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扣全国“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主题,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改善水上安全基础条件,规范水上交通运输秩序,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深化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提高水上交通安全意识,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严历打击水上非法运输行为,提高水上交通事故险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努力实现2009年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零”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以水上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非法运输规范治理为重点;

(二)以通航环境、港航企业、港口码头、船舶、从业人员等为排查对象,全面排查、整改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四、职责分工

(一)县交委职责: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落实工作目标考核,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所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重庆海事局*海事处职责:组织开展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汇同县港航处加强对有船乡镇、运输企业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加强重点时段“四客一危”船舶、砂石船舶的监管,消除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督促有船乡镇和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县港航(地方海事)处职责:切实加强对有船乡镇、港航企业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有船乡镇和港航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协助有船乡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非法运输的打击,进一步强化港口码头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重点时段乡镇客渡船舶的监管和支流航道通航安全维护,协助乡镇政府消除全县支小河流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隐患。

(四)县渡口管理所职责:负责全县辖区内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督管理,积极协助有船乡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非法运输的打击,强化重点时段乡镇渡口、渡船的监管,协助乡镇政府消除渡口、渡船安全隐患。

(五)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乡镇船舶日常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辖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重点时段的现场监管,抓好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和非法运输的规范治理工作,着力夯实乡镇水上交通安全基层基础。

(六)县经委职责:切实加强船舶建造行业管理,协助交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治理低质量船舶和违规造船行为,做好非法违规船厂的全面整治清理工作,督促船舶修造厂按县港航处的运力审批计划进行修造,坚决打击非法违规造船行为,提高船舶修造质量,杜绝不合格船舶进入市场。

(七)县旅游局职责:加强对全县通航河流、湖泊、水库等封闭水域的旅游船舶、游览船舶的安全管理,协助交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和完善风景旅游区旅游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船舶、船员等基础管理档案,加强对停靠景区旅游船舶的安全管理。

(八)县农业局渔政大队职责:切实加强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无证无照船舶从事渔业作业,严禁渔业船舶非法载客和渔业辅助船超范围从事生产、餐饮等经营活动。

(九)长江航道局*航道处、县水务局职责:加强长江干线通航水域航道安全维护工作、严格采砂船舶审批管理,协助交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禁非法采砂,对破坏或恶化航道的非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

(十)重庆长航公安局*派出所职责:负责全县辖区水域的治安行政管理,组织辖区水域安全巡查,协助交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维护港站、码头、锚地及辖区水上设施、公共复杂场所和重点地区的消防、治安,预防、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十一)各港航企业安全职责:落实企业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完善安全工作预案,依法履行主体责任,配合当地政府和交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切实加强企业隐患自查自改和合法经营,确保所属港口码头、运输船舶安全适航。

(十二)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职责:负责抽查、督查各有船乡镇、县水上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督促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纪律监督。

五、整治时间及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15日开始,至7月20日结束,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督查检查和总结评估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至4月20日)。各有船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工作实际,按照统一组织、条块结合的原则,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细化工作整治措施,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1日至6月20日)。各有船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各港航企业、船舶单位按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打非”等工作要求逐一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拉出表格,列出清单,及时上报,对发现的隐患实行登记、销号管理,限期落实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落实“五定”措施限期整治,并将整治情况报县安委会和县交委;属中央在丰企业或市直属企业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抄送企业上级主管单位,务必做到不留死角、盲点。

(三)检查督查阶段(4月21日至7月15日)。由县交委牵头,各县级有关部门,行业管理单位以及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抽查,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船舶、重点水域和重点部位,严厉打击各种水上交通违法行为。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要开展联合督查,综合治理,对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督促当地政府或企业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而导致出现重大后果的单位和企业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总结评估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各有船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评估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20日前报县交委,县交委在7月22日前向县政府书面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六、整治内容

