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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中央、省市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区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为推动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成效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现将XX区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情况:2020年XX省住建厅下达XX区危房改造任务534户,现已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并打卡发放资金。XX区已提前完成2020年危房改造任务,已基本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由于改造对象以及房屋质量存在一定的变动性,区住建局及时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对接,及时核查新增人员的住房情况,发现居住在危房中的4类重点对象,及时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危房改造,确保4类重点对象危房及时“清零”。
2.建立常态化检测机制,为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房屋的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全区贫困户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机制,XX区住建局制定了《XX区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实施方案》,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完善常态化监测机制,确保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做到动态清零。
(一)完善住房安全档案信息系统
充分利用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鉴定成果,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信息系统录入以及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排查工作成果,对区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信息进行分类整合、系统梳理、及时更新,强化档案信息管理,进一步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账,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提供档案信息支撑。
(二)开展住房安全动态跟踪监管
1、属于鉴定安全的。每半年对居住在B级房屋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进行排查,对疑似房屋安全性变化的,及时上报区住建局开展鉴定工作,鉴定为C、D级危房的应立刻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及时组织实施改造。
2、属于改造安全的。定期进行质量“回头看”排查,发现存在通风漏雨、墙体裂缝、门窗破损及其他质量缺陷的要逐一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及时落实整改。对改造后又返危的,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户一策”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
3、属于保障安全的。对于居住在儿女或亲戚家,易地扶贫搬迁,集中供养,租住房屋,暂住其他房屋等保障方式解决住房安全的,镇村要定期跟踪走访贫困户居住情况。发现因居住条件改变不能继续居住在原安全住房的,要及时提供其他安全住房保障或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通过改造方式为贫困户解决安全住房。
4、针对年度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要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做到增加一户,改造一户。
(三)组织危房拆除工作
1、对于已实施危房改造原危房没及时拆除的,要严格执行《XX市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与验收标准》,将建新拆旧作为危房改造验收的必要条件。
2、对已通过保障方式解决住房安全原危房没拆除的,要深入动员拆除危房,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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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为改善我县困难群众居住环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xx〕2xx号)精神,我县坚持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扩内需、保增长、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创新机制,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将我县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下达我县第一批农村危改任务是2537户。截至目前,我县危房改造户2537户已经全部竣工。各乡镇正在组织验收工作,县一级验收工作将于xx月初开展,有望xx月底前能够迎接上一级验收。第二批、第三批危房改造任务1425户的上报审批工作于xx月开始启动。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根据自治区危房改造办的工作要求,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县住建牵头、财政、监察、审计、民政、发改、计生、国土、残联、移民等部门以及各乡镇为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精心安排,制定好实施方案
经过综合考虑全县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制定《xx县xx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实施方案》,落实了各乡镇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了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
(三)合理分配危房改造任务指标
综合考虑了全县各乡镇对危房改造的积极性因素和平衡分配的要求,在去年xx月各乡镇在调查摸底仍然存在危房数的基础上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
