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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恶劣天气对公路水路运输安全构成的严重影响,全力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安全造成的损失,确保我县交通运输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交通局雨雪冰冻灾害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职责是:一是根据上级指示启动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二是我局对雨雪冰冻灾害对交通运输影响程度向上级报告经同意后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三是对雨雪冰冻灾害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应急处置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并组织实施;四是研究应急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应急处置的对策和处置方案;五是与安监、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协调有关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组:

1.办公室:由任主任,任副主任成员。职责是:做好上传下达、信息联络、请示报告工作,协调对各工作组之间的工作,加强各方联系和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应急处置情况,及时通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处置一组:由雨雪冰冻灾害公路畅通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按照《县雨雪冰冻灾害公路畅通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开展工作。

3、应急处置二组:由雨雪冰冻灾害公路运输旅客滞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按照《县雨雪冰冻灾害公路运输旅客滞留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工作。

4、应急处置三组:由水上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按照《县水上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预案》开展工作。

5、宣传组:由沈宏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职责是:做好应急处置期间的信息收集、上报和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对外预案信息,提示注意事项。

6、法制组:成员。职责是:应急处置期间的法制指导,对因应急处置造成的等,开展法制宣传、劝解工作。

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1.1从汶川地震看(特)大型水库加强地震灾害应急管理的重要性据不完全统计,因汶川地震出险水库(水电站)2473座,其中溃坝险情水库69座,高危险情水库331座,由地震带来的次生灾害:山体滑坡堵塞河道形成一定规模的堰塞湖35处,受威胁总人口超过200万。由此可见,水库一旦发生严重震害,不仅危及工程本身安全,还会引发次生水灾,其损失往往超过地震本身造成的损失。因此,对水库工程抗震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视应上升到新的高度。

1.2丹江口水库地震及次生灾害的研究情况及意义自1970年蓄水至1985年,库区内诱发地震800余次,南水北调中线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竣工后,坝高将由162m增至176.6m,正常蓄水位将升至170m,库容将从210亿m3增至339.1亿m3,加大了水库再次诱发地震的可能性。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表明:二期蓄水后,水库水域范围扩大,在新淹没区内具有发震构造条件的部位上,发生5级作用的地震是有可能的。一般天然地震在主震发生后,总体上震级水平呈衰减趋势,在震情发展的预测分析上较有把握,而水库发震机理和诱震因素很复杂,在震群活跃期震级往往维持在一定的水复发作,趋势判断难度很大,从而加大了应急决策的难度。2006年,湖北省政府确定了十堰城区、丹江口、竹溪、竹山、房县为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开展丹江口水库诱发地震研究、地震及次生灾害的防治,对保障水库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供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丹江口水库地震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2.1编制完成《丹江口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预案以切实做好水库遭遇突发事件时的防洪抢险调度和险情抢护工作、力保水库工程安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损失为目的,对险情监测与报告、险情抢护、应急保障等方面应急工作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规定和部署,并根据水库管理的内、外部环境变化作适时的调整,为水库面对突发事件时的防洪抢险应急工作提供了指导。

2.2水库防洪调度积累了丰富的应急管理经验,具备一定的地震灾害应急能力多年的防洪调度积累了丰富的应急处理经验,培养了大批运行、检修专业人员。2008年抗击雪灾和四川抗震救灾中,汉江集团的抢险救灾队伍分别担负了抢修郴州城区主干线“两桂”线和疏通高危险级的文家坝堰塞湖的任务,体现了我们在电力、水利应急抢险方面的技术实力。

3丹江口水库加强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3.1加强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提高地震灾害的预警能力。目前,丹江口水库的遥测地震台网的技术水平为第二代,随着二期加高工程的进行,应建设和三峡同级的第四代综合观测和数字地震遥测台网。对可能诱发地震的地段要设专业地震台网进行地震活动特征监测,以及各种地震前兆的监测研究,根据诱震预测采取防、治相结合的抗震措施。这样不仅有利于水库的防洪安全、水库的安全调水和周边民众的生活安全,还可为丹江口水库诱发地震研究提供宝贵的数据资料,为防震减灾打下坚实的基础。

3.2制订、完善和落实水库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加强预案的科学性及可操作性

预案制订、完善和落实中应注重以下方面的问题:

3.2.1须做到一旦地震,应快速对大坝的安全作出地震反应评价,提出应急措施,制定抗震减灾方案,并通过远程通信网络将抗震减灾的方案与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呈报至决策部门,使地震引起的直接与次生性灾害降至最低限度。

3.2.2预防措施重点要对在强震中最易破坏的部分进行改进,或加强结构,或改变型式,提高其抗震能力,如变电站的构架、送出线路的杆塔、设备仪表的保护、闸门的启闭系统、土石坝坝坡、上坝道路等。水利工程的破坏主要是变电、输电架构和送出线路的倒塌、送电中断;机电设备、仪表、通讯、备用电源的损坏;其次是边坡崩塌,交通中断;泄洪设施如闸门、启闭机的破坏,导致不能正常启闭泄洪;厂房围墙和生活设施倒塌。地震灾害发生后,关键要密切监测和巡查水利工程的可能受损结构、部位及设施,及时对险情进行应急处理,使地震灾害的损失和危害降至最小。

3.2.3地震灾害中水利工程的应急处理还涉及到水、雨、工情的监测预报和水利工程的优化调度问题。除降雨、余震等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对水利工程造成的不利影响外,山区河流沿岸的崩山、滑坡、泥石流,可能壅堵河道,形成堰塞湖等次生灾害,当湖泊水位上升到一定高度后,可能冲溃堵塞坝,形成溃坝灾害,对下游大坝造成冲击。因此,预案应对工程进行科学合理的调度,在可能的情况下,既保证正常的供水、供电,又要保证工程的安全,做好准备确保大坝的泄洪设施安全,让大坝顺利泄水,降低蓄水位,甚至考虑腾空库容,避免出现溃坝事故。预案中还需强调,水利部门有权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加强监控,还有必要提出应急性的群众转移、避灾方案,情况紧急时,可强制组织下游群众避灾疏散,以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危害。

3.2.4应发展应急通信优势技术,建立起一套空中与地面相结合、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固定与机动相结合的立体应急通信系统,加强互联互通监管和通信相关设施保护工作。制定详尽周密的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还应定期进行应急通信演练活动。

3.2.5与地方政府积极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及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推进抢险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

3.3加强水库管理单位与地方政府间的沟通和协调,紧密结合内、外部应急预案

水库的内部应急预案是针对大坝管理单位而制订,外部应急预案是针对政府和公众,对大坝上下游地区实行应急处理而制订,两者应紧密结合形成完整的应急系统。水库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实际上涉及水利、工程安全、社会、管理、灾害、信息工程等多领域科学,它不仅要考虑水库大坝安全本身的一系列技术问题,还要重点考虑大坝安全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影响、作用和协调。

3.4尽快完成丹江口水利枢纽升船机系统的改造,恢复水库上下游的水运交通

地震引发的山体滑坡将造成公路交通损毁或受阻,短期内难以抢修恢复,严重遏制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入,及受伤受困灾民的运出。汶川地震救援时,交通运输部的工作组提出的“路水并举,水路先行”抢通战略和“打通水库路,开辟疏运码头”方案,对加快抢通救灾运输通道发挥了重要作用。丹江口水库广阔的水域提供了打通水上交通运输线的条件,升船机改造后过坝运输能力将提升至300吨级,若发生地震灾害时也必将成为救援的重要交通生命线。

由于地震预警系统建设的不完善和地震应急工作的社会复杂性,丹江口水库地震灾害应急管理的很多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现阶段,要进一步加强地震预测预报设施和能力的建设,认真总结汶川特大地震应急抢险的经验,结合水库实际,制订、完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使之科学合理有效,并加强与地方的协调配合,做好预案的落实工作。

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一、加强应急管理和防震减灾体系建设

(一)建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交通各单位要按照应急机制要求,结合本单位领导分工调整,及时完善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统筹协调,整合资源,逐步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物资储备管理、信息报送、人员调配等方面的工作制度,确保应急工作快速有效反应,提升应急处置工作水平。

(二)建立完善反恐怖防范工作长效机制。交通各单位要按照市县关于反恐怖防范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运输系统反恐怖防范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各项反恐防范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反恐怖防范能力和水平,确保交通运输和谐、稳定发展。

(三)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各单位要根据交通实际,结合今年应急工作要求,完成《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交通运输系统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等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确保各种预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应急管理和防震减灾工作实际能力。

