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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安全制度

水上交通安全制度

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第1篇

一、领导力度大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已把水上安全整治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成立了由县长雷高飞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兴中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曾洪波和副县长邓水源、彭建元、周跃军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为成员的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县交通局、各乡(镇)相继成立了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政府及时召开了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制定了《县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总体方案》、《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培训和“反违章、保安全”活动月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整治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活动方案》等一系列方案、措施,对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关爱生命”这个主题,“一个彻底、六个明显、一个确保”,即:安全隐患要彻底清除,安全意识要明显增强,安全制度要明显完善,安全责任要明显加强,安全基础管理要明显规范,安全制度要明显落实,安全管理水平要明显提高,确保安全形势平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围绕这个工作目标,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抓,经常抓、现场抓,多次召开调度会、协调会,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常务副县长刘兴中、副县长周跃军曾多次亲临渡口、码头实地考察,督查水上安全工作,确保了我县水上交通安全零事故。

二、宣传力度大

我们坚持集中宣传和经常宣传相结合,主题宣传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广泛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种多样的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开展媒体宣传。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整治以来,通过《报》、有线电视、广播电台广泛进行宣传,在体育广场和交通岛LED大屏幕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出动宣传车24台次,悬挂宣传标语120条、办墙报36期,经常用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件以案说法教育群众,大大地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开展大宣传大培训和“反违章、保安全”活动月活动。各单位开展“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大宣传大培训和“反违章、保安全”活动月,县政府组织公安、安监、交通等12个部门在公园、广场、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咨询点,现场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图片、播放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光碟、发放交通安全常识资料等,积极接受群众咨询,同时交通局联合各乡镇、公安交警等部门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学校,重点村庄开展水上交通安全讲座,营造了浓厚的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三、配合力度大

县水上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县交通局设立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牵头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验收等工作,在县水务局设立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牵头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验收等工作,在县环保局设立水上(含水库库区)餐饮整治办公室,负责牵头全县水上(含水库库区)餐饮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验收等工作。为了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县委、县政府实行分工负责制。

(一)河道采砂和水库库区的整治工作由常委副县长曾洪波和副县长彭建元负责。

(二)水上(含水库库区)餐饮整治由副县长邓水源负责。

(三)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整治由副县长周跃军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分管副县长召开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商议解决相关问题。

四、投入力度大

为了确保水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财政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加大投入力度,预算安排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项经费316。16万,确保了水上安全综合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一)候船亭、警示牌、渡口硬化改造208万;

(二)船舶管理员补助、船舶签单发行员工资78。16万元;

(三)安全专项经费25万元;

(四)水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5万元。

五、整治力度大

(一)渡口渡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大。副县长周跃军、交通局长刘雄知亲临归阳、河洲、粮市、红旗水库、曹口堰水库等渡口、码头现场办公,对渡口、渡船进行了规范。主管副局长罗孝国、海事处主任周明华深入一线逐渡口、渡船、逐人、逐证进行了三次全面督查,现场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渡口按照上级要求全部依法设置,完善渡口安全设施,设立永久性《渡口守则》、《安全警示牌》,每个渡口安排一个签单发行员,规定签单发行员的工作职责,严禁不安全的船舶发行营运,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渡船进行了全面清查,坚决打击非法营运船舶,取缔了五条“三无”船舶的营运,对有营运资格的船舶按实际座位配置了救生圈、救生衣和灭火器、消防桶等救生和消防设备,客船规定了起止点和中途停靠点;对每个渡口渡船建立基础台帐,健全了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了定渡口、定渡船、定航线、定乘客、定管理责任的“五定”渡口渡船管理办法。

(二)对船舶超载特别是运砂船超载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超载行为,各有关部门加强了巡查监控,严格执法,从严从重打击船舶超载行为,安全部门督促码头经营者不为船舶超载装货物,按职责权限,严把签证关,坚决查处船舶超载行为。

(三)对船舶修造市场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无合法资质和设计图纸非法修造船舶行为,防止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船舶进入运输市场。

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第2篇

一、县人民政府职责

(一)县人民政府按照《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加强对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县、乡镇、村、船主四级责任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对乡镇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二)县人民政府实行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行政领导责任制。

(三)县交通运输局及县航务海事所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贯彻水上交通安全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人民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

