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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查报告范文精选

法治调查报告

法治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出于报效国家的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我们首都十余名法学、政治学、经济学、文学、社会学的教授、博士、记者于今年3月成立了《依法治国研究》课题组①,力图从多学科角度重点调查和解剖几个依法治市时间较久、成果较明显的省、市、县和企业、以在实证调查和理性分析的基础上探索依法治国的规律和方法。

xx市既是全国省会城市依法治市试点城市和二五普法先进单位,也是全国城市综合整治十佳城市和卫生十佳城市,依法治市成绩较为突出。在司法部和xx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支持下,我们课题组成员于1996年7月、8月、10月三下xx,对该市依法治市情况进行了为期近一个月的全方位调查,采访了xx市委书记、副书记、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秘书长等主要领导,举行了20余次各种类型的座谈会,调查了30多个市直属部门和区、县、乡、镇、街道、行政村、工厂、商场、学校等依法治理的先进单位,获得了极其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课题组经过数十次深入讨论和反复征求各方意见,最后形成了本调查报告。

一、xx市依法治市的初步成效

实现国家的现代化需要营造国家法治环境,实现城市的现代化同样需要营造城市法治环境。为了逐步将xx市建设成一个具有良好法治环境的现代化大都市,xx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根据全国和xx市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条件和客观需要,于1991年初不失时机地作出了在xx全面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决定。近6年来,xx市在立法、执法、守法、普法、法律监督等各个方面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初步形成了一个健康、有序的都市法治氛围。依法治市所产生的整体合力,已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xx市政治、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推动了xx市的全方位法制建设,为xx市1998年全面实现小康,2000年市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2010年成为经济发达、环境优美、融古都特色与现代文明于一体的现代化的江滨城市,形成国际化大都市的基本框架构筑了强大的厚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城市良好的法治环境主要体现在城市信誉、法律公正、社会稳定、正气昭彰和法制统一五个方面。xx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在推进依法治市的过程中,坚持以这五个方面为重心,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取得了较为突出的社会成效。

(一)这是一方信誉之地

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不立,城市无信同样不立。为了大大提高xx城市经济的吸纳力和辐射力,xx市将确立城市信誉作为良好法治环境的核心来抓。xx市依法治市的决策者深刻地认识到,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信誉经济。只有通过依法治理,使xx市所有的市场经济主体都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只有使维护城市信誉与维护企业信誉成为密不可分的整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只有将确立信誉变成每个经济主体的自觉行动;才能大大提高xx市在市场经济中的整体信誉和形象,才能早日将xx市建设成为长江下游万商云集的现代化中心城市,才能保证xx市在国内外具有强大的经济竞争力。

加强合同意识、自觉履行合同是确立城市信誉的基础。目前,xx市企业普遍将重合同、守信用视为企业的生命和发展的根本,将合同管理作为对企业进行依法治理的突破口。五一一厂是全民所有制大型企业。该厂通过成立经济技术合同管理委员会对合同进行严格审查和统一合同示范文本等方法,大大提高了合同管理和履行水平。从对1991年依法治厂以来2994份合同的抽查来看,合同合法率100%,履约率99.39%,货款回收率99.93%,合同纠纷率0.065%。交通部三航局三公司建立了经济合同的上报制度和台帐制度两级管理形式。1995年,全公司签订经济合同1340份,总金额3.5亿元,无一份无效合同。

严格保证产品和商品质量是确立城市信誉的核心。xx市各执法部门始终将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今年2月1日,xx市举办了集中销毁查封的30类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失效变质的假冒伪劣商品现场会,其中假名酒2.3万瓶,劣质电器开关8000多件,过期变质食品8.4万件,劣质CD唱片2.4万盘。严厉的打假举措有效地制止了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xx市商业局所属企业遵循“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宗旨,根据《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建立了严格的商品质量制度,自觉地将商品质量视为企业的生命。xx市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将其经营的6万余种零售商品全部在保险公司投保,消费者如发现购买的是假冒伪劣产品,除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外,中央商场还将给予举报人300元的奖励。该公司以其良好的信誉和优质服务荣获了“全国无假冒伪劣商品商店”、“全国最佳信誉企业”等称号。

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服务质量是确立城市信誉的十分重要的方面。新街口百货商店服务有限公司是全国十大百货商店之一。该公司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定向消费者倾斜的四原则:即商品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可换可不换的,以换为主,可修可不修的,以修为主;责任分不清的,以我为主。该公司钟表商场有两名厂方人员因处理退化刁难顾客,被各罚款100元,并予辞退。1995年该公司共处理退换货84000余次,退换金额764万元。曾有一位顾客从该公司购买了一台三菱空调,已用了半年又拿回来,说噪音大,是组装的,要求退货。售货员虽再三解释,顾客仍固执己见。最后商店不仅全部退了款,而且付了顾客打车费,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80多元。新街口百货商店以其优质的服务,荣获“全国用户满意企业”称号。

良好的城市信誉,推动了xx市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1991年至1995年,该市按可比价年均递增14.7%,比“七五”时期高出近6个百分点,是历史上总量扩张最多、增长速度最快的时期。国内生产总值在1993年提前实现了翻两翻的战略目标,1995年达576.5亿元(当年价),人均达11000元。国内外对xx市的投资大幅度增加。1991年至1995年,该市批准成立了外商投资企业3980家,1000万美元以上大项目有151家,外商总投资额达68.84亿美元。国内很多企业也纷纷在xx投资建厂。一些投资者经过比较后深有感触地说:“在xx投资虽然不可能在短期内获取暴利,但却有很大的后劲和很强的安全感。”这道出了在全国某些地区不重视区域信誉的情况下,xx率先确立城市信誉并取得佳绩的实情。良好的城市信誉也使xx成了长江下游名副其实的商业中心城市,在全国排名仅次于3个直辖市之后。1995年全市国营商业系统销售额95亿元,在全国下降幅度达10%的情况下xx增长近30%;1996年1月至6月销售额已达68亿元,全年将超过120亿元,在全国下降幅度大于去年的情况下,xx增长幅度仍将高于去年。上述数据充分说明,一个地区只有确立了良好的区域信誉,经济发展才有长久的后劲。

(二)人民重塑了法律的尊严

法律的生命主要不在于制定,而在于实施;法律的尊严首先不在于呐喊,而在于行动。一段时间以来,立法重、执法松、监督空的现象几乎成了损害法律尊严、毁坏执法机关形象的顽症,一种不信任法律、不信任法治、不信任执法机关的情绪正在全社会蔓延。为了重塑法律的尊严,重树执法机关的形象,挽回人民对法律的信仰,xx市自1992年开始率先进行了部分区县人大代表评议区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执法公正状况的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评议对象逐步扩大到了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并于1995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形成制度。人大代表评议执法机关工作的实质,是将监督执法机关公正、严格实施法律的权力赋予立法者,赋予权力机关,赋予人民群众,从而真正实现了xx市及其所辖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对执法机关监督的三个重大转变:从形式监督转变为实质监督,从会议监督转变为深入执法机关的面对面监督,从少数人的监督转变为人大代表直至普通市民的全体人民的监督,以保证法律的全面、正确和完全实施。

xx市人大代表评议工作分为准备、调查阅卷、评议、整改四个阶段。几年来全市有2174名市、区、县人大代表参与评议,召开座谈会173场,走访群众33288人次,调阅卷宗7035卷,提出意见和建议1011条。人大代表在评议过程中真正体现了代表人民意志、行使人民权力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如李昭君代表年逾七旬,在调查中不辞劳苦,深入基层,深入选区,倾听群众意见,先后走访了8个居委会,96人次。人大代表提出的评议意见既涉及到具体案件处理和办案作风,又涉及到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既切中要害,又切实可行。如白下区公检法“三长”在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时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说:“代表提出的这些问题都是我们过去长期没有意识到、或虽意识到但未及时解决的。评议对我们加强队伍建设有好处。有人民这座靠山,有人大做后盾,我们领导的工作以后更好做了,腰杆也更硬了。”

