨大影响,让人们开始重新认识“丑”的艺术,所以丑开始取得在艺术中的相对地位,并能够广泛被关注。哈特曼认为:愈是否定古典美,愈是接近崇高,“丑”的因素也就愈大。

3 “丑”与崇高

崇高的产生正是因为“丑”的介入。崇高的出现是美“丑”对立复杂关系的结果。由于“丑”开始在近代美学中介入,“丑”与美开始形成了新的对立关系,开始出现了对古典美的否定和崇高。这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新时代,稳定的社会形式与结构开始被时代改变瓦解,人们审美的理想也开始不断变化,产生新的审美需求,“丑”与美的对立就是近代的审美趋势。此时,近代审美都是通过强烈对立、对比的思维方式展现,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丑”与崇高是统一的,“丑”不但打破了美的单纯性,引入了崇高,而且它最初的表现也多与崇高相配合。崇高和“丑”的关系从古代就开始存在了,只是在那时它们都统一在美的原则下,壮美是崇高的情感外现,“丑”的作用则通常只是陪衬。也可以说“丑”是对立的崇高极尽裂变之时,把对立推向极端的产物。

4 如何运用“丑”的艺术

美是一种超越我们理想形象的概念,“丑”却是一种不同于规范的畸形形象。我们总是会有一个正常的标准和规范来确立判断的界限,美与“丑”随之产生出来。从整个历史的发展来看,具体的正常、美、“丑”不断地被建构起来,又不断地被解构消逝。艺术创作的特性决定了在艺术创作中“丑”能转变为艺术审美中的美。艺术家能够看到“丑”的本质和它独特的审美意义,将“丑”通过不同的形式真实的展现,就体现了合规律性的“真”;同时,进入到艺术殿堂中的“丑”渗透着艺术家否定性的评价,便从反面肯定了美,又体现了合目的性的“善”;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让“丑”在艺术上审美价值和独特的艺术形象被展现。因此,“丑”进入艺术意境,就会蕴含“丑”本身所无法包含的审美意义。“丑”用其艺术性的存在来对比原来的美,能够创造出强烈的美感,并且极其容易让我们的心灵震撼。

“丑”是美学的一个独立领域,通过对美学中“丑”的认识,我们才能将其更好地运用在生活、艺术创作中,才能发挥出“丑”的真正作用。

参考文献

关于美与丑的作文范文第3篇

中图分类号:I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09)09-0005-02

一、“丑”之意象

“丑”作为一个美学概念,与“美”相对,指人与客观事物在社会实践中历史地形成的一种否定性关系。在诗歌中,不乏丑的意象:闻一多作为浪漫主义诗人,笔下却鲜见浪漫,而是公然宣称“这断不是美的所在”,把“死水”中朽烂的破铜烂铁、残羹剩菜等丑的事物呈示出来,对传统的审美理想进行颠覆和破坏;如闻一多的《口供》:“可是还有一个我,你怕不怕?苍蝇似的思想/垃圾堆里爬。”徐志摩则在《语丝》上译介波德莱尔的诗集《恶之花》中《死尸》一诗:这是一具美女的溃烂的死尸,发出恶腥粘味,苍蝇在飞舞,蛆虫在蠕动。而徐志摩评价此诗是“恶之花中最奇艳的花”。

在小说中,丑的意象更是比比皆是,我们可以被《我们仨》《平凡的世界》所感动。也会被小说中丑的意象所震撼。这种异质类的想象就是刻意要把人们推到传统审美意识的边缘。也有人说现在的小说似乎继承了传统悲剧的特性,在叙述中常常是“要把美好的毁灭给人看”。而在经典的“审丑小说”《金瓶梅》里则更是典型。在《金瓶梅》的艺术世界里,没有理想的闪光,没有美的存在,更没有一切美文学中的和谐和诗意。

