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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专项规划

市政专项规划

市政专项规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 规划编制 问题 对策

市政工程专项规划主要包括道路工程规划、给排水工程规划、电力电信工程规划、燃气供热工程规划等。科学合理的市政工程专项规划是城市合理发展的前提,因此要针对当前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对策,提高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为城市的规划与发展提供有效的指导。

1、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城市的发展规模与发展水平。合理的城市规划对于城市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在实际工作中,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却暴露出种种问题,导致工程建设与城市化进程不能协调发展。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规范性不强。由于缺乏统一的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办法,导致规划编审程序和编制技术的规范性不强。目前,关于市政工程规划技术标准的研究工作相对较少,没有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编制办法,这是造成规划编制规范性不强的主要原因。

第二,缺乏宏观指导。目前,我国城市规划基本上停留在微观层面,对于城市的总体布局缺乏宏观指导,造成布局不合理、重复建设等问题。没有科学合理的宏观指导,城市与工程规划之间会产生矛盾,不能协调发展。

第三,缺少理论研究。关于市政工程规划的理论研究工作非常少,没有建立起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系统理论科学。很多市政工程并没有从科学合理的角度进行规划编制,不经具体分析和研究便随意制定工程方案,使规划编制演变成花样文章,无法发挥指导工程建设的作用。

第四,缺少技术优势。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技术含量不高,编制人员只是做一些表面文章,无法从实质上提高编制的质量。为了节省成本,采用低水平编制技术,使规划编制陷入技术倒退的困境。这种缺少技术优势的现状,导致无法实现规划编制的综合协调功能,抑制了城市的规划与发展。

第五,重视程度不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科学的工程规划应符合广大群众的利益需求,而政府的行政干预则是保证工程规划编制质量的重要前提。但是,受到政策不健全、政府分管不明等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工程规划编制受到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规划编制无法实现应有的作用。

第六,编制与管理工作脱节。在规划编制中,规划管理手段和管理目标不明确。规划管理中涉及到的控制要素、工程建设时序等问题,规划编制中都没有给予明确的解决措施。这些问题通常都交给工程运营商自行解决,导致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脱节,规划编制成为形同虚设的环节。

2、加强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对策

针对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结合多年相关工作经验,提出一些改进规划编制的相应对策,希望能够对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有所增益。

第一,重视工程现状的现场勘查工作。编制市政工程专项规划之前,要详细了解工程的现状。重视现场勘查工作,并及时搜集工程资料,绘制工程现状图,认真分析工程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合理的管线分布方案。重视工程现状的勘查工作,能够确保现状与规划之间有效融合,提高规划编制的可操作性与科学性。

第二,加强市政工程规划编制的规范性。国家应完善相关立法,制定统一的市政工程规划编制办法,建立健全市政工程总体规划体系,制定统一的编制技术标准,提高规划编制的规范性,进而增强规划的法定性。

第三,协调市政工程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编制市政工程专项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城市用地布局和用地性质,使工程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发展。专项规划要以总体规划为指导,在规划编制中要充分体现城市整体规划的发展策略,紧密联系实际完成专项规划工作。

第四,从实际出发,合理编制市政工程专项规划。如果市政工程综合规划的条件不足,可考虑先编制亟待解决的工程规划。例如,独立编制城市给排水工程专项规划。通常情况下,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项规划应该优先编制。由于排水管线占地空间较多,位于其他管线的下方,直接影响其他管线的布置,所以要优先编制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项规划。部分城市由于排水系统不完善,导致下水道中的污水经常溢出,影响城市环境卫生。

第五,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规划编制的合理性。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往往需要很多行业和部门的参与,所以要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规划部门、政府部门、行业部门等的合作机制。通过加强沟通,达成规划要求的一致性,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第六,做好道路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道路工程规划是工程总体规划的基础,道路工程规划的合理性将决定工程总体规划的合理性。城市道路的合理布局是准确布置各种工程管线的前提,只有做好道路工程专项规划编制这个基础工作,才能确保其他各项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合理完成。

第七,实现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市政工程将不断更新,市政工程规划也会随着向前发展。因此,规划编制工作不能驻足不前,而是要形成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高编制技术,实现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3、结语

编制市政工程专项规划是为了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的布局与城市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解决工程建设随意和不合理的现象。因此,要重视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针对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探索更新更好的解决办法,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为城市的规划与发展提供有效的指导。

参考文献

[1] 郝天文.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几点问题的探讨[J].城市规划,2008(09).