(一)严格落实有船乡镇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各有船乡镇政府要按照安全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乡镇水上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建设。要成立专门的乡镇船管机构,落实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专职船管人员,持证上岗。要加大乡镇通航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特别是三峡库区新增库周支流水域通航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好库周支流过江电缆、管道等各种碍航物的排查清理,合理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解决好库区新增水域的通航安全问题。对水上工程施工建设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积极汇同海事管理部门强化水上施工工程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企业限期整改完善,属中央在丰企业或市属企业的,要及时抄送企业上级主管单位。进一步强化乡镇客渡船舶、自用船和渔船的管理,明确船舶用途,完善船舶证照,坚决取缔“三无”船舶,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载货等违法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港口码头和渔庄趸船安全整治,强化水运安全源头管理。县交委、县港航处要加快全县港口码头规划建设,加强全县岸线和水域管理,严厉打击乱占岸线、水域和“野码头”非法作业行为,严格统一规范管理全县客货码头,督促港口经营企业完善安保设施设备,落实现场检查人员,切实加强对旅客和随身行李的安全检查,严禁旅客携带“三危品”和管制物品上船。县港航处要切实加强对全县渔庄趸船的消防、救生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渔庄趸船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方案,确保渔庄趸船正常的经营秩序。

(三)强化港航企业资质核查,督促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县港航处要把企业运输资质审查同企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紧密结合,督促企业不断加强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在运输资质核查中,对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情况实施“一票否决”,凡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不力的一律限期整改直至停产停业。要督促企业加强科技兴安建设,所有“四客一危”船舶、长江干支流运砂船舶等重点船舶必须安装船载GPS监控终端,海事处、港航处要加强对GPS终端的运行监管,要将船舶安装、使用GPS终端等助、导航设备情况作为公司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跟踪,凡无故擅自停机的企业和船舶,要严格进行处理。

(四)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水运市场经营秩序。各有船乡镇政府、县府有关部门,各行业执法单位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现场监督检查力度,特别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对“四客一危”船舶、砂石运输船舶、自用船、渔船、港口趸船、渔庄趸船以及水上施工现场安全执法检查,规范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秩序,坚决打击非法载客、载货等违法行为。

(五)强化船员安全技能培训,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和从业素质。各有船乡镇政府、各行业执法单位要将船员安全培训管理同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严格从业人员适任管理。海事处、港航处、渡管所要严格开展船员“水上基本安全培训”工作,县旅游局要切实强化旅游船、游览船舶驾驶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渔政大队要严格加强渔民日常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水上从业人员有关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实际作业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职业技能和应急应变能力,有效减少“人为”事故的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强化领导。为确保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到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副县长何涛为组长,交委、安监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海事处、港航处、长航公安局*派出所、渡管所、旅游局、农业局、水务局、航道处、经委、有船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交委,由江刚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黄国华、秦光发、王兴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易一臣、蒋亚林、付依力、陈亚军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与协调,*

各有船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详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范文第2篇

为做好《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前介入,认真听取省政府法制办、省交通运输厅立法情况汇报,先后赴杭州、湖州、嘉兴、舟山、丽水市及部分县区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市县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和水运企业的意见,实地考察航道、渡口、涉水企业等,征求13个省级相关部门和11个设区市的意见,并赴外省考察相关立法工作经验和做法。省人大常委会冯明副主任参加了座谈和调研活动。在认真梳理研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财政经济委员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水上交通是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管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省水运资源丰富,沿海航道最高可通航30万吨级船舶,内河航道通航里程达9762公里,主干航道日均流量超过1000艘次。2014年,全省完成水路客运量3581万人、水路货运量7.3亿吨;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10.8亿吨、集装箱吞吐量首次达到2136万标箱。目前全省95%的外贸物资由水路运输,浙北内河航运一直承担着全社会60%以上的货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分别于1983年和2002年实施,对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和保障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省水运业的迅猛发展和水上各种活动的增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安全监管任务愈益繁重。地方普遍反映,制定体现我省特色、实用性强的地方性法规,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请的条例草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吸收总结了我省各地的成功经验,总体可行。根据调研情况,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关于条例草案的适用范围。条例草案第二条规定,在本省沿海、内河水域从事航行、停泊、作业以及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有的地方、部门、企业和人大代表提出,条例草案的适用范围,从管理水域讲,除水运航道外,还应包括湖泊、水库、城市园林等封闭水域;从水上行为讲,除水上交通外,还应包括渔业、旅游、体育等水上活动;从管理主体讲,除政府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外,还应包括与水上交通安全活动有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作进一步研究,将涉及水上交通安全的其他水上活动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调整范围。