人大代表对执法机关的评议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其公正执法和公正办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市公安局在1995年评议期间复查了1100件劳少教案件,针对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采取了整改措施。市检察院复查了不捕、不诉、免诉、抗诉等案件496件,纠正了不足,总结了经验。市法院复查了492件有关案件,对自查中发现的56个问题予以改进。

人大代表评议直接推动了各执法机关的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达到了标本兼治、整改结合的总体目标。xx市人民政府制定了《xx市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xx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xx市检察机关案件回访考察制度》,了《xx市检察机关“禁酒令”》。xx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修订了《xx市中级法院错案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确立了严格的错案追究制和案件督察制。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全院去年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改判的21件案件逐一进行了审查,对因审判业务水平不高和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造成5件错案的5名法官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扣发了他们个人和所在庭的岗位目标奖。该院还十分注重狠抓审判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如一名审判人员以法官身份到交通肇事现场为其亲戚说情,院里知道后,院长、副院长、庭长分别对他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在全院大会上公开做检查。玄武区法院严格规定办案人员不准抽当事人一支烟。严格的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有力地保证了xx市各执法机构的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如今年上半年,市中级法院共审理各类案件1514件,被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的只有2件。全院干警上交美金、金戒指等折合人民币2万元,拒受礼金额达5万多元。

从人民制定法律开始,到人民监督法律得到完完全全、不折不扣的实施结束,其间有一条漫长的、充满崎岖曲折的道路。xx市通过人大代表评议,在具体案件和制度建设两个方面监督xx市各执法机关公正执法,无疑为探索这一道路进行了正确而又可贵的尝试。它沟通了立法者、执法者和守法者之间的监督和交流渠道,是人民代表大会议行合一原则的新发展;它赢得了人民对法律的信任和自觉遵守,捍卫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这应当是我们探索法治之路、重塑法律尊严的出发点和归宿。

(三)流窜犯未到这里就拐弯溜走

安全稳定、正义昭彰、邪气不显是依法治市应当实现的重要目标之一,是良好的法治环境的基本内容,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基础。为了确保一方平安,xx市委、市政府从开展依法治市以来,一直将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作为工作重点,采取“打防并举,重在治本”的方针。1994年,xx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严打斗争,将其作为依法治市的专项治理内容,共打掉各类犯罪团体591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49万起,其中重大刑事案件2173起,摧毁37个带“黑社会”性质的邪恶执力,清除了严重影响xx地区社会治安的重大隐患。xx市破获杀人等五类暴力性案件的攻坚能力一直在国内各同等城市居领先地位。1993年五类案件整体破案率达88.1%,1994年达93.1%,1995年达90.8%,1996年1-6月达93.5%。

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的基础上,xx市十分重视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预防犯罪和震慑犯罪,以达到“治本”的目的。xx市一方面大力抓专门机关的工作,初步形成了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为龙头,以卫星定位系统与计算机图形系统联网为工具,以计算机人口信息系统为支撑,以巡警为基本力量,以联防关卡、报警亭、流动巡逻车以及治保联防为基础的覆盖全市、快速反应的城市防控体系,大大提高了动态环境下的快速反应和整体控制能力;另一方面大力抓群治群防,提高全体市民学法懂法、遵纪守法、见义勇为、积极与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xx市,人民群众报告、协助、支持公安机关破获重大刑事案件的典型事例比比皆事。如闻名全国的“段朝风飞贼案”,以及“锁金材杀人纵火案”、“西家大塘劫持人质案”、“7·20”抢劫杀人案等重大案件,都是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一举破获的。正是人民群众与公安干警密切配合、团结奋战的精神,构成了保证xx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可靠、最深厚、最基本的力量源泉,致使外地流窜犯到xx望而却步,本地不良分子不敢以身试法。

从1992年以来,全市刑事案件逐年回落。1994年全市杀人案件下降19%,强奸案件下降15%,抢劫案件下降18.9%,抢夺案件下降13.6%,伤害案件下降23.1%,实现了1983年严打以来五类暴力性犯罪首次整体下降。自1993年1月到1996年6月,xx市重大刑事案件发案率及其占全部案件的比重在全国同等城市中始终居末位,其中后者每年均低于各市平均水平近20个百分点。在全国社会治安形势十分严峻、“北犯南逃”现象较为普遍的情况下,xx市依法治市的综合效应铸下了犯罪分子胆颤心惊的天罗地网,营造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一方净土。难怪xx市民中流传着一句十分生动形象的话:“流窜犯未到xx就拐弯溜走了。”

良好的社会治安状况提高了广大市民的安全感。根据xx市公安局向各界群众发放的5800份《公安安全调查问卷》统计结果,在“您对当前社会治安状况总的评价是什么?”的问题中,1995年认为很好的占34.5%,较好的占54%,一般的占10.80%,较差的占0.7%,很差的仅占0.1%。xx市以其依法治市的实际成效使社会治安较早步入了持续、稳定、良性发展的轨道,赢得了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赞扬。

(四)匡正世风有法治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是思想道德建设;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是法制建设。法制既规定着社会主流道德的性质、内容和发展方向,又决定着道德实现的程度。在我国目前正处于新旧体制转轨、各种矛盾利益交织、多种道德观冲突的复杂形势下,只有通过严格实施法律,打击邪气,弘扬正气,治理社会恶习和社会陋习,使法律得到人们的普遍遵守,才能防止道德行为的严重滑坡,才能在法治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宣传、教育等各种手段,引导人们自觉遵守更高层次的道德规范。十分可贵的是,xx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在推进依法治市的过程中,不仅能较为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从确立和实现道德规范两个方面进行思想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建设,而且十分注重营造信誉、公正、安全、和谐的法治环境来培育道德生长的土壤。

xx从依法治市一开始,就将普法作为一项确立人们共同行为准则和基本道德标准的基础性社会工程来抓。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外来暂住人口是xx市全民普法的重点。全市建立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月一个学法日制度和学法档案。1995年12月至1996年1月,全市共有18000余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学法考试,参考率达96%,提出普法建议55600多条。xx市在约80%的中学、60%以上的小学对学生进行了大规模的普法教育,建立了一些“中学生学法园地”和“娃娃学法园地”。1995年下半年,xx市还对全市40多万暂住人口分批进行了法制教育,并对5万多人进行了学法考试。xx市十分重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三大新闻媒介的普法作用。如xx电视台与市中级法院合作,自1994年4月1日在全国率先开办《法庭传真》、每周一次现场直播法院审理案件以来,到目前为止已播出了120余期,产生了很好的普法效果,全国各地纷纷效仿。xx市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的全民普法,为将人们的思想、行为规范到法律上来,为确立最基本的道德准则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实践证明,学不学法、懂不懂法大不一样。如xx市在对外来蜇住人口进行法制教育之前,其犯罪率占全市总犯罪率的50%以上;进行法制教育之后,其犯罪率立即下降到40%左右,且打架斗殴、违犯道德的现象也大幅度减少。