在戏剧中,丑角更是不可或缺:中国传统戏剧有生、旦、净、末、丑的角色分行,丑角是排在最末位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丑角不重要,传统剧目中,有不少是以丑角担当剧中主要人物的;戏剧史上,也出现过许多把丑角演好、演绝了的名丑,如:昆剧早期的文丑杨鸣玉、京剧文丑罗寿山、京剧早期武丑王长林等。就拿豫剧名丑牛得草在《七品芝麻官》中精心塑造的知县唐成这个人物形象来说,在舞台上,他说话时声音尖细,走路时步法蹒跚,看状纸时得把状纸贴着鼻子尖(高度近视);高兴起来,跟手下衙役搂肩搭背;受惊吓时,脚一跳,身一颤,小眼睛瞪得溜圆;发倔脾气时,乌纱帽一摘,小猪尾巴辫翘得老高。

然而这些丑的意象却在不同层次有着不同的审美价值,为文学作品的展开埋下伏笔,甚至其中的一些,本身就代表着另一种角度审美观。

二、辩丑――丑形象的理论分析

在传统中国,从道家《庄子》起就十分重视美与丑的辩证关系,像《人间世》中的支离疏,《德充符》里的兀者王骀,叔山无趾、申徒嘉,这些丑的形象形貌粗陋怪异,但是被庄子以“齐美丑”的思想赋予了独特的审美价值。的确,一方面,中国古代哲学以“道”、“气”为核心的本体论视万物为一体,事物无论美丑皆“通天下一气耳”,对美丑的划界并非如西方那么清晰;另一方面,中国“天人合一”的诗性思维重视感性,多以直觉感悟的方式达到对宇宙人生的把握,对人的非理性精神要素有相当程度的重视。因而中国文化显现出美丑兼审的特点。所谓的美丑是主观的情意和想象力赋予的对象。米芾认为石以瘦、绉、漏、透为妙,苏轼则能从中见出文饰及形态之丑。

概括来说,在中国的传统的文学作品中有这样几个重要观念或倾向:

第一,以美为主,以丑衬美的审美意识,在中国古典美学中具有重要地位。如《宝玉挨打》,写宝玉会过贾雨村回来,得知金钏儿自尽,“五内摧伤”,“茫然不知何往”,以致和贾政撞了个满怀。这些叙述传达出金钏儿的死,给宝玉带来了多么巨大的精神痛苦。再看看金钏儿死后其他人的反应。宝钗到王夫人处道安慰,王夫人说道:“原是前儿他把我一件东西弄坏了,我一时生气,打了几下,撵了他下去。我只说气他两天,还叫他上来,谁知他这么气性大,就投井死了。岂不是我的罪过。”话中隐瞒了事实,虽提到自己的罪过,实在是为自己开脱。而宝钗为劝慰王夫人,把金钏儿说成了“糊涂人”,并道“姨娘也不必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这种冷冰冰的话,正反映出宝钗灵魂深处的冷酷无情。宝玉的悲痛、内疚、震撼对照王夫人的推诿、薛宝钗的冷漠,辉映出了宝玉的心灵世界是多么美好而热烈。丑的特征因美的对照而更加显著,反之亦然。唐代刘禹锡“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以死寂病态的丑来衬托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和自然的壮美,这种以丑衬美的认识早于西方近千年。

第二,化丑为美,即把现实丑转化为艺术美,是中国美丑观的又一重要观念,其效果是通过对丑恶现象的艺术加工引起审美。因为艺术所展示的不是现实中原封不动的丑,而是被赋予了艺术形象的对象,它的内容会引起人们道德伦理的批判,而形式却给人以艺术享受,唤起审美。甚至很多人认为丑的形象比美的形象更具感染力和冲击力:“丑显示着生命力的旺盛,勃发着一种恶狠的,自虐性的。丑陋的外表下展示出的,或是主人公的或是作者的,非凡的精神品质和人格魅力,使得丑形式成为呈现充沛高尚的人格精神的独特载体,“非爱其形也,爱使其形者也”。因此,这里的化丑为美又分两种,即由人物外表丑化为对象心灵美的,和化人物丑为作家美的。