二、关于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体制。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认为,条例草案关于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体制的规定还不够清楚,存在管理边界不清、职责模糊的问题。应该通过立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体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管理职责,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部门主管、海事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安全监管的职责,还要更明确安监、公安、渔政、水利、旅游等涉水管理部门的职责,形成交通行政部门主管和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条块结合、合力推进的监管体制,解决部门边界不清、职责模糊形成的管理盲区问题。建议对此问题进一步调研后,予以修改完善。

三、关于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责任。条例草案第二章对安全责任作了规定。一些地方、部门、企业和人大代表认为,条例草案只规定了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职权,没有明确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同时对经营主体安全管理责任的规定也不够清晰。建议作进一步调研,明确管理主体的管理责任,并设定相应的罚则。

四、关于乡镇(街道)的管理职责。条例草案第六条对乡镇政府职责作了规定。一些地方、人大代表和乡镇(街道)反映,对于农(林)生产自用船舶和长度小于5米的其他船舶,只规定由乡镇(街道)登记,而没有明确具体的管理事项,没有明确相应的处罚权。建议明确乡镇(街道)安全宣传、安全考评、船舶登记和管理等具体的管理职责,并可由县级人民政府委托执法。

五、其他问题。

1.有的地方和人大代表反映,条例草案的转致性规定较多,不少转致性规定(如第四、五、七、十七、十九、三十九条等)来自于政府、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符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要求。建议对相关条款予以研究和修改。

2.有的地方、人大代表和企业提出,对船舶护航是公务活动,条例草案第二十一条不适宜对费用的内容作出规定。建议对条款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

3.条例草案第五章对水上搜救作了相关规定,有些地方、部门、企业认为,应增加关于水上搜救力量的规定。建议对有关条款作进一步研究和补充。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范文第3篇

一、领导力度大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已把水上安全整治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成立了由县长雷高飞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兴中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曾洪波和副县长邓水源、彭建元、周跃军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为成员的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县交通局、各乡(镇)相继成立了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政府及时召开了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制定了《县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总体方案》、《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培训和“反违章、保安全”活动月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整治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活动方案》等一系列方案、措施,对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关爱生命”这个主题,“一个彻底、六个明显、一个确保”,即:安全隐患要彻底清除,安全意识要明显增强,安全制度要明显完善,安全责任要明显加强,安全基础管理要明显规范,安全制度要明显落实,安全管理水平要明显提高,确保安全形势平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围绕这个工作目标,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抓,经常抓、现场抓,多次召开调度会、协调会,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常务副县长刘兴中、副县长周跃军曾多次亲临渡口、码头实地考察,督查水上安全工作,确保了我县水上交通安全零事故。

二、宣传力度大

我们坚持集中宣传和经常宣传相结合,主题宣传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广泛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种多样的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开展媒体宣传。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整治以来,通过《报》、有线电视、广播电台广泛进行宣传,在体育广场和交通岛LED大屏幕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出动宣传车24台次,悬挂宣传标语120条、办墙报36期,经常用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件以案说法教育群众,大大地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开展大宣传大培训和“反违章、保安全”活动月活动。各单位开展“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大宣传大培训和“反违章、保安全”活动月,县政府组织公安、安监、交通等12个部门在公园、广场、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咨询点,现场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图片、播放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光碟、发放交通安全常识资料等,积极接受群众咨询,同时交通局联合各乡镇、公安交警等部门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学校,重点村庄开展水上交通安全讲座,营造了浓厚的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三、配合力度大

