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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工作;问题;对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活动逐渐增多,人员密集地区的工作人员总数也显著增加。人员密集的地方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尤其是近年来,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频率和比例显著增加。因此,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必要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深入分析。
一、新时期消防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快速发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也受到了严峻的考验。现阶段,一些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消防安全隐患一直居高不下。《消防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可以承担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和文化教育”。消防安全监管从业人员多为基层公安局,对辖区内的各个机关、机构有较好的了解,这对于拓展消防安全监管方式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消防安全监督是消防安全监督机构的基本职责,因为消防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管火灾事故中承担着主要责任。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明显提高,各种火灾事故安全隐患往往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时出现,因此,新形势下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具有特别的现实意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有利于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由此可见,只有加强对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才能保持时代稳定、繁荣的发展态势。
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事故特点
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大多都是在空间内发生的,发生火灾事故时,势必会引起人员的焦虑和踩踏事故。当群众发现火灾时,往往会无秩序地进行逃离并相互推搡导致安全通道堵塞,再加上缺乏逃生的专业知识,这就会增加死亡的概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家的物质条件更加富裕,商场等场所成为人们进行休闲活动的重要场所。大型商场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种类丰富、易燃材料较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如果不能立即得到合理控制,不仅会导致人员伤亡,还会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并且,一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发生安全事件,马上就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尤其是在当今互联网技术发展和普及的现状下,新闻传播的速度较快,舆论影响较大,这也是安全事件处理的难点所在。
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安全监管人员素质不高,增加了消防安全隐患
由于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队伍素质普遍不高,部分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并且对一些安全设备管理不完善。加上相关机构规章制度不落实、消防安全隐患较多、负责人监管不严等问题,都增加了消防安全隐患的发生。
(二)消防安全监管薄弱
消防安全监管力度的薄弱体现在以下两个层面:一方面是近年来经济发展成为评价企业成败的依据。某些企业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政府部门也为这一类的企业推行了当地的优惠政策,从而忽视了消防安全方面的监管,导致企业对消防安全不重视、相关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的产生。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少,这在企业生产过程中是普遍存在的现象,造成消防隐患多,企业内部消防管理工作职责弱化;另一个层面是消防单位人员相对有限,从而导致消防员不仅要对其他地方进行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还要承担消防知识宣传、安全事故调查、审查和检查等日常工作。由于监管覆盖面广、覆盖面大,使得消防安全的监督往往不及时,监督能力不足。
四、提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工作质量的对策
(一)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
加强消防安全监管,除了要重视监管工作,还要强化大家的消防安全观念,丰富大家的消防安全知识。人们的日常生活与消防安全内容息息相关,消防安全对每个人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作用,不仅要树立正确的消防安全观念,还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学习。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辅助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要不断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让大家更加关注消防安全。此外,消防安全监管机构可以依托各类安全消防主题活动进行宣传策划,并结合实际,明确主题活动的频率和地点。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消防宣传策划的过程,也是强化自身安全消防理念的全过程,因此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要言传身教,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才能担起消防宣传策划的重任。
(二)加强消防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在城市建设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只有从数量和质量上保证消防安全监管队伍的发展,才能在密集场所使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得到顺利推进。可以避免因消防安全监管人员人手不足或技术能力不熟练而导致的操作范围过窄、周期过长等问题。因此,政府部门一方面要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消防安全单位接纳和培养一批专业的消防工程人才,填补当前人手紧缺;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现任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流程能力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实力和责任心。
(三)不断完善相关管控体系
不断完善相关管控体系可以成为规范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最直接的途径,但管控体系的完善不仅取决于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还要从休闲娱乐会所的日常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装修原材料的选用以及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各个行业入手,确保控制系统的完整性,从而保障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
(四)强化服务项目,依法办案,确保消防安全
消防单位要严格遵守消防工程规定,定期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备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违规行为和消防安全隐患。消防单位也要提升服务态度,耐心、具体地指导人员密集场所的整改,确保整改迅速开展。同时,督促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人员成立专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对消防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备得到充分利用。消防单位还应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了解人员密集场所周边的消防水资源、道路等情况,做好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系统开展消防应急工作,按时进行演练,提高防火救火技能,提升安全灭火的能力。
五、结语
人员密集的场所存在许多消防安全隐患,是火灾事故多发区和消防安全监管的重点场所。因此,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对监督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及时处理并进行整改,确保消防安全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郭红旗.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消防界(电子版),2021,07(24):83-84.
