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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垃圾管理整改措施

医疗垃圾管理整改措施

医疗垃圾管理整改措施范文第1篇

一、各项质控指标完成情况

1、无医院感染事故和暴发事件的发生。

2、医院感染发病率1.93%,例次感染率2.07%(≦8%)。

3、Ⅰ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0.45%(≦1.5%)。

4、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灭菌合格率100%。

5、治疗性使用抗菌药物病原学送检率45.9%(≦30%)。;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的住院患者病原学送检率46.8%(≦50%)。;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住院患者病原学送检率78.6%(≦80%)。;

一、完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组织网络,强化责任意识

重新完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组织网络,明确各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在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中的责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保障医疗安全。

二、抓好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管理

  1、抓好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供应室、口腔科、人流室、产房、内镜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落实消毒隔离措施。上半年由院领导带队对重点部门进行了三次全面的感染风险大排查,对在督查中发现有感染风险隐患的需要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立即提交了报告,通过院领导的协调,解决了有感染风险的环境清洁中的难点问题。如窗帘的清洗问题、空调出风口的清洗问题,总务科立即给予定期清洗,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规范了部分科室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方法,对诊疗过程中消毒物品、消毒液使用不规范的现象提出了立即整改的措施,并进一步追踪整改情况。

三、及时监测,发现问题,持续改进

 1、做好医院感染病例监测,上半年监测医院感染病例127例,例次感染136人次,每季度对发生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及时查看住院时间长的重危病人、发热病人、重大手术病人,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的病例,给予干预,杜绝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发生。今年上半年全院的医院感染漏报病例5例,漏报率是3.94%

 2、做好对高危科室环境卫生学的监测,特别是手术室、供应室、产房、1CU室、内镜室、口腔科等高危科室的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空气、灭菌器械的监测,上半年共监测309件,合格307件,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监测59件,全部合格,高压锅生物监测25件,全部合格,不合格的2件均为洗手监测不合格。

3、做好ICU医院感染的目标性监测,通过对高危人群、高危因素、高发部位的监测,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的动态信息,采取预防与控制措施,防止医院感染的暴发和流行。1-5月份目标性监测:未发生中心静脉置管感染患者,呼吸机相关5例,千日感染率是18.45‰,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1例,千日感染率1.33‰。

 4、做好多重耐药菌的监测,落实多重耐菌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预防交叉感染。上半年监测多重耐药菌例75株,其中检出耐甲氧西林金葡菌10株,耐万古霉素肠球菌1株,耐碳青霉烯类铜绿假单胞菌9株,耐碳青霉烯类鲍曼不动杆菌6株,耐碳青霉烯类肠杆菌科4株。

5、每月做好医院感染质控数据的上报工作。

四、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感染预防与控制意识

1、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正确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交接和处置,防止因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流失到社会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将对全院职工及工勤人员进行有目的、有针对性、分批、分次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有效预防与控制医疗废物对人类健康和社会环境所产生的危害,从而保障人类健康。

2、对全体工勤人员进行了环境的清洁与消毒、手卫生、职业防护和职业暴露后处置的培训,指导工勤人员正确的做好环境的清洁,提高工勤人员对环境清洁在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中的作用的认识。

医疗垃圾管理整改措施范文第2篇

这次海漂垃圾调查,以及前一段根据省领导指示,省环保局会同省建设厅和《海峡都市报》社开展的全省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检查的情况都表明,沿江、沿路、沿岸垃圾倾倒、堆放的现象不容忽视,有的地方问题相当严重。4月中旬,省环保局召开了整治影响群众健康环境问题视频会议,部署当前要着力推进解决几项事关民生的环境问题,其中就有一项是要积极促进各地加快对随意倾倒、堆放的垃圾的清理,并依法查处垃圾乱堆乱放污染环境的现象。4月底,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会议一结束,省政府紧接着就召开了全省专项行动会议,部署今年全省专项行动任务,之后,省环保局、省监察厅、省建设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把加大农村垃圾污染整治力度列为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环保部门要根据整治海漂垃圾的总体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法现象予以严肃查处,对擅自向江河倾倒、堆放垃圾的现象要依法处理并促进所在地加快清理,防治污染。

