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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我院从2015年1开始实施创新危急值管理,为探究其应用效果,本研究随机选取了1000例于2014年1月至12月入诊我院的患者,设为A组,另随机选取2015年1月至12月入诊我院的患者1000例设为B组,所有患者均来自不同科室不同月份,且患者均接受超过3天的住院治疗。A组患者男477例,女523例,内科572例,外科428例;B组患者男462例,女538例,内科562例,外科438例。两组患者以上资料无统计学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1.2方法:2014年度进行常规危急值管理办法,在检验以及检查报告中发现危急值时,医技科室电话告知相关科室,相关临床科室必须对这些危急值进行登记和处理,医务科每月对全院危急值登记和处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后予以全院公示。2015年1月开始实施创新危急值管理办法,实行院科两级质控管理,具体如下:①科室:科级质控员全面检查当日危急值登记和处理情况,查到未登记或处理的危急值应及时反馈给责任医师,督促其整改并在电脑中标识红色,而危急值已处理的标记为绿色,科级质控员未抽查到的危急值为黄色;②质控科:院级质控员负责抽查每个临床科室科级质控员,质控的危急值和未质控的危急值,同时院级质控员也应提醒责任医师尽快登记和处理危急值,若当日仍不处理则当月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并全院通报,一年中累计两次则取消其年终评先评优,一年中累计三次则延迟其职称晋升一年;③奖惩制度:院级质控员对于科级质控员的工作进行每月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发放质控补助。科级质控员一个月中一次质控工作漏查一项危急值或不提醒责任医师,则扣总质控补助的10%,最低发放质控补助的60%,同时视为科级质控工作考核不合格,一年中累计两次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其科级质控员资格,还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但对于考核科级质控员为优秀者,则其评先评优优先,评职称优先;④从下而上的监察制度:质控科长对院级质控员进行考核,规定质控科院级质控员必完成既定的质控工作量,否则扣其质控补助。当院级质控员所领补助低于总补助的60%,视为院级质控员当月考核不合格,一年两次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其院级质控员资格,并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⑤PDCA循环的合理应用,自2015年开始我院使用PDCA循环理论对我院危急值管理进行调整,医务科下发了规范危急值管理的相关文件,每季度医务科对危急值登记和处理情况进行讲评,提出做得好的方面,同时也提出一下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将此问题放入下一个pdca循环。危急值的具体检测方法为每月检查一次,根据危急值的检出情况制作月度报表,2015年根据月度报表实施奖惩制度。1.3观察指标:对选取的所有患者进行医疗满意度调查,使用自制满意度调查量表对所有患者进行调查[6-8],本研究中在患者出院前指导患者填写量表,共发放2000分量表,均收回且量表填写完整。量表满分100分,85~100为满意,70~84为一般,70分以下为不满意。对比两组患者医疗满意度。总满意度=(满意+一般)/总人数×100%。对两个年度所有患者既往病例进行总结,统计两个年度患者医疗不良事件发生情况[9-10]。1.4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18.0统计软件,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百分比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关键词:检验科;医疗安全;输血
临床输血是现代医学诊治疾病、抢救生命的重要医疗手段。同时输血可能引起多种输血不良反应,直接危及到患者生命,稍有不慎将可能发生无法弥补的过失[1]。检验科(血库)是涉及多学科、多技术的综合科室,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实施和技术指导,确保供血、储血、配血和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2]。如何加强检验科输血的管理,确保临床的用血安全是医务管理者和医务工作者应该重视的问题。
1强化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法律办事
1.1加强法制观念,减少医疗纠纷 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成因主要是医务人员淡薄的法制观念,因此强化法制观念,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输血安全,减少医患纠纷的根本保障。