通过严格实施法律来矫正人们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这是xx市的成功做法。xx电视台《法庭传真》曾以“一个耳光和60元钱的代价”为题,现场直播了玄武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抢劫案件,在xx市民中引起很大反响。案犯朱宏友在火车站附近,以实施打耳光的暴力手段抢了一个外地人60元钱,被判了4年有期徒刑。当审判长当庭宣读判决书的语音刚落,就有观众打进热线电话认为判得太重。担任场外评点的法院院长立刻根据刑法有关条文,对本案进行了评点分析,指出抢劫罪因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故其社会危害性比抢夺罪、盗窃罪都要大,其法定最低刑期是3年有期徒刑。这样一分析,对观众教育深刻。一位来xx打工的农民在评点结束后打电话到直播现场说:“那人只抢了60元钱,就被判了4年,猛一听,觉得法官判得太重,但法律条文明摆着,只要是抢劫,哪怕抢一分钱,也至少要判3年,这对我们这些人教育真是太深了。”由此可见严格执法对人们的守法行为和道德行为的矫正作用之一斑。xx市1994年5月通过制定和严格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全市禁放烟花爆竹一次成功,无疑是通过严格执法来规范社会道德行为的又一有力例证。

当然,严格执法并不等于野蛮执法;相反,严格执法更要文明执法。只有文明执法,才能真正确立权威;只有文明执法,才能开创文明之风。xx市在依法治市的过程中,坚持将提高执法者的素质作为建设文明之师的基础工程来抓。如xx市鼓楼区市容管理监察大队即注重不断用各种标准来规范队员言行,执法中坚持“四个在先”:敬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告之公务在先,请字在先。遇到矛盾冲突时,自觉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如分队长马正山一次在执法时,遭到围攻,被一男子用点燃的香烟头烫在脸上不松开。在这种情况下,小马采取了十分克制、忍让的态度,周围群众纷纷指责该男子的行为,迫使其灰溜溜地逃走了。鼓楼区市容管理监察大队正是靠了这种忍辱负重、坚韧不拔、文明执法的态度和精神,树立了较高的执法权威和良好的执法形象,同时也以实际行动展现了高尚的道德情操,带动了局部社会风气的好转。该大队在1994年执法时遭围攻17次,1995年减少到8次,至1996年8月则减少为1次。

在全面普法和严格执法以制止道德滑坡的基础上,xx市采取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加强道德建设。《xx市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xx市市管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补充规定》等规章制度的建立,有力地推动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市政府通过制定《从我做起,遵守“七不”》等规定,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提高全体市民社会公德意识的活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各行各业的服务承诺、微笑服务、不说忌语等活动,促进了全市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如彭楼医院制定和实施了《医患道德合约》,规定医务人员不得收受红包,患者不得馈赠医务人员钱物,谁违反谁负责。合约实施四个月后,回收合约2350份,没有发现一起举报收受红包事件。此外,技术监督局建立了“四不三同时”制度,公安局建立了“周六民警到我家”制度,等等。上述一系列规章制度的确立,标志着xx市的各项道德建设已开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

xx市在注重营造全市整体法治环境、培育道德生长土壤的同时,还自觉地抓乡、镇、街道、行政村、企业、学校等社区的依法治理,将其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有效载体和前沿阵地来建设。实践证明,凡是依法治理搞得比较好的社区,其精神文明建设就搞得比较好。如建邺区莫愁湖街道自1993年开展依法治街以来,以《莫愁湖街道依法治街规范化管理暂行条例》为依据,通过深入扎实的依法治街活动,全面推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于1995年被民政部授予“中国街道之星”荣誉称号。xx市整体法治环境和基层社区各个法治环境的改善,有力地促进了xx市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一个具有良好道德风范和精神风貌的xx市正在逐步形成。

(五)法制统一在xx

国家法制统一,中央政令畅通,是国家稳定和中央权威的最重要标志,是政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最重要基础。一段时间以来,执法上的地方利益驱动和地方保护主义问题极其严重,致使国家法制统一和中央政令畅通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国家的政治稳定、经济稳定和社会稳定受到了相当程度的干扰,中央总揽改革全局、将改革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的能力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削弱。xx市在推进依法治市的过程中,自始至终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中央政令畅通作为首要标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依法治市是国家法制统一前提下的地方依法治理,而绝不是西方国家的地方自治或城市自治,更不是封建社会的诸侯割据或藩镇坐大。那种靠牺牲国家法制统一、牺牲国家整体利益或兄弟省市利益、以邻为壑、地方保护的做法来刺激本地经济发展,即使得益于局部和一时,也必将因国家全局利益受损、其他地方迅速效仿以及社会风气整体恶化,而使本地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受到数十倍的惩罚。

正确的认识导致正确的行动。从1991年开始依法治市以来,xx市共制定了18件地方性法规和212件地方规章,没有一件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冲突。市人大和市政府顶住了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驱动的压力,没有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精神和具体规定的立法草案开口子。如1994年10月,xx市政府在为市人大代拟《xx市科技进步条例》这一地方性法规草案时,有关部门要求在该法规中作出“被列入市级以上试制计划的新产品可享受一定比例的税收减免待遇”的规定;这项规定虽然有利于推动企业研制、开发新产品,并可为xx市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但考虑到国家税法在这方面没有授权,故市政府删除了草案中的这一条款,维护了国家税法的统一。

更为可贵的是,xx市为了保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坚决贯彻实施,即使暂时牺牲某些局部利益也在所不惜。如为了严格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坚持执行环境保护的国策,1993年3月xx市政府制定了《xx市污染企业(项目)搬迁暂行规定》,该规定在贷款、免交有关地方税收和费用、扶持企业生产和职工生活等各方面均给予搬迁企业(项目)以很大政策优惠。虽然这会影响地方财政收入,但却对鼓励污染企业(项目)搬迁起了很大促进作用。该规定实施后,已有50多个企业(项目)搬迁出城。

在控制基建规模、减轻农民负担、清理预算外资金、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治理“三陪”和“三乱”等一系列涉及国家大局的行动中,xx市委、市政府执行中央政令果断、坚决,绝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更不会顶着不办。如在治理“三陪”方面,xx市从1991年开始就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并严格加以实施,从而有效地扼制了社会丑恶现象的泛滥。即使因此而减少数亿元的经济收入,也丝毫没有影响xx市委、市政府坚持执行中央政令的决心。

面对愈演愈烈的执法上的地方保护主义歪风,xx市也深受其害。如该市的一名人大代表就曾因经济纠纷而被外省司法机关抓去当人质。但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大局,xx市执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能自觉地不搞地方保护主义。xx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大连中级法院执行江苏液化气公司货款一案就是一例。江苏液化气公司将2000户群众集资办气的款项276万元存在xx市中信银行。根据中信银行与液化气公司的约定,十年后由银行直接向集资户兑付集资款。大连中院在审理该案时冻结了这笔款项,执行划拨时要求xx市中院协助。此事在集资户中引起很大反响。一旦钱被划走,十年后兑付岂不成了泡影?集资户纷纷到省市有关部门上访。xx中院认为,液化气公司欠大连523厂货款并利息335万元经判决确认应予执行。为了不直接损害群众利益,xx市中院直接出面做液化气公司的工作,让其另外迅速筹集到340万元,全部履行了判决。