(四)组织实施辖区乡镇船舶安全目标责任制,将海事处不足工作经费、乡镇船舶管理站工作经费、管船员工作经费、签单员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管船机构、人员和责任制。

(五)审批乡镇渡口的设置、迁移和撤销。

(六)组织调查处理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水上交通事故。

(七)负责辖区内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总结、考核、表彰。每年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2次以上安全检查,定期召开乡镇长安全工作会,及时总结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二、部门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区域内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指挥、安排、布署、检查和监督管理,代表县人民政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协调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考核工作。建立水上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联系制度,监督水上交通重点安全隐患的整治,督查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管船工作“四落实”。

(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1.负责宣传贯彻实施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标准、规范。

2.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和实施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度;

3.负责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目标管理,建立水上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4.水上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地方海事处和航务所具体依据国家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船舶检验、船舶登记、船员考试发证、事故调查处理、航道养护、市场准入、水工管理等业务工作。

(三)水利主管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渔业船舶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2.负责渔业船舶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汛期向海事机构通报重大水情预报和实情信息。

3.负责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负责水利部门管理的水库内的船舶(包括海事部门不予登记的游览船舶)日常安全监督工作。

4.组织、指导、检查渔业船舶及管理水库内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整治。

5.防汛部门负责采砂船舶汛期停采并督促船舶上岸停放工作。

(四)园林主管部门

园林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公园及风景园林水域的船舶(包括海事部门不予登记的游览船舶)日常安全管理和维护工作,督促船主或经营人完善管理制度,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五)旅游主管部门

旅游主管部门主管风景旅游区水域内的船舶(包括海事部门不予登记的游览船舶)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和维护工作,督促船主或经营人完善管理制度,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整改隐患。

(六)公安部门

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妨碍、破坏水上交通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一)乡(镇)人民政府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

1.乡(镇)人民政府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政府一把手是水上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安全工作,负第二领导责任,是水上交通安全的第二责任人;管船员为第三责任人。

2.负责组织建立管船站,对管船员进行选拔、聘任、考评、奖惩等管理工作。凡拥有20艘及以上或1500总吨以上船舶的乡镇(含水库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管船员1人,20艘以下的配兼职管船员1人。

3.负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乡(镇)、村(社区)、船主三级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体系,逐级签订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具体的领导、管船员和船主头上。乡镇每月检查一次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逗硬奖惩。

4.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定时召开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会议,及时研究、布置、检查、总结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责任落实,定期开展船主(业主)培训。

5.负责乡(镇)渡口渡运安全管理和定渡口、定渡船、定渡工、定职责、定专人管理的渡口“五定”工作。

6.负责组织乡(镇)有关部门定期对本乡(镇)的各类船舶进行整顿和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7.本辖区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及时上报上一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

8.负责自用船的登记及年检和日均人流量在300人以上渡口的船舶签单发航工作。

(二)乡(镇)人民政府管船站的工作职责:

1.负责向本辖区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以及船员宣传国家交通安全法令和规章、制度;做好对船员经常性的安全知识和遵章守纪的教育。

2.督促本辖区内从事营运的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到海事机关申请办理《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国籍证书》、《航行签证薄》等证件;按国家规定缴纳税费和投保船舶法定保险并按照海事机构的规定配齐合格的持证技术船员,做到“船名牌”、“载重线”、“船籍港”等标识的完整清晰。

3.负责本辖区船舶日常安全管理,落实乡(镇)渡运“五定”工作,制定辖区内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现场检查(专职管船员每月不少于15天,兼职每月不少于10天),节假日、逢场天和重大集会需派员在现场维护渡运秩序,制止纠正超载等违章行为。

4.组织本辖区船舶的船主、船员参加海事机构组织的安全学习、技术培训和考试。办理申请考试船员的资历审查并签注意见。

5.负责协调解决本辖区船舶存在的事故隐患问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海事机构报告并赶赴现场,维护出事现场秩序,协助海事机构调查处理辖区内水上交通事故。

6.负责本乡镇管船制度的基础资料、台帐的健全,在乡镇安全办指导下开展活动,向乡镇人民政府和海事机构书面汇报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三)乡(镇)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乡(镇)长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抓好管理站的建设,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