1.2 在工作中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用血制度 特别是遵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按照标准操作规程一步一步的做,并充分做好各种记录登记并归档备查,以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2 完善科室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1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检验科输血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保证安全输血的必要措施。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成立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院分管院长、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通过参考其他医院输血科的工作,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医院检验科输血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如:临床输血管理制度,急诊输血管理制度,Rh(D)阴性患者输血管理制度,血液入库、贮存、发放制度,血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管理制度,交叉配血管理制度,交叉配血试验操作规程,ABO和Rh(D)血型鉴定操作规程,红细胞血型抗体筛选、鉴定操作规程,凝聚胺试验操作规程,微柱凝胶试验操作规程,4℃贮血冰箱操作规程、-20℃低温冰箱操作规程、温度记录,普通离心机、高速离心机、低温离心机操作规程、保养等等。
2.2 加强检验科输血的质量管理 加强检验科输血实验室建设与实验室管理,加强质量控制,积极开展新技术:严格传染病检查,保证输血安全。建立健全检验科输血质量管理体系,参加全国临床输血及本省的室间质量考评,确保输血相容性实验检测质量。配备专用血液保存箱和血浆低温保存箱、专用离心机等。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提高输血功效及成份输血。引入输血科网络化管理模式,利用网络平台优化全面管理,通过网络平台控制和规范管理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效率,实现准确快捷的信息反馈,发挥其在改进工作质量、优化操作程序和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的重要作用。
2.3 科学合理用血 输血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必须全面提高输血治疗水平,但输血在某些疾病的治疗中必不可少,因此科学合理用血显得极为重要。临床医师要更新用血知识和用血观念,能不输血绝不输,能少输血绝不多输,能自身输血绝不用他人血,能成分输血绝不用全血,减少不必要的输血风险。开展自体输血,合理应用成分血,为患者提供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输血安全责任重大,事关患者生命安危,作为输血工作中极为重要的部门,检验科输血更是要把安全摆在首位,因此加强检验科输血内部管理极为重要。输血科工作者更应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提高综合素质。
3 切实做好与临床、血站、患者的沟通工作
3.1加强临床用血宣传、合理用血。输血是特殊并存在高风险的一种治疗手段,要进行科学、安全的输血,除了加强实验室本身的工作外,还应大力加强宣传力度,减少输血风险。检验科输血应是在输血管理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下开展输血诊疗活动的专业科室。应积极参与临床输血方案的制定和输血疗效的判定,协助临床对有关疾病的诊断、输血治疗、科研,推广成分输血和输血新技术,科学输血、合理用血,提高输血疗效。
3.2 检验科输血与中心血站血液供求信息资源共享,中心血站不仅能及时了解医院检验科申请用血的情况、状态、追综;同时,检验科输血时也能及时了解中心血站的库存数量、品种及制品的新鲜度,也有利于医院检验科输血时对临床用血的指导。双方信息资源共享,科学、合理贮血,安全、有效用血,使采供血真正越升一个新的台阶。总之,与中心血站加强业务交流,共同做好临床输血工作,提高专业技术水平,避免由于沟通不足造成患者不必要的损失。
3.3对于患者关于输血方面的咨询,输血科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准备制作各种宣传资料向广大患者宣传输血知识;对于门诊患者的用血,不能及时供应时,也要向患者解释并留下联络方式,在准备妥当后第一时间通知患者。
4 加强学习
输血工作不仅要求本专业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还要有过硬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才能减少在工作中出现差错的概率,从而减少医疗事故和因输血引起的医疗纠纷[3]。要从多个渠道组织学习新技术、新知识,从而指导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提高我院的输血诊治水平:通过各种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派工作人员外出进修或参加全国性会议,拓展视野,接收最新的医学信息,及时更新专业知识结构,使我院检验科输血水平向全国先进的医疗水平看齐;更重要是工作中把好质量意识关,强化工作人员对安全输血的思想意识。
输血是一项复杂的医疗服务,一旦出现差错不仅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而且还增加不少医疗纠纷或事故,因此,值得从管理和制度等多角度进行探讨,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也同时提高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
参考文献:
[1]杨世明.加强输血科建设及其质量管理[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1995,6(6):345.