二、严格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监管,认真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格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督促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如实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指导督促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对其工业固废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督促其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实现规范处置;对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场所的,依法予以处罚。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推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尽快出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行政代执行等制度,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对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督促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突发性危险废物污染事件。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强化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依法查处擅自倾倒、丢弃和违法回收、利用医疗废物的现象,促进*、*、*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处置场运行工作,*市按国家规划要求尽快建成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对辖区内医疗废物实施无害化处理处置。

三、组织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推进环境优美乡镇创建

近年来,*市大嶝岛通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全面开展各村庄环境整治,使其布局日趋合理,管理不断规范,环境有效改善,垃圾妥善处置。实践证明,开展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活动,有利于推动乡镇、村庄污水垃圾处理处置,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因此,要加快制定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把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推进,特别是*、*、*沿海地区,要积极主动在具有较好社会基础和较强经济实力的镇(乡),历史文化名镇(乡)、文明镇(乡)、卫生镇(乡)、重点旅游镇(乡)、全国重点镇(乡)、省重点发展中心镇(乡)率先开展创建工作,分期分批解决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问题,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四、配合“家园清洁行动”,促进乡镇垃圾处置设施建设

去年以来,省政府组织实施全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卫生建设,重点解决农村污水垃圾污染问题。这是从根本上治理农村环境的重大举措,也是*、*、*、*等地防治海漂垃圾的有效之策。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建设部门,协调、督促各地开展海湾、九龙江流域沿岸乡镇、村河道沟渠和港湾内倾倒堆放的生活垃圾和废弃物的清理,加快海湾沿岸、九龙江流域两岸乡镇、村垃圾中转站、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在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中,要配合建设部门根据《九龙江流域乡镇垃圾整治规划》,制定县域垃圾处理规划,并将有关内容纳入九龙江流域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整治计划。

五、加强协调联动,促进海漂垃圾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医疗垃圾管理整改措施范文第3篇

【摘要】 目的 探讨地震后医院垃圾的处理,寻求应对地震等突发事件的最佳垃圾处理方法,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方法 通过对我院垃圾处理的具体分析,总结我院震后垃圾处理的方法。结果 我院震后垃圾处理及时、得当,避免了灾后传染病的发生。结论 做好重大灾害后的垃圾处理,可以避免灾后传染病的发生。

【关键词】 地震;垃圾;次生灾害;传染病

5·12汶川8.0级特大地震灾害,绵阳是受灾最严重的地区,受灾县市区9个,乡镇274个,人口410万,占全市总人口的76.4%。其中,北川县城、陈家坝乡,平武南坝镇、平通镇等地几乎被夷为平地,死伤严重。截至到6月10日18时,绵阳市地震灾害死亡21963人,受伤167742人,失踪8744人。 我院是距离重灾区最近的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地震发生后,医院倾全院之力,救治来自灾区的众多伤员。 地震后短短10分钟,我院已收治伤员30多人。随着时间的推移,伤员人数急剧上升,整个门诊大楼广场已躺满了伤病员,加上医院原有的1000多住院病人,医院已严重超负荷运转,而伤员还在源源不断的涌来,震后第2天,我院已收治地震伤员1000多人,加上大批的自愿者、家属及外援人员,我院日均滞留人数达到上万人,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急剧上升,医疗垃圾量是平时的3-4倍,日均700多公斤;而生活垃圾更是达到平时的20倍,日均20多吨。医院是人员集中的地方,人口多、密度大,加之正值炎热天气,帐篷温度高,伤员抵抗力下降,大量的垃圾存在是极大的次生环境灾害隐患,也是滋生蚊蝇、传播疾病的主要传染源,对人民的生命健康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面对这一严峻形势,我院当机立断,及时采取措施,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日日清除、日日消毒,防止了次生灾害的发生。

