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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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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策划

科技成果策划范文第1篇

当前我国高校教育正努力与国际接轨,2012年我国的《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明确提出提高我国教育的国际化水平。规划指出,到2015年,要大幅度增强教育的国际、区域影响力和竞争力,初步建成亚洲最大的留学目的地国和有影响的国际教育、培训中心。在此背景下,高校课程作为高校教育的载体,其国际化状况受到关注,我国高校课程国际化也取得一定进展。但是,距离国际化目标的实现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课程国际化仍旧存在诸多问题,急需进行理论研讨和实践探索。

一、我国高校课程国际化目标定位

高校课程国际化的目标定位决定了课程国际化的内容和形式选择。高校课程国际化是双向的,既包括引入国外先进课程资源,努力与国际教育接轨,也包括输出本国课程资源,扩大影响力以及吸引国际人才。各国在全球化冲击下根据自身水平、特点制定不同目标。通常而言,因经济技术以及教育水平差异,欧美地区多为课程资源输出国,亚洲地区多为课程资源引进国。

对于欧美等教育发达国家而言,通过语言学习、国际问题教育等课程让本国学生走向国际化,其课程的国际化更加注重的是课程内容和形式的输出。一方面吸引世界各国优秀人才,打造国际优秀人才集中营,为其国发展效力;另一方面,依靠教育资源优势吸引世界各国学生到来,赚取教育红利,促进其经济增长。如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等顶级学府以网络公开课形式传播先进知识,其目的也在于展示其教育水平,吸引更多人才,形成良性循环。

我国教育改革起步晚,与国际接轨程度低,尚不属于教育资源优势国,在2016年全球大学排行榜中我国学校在前100名中仅有3所入围,且前20名中美国高校占16所,英国占3所,加拿大占1所,中国没有学校入围。我国高校课程国际化过程中,一是应当注意课程资源的输出,提高我国高校国际地位,二是应当将目标定位在通过课程资源引进,努力追赶国际水平,与国际接轨,培养具有国际交流能力、国际问题敏感度以及全球问题参与解决能力的国际化人才。因此,现阶段课程的设置应围绕把本国人才向国际化方向培养,侧重在课程国际化内容的引入以及课程形式的国际化调整。

二、我国高校课程国际化发展不容乐观

高校课程国际化是影响人才国际化培养的首要因素,我国虽然已经重视高校课程国际化问题,但其发展不容乐观,很多高校课程的国际化仍然仅仅停留在增加几门全球通史类课程上,在课程内容与课程形式方面都未能将国际化目标实现真正落到实处。

1.国际化课程设置未成体系

我国高校国际化课程比重低,课程门类少,培养的人才缺乏国际化视野。国际化课程是指旨在培养学生适应国际化和多元化社会环境的生存能力的课程,通常包括开设专业相关国际延伸课程、区域研究课程、国际主题课程、不受国界限制的全球性危机课程等。当前,我国高校国际化课程开设数量少,且未成体系,多开设了解性的专业相关国际延伸课程以及国际主题课程,对于区域研究以及全球性危机等具有现实意义的课程则很少涉及。在我国985高校中,除了西北工业大学有专门谈到其开设了67门校级国际化课程,中山大学设置了“全球视野”大类通识教育课程教学体系外,其他高校对专门的国际教育课程的开设情况较少涉及[1]。985高校是国家重点高校,集中了我国高等教育优势资源,在国内处于教育一线水平,这些学校的国际化课程设置情况并不理想。相比之下,世界公认培养国际化人才的顶尖学府国际课程开设均占很高比例,如哈佛大学开设1300门国际课程,占总课程门数的55%;哥伦比亚大学开设1300门国际课程,占总课程门数的53%;耶鲁大学开设1500门国际化课程,占总课程门数的50%[2]。并且在这些课程中具有国际现实意义的课程占比很高。如此巨大的反差反映出在高校课程国际化改革中从数量和种类上我国高校都缺乏国际化课程的开设。

2.语言类课程设置缺乏针对性

专业英语不受重视,缺乏针对性语言训练。我国高校的语言课程大多停留在低年级时开设“大学综合英语”一类基础类课程,课程内容实用性不强,语言训练十分有限。据调查,重点高校中平均每校有外语类课程273门,占开设课程总数的9.3%,平均每校使用全外语授课的课程72门,占其课程总数的2.5%,使用全外语授课的学科专业数为平均每校10个,占专业设置总数的7.4%,除复旦大学和清华大学外,其余高校的全英语课程建设似乎都处于起步试行阶段,数量很少[3]。这些数据在包含非英语外语的情况下都显得十分单薄,可以推断,英语课程的数量更是极少。语言是国际交流的基本前提,英语作为国际通用语言,熟练使用英语是成为国际化人才的必备条件,特别是在所研究的专业领域,研读英文原文文献、用英文进行专业问题讨论都是学生基本且必要的国际化能力,而在我国高校课程设置中,实用性、专业性的英语课程还存在较严重的短缺。