当然,面对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诱惑与压力,xx市各执法机关也并非生活在真空之中;但有效的监督机制及时制止了某些执法机关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的抬头。如1996年1月15日,xx市栖霞区法院与区政府计划经济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帮助企业清理催收应收款项的意见》的文件,规定由区法院和区计经委联合成立催款领导小组,帮助企业催收欠款,从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办案经费和奖励办案人员。这份文件在栖霞区驻区企业中引了起强烈反响。今年5月份,一名市人大代表向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写信反映情况,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这是受利益驱动作出的错误决定。这种做法一方面影响受理、审判经济纠纷案件的公正性;一方面也形成地方保护主义。”“要及时纠正,此风不可长。”并建议栖霞区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5月29日,栖霞区法院与区计经委下文撤销该文件,纠正了错误作法。在全国各地地方保护主义十分严重的情况下,xx市能依靠自身机制自觉地制止这种倾向的抬头,的确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xx市依法治市的上述五方面的成效,只是其依法治市成果的部分总结。为了正确评价这些成效,我们应当始终注意遵循以下三项评价原则:第一,依法治市的成效本质上应当是渐进的成效,而非立竿见影的成效;第二,依法治市的成效本质上应当是综合性的成效,而非单方面的成效;第三,依法治市的成效本质上应当是既重质又重量的成效,而非单纯量的成效。根据这三项评论原则,我们认为,xx市依法治市的成效还只是初步的。只有随着国家整体法治环境的全面好转,只有随着xx依法治市的整体深入,xx市的法治环境才能越来越好,法治的整体合力才能越来越大,法治的终极社会成效也才能越来越显著和突出。

二、xx市依法治市的主要经验

对xx市依法治市具有全局推动意义的经验主要有以下五条:

(一)党委统一领导,组织机构有力

xx市委始终对开展依法治市工作极其重视,从1991年初就成立了由市委统一领导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1993年又根据工作需要充实了领导小组的力量,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及其他有关部委办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员。市直各部门、各区、县也按照这一原则成立了本部门、本区域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xx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对工作真抓实干,定期开会讨论依法治市进展情况,解决各种矛盾和困难。市委书记王武龙、市长王宏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序建等主要领导将依法治市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xx市依法治市之所以取得较大成绩,还在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之下有一个做实事的办公室,由司法局陆印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与司法局合署办公。该办公室不仅能及时、正确、有效地将领导小组的决策化为具体行动,而且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和指导工作;既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和智囊机构,又是全市依法治市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构。

(二)围绕中心工作,制定实施规划

xx市1991年就制定了依法治市5年规划,1993年又对该规划进行了修改,并制定了每年度的实施计划。无论是5年规划还是年度实施计划,都被纳入了xx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中;从而既进一步明确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式下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和步骤,使其具有长期的和全局的指导意义;又将依法治市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其更易于落在实处。

(三)明确治理标准,严格考核验收

1994年8月,xx市制定了《依法治市工作标准》,明确规定了市和市直各部门、各区、县、乡、镇、工厂、学校、街道、行政村等单位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范围、目标和具体要求,将软任务变成了硬任务。全市还推行了依法治理的领导目标责任制和层层目标责任制,将依法治理任务分解,并摸索了一整套各单位依法治理是否达标的考核验收办法,将其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政绩,达不到标准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如白下区制定了《依法治区百分考核标准》,分别对依法行政、依法治街、依法治镇、依法治厂、依法治村、依法治校、依法治店等各个方面制定了百分考核标准;玄武区制定了《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试行)》;秦淮区制定了《依法治理达标验收实施办法》。

(四)既抓制度建设,又抓普法育人

xx市在开展依法治市的过程中,抓住了法治的本质是制度与人的良性互动这一关键,一方面将二五普法、法制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以全面提高从领导干部、到执法人员、到全体市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对从政权建设、民主建设、廉政建设,到立法、执法、司法,到市场经济、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建章立制工作,并使其相互配套,整体推进。

(五)注重典型推动,突出专项治理

xx市注重根据依法治市的推进情况,在不同时期确立不同的典型,总结经验,分类指导,以点带面,以块带条,逐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仅1991年至1992年,xx市和各区、县就抓了67个各种不同类型的典型。1994年,xx市侧重抓了7个单位6种不同类型的试点,并组成了7个联络组,每个组有一名市领导任组长,分别对试点单位进行具体指导,总结推广其经验。在抓好典型的同时,xx市适时地将依法治市工作全面推开。1994年全市有三分之一乡(镇)、行政村、企业、二分之一街道开展了依法治理。1996年全市则有三分之二乡(镇)、街道、企业、行政村将达到依法治理标准。为了集中力量迅速治出成效,xx市还根据国家法制建设和xx城市发展与管理的具体情况,确定每年度依法治理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1993年度重点进行了市容卫生和市场秩序两项依法治理;1994年度重点开展了社会治安和禁放烟花爆竹两项依法治理;1995年度重点抓了外来流动人口的依法管理;1996年则重点抓了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工程建筑市场两项依法治理。

三、xx市依法治市向纵深推进过程中面临的深层次矛盾

通过对xx市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调查,我们强烈地感受到,xx市依法治市工作目前正处于是爬坡、停滞还是滑坡的转折关头。其原因在于一个城市的依法治市工作越是向前发展,越是会面临一些在全国具有普遍性的深层次矛盾和困难。这些矛盾和困难不解决,依法治市工作就会停滞甚至倒退,全国这种反面例证较多;而一个城市似乎又只能缓解这些矛盾和困难的一部分,而不可能解决这些矛盾和困难的全部。目前干扰各地将依法治理向纵深推进的深层次矛盾主要有:

(一)地方法治动力与国家法治动力不同步甚至相冲突之间的矛盾

对国家而言,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均要求实现法治,以保证国家长治久安;但对地方而言,既有实现法治的动力,也有实现法治的阻力。动力可能来自上级的号召、地方领导人的远见、群众的要求以及某些领域依法治理的迫切要求(如城市房屋拆迁等),但它们都不足以强烈到推动地方领导人必须实行依法治理;而阻力的存在则强大而实在:①在国家大的法治环境不理想、地区间法治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实行严格的依法治理可能短期内不利于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如打假、打走私、扫黄、严格征税等);②依法治市见效慢,政绩软,往往看不见摸不着,而地方领导人的任期有限,不能不以主要精力抓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以实现为官一任,富民一方;③依法治市对地方党政领导人来说似乎不如行政手段治市那么迅速见效,往往束缚手脚;④依法治市可能削弱某些领导人的权力,甚至限制其获得非法利益;⑤依法治市需要较高理论水平的指导,工作量大,困难多,不容易推动;⑥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普遍不高,依法治理要求别人的多,要求自己的少。上述种种阻力,均导致很多地方不愿花大力气真正实行依法治理,其表现形式为或敷衍塞责,或形式主义,或停滞不前,或偃旗息鼓。

(二)地方依法治理需要国家全方位推动与现在主要靠局部地区自主摸索法治之路之间的矛盾

依法治国是一个全方位、全局性的国家工程,既不可能在国家法治推进不力、地区法治发展严重不平衡,甚至在国家法制统一受到个别地区严重破坏的情况下率先实现地方法治,也不可能将地方法治简单相加构成国家法治,而必须在国家统一领导、地方有力推进的体制下逐步实现国家法治和地方法治。

(三)地方依法治理需要党委统一领导下的专门机构的有力推动与现在普遍存在的领导乏力、办事机构无权、无人、无经费之间的矛盾

各个依法治理搞得比较好的地区虽然大多成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下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但多为虚设机构,一年只能开几次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担。该办公室一般由司法局主管法制宣传的副局长兼主任,由司法局宣传处兼做日常事务。由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普遍级别低、权力小,因而难以与市人大、公、检、法机关以及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协调,实质上只有一个依法治理的宣传机构;且办公室没有专职人员,缺乏专门经费,故的确是小马拉大车,承担不了推动一个地区依法治理这样全方位的工作任务。