县水上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县交通局设立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牵头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验收等工作,在县水务局设立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牵头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验收等工作,在县环保局设立水上(含水库库区)餐饮整治办公室,负责牵头全县水上(含水库库区)餐饮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验收等工作。为了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县委、县政府实行分工负责制。

(一)河道采砂和水库库区的整治工作由常委副县长曾洪波和副县长彭建元负责。

(二)水上(含水库库区)餐饮整治由副县长邓水源负责。

(三)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整治由副县长周跃军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分管副县长召开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商议解决相关问题。

四、投入力度大

为了确保水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财政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加大投入力度,预算安排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项经费316。16万,确保了水上安全综合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一)候船亭、警示牌、渡口硬化改造208万;

(二)船舶管理员补助、船舶签单发行员工资78。16万元;

(三)安全专项经费25万元;

(四)水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5万元。

五、整治力度大

(一)渡口渡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大。副县长周跃军、交通局长刘雄知亲临归阳、河洲、粮市、红旗水库、曹口堰水库等渡口、码头现场办公,对渡口、渡船进行了规范。主管副局长罗孝国、海事处主任周明华深入一线逐渡口、渡船、逐人、逐证进行了三次全面督查,现场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渡口按照上级要求全部依法设置,完善渡口安全设施,设立永久性《渡口守则》、《安全警示牌》,每个渡口安排一个签单发行员,规定签单发行员的工作职责,严禁不安全的船舶发行营运,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渡船进行了全面清查,坚决打击非法营运船舶,取缔了五条“三无”船舶的营运,对有营运资格的船舶按实际座位配置了救生圈、救生衣和灭火器、消防桶等救生和消防设备,客船规定了起止点和中途停靠点;对每个渡口渡船建立基础台帐,健全了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了定渡口、定渡船、定航线、定乘客、定管理责任的“五定”渡口渡船管理办法。

(二)对船舶超载特别是运砂船超载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超载行为,各有关部门加强了巡查监控,严格执法,从严从重打击船舶超载行为,安全部门督促码头经营者不为船舶超载装货物,按职责权限,严把签证关,坚决查处船舶超载行为。

(三)对船舶修造市场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无合法资质和设计图纸非法修造船舶行为,防止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船舶进入运输市场。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范文第4篇

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主要任务是总结今年以来我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情况,分析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此,我讲几个方面的意见:

一、今年1~2月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情况

据统计,今年1~2月,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共发生行车死亡事故2起(比去年同期减少66.7%),死亡人数2人(比去年同期减少80%),受伤人数0人(比去年同期减少100%)。全市水上交通运输无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今年春运期间,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整个春运期间共发生重大行车安全事故2起,共死亡2人,无受伤人数。与去年春运相比,今年春运事故起数减少了2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受伤人数减少了10人。

二、今年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狠抓春运安全管理,确保春运安全生产。一是召开了春运工作动员大会,×局长在会上对春运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并在春运的第一天亲自带队深入春运第一线检查、指导春运安全工作。二是成了春运领导小组,制定了春运安全管理方案,并由运管处组织层层签订了春运安全生产责任状;三是进一步督促各运输企业加强对营运客车安全管理系统、gps车辆监控系统和行车记录仪的使用与管理,从而对车辆运行安全的动态与静态管理相互结合,提高了对车辆的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加强了春运安全工作的现场检查指导与监管。1月29日(正月初一),我局×局长等领导陪同自治区交通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到××运输集团汽车总站及××汽车总站检查了春运安全工作情况。2月3日,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领5个安全生产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深入运输企业、客运站点、码头渡口等进行了春运安全生产督查。同时,春运期间运管部门派出了运管执法人员进驻各客运站点、运输企业等春运第一线,加强了对春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二)认真贯彻执行市安委会《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与要求,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市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由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成立了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工作机构,并积极加强与市水产畜牧、水利、国土、旅游以及贵港海事、船检等相关部门联系,组成一支由多家部门参与的安全检查组,深入渡口、渡船、库区等进行安全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督促落实了有关部门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三)制订并执行《××市××局2006年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从1月中旬开始,由各行业管理处组成安全检查组分别对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地方公路安全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检查,并在此基础上,我局组成了安全督查组对各检查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确保了安全管理责任与管理措施的落实到位。

