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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整治行动方案

市容整治行动方案

市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1篇

为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面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城迎办世园会大干200天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的意见》,切实打造和维护优美、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市容环境,进一步加快建设“滨海新区、创新***”,全面推进全区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按照依法整治、循序渐进、节俭环保、运转高效、因地制宜、统筹城乡的原则,注重民情、顺应民意,集中开展以改善市容市貌为核心的十大整治行动,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质,为人民群众创造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主要任务

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是集中整治视觉污染、环境卫生、铁路两侧环境、园林绿化、市政道路、停车秩序、建筑立面、机动车排气污染、建筑工地、背街小巷和居民楼院等十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视觉污染整治行动

整治标准:根据青岛市户外广告、招牌总体规划要求,建成区内立柱式广告基本清除,限设区和宜设区内的户外广告得到规范整治,主次干道两侧的门头牌匾规范统一,品位提升;主次干道和重要节点无占路亭体,无违法建筑,营造特色突出、形象鲜明、内涵丰富、格调高雅的城市空间视觉效果。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1、户外广告整治

(1)做好户外广告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视觉污染”整治集中行动的要求 编制***区户外广告详细规划编制。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12月份

(2)做好公益广告喷绘设计及安装。根据迎接创城复审设置公益广告要求,对辖区内的公益广告进行统一喷绘及安装,保证公益广告设置占总量的20%,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12月份

(3)加大非法户外广告拆除力度。按照视觉污染综合整治要求,对辖区内新增和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治,清理拆除未到审批期限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退费及补偿。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12月份

2、清除占路亭体

对主次干道及重要节点占路亭体按照亭体设置导则的要求进行清理整治。对辖区内部分特困群体报刊摊点,更换统一样式的售报车。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12月份

3、门头牌匾整治

结合道路综合整治,对人民路、四流南路、黑龙江南路、洛阳路等道路的门头牌匾进行统一整治。并按照门头牌匾的规划要求,监督新建小区商业网点门头牌匾的设置,对不合符要求的予以拆除。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12月份

4、违法建筑拆除

对辖区内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确保主次干道、重要节点无违法建筑。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12月份

5、建筑立面开窗、开门整治

对辖区内建筑立面上未经审批,私自开窗、开门现象进行整治。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房产管理处、规划***分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12月份

6、“三点”整治

对辖区内的“洗车点、修车点、废品收购点”(简称“三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根据摸排结果按照控制总量的原则,编制我区“三点”设置规划编制,并按照规划依法进行整治。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12月份

(二)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整治标准:加快环境卫生监管体制和运行方式改革,进一步理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机制,加大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全面提升环卫作业及管理水平。做到垃圾桶及时清运、及时清洗;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现象,无卫生脏乱死角,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打造优美城区环境。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1、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年

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年活动,加大环境卫生管理力度,使我区的环境卫生作业及管理工作达到“目标长效化、管理制度化、作业精细化、责任网格化、监督数字化”的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区环卫总公司

完成时限:12月份

2、垃圾分类收集

在2011年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区内推开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对分类垃圾做到分类收集和转运,不得混装混运。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环卫总公司

完成时限:12月份

3、公共厕所改造

新建3座公厕,并对16座公厕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实现全区公厕设施的无障碍完善。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环卫总公司

完成时限:10月底

4、环卫工人住房建设

建设一处环卫工人公寓住房,改善环卫工人居住条件。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环卫总公司

完成时限:12月份

5、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

对辖区内未拆迁的城中村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消除垃圾死角,坚持长效管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水办、洛办、河办

完成时限:12月份

(三)铁路两侧环境整治行动

整治标准:通过科学规划、统一组织、综合治理,对区内8.2公里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实现一年见景观、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的工作目标。

整治内容:对铁路沿线厂企的围墙、厂房进行改造等。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水办、兴办、洛办、区市政总公司、区环卫总公司、区绿化总公司

完成时限:11月份

(四)园林绿化整治行动

整治标准:提升城区绿化档次,增加绿化面积;打造城市绿肺,改造提升区内山头公园景观水平,为市民健身休闲提供更多空间和更优美环境。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1、大树栽植