叶 洲
近日,卫生部发出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提前做好患者出院结算准备工作,使患者出院结算等候时间不超过10分钟,力争做到零等候,有条件的医院可实行出院患者床旁结算。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预约门诊和金年开放门诊,鼓励开展延时门诊、夜诊等医疗服务形式。在尊重患者诊疗付费习惯的同时,为患者提供“先诊疗,后结算”服务,即患者在门急诊诊疗时,可先预缴押金,不必在接受每项诊疗服务时单独缴费,待本次所有诊疗过程结束后再统一结算。卫生部强调,医疗机构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改进入、出院流程,为患者提供及时和便捷的入、出院服务。要做到在办理入院手续后有专人将患者送到病房;办理出院手续后也有专人送出病房。要提前做好患者出院结算准备工作,做到患者办理出院手续的即时结算。
一是工作日和节假日都应当即时为患者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二是出院结算金额要准确无误、钱账相符;
三是病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患者提供预约出院结算服务;
四是患者出院结算等候时间不超过10分钟,力争做到零等候,有条件的医院可实行出院患者床旁结算。
同时,医疗机构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患者出具检查报告。对于不能当时出具检查报告的检查项目,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通过电话、网络查询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患者,也可为患者提供邮寄检查报告等服务。
我国将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化解医疗纠纷
白剑峰
司法部、卫生部、保监会日前联合《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鼓励各地按照“调解优先”原则,引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医疗纠纷的化解。
《意见》认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公安、保监、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沟通,指导各地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化解医疗纠纷提供组织保障。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原则上在县(市、区)设立。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组成,要注重吸纳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热心调解事业的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原则上每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至少配备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涉及保险工作的,应有相关专业经验和能力的保险人员。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本辖区内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和支持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公立医院改量试点完成筹备
项 铮
记者自2010年1月5日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上获悉,公立医院改革是新医改的重点之一,卫生部要求认真研究公立医院改革思路和政策措施,制订试点工作指导性文件,遴选试点城市。目前,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已筹备就绪,2010年将开始推进。
公立医院是卫生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对于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对于全面实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具有重大的意义。
卫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立医院改革探索要做到点面结合,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关键环节和内容。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同时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体系,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和专科能力建设,推进临床合理用药,稳步提高医疗质量。科学制订临床路径,已11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在60余家医院开展试点工作。
卫生部将启动“医疗质量万里行”工作,对近300家医院和110余家血站进行质量和安全督导检查,加强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强化血液管理,自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99%。进一步扩大护士队伍数量,调整结构,改善素质,建立和完善分级护理制度,提高护理质量和技术水平。
开展大型医巡查,积极探索建立医院评价体系和评价制度,筹备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推行预约诊疗服务,逐步解决群众到大医院“看病难”的问题。天津、上海等地根据城市发展和人口变动趋势,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安徽芜湖、黑龙江漠河等城市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实现方式。广东和云南昆明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探索管理办法。黑龙江开展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提高院长管理能力。
公立医院是卫生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对于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对于全面实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具有重大的意义。