[2] 刘光治,葛幼松,周彧.市政工程规划编制工作探讨[J].江苏城市规划,2008(08).

[3] 刘亚丽,彭瑶玲,孟庆,丁湘城.国内城市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经验借鉴和启示[J].规划师,2010(02).

市政专项规划范文第2篇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市“十四五”规划,绘就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第一个五年的全市发展蓝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任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330号)、云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函〔2019〕130号)和国家、省、云浮发展改革部门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编制任务、程序和时间安排

市“十四五”规划体系包括市发展规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以及镇(街)“十四五”规划。编制程序包括前期研究、文本起草、征求意见、衔接协调、规划论证、审批等环节。编制工作从2019年12月启动开始,到2021年11月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十四五”规划纲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是编制本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以及镇(街)“十四五”规划的依据。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由市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市政府并组织实施。具体编制工作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参加,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编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是2019年12月到2020年3月,市有关部门完成“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并结合前期研究和调研成果,提出“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二是2020年4月到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前,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开展规划纲要框架重大专题研究,研究测算“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标,组织各部门研究提出纳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等,起草形成规划纲要的框架。三是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通过后,市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起草市委“十四五”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市人大和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组织专家进行深入论证,并与国家、省“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于2020年底前报市委、市政府审定。2021年初,市政府将“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于批准后公开。

(二)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原则上限定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且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市场失灵领域,是指导特定领域发展、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市有关部门负责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专项规划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专项规划分为需报请市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市各部门自行编制或批准的专项规划两类,其中报请市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包括重点专项规划,其范围限于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财政等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服务业、工业、金融等重大产业发展,以及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要求的其他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是2020年3月到7月,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会同参与单位制定编制工作方案,开展前期研究,起草规划草案的基本思路。二是2020年8月到2021年1月,各专项规划编制单位完成规划初稿,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局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三是2021年10月底前,各专项规划征求各镇(街)、各有关单位意见,经专家论证和衔接协调形成送审稿,并经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程序报批实施。其中,重点专项规划由规划牵头部门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局上报市政府批准,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三)区域规划。区域规划是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地区、跨行政区且经济社会活动联系紧密的连片区域以及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特定区域、综合功能平台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市内特定区域发展和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市级区域规划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根据我市发展需要组织编制。

(四)空间规划。空间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市域或特定区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的统筹部署,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是规范本地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秩序,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的重要依据。空间规划编制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性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强化空间规划对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空间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具体编制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会有关部门负责,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衔接后,按程序报批。

(五)镇(街)“十四五”规划。各镇(街)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各镇(街)“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按照市“十四五”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具体要求、工作安排,深入研究本地区发展思路,目标指标和各项重点任务,使规划突出地方特色,因地制宜指导发展。各镇(街)规划纲要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并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各镇(街)“十四五”规划纲要要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以及相邻镇(街)的规划做好衔接协调。

二、编制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编制“十四五”规划,是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对未来五年发展的系统谋划。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密切合作,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云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罗定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描绘罗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

(二)深化前期研究,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各镇(街)、各部门要拓展规划前期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深入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摸清底数和未来需求的基础上,统筹平衡劳动力、资金、土地、能源、财政等重要资源要素,科学设置目标指标,合理确定重大任务举措。同时,充分发挥专业研究力量,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确保规划内容符合基本规律和总体发展趋势。