(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一是要从人员上充实应急队伍,抽调精兵强将,把专业应急技术人员充实到公路抢险、水上救援、运输救援队伍中去。二是要加强应急队伍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应急工作,建立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三是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到在发生水陆交通安全应急事件时能及时组织队伍,落实机具,拉得出去,用的上去。

二、开展应急演练

交通各单位、企业要严格按照市县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不少于1次的应急演练,提升应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能力、现场施救能力和配合衔接能力,达到应急队伍能够熟练操作安全应急预案的目的。并及时总结、积累应急演练的成功经验,根据演习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专业队伍的救援技术能力,做到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方案、措施和人员能够迅速启动,把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三、强化宣传培训

交通各单位应广泛开展全社会范围内的行业安全应急管理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应急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一是定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先进经验,学习了解本单位安全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二是深入开展应急常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和培训工作。三是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应急工作培训,提高应急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能力。

四、做好应急救援和防震减灾工作

(一)做好防洪应急救援工作。各单位要加强防汛应急救援工作,制定防汛应急救援预案。一是要加强救援装备配置,强化日常训练;二是要加大应急资金投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合力确定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优化储备布局。

(二)加强水陆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单位要加强水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合力制定水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效率。一旦发生水陆交通运输事故,要确保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靠前指挥,迅速、有效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低事故危害和损失。

(三)加强反恐怖防范工作。各单位要加强重要节假日和国内外特殊事件等时期,特备是2014年是邓小平同志诞生110周年纪念年。一是要确定反恐怖防范工作重点,认真履职尽责,把重要基础设施和人员、车船密集场所作为反恐怖工作的要害部位进行重点监控。二是要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等反恐措施,防止有机可乘。

(四)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大监控力度,加强对道路、桥涵、码头、临崖路段防震性能普查,摸清底数,把握特点,有针对性的设防加固。

(五)加强消防防火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市县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部署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开展“清剿火患”行动。一是清查车站、码头、停车场、候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车船运输工具消防防火情况;二是开展驾校、汽修厂等消防防火情况;三是桥梁隧道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防火情况;四是交通建设工程场地临时用电情况;五是单位内部办公场所的重点要害部位防火情况。

五、强化应急保障

各单位要依法保障应急管理所需的投入,认真做好应急机构、人员、装备和经费的“四落实”工作,加大投入支持力度,进一步补充更新应急物资储备,努力提高科技防范水平。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应急物资管理台账,记录本单位应急物资基本情况,着力做好应急管理和防震减灾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抓出成效。

六、强化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值班工作,落实值守人员的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值守工作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特别要加强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国家法定假日和汛期、春运、雨雪冰冻天气等重要时段的应急值守工作,强化应急值班工作安排,及时上报应急值班表。

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安全评价 平交与接入式涉路工程 设计 施工 交通管理设施设置

科学评价、合理规划、实施涉路工程项目,对规范基础设施建设之间的关系和行政许可管理,为公众出行安全提供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对平交与接入式涉路工程的安全评价技术进行研究。

1 涉路工程对公路安全影响

平交与接入式涉路工程多易破坏主路路面排水系统,接入道路与公路交叉接坡处易形成跳车,出现路面破损、结构破坏,影响主路使用寿命。同时交叉路口接入使得交通冲突点增多,影响主路交通通行能力,诱发交通事故[1]。

2 平交与接入式涉路工程安全评价

2.1 设计方案评价

2.1.1 间距

平面交叉的间距应根据其对行车交通安全、通行能力、交通延误等的影响确定。为保障公路通行的安全、快速、便捷与安全,应避免公路过快街道化、市场化,减少视线障碍,提高公路运输效率,平行与接入式涉路工程的平面交叉间距应尽量拉大。

2.1.2 视距

平交与接入式涉路工程出入口必须保证视距良好,在接入道路与主路停车视距所组成的三角区内不得存在任何有碍通视的物体。因此应修剪灌木、清除有碍通视的构筑物。

2.1.3 平纵线形

平纵线形主要是为了保证视距和排水,接入道路应满足以下要求:道口与公路的交叉不得小于45°,道口标高应小于路面设计标高,与公路边缘过渡段纵坡一般不大于3%,开口转角应满足技术规范要求;道口设置应当保持公路路面、边沟、截水沟的排水顺畅,侵占公路边沟的应当设置盖板或管涵;相交公路共有部分应调顺接坡,达到横坡适度,以保证排水顺畅。

