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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乡镇建设规章制度

健康乡镇建设规章制度

健康乡镇建设规章制度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保护乡镇企业职工健康,加强企业的劳动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乡镇企业,系指乡(镇)办、农村联户办和个体办的企业。

第三条乡镇企业的劳动卫生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和“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乡镇企业发展方针。企业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应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减少或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章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乡镇企业劳动卫生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企业主管部门管理,卫生部门负责监督、技术指导和服务。

第五条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设立专管或指定兼管劳动卫生的职能机构或人员,管理企业的劳动卫生工作。企业要有劳动卫生专管或兼管人员。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应根据条件设立专管劳动卫生的机构,做好本企业的劳动卫生工作。

第六条各级卫生防疫站和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是卫生监督的执行机构,负责辖区内的乡镇企业预防性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和技术服务工作。

第七条乡镇卫生院应建立健全预防保健机构,在乡镇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的领导下,参与辖区内乡镇企业卫生监督,做好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乡镇企业的领导者对本企业的劳动卫生工作应全面负责,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卫生”的原则。企业实行的各种经营承包责任制,必须有保护职工健康的内容,并作为企业考核评比的指标。

第九条所有乡镇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卫生法规、标准,接受卫生部门的劳动卫生监督。

第三章防护措施

第十条凡新建、改建、扩建的乡镇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审批前,必须征求同级劳动卫生监督主管部门的意见。劳动卫生防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十一条凡已建成投产的乡镇企业,劳动条件不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的,应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逐步达到国家或地方卫生标准。

第十二条禁止没有劳动卫生防护措施的乡镇企业接受城市工业企业、事业单位外包扩散的有害作业产品的生产、加工。

第十三条乡镇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实行文明生产。

第十四条各级卫生部门应对乡镇企业开展劳动卫生知识、卫生法规的宣传教育,帮助乡镇企业培训劳动卫生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四章监测与健康监护

第十五条乡镇企业应建立就业前健康检查和就业后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凡有职业禁忌证者,不得安排从事有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不满18岁的未成年者从事有害作业和繁重体力劳动。

第十六条乡镇企业应按照现行的《女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做好女工保健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胎儿和婴幼儿健康有影响的有害作业。

第十七条凡在生产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的乡镇企业,应建立定期监测制度和劳动卫生档案。监测间隔时间和建档要求,由县(含县级市)卫生主管部门和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和可能制定。监测数据分别报送卫生监督机构和企业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乡镇企业职工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的报告,可参照现行的《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和《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奖励与惩处

第十九条尘毒治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企业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表扬和鼓励;成绩和贡献突出者,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表彰。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造成职业危害加重或严重后果的企业领导及直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制裁,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尘毒危害严重的企业要限期治理,逾期不改或无条件改进者,给予经济制裁或分别采取关、停、并、转措施。

第二十二条从事劳动卫生监督、管理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成绩显著者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因利用职权,监督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卫生部会同农牧渔业部负责解释。

健康乡镇建设规章制度范文第2篇

[中图分类号]R19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210(2008)12(b)-102-02

乡镇卫生院是城乡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石”,是我国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枢纽,是农村卫生工作的前沿阵地,是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政策、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开展慢病普查普治,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是本区域卫生工作的管理与业务技术指导中心。长期以来,多数乡镇卫生院由于规模小,人才、技术、设备、资金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乡镇卫生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快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发展已显得越来越迫切和必要。本文针对乡镇卫生院现状,提出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的对策。

1 现状分析

1.1 基础设施薄弱

一是业务用房面积相对偏低。全市50所乡镇卫生院,虽然由2002年的2 238 m2增加到2007年底的3 117 m2,比较发达地区仍处于较低水平。特别是防保科业务用房没有达到规定标准,其业务用房面积平均为147 m2。二是设备配置不齐全、落后陈旧,普遍存在设备装备条件落后和实验室检测能力不足等现象。大型设备虽然由2002年的79.52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119.98万元,但是预防保健、康复理疗、健康教育等设备极缺,难以组织有效的疾病监测和健康干预促进等活动。三是乡镇卫生院信息化程度低,没有形成统一的信息化服务和管理平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薄弱。

1.2 服务功能缺位

新时期,覆盖广大乡镇农村的乡镇卫生院,担负着农村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管理、计划生育、地方病防治等任务,在人们生活健康中的地位越来越高、作用越来越大。目前,多数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模式仍在走大医院的路子,等患者上门来看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防治以及健康教育、健康干预至今还没有开展,“穿新鞋走老路”,缺乏生命力[1]。