结合绿色青岛建设,在黑龙江南路、开平路、萍乡路、洛阳路等道路沿线绿地栽植大规格树木2000株。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绿化总公司

完成时限:10月份

2、新建改建绿地

对开平路、南昌路等道路进行绿化建设,绿化面积15000平方米;对开平路沿线(汝阳路-周口路段)、萍乡路沿线、金华路沿线等绿地进行改造,改造面积 125000平方米。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绿化总公司

完成时限:10月份

3、行道树栽植补植

对人民路、四流南路、山东路、金华路等6条道路的行道树进行补植,进一步美化周边环境。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绿化总公司

完成时限:10月份

4、山头公园整治

对水清沟东山、双山、嘉定山、北岭山等山头公园实施整治,给群众提供休闲健身的良好场所。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民政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总公司、水办、洛办、河办

完成时限:12月份

(五)市政道路整治行动

整治标准:主干道重点路段线缆入地;道路桥梁通畅整洁、路井平顺,过街通道和人行天桥环境整洁、设施完好;交通环境舒适安全,道路通行能力得到提高,行车难问题得到缓解,居民出行更加方便。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1、道路综合整治

对洛阳路、鞍山一路、郑州路、长沙路、宜昌路、唐河路、宁化路、开封路、开平路、嘉兴路等10条道路进行整治改造。整治内容包括:铣刨盖被,人行道翻建、路沿石更换等。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11月份

2、人行道、车行道整修

对辖区内的市政道路进行整修,包括坑洼破皮维修、人行道板更换等内容,保证道路畅通。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市政总公司

完成时限:12月中旬

3、建筑垃圾及车辆运输撒漏整治

对辖区所有建筑工地及运输车辆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开展对建筑工地规范管理的执法专项整治,开展对运输散流体车辆的整治活动。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12月份

4、占路经营整治

加强对全区道路的巡查,发现占路现象后及时处理;加强对市场口周边的环境整治,确保市场周边的环境秩序;加强对早夜市的管理,确保其按时开市、按时闭市,并确保不冒市;加大对游商浮贩、占路烧烤和大排档的整治,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12月份

(六)停车秩序整治行动

整治标准:无违章停车,无占停车位经营,停车场管理规范,停车难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牵头单位:***交警大队

1、占路占道停车清理

重点对辖区内长途站周边和杭州路、重庆南路、四流南路、瑞昌路、人民路、抚顺路、山东路、金华路、温州路、嘉定路10条城市主干道的占路占道停车加大清理整治力度,杜绝乱停车行为。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12月份

2、规范专用停车场管理

对辖区内53个停车场进行统一、管理;确定专人加强停车场卫生保洁,做到车走路面净。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市场中心

完成时限:12月份

3、规范停车秩序

进一步完善人行道停车查处系统,严厉查处人行道乱停车行为。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12月份

(七)建筑立面整治行动

整治标准:屋顶违法建筑基本清除,主干道建筑坡顶精致典雅;建筑立面色调协调、保持完好,乱贴、乱画、乱涂、乱刷现象得到有效根治,市民看着顺心、住着舒心。

整治内容:对人民路、四流南路、黑龙江南路、洛阳路等道路两侧建筑物进行立面整治,整治内容包括立面粉刷、清洗等。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7个街道

完成时限:9月底

(八)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行动

整治标准:严厉查处黑烟车上路行驶;重点区域无黄标车通行;加油站油品质量全面达标,油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居民健康保障进一步增强。

牵头单位:环保***分局

1、查处黑烟车

建立路查路检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对本市和外地车辆冒黑烟、无环保标志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交警大队

完成时限:12月份

2、淘汰老旧黄标车

按照市政府要求和工作计划逐步进行老旧黄标车淘汰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12月份

3、严格实施新车国Ⅳ排放标准

在新车环保标志发放、外地车转入环保审核等方面,确保轻型汽油车执行国Ⅳ标准。按照国家确定的时限,确保柴油车、重型汽油车同步执行国Ⅳ标准。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12月份

4、加强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及油气污染治理

建立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管理工作台账,全面推行国Ⅲ标准车用燃油,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日常环境监管。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工商***分局