[2]郝泽铭.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对策[J].消防界(电子版),2021,07(23):98-99.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区级相关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责任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区、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责任单位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实现火灾事故“三降低”目标。
二、工作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以区政府为中心网格,以各街道为基本工作网格平台,以企事业单位、居民院落(小区)、商业楼宇等基层单位(以大吸收小的原则)作为网格终端节点。区政府中心网格负责全区消防安全管理的领导和协调,构建全区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形闭合式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消防安全管理信息体系、基层消防应急处置体系等组的消防安全管理基本体系;各街道、社区建立网格内各终端节点的消防安全管理数据库,负责检查、督促辖区内各终端节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各终端节点建立详细的消防安全管理资料,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编制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建立消防重点安全监督责任人制度。消防部门的监管责任人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消防重点单位的监管责任人及相关部门对口监督管理责任人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三、工作内容
(一)工作职责
1.区政府中心网格职责(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区消防大队)。区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负责全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管理,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中心网格的组部门和具体牵头承办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每季度召开区安监委、区防火委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区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重点单位基础数据库,并实施重点监控;每季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充分发挥消防部门专业技能培训指导作用、新闻媒体宣传导向作用、以及我区消防夜校的功能作用,扩大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对社区群众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各街道网格平台职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将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强化消防网格信息化建设,借助城市管理系统构建网格信息化平台,完善消防监督网格信息化建设。各街办、社区要建立并完善各网格点的基础数据台帐,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网格的责任人,以及责任目标。负责辖区内所有终端网格节点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按照“一楼一档”、“一院一档”或“一个单位一档”等模式分别登记建档,形本级消防安全管理数据库,要求在今年一季度基本完数据统计工作,二季度继续巩固完善数据资料,提高基础数据质量。督促各网格终端节点完善消防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并健全防火档案。各街道要对辖区内的重点防火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定期开展网格内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的消防监督检查,收集火灾隐患信息,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案并及时上报政府中心网格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对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协调督促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整改。配合区安监办、区消防大队加强对网格内的责任人以及工作人员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常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辖区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3.网格终端节点职责。各企事业单位、居民独立院落、整栋楼宇、独立门牌号等基层单位要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或管理组织,明确本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居民小区、商业楼宇的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完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网格各终端节点要建立并健全本单位、本楼宇的消防安全、人员档案等基础情况台帐,对消防安全工作有计划、安排、总结,健全消防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台帐,健全消防宣传、会议、设施器材档案。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或管理组织负责督促相关责任人对本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电、用气是否规范等,并将巡查情况通过信息平台报给辖区街道办事处或网格指挥中心;企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加大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消防工作职责。区消防大队负责对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日常检查和业务指导,重点监管辖区内的A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他B、C类消防重点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辖区派出所负责监管,并健全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基础数据,加强对社区民警的消防培训,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5.各相关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制定行业管理的标准、制度,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管;其他相关非行业主管部门应对消防重点单位进行对口指导、协调、督促。
(二)消防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我区消防重点单位由区消防大队指定专人负责监管,督促消防重点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其他消防非重点单位、居民院落等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辖区派出所明确所领导、消防民警和社区民警负责相应责任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三)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监督机制。区监察局、区目督办、区安监办、区消防大队负责对辖区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业务指导、综合协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每季度召开一次上述部门参加的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我区消防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防火委牵头,区消防大队监管,区安监办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一、目标任务
在局机关和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安委会、安委办、安监局、消防委等职能部门,着力解决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堵住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漏洞,确保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总体形势良好,监管措施有力有序。
二、组织领导
局机关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经办单位负责人和局机关安全办主任为成员,设立专门的办公室,专项治理整顿各机关单位、基层中心、窗口服务单位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各单位也有成立专项工作整治领导小组,落实专人抓隐患排查、上下联系和具体整改工作。
三、排点
(一)机关单位排点
一是重点整治消防通道不畅问题;二是重点整治人群集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不足问题;三是机关财务档案室规范管理问题;四是机关档案室和重点科室安全防护问题;五是机关单位电路老化、机器设备和用电管理安全问题;六是全员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和安全防范问题;七是安全值班缺位问题。
(二)窗口单位排点
一是窗口服务台面、地面资料乱堆乱放问题;二是办公、电器设备使用维护问题;三是社保档案室规范管理问题;四是消防安全防护不到位问题;五是全员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和应急演练问题。
(三)基层服务中心排点
一是办公设备使用和维护不当问题;二是网路安全监管问题;三是居民参保档案规范管理问题;四是安全值班到岗到位问题。
四、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时间从2014年3月20日至7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前)
