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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司法部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和司法所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人员队伍、业务能力和基础保障建设,完善司法所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推动司法所规范化、正规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平安、幸福美好做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星级创建,力争3年内使全市司法所60%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工作,提高司法所服务能力。其中,全市20%达到四星级司法所标准,全市10%达到五星级司法所标准。
三、创建范围
全市十三个乡镇(街)司法所。
四、实施步骤
(一)申报:
1、制定方案:各司法所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星级司法所认定工作的通知》,制定《三星(四星或五星)级司法所创建方案》进行申报,截止2020年2月10日,各司法所将方案报到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2、审核方案: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将各司法所上报方案进行初步审核后,申请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将局党组审核通过的司法所建立星级司法所创建名单(2020年2月12日-2月18日)。
3、制定实施细则:参与创建星级司法所的单位按照创建方案自行制定星级司法所创建实施细则,并报请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初审后报局党组讨论、审核(2020年2月17-2月28日)。
4、实施阶段:创建星级司法所的单位按照星级司法所认定标准,在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基础设施、所务管理方面进行星级创建(2020年3月2日—6月30日)。
(二)考核:
由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对创建星级司法所的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司法所填写《省星级司法所申报表》,报送至市司法局进行考核验收、集体研究、社会公示,确定星级。
五、具体要求
1、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切实开展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明确加强司法所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2、坚持司法所长责任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关心、重视,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法治企业建设顶层设计的必要性
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大都是由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构成的有机整体,受系统性、广泛性等特点所决定,法治企业建设要充分发挥功效,就必须落实到企业的各层级、各环节,直至组织末端。为此,法治企业建设必须坚持顶层设计,由集团总部或母公司制定适用于全集团的法制建设方案,统筹部署推进工作。各子公司、分公司,也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细化方案,形成周密的工作体系,切实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同时,法治企业建设不仅限于法律工作,实施主体也不限于法律部门、法律人员,而要求整个企业、各级领导员工共同参与,共同提升全员的法律意识。与传统的法律管理工作相比,法治企业建设不仅侧重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支撑、服务,且更加重视与企业发展战略的深度融合,提升法律思维引领、法治方式运作的能力;不仅侧重于对法律人员素质的提升,更加重视全员法律思维、法律意识的培养;不仅侧重于对公司重要业务、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更加重视企业法律管理的全局性的制度安排;不仅侧重于事后的法律风险防范,更加重视法律风险防范、合规管理、法律监督机制的一体化规范管理。从实践来看,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企业集团,都在各自的集团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中就法治企业建设作出了部署安排,发挥了良好的引领示范效应。一是出台统领性指导文件,通过健全制度、写入公司章程、与子公司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加大法治工作推动力度;二是制定法治企业建设规划,提出加强法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三是发挥章程的统领作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法人治理机制。
二、国家电网公司法治建设顶层设计的经验启示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从整体上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通过加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区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三、活动内容
按照《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制定《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规范》,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总结交流法治政府建设经验,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逐步建立符合《纲要》和《决定》要求及我市实际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各项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四、活动方式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集中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和工作标准,并全面组织实施,市政府通过评比确定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市政府成立依法行政示范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规范,报市政府法制局审核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召开动员大会,深入贯彻会议精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方案和工作规范,结合实际开展创建工作。
(三)检查评定阶段。市政府组成检查组,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确定3-5个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四)总结阶段。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进行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各部门要按照省和市政府及我市的要求,认真动员部署,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纲要》和《决定》精神上来,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示范单位活动的意义,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健全工作机构,落实责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办实际,以县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为主线,开展好“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
二、工作内容
(一)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认真组织开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方法,强化考核惩处机制。一是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二是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对作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法定期限向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三是要定期组织本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行政执法行为;四是要依法推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定期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五是探索实行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登记制度,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六是建立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对实施满一年的法律、法规、规章,向县政府书面报告实施情况。
(二)贯彻实施《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
按照《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一是要严格履行职责,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二是要结合全办实际,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各项配套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通过合法性审查,在对重大行政决策内容是否违法予以认定的同时,从程序上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
(三)以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
按照《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一是要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把关,将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是否违法增设行政权力和公民义务、是否违反上位法等作为审查的重点。二是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根据《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前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管理和监督力度。四是要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审查率、纠错率力争达到100%。
(四)以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着力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