(四)继续组织开展了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原定方案,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1月份起,进入了第三阶段的检查整改,在前段时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经过努力,目前已逐渐落实了有关部门的责任,较好地按照《××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

(五)组织开展了道路、水路安全管理暗访工作。根据自治区交通厅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制订了暗访工作方案,成立了暗访工作组,从1月16日起,组织了对道路、水路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暗访,改变了以往安全督查的方式,使我们对交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信息的掌握更加客观、真实,并在暗访工作中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整改通知,最后还印发了暗访情况通报,及时反馈了安全管理中的问题,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与要求。

(六)组织修订完善了《××市交通局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办法》。从去年开始,我们制订并执行了《××市交通局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办法》,经过一年的实践证明,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使各有关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得到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与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为使风险抵押金办法更加完善,2月底,我们完成了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办法的修订工作,其中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全员风险抵押,使安全工作的责任、报到、义务与风险并存,从而切实提高全局安全生产意识。

(七)编写完善了2006年度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今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做好了准备。针对历年来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不同情况,今年我们编写了7个版本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分别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目前已将意见整理,充实和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八)组织编制了《××市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与《××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市人民政府的部署,我局负责市公路、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写工作。目前,该两个预案已编制完成,并征求了我局有关科室、单位的意见,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该两个预案已发往有关成员单位进行会审,会审完毕后报市政府批准印发施行。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我们开展安全检查与暗访工作所掌握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方面:

1、一些运输企业对gps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上,存在明显的一个问题就是没有真正实行24小时值班监控,使夜晚行车安全缺乏有效的动态管理。

2、部分客运站对“三品”检查工作重视不够。从春运期间的安全暗访工作中,我们所看到的大部分客运站“三品”检查岗是摆设了,但常出现无人值守的现象,所作登记也只是潦草了事。同时,对出站登记也还存在内容不全、把关不严的现象。

3、一些运输企业对长途客运中途休息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从1月底我们到肇庆一带暗访中途休息站的情况,大多数车辆在进入中途休息站后,只是盖了印章就离开休息站,没有按时间规定要求进行休息。

4、春运期间,一些进驻客运站的运管人员时有脱岗现象。

(一)水路运输安全管理方面,主要有六个问题:一是仍发现使用水泥船渡运;二是新船投入使用后,个别船主因客人少而不动用新船,使用竹筏撑渡;三是新船投入后仍发现有少数旧船在渡运;四是一些渡口未经批准,擅自停渡而搭建浮桥,以桥代渡;五是个别船员在工作时没按规定携带船员有关证件;六是个别渡工擅自涂改增大渡船守则上规定的核载人数。

(二)地方公路安全管理方面,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道路安全隐患的整改进度有等进一步加快;二是仍有少数安全警示标志牌在被盗被损后没有进行及时的补充完善。

四、下一阶段安全工作意见

(一)继续加大对乡村等外路营运客车班线的清理整顿力度。一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乡村等外公路客运车辆通行规定》,对现有乡村等外公路客运班线进行清理,造册登记,对不具备大客车安全运行条件的客运班线进行调整,改用中小型客车取代大型客车,对不具备客车安全运行条件的班线予以取消。二要把辖区不符合等外路通行规定的线路、车辆情况书面告知有关运输企业,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运输企业制订整改方案和措施,积极稳步推进乡村等外路客车通行的清理工作。