完成时限:12月份

5、锅炉粉尘治理

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1#锅炉的四电场除尘器进行改造。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12月份

(九)建筑工地整治行动

整治标准:建筑工地围挡标准统一、整洁美观,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建筑废弃物覆盖严密、运输封闭,车身整洁;无施工扬尘,无夜间噪声扰民。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1、规范建筑工地围挡和物料堆放

争取市建管局的支持,对大山村等70个建筑工地的管理情况进行规范,工地围挡按规定进行设置,工地内物料堆放整齐。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12月份

2、施工工地扬尘、噪声扰民

对施工在建工地加强管理,查处因施工引起的扬尘和噪声扰民问题。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12月份

(十)背街小巷、居民楼院整治行动

整治标准:背街小巷道路平整,居民楼院整洁优美,庭院绿化水平明显提高;背街小巷和居民楼院照明设施完好,环境舒适宜居。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1、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对全区400个旧居民楼院进行综合整治,打造一批精品示范楼院、优秀楼院和达标楼院。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7个街道

完成时限:12月份

2、楼院卫生秩序清理

对全区93个社区的居民楼院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消除楼院内的垃圾死角、乱堆放、乱搭建和乱贴乱画,加大占用绿地种菜和堆放杂物行为的管理力度,恢复绿地功能。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12月份

3、背街小巷整治

对44处街巷进行整治,实施路面硬化、照明、排水设施完善及道路其他附属设施规范等工程。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份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做好整治行动与强化依法治区相结合,与创新城管体制机制相结合,切实加强指挥调度,注重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抓质量、抓进度、抓安全、抓稳定,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序有力、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各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落实人财物保障,主动承担起综合整治的各项任务,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倒排任务节点工期,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二)精心设计,周密组织。按照先规划、再施工,先设计、再整治的原则,将坚持国际一流标准贯穿于综合整治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综合整治的各方面。要精心搞好规划设计,把体现***特色与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精益求精,好上加好。要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执行规划方案和设计标准,保证施工质量,建设精品工程。要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实行招投标,强化项目管理,坚决防范违法违纪行为。要坚持勤俭节约,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效果好。

市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2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扩大会议精神,以迎接“文化节”盛会和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为核心任务和重要抓手,举市动员,全民参与,条块联动,开展大规模、超强度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全面清理环境卫生“脏、乱、差”和整治市容市貌“破、旧、乱”现象,干成一批平时想干不好干、干不好的难事,解决一批市容环境的薄弱环节,攻克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让老百姓在短时间内感受到身边市容环境的明显变化,实现城市面貌的显著改观和管理水平的跨越式提升。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紧紧围绕“迎创”任务,以“文化节”为节点,高起点筹划、大力度整治、超常规整合、跨越式提升。突出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整改,显著提升环境卫生质量;突出秩序整顿和强化管理,显著提升长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市容市貌的整合出新,显著提升河东的城市形象。通过八个月的环境集中整治和景观突击建设,实现“四优一金”的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即环境优美、管理优化、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夺取市容市貌“金牌”。

三、整治内容

重点抓好十大专项整治工作:

(一)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全面整治103公里铁路沿线脏、乱、差,完善铁路沿线各类垃圾收集和清运环节,落实沿线环境改造出新、绿化建设措施,进一步明确铁路部门与区之间的职能和职责,加强对铁路沿线及两侧环境责任区范围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市容法规的行为严格处罚,全面达到“四无一有”标准(即:无暴露垃圾、无残墙破房、无粪坑旱厕、无废品杂物;有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推广主体绿化),努力打造铁路沿线“环境优美、安全文明、交通顺畅、管理有序”的窗口形象。

(二)道路整治。重点建设6条城市景观道路,整修出新和亮化一批跨外河桥梁,整治城市道路积水淹水片区,实施市区照度不达标道路的路灯建设。开展主城区城市道路交叉口路面、道路窨井盖和道路路名牌专项整治,实施隧道维修工程,整修一批跨河桥梁、立交桥和人行天桥,提升城市道路总体水平。