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医改工作达到了“开好局、起好步”的要求,人民群众正在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2010年是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2010年的卫生工作,对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目标、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至关重要。
北京仅6%哮喘患者病情得到有效控制
王 雯
随着医疗美容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医疗美容术不断地被世人认可、接受,由医疗美容导致的纠纷也呈上升趋势。作者概括介绍美容医疗纠纷的现状及原因,提出可行性的防范措施。对预防医疗美容纠纷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 医疗美容纠纷概述
1.1 美容医疗纠纷现状 近年来随着物质文化生活质量大幅提高,人们对美的追求日益强烈,我国的医学美容也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阶段。虽然,医学美容的主观性是积极的,但是由于社会背景不同,接受的教育层次不一,个体和心理因素差异较大,对美的认知标准也相差甚远。故在对美容就医者个体差异及社会环境不了解的情况下盲目开展美容治疗,会导致医患之间的纠纷。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的美容机构已逾百万,从业人员也已达数百万,然而10年来,我国已发生各类美容毁容案件20多万起。2003年全国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纠纷(包括医疗美容纠纷在内)与2000年初比普遍上升。其中三级医院上升17.9%,二级医院上升34.7%,一级医院上升12.9%,其他未评定等级医院上升4%。医疗纠纷成为国民投诉最多的项目[1]。因医学美容行业是面临着巨大的风险行业,故也是美容医疗纠纷逐年呈上升趋势的一个原因。
1.2 美容医疗纠纷原因 医疗美容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存在有多方面的因素。(1)医源性因素:首先是医疗美容机构方面的原因,表现为管理不力、技术薄弱、设备简陋、虚假宣传等;其次是美容医务工作者方面的原因,表现为服务态度差、缺乏与美容就医者沟通意识、美容技术低下、经验缺乏、医德缺失等因素。(2)非医源性因素:首先是美容就医者方面的原因,由于美容就医者及家属过失导致的纠纷,表现为有意或无意隐瞒病情或病史,美容受术者因缺乏医疗美容知识,术后护理不当,造成毁容等不良后果,更有甚者,有的美容就医者有意嫁祸栽赃医方而引起纠纷,以达到拖欠或拒付医药费甚至索赔的目的。其次,是由社会环境引发的原因,如医疗美容主管部门监管乏术给医疗美容纠纷的发生留下隐患;不客观的新闻媒体的报道导致社会对医疗美容行业不满情绪增加、规范医疗美容行业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因素,均是引发美容医疗纠纷的原因。当务之急针对美容医疗纠纷的原因提出可行性的防范措施,对预防、减少美容医疗纠纷的发生具有深远意义。
2 美容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
2.1 针对医方的预防措施 (1)加强医疗美容机构的管理,重视医德医风建设:病人在医院所得到的服务过程的优劣,管理起主导作用。新加坡国立大学杨威容教授曾说“在美国,90%的纠纷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服务,流程管理得好,大部分纠纷是可避免的。”国内调查也发现,病人对医院的抱怨,七成是与医疗品质无关,而与服务品质相关[1]。这就要求在医疗工作中要贯彻“以病人为中心”。领导要高度重视医疗美容安全工作,将防范医疗美容纠纷纳入医院目标管理,作为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2]。①严格美容医疗查对制度:要求医务人员把查对意识和医疗责任结合在一起,贯彻于医疗活动中,成为医护人员的基本素质;②执行美容医疗检诊制度:漏诊是由于诊疗经验、技术和责任心等综合因素造成的。美容医疗管理有接诊、三级检诊、大查房、会诊及病历讨论等制度,严格执行这些制度将会使误诊率、漏诊率降低;③健全美容临床病历管理制度:从病历的书写到病历的归档,美容医院应有一整套病历管理制度,可减少美容医疗纠纷。因病历在司法程序和行政调解中充当不可或缺的证据作用,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有利于及时解决医患纠纷,减少医患纠纷发生,维护医患权益;有利于提高美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美容医学科学的发展。④完善美容医疗仪器设备检修制度:预防美容医疗纠纷的发生,要严格执行医疗美容器械保养检修制度,购进合格医疗美容器械,维持仪器的良好状态。同时重视医德医风建设,加强美容医务人员医德教育,提高医疗美容服务质量。对美容医务人员进行敬业的思想教育和医学伦理教育,不断提高美容医学医师的医技和道德水平,培养他们审美及良好的沟通能力。(2)提高美容执业者的职业素质:医疗美容行业对医师有非常高的要求。不仅应具有扎实的医学美容手术知识,而且要掌握医学和美学学科知识,熟悉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医学法学等相关知识,对哲学、数学等一般科学知识亦应有所了解,同时还应学习素描、雕刻、摄影等方面的知识。此外,创造力和想象力是美容医师应具备的[3]。而我国现阶段的状况是经过严格正规训练的从业人员甚少,因此美容从业者素质和修养亟待提高。伴随专业技术的细化,要求美容执业者不仅应具备美容外科的全面技术和原则,同时还要求具备优良的学术作风和心理学、美学、外科学的理论与实践技能,特别是能将各种伦理原则自觉的渗透于每一例诊疗的全程。比如在施术对象适应范围与时机的选择时要严格遵循有益与最小伤害、与病人沟通中的尊重与知情同意、效果评估时公正与客观真实等[4]。随着法制社会建设的逐步完善,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也要随之加强,在履行责任的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树立维权意识。只有在细节上提高修养,就会减少、预防美容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3)美容执业者要加强与美容就医者沟通并给予正确的引导:目前,医疗行政部门和法律界的许多人士普遍认为,有效地沟通是减少医疗纠纷,化解医患矛盾,构筑医患和谐关系的重要手段。希波克拉底说过“了解病人是什么样的人,比了解病人患什么样的病更重要”[5]。一方面美容医生对每一位想通过美容手术重建信心或追求美的就医者,要充分了解、掌握其精神世界,应用医学、心理学、美学等综合知识,帮助他们理解手术,正确对待手术效果,建立自己的审美标准;判断、总结并灵活运用沟通技巧,让就医者在轻松的环境下接受治疗意见或手术。对于那些存在心理障碍而要求进行美容手术的就医者,对其心理状态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在接受医学美容手术的同时,也是对其心理障碍的一种治疗,能否达到最终的满意程度取决于自我认识的过程。在术前耐心做好降低过高期望值的心理疏导工作,使其正确认识到美容医学的风险性,做到科学与真实的告知。另外,对于不客观的新闻媒体的报道,要正确看待与引导,在现实情况下,一些对医方不正确的报道是因为医方自身欲盖弥彰的做法造成的,医疗美容机构应加强行业自律,采取自觉自愿的办法,联合工商行政部门开展评选“放心美容医疗单位”活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争取树立几个美容行业的品牌,以推动美容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2.2 针对就医者的预防措施 对于美容就医者进行美容医疗保险宣传、进行美容医学知识的宣传,使其了解医疗美容手术的风险;美容术前履行告知义务,使美容就医者明确隐瞒病史所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社会公民素质。