1 医疗垃圾的危害及灾区固体废物的特点

1.1 医疗垃圾的危害[1]

垃圾特别是医疗垃圾中存在着传染性病菌、病毒、化学污染物及放射性有害物质,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号称为“顶级杀手”。医疗垃圾的危险性常表现为锐器伤害,如针头、刀片、碎玻璃等,而这些锐器随时带有各种传染病毒,一旦被刺很有可能发生相关传染病的感染。不仅如此,非锐器性医疗垃圾也会对医务人员及垃圾清运工、就医患者、医院行政人员、病员探视人员、玩耍的儿童等造成威胁。

1.2 灾区固体废物的特点

地震导致大量房屋垮塌,灾民和救援人员集中居住,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易腐有机物和传染性污染物,包括抢险期产生的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粪便,复苏期灾民安置点产生的生活垃圾、粪便,还有灾区的死禽畜,这些垃圾如果处理不当将会成为水体污染源,还可能导致严重的夏季虫媒传染疫情;二是有毒有害化学污染物,主要是地震中大批与有毒有害化学品相关工矿企业及仓储库房的损毁导致的相当数量的有毒有害危险废物,伴随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外泄,可能造成较为严重的区域污染;三是建筑垃圾,地震造成了大量的房屋倒塌、损坏及道路等市政设施的损毁,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废物,在复苏期和重建期,建筑废物必须进行清理、处置。

2 垃圾处理措施

2.1 加大宣传力度

为了防止灾后传染病的发生,医院向灾民、伤员、志愿者印发了大量宣传资料,引导他们将垃圾投放到固定地点,正确处理生活垃圾和粪便,提醒他们注意饮水和食品安全,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严防大范围传染病的发生。

2.2 加强垃圾分类工作

加强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工作,要求各病区、医疗点严格按要求对医疗垃圾进行分类,以防医疗垃圾对社会造成危害。

2.3 增设垃圾收集点

在人员集中的门诊广场、门诊大厅增设数十个生活垃圾箱、桶,使生活垃圾能够做到定点堆放,全面消毒,并及时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

在各帐篷病区、门诊楼增设医疗垃圾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对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医疗垃圾专业处理公司实行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处理和全面消毒。

2.4 加大环境卫生管理力度

(1)在各病区、各片区,特别是人员高度集中的门诊广场、门诊大楼,加大清洁力度, 增加了两倍的清洁工,做到随时清扫,时时保持整洁、干净,预防传染病的发生。(2)每天组织20多名自愿者专门对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扫,清除所有垃圾,并进行专门消毒灭菌。(3)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与环保部门等垃圾清运公司协商,增加垃圾清运次数,由原来两天运一次医疗垃圾改为一天一次;而环保部门还专门停放了一辆载重15吨的垃圾车在医院收集垃圾,每天往返两次,清除所有垃圾,决不让任何垃圾在医院过夜。

2.5 注重自我保护与防范工作

对所有与垃圾接触的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增加垃圾处理能力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并对其发放防护手套、口罩、防护衣、防护靴等,防止被感染的机会。加大消毒、灭菌范围与力度。购置大量消毒灭菌药物,每天指派专门人员24小时不间断对全院的各个病区、公共场所、帐篷等进行定时消毒、定时灭菌,防止灾后传染病的发生。

3 结 果

在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我院在地震期间顺利清除了上千吨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创造了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极大地避免了灾后传染病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的生命安全。

医疗垃圾管理整改措施范文第4篇

第二条我市辖区所有医疗、卫生防疫、病员休养、涉外宾馆、医学研究、洗浴、美容美发、禽兽疫病防治、屠宰、生物制品等单位和从事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垃圾是指医学研究和医疗过程中进行检查、化验、处置、妇产、手术和病理解剖中产生的人体污物和被人体分泌物污染的纱布、脱脂棉、卫生纸、护理用品、器具以及死婴、截肢、器官等;各疗养院、涉外宾馆、公共浴池中休养员、外宾、顾客的遗弃物;禽兽疫病防治、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动物尸体及其遗弃物以及其它含毒;含菌废弃物等。