3.课程授课形式与国际脱轨

课程以理论灌输为主,不符合国际高校主流课程形式。国际高校主流课程形式以师生互动为主,注重培养主动思考、合作讨论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我国高校课程授课仍然停留在高中应试教育课程形式水平,把课前应做好的基础知识学习以及相关资料搜集放到课堂上由老师灌输,学生不费精力地被动接受现成知识,没有思考过程,情景教学、案例分析等互动式教学没有全面开展。信息单项传递的枯燥,使学生失去学习兴趣,同时也失去独立探索、思考和判断的能力。课程授课形式对于思维方式、主动探究能力等有重要影响,课程授课形式与国际高校主流形式的脱轨会使课程国际化的目标难以实现。

4.暑期国际课程流于形式

我国高校与合作国际高校对接不畅,国际暑期课程流于形式。国际暑期学校课程形式本意是让本国学子有机会直接接触国外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模式,国外开设的暑期课程有不同分类,有的主要是基础文化了解,有的则有一定难度需要专业知识背景,但我国许多高校在参与国际暑期学校课程时并没有加以区分,很多情况下所筛选的学生水平与所参加课程并不匹配。国际暑期学校是全英文授课,且课堂活跃互动频繁,不仅仅对外语读写要求高,同时对听说也有较高要求,通常学生在大一大二期间难以达到要求,但同时,由于课程时间较短,国际暑期学校所提供课程、活动通常是基础科普性内容,对于高年级学生而言并不适用。语言能力限制低年级学生,课程内容又限制高年级学生,加之国际暑期学校多为自费项目,路程及住宿、课程费用已经在3到5万人民币之间,经费问题让参与人数受限。国际暑期学校更多地成为学生出国休闲游玩项目,虽然有助于了解国外文化,但对于专业的国际化并没有太大帮助,依靠此种课程形式推进课程国际化的初衷被大打折扣。

三、我国高校课程国际化的现实障碍因素

高校课程国际化是在国家宏观政策引导和保障下,在高校平台,依靠师资力来完成。国家政策是高校课程国际化建设的指向标,而高校对课程国际化的理解和重视程度决定着高校是否会真正采取措施落实课程国际化。除此之外,作为高校课程国际化具体操作主体的师资更是直接影响课程国际化程度。高校课程国际化的障碍因素具体表现为:

1.可操作性的政策保障缺失

目前我国高校课程的国际化主要在国家教育国际化战略与政策的引导下展开,国家的战略目标定位以及政策的可操作性是高校课程国际化实施的导向和保障。虽然在全球化时代浪潮影响下,我国已经意识到教育也要与国际接轨,并在一些法律、规划中提到国际化问题,但我国并没有出台专门针对教育国际化方面的国家战略,而是将这一内容零散地分布在了整体教育改革的规划和政策文件中,缺乏完整、系统的目标体系,造成高校课程国际化推进停留在无序发展状态上。除此之外,我国现有教育政策文件缺乏可操作性,虽然很多文件中都明确提出要培养国际化人才,提高我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但仅仅是提出了“国际化”这一概念,且文件大多强调推动教育国际合作、互动,提高我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但对于怎么样实现高校教育国际化没有提供具体策略,特别是针对高校课程国际化的相关政策法规十分匮乏。没有成文的明确的战略体系,没有可操作性的政策保障,使得我国高校课程国际化改革方向不明确,影响整体国际化进程。

2.高校国际化教育理念不足

高校管理人员是高校课程设置的决定者,其对课程国际化的认识和理解决定了高校课程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当前我国高校对课程国际化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意识不到课程国际化是当前全球化时代不可逆转的要求,所以通常只是被动地为了响应国家对高校国际化的要求,增加几门国际知识普及型课程,开设一些双语课程或不加以认真筛选对接地参与国际暑期合作课程项目等,没有实质推进国际化;另一方面是对课程国际化方式认识有限,忽视课程授课形式,导致课程国际化水平无法提高,成为空架子。

3.国际化师资力量有限

教师是高校课程国际化最终的推进和实施者,其知识能力水平以及教学能力水平对于课程内容的国际化以及课程形式的国际化有最直接的影响。许多研究者进行了问卷调查,研究发现教师在国际化中的参与能力在被调查大学课程国际化影响因素中名列前茅。通常没有亲身体验、没有接触过不同文化的教师会缺乏对国际化的理解,难以培养出国际化的学生。一项基于上海27所高校的研究表明,海外研修对于教师的英文授课能力、涉外课程形式的转变均成正相关关系[4]。但是我国有能力开设双语、全外语授课的教师人数有限,具有国际化视野能够就国际现实问题开设课程的教师更是匮乏。高校在解决这一问题过程中通常选择派出访问学者的形式,而访问学者由于交流时间短,难以形成深入的国际化认知,在向课程转化过程中缺乏国际化的系统性,导致我国高校师资国际化水平有限,直接制约了课程国际化的推进。