3.组织对管船员、签单员的选拔、考核、应聘工作。

4.落实管船站、管船员、签单员的工作经费。

5.组织对管船站工作进行考核。

6.督促、协调、落实对重大水上交通隐患的整改落实。

(四)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组织宣传贯彻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船主、船员、群众遵守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每季度组织管船站对辖区内船主、经营人、船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

2.适时组织管船站开展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检查,每季度组织对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检查不得少于一次。

3.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例会。

4.在“五一”、“十一”、“春运”、汛期和大雾等恶劣天气时组织安排管船员加强现场检查和维护秩序。

5.督促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6.负责主持协调有关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事宜。

7.检查管船站尽职履责情况,对管船站进行考核。

8.负责每年督促村、船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定期检查责任落实情况。

(五)管船员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水上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船员、船主守法自律,群众懂法自保的意识。

2.建立健全乡镇船舶管理基础台帐。

3.督促本辖区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到海事机构申请办理《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定期签证薄》等证件,按法律法规配齐持证技术船员,做到“船名牌”、“载重线”、“船籍港”等标志完整醒目。

4.负责本辖区船舶日常安全管理,落实乡镇渡运“五定”工作,按照辖区内安全保障措施要求,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节假日、逢场天和重大集会需在现场维护渡运秩序,制止纠正超载等违章行为。

5.组织本辖区船舶的船主和经营人、船员参加海事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

6.跟踪督促整改海事机构、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出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

(六)签单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

2.全面熟知签单发航船的船舶名称、吨位、功率,核定准载人(车)数、航行区域、救生衣(圈)、灭火器的数量,应配备的有效持证技术船员的数量、等级、航线,救生衣(圈)、灭火器齐全有效及放置是否适当,船舶是否适航,船员是否适任。

3.认真做好每艘船每航次所载人(车)数记载,未经签单或船舶超载超员的船舶,不得发航。

4.负责现场监控,维护航行秩序,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制止。如有重大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

5.负责对所签单发航船舶汛期减员、减载、停渡等规定进行监督。

(七)村委会主任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村的群众宣传贯彻水上交通法律法规,经常组织村民学习水上交通安全知识。

2.负责对本村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组织安全知识学习,了解掌握辖区内各类船舶的基本情况和设备设施配备情况。

3.负责落实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整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问题。

4.在汛期负责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把船舶停靠在指定的安全地带,并检查船舶的缆绳桩的牢固情况,监督渡口船在水位达到封渡线时停渡。

5.负责对本村的船舶、船员、渡口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并协助海事机构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6.协助海事机构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

四、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建立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各有关部门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由县人民政府每年定期对有关单位落实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安委会加强日常督查,并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及其成效纳入相关单位年终目标考核;按照“部门依法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形成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乡镇政府、交通、水务、公安等部门和群众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对不履行职责或监管不力的职能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第3篇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内河交通管理条例》等市县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交通改革和发展大局,强化安全监督和管理。公路运输安全抓好“三关一监督”;水路运输安全重点抓渡口渡船、客船和旅游船的安全;公路施工抓好险路、险段和爆破物品的管理。通过督促检查、现场管理、制度兑现等一系列工作措施,使我县今年的交通安全工作控制在预定目标之内。

一、工作目标

XX年交通安全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交通安全工作总目标为:

1、水路:船舶安全面达到98%以上,持证船舶万吨事故死亡率0.5人以内,持证船舶每载重吨位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5元以内,杜绝水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责任事故。

2、公路运输企业行车事故百车死亡率控制在2人以内,百车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8万元以内。

3、杜绝在交通建设工程、安保工程、行业管理中因管理部门失职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国省道保持安全畅通;

4、安全工作基础扎实、规范。

二、交通安全工作完成情况

1、运输企业源头管理。XXXX公司发生轻微事故3起,无重大伤亡情况,四项安全指数均在控制范围内。

2、水路安全管理。水路运输安全平稳,没有发生任何事故(10月28日上早上7.40分左右,潘口乡轻土坝汽车渡口发生一起翻船事故,6人落水,5人获救,一人失踪,经县安委会鉴定,交通部门对此事故不负责)。

3、公路建设安全管理。公路施工安全平稳,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在领导上抓人员到位。