1.3 人才资源配置不合理[2,3]

1.3.1 由于政策等方面的原因,乡镇卫生院在经营与人才配比上存在重医轻防的倾向,对公共卫生知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技能掌握的很少,缺乏系统培训的专业化公共卫生人员,医护人员普遍缺乏必要的传染病防治知识,特别是基层防保科专业人员达不到配置标准,目前,专职防保人员(181人)与威海市政府(2005)35号威海市公共卫生规划第39条规定:驻地卫生院防保站配置4~6名专职防保人员,仍然相差甚远。

1.3.2 由于乡镇卫生院缺乏专业骨干和学科带头人,且进修机会少,专业知识更新缓慢,整体素质较低,技术不精,缺乏创新能力,综合急救处理和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极弱。普遍存在着知识结构老化,学历(大专以上为37.49%)和技术职称(无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为25.00%)偏低等问题。

1.4 补偿投入机制缺失

尚未建立起稳定的长效投资机制,以保证政府的筹资水平随社会经济增长或财政收入增长而提高。2007年政府财政拨款补助3 901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房屋改造和大型设备购置,但与卫生部参考标准卫生事业经费的投入应占财政总支出的8%相差甚远,导致乡镇卫生院主要把创收(业务收入占85%以上)放在第一位,以药养医问题突出,强化医疗服务功能,弱化预防保健功能,诸多公共卫生项目或难以开展,或流于形式[4]。

2 管理对策

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乡镇卫生院要健康、快速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政府责任,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财政投入;加强乡镇医院卫生队伍建设,重视人力资源培养,提高技术水平,拓展服务功能;继续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对各种疾病治疗和传染病控制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注重健康教育、健康促进与行为干预,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降低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从源头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1 强化政府职能,明确职能定位

建立完善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最主要、最关键的是要有一个精干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卫生行政管理系统,要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转变卫生行政职能,明确职能定位,划分职责权限,“错位”的要纠位,“缺位”的要“补位”,老办法要改进,新办法要创新,切实做到“到位”而不“越位”,强化信息、规划、监督、政策调研、决策咨询等职能。

2.2 突出政府行为,加大财政投入

2.2.1 坚持政府主导、公益和效率兼顾的补偿机制,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加大卫生投入占当地财政支出的比例,使卫生投入与当地经济发展成正比,确保新增卫生经费大部分用在农村,做到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同时政府也可采取间接投入,如实行福利募捐、社会筹集、对口帮扶等促进乡镇卫生院的不断完善;也可采取引资分流,以政府行为将大、中医院的富余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人员,宏观调控到乡镇,逐步完善补充软硬件设施,创造提供其自身发展建设良性循环的条件。

2.2.2 各级政府应对目前乡镇卫生院运管机制进行改革,实行全额拨款,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业务收入上缴财政,最大限度地保障乡镇卫生院卫生预防功能的发挥,从机制上解决职工收入与业务挂钩导致患者“挨宰”的现象。

2.2.3 实行定项定额补助,突出乡镇卫生院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设立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建设经费,加大乡镇卫生院硬件建设力度。硬件建设是乡镇卫生院服务体系建设的物质基础和前提。各级政府应将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维修、设备更新购置、人才培养等项目支出列入预算,逐年安排,从根本上改善人才队伍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设立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药品零差价供应补助经费,市、区两级财政可根据经济增长情况按比例分担。设立乡镇防保专项经费,采取政府“打包”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形式,强化基层防保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重新确立以体现政府买单群众受益、新型公共卫生防护网络,以改善基层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健康促进以及行为干预工作,提高基层疾病预防保健人员的素质和控制能力。

2.2.4 建立健全严格的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考核评价体系,经费发放与工作量和群众满意度挂钩,实行以奖代补,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协作互动机制,确保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到位。

2.3 加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一是进一步明确乡镇卫生院的地位和职能,全面落实基本医疗、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爱国卫生在内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管理职能,积极发展并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机制,转“坐堂行医”为“深入社区”,充分发挥“六位一体”功能。二是进一步明确乡镇卫生院的发展方向。实行镇卫生院、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和全行业管理,坚持医疗与防保并重,提供社区性、综合,充分发挥中心卫生院对周边乡镇的辐射作用,把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区域性的医疗保健服务中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避免向医院模式发展。三是进一步增强经营意识,扩大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强化服务职能,加强成本核算,主动面向社会及家庭,在保证基本医疗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 保健、康复服务,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4 建立符合乡镇卫生院需要和各类人才特点的培养机制