(二)做好今年我市交通行业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特别是各行业管理处要认真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将排查的结果进行造册登记,此项工作要求在4月5日前完成,并将隐患登记表于4月10日前报局综合科。

(三)抓好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市航务管理处要认真对照《××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进度安排,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召开一次整治成员单位的工作会议,对渡口渡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研究,进一步理顺关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同时,在便民码头建设与渡船更新改造工作上要加快进度,按照计划切实抓好落实。

(四)继续深化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运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工作的重点一是检查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二是强化培训考核,严格各类相关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是监督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安装警示标志,配备消防和通讯工具。

(五)认真抓好《××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厅等部门关于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06]×号)的贯彻落实。市公路处要制定和完善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事故原因综合分析,并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限期整改,并积极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逐步完善公路上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对于新建、扩建的,要按照有关法律和国家标准,应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市运管处要加大对行驶三级以下道路客车的查处力度,严禁客车在禁止时段内行驶在三级以下道路,确保旅客运输安全。

(六)抓好一年一度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相关工作。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今年的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也将开始,为此,运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和进一步落实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安全评估的相关准备工作,争取我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评估优良率比去年增长。

(七)部署开展“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今年第二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中,重点之一是抓好“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为此,各单位要早部署、早落实,制订周密方案,为“五一”黄金周的生产安全做好各种充分的准备。

(八)加强雨季期公路巡查防事工作。当前已进入梅雨季节,雨天路滑,易出事故。为此,市公路处要加强公路巡查,特别是要加强高边坡沿河公路等水毁易发路段的巡查,对有水毁隐患的路段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要制定雨季期公路防汛抢险预案,落实抢险物资、设备、资金等,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范文第5篇

1.1组织措施

成立扩建工程保畅通领导小组,建立安全与畅通保障体系,体系复盖业主、属地政府、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明确相关方的职责,制定了安全应急预案和响应措施。严格按照《沈海高速公路扩建工程保畅通交通组织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各参建单位管理责任。

1.2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扩建工程专项工程交通组织审批程序》要求,根据项目施工各阶段路面交通组织重点,在施工前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后,由项目业主召集路政、交警、高速公路公司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最终实施方案。最终交通组织实施方案经书面上报路政、交警及高速公路公司审批后执行。定期召开各相关责任方参加的交通组织和安全保通联席会议,按PDCA循环程序对交通组织方案进行优化与调整。建立由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的值班制度,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和道路巡逻车辆,全天候轮值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合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使用高速公路改扩建期间交通应急管理系统,密切联系省高指、路段高速公路运营单位、高速路政、交警等管理部门,做好交通信息的沟通工作,提高改扩建路段的交通应急管理水平。项目建设中,业主还组建了路面交通保畅协调小组,联合高速交警、路政大队和高速公路养护公司等单位,负责实施本工程扩建范围所辖相关路网的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针对高速公路警卫任务、春运及黄金周、大型会展活动、特种设备及物资运输等交通组织预警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预防、预警及报告和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快速处理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道路畅通。

1.3经济措施

将《XX高速公路扩建工程保畅通交通组织管理办法》、《XX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办法写入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严格遵守。将交通组织设施费用单列,在100章内由投标单位自主报价,施工中按实计量,确保交通组织资金到位,防护设施布设到位。同时严格按管理办法及合同条款加强交通组织督查,及时兑现落实各项奖惩措施。

2施工保通交通组织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方案主要有路网分流、路段交通组织、关键工点交通组织三个方面。

2.1路网分流、全幅封闭施工

在拆除重建高速公路范围内的主线桥、互通立交、高边坡爆破和路面摊铺等施工时,为保证道路畅通,需要进行全路幅封闭。本工程改扩建路段区域路网发达,省道324线和改扩建高速公路平行,有通过平行道路分流的有利条件。对改扩建中需进行全幅断面临时封闭交通的工点,在封闭交通期间,车辆由前后收费站分流到国道324线保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爆破、跨线结构物拆除后,清理路面恢复交通。该方案相当于新建工程施工,施工期间主要考虑施工车辆的交通组织。