第四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管理工作。

卫生、防环境保护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各司其职,协同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加强对特种垃圾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特种垃圾管理上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唐山市特种垃圾处理行业规划,制定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管理规范;

二、审核特种垃圾处置厂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方案,并参加竣工验收对参与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资质审查并发放许可证;

三、对特种垃圾的排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四、受理违反特种垃圾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六条对特种垃圾必须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卫生防病的有关规定,毁型后采用高温焚烧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回收利用或采用填埋、渗井、简易焚烧等方式自行处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特种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八条特种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必须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承担。

从事特种垃圾处理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消毒服务卫生许可证》。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特种垃圾的消毒工作进行监督监测。

第九条产生特种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内部特种垃圾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作好管理工作:

(二)提前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产生特种垃圾的数量、种类等情况;

(三)按要求自行设置特种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并与居民区、门诊、病房作实体隔离,定期清洁消毒;

(四)负责收集其产生的特种垃圾,分类盛装,放入专用塑料袋后投入专用收集容器内;

(五)保持专用收集容器完好;

(六)做到特种垃圾不落地、不暴露;

(七)不得将特种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其他废物内;

(八)不得任意遗弃特种垃圾。

第十条从事特种垃圾的运输单位和个人,应提前向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交运营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自有流动资金和注册资金;

(二)车辆、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完好状况;

(三)人员数量和构成情况

第十一条特种垃圾收运过程中,严禁撒漏。专用收运车辆应定期清洁消毒。作业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后上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病媒生物侵害。收运特种垃圾应定时、定点、定人,日产日清。

第十二条特种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和专用收运车辆应喷涂明显标志和“特种垃圾专用车(桶)”、“注意安全、严禁混装”字样。

第十三条建设特种垃圾处理厂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资金来源及有关资信证明;

(三)处理方式、规模;

(四)项目立项申请及批复;

(五)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工艺方案和主要设备选型;

(七)环境评价报告;

(八)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和设备安装实验报告。

第十四条特种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选址应合理,在城市下风向,远离水源地和人畜集居地1000米以上;厂容厂貌整洁;绿化面积不低于厂区总面积的30%;办公区与焚烧区隔离;围墙高度应在2.5米以上,烟囱高度应在20米以上。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垃圾焚烧环境卫生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病媒扩散。

焚烧处理厂运营后,每月应对排放烟气和残渣进行检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于每季度末将检测报告上报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

焚烧残渣必须按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处理,不得乱倒。

第十五条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收费应当合理,收费范围和标准应报市物价部门批准。

从事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对特种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揭发和控告。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如实申报特种垃圾产生数量、种类等情况的;

(二)将特种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三)不按指定地点倾倒特种垃圾,污染环境的;

(四)不定期对专用收集容器和专用收运车辆进行清洁消毒的:

(五)不按规定地点设置专用收集容器的:

(六)未办理运营证,擅自清运、处理特种垃圾的,或不按环卫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的:

(七)收集容器破损或收运过程中撒漏的。

第十八条特种垃圾处理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限期改正、停业整顿或责令拆除,可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建立特种垃圾处理厂的:

(二)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

(三)附属设施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四)未经处理,擅自转移特种垃圾的:

(五)违反规定标准收费的:

(六)焚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七)烟气和残渣排放不符合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

(八)擅自采用其它方式处理特种垃圾的。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其它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的执法人员应依法履行职责,对、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垃圾管理整改措施范文第5篇