(三)房屋出新整治。加强对全市重点地区房屋整修出新,围绕16个“文化节”主要场馆和中山东路、中央路等11条主干道以及55个宾馆、饭店,对800幢房屋进行平改坡或立面出新、屋顶整修,重点解决房屋陈旧破损,影响市容观瞻问题。通过房屋整治,拆除屋顶违法建筑,实施屋面及立面的整修出新,达到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统一。

(四)广告招牌专项整治。清除各类非法设置和低档次户外广告和标志,出新破损陈旧招牌和门头装璜,整治横(条)幅布幔和残损、废弃、停用的各类广告牌,彻底清除“广告楼”。在此基础上,抓紧对主次干道及繁华地段广告、店招的统一规划和设计,力求设置形式新颖独特、美观、艺术和多样化,全面提升我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档次和水平。在开展综合整治的同时,对一些条件成熟的路段有针对性的进行环境包装,为下一步广告设施的市场化运作打下基础。要强化管理,重视道路两侧文化围墙建设,各区都要选择一些路段,因地制宜,高标准地建设出新一批围墙、护栏,确保道路景观明显提升。

(五)工地环境和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规范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和堆场的管理,施工现场做到定时洒水降尘,无粉尘蔓延,进出口地表要实施硬化,按规定设置冲洗台和冲洗设施,确保净车出场。加强建筑渣土运输全过程的管理,实行密闭运输,防止抛撒滴漏,对违法运输车辆一律从严处罚。环卫作业要加大湿式作业的推进力度,实行定时清扫。主城区现有工厂企业等单位烟囱无黑烟,对城市汽车尾气排放实施必要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文化节”场馆及运

动员住地周围和活动场所附近的24小时噪音控制。

(六)进出城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城市进出口道路做到路面平整,无挖掘占用,

无违章搭建,秩序良好。公路两侧路牙整齐无缺损,排水管道畅通,路牌、广告、店招规范整洁无污损。沿线无垃圾及堆放点,无残破建筑,无占道经营,无“三乱”现象。建筑物(围档)要粉刷一新,路坡整洁,路沟疏浚平整,道路清扫及时,绿化带整齐,消除黄土现象。

(七)环境卫生整治。要以“清洁河东”为主题,进一步广泛发动群众,人人动手整治环境,全面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城郊结合部、区际交界处、新老居民区、沿河两岸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加强对各类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部队营区、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内外环境的卫生大清理,清除卫生死角和散存垃圾,做好预防性消杀;加大对拆迁(违)工地的环境整治,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杜绝生活垃圾随意混堆现象;清理各类建筑物屋顶堆积杂物和散在垃圾,做好临街楼宇等建筑物立面清洗;及时处理居住区下水道堵塞、污水及化粪池漫溢、低洼积水等问题,做好清掏和消毒工作;大力开展除四害工作,落实虫害防制措施;继续抓好主城区及文化节场馆、运动员驻地等重点地段的拆违工作,确保城区新搭违建零目标。

(八)城市“三乱”专项整治。继续加强对全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各类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上的乱贴乱画、乱喷乱涂、乱刻乱写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牛皮癣”的清理,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之间的职责,扩大和深化市场化运作步伐,充分发动群众,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行为。

(九)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夜市排档、自发马路市场、瓜果摊、违规书报摊、修旧摊点等整治活动。取缔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和出摊出场经营活动,对占道影响交通、市容和老百姓出行的要严肃查处。重点打击 沿街占道的无证游商浮贩以及污染环境的占道烧烤、大排档等。建立健全各项督查、巡查制度,不间断地取缔和打击倚门开店、占道经营行为,实现长效管理。

(十)车容车貌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城区范围内各类交通客货运营、公交、出租、建筑及市政工程、环境卫生、旅游等行业,以及机关、企事业等单位车辆的车容车貌,在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以行业管理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本行业及本线路、站点车辆车容车貌的管理,强化落实责任和监督机制,确保不清洁车辆不出场、不上路、不进城区。同时,严格市区各车辆清洗站点的规范管理。