各单位在局机关和上级安全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能职责,进行周密部署,认真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研究制定适合自身特色的实施方案,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整改火灾隐患的自觉性,积极营造良好的火患整治工作氛围,并适时开展教育培训。
(二)重点整治阶段(4月2日至6月28日)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分期分批开展重点督查和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单位、岗位、科室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整治。具体分为三步实施。
1.4月2日至5月4日,重点对局机关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找遗漏,弥补缺失;
2.5月5日至5月31日,重点对直属各单位、窗口服务行业进行重点排查整治;
3.6月1日至7月1日,重点对乡镇(城区)各中心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
(三)考核验收阶段(6月29日至7月10日)
局机关配合区消防委开展重点督查,以抽查方式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消防安全是人社系统头等安全大事,各单位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全员全面自觉主动参与到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的行动中来,形成较大工作合力,坚决杜绝和制止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领导不力、监管不力、参与不力、整治不力等问题。
根据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现状,2015年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以实现建设“平安”为目标,进一步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构建以机关、企事业单位、业主等生产单位为安全直接责任主体;以辖区安全监管和行业安全监管为监管责任主体,安全管理体系,为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干部群众心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日常监管,突出重点监管,避免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安全基础工作规范、安监人员素质上水平、综合监管能力上台阶,全面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主要工作
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在“四个注重”上下功夫,重点抓好以下13项工作:
(一)注重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按照上级下达的培训指标,切实抓好教育培训任务的落实。做到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通过培训,使职工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增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强化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122”交通安全宣传等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参与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二)注重责任落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以“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为载体,进一步细化、规范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推进落实基层安全管理责任。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责任的单位,要依法履行对所管辖的系统、行业或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业主的安全指导、教育、监督和管理职责。镇安办要切实发挥好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等作用,支持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业主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镇人民政府要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单位要与所负责管辖的行业(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职责,切实消除监管盲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落实。
5、深入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要认真研究我镇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今年重点在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物品、特种操作行业、特种设备、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河道安全及船舶运输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食品安全、建设领域安全、人员密集区域消防安全、地质灾害隐患安全等12个领域进行专项整治。
6、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在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重点抓业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着力提高业主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单位要按职责搞好所管辖领域的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安全监管、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督办事项的落实,做到从源头上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村(居)民委员会要重点抓好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河道安全、船舶使用安全、用电安全、农房建设安全及存量危房安全隐患排除、地质灾害隐患安全、防火防洪安全、农用机械使用安全、人口密集区域的公共安全等工作。
7、继续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协同区级各部门对在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无照非法经营单位,加强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彻底整治。
8、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各安全生产监管单位要督促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应急预案。
9、认真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各负有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的上报工作,各单位要积极采写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并保存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档案资料,在上报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时报到镇安办,要求每季度不少于1次。
(三)注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素质
10、加强安全监管工作队伍建设。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预算专门安全工作经费,配备专职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负责全镇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协调,及时调整配备能力强、有责任心、在企业中相对稳定的人员充实到安全员队伍中来,提升安全员队伍的整体工作能力,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分别为各行业(辖区)内的安全信息员,负责该行业(辖区)内日常安全隐患的排查、上报、督查、落实上级部门安排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11、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镇对村(居)民委员会及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突出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落实情况以及工作实绩等内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层层落实。
(四)注重消防安全,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XX年12月11日1时26分许,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根竹园社区,深圳市荣健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健公司)下属的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荣健市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过火面积129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781.2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成立了深圳市121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任事故调查组组长,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省总工会等部门和深圳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事故调查组邀请了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专家组协助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近日,省政府批复同意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违法搭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关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公开如下:
一、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荣健市场b区a栋a56号商铺西南角上方的自制冷藏室空气冷却器电源线路短路引燃商铺内可燃物蔓延成灾。
(二)间接原因。
1.荣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1)安全意识淡薄。荣健公司作为荣健市场建设、经营和管理单位,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了自身经济利益而无视消防安全;法定代表人许日送在事故发生后,未能组织员工进行有效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反而擅自驾车离开现场逃往外地。
(2)违法建设经营荣健市场。荣健公司在荣健市场建设过程中未办理国土规划相关用地审批、报建手续,未经公安消防部门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以及开业前安全检查;违规搭建大量铁皮棚房,顶棚彩钢板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内部没有承重墙体和防火分隔,整体互相连通,导致燃烧时释放出大量有毒浓烟并迅速扩散,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3)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荣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不彻底,未能及时消除违规住人、用电隐患及消防设施不完善等事故隐患。
(4)用电安全管理混乱。荣健公司雇请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违规布设电气线路,导致荣健市场存在室外路边低压电缆头制作不规范、敷设高度严重不足,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整体配电干线、入户线敷设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通讯电路与强电线路未分开敷设;电缆线任意接驳、浮拉、拖地、多线缠绕;电源线路绝缘破损、老化未及时进行更换;插座回路未独立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保护接地线采用缠绕及钩挂方式等大量用电安全隐患。
(5)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不到位。荣健公司从未组织荣健市场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及消防方面的培训;未按规范要求建设市场消防设施,未安装火灾紧急报警装置,商铺未设置紧急疏散出口,造成人员未能及时逃生。尤其是违规将荣健市场内消防栓锁闭,消防水管网总阀未调至最大状态,导致火灾发生后无法及时扑救初期火灾。
2.a56号秦晋果业商铺经营户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
(1)消防安全意识淡薄。a56号商户未履行租赁合同和防火责任书,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大量使用彩钢板、木材等材料违规搭建阁楼,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板保温隔热。未对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消除,尤其是在周边商铺经常性地存在电线开关跳闸的情况下,没有引起警醒,及时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2)存在三合一问题。a56号商户无视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将经营、储存和居住场所合为一体,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和消防安全技防措施。尤其是在相关监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违规住人专项整治后仍拒不拆除和迁出。
(3)违规安装自制冷藏室和配电线路。a56号商户用电安全意识淡薄;聘请无相关资质资格的人员使用铁皮层、聚氨酯泡沫保温层、压缩机、冷凝剂等设备、材料违规自制冷藏室;配电线路使用不阻燃管穿管,线路乱拉乱接;在自制冷藏室及电源线附近堆放可燃物及杂物或可能导致电源线发生机械损伤的物品;未规范安装漏电保护。
3.黄家威违法组装销售自制冷藏室。
黄家威违法组装自制冷藏室卖给a56商铺使用,并负责电线连接工作。经查,该自制冷藏室是一个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和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
4.深圳市公明根竹园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根竹园公司)出租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
根竹园公司违法将未办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手续、没有消防许可手续的土地及上盖建筑物出租给荣健公司建设经营市场。同时,根竹园公司未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相关规定,对荣健公司擅自建设铁皮棚房行为实施有效监督,也未督促承租方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和向有关部门报告,未履行出租场所消防安全责任。
5.公安消防部门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不力。
(1)XX年1月以前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原光明消防大队负责公明办事处的消防监督工作,该大队未认真履行职责,对辖区防火监督管理工作监管不力,在发现荣健市场未进行消防报建、验收便擅自经营的问题后,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市场实施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未能有效消除荣健市场未经消防许可擅自经营的问题,工作严重失职。
(2)XX年1月以后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公明派出所负责辖区(含荣健市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在发现荣健市场未取得消防许可而擅自营业的情况下,未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未能有效制止该市场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除该市场长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工作严重失职。
(3)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负责辖区消防监督检查的业务指导,对公明派出所业务指导不力,未能督促其严格依法实施监管、消除辖区内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4)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负责辖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公明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疏于监管。
6.土地监察及规划国土部门对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监管不力、指导督促不力。
(1)公明街道办事处执法队对荣健市场内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制止不力、查处拆除不力,对荣健市场内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规模不断扩大问题失管失控,工作严重失职。
(2)光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未认真履行辖区内规划地违法行为的日常督查职责,对荣健市场内长期存在的违建问题失察;对查违中队及公明办事处执法队开展市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巡查检查和查处整改工作指导、督促不力。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违规为荣健市场违法占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部分国有未出让土地补办了临时用地手续。
7.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把关不严。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为荣健市场违法占用辖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国有未出让土地违法建设补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存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8.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对荣健公司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监管不力。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对于荣健公司擅自在其登记注册的住所外违法建设大面积铁皮棚房用于经营行为监管不力,日常巡查流于形式。
9.根竹园社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力。
根竹园社区片面强调增加社区收入而忽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能严格督促辖区内市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个别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收受荣健公司老板许日送的巨额贿赂,为该公司违法建设等行为提供便利。
10.公明办事处存在消防安全监管等方面履职不到位问题。
(1)公明办事处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不到位,对于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发现荣健市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后没有跟踪整改;XX年3月至11月公明办事处在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和XX年6月至9月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中,部署工作针对性不强,监督检查措施不力,未能及时消除荣健市场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违规为荣健市场出具相关用地证明材料,并为荣健市场办理有关证照和规避违法建设查处,致使该市场存在大量违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