四、我国高校课程国际化的发展策略

高校课程国际化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毋庸置疑,国家宏观的政策背景、高校的课程设置理念以及师资力量都起着重要作用。推进高校课程国际化,必须要提供前提保障。

1.完善战略目标导向,提供政策制度保障

国家战略目标的明确是高校课程国际化的实施方向,我国需要尽快形成战略目标体系,按阶段、分层次细化战略目标,并形成专门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美国坐拥全球三分之二的国际顶尖高校,这主要得益于其高校教育国际化的政策推动和保障,特别是2012年美国教育部专门出台政策文件明确了国际教育的战略目标体系,强大的国家政策支持环境使其高校课程国际化飞速发展。一方面我国应当确立长远战略目标:传播优势课程内容及形式,服务国际教育;另一方面又要立足当前确立目标定位:努力实现高校课程与国际接轨。在宏观目标指导下,根据高校课程国际化涉及的课程内容、形式等要素,明确高校课程的国际化方向,在具体操作实施过程中要有依据、有抓手、有评价标准。

2.提高课程国际化认识,建设国际化师资队伍

高校应当发挥自主意识,认识到高校向国际化方向发展是当前的时代要求,为了学校的发展必须进行课程国际化改革。不接受国际先进知识、不参与国际现实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是难以培养出适应世界发展状况的人才。

科技成果策划范文第2篇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

导致高校成果转化率低下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科技成果本身的完整性不够

科技成果作为一种商品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产业化的转化或成果转让,就必须具备价值和使用价值。科研成果的使用价值主要表现在进行成果转化实施后对科技进步的促进作用上,科研成果本身要具有填补社会需求的空白点的功能,并经得起市场竞争的考验。但大多数成果仅仅是实验室的结果,离企业的工业化生产还有很大差距。

科研人员市场观念淡漠, 对成果转化工作重视不够

高校每年申报大量的成果,但适销对路的成果少。究其原因,一是高校与企业脱节,高校长期远离市场,市场意识、经营意识相对淡漠;二是科技管理体系的羁绊,高校以科技“成果奖”为晋升技术职务重要标准的制度,造成了有些科技人员只重研究不重推广;三是高校的科技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存在弊端,目前,高校的兴奋点多集中在纵向科研,影响了高校科研人员承接横向课题的积极性,使企业急需的实用型项目得不到及时的研究开发。

企业缺乏实施成果转化的动力和能力

企业界缺乏科技投入的能力和动力是制约科技成果的转化的重要因素。一般企业往往重视对产值、利税等硬性指标的追求,而对科技成果转化则采取急功近利的做法,缺乏战略眼光。对科技投入比重小,长期的、带有一定风险的技术投入就更无从谈起,严重制约了企业接受科技成果的能力。

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

我国科技中介机构业务领域的发展也存在不平衡现象。不能满足高科技企业发展过程对资金的需求。另外,这些中介机构大多功能单一,机构不健全,提供信息服务不及时或缺乏准确性,而且中介方的地位及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解决问题的对策

针对以上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为鼓励高校师生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采取以下对策: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校企分开

高校应在符合国家产权改革方针政策的情况下,积极界定产权,促进企业的发展,使企业放下历史包袱,同时也承担生产经营中各种风险。

深化高校体制改革,鼓励师生创新创业

高校要按照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精神,深化校内科研体制改革,直接根据市场需要选择项目、配置力量;在人事制度上,学校应对各类教师分类评价;在人事管理上,也要做一些改革。

高校要转变观念,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各高校应把成果转化的工作放到其发展的战略高度和地位去考虑。高校领导要把成果转化看成是推动其自身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举措,看成是建设一流大学的重要环节,科研人员要全面认识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性。

政府要大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政府可利用竞标择优机制,以财政经费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同时需要运用经济杠杆和政策手段引导、鼓励各类企业增加科技投入,使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解决高校师生创业需要的资金难题。在税收上,对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服务执行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或给予适当的优惠。

科技成果策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林业,科技成果,转化

Abstract: many research institutes are trying to realize the organic integration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production, including forestr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to real productive forces is a complex process. In the process of transformation,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this paper will discuss some of these problems an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forestry,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中图分类号:F326.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林业发展的现状

科学技术是支撑林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主要因素,为了实现增加林业发展的活力,增加我国森林的资源,实现林业生产力发展的总体目标,必须合理的结合科技成果转化率,使研究成果与生产紧密结合,提升经济增长中的技术含量,实现科技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为国家的退耕还林产生积极的影响,也会更好的提高果农的收入。成果的转化是将意识形态的科技技术转化为物质形态的生产力,面对这一复杂的问题,需要更多从业者的协同努力才能更好的完成。