四、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区县分别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蒋宏任总指挥,徐正、戴宁、吕庆任副总指挥。成员有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察),市法制办、、计委、建委、规划、市容(行政执法)、环保、房产、国土、市政公用、园林、交通、水利、公安、司法、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地铁指挥部、河东警备区、河东铁路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区区长。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魏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市容管理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由若干工作小组组成。

市指挥部主要职能:制定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政策,综合协调各区县整治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审定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分解下达整治项目,检查督促重大项目实施的进度。

五、方法步骤

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的需要,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先硬件建设、后易于突击工作的顺序,分四个阶段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时序节点,高标准完成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同时,要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并注意树立好的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迅速推进。

第一阶段:20__年2月1日至2月中旬,为调查摸底阶段。由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组织普查摸底,制定整治方案,确立整治重点,制定各项政策和各种预案,建立健全指挥和管理网络,筹措整治经费,做好整治启动前各项筹备工作。

第二阶段:20__年2月中旬至2月底,为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开展宣传动员,出台相关政策,由市政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通告》和《致市民一封信》,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区县、各部门要深入整治现场进行动员,发放宣传品,使广大市民明确专项整治的意义和工作目标,支持并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20__年3月1日至8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全面落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各项任务,按分区、分项,由责任单位、区县组织具体整治工作,着重解决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强制整治。

第四阶段:20__年9月1日至12月底,为巩固完善和会期保障阶段。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巩固、完善、保持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文化节”期间各项市容保障工作高标准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市委、市政府20__年迎接“文化节”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把综合整治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要借“党员先进性”教育的东风,联系实际,真抓实干,主要 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专抓专管。区县政府要担负主战和督战之责,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实施、人大政协加强监督、单位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攻坚战,全面改善市容环境面貌。

2、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保证整治有序展开。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分解目标责任,细化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保证综合整治有条不紊地展开。各区县是综合整治的具体组织者,街道办事处是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各牵头部门分别负责十大综合整治项目的协调、指导、督促和服务工作。

3、依法行政,强化督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区县及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依法做好城市环境各项综合整治工作。各区县政府、各部门,特别是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从2月下旬起,各区指挥部、市各责任部门要每周上报整治进度表,每旬上报整治工作简报;市指挥部成立督查小组,分派各区定向定点督办。市区组织、纪检、行政监察部门介入专项整治,对整治过程和效能进行跟踪监督。

4、宣传造势,营造氛围。重视抓好舆论导向,集中力量、集中主题、集中时段宣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大力宣传政府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决心和工作政策,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意义,大力宣传综合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件,大力宣传综合整治是创建文明城市和举办文化节的必然要求,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后城市的新面貌新景观;公开曝光一些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顺利进行。

5、完善保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要按照“三个确保”的要求,制定完善各项整治保障措施,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办事程序,为困难群众提供托底保障;要坚持依法办事,积极整合各级法院、司法、法制部门和社会律师事务所力量,为整治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和司法支撑;要高度重视工作,积极拓宽渠道,广泛收集群众的举报投诉,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超前化解各类矛盾,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力保整治成功,社会稳定。

6、积极探索创新,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把整治工作作为攻克城市管理难点顽症的过程,把整治工作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过程,把整治工作作为探索创新城市管理路子的过程。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门前三包新责任制,落实“三不一扫”;创新完善机制,巩固和提高街巷卫生保洁水平;落实巡查制度,加大巡查督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章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制,对重要地段、窗口地区和文化节周边地区实行定人定责定岗管理,巩固整治成果,把城市管理纳入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迎接“文化节”盛会,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机遇。十项整治能否取得圆满成功,进而实现长效管理,是对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执政能力和工作作风的检验。要振奋精神,迎接挑战,不折不扣地完成十大整治任务,以一流的城市形象迎接“文化节”盛会的召开。

附件: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2、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3、道路整治工作方案

4、房屋出新整治工作方案

5、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工地环境和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7、进出城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8、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9、城市“三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3篇

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平安省运行动”文件的精神和区综治办的要求,以平安迎省运为目的,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加强社会管控,努力创建平安,确保了省运期间社会和政治稳定和市容干净整洁。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平安省运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督促、信息上报和牵头组织平安省运行动市容整治工作。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8月10日)

