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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低碳经济 能源 现状 对策
一、前言
随着世界各国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以及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各个国家对能源的依赖性越来越强,而能源的消耗也越来越大。由于碳基能源的泛滥使用,造成了二氧化碳的过度排放,最终导致全球气候变暖问题的出现,能源滥用所带来的环境问题给世界各国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当今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依然会受到经济发展方式的制约,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期,各个国家的经济增长仍然对传统的碳基能源有高度的依赖性,像二氧化碳这类温室气体还将会继续排放,这给全球的环境带来更为严重的考验。面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矛盾,西方国家提出了“低碳经济”这种经济发展方式。在未来的几十年当中,我国将继续处在工业化与城镇化建设的非常时期,我国的经济发展依然依靠以煤为主的传统碳基能源结构,这就使得能源的利用率低下与能源的供应紧张等问题更加突出。因此,我国必须加快对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调整,逐步落实低碳经济的发展方式,以便于能够对我国能源紧张的局面有所缓解。
二、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现状
低碳经济发展是一项较为系统性的工程,即使是最先提出低碳经济学的西方国家,实现低碳经济的目标也需要几十年的时间,由此看来,中国如果想实现传统经济向低碳经济的转变,也一定会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从短期低碳经济的发展来看,中国发展低碳经济将会面临很多的挑战与困难。
1.缺乏行之有效的激励体系
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性因素就是技术创新,然而在我国的低碳技术研究与开发的过程当中仍然存在很多困难,这些困难包括:
(1)我国较大规模的低碳示范项目的投资主要依靠于我国政府部门所发放的政府款以及有关国际机构所发放的贷款及捐款,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形成比较稳定及科学的政府投入体系。低碳技术的项目研发缺乏金融系统的大力支持,这就造成了低碳技术研发中资金不足现象的出现;
(2)低碳技术的研发以及低碳经济的发展缺乏有效且完整的政府支持机制。虽然我国有关机构已经制定并且实施了一些有助于低碳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政策,但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改革,这些机构所出台的优惠政策尚且不够完善,大部分的优惠政策名存实亡,还有一部分并没有切实的实施起来。
2.经济增长对能源的需求不断加大,无法有效地改变能源结构
近些年来,我国的能源损耗持迅速增长的状态,标准煤的消耗从2000年的1.8亿吨已经增长到了2007年的26亿吨左右。根据有关专家推测,在短期时间内,我国的能源消耗将继续保持增长的趋势,估计到2020年标准煤的使用量将突破50亿吨。我国的能源消耗当中,占比重最大的是煤炭,煤炭的燃烧大大的增加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中国现在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温室气体排放的第二大国。由此看来,我国在环境污染方面存在的问题是极为严峻的,任务也是非常艰巨的。
3.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缓慢
通过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分析能够很容易的发现,我国的产业结构十分不合理。我国经济的发展对第二产业依赖性太强,工业发展尤其是重化工业所占的比重偏大,服务业和第三产业虽然耗能很小,但是我国的服务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相对比较落后,所占的比重也很小。在我国工业发展的内部结构当中,建材、钢铁、电力以及有色等耗能较大的行业发展过快,造成我国能源利用率过低。与此同时,我国依然存在着许多能源利用率偏低、工艺设备非常落后的企业,由于这些企业受到当地有关利益的维护,使得他们无法停产来调整产业结构,导致一些地区依旧存在较为严重的低效率、高消耗和高投入的问题,这就需要我国必须尽快的淘汰这些落后的企业及其设备,优化我国企业的产业结构,并不断的提高我国能源的利用率。
4.难以消除“锁定效应”的短期影响
虽然我国是非常重要的工业制造业基地,然而我国的制造业发展相对来说比较落后。近几年来,制造业迅速的发展并且规模得以扩大,但大多数制造业都是对一些常规技术的复制。此外,一旦一些大件消费品、机器设备、基础设施等技术和资金大量的投入,它们的使用时间一般都会在十五年以上,而且在使用期间不能够轻易的废弃和淘汰,具有极强的“锁定效应”。由此可知,及时解决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避免企业技术和资金锁定效应的制约,是目前我国企业经济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任务,国家相关部门必须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种类统筹规划,不断的促进并鼓励企业技术的创新。