2.目前林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下面本文将从几个不同的方面分别进行讨论。

2.1缺乏从业人员

尽管农业是第一产业,但是作为基础产业,由于受到人们传统思想和社会现状的影响,农业的从业人员越来越少,大多数人把目光投向了新型产业。这样由于人员的缺乏,必然会对科技成果的转化产生消极的影响。

2.2 林农缺乏采用先进科学技术的积极性

科技成果向实施主体的转化,从业人员文化水平程度决定了科技成果是否能被人们广泛的接受和实际的应用。在我国,农村林农的整体科学文化素质偏低,大多数并没有受过高程度的教育,大多数处于高中以下学历,甚至一小部分人是文盲。因此,他们对于新技术、新成果的了解不够深入。这就导致了好的林业科技成果林农很难接受,对转化来说便是一大障碍,当然也有部分果农们被动的接受,形成不了大的产业化规模。另外,林业生产周期比较长,见效比较慢,地域性比较强,绝大部分成果的转化受人为因素、自然环境因素、资源条件因素的影响比较大,对于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短期内很难取得显著的成效等,对于科技成果的吸纳比较消极,这样便会对科技成果的转化产生不良的影响。

2.3政府的经费投入比较少,从业人员的市场意识较为薄弱

由于林业科技人员的市场化和商品化的意识不强,很多科技成果仍然停留在样品阶段,有很多现在从事林业研究的从业人员把目光紧紧停留在科学研究上,他们比较重视的是科技成果所能达到的水平级别,很少去顾及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以及如何来产生效益。也有一些的项目由于资金的缺乏,很难取得配套的成果,或着选题的时侯并没有对市场和生产的实际产生过多的考虑,往往比较注重的是能否完成科研任务,对于科研成果出来以后其实际的应用价值以及如何适应市场等实际因素考虑的比较少。另外,我国林业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市场化程度比较低;物化成果只占有很少的份额,单项技术成果比较多等多方面影响,导致成果整体质量不高,因此林业成果转化艰难。

2.4机制不够灵活,推广机构不够完善,成果转化渠道不够通畅

林业科技成果要实现潜在生产力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关键在于成果能否有效的走到林业从业者的手中,使科技成果应用于实际生产并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而在其中起到纽带作用的是科技推广机构与推广人员。近些年来,各级政府都比较重视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推广机构日益壮大,人员队素质也越来越高,但其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例如,少数政府部门的推广机构体系不健全,不同程度地存在机构建立不久就被撤销的现象,导致推广工作瘫痪;运行机制不够灵活,不能有效的实现市场化,而是以行政手段为主,这不利于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对推广工作产生不良的影响。科研部门很少主动去结合生产单位,相关部门之间不协调,林业科技成果推广人员与林农之间没有直接的经济关系,容易造成两者的脱节,和林农需求就会脱节,进而导致成果转化的渠道不畅通;因而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转化产生不良影响。此外,我国农村当前采取的是土地承包责任制,制度问题以及林业科技发展的政策执行不到位等均是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产业化程度低,科技成果转化慢的现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3. 林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所存在问题的相应对策

3.1加强林业从业人才的培养

由于过多的高学历人才把目光投向了新型产业,对于传统的第一产业很少有人问津,这就导致了从业人员少,从业人员缺乏高素质人才。对于这一问题,国家应该加强调控政策,给从事林业研究的人员更多的优惠政策,加大在林业科研方面的投入。

3.2注重林业科技成果的生产化和市场化,提高成果质量

受国家政治体制的影响,科技人员没有多少市场观念与商品意识,没有积极的去与市场、生产对接,这样便会造成成果适用性、配套性差的现状,导致成果整体的质量也不够高。要想有效的提高成果本身的质量,应从选项开始,鼓励科技人员应该面向市场,针对生产与市场的实际情况去选择具体的研究项目。同时,对于一些具有先进技术的,应用性比较强的、经济效益比较明显的、并且能够自创条件尽快转化的科技成果优先立项,加速转化。

3.3加强对于政策的宣传,加大政府资金的投入

林业科研作业环境多在农村,条件比较艰苦,并且有一定的地域性,绝大部分科技成果转化的周期比较长,短期内很难取得成效。所以,科技成果的推广必须依靠政策的推动作用,借助于政府资金的有效引导,建立示范园区,经过相对周期比较短的配套完善之后,取得一定的成效后再做大面积的推广。