(四)地方依法治理需要将法治作为价值目标与将法治作为单纯的治理工具之间的矛盾

法治首先是一个价值目标,其固有的原则、内容和标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应当达到的最终目的。法治同时又是一项治理手段,是推动国家或城市的政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基本方法。毫无疑问,法治作为价值目标与法治作为治理手段应当是统一的,不能对法治采取实用主义或工具主义的态度,对其有用的就用,对其作用不太大的就不用;对其好用的就用,对其不好用的就不用。实践中各地往往只注重依法治民,不注重依法治官;只注重依法治基层,不注重依法治权力;少数地方甚至存在着以“人治”推行“法治”、以“枉法”治理“违法”的现象。其结果是永远不可能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永远不可能促使领导干部学会如何自觉地在法律之下提出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也永远不可能真正确立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五)地方依法治理成效的长期性和渐进性与依法治理的急功近利之间的矛盾

由于依法治理的成效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从隐性到显性、从短期效果到长期效果的逐步发展过程;因此,开展依法治理既不能过于急功近利,又不能看不到已经取得的成果,而必须从下列三个层面来自觉地把握依法治理的成效:一是从推动依法治理的进程看成效。由于依法治理反映了社会管理的规律,代表了社会发展的方向,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标志;因此,推进依法治理的进程和举措本身就是成效。当然,这种成效还是浅层次的。目前xx市这一层次的成效较为突出。二是从实现地区法治的目标来看成效。依法治理的直接目标是实现地区法治,这是深层次的成效。xx市目前的法治状态离此目标还相去甚远,但已开始形成法治市的基本雏形。三是从推进政治、经济、社会的整体协调发展看成效。依法治理既是目的,又是手段。从前者看,实现法治目标就是最大的成效;从后者看,只有对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的整体协调发展起推进作用才是最终的成效。毫无疑问,法治的目的与手段是统一的,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所谓好的法治与坏的法治之分的问题。由于xx市目前还只是在构建法治市的基本框架;因此,依法治市对xx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推动作用还较为有限,干扰形成法治合力的因素还大量存在。只有随着xx依法治市的进一步深入,法治的终极社会成效才越来越显著和突出。由此可见,地方依法治理的短期成效与长期成效、直接成效与终极成效、举措成效与社会成效实质上是统一的。

(六)地方依法治理需要逐步进行法治的整体推动与现在各地普遍存在的单项突进、零星治理之间的矛盾

法治是一项规模宏大的全方位社会工程,必须对立法、执法、守法、普法、法律监督等法治的各个环节以及每个环节的各个方面全面规划,整体推进,而不能零打碎敲,零星建设。实践中各地在依法治理时往往只愿抓面上的、容易出成效的法制建设,而不愿抓深层次的、不容易见成效的法制建设,结果常常导致事倍功半,甚至相互抵消。如各地一般只注重抓普法,不太注重抓司法队伍建设,结果导致一个司法人员的腐败就足以抵消一百个普法人员的工作;只注重抓立法,不太注重抓严格执法、守法和监督,结果导致法律无法真正落实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当然,法治的整体推动并不排斥在特定时期集中力量加强某一薄弱环节或关键环节的法制建设,如当前就要重点抓好执法环节的法制建设;但这种特定环节的单项法制建设既应当以法治的整体推动为基础,又应当与整体推动相衔接,以此将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工作全面、深入地向前推进。

四、xx市依法治市经验对依法治国具有借鉴意义

上述6个方面的深层次矛盾说明,无论是依法治市还是依法治国,它与经济体制改革在动力上的一个根本不同之处在于,一个地区、部门或单位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很多方面一般有自发的动力,愿意自主摸索和试验;而依法治理则可能缺乏这种自发的动力,需要自上而下注入自觉的动力。因此,推行依法治国战略的全局性、综合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它不可能象经济体制改革那样长期以自发的自下而上的摸索为主,而应当以上下齐动、以上为主、全面规划、整体推进的方式来组织实施,这可能是解决上述6个方面深层次矛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基本思路。为此,我们特向中央提出如下建议:

(一)实施依法治国需要中央成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高效率的办事机构予以全方位推动。为了将依法治国这一具有长期性、全局性、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举措扎扎实实地推向前进,真正实现国家治理方式的根本转变,建议成立中央依法治国领导小组或依法治国委员会,由总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或委员会主任,其他政治局常委任副组长或副主任,有关方面的负责人任成员或委员,下设依法治国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各地区、各部门也应按照这一原则成立依法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二)实施依法治国需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以及二○一○年远景规划来制定依法治国五年计划和二○一○年远景规划,确立依法治国的三步发展战略,每五年为一个阶段,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以及五年普法计划同步。该五年计划应明确规定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步骤和方法,同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来保证其实现。

(三)实施依法治国需要抓住制度建设和人的建设这两个关键要素,深刻认识没有好的制度好人也会变坏,坏人更加猖獗,而仅有好的制度没有人严格执行和遵守也会形同虚设的辩证道理,一手抓国家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在健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国家法律体系,建立严格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制度;另一手抓普法教育,逐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充分确立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只有真正确立了制度与人的良性主动关系,才能完全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法治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一、主要工作

1、领导重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区政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新区建设发展的实际,一着不让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全区建立了区、街、社区三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初步形成“三级网络、四级管理”的监管体系。二是坚持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一票否决”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三位一体”的业绩考核范围,严格实行层层负责的目标管理。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基础管理,重点行业和单位普遍建立了专人负责的资料台账,制定了重大险情应急处置预案。

2、强化宣传,努力提高安全意识。二年来,区政府通过“安全生产月

”、“一法三卡”、“安康杯”等活动载体,不失时机地加大宣传学习《安全生产法》的工作力度,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有了提高。据调查,近二年全区各个层面召开的安全生产法规学习报告会20余场,参加人数达1万余人次;组织咨询、讲座、录像、电影等各项活动近50余场,参加人数达1.5万余人次;悬挂张贴安全警示标语和横幅7000余幅;印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等宣传材料5600余份;举办各类培训27期,受训人员达3100人次,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3、加强检查,认真消除事故隐患。首先,区政府建立了重大节日(或活动)由区领导带队参加的安全检查和每季度一次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对检查管理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其次,各职能部门和街道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根据“五个落实”的工作要求,具体安排部署每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二年来,全区通过检查发现各类事故隐患1340多件,排除1270余件,整改率95%以上,同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责任事故,其中:调查处理伤亡事故10余起,处罚10余万元,有效地遏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4、突出重点,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区划调整后,区政府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锅容管特与燃气,密集场所消防,农业机械和道路交通安全等六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及时排查了隐患,狠抓了整改。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安全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如质监部门收缴不合格钢瓶1779只,消防大队重新确定108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交警大队处罚超载违法行为983起,建设局、安监局联合对33个建设项目和275间民工宿舍进行跟踪检查等等,推动了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

二、存在问题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一部分私营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职工在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方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2、少数企业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基层管理工作比较薄弱,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尤其是成片拆迁建设的河西工地,出现不少新的安全隐患。

3、全区安全监督管理网络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报告制度还需强化,应急快速反应能力有待加强。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学习,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让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掌握安全法规的基本内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和创建“安全家园”、“最安全城区”的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不断改善城市安全保障措施,促进全区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要根据新区建设的发展需要,加大领导力度,不断提高职能部门和区、街道、社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继续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坚持“一票否决”制度,积极探索先进、高效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3、加大公共安全资金投入。随着新区建设的推进,大量增加的公共聚集场所,给我区城市公共安全带来了诸多的隐患,城市公共安全的任务必将更加繁重,区政府要把公共场所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积极争取多方支持,逐步加大资金投入,搞好安全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项目要坚持安全设施同步建设。