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按照《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方案(试行)》(秭办发〔〕31号)和县委4月16日会议精神,现对城管局去年下半年以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为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城管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正确处理各方面利益,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发展阻力,化解社会矛盾,对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确保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坚持科学决策,积极稳妥,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属地管理,行业负责;事前评估,重在化解的工作原则,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

经调查研究,影响城管系统社会和谐稳定的风险有三大因素:一、关于环卫工人工资待遇问题;二、关于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征收问题;三、关于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付家湾)对周边农户环境影响问题。经过城管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努力,积极协调,积极排查,积极争取政策,积极宣传、解释法律法规,积极采取应急措施,稳妥化解各类矛盾,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努力解决环卫工人工资待遇问题,有效维护环卫队伍的稳定。

环卫队伍存在的矛盾和社会稳定风险:1、要求落实《劳动法》全省最低工资标准。2、要求落实4月份以前的医疗保险问题。部分环卫工人即将退休,要求享受医疗保险政策。3、要求落实休假问题。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享受每月8天的休假,若不能安排休假,支付不低于2倍的工资。4、要求落实享受烤火费、降温费补贴。部分环卫工人以要求落实以上问题为由,曾多次上访,影响社会秩序。

所采取的维稳措施:一是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秭政发[]30号)文件精神,已将环卫工人工资调整落实到位,从1月1日实施。目前财政关于工人工资调整资金尚未拨款到位,但我局已按调整方案按每人每月450元支付到工人手中。对于落实全省工资标准现已向政府递交请示报告,待政府批示,并给工人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二是宣讲政策。5月10日,组织全体环卫职工会议,联系劳动部门对《劳动法》和医疗、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进行了宣讲,告知环卫工人补缴医疗保险政策由个人负责,工人表示理解。三是适当调整了作息时间,并请示县政府同意购买清扫车,减少工人的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适当调整人员进行休假。四是积极争取资金,向县政府报送了关于发放环卫工人露天作业高温津贴的请示报告,待政府批示,并给工人作了耐心的解释工作。通过城管局以上有效措施,稳妥化解矛盾,确保了环卫队伍思想稳定,工作有序,社会秩序良好。

(二)努力实现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征收,解决垃圾处理费征收难问题。

垃圾处置费与水费“捆绑”征收存在的矛盾和社会稳定风险:7月1日,垃圾处置费与水费“捆绑”征收正式开始,居民对垃圾处置收费不理解,对政府存在一定意见,认为收取费用不公正,部分居民和门面经营商不配合费用征收。

所采取的维稳措施:一是注重规范性文件出台有法可

依,有据可循,保证起草文件的合法性。为进一步规范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9号公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7号令)、《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鄂价法规〔〕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城管局草拟了《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县人民政府于5月18日印发了《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秭政规〔〕4号),该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共十四条,经多次修改完善,并经县法制办进行了 合法性审核,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自7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为两年。二是大力宣传,解读政策法规,营造氛围。利用新闻媒体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使出台规范性文件家喻户晓。讲解《湖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秭政规[]4号)、《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征收方案》等相关政策办法;联合城区及城郊的村(居)委会到征收范围内的门店和居民中发放宣传单,共计10000份;在电视台《今日视点》栏目里,对征收方案及相关问题做了答记者问形式的宣传。二是设立收费政策解答窗口、收费办公室。在自来水公司大厅增设收费咨询窗口和收费窗口,做到热情接待,细心听取意见,耐心解释政策。三是对于征收范围内的户头与水电用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核对登记,将资料登记造册。经过积极准备,7月20日起,县城垃圾处置费与水费“捆绑”征收正式开始,目前征收工作进展顺利。市民反响良好,社会和谐稳定。

(三)努力化解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社会矛盾,确保工程按时推进。

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存在的矛盾和社会稳定风险:因为工程征地,部分农户需拆迁,对农户需兑付一定移民补偿资金;垃圾处理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污染。部分周边农户去年因以上问题没与政府达成一致意见,曾集结场大门口,堵住大门,拒绝施工,寻事闹事,群体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