(四)切实加强工程项目管理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现危房改造工程确保质量、确保工期、确保安全。
(五)严格危房改造资金配套管理
在资金管理方面,设危改专户,专款专用,各种资金申请手续完善,县财政按危改竣工验收后将补助直接拨入农户帐户中,不再经过其他环节,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六)加强廉政工作
为保证农村危房改造的顺利实施,我县组成督查组不定期的到各乡镇进行督查工作,确保工程进度,并对工作队和村干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严于律己、是否优亲厚友、是否以权谋私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保证项目透明,工程公开,干部清白,群众满意。
三、存在问题
(一)我县需要进行危房改造的群众户数多,涉及面广,而上级下达的危改指标较少,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致使民主评议难度大,意见集中统一困难。
(二)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时间相对拖后,影响了工作进度。
(三)个别乡镇危房改造工作抓得不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对各乡镇危房改造“一户一档”材料的整理工作进行指导。
(二)组织第一批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工作,及时下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快农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
(三)组织第二批、第三批危房改造上报审批工作。
(四)安排做好明年4000户危房改造的调查摸底等前期工作。
从*副局长通报的工作情况来看,总体不错,但也存在不足。请各区、市、县政府务必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6月30日前圆满完成。为此,市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一是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数是各级政府按照责任分工统计后,报市委、市政府认定的。工作结束后,由市民政局负责,以区(市、县)、乡(镇)、村、村民组、户为单位(包括没有上报因凝冻灾害倒损房屋需恢复重建的区、市、县),将需恢复重建户数和已恢复重建户数、未恢复重建户数等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日报、*电视台、*电台等市属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一经查实,将由监察部门追究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二是除没有因凝冻灾害倒损房屋的区、市、县外,对按时完成恢复重建计划的区、市、县,经市民政局认定并报市政府同意后,于7月1日至5日,在*日报、*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表扬;对未按时完成恢复重建计划的区、市、县,经市民政局认定并在7月1日下午5:00前报市政府审定后,也要在上述新闻媒体上予以通报。三是因存在特殊困难,到现在还没有完成恢复重建工作任务的,以区(市、县)为单位,弄清所缺资金数额,要落实到乡、到村、到户,由市民政局汇总、审核后,在一周内报市政府,由市政府从救灾经费中给予一次性补贴。如市里补贴后,仍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以政治责任论处。四是今天参加会议的各区、市、县人员是第一责任人。回去后,要及时向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汇报,要上区、市、县长办公会和区、市、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共同解决问题。
二、茅草房改造遗留工作。
在此次农村危房摸底调查中,有个别区、市、县仍存有一定数量的茅草房,对此,市委、市政府已有明确意见。请未完成茅草房改造任务的区、市、县务必于6月30日前完成改造,所需经费由承担茅改工程的区、市、县自行解决。市政府督察室将于7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同时,市民政局、市农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按职能分工,对照各区、市、县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主动服务,搞好协调。
三、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今天,我讲话的依据是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农村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和危房改造工程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这是市委、市政府研究后确定的意见,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属于任务、指标、目标的部分,要对号入座,结合自身情况加以贯彻落实。对此,我讲三条意见:
(一)改造资金。一是按照省的要求,各区、市、县对农村危房重新进行了统计,并已通过省的检查。现在市委、市政府予以认定,今后,不再增加、不再减少,并以此统计数据作为向国家和省上报相关工作的标准,作为今后工作考核、进度要求、资金拨付和是否完成改造任务的依据。二是在中央和省的专项资金没有下来之前,我们要立足于*市实际情况,不等不靠,把事情做好做实。待中央和省的专项资金下来后,市政府再根据各区、市、县的任务数和责任轻重,责成有关部门按年度和年度任务指标数划拨,绝不截留、挪用。三是虽然中央和省的补助资金和补助比例没有确定,但*市必须“走前列,做表率”,不能等、不能停、不能靠。市民政局、市农办已商定的全部倒损房屋、部分倒损房屋、一级、二级、三级危房补助标准不变,仍继续执行。国家和省的补助比例确定后,再按规定拨付到区(市、县)、乡(镇)、村、户。四是市级危改资金由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不论属于哪个部门,只要是已确定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必须以年为单位统一管理、拨付。拨付资金情况要报市政府。