一是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设立专门接待场所,向社会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探索受案环节下移,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点的作用,在有条件的村(居)设置行政复议受理咨询点。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要加强学习和研究制定贯彻《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意见,制定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完善考核机制,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健全完善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机制。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4月)。召开街道办事处“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动员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确定具体年度工作目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5月-11月)。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和工作目标,广泛开展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及时做好音像信息的收集工作,将相关情况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12月)。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开展自查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报告,并于12月中旬报送县政府法制室。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街道办“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各个站所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制,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作用,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健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党的十六大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县委、人大、县政府及时出台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四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总结表彰会暨“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启动动员大会,对“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签订了“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了部门分工,强化了责任,把“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坚持每年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确定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直保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组织领导形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实职领导专任,从而增强了办事机构组织协调工作的权威和效率,促进了县委、县政府总揽作用的发挥。
(二)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关健领域和关健环节,务求实效。
1、抓重点对象学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实现社会法治化奠定思想基础。“五五”普法期间,我县深化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制度、法律素质考查制度、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目前,县人大任命领导干部都实行了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对一般公职人员,继续推进普法合格证制度,并将此与年度考核、晋职晋级和提拔使用挂钩。三年来,全县每年统一组织近1XX余名公职人员进行年度学法考试。同时,组织和推动司(执)法人员岗位学法的经常化、制度化,XX年至2009年,全县每年都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岗位学法培训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进行脱产培训。为了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我们在每年的“3.15”、“3.18”、5月综治宣传月、“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持续开展大规模的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三年来,我县共征订或免费发放《“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习水县“五五”普法农村干部读本》、《农民工维权手册》4万多册,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出动宣传车辆600台次,受教育群众达49万余人次。
2、坚持三项制度,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第一,坚持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县委建立健全了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通过拟定学习计划,采取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发言、集中自主学习、开展讨论等方式,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依照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做到每年至少2次以上学法活动。第二,坚持法制讲座制度。坚持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并把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五五”普法实施以来,我县邀请了重庆市委党校、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的教授专家多次到习水作了《物权法》、《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依法行政与行业体制改革》、《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等法制讲座,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参加了法制讲座。第三,坚持学法考试考核制度。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每年由组织部、人事局、依法治县办联合组织开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参加考试合格,在《干部学法用法合格证》上进行注册登记,成绩进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职务晋升和考核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还建立了干部任前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凡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并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任用。
3、深入开展以“青少年法制巡回宣讲”为载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青少年成长和心理特点,实施分类别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各类在校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法制主题班队会、案例剖析、法制讲座、普法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图片展览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吸引青少年学生主动参与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到法庭、看守所等单位观摩体验,组织犯罪犯错青少年进行现身说法,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将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融入到青少年熟悉的社会生活中,使法制教育变成一种生动直观的生活体验。XX年11月开始至2009年5月,由教育局、县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团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合开展的“青少年法制巡回宣讲”活动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全县每年都有40000多名师生参与听讲和讨论,效果明显。2009年在加强“送法进校园”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县各中小学师生征订《青少年法制教育教学参考》3500多册,荣获遵义市教育局、司法局、综治办、市依法治市办表彰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自从二郎乡开展“三关工程”以来,切实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和维权工作.全县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每年必须完成2至3节法制课时,并且要求有课时安排表及教案,各个学校要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年来,共为青少年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悬挂横幅、宣传标语328条,送法进校园289次,观看法制电影15场次,受教育12万多人次。
4、加强对农民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和农民工面临生产安全、工伤致残、超时劳动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XX年年6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编写了《习水县“五五”普法农村干部读本》5000多册发放到农村干部手中;XX年年8月,由依法治县办牵头,县宣传部、县文化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计生局等39家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在县城五星街至新华桥设立咨询台,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律知识读物、宣传资料等形式,使农民工熟悉依法维权的渠道,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适应城市和企业的各项依法管理,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保障和支持;2009年2月,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县工会、县妇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二郎乡等六家单位在二郎乡政府开展一场题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大型法制文艺演出宣传活动;2009年1月结合返乡农民工的培训抓好法制培训,增强了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为农民工依法维权奠定了基础。2009年5月结合开展法制巡回宣讲活动,组建宣讲组深入乡镇、村开展法制宣讲142次,受教育35000多人次。
5、抓重点领域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XX年以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开展了以依法行政为重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以解决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引导和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为内容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执法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在2009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上,县畜牧局、工商局、计生局被表彰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在各领域发挥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示范作用。