化外表丑为心灵美的,在中国传统文学中有很多例子。拿第一部分中提到的《七品芝麻官》中的知县唐成,形象极丑,但随着剧情的展开,这个人物内在美好品质也逐步展现出来:他立下了“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做官宗旨;在公堂上,他伸手向衙役借钱,一再声明:“下个月还你”,是为了拿借来的银子去周济为父申冤的民女;更主要的是他对权倾天下的当朝奸相严嵩和严嵩的亲妹子诰命夫人严雪娇一概不卖账;当他的那些原本威风十足、道貌岸然的上司们,一听到新发生的两桩诉案均涉及到诰命夫人,一个个吓得推的推、溜的溜时,他却为两张大状最后交到自己手中而暗暗欣喜;在审案时,他与诰命夫人斗智斗勇,终将其绳之以法,解送进京。观众透过其丑陋的外表、诙谐的语言和滑稽的动作,却看到了他的勤政、爱民、清廉、机智、不畏强权,敢于伸张正义等美好的本质,外在的丑和内在的美既形成鲜明对比,又在同一个人身上和谐地、合理地得到统一,令观众在看到戏的末尾时,由于充分领略到人物的内在美,对其产生由衷的喜爱、尊敬、赞佩的情感,以至完全忽略了他的外表丑,甚至从中获得强烈的审美,也就是说,这时候在观众眼内,这个人物形象不再是丑的,而是美的了。

化对象丑为作者美的也很多。比如杜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白居易“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等,都是以善的标准批判丑,以审美的标准欣赏艺术形式,从而体现作者的崇高价值观。这里要强调的是,这一类化丑为美的作品始终向读者展示的是一个完整的审美过程,即感官丑到升华的美。而讽刺的是,在大众媒体的渲染和推波助澜下,人们越来越怀疑是否已步入了恶俗审丑时代的误区,乃至北大教授、著名作家曹文轩先生近日炮轰中国当代文学,称新锐小说粗鄙成风,往死

里写脏、写丑,堪称世界文学之奇观。而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的一位专家呼应了曹文轩的观点,认为情况可能比曹文轩描述的还要严重,目前图书市场上充斥着暧昧的封面和“粗鄙化”的广告语,公开声称“身体写作”、“胸脯写作”、“私人写作”的作品比比皆是。这样的一批“显丑”作品无疑是在迎合人们“窥奇”“窥私”的低级趣味,我们从连篇累牍的“先锋小说”里看到脏的、丑的、恶的东西,然而我们在为这些作家的低龄化和“勇敢精神”说惊讶时却没有感到任何一点心灵层次的触动。同样是写丑,为何这类作品却被“雨打风吹去”的时代糟粕呢?“不少当代中国作家由于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学养不足,而常常局限于对审丑这一形式的借用,而匮乏像卡夫卡等西方作家在审丑背后所蕴涵的对人性的深刻批判、对小人物的关怀、对人类个体精神的反思。而审丑的泛滥,对人性丑恶阴暗的过度阐释,颠覆了以往文学对人性的真诚书写。他们为了迎合市场而不惜展示秽丑、诲淫诲盗,泯灭良知。这样的作品有如昙花,也许能热闹一时,但终将被历史波涛所淹没。”在笔者看来,主要就是由于这些作品的作者在创作之前,本身没有经历一个完整的审美过程,没有自身感悟的化丑为美的过程,也没有审视的高度和过程,以导致读者在阅读时候的审美过程是中断的,戛然而止的,尚没有触及心灵的层次。因此他们说创作的文字只能算作是“写丑文学”而不是“审丑文学”。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些名噪一时的当代小说尚不在我的讨论范围里。

三、审丑――丑形象的审美价值

根据课本所学,文学活动油四个方面组成:世界、作者、作品和读者。综上所述,文学作品里丑的美学意义也是通过这四个方面来体现的:

第一,从世界方面:表现最为直接,就是前文所多次提到的“丑显示着生命力的旺盛,勃发着一种恶狠的,自虐性的。”丑的表现往往在使人们在感官上对世界的认识更鲜明、更深刻。