2.2 施工方案评价

2.2.1 施工

水泥混凝土路面与沥青路面相接时,其间应设置至少3m长的过渡段。过渡段的路面采用两种路面呈阶梯状叠合布置。混凝土面层毗邻该接缝的1~2条横向接缝应设置胀缝。[2]

2.2.2 施工管理措施

涉路工程的施工和维护作业应按照国家和交通行业有关要求进行交通组织,尽量减少涉路工程作业对交通流和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

2.3 交通管理设施设置

2.3.1 施工期间交通管理设施设置

在平交与接入式涉路工程施工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增设道口处设置施工作业区[3]。

2.3.2 正常运营期间交通管理设施设置

平交与接入式涉路工程接入主路时,应根据主路的等级、交通量及运行速度等因素和接入道路交通量确定交通管理方式。

2.4 应急救援预案评价

施工过程中,应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应按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检查应急预案设施、设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准备情况,施工期间是否将应急预案落到实处。

3 应用案例分析

徐州市市级机关加油站为方便周边政府机关、居民以及104 国道过往车辆的近距离加油,拟将进、出两条引道接入104国道左侧硬路肩。

3.1 设计符合性评价

(1)徐州市市级机关加油紧邻104国道,距离下游规划交叉口(104国道与峨眉路交叉口)大于200m,距离上游交叉口(104国道与太行路交叉口)大于150m,符合规范要求。(2)徐州市市级机关加油站出入口分开设置,出入口引道宽度10m,与104国道搭接处宽度均为25m,外侧转弯半径9m,引道坡度5‰,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均符合规范要求。(3)104国道场区段机动车道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加油站出入口引道为水泥混凝土,二者在进行搭接时应遵照《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有关规程规范。(4)现状出入口引道之间绿化带内种植的是高大乔木,为保证安全视距和绿化带内种植树木的规整及美观,将出口引道至入口引道之间宽度为4.5m的区域改种,改种灌木的高度不得大于1m。

3.2 施工方案评价

(1)加油站出入口引道路面施工应严格按照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中所规定的施工工艺及质量检查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各种路用材料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出入口引道与104国道搭接处要严格按照《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应的条款进行。(2)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质量手册以及质量检测标准进行施工,要按照图纸施工,认真执行施工规范。设置专职的质量检查员,积极的接受监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3.3 交通管理设施设置

3.3.1 施工期间交通管理设施设置

为保证施工路段的交通顺畅,不发生堵车及交通安全事故,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在增设道口处用彩旗进行围拉并用水马进行围挡。

3.3.2 正常运营期间交通管理设施设置

在徐州市市级机关加油站出入口引道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申请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设置完善的交通标志标线,以确保104国道的交通安全和出入徐州市市级机关加油站车辆的安全。

3.4 应急救援预案评价

(1)应急救援预案符合《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在施工期间应将应急救援预案落到实处。(2)要经常检查应急预案设施、设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准备情况,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综合评价,应急救援预案基本可行。

参考文献:

[1]袁毓敏.涉路工程安全评价技术探讨[J].公路交通科技,2008,(05):28-31.

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或死伤10人以上的事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29人或死伤30人以上的事故;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上述三类事故以下统称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深入实施“六六决策”、全面建设“平安**”、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一次性死亡3人(含)以上或可能发展成为重特大(特别重大)事故、需要市政府组织指挥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包括:

(一)超出事发地县(区)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跨县(区)级行政区的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已经或者可能导致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事故。

(四)市政府领导认为需要由市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处置的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减少伤亡。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三)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多方联动、快速反应。

四、组织体系

(一)市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特殊情况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事故应急救援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协管部门、应急救援保障部门和有关县(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必要时请驻舟部队领导参加。主要职责是:决定启动市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实施监督和指导;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指挥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市政府领导请示省政府,要求启动浙江省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市安全监管局在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主要职责是:承担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管理全市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演练;检查、督促、指导各县(区)及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分析全市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承担市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建立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

市安全监管局根据需要,聘请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市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策咨询和建议;参与有关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研判等工作;参与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相关单位职责。

1.市安全监管局承担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等工作外,负责组织协调工矿商贸领域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交通管制等工作和组织协调火灾、道路交通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市城建委负责组织协调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公用事业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市交通委负责组织协调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和交通建设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市民航局负责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急需用航空运输保障(直升机调用)的联系和协调,组织协调民航运输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海事局承担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海区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组织协调渔业船舶水上安全重特大(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海洋监测和海洋预报等工作。