1、传达文件精神。召开会议传达市、区关于深入开展“平安省运行动”会议精神,并确定平安省运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和机构。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市、区文件精神和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重点整治阶段(2013年7月10日到9月30日)

各成员根据自己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积极有效的开展严格的整治工作,确保“平安省运行动”的实现,办公室负责计划制定和资料归总工作。

主管平安省运行动全局和统筹工作。

负责控违、拆违工作,特别是运动场所周边的乱搭乱建清理。

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整治和乡镇场、街道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工作,确保比赛场馆和入住宾馆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负责建筑行业管理和建筑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负责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维稳综合治理,对省运会指定酒店(宾馆)、比赛场馆周边进行综合整治,对马路市场、夜市进行整治,各主次干道门店招牌、户外布幅广告的整治等工作,确保整个省运会期间市容市貌漂亮和有序。

负责平安省运行动协调、指导、检查、督促、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平安省运行动方案制作,资料收集整理及上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街道按照属地原则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市容综合整治,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把维护稳定、确保省运会安全作为第一政治责任和任务,成立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针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了分工,切实把任务、措施分解到人,以确保省运会的绝对安全和市容干净整洁。

市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4篇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整顿和规范二手手机交易市场专项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整顿和规范二手手机交易市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晓鹏兼任,副主任由庞彬、张强、曹学敏、范玉兰、张志烈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从市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市政市容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抽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对我市二手手机市场及非法占道经营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制定整顿和规范二手手机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整治工作,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长效监督管理办法。各相关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二手手机交易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全市范围内所有二手手机交易市场;整治重点:二手手机非法占道经营的主要街道和商业区域,其中: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所辖区域内的中山路一条街、二道桥、大西门、友好商场、扬子江路、红山邮政局、黄河路、铁路局、河南西路、南湖广场、劳动街等主要街道和商业区域。

三、整治内容

(一)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张贴《**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二手手机非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通告,开展以清理非法占道经营二手手机商贩,严厉打击违法交易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市属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二手手机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二)在全市进一步开展集中清理二手手机流动和非法占道交易活动及其他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违法行为。

(三)严厉打击经销、维修领域走私、贩私、盗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打击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四)对从事二手手机经营活动的经营者要进行清理登记,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二手手机市场,教育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

(五)制止非法占道经营二手手机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二手手机黑市交易、欺行霸市、销赃、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要进行坚决打击。

四、职责分工

(一)市行政执法局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全面负责整顿和规范我市二手手机市场秩序工作。重点对二手手机流动和非法占道交易经营者进行集中清理。按照《**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同时会同相关执法部门二手手机非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通告,制定出台我市城区流动和非法占道交易二手手机行为进行规范化监督管理的相关办法。

(二)各区(县)、两个开发区辖区内凡是存在经营二手手机交易市场的,都要集中力量进行清理整顿,并对从业人员登记造册。同时采取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管理的原则,针对二手手机交易市场和非法占道经营行为建立长效有序的管理机制。

(三)市工商局负责对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二手手机经营的经营者进行清理整顿,凡从事二手手机交易的经营者,都要在依法设立的固定经营场所内进行合法交易,严厉查处无照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切实规范二手手机市场秩序。

(四)市发改委价格监督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要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对我市通信产品和服务市场,特别是手机市场的产品质量、价格、维修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有效监督,尤其要创办和培育良好的二手手机交易市场,大力支持场内合法交易,严厉打击场外非法交易。同时,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全市范围内逐步试行和执行手机实名制。

(五)市市政市容局负责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加强与市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的协作,对未经许可的占道经营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六)市公安局要集中力量对在二手手机交易市场中出现的欺行霸市、暴力抗法、偷盗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坚决打击,积极配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清理二手手机非法占道行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七)市创建办、市整规办要按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做好协调督导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调研予以协调解决,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向相关部门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年6月13日-6月20日)。

召开**市整顿和规范二手手机交易市场专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区(县)及责任部门要结合本实施方案制定各自工作方案,做好宣传、教育、动员、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6月21日-9月20日)。