年初,根据我县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印发了《XX年安全工作要点》与各二级单位签定了包括安全工作内容在内的《XX年双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同时明确了分管安全责任人。道路运输源头安全、水路交通安全由副局长XXX负责,农村油路建设安全由副局长XXX负责,公路养护安全由公路段长XXX负责。我局把安全工作与双文明建设和单位、个人评优表模挂钩,建立了“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对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在措施上抓责任到位。

针对今年路网和农村油路工程的快速推进,局党委及时明确了今年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同时,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借鉴去年做法,对分管责任人的主要责任规定为:

1、工程:①负责全县的公路、桥梁、隧道工程建设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管理方案的制定和落实;②健全完善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③加强施工安全人员的教育、培训;④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⑤加强施工过程中爆破物资的运输、储存、使用和管理;

2、道路:①抓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②起草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的目标、规划、各项管理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③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④抓好专业运输企业、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业主安全管理与教育;⑤帮助道路运输企业或从业者消除安全隐患,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营救工作;

3、水路:①制定水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乡镇船舶渡口管理目标责任制,并加强督办督察落实到位;②汛期加强水路交通安全巡查力度;③消除水路交通安全隐患,取缔“三无”船舶;④加强对船舶经营业主和驾长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⑤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抓好乡镇渡口和乡镇船舶管理;⑥制定水路交通安全管理预案,主动抓好水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营救和处理;

4、养护:①抓好公路养护,保障安全畅通;②加强对危险路段、公路桥梁的病害普查和监管;③加强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危岩浮石、山体滑坡、地质沉陷派专人进行观测和监管,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排查,做到有险必排,有险必查;④加强路政管理,彻底根治在公路上乱堆、乱放、乱设摊点和打场晒粮;⑤妥善处理违章建筑,全面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三)、在行动上抓落实到位

1、春运工作。今年春运,我们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运输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了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了对客车、客船技术状况的检验,加强了客运站场等源头的管理和运输途中的监督检查,消除了安全隐患,全力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春运期间共发班3500台次,增开包车或加班1500台次,安全运送旅客12万人次,安全日检覆盖达100%,“三品”查堵率达100%。同时,在双台、长坪、得胜、护架设立临时春运安全服务点,加强对过往车辆的动态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类别)经营和“甩”客、“卖”客、“倒”客、“宰”客等违法违章行为。

2、水路。从3月至11月,由副局长XXX带队,组织局安运股、法制股、县海事处对全县8个有船乡镇的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了6次全面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参入了4次安全专项大检查。

一是对渡口农用船的安全管理,按照省厅《乡镇渡口达标实施方案》和交通厅等四厅局《关于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规范和要求对比检查。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四级安全责任书是否签到位,是否经常性的开展水上安全检查,渡口、渡船在重大节假日是否有人值班,是否建立了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档案。针对渡口渡船和农用船存在的安全问题,检查组对各乡镇都有反馈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在检查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依法下达了停航通知书5份和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份,禁止离港通知书6份,下达不适航通知书35艘次,驶向指定地点船舶3艘次。鉴于10月28日轻土坝沉船事故,对4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船舶予以停航整顿。11月18日县海事处对轻土坝汽车渡口依法作出了拆除拉河固定钢缆的决定。

对11处渡运量小、经济和社会效益底,且渡船无安全防护设施,不适宜设置渡口,我们汇同当地乡人民政府,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报告县政府后,予以撤销。

二是加大了渡口达标力度,营造水上安全环境。今年我们利用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抢抓乡镇渡口(船舶)改造经费以奖代补的政策机遇,一方面向船主耐心宣传解释达标政策,另一方面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先后使4处渡船达标,从而激发了其他船主改善船舶的积极性,加快了渡船改造力度,有力的保证了渡运安全。

三是对渡船、

旅游船和营运船作为重点检查对象。10月份松树岭电站蓄水发电形成库区后,为方便出行,当地老百姓纷纷要求购船参加渡口渡运。为了保障渡运安全和维护渡运秩序,我们主动上门,与官渡镇政府联系,在渡船的质量和数量上予以控制,并对松树岭库区船舶管理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对不符合渡运条件的船舶3艘不予年检并责令停航。