法治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经过自查自纠、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征求客户意见,各方面评价我中心在总体上是好的,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以及对社会承诺。但也存在问题,体现在随着客户的增多,维护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一、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搞好调查依法执政活动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从2005年1月开始,用一年半的时间,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的十六大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继续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世纪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开展这项活动,对于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增强党的执政能力,顺利实现十六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举国上下积极投入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我中心将搞好调查依法执政活动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同时,我中心将此次调查活动向县公司做了汇报,得到了县公司的大力支持,并要求我中心在里坦镇人大领导下,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把调查活动,做细致、做深入、做扎实。

正是由于**镇人大的正确领导,正是由于县公司的大力支持,此次调查依法行政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面向客户,搞好调查依法执政活动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党中央对各级党委、各级政府、各行各业提出的要求。我中心结合部门实际,切实将这项要求入脑入心,贯彻工作始终。

一是公开业务资费标准,让客户放心消费、明白消费。我中心在营业厅明显位置悬挂宣传牌,公示资费标准,让客户明白自己是怎么消费的,消除了客户心中种种疑虑。

二是公开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我中心严格遵守《电信条例》和企业各项服务制度。县公司已在全社会进行了公布,我们做了进一步的公开,客户办理业务时向客户讲明我们的标准,讲明我们的承诺,自觉接受客户监督。

本着“为**镇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工作原则,2005年1-6月份,总计为**镇人民群众安装电话**部,安装宽带**部,办理来电显示**部,办理悦铃**部;总计为客户排除电话故障**次,及时率达到100%;排除宽带故障**次,及时率达到100%。

经过我中心工作人员向110名客户征询意见,评价是好的,没有问题。

三、面向党委政府,搞好调查依法执政活动

我中心坚决服从**镇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领导,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在搞好调查依法执政活动上,积极走访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多年来,由于我中心坚决服从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高效贯彻各项工作方针、原则,聚精会神抓建设,齐心协力谋发展,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我中心各项工作得到**镇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高度评价。在本次调查依法执政活动中,里坦镇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依然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面向自我,搞好调查依法执政活动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法治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一)税务行政诉讼类风险

是指税务执法主体因实施税务行政执法行为而引起的税务行政复议撤消、税务行政诉讼败诉、税务行政赔偿等后果和影响。从目前的情况看,税务执法案件对法律举证的有效性是当前执法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一旦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的概率就会很高。从败诉案件看,一是税收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程序违法主要是指违反法定方式或者是违反法定的具体要求。税务机关的日常具体行政行为中,往往重实体、轻程序。突出表现在:(1)无执法权的人参与执法,如工勤人员参与税务检查或税务稽查;(2)开展日常税务检查工作时,该出示税务检查证而没有出示,收集的证据资料纳税人未签署或者盖章;(3)应当告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而没有告知;(4)达到听证条件的,应当告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申请举办听证而没有告知;(5)所收集的证据来源不法定、手段不合法,证据应当在听证会进行质证而未进行质证;(6)违反法定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有的未经批准,擅自临时查封纳税人的物品、随意扣押纳税人的商品,有的未履行事前告知,未通知当事人到场等;(7)有的应经有关负责人批准的案件不经批准擅自作出稽查结论等等,最终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二是引用法律法规不准确,在《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处罚决定书》中定性和处理不是引用法律法规等高级次条文,而是引用内部文件、工作规程等低级次条文,且引用的条款不准确,适用性和针对性不强,导致定性模糊、征纳双方争议过大,从而败诉。

(二)税收管理作为类风险

?是指在税收管理过程中由于执法主体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职能中应作为而未作为、未完全作为或作为了未赋予的职责职能范围以及作为不当的管理事务而形成的影响和后果。其主要表现在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未依法保障或侵犯了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未完全执行征管工作流程、税务登记不准确、纳税人性质认定错误、一般纳税人资格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审核不严、减免税概念划分错误、“双定户”定额程序不全、政务公开不及时、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税款征收方式不统一、税率执行错误、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审核不严、日常纳税辅导不细致造成纳税漏洞、纳税人只需履行备案手续的纳入了行政审批程序等行为都是其具体体现。

(三)税务司法渎职类风险

此类风险的界定应以《刑法》中关于税收渎职犯罪的相关条文和检察机关对税务渎职犯罪的立案标准为依据,主要表现为:一是不严格履行征管职责,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偷税骗税等犯罪活动不查不问,对群众的举报听之任之,不认真查处,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肆意进行偷逃骗税等犯罪活动;二是税务行政执法案件中由于地方保护、政府干预、怠于暴露问题等原因对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拖而不送受到刑法402条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追究;三是税务征管失职失误,造成不征、少征国家税款和国家税款重大损失触犯刑法第404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以及第405条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这两种定罪额度标准低,10万元以上的税款损失即达到立案条件,在日常税务征管中稍有疏忽便极容易达到这个税款额度,形成不征、少征和税款流失的法律客观后果,另外对“徇私舞弊”这个前置条件司法解释涵盖范围非常广,且在目前司法实践掌握中仍然存在着较大分歧,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主观故意这个法律要件的“明知后果”情节在实际税收征管中更是难以把握和判定,不同的法官理解不同认定也不同,因此对于税务干部的执法风险同样极高。如果由于疏忽大意,严重不负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的,即使没有徇私舞弊的法律前提,仍有可能触犯刑法第397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正是基于以上几点原因,司法渎职类的风险已成为税收执法中最应引起高度重视和需防患的一类风险。

二、税收执法风险成因分析

(一)税收执法依据潜伏执法风险

一是法律层次低。我国现行税法中属于法律的只有《税收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3部,其余大量的是法规和规章,法律级次低、效力差,这给税务执法行为留下隐患,因为法院在行政案件判决时对规章是参照使用,可能存在不使用的情况。

二是实体法内容滞后。现行税法多为上世纪90年代初制定,其内容老化,明显滞后。为此,不得不以税收规范性文件作大量的解释、补充,每年各级部门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数百期之多,有财政部和总局联合下发的、有总局下发的、有省局下发的,数量浩大、内容繁多、更新频繁、衔接性差,给税务人员学习和适用带来极大压力。如在ctais中对饲料、其他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企业进行免税核定时使用的分别是财税[2001]121号、财税[2001]113号、财税[2001]78号文件,但关于这三类企业的免税政策既有财政部和总局联合下发的,又有总局的、省局的,甚至一个部门有好几个文件,纳税人在免税申请时适用的是五花八门,也让税务部门在审批时难以适从,如果因为纳税人不适用财政部和总局的文件而不予审批,将承担行政不作为的后果。此外,不同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于缺乏相互沟通,造成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冲突。即使适用文件正确,一旦执法行为引发讼争,由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效力不足,据此做出的执法行为,面临败诉风险。

三是《征管法》潜伏执法风险。《征管法》规定税务执法主体违反法律应承担责任的条款达12条。譬如,《征管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不征少征税款”属渎职行为,轻者给予行政处分,重者追究刑事责任。虽然立意很好,但后患无穷。“玩忽职守”与“工作疏忽”有时很难界定,任何导致税收流失的行为,都有可能被追究责任,执法风险可想而知。