3.4科技成果应积极与生产、企业实现对接

在政府的支持,成熟的技术和好的成果的前提之下,必须要有有效的措施与方法,才能有效的转化成果。积极与生产单位、企业去的联系,实现对接,建立比较完善的推广网络,根据实际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是加快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之一。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还应根据类型的不同来采取不同模式加以快速推广。对与投资比较少、短期内可以获得回报的物化技术应主动与企业进行连接,更好的为企业服务。可以采取技术咨询以及技术承包等方式,实现公司与科研单位的有效结合,以企业进行资金投入,科研单位进行技术投入的方式,进行联合组织推广,这样技术与成果转化的速度会大大提高。对于周期相对比较长,见效相对比较慢,社会效益却比较显著的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则应该以政府投资为主导,采取政府与科研单位与农民三方有机结合的模式,政府出资,科研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农民则成为直接受益者,去的理想的成效之后,再采取科研单位和林农联合的模式进行广泛的推广。

3.5建立比较健全的推广机构与推广网络

推广机构在实现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当中,既要行使政府部门的相关职能,起到政策导向与资金扶持的作用,同时也要承担科研成果完成单位的相关职责,所以推广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纽带作用。所以,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推广机构与推广网络,较好的形成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推广机构网。为加强责任制,可实行推广项目责任到人,推广成效有人管的多形式、多成分、多层次、多功能的林业推广体系和比较完善的运行机制。

4.总结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在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缺乏从业人员,林农缺乏采用先进科学技术的积极性,经费投入少,市场意识薄弱,影响成果本身质量与适应性等。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可以采取加强林业从业人才的培养,加强对于政策的宣传,加大政府资金的投入,科技成果应积极与生产、企业实现对接等措施加以解决。如果上述问题能得到较好的解决,那么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有望更好更快的实现。

参考文献:

科技成果策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科技成果;成果转化;对策

中图分类号:F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07)-03-0005-04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一个永恒主题,也是我国及我省至今尚无满意答案的一大现实难题。湖南历来是我国高水平科技成果产出较多的省份之一,统计资料显示:仅2000年~2005年,全省省级科技部门登记的科技成果就达5694项,平均每年940余项;其中应用技术成果约占90%,应用技术成果水平处于国际国内领先的达95%以上;成果水平综合评分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在全国排名第五,在中部6省则稳居榜首。但另一方面,湖南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却非常低,真正能形成产业化的只有10%左右,科技成果转化率在中部6省排在末位。

造成科技成果转化难的因素显然是多方面的,破解难题的途经和方法也无疑是多方面的,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归纳出不同的原因和对策。我们认为,在当前我国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推进和市场经济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的新背景条件下,有必要着眼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内在要求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从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过程和转化链的要素入手,来进一步审视分析这一命题的关键难点,梳理解题的思路和对策。

一、成果转化系统的瓶颈障碍

“转化”,通常是指从一种状态过渡或衍变到另一种状态的现象和过程。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是一个涉及不同阶段的发展过程,即科技成果逐步成熟、完善以适应产品化、产业化的全过程。宏观看,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由科技供给系统、科技转化系统、科技需求系统和科技环境系统构成的大系统,其良性运行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的动力机制、收益分配机制、约束机制、激励

机制、调控机制等。微观看,科技成果的转化一般包括实验室研究、中间试验、工业性实验、工厂化生产等诸多环节,而不仅仅指从实验室到工厂车间这两点之间的“惊险一跳”。与此相联系,科技成果转化的链条,还可大致划分为创造和提供科技成果的“供体”(研发机构)、接纳并物化科技成果的“受体”(物质生产企业),以及沟通供求双方关系的“媒体”等三大环节。如果在上述运行过程中的某环节内部或相互之间的链接状态出现问题,便会造成整个转化过程的运行不协调甚至断链。因此,科技成果转化的真正涵义,就在于它必须动态地适应科技研发对市场的适应程度,市场对科技成果的需求、接纳程度,以及科技成果转移的环境支持程度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变化趋势。

基于上述认识,观察分析湖南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显然还存在着“供体”活力不足、“受体”需求不旺、“媒体”素质不高和链接状态不佳等诸多不尽人意之处。

1、科研机构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研发能力不强,切合市场需求的成果不多。

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作为湖南科技成果的供给主体之一,一方面由于考核体制、机制的不完备和传统观念的制约,自身的科研行为与市场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科技成果的成熟度较差,许多成果停留在、实验室成功、原理样机和研究报告通过的阶段,还是一种不能实际应用的单元技术或实验室技术,被鉴定“首创”、“领先”之后便束之高阁,无法被企业立即应用;另一方面,倡导科研单位自己搞成果产业化的做法,往往因其资金、技术、场地、经营能力等方面存在缺陷而事倍功半,同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违背科技成果的转移要在社会上下游部门之间建立密切分工协作关系的客观要求。