2.3 针对行业主管部门方面的措施 (1)完善医疗美容法律法规:近年来为了规范医疗美容市场,国家卫生部于2002年颁布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其配套文件《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医疗美容项目(试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美容医学》分册等相继出台。配套文件中规定了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医疗美容技师和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6]。这些从法律法规上将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做出了严格界定,杜绝无资质人员从事医学美容,从法律层上对遏制医疗美容纠纷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医疗美容市场的不断发展变化,有关医疗美容服务的法规需进一步完善。政府要加快医疗美容立法的步伐,提高美容立法的层次,制定一部操作性强的医疗美容法。重点要明确美容执业者执业活动、医患双方的权益、医疗纠纷处理范围,并对医疗美容事故鉴定、申诉和民事补偿计算方法作出新的规定和调整。同时呼吁建立美容医疗事故保险制度,使美容医疗机构、美容医务人员、美容就医者三位一体参与医疗保险。(2)规范美容医疗行业行为,加强美容市场的监管:在加强立法、完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理,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协作配合、协同管理,通过行政监管不断规范美容市场,使合法经营、正规运作的美容医疗机构得以健康发展。同时对违法经营的机构及时通过行政手段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美容执业者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严格执行准入制度,采取长效机制,加强对违法者的打击力度,加大违法机构及个人的违法成本。教育美容从业者加强行业自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恪守医学职业伦理道德。
参考文献
1 欧阳学平.医疗美容纠纷及其防范.宜春学院学报,2005,27(4):102.
2 赵永耀,何伦.美容医学伦理学.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103.
3 牛进宝,苏联珍,杨伟卓.美容外科的医学伦理学原则.中国医学伦理学,2000,13(4):56~57.
4 牛进宝,于晓原,张艳红,等.美容外科的道德规范与医疗美容纠纷防范.中国医学伦理学,2007,20(3):80.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严格依法依规执业,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改善医患关系,彻底改变我区医患纠纷民意调查排名落后的现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二、现状分析
全区医疗机构共计238家,其中区直医疗机构10家,院外网点4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社会团体医疗机构4家,村卫生室55家,民营医院3家,厂矿医院及医务所25家,个体诊所87家。全区医疗机构开设病床360张,医务人员共计1083人。近三年来,共计发生医闹纠纷5起、复杂纠纷9起、简单纠纷36起,经过政法、公安、卫生、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的调处,这些医疗纠纷均得到圆满解决,医患双方满意。
纵观近三年来所发生的医疗纠纷,综合分析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从纠纷发生的单位来看,医疗纠纷多发生在民营医院,其次是个体诊所。
二是从纠纷发生的科室来看,医疗纠纷多发生在普外科、妇产科和急诊科。
三是从纠纷处理的结果来看,多数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极少数是通过医学鉴定解决。部分医患纠纷不构成医疗事故,患方拒绝作医学鉴定,为保稳定,防止事态扩大,不进行医学鉴定而一次性补偿患方。
从纠纷发生的原因来看,除存在比较复杂的社会方面的原因外,卫生系统医务人员本身存在一些问题,大致是以下几个方面:
1.对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法规,保护医护人员自身的权益,有针对性地作好病人的思想工作,化解医疗纠纷,往往在医疗纠纷形成后,酿酒成醋。
2.超范围行医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超越手术批准权限,擅自开展二、三类手术,这类现象在民营医院表现比较突出。其次是医务人员充当“万金油”医生,内、儿、妇、外什么都干。
3.用药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多种抗生素同时使用,其次是滥用激素类药品。对药物用法用量把握不准,对药物副作用不能有效防范。
4.病历处方书写不规范。基层医务人员对自己要求不高,门诊病历简单,处方书写不规范,住院病历存在缺陷,病历记录不全面甚至空白。
5.医疗设备简陋落后、医生责任心有待加强。由于条件的限制,医生在观察和检查病人时,存在着不认真、不全面、不及时,漏诊和误诊现象时有发生。
6.技术水平有限,临床经验不足。个别医务人员医学知识肤浅,对某些疑难疾病鉴别和诊断不明,对病情的严重程度估计不足,未能及时会诊和转诊治疗,延误了有效抢救时机。
7.基层医务人员对急诊病人处置能力偏低,对急诊病人治疗手段和风险认识不足,加之急诊科室不健全,治疗效果不理想,往往是处理不下才被迫转诊。
8.基层医疗机构辅助科室不健全,或者是医生不能正确理解检查报告结果,不结合临床实际情况,造成误诊漏诊。
9.虚假医疗广告或擅自乱打招牌,从某种程度上造成欺骗性招引病人,而实际疗效与广告内容相差甚远,以致酿成医疗纠纷。
10.消毒管理不严格。未能认真执行《消毒管理办法》,治疗室、手术室、以及消毒打包器械等消毒不严,消毒检测严重超标现象时有发生。
11.制定规章制度不切合实际,难以落实,或无视规章制度的存在,违反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