2.4.1 加强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树立现代人才资源观念,把人才培养作为保证乡镇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和基础条件,大力开展乡镇卫生院从业人员培训进修工作,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人员的特点,积极鼓励职工业余自学、参加函授或成人学历教育;积极支持和鼓励乡镇卫生院领导参加有关现代经营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全面增强驾驭医疗市场、善于参与竞争的能力。

2.4.2 建立市场配置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人才流动机制。采取行政干预,推进“基层爱心工程”,引导卫生人才和技术向乡镇流动转移。城市医院要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为基层提供服务、业务指导、培训人员、卫生管理、经费和设备支持等,通过“一帮一”帮扶,使受援乡镇卫生院逐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环境,提升乡镇卫生院常见病、多发病的综合防治能力。乡镇卫生院也可通过“送出去,引进来”的方法,经常性地选派业务骨干外出进修学习,力争做到送出去一个人,带回一项新技术、新疗法,形成一个特色专科,学成回来一个人,带动提高一批人。

2.4.3 采取倾斜政策,吸引和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城市在职卫生机构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到乡镇服务;严格执行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到乡镇卫生院服务一年的规定。结合实际,制订相关制度,要求公立大医院中级以上职称的医生每人每年下基层服务15 d,加快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技术和卫生人员的业务素质。

2.5 建立数字化基层卫生服务信息系统

2.5.1 加强以镇卫生院为枢纽的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利用现有的卫生资源,加强县、镇、村卫生机构间的纵向合作,建立和完善以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枢纽,以村卫生站为基础的三位一体的医疗预防保健网络,促进城市卫生资源向农村流动,解决乡镇卫生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低下的问题,实现家庭、社区、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和管理部门信息互动共享。

2.5.2 加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建设,健全机构,明确职能,落实责任,制订完善的应急预案,着力配置用于农村公共卫生管理的仪器、设备。建立完善调查处理分析制度,提高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现场处置和紧急救援能力[5]。采取市、县、镇、村四级联动,建立基层疫情信息网络报告制度,规范信息报告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和时限,加强网络直报,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健康危害因素、食物中毒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数据采集、网络实时报告、预警监测、指挥调度统一管理,全面提高乡镇卫生院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参考文献]

[1]代波.乡镇卫生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思考[J].临床和实验医学杂志,2007,6(5):177-178.

[2]郭尧允.闽东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现状与对策[J].临床和实验医学杂志,2008,7(9):177.

[3]王茂君,何晓俊.金坛市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现状分析及对策[J].临床和实验医学杂志,2007,6(8):159-160.

[4]姚洁.关于加强“两权分离”改革卫生院财务监管工作的思考[J].中国现代医生,2007,45(10):117-118.

健康乡镇建设规章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镇化; 健康城镇化; 中国; 综述

中图分类号:[F29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中共中央十六大正式提出“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表明“城镇化”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战略的宏观政策选择,也是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政府与学术界之所以更多地使用“城镇化”一词而不是际上通称的“城市化”,是为了更加强调针对中国自身人多地少、经济不发达的特殊国情背景,希望走出一条不同等级城镇、城乡之间协调发展的城市化道路。

一、健康城镇化的基本概念

目前,国内学术界关于健康城镇化基本概念尚未形成统一定论,综合各方面主要文献成果,比较有代表性的是:①健康城镇化是追求城镇化的合理规模、速度和节奏,实现土地、空间、设施等资源节约利用以及社会和谐发展。②健康城镇化实际上就是兼顾中国经济、社会、生态综合可持续发展各个方面,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落实。③健康城镇化是一种行为、行动、过程、状态、结果,但首先是一种思想、一种观念。由于中国城镇化还将持续一个发展较快的历史阶段,因此健康城镇化将代表中国进一步城镇化的战略模式选择。总之,健康城镇化应该是质量“好”、速度“快”地推进中国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有序城镇化,不仅要协调和处理好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之间的问题,还必须解决快速城镇化所带来的严峻就业压力,进而以城乡空间(物质、非物质内容)集约可持续发展来实现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目标。