2、企业创新能力和有效需求不足,没能真正成为科技成果转化主体。

据2004年经济普查数据,湖南省规模工业企业的科技机构设置率仅11.1%;全省规模工业企业开展了科技活动的仅占14.4%;开展了研发活动的仅占7.6%。此外,来源于国家、部门和地方计划项目的科技成果仍然是全省主要的成果来源。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目前科技成果产生的直接动因主要还是政府科技计划,而不是企业需求。另一方面,广大中小企业的技术市场需求目前还不够成熟,许多企业对新技术和新成果不甚敏感,眼睛只盯着比较成熟的现有技术上,不愿为成果的转化承担过程性风险,甚至不少企业还提不出自身发展的下一步技术需求和产品更新换代的方向。更多的中小企业则是技术力量薄弱,生产条件落后,投资资金不足,无力为成果的转化承担风险,因而在接受科技成果时经常困难重重。

3、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相对不足,加剧了科技市场供需之间的矛盾。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普遍缺乏,例如从基础研究到中试再到产业化,我国的投资比例是1:0.7:100,而发达国家是1:10:100。湖南在全国又属于经济相对欠发达省份,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经费投入不足矛盾更为突出,政府的财力十分有限,每年有限的财政经费又分散在不同行业和科技计划的众多项目中。2005年,在全省科技活动经费筹集中,企业筹集占77.5%;科研机构和综合技术服务机构筹集占5.4%;高校筹集占13.8%;其他渠道筹集占3.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筹集的科技经费之中,企业自有资金占87.2%;政府资金占3.6%;金融机构贷款占6.4%;其他渠道筹资占2.8%。可见,湖南目前金融机构贷款还只是个小头,而民间资本则由于没有很好的回报机制,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更是微乎其微。这种状况必然会使科技市场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科技资源浪费增大,无法有效形成投入――产出――增值――再投入的有效机制。

4、科技转化主体“散”,技术市场和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慢。

近年来,湖南省各类科技转化机构如生产力中心、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产业化基地等建得不算少,但还未能真正适应技术转移需要、形成有效的创新产业化链条。此外,许多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想自行转化,却缺乏资金;想转让,又无健全规范的技术市场支撑。问题的表现是科技成果评估功能不健全,技术交易保险基本空白,技术市场和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比较缓慢,症结则是缺乏必要的服务功能和支撑体系,特别是没有把着力点放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宏观整体优化和一体化建设上。要知道,在科技成果从形成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科技活动或经济活动往往都有着不同的目标、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因而它们之间就客观存在着时间上和空间上的相对分离、分工和协作。科技成果形成与转化的不同环节、不同机构如果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特别是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和技术市场不能有效的形成并发挥作用,这同样也是违背科技发展规律性的表现。

二、促进成果转化的对策思路

既然问题的症结主要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供体”、“受体”和“媒体”等环节存在一些缺憾,从而科技研发对市场的适应程度、市场对科技成果的接纳程度、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支持程度等方面都不太相适应,那么解决问题也就不妨从如何调动“供体”活力、激发“受体”动力、提升“媒体”素质和完善链接状态等几方面来把握。

1、加强以科技需求为导向的政府行为,建立有利于成果转化的保障机制。

当前湖南面临的许多科技成果转化问题,是科研人员无力解决、科研单位无法解决、企业也难以解决的。而在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政府都有着无法替代的资源动员能力,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进程的推进上政府也有特殊重要的作用。有关研究表明,科技成果从研发、生产到市场化、产业化过程的不同阶段,政府与市场、市场因素与非市场因素有着不同意义的作用。越是接近科技成果形成的源头,科技成果转化的强度与速度就越依赖于中央政府调控作用的力度;越是接近科技成果转化的尽头――市场,地方政府调控作用的力度越要大。从市场因素与非市场因素角度来看,越是接近科技成果形成的源头,科技成果的转化就越依赖于非市场因素作用的强度,如创新基础设施、社会创新文化等;越接近科技成果转化的尽头,市场因素作用强度越大,如科技市场需求、科技型企业家队伍等。因此,目前有必要重新审视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的职能以及发挥这些职能的方式,重构政府与企业、科研院所以及中介机构的关系。

政府在市场机制下的转化促进作用,应是以宏观调控、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为主,以多种方式示范、引导科技成果转化,同时要注意协调政府各部门、各计划之间的关系。其中最为主要的:

一是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进入市场的科技成果多已具备商品的一般特征,流通不能无序,政府的监管职能不能缺位。政府以及由政府支持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对进入市场的重大科技成果特别成果的知识产权、研发状态、技术水平、市场预测、投资估算、风险系数等给予科学评价,建立必要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制度,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风险资金介入科技成果转化。

二是鼓励和扶持原始创新。当前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不足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创新能力的约束。今后对于原创特征明显、人员素质出色、有望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科研项目,要通过严密、科学、规范的立项评估,在合理测算科研成本和加强过程管理的基础上,予以重点扶持,确保需求,全程服务,及时向社会推介,动员风险投资机构及企业介入,尽快抢占科技制高点。