第二,从作者方面:在真正意义上的“审丑作品”中,丑的意象是通过艺术加工的手法对世界丑恶形象的体现,这一表现,要求作家在前期对于真实世界的“审丑”过程中就要以审美的眼光来洞察。因而,这种表现对于客观世界的表现力通常还要强于惯性思维的审美表现,而更能集中而鲜明的体现作者强烈的个人情感,以及在整个丑与美转换过程中所体现出的个人价值观与世界观。

第三,从作品方面:丑的意象是作品异质的突出表现,有的美学著作里也明确把“审丑”归入审美的美学范畴。许多作品中表现出的丑的对象的确是极丑的,然而放在整体的作品中,通过其在作品中的作用或是其行成的整体意象来分析,审美价值就不言而喻了。而从这一方面来说,把丑的意象引入文学也使得文学作品的艺术空间被大大拓宽了。

关于美与丑的作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经济发展;丑文化;网络传媒

审丑,这一词的出现打破了原定的众所认同的审美界线,不同于审美文化给人带来的真善美的感受。审丑的出现伴随的是社会迅速发展情况下文化艺术与社会发展相错步的一种现象。这种经济的快速发展并没有带来理想世界中经济越发达文化艺术也越发达的现象。相反,在经济迅速发展后,人们对于文化艺术的追寻却走向了另一个方向。审丑的文化形态是在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出现的,并于近几年迅猛发展起来。从最早的美术作品到如今的网络传媒,稍加注意就会发现此类现象比比皆是。而这些审丑现象的出现甚至泛滥原因何在?在了解审丑泛滥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丑艺术在美学范畴里的定义。

丑,简单地说就是美的背反形态,而丑艺术它所追求和遵循的便是打破传统的审美艺术中讲求的那种和谐,对称,比例等。丑艺术的形式也是多样的,不仅有对形式美规律的破坏,也有通过对色彩和谐排列的破坏来达到丑的效果的形式,更有甚者还有通过对声音的破坏,来达到一种丑的形态。例如,《黑色星期天》它曾经让听过它的很多人精神变得压抑甚至自杀因此成为了一首禁止播出的歌曲。不仅这一首,在网络上传播着很多的所谓“黑色音乐”的乐曲。这些乐曲通过破坏我们习惯听的一些音频、音调,从新排列过后产生一些怪异的,使人低迷的曲调,而这些曲调被那些本身可能就有很大压力的人听过后就会使人产生一种压抑、悲观的共鸣,严重的使人失去生存意志,也被称为“杀人音乐”。这是丑的一种形态,音乐的最初目的应是表达美好,鼓励人生,抒发内心的载体,而绝不是杀人。这种黑色音乐的形式出现打破了原来的和谐之美,变得丑陋甚至可恶。

既然丑艺术带给人的是一些消极的,丑陋的,不快的东西。那么,为什么丑的作品在现今社会频频出现,以至于泛滥?而这种现象的出现又与哪些因素有关?

首先,我认为一个社会的发展与转变离不开这个社会的政策制度,特别是在我们国家体现的特别明显。针对文化艺术来讲,可分为三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国家处于百废待兴时期,新中国的建立给人们带来了新的希望,由此这一个阶段的艺术作品,文学作品大多为歌颂,赞扬,表达美好希望的主题,及时在这一时期中的作品极尽表达丑态的也不多。第二个阶段处于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开始发展的时期。改革开放使我国打开了国门,全面的接收西方的文化信息,与此同时,经济上的发展使得人们有了更多的机会和闲暇来关注艺术,西方文化对中国文化的冲击,及中国人民思想的解放,一些丑态的艺术形式开始在国内呈现。第三个阶段则是近十年来网络发展急速的情况下,网络传媒的力量越来越大,艺术文化与网络的联系越密切。网络的普及使很多丑的行为的传播更加广泛。

其次,经济的发展也是造成丑文化传播的一个重要条件。随着市场经济和文化全球化进程的提速,丑艺术开始在我国蔓延。大量的艺术作品开始由美走向丑。无论从历史因素还是现实因素中,许多创作者自认无法超越前辈们的创作水品,则另辟蹊径,走艺术的另一个极端来为自己博取声名。