8.市质量技监局负责组织协调特种设备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9.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环境监测等应急救援工作。

10.市农林局负责组织协调农机等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1.市水利围垦局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建设工程、水利设施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2.市电力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工作和市内电网重特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3.电信**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电信运营机构保障应急通信畅通和基础电信网络重特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4.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单位参加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病工作。

15.市民政局、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善后处置、工伤保险等相关工作。

16.市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

17.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技术支持。

18.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信息的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和对事故现场内外媒体活动的管理、协调和指导。

19.市监察局负责对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履行监督职能,及时查处违反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违纪责任。

20.各县(区)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按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在市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畅通(注:如需调用当地驻军进行救援时,由市领导与驻舟部队领导联系,统一由驻舟部队协调指挥)。

(四)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一般由事发地县(区)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县(区)政府负责人为总指挥,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发生在民航、海上跨县(区)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根据需要由市政府或市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主要职责是:迅速确定应急救援方案,全力实施应急救援;划定事故影响范围,设置安全警戒线;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转移、疏散安全受到威胁的人员和财产;调集和配置有关应急救援资源,切断事故灾害链;组织事故善后处置,组织事故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市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进展情况;做好经验教训总结和评估报告工作。

五、应急救援

(一)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和预案启动。

1.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照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法律、法规规定还应当报告其他有关部门的,应按其规定报告。

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县(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并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浙江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73号),通报相关部门,同时,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县(区)政府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市政府报告。

2.有关县(区)政府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或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力量,应在事发地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发生,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当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请示上一级政府,要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3.市安全监管局接到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提出处置工作建议。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或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市有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指导,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组织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4.市相关应急救援管理部门和单位接到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或应急救援指令后,根据各自的职责,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主要包括启动本部门相应预案,协调本部门或领域的应急救援力量,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提出现场应急行动要求;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周边区域做好受威胁的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及时向市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5.当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经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时,经市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开通与事发地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应急救援管理部门的通信联系,及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调集应急救援力量,参加和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或省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二)现场应急救援。

1.参与现场应急救援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可成立综合协调、专业抢救、医疗救护、安全保卫、交通运输、通讯网络、专家技术、新闻报道、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理、预备机动等专业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应急救援情况,综合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援,如:吊机、灭火、打捞、海上搜救、矿井打道、工程拆除、关闭毒气泄漏源等。

(3)医疗救护组:开展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4)安全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5)交通运输组:运送事故现场急需的物资、装备、药品等,输送现场疏散人员。

(6)通讯网络组: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网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7)专家技术组:成立若干个行业技术专家组,对应急救援、事故处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8)新闻报道组:组织新闻单位记者深入现场采访,及时报道抢险救援的有关情况。

(9)后勤保障组:负责指挥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10)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等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11)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后事,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12)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首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首长调动、使用。

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组织做好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和相关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

4.现场应急救援根据不同事故、不同伤害应由不同的抢救部门来承担。

根据事故发生的不同原因应由不同的抢救部门来承担: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由该企业、企业主管部门、消防、武警承担;

(2)火灾事故由火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专业抢救组主要由消防、武警承担,水、电、交通等相关部门配合,从事登高、破拆、地下救生等救援灭火工作及有毒有害、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救援工作;

(3)道路交通事故主要由公安、交通、武警承担;

(4)水上交通、渔业船舶事故由海上搜救分中心统一指挥,专业抢救组主要由海事、渔监、交通、港务、武警承担,从事水上及水下等救援工作;

(5)建筑物倒塌事故专业抢救组主要由城建、消防、武警等承担;

(6)空难事故由市航空安全委员会统一指挥,专业抢救组主要由公安、武警、消防、民航、卫生、海事、交通承担。

对于不同伤害应由不同的部门来抢救:

(1)烧伤事故:医疗救护主要就近由所在县(区)及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承担;必要时转送有烧伤病房的市级医院。

(2)中毒事故:医疗救护主要就近由所在地县(区)及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承担;

(3)机械伤害事故:医疗救护主要就近由所在地县(区)及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承担,必要时转送上级或专科医院。

(三)在各项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应急救援工作实施完毕、事故影响消除后,由市重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期结束。

六、附则

(一)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市安全监管局。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市安全监管局要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