四是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为了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做到了工作岗位在船头、码头、滩头,工作方式要腿勤、嘴勤、手勤、眼勤。关口前移,岗位下移,认真履行日常监管职能。重点加强春运、“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及汛期的渡口安全检查,加强现场监督力度,抓反复、反复抓。我们坚持做到附近渡口每月检查一次,边远渡口2个月检查一次,汛期电话通知有船乡镇停渡,加强值班,局和海事处巡回检查。同时,交通局不定期组织水上交通联合检查,在汛期,对重点渡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并对全县38处渡口(客渡船26处、汽渡船12处)、43艘渡船(渡船31艘、汽渡船12艘)进行了巡回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系数,确保水上交通安全无责任事故。

5月26日全县召开了有船乡镇的8个乡镇长参加的水路交通安全会,副局长XXX通报了我县水路交通安全管理状况,副县长XXX与各乡镇长签定了《XX年渡口船舶管理安全责任书》,各乡镇长就辖区内的船舶安全管理表态发言,副县长XXX就如何抓好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强调了四点:一是对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决把思想认识落实到位;二是坚决消除水上交通安全隐患;三是坚持把机制抓到位,坚持把目标落实到实处,杜绝任何责任事故,作为县政府对乡镇的钢性考核目标;四是坚决把责任机制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并要求今年水路交通安全达到零事故。

3、公路运输企业源头安全管理。交通运输企业的源头安全管理以XXXXX公司作为重点管理对象,建立了运输企业(个体)安全网络,建立健全了安全例会制度、日检制度、“三品”查堵制度及二级维护保养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管理新机制,形成了管理有规定、办事有制度、岗位有职责、流程有规范、质量有标准、处罚有尺度的制度体系。主要做法有:

⑴、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充分利用宣传画、标语、横幅、报纸、电视等舆论工具。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一是在站内外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4幅,张贴标语30多张,召开了由局分管领导、运管、公司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动员会,结合安全例会,认真学习安全管理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重视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全体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有一个新的提高。二是落实措施,规范管理。为确保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XX公司实行了管理人员承包管理客车安全事项,把客车的车辆性能和驾驶员的规范操作作为公司安全管理的重点管理内容。结合8月27日XX县客车发生交通事故,该公司结合这次事故和近期全国道路交通特大事故,编印了《关于近期交通事故的通报》,组织召开由安全管理人员和驾乘人员参加的安全教育会,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各个安全关口切实履行职能职责,配合安全主管部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针对公路水毁、塌方影响安全行车的现状,教育驾驶员不得有冒险和侥幸心里,特别是鲍竹路、竹向路如果不能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不能发班。三是对公司所属客车进行了一次普查,普查车辆34台,有3台客车达到各项安全技术性能评分99.5分,对发现存在各类安全隐患的车辆责令整改,并以此次普查结果作为评选优秀驾驶员、安全文明号的一项标准之一。四是活动期间组织运管、公司领导及安全工作人员上路检查公司客车118台次,对客车的消防器材,及“三违”、“三超”等现象进行检查。针对客车必检的“部位”加强检测力度,共查出隐患车辆45台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责令整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⑵、抓源头管理,促措施到位。抓源头管理,就是对运输企业“搞好三关一监督”,主要管理手段有:在把握“运输企业的市场准入关”中,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在把握“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中,严格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车辆性能评定制度。今年共检测营运车辆491辆,排除各类安全隐患126起,纠正违章车辆187起,中止违章车辆运行35台次,安全日检客车10080台次,把不符合技术状况的车辆拒之运输市场。在对“客运站场安全监管”中,重点抓了客运安全管理,坚决做到了“三坚持”、“四不准”和“五禁止”。“三坚持”是坚持每班的“日检”制度,坚持每班的“三品”检查制度,坚持发车前的乘员检查。“四不准”是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驾驶员不准发班。无安检单的车不准发班,无“三品”检查单的不准发班,行车手续不齐全的不准发班。“五禁止”是技术状况不全的车辆禁止进站,准驾资质不符合的驾驶员禁止上车,证照不全的禁止排班,禁止“三品”上车出站,禁止超员车出站。

⑶、为安全行车积极创造条件。今年6月18日,XX公司投资300万元,购进10台豪华客车,正式运营“村村通”客运业务。这些豪华大吧分别开向太和、仓浪、佑城、大庙、竹坪等10个行政村。“村村通”客车的开通,可以使首批4万余名农民兄弟坐上安全舒适的车辆,对促进区域经济交流、加快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为保证道路安全运行,提供了坚强的物质保障。