再次,社会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接受信息方式的多样化,以及西方思想因素的影响等多种社会因素的影响,社会大众成为了丑文化的推手。无论是高雅艺术还是粗俗艺术,一旦踏入了经济市场之中,需要市场的效应,顺应市场规律是必然的。

关于美与丑的作文范文第5篇

前苏联美学家奥夫相尼柯夫・祖拉姆内依在他主编的《简明美学辞典》中把“丑”解释为:“用来确定和评价现实中的畸形的、片面的事物和现象”,而“这些畸形的、片面的事物和现象破坏美的观念,破坏人和社会关系的尊严(例如社会条件对个人精神力量的自由表现的敌视),并因此而引起否定的态度。”[1]在此基础上,我们对丑形象做具体说明。社会实践或者人类学本体论角度看,丑是人们对于现实生活的主观体验或者是个性的表现,这在“怪诞”、“荒诞”诸概念中表现得尤其突出。从美感的特点角度看,所谓“丑是令人不愉快的表现”是丑陋,丑的令人愉快的表现是个性和自由,也就是怪诞、荒诞。不过,这种愉快的情感,既不是如优美的纯粹的愉快,也不是如崇高、悲剧的痛感里夹杂着,也不是如“东施效颦”式的千方百计地想炫耀自己,而是一种充满苦涩的和令人哭笑不得的感情表现从对象的性质角度看,美是常态,丑是变态,丑形象的性质是属于人类审美意识中的病态――即人类审美意识中的病态意识。因此,符合条件的,都可以把它们看作是“丑美”或“丑形象”。那么,以“丑美”或“丑形象”为表现对象的文学创作,就是一种具有审丑意义的创作实践;而为人们提供“丑”的审美感受与审美经验的文学读本,就是本文所要论述的“丑形象文本”。它可能以“丑美”或“丑形象”为直接描写对象,以揭示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不同类型的“丑”的表现形式;也可能通过对“美”的某些对立面的表现,以引起读者对“病态”审美的感情反映。

从接受美学的角度说,“丑形象”的表现离不开读者带有完全自由意志的审美理解。作家在创作丑形象时,显然熔铸了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道德情感,而读者在阅读的“再创造”的过程中,同样需要投入自己的品格、智慧和生命力。可以说,这是关于“美”的思想和人格的直接外化。这也就是说,“丑形象”的表现本身闪耀着美学的光芒。因此,我们试着从读者角度,也就是从学生角度出发,对语文“丑形象文本”教学的审美价值进行粗略的探讨。

1.能扩展学生的社会视野,深刻认识现实生活。

朱光潜先生在《谈文学》中指出“凡是文艺都是根据现实世界而铸成另一超现实的意象世界,所以它一方面是现实人生的返照,一方面也是现实人生的超脱。”[2]文学作品既然都是作家认识社会生活的思想结晶,无论是塑造美的形象,或是表现丑的对象,都是对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习俗和生活风尚的反映。丑形象的描写虽然包含了否定的与批判的态度,但学生完全可以通过这些丑形象的揭示,去认识人的丑、环境的丑以及社会的丑。通过人物的语言、动作、肖像、心理等刻画表现人的丑陋,是作家们常用的手段。因而,在古今中外大量的文学作品中,涌现出许许多多关于人性的蛮横、贪婪、邪恶、狠毒、无聊、世故、迂腐等等的描写,可以使学生在厌恶式的阅读中认识世界和人生。如,在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读到各种不同类型的扭曲性格和畸型心态:《故乡》中自私的杨二嫂和麻木卑琐的闰土,《祝福》中狠毒的鲁四老爷与愚昧的祥林嫂等等,都可以达到让学生深刻地认识社会现实。从契诃夫的作品中,我们不但可以看清乞乞科夫的丑恶形象、别里科夫“套子式”的性格,还能认识十九世纪沙皇专制制度的可厌可憎。从卡夫卡笔下的“甲壳虫”形象,我们可以体会到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面,即人与人之间的压迫关系和对人性摧残的丑陋环境。这些对于扩展学生的社会视野,帮助学生直视现实生活中的丑是十分有作用的。