四是政策制定不科学。各级税务机关为了更好地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往往都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加详细、更加具体的操作办法和规定。这些办法和规定虽然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却忽视了对本系统人员的法律保护,一旦出了问题,也为司法机关追究税务人员的责任提供了依据。如目前大力推行的纳税评估方式,既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又缺乏规范的操作规程,就是国家税务总局临时制定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其操作性也不是很强。各基层单位在实际操作中方式各不相同,管理不像管理,稽查不像稽查,隐患较大。像纳税评估税款的定性及入库问题,在当前使用的“综合征管软件v2.0”中就没有这一模块,如果按“查补税款”入库,就变成了稽查模式;如果按一般申报入库,又变成了征管模式。有些税务机关为了取得纳税人的配合,向纳税人宣传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开展的一项优化服务措施,在纳税评估中发现的偷税行为也不转交稽查处理。目前检察机关已对国税系统的纳税评估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如果我们不能有效解决纳税评估在政策适用上的问题,将会带来严重的执法风险。

(二)税务部门自身因素引发执法风险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税收执法人员,对依法治税缺乏全面深入的理解,思维方式落后于时代要求,法律意识跟不上形势的发展,认为依法治税就是针对纳税人而言,而忽略了自身的法律意识的提高,直接引发税收执法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执法人员业务不熟,违反法定程序。部分税务执法人员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深入学习和钻研税收业务,不懂装懂,凭感觉、凭经验执法而造成执法错误。二是税收执法人员对税法及相关法律的理解有偏差,执法质量不高。如制作税务执法文书不严谨、不规范,使用文书或引用法律条文错误,能够引用高阶位的法律法规却引用低阶位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执法中不注意收集证据或收集的证据证明力不强等,给司法机关追究留以口实。三是侥幸心理导致风险。许多税务人员明知程序不到位、操作不合法,仍我行我素,不加纠正,以为以前都没事,别人都没事,自己也不会有事。最典型的就是在进行纳税检查或送达税务文书时,因熟人熟脸而不出示税务检查证明或一人前往等。四是税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带来的风险。如不征或少征税款,徇私出售发票,虚假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得了好处不移送达到刑事标准的稽查案件等。

(三)外部环境存在风险诱因

一是形势发展增加执法风险。生产经营方式日新月异,日益复杂化,纳税人偷逃税形式多样、手段翻新、日趋隐蔽化,这些都增加了税务部门税源监控、税务检查的难度,增大了执法风险。二是外界对税务工作的熟悉度和关注度增强考验着执法水平。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法制的完善,广大纳税人的维权意识增强,越来越注重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税务人员任何损害纳税人正当权益的执法行为都可能引发行政诉讼,而且败诉率极高。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对税收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检察机关和纪检检察部门对税务行业的熟悉程度、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从近年来检察部门查办的涉税案件中就可以看出。税收工作任务重、责任大、矛盾多,成为一个高风险职业。三是地方政府行为增加执法风险。一些地方政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替纳税人说情,致使税收政策难以执行到位,执法风险却由税务部门独自承担。

三、规避和防范税务执法风险的建议

(一)完善税法体系,规避政策风险

税法纰漏产生的风险是最大的风险。因此,完善税法体系,修正税法纰漏,是规避风险的治本之策。一要提高税法层次。根据税收法定原则,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及税法的构成要素等必须且只能由代表民意的国家立法机关以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法规只是在法律的约束下对法律规定的事项进行补充、细化和说明。考察世界各国的税收立法状况,大多数国家也都是以税收法律为主、税收行政法规为辅。而我国除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由税收法律调整的,其他税种都是由国务院的暂行条例调整的,在构成税法体系的形式结构方面,占主体地位的还不是税收法律,而是税收行政法规。因此,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等其他税种的暂行条例修订升级,上升为法律,提高法律效力,减少执法风险系数。二要修订现行法律法规,从根本上降低执法风险。如《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都是国务院*年制定的,迄今已近15年,为适应税收形势的变化,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制定了很多补充性的规范性文件,如与增值税有关的减免税规定、消费税税目和税率的调整等,应把这些内容直接加进暂行条例里,逐步完善。

再如,《征管法》在对偷税处理时规定0.5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使得税务机关在处罚时自由裁量权太大,一定范围内会对税收执法的合理性、公正性造成影响,应适当修改。三要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税收规范性文件是指导具体工作、解决具体问题的直接依据,直接影响执法结果,制约执法效果。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是规避执法风险的需要,具体要求为:制发宜慎重,切忌过多过滥,税务机关制定各类操作规程、办法,须经法规部门审查,并深入基层搞好调研、研讨,对其可行性、科学性全面论证,防止出台与法律相悖、与政策相左的文件;表述宜严谨、周密、清楚,力戒模棱两可、含糊不清、产生歧义;政策宜稳定,切忌朝令夕改,前后矛盾,文件打架,让人无所适从;清理要及时,对过时、失效文件及时清理,公布废除,避免基层错把“鸡毛”当令箭,导致执法失当的风险。

(二)强化风险意识,化解现实风险

要想打造平安国税,当好平安税收执法者,首先要有风险意识。一要增强法制观念。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系,为税务干部长期开设“法律课堂”,结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引导税收执法人员清醒认识新形势下的税收执法环境,知法、懂法,克服执法行为中的侥幸和麻痹心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二要端正执法观念。要在税收管理理念、税收服务意识、税收征收习惯、税收道德观念等方面与时俱进,提高对事务的判断力,提升处事经验;改变习惯的、传统的工作思维和征收方式,屏蔽求简单而忽略程序,求快捷而忽略方式的现象,避免和减少执法过程中的拖拉和随意性,尽可能不给执法风险留余地。三要搞好风险预测。研究和探讨税务人员涉税犯罪规律,定期结合岗位实际自查执法风险点,提高防范针对性;定期不定期召开税收工作评议会,邀请纳税人代表、特邀监察员等对税收工作“把脉问诊”,对问题做到及早发现,及时纠正,防患未然。

法治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一、《工会法》修改颁布以来我市各级党政、工会宣传贯彻情况。

《工会法》修改实施后,市总工会召开了市直部分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席座谈会,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工会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及工会面临的形势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市总出动6辆宣传车,在市区内主要街道进行广播宣传,并组织机关骨干人员20余名,在市中心广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散发宣传单1000份,咨询职工2000人次。同时,印制了10000册的《工会法律法规文件选编》发到各级工会,及时指导各级工会的学习宣传活动。

各县(市)区总工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不同形式的宣传学习贯彻活动。梁园区总工会先后召开区总机关全体人员和系统工会主席会议,原原本本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一号主席令》、《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工会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工会法》,围绕工会干部如何贯彻实施《工会法》展开讨论。全区还出动宣传车3辆,沿市区主要街道进行巡回广播宣传,挂标语15幅,出板报、墙报102期,张贴红绿标语1205条。夏邑县总工会认真学习《工会法》,围绕新字做文章。县工会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宣传造势,围绕五个“新”字做文章。一是明确新任务。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造势活动,使《工会法》深入人心;二是吃透新内容。将修改后的《工会法》中规定的工会基本职责、维权的方式与方法、组建工会的法律保障、工会财产经费的法律保护等相关内容理解透,把握准,运用好;三是理清新思路。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四是转变作风,切实解决思想、工作、学习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职责”,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五是力求新突破。以《工会法》修改实施为契机,切实履行维护基本职责,使工会重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二、《工会法》修改后,市总工会参与政策制订工作情况。