(三)加强规划衔接,增强规划体系的协调性。各类规划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加强规划间的衔接协调,形成规划合力。做好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与国家、省、云浮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既要细化落实国家、省、云浮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又要争取将市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云浮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和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协调,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细化落实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区域提出的战略任务,空间规划要细化落实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

(四)规范编制程序,扩大规划编制的民主参与。以规范化、民主化的程序编制规划,把起草、衔接、论证、审批、等程序制度化,明确编制进度安排。坚持开门编规划,最大限度集中全社会智慧,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充分借助外脑,发挥好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科研机构、智库和国际机构的作用,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研究。扩大民主参与,充分借助现代信息平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急迫、最困难的问题,重视向企业、基层一线学习经验、听取意见,从实践中寻找破解发展难题的务实举措。

(五)统筹规划管理,完善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和备案制度。上报市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后制定编制目录清单,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上报市政府批准的空间规划,由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制定编制目录清单,报市政府批准实施;根据形势变化需要上报市政府批准且未列入编制目录清单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应请示市政府同意后,增补列入编制目录清单。市政府各部门自行编制或批准的专项规划,要在启动编制前报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并在印发实施后将规划文本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除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要求外,未列入编制目录清单、备案的规划,原则上不得编制或批准实施。属市各部门日常工作或任务实施周期期限少于3年的,原则上不编制规划。

三、保障措施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覆盖面广、涉及领域多,任务重、要求高。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配合,协调推进,上下联动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编制任务。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镇(街)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协调配合,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经费在市各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

市政专项规划范文第3篇

一、编制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期,也是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于我市积极适应发展环境和形势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加快城镇化、新型工业化进程,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实现建设中国经济强市、西部文化大市、塞上生态名市的战略目标,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国际环境的新变化和国内发展的新要求,认真分析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发展的影响,准确把握市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科学判断“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围绕建设中国经济强市、西部文化大市、塞上生态名市三大目标,明确“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突出公共服务、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政府履行公共职责内容,着力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经济整体素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三、编制分工

(一)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总体规划草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由市发改委组织起草。

1、编制准备阶段(20xx年2月底前)。开展全市“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十二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基层调研、学习培训等活动。

2、思路研究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5月)。在完成“十二五”重大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并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吸收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行业发展思路,并在“十二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的基础上,20xx年5月底前,研究提出“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报送市政府。

3、纲要编制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1月)。按照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xx年9月底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框架,并就发展战略、宏观调控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政策等,与国家“十二五”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进行衔接。20xx年11底前,编制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与相邻地区的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衔接,并经“十二五”规划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报市政府审定。

4、纲要审批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3月)。完成规划纲要草案,形成正式文本报市政府审定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市政府印发执行。

?(二)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该领域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重点专项规划,送本级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分批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1、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拟定40个(详见附件),其它领域需要编制的专项规划,由有关部门商市发改委确定。

2、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由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发改委与总体规划衔接后分批报市政府批准。未纳入重点专项规划的行业,可以根据发展的需要编制符合本行业发展趋势和特点的发展规划,由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报市发改委备案。3、20xx年6月底前,市级专项规划编制部门应当将专项规划草案送市发改委与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同时还应当送上一级部门与相应的上级专项规划进行衔接,20xx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

3、专项规划编制部门要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专项规划草案进行评审论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送专项规划草案时,要将评审论证报告和征求意见情况一并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总结经验,锐意创新。各县区、各部门要对本县区、本部门“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回顾,全面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 ”规划提供依据;坚持与时俱进,在继承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更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编制方式,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操作性。

市政专项规划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更新规划理念,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二、主要任务

研究提出我市“十二五”期间的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着重在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一)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20*年以来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重大问题目录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确定,以招标和委托方式组织开展研究。

(二)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规划的依据。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

进度安排分四个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和研究阶段(2009年5月至6月底前),向市政府提出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方案,对规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开展重大课题前期研究工作,做好“十二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09年7月至12月底前)。研究确定我市“十二五”总体规划思路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征求各部门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专家对基本思路进行论证。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和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