二、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有效对策
通过对我国国情的分析发现,只有不断地将新型工业化推进向前,及时的转变我国企业发展的经济增长方式,才能更好的落实低碳经济的发展策略。低碳经济的研究与提出,不仅给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新一轮的挑战,更是给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国应该及时的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的时机,按照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具体要求来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进行科学的指导,只有这样才能够开辟出一条既满足经济发展需求,又与我国国情相符的现代化工业发展之路。
低碳经济的实质是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二者之间的可持续发展,其主要内容包括:
(1)控制碳的排放;(2)提高能源的利用率;(3)改善能源的消耗结构。详细的来讲,控制碳的排放不仅包括建设生态碳汇,还包括捕获二氧化碳技术。建设生态碳汇是指保护人工湿地与自然环境、提高森林的覆盖率等等,能够从根本上吸收二氧化碳,充分的降低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含量。比碳汇建设更为有效的是二氧化碳的封存以及捕获的技术,二氧化碳的封存及捕获技术已经逐渐的成为当今国际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研究热点与重要策略。
根据当前我国的实际国情,并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特点和经济实力,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有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从城市经济建设出发,建设低碳城市
由于我国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的经济发展特点,所以,要从城市的经济建设出发,对经济发展较快、碳排放量较大、耗能较大的城市进行低碳城市的改建,以控制城市经济发展中温室气体的排放量。目前我国已经打造出一些低碳城市,比如上海,其他城市在建设经济时,要探索出适合本城市低碳经济发展的模式,特别是在循环经济发展良好与经济发达的城市经济建设当中,应建立起低碳城市的示范区域。
2.加强低碳技术的研究与实施
现如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为低碳事业而不断的努力,低碳经济是以低碳技术为支撑的,也就是说实现低碳经济的前提就是低碳技术。因此,我国应该通过自主创新来研究并开发碳封存与捕获技术,开发并应用绿色消费技术、能源再利用技术、新材料技术、生态恢复技术等等,将先进的技术充分的应用在节约能源的工作当中,不断地加强清洁生产以及清洁循环的使用,提高能源的利用率,确保能源的安全供应并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在电能的使用方面,应该将包括太阳能、风能等低碳技术推广开来,使人们的生活广泛应用低碳设施,比如环保型农业、清洁燃料等。
3.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正是由于国家与国家之间经济发展的矛盾,低碳经济才得以提出,所以,发展低碳经济就必须不断的加强国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应建立起有关保护环境的国际交流体系,推进政府部门和国际机构参与扶贫和环保等方面的沟通和合作,使国际各国之间的环保意识达成一致,以解决全球环境问题。
4.建立适合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律体系
只有合理地借助外部力量,才能够推进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这就需要我国政府部门制定出有效的政策与制度,建立起有利于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律体系。我国政府的相关部门应向国外的发达国家学习,借鉴他们发展低碳经济的经验,切实的展开能源的立法工作,建立健全且科学的能源法律体系,从根本上将能源发展的战略贯彻实施。此外,政府部门要加快修改及制定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法律法规,更深层的开发低碳能源,推动我国能源的持续发展。
四、结束语
发展低碳经济不仅能够有效的促进能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遏制不断增大的能源需求,并且能够通过低碳设备和技术的改造和发展,为我国国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因此,我国必须不断地加快低碳技术的研发,加快经济发展模式向低碳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进程。
参考文献
[1]王艳,赵立雨.基于多中心治理理论的低碳经济发展联动机制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0(22).
[2]曹建华.上海低碳经济发展技术路径的框架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10).