(二)组织机构。一是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已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危改办)。但因市政府工作调整,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发生变动,请市政府办公厅根据新的职责分工,与市民政局、市农办共同商定新的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后行文。二是危改办是今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上传下达的中枢机构,负责请示、协调、计划、安排、简报等各项工作,各部门凡涉及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文件、事务都必须报市危改办处理,如需上报或对外发文,以市危改办名义行文,不得以部门名义自行其事。三是从今天开始,市危改办以10天为一个单元,编发简报,以3个月为一个单位作阶段性总结,对面上的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对开展得好的区、市、县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区、市、县予以鞭策、督促,并抄报市委、市政府、省危改办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四是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难点问题,市危改办应及时专项研究解决。
(三)关于20*年工作任务。一是为使工作具有连续性,市农办已下达的任务不变,由此市、区(市、县)应匹配的资金仍按既定的资金渠道拨付。二是今年的任务数不做硬性考核,由市危改办在半个月内拿出指导性意见,但必须确保在总的时限内完成。三是在国家和省的补助下来之前,总的任务、资金仍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资金匹配比例安排。为保障危改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各区、市、县分管领导务必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对危改资金等重点问题进行调研,制定切实可行性的措施,由民政、财政、农办共同行文报区、市、县长办公会、常委会研究确定,将本辖区内应完成任务的资金额度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四是对市危改办按年度下达的目标任务,各区、市、县应匹配的资金必须与市级危改资金同步到位,专款专用,严禁空匹配、假匹配,并以此作为检验工作进度的标准。因市级危改资金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由市有关部门承担责任;市级危改资金已经到位,而区、市、县匹配资金应该到位,没有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由区、市、县承担责任。五是鉴于今年时间已经过半等客观原因,对于按计划,需自筹资金进行农村危房改造的云岩区、南明区、金阳新区,可根据自身实力和资金情况,重新研究确定工作进度,但必须保证与全市同步完成总体任务。对自筹资金和按计划须于20*年完成全部改造任务的区、市、县,如能按计划在年内完成,市政府将以区(市、县)为单位给予奖励,同时,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扬。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优先改造对象计划,基层普遍难以完成计划任务。目前,在土坯房改造中“两红”人员及革命烈士遗孀子女、分散供养五保、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享有优先改造,这些困难弱势群体收入来源单一,虽享有2万或4万的补助标准,但是他们本身生活非常艰难,基本生活都要靠政府救济,只图有个安身之所,按现在建筑成本,在农村修建一层(一套)房屋少则7、8万元,多则10万元以上,这部分群众自筹建房能力有限,建新房意愿较低。另外,大部分青壮年村民外出务工或在外购房,留守老年人无力建房,无新建和改造意愿。致使上级下达的优先改造对象计划,基层普遍难以完成计划任务。
2.土地落实难,群众顾虑多。一是宅基地选址难。目前,土坯房普遍在基础设施较为落后薄弱的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差,生态环境脆弱,相当部分在自然灾害频发地区,这些原因的存在,土坯房改造在原址重建不能达到改造目的,只有异地建设,异地新建宅基地土地使用费会比原址建设高出数万元,而且受自然条件等限制,农村宅基地用地紧张,很难找到既便利又低成本的集中安置点或散居地。相当部分村委会的村集体经济薄弱,规划的安置点在征地、启动资金、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压力很大,有的村甚至连规划设计费的支付就有困难,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改造搬迁步伐。二是群众有顾虑。涉及土坯房改造的群众心态较为复杂,顾虑较多,虽然绝大多数群众能够主动配合、积极支持,但是部分集中新建、异地新建的土坯房改造户顾虑搬迁改造涉及土地置换,涉及村组之间利益,一些村组和群众争补偿、争利益,致使改造成本上升;也有部分土坯房改造户忧政策会变,忧先改造吃亏,忧经济发展无门,忧搬迁后生活不便,愿维持现状,不愿土坯房改造。
3.群众贷款难。虽然有建房困难户可向银行申请5万元以内的信贷帮扶政策,但是各金融机构对贷款的管理较严,对申请条件也高,而需要贷款的农户主要为困难农户,偿还能力差,又无质押物、担保人,不符合贷款条件。加上部分银行以缺乏相对应的金融产品为理由,不提供贷款,造成信贷支持难以落实。另外,两年贷款贴息的政策如何落实,没有具体的操作程序。
4.部分建房户与“一户一宅”制相矛盾。一是由于部分农民已建新房,也有危旧土坯房,在土坯房改造中有能力有条件改造,且积极性很高,土坯房改造后将有两套以上住房,由此势必与“一户一宅”制度相冲突。二是广大农村三、四兄弟在户籍登记中同一本户口簿,实际生活中已分家析产,并都拥有危旧土坯房,希望在改造中都能按一兄弟一户享受土坯房改造补助政策,有些对象虽然分家,但是家庭户口没有及时分户产生家庭重复享受补助现象。三是异地建新户、集中建新户相当部分危改户建新未拆旧,个别老人依恋故土、故业,不愿舍弃,即便新房入住,也不愿拆除旧屋,希望保留旧房用于其他用途,就是拆旧后的老宅基地也基本没有收回村集体或流转。
5.乡村规划设计相对深度不够。目前土坯房改造的规划设计相对滞后,还停留在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的水平上,且聘请的外来设计单位规划的图纸只有简单的“一图一书”规划,远远不能满足土坯房改造的要求。土坯房改造点的排水、排污等设施规划缺乏系统实施规划,造成工作被动,影响改造工作成果。
二、对策建议
1.加大土坯房改造工作透明度,营造土坯房改造浓厚氛围。一是县、乡镇、村在土坯房改造过程中对实施对象、补助标准、操作程序和特色民居建设等方面,要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使土坯房改造工作更好地按照政策规定有序推进,使农民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土坯房改造政策的公平、公正。二是村委会、理事会要全面推行民主决策和定期公开土坯房改造收支情况,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做到事前公开、事中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让群众自始至终监督,群众完全认可和信任,另外,也可聘请中介机构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2.加大土坯房改造工作的督查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一是相关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土坯房改造工作进行督查,对工程进度缓慢和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应严格兑现相关的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土坯房改造政策的严肃性,保证土坯房改造计划如期完成。二是加强对土坯房改造的质量安全检查和检测,对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坚决杜绝“新建危房”的现象发生。三是财政、纪检监察、审计、农房办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定期、不定期对土坯房改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四是加强对建材市场价格的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从严查处借机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以次充好、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防止出现建材价格非正常上涨而增加建筑成本,抵消政策优惠现象,切实保护改造户的合法权益。