三是积极引导企业参与。要尊重企业选择适用技术的自,对企业或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在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科技政策、环保政策等前提下,一般不进行实质性审查和数量限制,宽进严出,变前置审批为后期评审。并相应调整计划形式和经费资助方式,通过编制面向企业的指导性科技计划,鼓励企业前期投入,视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择优后期资助。利用有限的科技投入,引导尽可能多的企业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充分激发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

四是着眼于促进经济建设依靠科技进步机制的形成和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建立,制定配套政策,加强政府以科技需求为导向的行为,强化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政府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行为上,主要应定位在如何缩短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供给与需求单位的时间和空间距离上,激发微观单位的动力,形式外在压力,保持相互之间的衔接。政策的制定要从科技成果转化大系统和全过程出发,在促进科技成果供给的政策、促进科技成果需求的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的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整体化的政策等方面,形成体系上的一体化和整体上的优化,避免“头痛医头”、“捉襟见肘”,形不成合力。

2、正确引导,促使企业真正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

科技成果能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最终取决于企业和整个社会需求的拉动,尤其是作为成果转化主体的企业的拉动。

从政府角度看,一是要通过产业导向政策、科技进步政策、创业投资政策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引导企业切实把经济增长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激发企业对科技成果应用的内在需求,改善经营者短期行为。二是要力促企业以产权制度的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使产权关系由模糊走向明晰,使产权结构由一元化走向多元化,使产权流转的凝固化走向产权转让的市场化。三是要力促企业不断增强自主开发能力,引导和扶持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开发机构,建立企业科技投入制度,充分发挥企业科技投入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健全科研单位的中试基地和企业的技术依托单位;建立企业科技人才的吸引、培养和使用制度等。

从企业角度看,则要特别强化主动意识和创新意识,加快自主创新步伐。企业要真正把握自己的命运,就不能仅仅限于被动地做科技成果的吸纳方,必须敢于挑战风险,把握市场先机,积极主动地开展研发和转化运用,积极主动地联合高校、科研机构成为科技成果的生产方乃至转让方,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

3、进一步推进产学研合作,力促产学研一体化与科技成果转化的互动效应。

企业无疑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和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但当前单纯地强调企业的这种主体地位是不够的,还必须充分认识科技创新与产业化体系的层次结构,相应地建立和完善整个区域的多层次、多环节有机结合的创新与转化体系。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需要通过更多的资金投入特别是更专业化的分工协作来进行,其中当然包括企业、政府、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及社会其他要素在内,必须协调构成一个有机的体系。

针对目前科技产业化体系依然存在一定程度的散、乱、互相分割的状况,今后应致力于形成一个由政府所主导或支持,由相同或相近产业,或者其他关联产业内的企业之间,结合相关科研院所,按照自愿互利、共同发展原则组织起来的专业化协作和联合研发与转化体系。具体内容包括:通过深化改革现行科技管理体制,及时把有关产学研一体化的工作纳入到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中去;完善现有科技成果管理和鉴定制度,将产学研成果创新与转化的管理纳入科技管理体系,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内涵和市场外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按照企业“订单”来确定研究课题,开发课题研究;从机构、人才、信息、中介等方面为产学研合作创造有利条件,建立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三位一体的管理协调机构,统一领导、协调行动;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以资产为纽带,组成共同参股或相互持股的经济实体;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建立各种中试基地,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示范园区、留学生创业园等基础设施和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发挥其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孵化、示范和推广作用。

4、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和技术市场建设。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技术转移和扩散的桥梁,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不可或缺的纽带。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今后要突出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官产学合作等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中介组织,为国家科技计划的组织和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提供全方位服务,推进成果转化服务活动的社会化、产业化。特别是要以法规的形式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转让市场、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评估和咨询服务机构,包括进一步制定新的方针,创新发展技术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功能,推进技术、人才、资本、产权的有机结合,并形成网络化;培育和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和服务产业化为方向,通过扶植、培育和规范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使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跃上新台阶,推进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在技术市场建设方面,一是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网络平台建设,拓宽成果转化的信息渠道。二是要加强技术市场的组织建设,建立若干独立的具有工程枢纽性质的大型技术市场,为科技成果的转移提供诸如咨询、交易场所、定价评估、仲裁、网络中心、牵线搭桥、信息收集与传播、人力资源培训等一切便利条件。

5、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拓宽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投入渠道。

针对目前科技成果转化投入总量不足、产业化回报率不高等问题,今后必须加快构建国家、企业和民间三方都有积极性的研发和转化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大力拓宽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渠道。