2.能帮助学生全面认识自我,在反思中激励成长。

高尔基曾经说过:“文学的目的就是帮助了解他自己,就是提高人的信心,激发他追求真理的要求,就是和人们中间的鄙俗作斗争,并善于在人们中间找到好的东西,就是要在人们的心灵中唤起羞耻、愤怒和力量,并想尽办法使人变得高尚有力,使他们能够以神圣的美的精神鼓舞自己的生活。”[3]这就是说,文学具有一定的教育和反思的功能。对于涉世未深的当代中学生来说,其意义是不言自明的。一方面,他们对人的生存价值和人生目标缺乏清晰的认识,有的在追求虚荣的过程中消磨了青春,有的对如何塑造自我丧失了必要的信心。而另一方面,他们所生活的现代世界显得缤纷复杂,丑的现象可谓比比皆是,更是导致他们不思进取和道德沦丧的重要原因。所以,培养当代中学生的审丑能力,成为语文教育责无旁贷的工作。一个重要途径就是通过对文学作品丑形象的阅读与理解,进行旨在揭示丑的本质及其危害的深刻的审美教育。让他们通过对丑形象的鉴别,警策自己不要沾染上倚强凌弱、野蛮残暴、贪欲无度、患得患失、迂腐麻木等种种卑劣习气;驱使自己在弃恶扬善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区分真伪和辨别善恶美丑的能力,从而走好人生道路上的每一步。

3.能丰富学生的阅读面,不断提高主体审美趣味。

审美教育是培养学生健康审美观的重要途径。但是,仅靠单纯的对美的认识,学生主体审美情趣的形成将是单一的和畸形的。正如李泽厚所说:“人的觉醒是在旧传统、旧观念、旧价值、旧风气的破坏对抗和怀疑中取得的。”[4]也就是说,换个角度看世界,往往才能把这个世界看得更清楚。在对广大中学生实施审美的正面教育的同时,以反面教材即“丑形象文本”进行教育,无疑会更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审美品位。文学作品中的丑形象资源,是某一时代特征的艺术化积淀。社会中各种丑的现象呈现和渗透在作家的感性之中,以审美的观点和变异的方式表现出来,并不一定完全合乎我们的审美需要,有的甚至与当前大众的审美趣味相悖,欣赏时会自然地产生憎恶和否定的情感。但从深层次上说,却潜伏着对于培养认知力、理解力和判断力的巨大作用。通过分析和思考阅读,能够净化人的感望,并将人的感性意识逐渐地上升到理性层面,从而达到丰富阅读面和提高审美趣味的目的。

4.能建立新的人格模式,促进学生人格健全地发展。

作家创作的根本动力,在于他心灵深处的人格的震撼。作家创作文学不仅仅是为了张扬他自身的人格而去寻找有形的投影,更是他用来建构理想人格的一种有效的手段。因此,当学生在开展主体性阅读时,就必然把重心落在对作品人格价值的取向上,并以此为契机进入与作家作品深层次的人格对话。一方面,文学作品的丰富性向学生提供了各种各样的人格价值的参照体系,健康的与高尚的人格因素――也就是美的人格因素,随着学生的文学接受图式的顺应和调整,而被逐渐地纳入到他的自我意识之中,成为影响他人格建构的重要力量;而另一方面,作品中那些卑鄙的和可耻的人格――也就是丑的人格因素,不断地刺激学生的感知,以引起他们心灵上的震动,造成内心接受图式的不平衡,再经过具有比较和鉴别意义的文本阅读,使丑形象最终成为他人格建构时的排斥因素。正因为如此,丑形象教学才对学生健全人格的建立,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注释:

[1]奥夫相尼柯夫.祖拉姆内依主编:《简明美学辞典》,知识出版社1981年版,第7页。

[2]朱光潜:《谈文学》。

[3]高尔基:《高尔基选集》,第2卷第1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