2.2路段交通组织

在两侧或单侧拼宽新建路基和桥梁工程施工期间,原则不进行交通分流,以尽量减少相平行的省道324线交通压力,结合改扩建施工中各工点要求提出道路交通组织方案。本项目一般采用半幅封闭施工,施工作业主要在封闭幅进行。该方式还可进一步划分为半幅分流施工、半幅双向行驶施工和半幅潮汐通行施工三种情况。半幅分流方案适用于有平行道路或施工路段较长的工点,未封闭的半幅路面只通行单向交通,另一方向交通由平行道路承担,采用此形式时,提前将平行道路的行车道重新划分,以适应车辆行驶方向不平衡的交通要求;半幅双向行驶施工和半幅潮汐通行施工适用于施工工点路段短或交通量较小且无法设置临时道路和无已建成平行道路的情况,半幅封闭式施工的优点是施工现场干扰小,施工安全易于保证;缺点是降低了高速公路或平行道路的服务水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3关健工点交通组织

关健工点一般指互通立交、上跨主线跨线桥、高边坡等。受改扩建工程施工作业面、施工机械运行、以及拆除现有构造物、土石调运、材料运输等的影响,将使关健工点的交通组织与安全保障更为复杂。为此,不论是路网分流或是半幅封闭施工,均需限制车速,本项目关健工点的渐变区限速为60km/h,作业区限速40km/h,并采用在交通量小的时段临时封闭、控制交通、突击施工,在施工工点设置安全标牌、反光锥桶、水马、警示灯,施工工点两端设安全员引导车辆,安全员着反光服,带通信设备等安全设施。合理规划车辆的运行路线,确定封闭护栏的开口位置和便道位置。为防止发生车辆对向碰撞,在转向位置设置减速带,强制车辆降速,确保交通组织方案的安全可行。

3施工保通的现场措施

在项目建设各阶段,建设路段需布设各种临时设施用于隔离或诱导交通,确保施工安全。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及规范要求,做好临时设施的设置和管控工作。

3.1布设临时交通标志

拼宽路基施工到一定阶段,拆除原路面指示和预告等标志,将临时标志抱箍附着在中央分隔带护栏上。施工区域警示标志采用支架结构,根据国家标准及实际需要,按组进行设置,重复使用。

3.2设置临时交通标线

采用单侧双向行驶的交通组织方案时,需设置中央隔离设施,依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设置临时标线,包括车道边缘线和车道分界线,用于渠化同向交通、分离对向交通。

3.3设置临时隔离设施

路基拼宽施工交通组织第一阶段,拆除施工路段原有隔离栅并将其埋置于路肩钢护栏立柱处侧,以防闲杂人员和牲畜进入车行道,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在护栏外作业;第二阶段,拆除路侧防撞护栏,在路侧设置水马或水泥隔离墩,每公里摆放100个,进行路侧临时防护;第三阶段,通行车辆疏导到另外一幅且并道,路面交通改为单侧双向四车道对向行驶,在并道路面中央加设水马或水泥隔离墩隔离双向交通,每公里摆放100个。施工中,锥形路标和防撞桶可配合施工标志使用,或作为简易隔离设施单独使用。

3.4临时诱导设施

包括普通标志及太阳能诱导标,与施工标志配合使用。路面上施工区域应设置施工警示灯和爆闪灯,并在水马迎车面贴二级反光膜以确保夜间警示效果。

3.5临时监控设施

为监视施工时路面交通状况,采用在隧道口及交通容易阻堵路段设置遥控摄像机,在收费站入口前、互通出口前及特大桥两端设置可变信息板,及时路况信息,诱导交通。

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