[3]温小青,葛大兵刘,秋琼,刘爱军.我国小城镇低碳经济发展的限制因素与解决策略[J].安徽农业科学,2011(11).
一、中国低碳贸易的发展现状
(1)发展阶段与发展方式导致的高消耗和高排放。中国正经历着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加上长期以来经济粗放式发展的惯性,对能源的需求和温室气体排放将持续增长。国际能源署(IEA)的“世界能源展望2007 年”测算,2005-2030 年在参考情景和可选择政策情景下,中国一次能源需求年均将分别增长 3.2%和 2.5%,能源相关的 CO2排放将年均分别增长 3.3%和 2.2%。
(2)以煤为主的资源禀赋产生的高排放强度。在中国能源探明储量中,煤炭占 94%,石油占 5.4%,天然气占0.6%,由于煤的碳密集程度比其它化石燃料要高得多,这种“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结构必然会产生较高的排放强度。由于我国能源资源的特点是富煤、贫油、少气,相对于天然气和石油来说,煤炭在我国的储量占具优势,这就决定了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结构。
(3)低端产业和贸易结构引起的转移排放。中国在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中仍处于低端位置,出口的商品相当一部分为高能耗、高污染的资源密集型商品。中国还承接了相当一部分发达国家重化工业的转移,在成为“世界制造业基地”的同时,直接或间接出口了大量能源并产生排放[2]。
二、中国向低碳贸易转型的制约因素
1.要素禀赋约束
中国已探明的常规商品能源总量为 1550 亿吨标准煤,占世界的 10.7%,居第三位。根据中国的能源资源条件和供需变化,到 2020 年中国的能源结构不会有根本性改变,煤炭所占比重仍将维持在 60%以上。我国出口产品集中在低技术、高耗能、高污染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上,矿物燃料、化学产品、原料制成品、高耗能金属制品及一般低端机械设备等产品占出口比重较高,而这些产品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大,均属于环境污染密集型、能源耗费密集型产业。
2.经济发展对能源需求不断上涨
中国正处于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时期,经济发展方式粗放、能源消费尚属于生存型消费,严格的碳排放标准将成为制约其经济发展的障碍。随着中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城市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必然导致对能源需求不断增加,能源消费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00 年以来中国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约为 9.7%。2009 年,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共同了《中国生态足迹报告》,其中指出中国消耗了全球生物承载力的 15%,中国消耗的资源已超过其自身生态系统所能提供资源的两倍以上。
三、调整我国低碳贸易实施思路
1.转变出口增长方式,调整和优化出口产业结构
从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必须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产品质量。尤其要对我国目前技术含量比较低、环保标准比较差出口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努力走出一条科技水平较高、经济效益良好、资源消费较低、环境污染甚少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同时我们还要提高服务贸易的比重,把握服务业市场开放的契机,开发高素质人力资源,缓解就业压力。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消费者的低碳、绿色、环保消费理念已经形成,这说明国际上低碳、绿色、环保的消费品市场存在着相当大的拓展空间[3]。
2.政府引导,自上而下地推动低碳贸易
对于碳减排来说,客观存在着边际成本随减排的增加而增加的趋势。对于理性企业和经济消费者而言,发展低碳贸易意味着增加额外的成本,完全公益型发展模式很难持续,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通过补贴或碳税等形式推进我国低碳贸易的发展。例如,日本光伏企业在发展初期享受政府补贴,光伏产量发展迅速,占全球份额超过 70%,后来日本取消政府补贴,德国、中国企业由于技术及成本优势,乘势而上抢占了国际市场。政府要充分发挥在构建以低碳经济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中的政策引导和协调作用。
3.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应及时调整思路,以适应国际贸易低碳化发展趋势。与国际社会积极协作,特别是加强在发展清洁能源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全面合作,积极履行国际减排义务,共同实现全球减排目标。在节能环保领域和新能源领域抢占新兴产业和新兴技术的制高点。我国要坚持《京都议定书》中的“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以争取更为有利的发展时机与发展空间。通过编制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加强与国际社会的沟通、协商和谈判,成为国际经济规则的主动参与者和制定者,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维护国家利益。
四、结论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议国家设立低碳经济的统计和考核指标体系,将总指标层层分解。建立地方各级政府发展低碳经济的目标责任制,将能耗、 环境保护等衡量低碳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指标体系,把碳排放指标完成情况与各级政府政绩相挂钩,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机制保障。
参考文献:
[1]陈迎,潘家华,谢来辉.中国外贸进出口商品的内涵能源及其政策含义[J].经济研究,2011(7):11 -25.