2002年1月4日,市民政局与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特困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充分利用工会组织掌握特困职工情况的优势,加强与工会的联系和合作,共同研究特困职工低保工作,联合开展督促检查,切实把那些生活困难的职工纳入低保范畴,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2002年11月18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总工会联合下发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和企业职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要求各级劳动和保障部门,加强同工会组织和劳动保障监督员的联系,对拖欠农民工和企业职工工资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涉及人数较多,案件重大的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要迅速处理。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后转移财产、设备以及逃避责任的,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实施财产保全。2003年12月18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关于督促解决职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劳动部门密切配合经贸、建设、税务、企业家协会等部门,按照《关于实行企业欠薪报告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对拖欠职工工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建立健全解决职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要最大限度地把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工会代表职工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工资情况的监督,建立工资支付监控,企业欠薪公示公告制度,监督企业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报酬。为维护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市总工会拟制建议以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和《商丘市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近期即将出台。

2002年县级工会与同级政府共召开联席会议11次,2003年召开13次,会议上都解决了许多开展工会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2002年市总工会与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大力支持工会协助政府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对工会“培训中心”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给予财力支持。要认真抓好解困再就业政策的规范和落实。各职能部门尽快出台相关再就业优惠政策,涉及各部门权限内的条款要具体化,易于操作。要通力合作,落实政策,消除“棚架”现象,对解困再就业政策的制订和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大督察力度,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2003年联席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的督查力度,尽快筹措下岗失业人员贴息贷款资金,建立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完善担保办法,落实承贷银行。

市、县两级全部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并坚持每年召开1—2次三方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2003年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上,研究制订出台了《商丘市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责任追究办法》。

三、《工会法》修改后工会组织建设情况。

市委成立了新建企业工会领导小组,下发了《新建企业工会工作意见》,在工会的大力推动下,新建工会工作得到顺利开展。全市各级工会深入到每个企事业单位和机关,摸底排查,作了大量的工作,宣传组建工会的意义和必要性。按照“先组建,后规范”的原则,我市的基层工会组织得到快速发展。截止目前,全市基层工会组织4155个,比2001年增加25%;建会职工425250人,比2001年增加4%;会员387901人,比2001年增加5%;工会干部5483人,比2001年增加13%。工会组织增幅较大,但会员人数没有成比例增长,是因为近年来的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等原因,导致部分原国有企业会员流失。而新组建的工会组织,多是小型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由于新建工会企业主对工会认识有偏差,对工会采取不支持态度,致使一些工会组织有名无实,开展工会工作有一定难度。

进城务工人员作为工人阶级队伍的新成员,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工会组织应最大限度到把他们吸收到工会中来,通过组织的力量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会加大吸收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入会的力度。截止目前,全市4603个行政村中,外出务工人员945616人,建会417个,发展会员53243人。外出务工人员外出渠道主要有两种:劳动部门或中介组织有组织地外出,有亲友介绍地无组织外出。无序外出造成部分民工加入工会组织有一定困难,也很难有效地把他们组织起来。

四、工会维权制度建设情况。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劳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制度措施。为深入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2002年以来,市总工会每年都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重点。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全市工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专题会议,各县(市)区也制订了相应的责任目标和考核措施,为确保集体合同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市总工会对各县(市)区实行月报、季报及定期督查制度。2003年,我市集体合同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下发了《商丘市集体合同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破产,我市在巩固已签合同的基础上重点放在改制企业集体合同的延续和非公有制企业建制上,并着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签订。目前全市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153个,比2001年底增加65个,覆盖企业增加412个。行业性集体合同20个,比2001年增加11个,覆盖企业增加60个。

以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工会法》为契机,推进职代会为主要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稳步发展。在推行厂务公开工作中,为认真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决策,必须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二是企业集体合同草案、劳动用工、分流和再就业、住房分配、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都要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三是对违反职代会决议和厂务公开有关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企业有关人员责任;四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全市2682家企业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占全市企业总数的82%;其中非公有制企业1164家,占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的67%;实行厂务公开2263家,其中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公开率达100%;实行厂务公开的非公有制企业767家,占非公有制企业总数的44%;改制企业177家。有142家企业的职工进入董事会,186家企业的职工进入监事会。

五、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情况。

全市各级工会把坚持开展送温暖活动作为工会帮扶困难职工的重要渠道,一是多方筹资建立送温暖基金。全市已建立送温暖组织32个,送温暖基金总额268.9万元,为送温暖活动提供了有效的保证。二是坚持开展“双节”送温暖活动。每年“双节”来临,都及早部署,及早准备,购置大量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救济慰问困难职工。2004年“双节”期间,全市共筹集送温暖资金489.78万元,救济慰问困难职工36750户。三是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优惠政策,为困难职工建房、就医、子女入学提供救助。联合教育部们出台特困职工子女享受减免学杂费、免收其他学习费用的优惠政策;与卫生部们联合出台了特困职工就医优惠政策,并在全市设立了17家特困职工就医医院。2004年“五一”前夕,全市9个县(市)区总工会全部建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并投入运行。县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配备了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并配备3—6名工作人员。自办或整合社会力量办学,建立再就业培训基地,为职工再就业提供技能培训。

六、工会经费和工会财产保护问题。

与《工会法》修改前的2001年相比,我市工会经费的收缴率虽然略有上升,但增长并不明显,主要是由于大部分国有企业破产、改制等因素大量萎缩,造成工会经费的减少。而在各县(市)区工会建会职工比重越来越大的非公有制企业,经费收缴率一直在较低的水平徘徊,主要原因是企业法人代表认识不到位。有些企业主认为建立工会多了一个婆婆,多了一个对手,不愿拨缴工会经费。有的企业主认为拨缴经费是增加企业开支,是额外负担;有的企业主在拨缴工会经费上讨价还价;有的企业主认为拨缴工会经费是一种摊派;甚至有的企业主把拨缴工会经费看成是对工会的一种施舍和恩赐,想给多少就给多少。存在上述问题根本原因对工会认识不清,认为《工会法》不是什么强制性法律,不去履行也没关系,存在这种思想的企业主比较普遍,这也是当前工会经费收缴的难点。

七、存在问题

1、一些党政领导对工会工作的认识和支持程度不够,思想认识不统一。看不到工会的作用和地位,认为工会组织发挥不了什么作用,解决不了任何困难和问题,对工会应付、不支持,从而导致工会工作难以开展。

2、工会组织机构不健全,机构虚设。由于一些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对工会工作不重视,在配备工会干部时,在编制、待遇等方面没有认真落实有关政策,或者只设象征性的工会主席,致使工会干部有顾虑,不能全力投入工会工作中。

3、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阻力较大。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快速发展,工会工作的重点向非公有制企业转移。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难度较大,一些企业主认为工会组织对他没有任何作用,是和他唱对台戏的,是增加负担,不愿组建工会。

4、工会经费收缴难。一是同级财政不能按时足额拨付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二是由于一些单位法制观念淡薄,有的企业以效益不好为由,长期拖欠工会经费;三是一些私营企业主拒绝缴纳工会经费。

5、工会对一些垂直单位工会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在垂直单位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单位工会主席都没有经过选举,也没有上级工会的批复,而是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任命,甚至任意撤销工会组织、更换工会主席,致使工会主席没有群众基础,工会工作难以开展。

八、建议和对策

1、加大《工会法》宣传力度,推进《工会法》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在领导干部和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中,引起足够重视,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工会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加职工加入工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加快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各级工会本着“那里有职工,就把工会建在哪里”的原则,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组建工作。但目前非公有制企业主对建立工会普遍不支持,认为是一种负担,阻碍了工会工作的开展。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相应的、适合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的有关政策,加快非公有制企业组建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