4、公路施工。

交通重点工程主要有三关隧道、界山隧道、竹向路上的7坐桥梁和3条隧道建设、襄关路改造及农村路网、农村油路等建设工程。今年,局共组织4次专班对上述公路施工进行了全面排查,同时局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负责一项公路工程,并长期驻点督办。各施工路段主要采取的安全措施有:一是加强爆破物资管理,采取逐级审批,登记造册,爆破物品管理员、安全施工监督员、工程质量验收员“三员”到位,确保爆破安全;二是各施工路段明确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三是第一责任人与各施工路段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施工的各个环节层层签定了安全责任书,并督促落实到位;三是施工现场按照“三先三后”的原则施工。“三先三后”是:先上部后下部施工,先观察后施工,先排险后施工,特别是对高挖深填、滑坡、悬岩浮石的监控,明

确观察员,按照施工顺序,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才能施工;四是严格现场管理,重点路段,重点部位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关键部位设立安全防护设施,防止闲散人员和车辆进入工地。

四、存在的问题

1、水路

今年水上安全势态良好,安全意识较以往有所提高,但也有不可忽视的问题继续存在;

各乡镇虽然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对水路交通安全进行了综合监管,但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三无”船舶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文峰乡轻土坪村和大中沟村共7只农用船,在从业人员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前提下,长期从事载客营运,潘口乡陶器厂客渡船只腐烂年久失修;田家镇南北坝3艘客渡船长期没有检验;吉鱼下湾客渡船、泗河客渡船船员超龄并且船舶没有检验等。

二是农用船舶和渔船非法载客营运还普遍存在。

三是从业人员素质过低,许多船员无证驾驶。

四是部分乡镇的汛期水路交通安全抢险预案还不完备。

2、运输企业

①运输企业的安全例会、安全检查时有走过场现象。

②站外“三品”查堵时有时无。

③源头管理抓的不够,私请乱聘驾驶员时有存在。

④事故责任追究不到位。

3、公路设施

①我县受山区制约,危岩浮石多,施工时极易发生坍塌和滑坡,给施工带来隐患。

②受地质影响,久晴、久雨导致公路滑坡坍塌的频率增大。

③我县大部分公路先天不足,弯急坡陡,路面等级低,抗灾能力弱,给行车带来安全隐患。

五、XX年的打算

一是继续抓好季节性和经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抓现场管理,抓制度落实,抓责任到位,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

二是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加大对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落实县、乡、村、船主四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坚决打击“三无”船舶非法渡客。

三是抓源头管理,重点抓好客车、客船、车站、渡口的现场安全管理。

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内河交通 安全预警 机制建设

嘉兴内河水上交通事故规律性分析

事故与时间的关系。通过对嘉兴内河2005-2009年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分布的统计发现,不同时间段事故发生率不同。其中00∶00-00∶04是事故的发生率最高的时间段。

事故与船舶交通流量的关系。以杭申线为例,杭申线属于嘉兴内河航区主干线航道。通过统计嘉兴主干线航道杭申线的船舶交通日均流量及与之相对应的事故数量,从定性的角度进行分析,发现事故数量基本随着船舶交通日均流量的增大而增大,其中在事故数量较大的9月份和10月份,船舶交通日均流量也处于较大值。从另外角度分析,这些月份也是年度经济计划落实实施进程的高密时段。

基于事故发生规律建立嘉兴内河交通安全预警指标体系。在水上交通管理中,可以采取信息化手段,通过水上应急指挥中心对进入辖区船舶安装的RFID、GPS、短信平台,可以获取船舶交通流量的信息和实行有效监测。因此,通过研究事故发生与时间分布、船舶交通流量变化之间的关系,建立单因素的内河交通安全预警指标体系,可以在不同的时间段,基于船舶交通流量的改变,及时对事故发生的概率进行预测,进而对辖区水域的安全状况进行有效预警。