一是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近年来湖南在省级财政加大对科技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科技项目经费的大幅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科技资金支持乏力的矛盾,但从发展需求来看还很不够,今后应全面推行科技成果转化计划,每年根据经济发展实际,在不断增大投入总量的基础上,选择一批科技成果和高新技术作为推广重点,明确具体的推广目标,抓典型、搞示范,逐步予以重点突破。

二是要建立风险投资和科技企业信誉保障体系。风险投资和担保机构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资金来源,是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环节中的“中试”和小企业孵化过程中资金短缺的根本途径。要建立相应的政府金融支持机构,提供创业长期低息优惠贷款,利用市场机制,拓宽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渠道。要采取有效措施使现有政策法规落实到位,如对资本投入,应成立相应的担保和保险机构,建立信用保全制度,为高技术创业企业提供银行贷款的政府担保;建立政府出资的信用保证机构,为科技企业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是要进一步研究制定风险转移与分散政策,例如对于可以商业化的科技成果,一般主要应通过市场来实现技术的转移和扩散;对于关系国计民生、商业化较为困难,或者利用市场难以实现有效的转移与扩散的科技成果,政府要利用行政手段实现转移、扩散。要兴办官办风险投资公司,加大对竞争性行业及高精尖项目的风险技术投资,同时对风险资本市场起引导作用;特别是要鼓励不同所有者共同出资组建股份制风险投资公司,使其逐步成为科技风险资本市场上的主要资本形式和主要投资机构。配合风险投资公司的资金运作,逐步建立科技企业的“柜台交易市场”;创建和发展专业性的科投投资基金;建立全国或地方性的科技风险补偿基金,对科技融资者的投资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等。

参考文献:

[1]杨永年,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若干问题[J].科技成果纵横,2003(2).

[2]周宏,科技成果转化再思考[J].安徽科技,2002(9).

科技成果策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决策管理

随着科学技术的广泛普及和应用,科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越来越多,对社会大众带来的福利也逐渐增多。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过程中,决策管理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转化的成'功与否,要做好决策管理工作,就要对其基本原则和具体方法进行研究,构建科学的决策系统,确保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顺利进行。

一、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决策管理的作用

科技创新成果是科技研究取得进展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科学技术不断创新完善的标志。获得科技创新成果后的下一步工作就是对其进行转化处理,将其应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中,以发挥其最大效用。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过程中,决策管理是重要一项内容,决策管理的优劣会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到最终的科技成果转化效果,因此,就必须要加强对决策管理的重视,依据不同的决策类型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在科技创新成果实现转化的过程中,决策管理就是对整个转化过程和不同转化阶段的方向、目标以及方法等发挥决定作用,并对转化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甚至是整个过程的顺利与否起着决定性作用。在决策管理中,决策人员通过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因素和状况的分析,来实现对潜在风险的分析和预测,之后制定相关防范措施,使风险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最小化。

二、决策的具体划分

科技创新成果在实现转化的过程中,它的决策管理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决策管理的性质来看,可以将其划分为战略性决策和战术性决策两种类型。首先,战略性决策主要指的是在转化过程中,对于不同阶段的总体目标和总体方案所作出的决策,具体明显的总体性和方向性特征,纵览全局;其次,对于战术性决策来说,它指的是对不同阶段中为了完成转化工作而制定的具体方式、方法以及步骤等所作出的决策^。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主要包含有四个阶段,分别是信息的收集和分析、项目攻关所获得的初期成果、成果中试和技术改进以及规模化生产和持续创新提高。在这四个阶段中,相邻两个阶段的衔接点就是战略决策点,每一个阶段中不同方法、步骤的起始点就是战术决策点。

三、决策管理实行的基本原则

1.市场导向原则市场在整个决策管理中属于是关键性影响因素,市场的需求大小会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成功率,以及最后的转化规模大小,只有需求得到了确保市场才会有保障,才可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因此,在转化过程中就要对科技创新成果所涉及到的市场进行详细认真分析,做好科学预测,依据转化后产品市场的推广、潜在市场的预发现以及未来市场的预测,形成相应的科技成果转化目标和决策方案,发挥指导作用。2.以效益为中心原则决策管理需要第一依据的原则就是效益,要将^益作为决策管理的目标。在不考虑出于特殊目的的公益性项目外,对于科技创新成果来说,对它转化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要确保在可以为社会大众谋利的同时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使企业可以从中获利,对此,最终效益获得的多少以及效益获得的持续时间长短,就成为了决策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3.可行性原则所谓的可行性原则就是要保证科技创新成果可以顺利的实现转化,具有很高的可行性。它是决策的必要条件之一,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过程中,会遇到包括内外部在内的各种影响因素的干扰,这些因素会对转化的各个阶段产生重要影响,例如常见的有政策、法规、经济、技术、组织以及环境等等因素。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的转化中进行决策管理,还需要在满足可行性条件的同时兼顾可持续发展。

四、决策管理体系的构建及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