二、健康城镇化的判读标准

1、城镇化速度是否与经济、就业等社会综合因素的增长相协调

从世界范围来看,凡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城镇化,都会产生积极影响;反之则会产生消极作用,非洲和拉美国家就是最好的反面例证。发达国家在积极行动方面积累了较多经验,如日本为了避免城镇化过程中的农村问题,制定了大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政策;美国在城市住房和基础设施供应方面,通过“新政”、“城市更新”等积极手段措施,缓解了城市的住房压力并增加了居民就业机会;西欧国家强调国家调控的不可或缺作用,通过严格规划和积极的产业政策,较好地避免了快速城镇化时期空间发展不均衡现象,并以适时推进全国范围内的均衡化发展来有效缓解各种社会矛盾。

2、城乡空间发展模式是否具有在全球竞争中的可持续性

19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城镇化问题研究焦点之一就是探讨适宜的城乡空间模式。由于现代化交通设施带来许多城市(尤其在美国)低密度蔓延扩张,各种环境问题及其经济社会矛盾开始凸显,因此新城市主义(New Urbanism)提出了“紧凑型城市”(Compact City)和城市“精明增长”(Smart Growth)等重要思想。在国内,也明确地提出,健康的城镇化不仅取决于城市能否创造足够就业岗位、良好人居环境,还在于其是否建立了对大自然索取最少的生产、生活模式和合理的空间利用模式。

3、城镇化过程是否能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土地供给是当前中国城镇化进程面临的最大约束,许多矛盾引发的根源也在于没有处理好城镇发展与土地利用的关系,过于粗放使用城市土地资源和土地利用强度偏低等问题,是城镇化不健康的最突出表现。总之,健康城镇化的目标必须考虑土地利用的可能性,而不能逾越土地供给能力。我国基本国情及其历史基础决定了中国必须建设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城镇化比重不能盲目追求西方的高指标,城市发展要与资源协调,保持适度、合理的规模才是理想模式。

三、健康城市化的实现途径

1、制定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城市增长政策

基于我国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的现实问题,中国的特色城镇化建设应该通过改革就业制度、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土地制度等制度创新手段,消除城镇化障碍。“区域协调型、城乡协调型、资源节约型和效益型”城镇化道路是江苏省十一五计划的重要战略之一,其中尤其强调要逐步从过去偏重城市发展转向缩小城乡差距的城乡协调发展政策。这一战略还指出要高度关注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高以后仍然长期生活于农村的广大居民的生存和发展;高度重视镇村布局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和设计;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改善农村面貌;加强城乡基础设施衔接等。中国城市化健康发展应该重视城市资源、交通、宜居度和城市安全的四方面关键性策略。中国城市化健康发展应该注重十个问题:做好城市功能定位和城市发展战略,科学地定位政府职能,制定城市整体规划,城市交通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选择好城市设施的提供方式,建立完善的城市教育、培训、就业体系,城市医疗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城市的治安,重视城市文化建设,城市规模建设要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国策。

2、重视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导引作用

中共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中指出,推进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坚持以规划为依据,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功能培育为基础,以加强管理为保证;要通过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合理引导城镇化发展的规模、速度、节奏,优化结构和布局;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明确规划实施的主体和责任,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和管理;要完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规划实施中的偏差,保证规划全面实施。城市化健康发展:①编制区域规划,从城镇群总体结构拟定各城市的适当规划、主导产业以及地区内基础设施的衔接和协同;②深化城市规划,提高城市各项功能品位和生活质量水平,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城市文明;③防止过度开发,建筑过密;④重视基础设施建设;⑤重视历史文化保护;⑥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⑦注重城市艺术性。

3、强化城市土地、空间资源的集约利用

基于快速城镇化引发城市空间、经济社会建设的巨大需求量,而中国同时还面临资源紧缺和最严格的国家土地政策制约,因此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发出“中国应坚持走紧凑型城镇化发展的道路,避免美国式郊区化”的警告。关于我国城镇网络体系构建的建议,大多学者都认为必须强调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王梦奎认为应该以推动首位型城市为核心的城市带发展为重点,提高中小城市在地区经济中的作用,积极推动中小城市向大中城市过渡和在条件成熟地区积极引导小城镇发展。历以宁认为中等城市较小城镇具有节约土地、节约基础设施投资、防治污染和吸收就业等优势,在促进中国今后经济以及城镇化健康发展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针对我国城市空间建设,韦亚平认为在现有发达城市地区特别是大、中城市的基础上形成连绵的“都市区化”发展,是健康城市化的可选空间路径。2005年第二次中国城市群发展研讨会(北京)最终也形成了“要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形成合理的人口空间分布”的研讨结果。