3.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和谐、稳定改造。一是加大信贷资金扶持力度。在土坯房改造过程中,大部分农民群众比较贫困,自有资金少,筹资难,享受国家补助金外仍有资金缺口,为此各商业银行及农村信用合作社应制定更加优惠的信贷担保及利率政策,想方设法增大信贷规模。二是加大帮扶力度。对享受国家补助金后,资金缺口仍然较大的特困户,银行贷款偿还能力差,又无质押物、担保人,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要多措并举帮助筹集建房资金,通过机关事业单位或“三送”工作结对帮扶、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形式解决所需资金。三是加强村组、理事会运作力度。集中新建、分散新建、乡村统建等相对集中建设点的土坯房改建对象建房要在坚持政策原则和保证村民利益及村集体利益的前提下,村组、理事会应灵活运用“村企合作”、市场化运作、村民自筹自建等方式。通过这些方面扶持,为广大农民积极改造土坯房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确保和谐、稳定改造,坚决防止出现因土坯房改造致贫或返贫现象。
4.加强对农民建房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一是公安机关要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办法,让符合分户条件的农户及时分户,使符合土坯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真正受益。二是规划部门要为农民提供科学合理的建房方案,多推出具有乡村特色、经济实用的新型农民住宅户型结构方案图纸免费供农民选用,引导节约用地和集约用地,设法提高房屋质量,完善住房功能;三是建设部门要组织对农村现有各类建筑工匠进行全面的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土坯房改造建设质量。
韦付红家是乌当区新堡乡陇上村渡寨组的一户危房户。在农村危房改造中,他用政府的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建起了新房。2008年,在乌当区像韦付红家一样进行危房改造的农户有1659户。至2008年11月底,他们都通过新建或者改造、维修的方式,住进了新房。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乌当区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已成为解决农村弱势群体“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尝试。
记者采访时发现,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乌当区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实施,并形成了自己的“范式”。
充分发挥村委会民主管理的基层组织作用,以“两书、一金”来促进改造工作的开展。百宜乡在农村危房改造中,采取“乡政府与村委会签订农村危房改造目标责任书;村委会与建房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承诺书;建房户向村委会交危房改造保证金”的方式促进工作的开展。
采取“三书、两办法、一申请、一合同”的办法,将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水田镇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实行“职工1人包保一户,领导干部包保2户以上”的包保责任制,来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即: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镇政府与职工签订目标责任书;镇政府与建房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承诺书;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建房户)奖补办法;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建房户)职工包保责任奖补办法;建房户必须主动向村委会和镇政府提出建房申请;镇政府和建房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修建合同。
采取“四统一、两集中”的方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下坝乡在危房改造中,要求:统一认识,危房改造工程是针对凝冻灾害对农村房屋造成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统一行动,要求各村真实、详细掌握危房户具体情况,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主动向村委提交书面建房申请表,经村两委会讨论,报乡社会事务办审核,确定危房改造名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统一协调,为减少群众办理建房手续的困难,乡政府召开社会事务办、国土、规划、农业服务中心四家联合办公会,对建房户实行现场办理和集中办理;统一资金管理,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制度,统一资金调拨,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两集中”是指:集中采购,为降低农户建房成本,成立建房户理事小组,集中采购建房所需物资;集中运输,对建房户的建筑材料,乡政府采取竞标方式组织有运输资质的运输户集中运输,为建房户降低运费投入。
坚持“三个原则”、注重“三个结合”、严把“六关”、做到“五个统筹”。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和规划中,东风镇坚持量力而行、因势利导、分类指导的原则,注重与整脏治乱工作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旅游开发工作相结合,并严把危房改造的摸底调查关、审核关、民主票决公示关、选址宅基地关、建设质量关和迎接验收关,做到统筹人力、统筹物资、统筹资金、统筹技术指导、统筹农户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