第三阶段:纲要基本框架、专项规划草案研究起草阶段(2010年1月至6月底前)。根据市政府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草案,完成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就发展战略、宏观管理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对策措施等,与市直有关部门衔接。

第四阶段: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完善、审议阶段(2010年7月至12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人大审议批准。

(三)编制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市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起草,报市政府审定。

具体分工及阶段:2009年7月至12月底前,市发改委在广泛征求市直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我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题目及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组成“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提出工作方案和规划草案的编制提纲。2010年6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完成重点专项规划框架性草案,并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就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中的重大问题,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进行衔接协调。2010年12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对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作进一步论证和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上报市政府审定。

(四)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落实。区域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把经济中心、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区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是编制县(市)区规划、城市规划和其它规划的重要依据。要根据省“经济区”区域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的区域发展规划。具体工作包括:进一步完善*市生态功能区建设规划、*市“*-爱辉-逊克”矿业经济区开发建设规划、*沿边开放带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市“*-五大连池-北安”南三县农业产业综合开发规划、“五大连池-孙吴-*界江”黄金特色旅游开发规划、*市园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对俄贸易加工园区)“十二五”建设规划。由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修编起草。

(五)编制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各地提出,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市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应尽可能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同步并略有超前。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十二五”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就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改委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各地规划纲要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送市发改委备案。

三、编制要求

(一)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把规划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这些领域必须编制规划,且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措施。对一般性竞争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以促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三)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在以政府为主体的规划中,重点项目主要是指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也包括一些应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论证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四)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衔接协调的内容包括: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要做好市“十二五”规划体系内总体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各地规划纲要衔接,避免冲突,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尽量使本市规划和省、国家各类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和省要求,以使我市发展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的大力支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防止规划部门化,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衔接,把各项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增强规划编制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要改进规划评估论证方法,除本部门、本系统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注重吸收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四、保障措施

市政专项规划范文第5篇

XX年规划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进规划编制加快构建城乡规划体系,强化管理措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产业健康发展,着力调控引导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优化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促进我市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要着重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推进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质量和管理水平

1、扩大规划编制覆盖面。积极争取加大规划编制的投入,充分利用各方面的人力技术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高起点编制城乡建设各项规划,加快建立完善由市域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城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等组成的城乡规划体系,努力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按照“三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一”的要求,努力推动规划编制工作创新,精心组织,全力协调,加快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力争8月底前完成专家评审、征求意见,10月底前将规划成果报市人大常委审议,并上报省政府审批。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市区道路、文教体卫、商业网点布局、卫生环境设施、排水系统、电力工程、“两江四岸”城市景观控制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年底前完成《河源市区排水系统规划》、《河源市区电力工程专项规划》、《“两江四岸”城市景观控制专项规划》编制,其它专项规划完成初步成果。继续推进已开展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老城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源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村民保留点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恐龙公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2、创新规划编制理念和工作机制。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公众参与、部门协作的原则,组织多层次的规划研讨、专家论证等活动,推动规划编制理念创新。积极争取组建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加强对重大规划问题的超前谋划和深入分析研究,力求在规划编制研究工作上有新起色。进一步建立健全规划监督和管理审批的机制,起草《河源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修订)》、《河源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细则》、《河源市规划建筑设计图纸管理办法》和《河源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与公众参与实施细则》等四个规范性文件,上报市政府研究出台。继续大力推行“阳光规划”,重大规划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征求意见和建议,提高规划的公众参与度,促进规划编制水平的提高。

3、加强规划管理。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规范办事程序,严格按照规划调整的法定程序,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树立城乡规划法律严肃性,依法依规核发“一书两证”。依法依规做好规划审批,执行规划集体联审制度,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重大项目规划实行票决制,确保规划审批结果的科学性。强力实施规划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规划执行情况检查,严厉整治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成立专门的规划执法监察队伍,修订完善规划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坚决依法对市规划区已依法征收国有建设用地和建成区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实施有效打击,及时制止、纠正、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确保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加快城市重点工程项目规划建设,提升城市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