12.某些个体诊所在登记审批和校验办证时,所提供的医护人员符合资质条件,并在卫生局登记注册,而实际在岗执业的却是未经登记注册的人员,有的甚至不具备医护人员资质条件。
非医疗行为引起医患纠纷现象也时有发生。诸如患者对医疗结果的期望值过高;患者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擅自离院出走或采取其他治疗手段;患者不配合诊疗;患者出现病情外的特殊意外;不良的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引起的医疗纠纷等等。
自六月上旬以来,我局组织卫生监督所,对城区内所有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严格的执法检查,共检查116家医疗机构,取缔无证行医1家,下发限期整改意见书7家,处罚27家。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是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太平小区和雨母山的院外网点。从整治的效果和新医药体制改革的要求来看,对医疗机构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仍是我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要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三、整改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XX区医患纠纷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1.要求辖区内一级或相当于一级的医疗机构,均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汇报总结前段工作,研究部署下段工作。
2.强化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认真清查违规执业行为,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今后,由局分管领导组织卫生监督所和局医政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医疗机构开展常规检查、不定期检查或明察暗访。凡是存在问题的单位,该限期整改的则限期整改,该停业整顿的则停业整顿,该处罚的则处罚,该吊销的则吊销,情节严重的,则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3.加强医患纠纷调处。认真贯彻落实衡综治办〔2009〕7号文件精神,对医患纠纷的处理,采取由政府牵头,综治办统一组织协调,以卫生行政部门为主,司法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整合各方面力量,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医疗机构在发现医患纠纷和医闹纠纷苗条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司法和公安机关汇报,该打击的打击、该整改的整改,宗旨要明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组建XX区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区司法局,运用“三调联动”化解纠纷。开展集中排查治理医患纠纷专项行动,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登记备案集中调处,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处理到位。对医患纠纷突出、医闹现象严重的单位,实行挂牌整改,并由卫生局派出专项整改工作组,深入医院帮助和督促专项整改工作。
4.强化“二个教育和一个培训”。一是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在诊疗活动中,要以病人为中心,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为病人提供优质、便捷、价廉、及时的医疗卫生服务,设立医德医风举报信箱,实行随门诊病历同时发放“病友就诊意见卡”的做法,接受病人的监督和评判;二是要加强医疗安全教育,以身边医疗纠纷为例,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分析讨论,从中吸取教训,进一步更新医疗安全理念,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要强化“三基培训”,每季度举行一次三基培训考试,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的医疗质量检查评比和医疗护理操作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医疗环境,改善医患关系。
5.严格实行责任追究。首先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各科室、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制度,并按职责和制度的要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导和考核,根据考核的情况,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引发医患纠纷负有责任的医疗机构领导和医务人员实行责任追究,该追究行政责任的则追究行政责任,该追究经济责任的则追究经济责任,该移交司法处理的则移交司法处理。
6.强化卫生行政管理,严把卫生行政“三个准入”关。一是严把医疗机构设置准入关,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在人员、房屋、设备、制度和资金上,一律严格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逐条进行审批,缺一不可;二是严把岗位人员的资质关,凡是不具备医护人员资质条件的,一律不许在医护岗位上从事医疗活动,违者按非法行医论处;三是严把医疗技术准入关,严格依据医疗机构的等级审批诊疗项目,重点查处超范围行医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重罚屡教不改者,不断加强医疗机构自身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稳步而健康的发展。
四、整治措施
一是要高度重视。区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讲政治、讲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医患纠纷处理的重要性,将医患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列入医院目标管理的重点,并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要明确职责。各单位、各部门均应结合实际,制订医疗纠纷调处工作预案,成立医患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