四. 结语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信息,中国自2002年起每年城镇化率分别以1.4、1.3、1.2、0.9个百分点上升,至2006年全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已经达到43.9%。有学者预测,2020年中国城镇化水平将达到50~60%甚至更高。在我国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和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等多重严峻制约的关键时刻,重新在战略层面研定中国可持续的城镇化策略,是非常重要的战略性课题。健康城镇化为我们指明了一种方向、理念,但是如何进一步展开具体的研究并在多个纬度寻找可行的行动方案,则还很不成熟。本文对于既有研究的综述,正是期望能够推进更深入、全面研究的开展。

参考文献:

[1] 顾朝林.城市化的国际研究[J].城市规划,2003(6):19-24.

[2] 候百镇.转型与城市发展[J].规划师,2005(2):67-74.

[3] 李京文.城市化健康发展的十个问题[J].城市发展研究,2003(2):37-43.

[4] 厉以宁.积极发展中等城市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J].发展论坛,2005(9):11.

健康乡镇建设规章制度范文第4篇

一、指导原则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乡村医生中全面推行聘任制、工资制和养老保险制,工资福利原则自愿协商解决,对村级卫生组织的行政、业务、财务和药品及房屋产权实行统一管理,将村卫生所室(所)的经营管理直接纳入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范畴,力求通过完善以“三制五统一”为基本内容的村级卫生管理体制,建立符合要求的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以逐步提高农村医疗卫生发展水平,满足农村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保健需求。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和强化村卫生室(所)一体化管理,使我农村区域卫生规划更趋科学,卫生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增强乡村卫生组织的优势互补性;使村级卫生组织的设施条件逐步得到改善,乡村医生的业务素质不断得到提高,全面推进村级卫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使药品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促进农村医药市场的健康发展,充分保证农民用药安全;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得到健全完善,增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搭建好医疗平台,使农民的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保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科学发展,全面规范村级卫生组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一)强化区域规划。各乡(镇)、街道办要本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综合考虑人口密度、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卫生设施、技术力量、服务半径等因素,合理确定村级卫生机构的布局。总的原则:1、以行政村为单位一村设置一所。2、地处边远山区或人口较多(超过4500人口),具备办医能力和符合办医条件,且群众有要求的行政村,可考虑增设一个村卫生所医疗点,其所有行政、业务统一归卫生所管理。3、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进入一体化管理后原乡村医疗机构一律取消,未进入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其原医疗机构执业证取消,其本人乡医资格随之取消。4、新设立村卫生所建设应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村卫生所新建业务用房选址及建设用地应与村委会、村党员活动室、村文化活动室等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相邻,方便群众。其基本功能是以保护农民健康为目标,以疾病预防与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主,为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的综合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医疗、预防、保健等任务由乡镇卫生院承担。各乡(镇)、街道办制定的村卫生所设置方案,须经市卫生局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村卫生所名称统一规范为:乡(镇、街道办)村卫生所。

(二)狠抓配套建设。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关于村卫生所建设标准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农村卫生室(所)建设实际,除已通过市级达标验收的卫生室(所),今后规划新建的卫生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20平方米。卫生室(所)要分设诊疗室、治疗室、观察室、注射室、药房、预防保健室,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立中医诊室、功能康复室、健康教育室;要配备急诊电话、必要的急救设施、医疗器械和180种以上的常用药品;要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工作台帐、中西医健康教育专栏等。基于村卫生室(所)属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其业务用房原则上以村委会集体提供为主,或村委会提供建设用地,建设资金由乡医自行解决或私人提供房屋等多种形式组建,报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房屋设备及药品资金等由卫生所自筹解决。卫生所人员配备应以精干、适量和高素质为原则,每个室(所)一般配备3—7人为宜,其中最好有1名女乡村医生或女执业助理医师。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法定的执业资格,从业人员必须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专业证书,并逐步取得《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其他工作人员也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要在许可的执业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

(三)实施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负责本辖区村卫生室(所)一体化管理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与村卫生室(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在具体管理上实行“五统一”:

一是统一行政管理。由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所)统一设置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工作程序,统一规章制度,统一考评奖惩,统一监督管理,对工作人员统一聘任、评议、培训、考核和调配使用。乡镇卫生院每月对村卫生室(所)相关工作进行一次督查指导。

二是统一业务管理。村卫生室(所)业务上由乡镇卫生院负责指导,并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真正做到制度健全、记录齐全,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发票、转诊有记录,医疗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减少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要实行24小时应诊制度和逐级转诊制度;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卫生监督所、乡镇卫生院等单位指导下,认真履行公共卫生各项管理职能。村卫生室(所)所需工作人员经乡镇卫生院聘任后,要进行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和考核;村卫生室(所)要抓好各类档案的建立及管理,统一处方笺、门诊登记、传染病登记、消毒登记、健康档案登记、出生人口登记、死亡登记和各种统计报表,各项记录要清楚、详细、完整。

三是统一财务管理。村卫生室(所)要设立财务收支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药品进销明细帐。建立健全各类帐、册、卡、薄,要票据统一、印章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款有单据,收支有明细,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接受各级财务监督检查,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是统一药品管理。村卫生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范管理、使用药品,根据《关于印发市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府办字〔号)的规定采购药品及耗材,所需药品及卫生耗材由乡镇卫生院代购或者由有资质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储运安全的药品批发企业直接配送,做到票货同行,并建立进、销、存帐制度,按要求存放保管,对药品、卫生耗材每日进行盘点登记。严禁卫生所私自采购,严禁私自提高药品收费标准,堵塞假冒伪劣药品流通渠道,保证药品质量,严格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制度,并认真做好登记,确保农民用药安全。对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五是统一产权管理。对今后达标建设的村卫生室,原则上实行由村委会提供用房,国家对村卫生室建设的资金统一下拨村委会用于卫生室建设。对原有政府投入村卫生室(所)建设资金形成的资产为国有资产,下拨给村卫生室(所)的资金和医疗设备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村卫生室(所)使用的管理体制,要建立建全“三账一卡”的制度,即市卫生局的财务机构设立村卫生室(所)固定总账和一级分类明细账,乡镇卫生院和设备管理部门建立二级分类明细账,村卫生室(所)设立台账或卡片,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设备有效使用,安全完整。

四、完善机制,全面推行聘任制、工资制和养老保险制

(一)实行聘任制。按照《乡村医师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村卫生室(所)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聘用。具体聘用程序为:由个人申请、群众评议、乡镇卫生院审查、卫生局考试考核批准后,由乡镇卫生院聘任,并颁发聘书。村卫生室(所)所长由乡镇卫生院择优任用。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在乡镇辖区内实行统一调配使用,对拒不服从管理的,或出现重大医疗、防保责任事故的,给予解聘或不予续聘处理。年龄超过65岁的乡医原则不予聘任,对村卫生室(所)工作人员,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进行定期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工作制度、岗位职责、职业纪律、医德医风及其他有关业务知识。

(二)实行工资制。按照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切实落实好村卫生室(所)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具体形式与标准由各村卫生室(所)自行制定,报卫生院备案。

(三)实行养老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制。要从解决村卫生室(所)人员后顾之忧,稳定村卫生室(所)工作出发,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尽快建立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金可从村卫生室(所)的业务收入、乡村医生的工资中各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统一为乡村医生办理养老保险。各村卫生室要积极参与医疗责任保险,尽量降低医疗事故风险。

健康乡镇建设规章制度范文第5篇

一、××镇卫生资源基本情况

经过调查分析,认为构建我镇农村卫生服务新模式,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的有利条件是:卫生资源相对比较丰富;交通便利;全镇经济、精神文明建设、农民人均收入、文化教育水平及其他各项社会发展指标名列全市前茅;镇党委、政府对农村卫生工作十分重视,人民群众也渴望进一步规范、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不利因素有:区域面积较大,人口居住相对分散,村与村之间距离较远;经济发展、农民人均收入、村级卫生事业发展不够平衡;乡村医生队伍年龄偏大,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农村改厕,传染病、慢性病防治任务繁重。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改革、有效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城乡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着力推进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使居民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2、基本原则。坚持公益性质,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参与;坚持规划指导,加快资源整合,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防治结合,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城乡均衡发展。

3、工作目标。以“户户拥有社区责任医生、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为总体目标,到2009年底,初步建立起网络健全、功能完善、保障有力、运行规范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在社区可以享受到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会社区”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新格局。