6、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抓热点问题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针对各个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我县组织开展了多个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近几年来,我县大力开展了矿山安全整治、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9年4月份以来,针对“8.15”案件暴露出来的干部管理和社会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社会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抓好宣传发动、督促检查等工作。一是组建宣传车,在县城和乡镇开展宣传工作。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制作宣传光碟,组建“习水县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车”在县城和乡镇围绕工作动态和工作安排布置进行宣传发动,共出动宣传车86台次。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咨询活动。4月18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依法治县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58家235名工作人员在县城开展以法制宣传咨询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XX0余份,宣传手册XX多本,展出展板60多块、挂图与图片达400多张,受教育人数达8000多人次。三是精心安排、指导抓好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发动工作。各单位书写、制作悬挂永久性标语70多条,制作宣传专栏15块。四是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牵头在县城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创办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栏,并定期公布综合整治工作动态。五是在县城公共汽车和出租车上张贴车身标语200多条,增强宣传效果。六是在县城主要位置制作大型宣传标语牌5块400多平方米,在乡镇公路沿线制作大型宣传标语牌11块100多平方米,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7、办好“红城法治”栏目,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自XX年年自办法治栏目“红城法治”开播以来,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制作播出22期节目。尤其是2009年在未安排专项经费情况下,还制作播出6期,受到群众欢迎,效果明显。
(三)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措施,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1、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机制。一是每年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和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对考核结果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先的主要依据;二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作为“一票否决”考核内容;三是建立依法治理专项考核奖惩制度。每年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检查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普法活力。一是形成合力。以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整合党政机关、企事业、人民团体、学校等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普法合力;二是专家讲座、邀请省外法学专家教授为科级干部作法制讲座;三是集中培训。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四是组织法制文艺演出,二郎乡、仙源镇等组织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发挥了潜移默化教育的效果;五是法法专题栏目“红城法治”深入群众,效果良好。六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加强督促检查。一是每年组建专门工作检查组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活动。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建专门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中期检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三年来,检查组先后到全县24个乡镇和100多家单位检查调研,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质量案件评查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通过以上工作的扎实开展,XX年年、2009年我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连续两年年终目标考核获全市一类县位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我县“五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保障措施不够有力,考评机制有待健全。一是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大普法”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还没有完全突破。二是县级财政体制问题,依法治县办要求落实的按普法对象人均每年0.5元的普法经费一直未落实到位。不少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施差、经费少的问题,少数乡镇还没有将普法经费按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有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人员不能做到专职专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单独纳入县委、县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2、思想认识有偏差,传统观念亟待更新。有的领导同志认为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人民群众已基本掌握了一定的法制知识,普法工作可搞可不搞。少数领导干部和部分执法人员认为普法的对象主要是老百姓,通过普法教育让他们遵纪守法就行。少数公职人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高。有的单位没有摆正经济建设和普法工作的关系,把普法工作看成是可做可不做的“软任务”、“软指标”。
3、重点对象学法有待加强,死角盲点仍然存在。一是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观念淡薄,导致这两年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呈上升趋势。二是受现有体制的制约,少数学校仍然没有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导致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制道德教育。三是有的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忽略了法制教育,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劳资纠纷不断上升。四是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他们的法制教育还没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大量矛盾纠纷隐患呈上升势头。
4、普法教育轻重失衡,学法用法结合不紧。一是重义务灌输,轻权利宣传。在普法教育的内容设定上,注重和强调义务性、禁止性、制裁性法律规范的灌输和教育,忽略了权利性、许可性、保护性法律规范的宣传。二是重计划安排,轻落实检查。有的部门和单位存在有计划安排,无检查落实的问题,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缺乏有力的制约措施。三是重宣传形式,轻实际运用。少数部门和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仍然存在,运用法律手段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四是有特色的普法“品牌”和“亮点”还不多。
三、下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法律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各行业工作之中,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进一步充实调整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2、突出法制宣传,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和方法。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加强法制宣传,迅速形成“大普法”格局和学法对象主动学法用法的浓原氛围。县司法局要结合习水实际制定可行的运作方案,负责办好“红城法治”栏目,确保每月播出2期自办节目,把“红城法治”栏目办成习水“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品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编写农村常用法律知识案例手册;《今日习水》要开设“普法依法治理专栏”;各镇乡、各单位要建立专门的法制宣传栏,永久性法制宣传栏规格为150厘米*500厘米,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并每月更新法制宣传内容;县依法治县办公室配合县城管局要在县城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统一制作永久性依法治县工作宣传专栏;各乡镇要在县城出入口和镇乡公路沿线明显的地方制作大型法制宣传标语牌,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宣传内容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内容,为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3、突出“法律八进”,丰富形式,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细化“法律八进”活动的内容、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法律八进”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人武部、各镇乡党委政府协助配合完成。结合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文联等相关单位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送法制文艺下乡活动,将文艺演出和法律知识融为一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法律八进”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任务分解督查考核方案,并加强检查考核,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
4、突出创建示范,典型推动,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实效和水平。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镇乡、企业、学校、村分类创建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作为推进“法治习水”创建的标准,加快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进程。2009年在全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8个,普法依法治理示范镇乡3个,依法治校示范点4个,依法治企示范点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5个,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抓好落实和督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