根据本实施方案中整治内容和职责分工,各相关区(县)、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同时,各部门间要加强沟通和联系,确保我市整顿和规范二手手机市场专项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重点辖区及责任部门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三)总结巩固阶段(20**年9月21日-10月1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对二手手机交易市场整治工作的抽查和检查。各区(县)和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及时分析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和建立我市二手手机交易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组织开展好我市二手手机交易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落实沟通。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还要注意做好政策宣传和说服教育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三)充分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切实形成综合执法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区域: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及相关责任部门要指定专人定期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抓好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功能,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积极推进文明社区的全面实现,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行居民自治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办发号)文件精神,经区工委、区管委会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经开区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行居民自治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奋战400天、喜迎七城会”的号召,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参与、全民动员、属地管理、综合治理、规范长效”的原则,在全区开展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住环境,提升文明素质,提高幸福指数,全力实施好此项“家门口工程”。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的领导和协调,使居民自治管理工作能真正落到实处,成立经开区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创建办,主要负责整治方案的制订、职能部门的协调、整治工作的推进、整治过程的监督、整治成果的验收。 三、工作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结合全区社区的具体情况,大力推进小区(庭院)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居民小区(庭院)净化、美化、亮化、绿化,建立准物业管理体制,达到长效管理的目标。 四、整治范围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暂定南齿社区为整治对象。按照属地管理,南齿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白水湖管理处负责实施。 五、整治内容 社区环境整治以居民小区(庭院)为单位,以保洁、保安为重点,白水湖管理处在征求居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创建标准,集中整治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基本内容涉及七类:道路平坦、排水畅通、楼阁整治、庭院美化、照明完好、店面规范、车停有序。 六、工作程序和步骤 1、调查摸底。白水湖管理处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摸清社区所管辖的庭院数量,同时把小区(庭院)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登记清楚。调查摸底结果必须真实、准确、无遗漏,为下一步确定整治项目提供可靠依据。 2、集中民意。在确定小区(庭院)整治项目前,按照“整不整,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定”的原则,白水湖管理处要对整治社区内居民的意愿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须达到整治社区内住户的全覆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上大多数住户(60%以上)有整治要求并同意实行环境整治方可集中统筹,进行整治计划。 3、规划设计。在确定规划设计之前,按照“整什么,汇集居民群众意见”的原则,对前期听取民意掌握的百姓需求和改善内容进行汇总整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拿出规划和效果图;规划方案完成后,在小区(庭院)主要出入口公示设计方案,收集居民意见,归纳居民建议,完善方案内容,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4、改造提升。结合创建标准和社区实际,形成一套领导班子、一个整治方案、一支专业队伍、一笔专项资金、一项考核标准;根据专业分工,拿出具体实施意见。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全面实施,确保质量。在整治过程中,要根据社区的整治工程量合理安排资金,做到科学调配、统筹兼顾。在资金许可的情况下,可提升整治水平。同时,要充分接受居民群众对整治阶段的全程监督逐步完善整治工作 5、达标验收。对居民小区(庭院)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进行达标验收,由区整治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合格后,再向市里申报验收,要求整治工作个个达标,让政府满意,让市民放心。 6、长效管理。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只是一种手段,实行准物业管理才是最终目的。而准物业管理是转为物业管理过渡阶段的一种形式。南齿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全面实行以“三保一维护”为基本内容的准物业管理:①卫生保洁服务;②安全保卫(安全防范)服务;③绿化保养服务;④设施维护服务。同时,明确服务标准,核定物管经费,设置门卫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湖管理处要将这次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与区里对应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和机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全员参与的工作态势;统一思想、拟定方案、精心部署、明确责任、有效推进,务求在年9月底前完成这次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准物业管理体系的建立。 2、协调配合。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涉及到各个部门,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尤其是规建、市政、执法、社发、财政等部门在程序审批等方面要给予简化和保障,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3、宣传动员。充分发挥镇处、社区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把社区环境整治与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并通过社区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召开居民座谈会等平台方式,广泛宣传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及进展情况,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提高群众的满意率。 4、确保质量。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家门口工程”和“民心工程”,镇(处)对每项工程实施情况必须全程监督指导,严把质量关,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工程按期保持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