以行政村为单位,2008年底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建成××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三院)、唐家坞社区卫生服务站、杜墓社区卫生服务站、观前社区卫生服务站、大地社区卫生服务站、坑西社区卫生服务站、洪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2008年、2009年、2012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量分别占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总量的30%、40%、50%以上。

2008年底前100%农民建立健康档案。

根据国家有关基层公共卫生要求和农民健康需求,通过疾病控制、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家庭病床、家庭医生上门服务等形式,为广大农民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站)设置规划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在××市第三人民医院内,“××市精神病防治院”与“××市第三人民医院”牌子不变,隶属关系不变。增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牌子。中心下设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内设“三部一办”即医疗康复部、后勤保障部、预防保健部和中心办公室,其中预防保健部设立在现××镇防保所。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站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下属机构,按照农村20分钟服务圈的要求,在中心村或每2000-4000居住人口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在方便群众就医的前提下,对区域内的卫生室进行撤并,站的模式可视不同情况而定,但站的内涵建设和服务功能必须符合市卫生局[2004]108号文件要求。根据全镇16个行政村区域分布、人口密度、村卫生室的现状,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设立“一中心六站点”。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要求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置要求

1、设备、设施、科室基本依托现市三院现状,适当调整功能性分区。增设中心办公室、后勤保障部、医疗康复部以及全科门诊。添置必要的通讯、信息化管理设备。

2、指定2—4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中心的行政管理、药品购销、后勤保障工作和社区服务站的医疗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要求

1、社区卫生服务的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内设全科诊断室、输液治疗室、换药室、药房等工作场所和健康教育专栏。

2、基本医疗设备:诊断床、诊断桌、诊断椅、听诊器、体温计、血压机、压舌板、耳镜、额镜、身高体重器、清创缝合包、氧气瓶、出诊箱、污物筒、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药品柜、心电图等设备。

3、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电视机、vcd、空调各一台及电话机等通讯设备。电脑、刷卡机等设备视具体情况而定。

4、备有120种以上基本药品,包括常用急救药品。

(三)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人员配置和管理

(2)按镇政府确定的建站规划,采用成熟一个建成一个的建站原则,对全镇现有29个村卫生室逐步进行撤、扩、并。对原持有乡村医生证、年龄女60岁、男65岁以内的人员,经体检身体素质较好(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按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实施中心统一调配,原则上以事设岗、以岗定员、竞聘上岗、择优录取。因各种原因不能执业或按乡村医生管理条例已到年龄的乡村医生,由中心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后停止执业。

(3)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自主经营、以站养站、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管理办法。凡被聘用的乡村医生,符合上交养老保险金的人员,由中心统一办理养老保险手续,费用由应保人员每月上交中心。不符合上交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不予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五、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1、明确功能定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功能是面向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综合卫生保健服务,以解决农村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为目的,重点面向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精神病人、残疾人和农村贫困病人等人群。

2、预防保健功能。负责社区调查,针对社区人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施干预措施。负责辖区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工作。负责孕产妇、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指导与服务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3、社区保健功能。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提供医疗保健的适宜技术服务。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推广个人与家庭合同式健康管理服务;实行定期上站巡视,开设家庭病床,提供电话预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的社区管理工作;加强社区居民医疗指导,实行双向转诊。

4、卫生信息管理。门诊收费、财务、药品、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原则上统一采用计算机管理。

六、服务机制

(一)中心对各站进行规范化管理,实行“六统一”,即统一命名和标识;统一规章制度;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绩考核;统一药品采购;统一信息管理。

(二)改进软硬件设施,创造温馨的就医环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内部设施进行装饰改造,营造温馨、舒适的就医及住院环境。高标准增设温馨病房,争创省级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三)以人为本、提供便捷、优质的社区卫生服务:

1、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开展24小时门、急诊服务;

2、设立咨询服务点,开通24小时咨询电话,开展就医咨询服务;

3、建立巡诊制度,组建机动服务队,实行社区医生定期出诊制;

4、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课,为社区居民宣传常见病、慢性病的预防及保健知识;

5、以病人为中心,争创满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七、实施步骤

(一)2008年制订“××镇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

(二)2008年成立××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三)2008年12月底前完成“一中心六站点”室内装修,建立好“三部一办”的工作,制订和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服务规范、考核办法、奖惩措施,进入规范化运作。

(四)2008年12月底前完成居民健康体检率60%,并建立健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