现行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侧重于事故后应急救援管理,缺乏预控性、前瞻性。目前,嘉兴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主要侧重于事故后的应急救援、当事人责任的追究、大力完善航道基础设施、改进航道通讯管理、实施目标考核等方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水上交通安全问题。可是这些方法一方面难以对水上交通事故进行事前预防、早期识别,不能从根本上预防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是针对预先建立的日常重复的航运模式而制定的,并不能对问题做出动态反应,不仅成本昂贵,而且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缺乏统一预警管理指挥协调机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管理涉及港航、公安、消防、医疗及通信等多个相关部门,由于各部门的管理职能和出发点不同,在处理标准和方法上常会有出入,缺乏统一高效的协调机制,虽然各部门己经制定了应急预案,但一旦发生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各部门难以充分发挥各自作用、不能充分有效的利用各部门的资源,部门间信息共享程度低,存在响应不及时现象,各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还不够融洽,致使事故处理效率不高。

水文信息采集滞后,缺乏趋势预测资讯。嘉兴内河水文情况是航道重要的操作指标,水文的变化直接影响航道的变化,对于航道部门提前预知、提前做相应防范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具体收集过程中存在一些新特点新问题。一方面,水文情况影响因素复杂化,不具自然规律性。以往水文情况为一个自然状况,变化遵循自然规律,但随着内河航线周围城市、集镇防洪工程的修建,现在的水文情况还与上游源头、干、支流上蓄、排能力量有关,参与了人为因素而非自然现象,同时受干、支河流上游来水、雨水以及人为因素(上游拦洪、蓄洪、排洪调节)共同影响,变化不具规律性,难以预测。另一方面,水文信息在相关部门间传递共享存在滞后性。港航管理部门自站点监测只能测出实时数据,对未来水文等级无法预测,存在滞后性,不利于内河水上交通安全预警工作的有效实施。

关于完善嘉兴内河交通安全预警机制的设想

充分发挥水上应急指挥中心的预警职能。近年来,水上应急指挥中心的设立以应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船舶通航管理为目的,大大提高了水上交通管理工作水平。然而,目前水上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能局限于承担水上交通事故的接处警和航道疏通指挥协调等工作,对安全预警这一职能显著缺失。水上应急指挥中心可以及时地对辖区内水域的船舶交通状况进行监测,有效获取实时船舶交通流量信息。因此,应该充分利用和发挥水上应急指挥中心在安全预警中的枢纽功能。

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协调统一机制。安全预警工作涉及多个部门,一旦发生险情,则需要调动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应加强各个职能部门间的合作,建立统一的应急预案。当前内河航道周边布置了诸多港航站点,站点在安全预警管理工作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要不断提高各个辖区水域内站点的安全预警能力,建立职能部门间,站点与站点间的协调统一机制。

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根本,以全面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水上交通安全法规为载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深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基本原则,真正做到强化管理,消除隐患,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确保年内不发生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二、加强领导,健全网络

1、每月召开一次水上交通领导成本文来源:文秘站 员、乡管员、涉及有渡口村的村书记及每渡口一名渡工参加的水上交通安全例会,意在摸清安全隐患及时总结本月水上交通安全经验。传达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补充制定或下达的新的工作任务,布置我镇安全渡运工作任务,逐时提出新的工作任务及管理方法。

2、按照渡口座落位置,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签定安全渡运责任书,并且依据所辖范围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水上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辖区各渡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排查事故及隐患,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为全镇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的渡运环境。

3、拟定于三月份,召开涉及渡口村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水上交通安全专题会议,总结20__年度工作表彰先进,进一步明确水上交通安全职责和任务。

三、深入宣传,积极防范

1、利用元旦、春节两节人员集中和农村逢集人多的有利时机,设立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宣传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引导过渡群众自觉遵守安全渡运制度,提高过渡群众文明过渡的良好习惯。

2、计划六月中、上旬邀请上级海事部门、交通局领导,在河西元小学举行一次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校园活动,切实增强过渡学生的文明意识。

3、坚持传统节日、重大集会、集市、庙会、农忙、学生放学放假等交通高峰期乡管员旁站式监管制度,实施现场监督管理,维护渡运秩序,制止水上交通违章行为,协助渡工疏散过往乘客,保证安全畅通。

4、动员社会力量,广集资金,采取上边争取,镇财政补贴和社会捐助的办法,年内争取完成蒋板桥渡口的渡改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