关键词:碳排放;碳信息披露;低碳经济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2-0109-02
碳信息披露是指企业对其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减排计划和方案及其执行情况等温室气体管理信息,以及与气候变化相关的风险与机遇等相关信息适时向利益相关方进行披露的活动,也称为温室气体管理信息披露。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一些地区的气候也出现了严重的污染,引起了政府的重视。为保护全球环境,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主席代表我国对世界做出了承诺:到2017年我国启动总量管制及配额交易的碳排放市场;到2020年碳排放强度下降45%(以2005年为基准);到2030年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有望达到峰值和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升到20%左右。碳排放信息披露是减少污染、实现碳减排的基本步骤之一。
一、我国碳信息披露现状
目前,我国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人民群众都越来越重视和关注碳信息的披露情况。
就政府方面而言,中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的碳信息披露增加。《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5年报告》中披露,2014年里我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各个领域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对碳减排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在报告中披露有关情况。例如,截至2015年底北京已关闭2100多家钢铁、石油加工、水泥等高能耗低产出等污染大的能源消费型企业;退耕还林、退田还湖已到达了4万多亩,成为世界上退耕还林还湖最多的国家;各地政府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等第三产业服务业,实行可持续发展。报告中的数据显示,2014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比下降了6.2%,比2010年累计下降15.8%,完成了“十二五”碳强度下降目标的92.3%。
就企业方面而言,我国企业自主披露碳信息的意识还比较薄弱,碳信息披露质量在加强。《2015年度CDP气候变化报告(中国版)》报告表明,中国企业的应对气候变化信息披露还在初期阶段,到2015年CDP问卷填报截止日期,国内仅9家公司完成CDP信息披露,略高于2010年的8家。国内企业的碳排放信息披露的进度很慢甚至几乎没有变化,但是有更多中国公司通过CDP供应链项目做出披露,而且所提供的信息质量也在逐渐改善。这说明,一些供应商企业正在响应其跨国公司客户关于温室气体排放和其他气候变化相关的数据需求,表明来自其他经济体的企业影响力正在推动中国市场的低碳发展。
就法律方面而言,相关碳信息披露法规逐步出台并逐步完善。目前,国家层面的相关法律主要有两部。一部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由于部分温室气体已经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的范畴,所以该法是我国第一部涉及到温室气体排放的法律。另一部是《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这是我国最早的明确要求企业公开环境信息的法律,也是目前我国强制要求企业公开部分环境信息的唯一一部国家级立法。就部门规章而言,2007年,我国环保总局颁布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企业公布相应的环境信息情况。国家证监会也颁布了《关于重污染行I生产经营公司IPO申请申报文件的通知》,规定了重污染企业需通过环境保护总局核实通过方可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另外,一些省市政府积极颁发的法律法规也体现了我国对碳排放信息披露更进一步完善。例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等均涉及碳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二、我国碳排放信息存在的问题
1.碳信息披露法律不完善
我国目前相关碳信息披露立法比较分散,我国分散的立法模式使得不同企业具有不同的环境信息披露范围,主要表现为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法律法规要求其披露的信息内容范围不同,现行法规就碳信息披露的要求笼统宽泛且不统一,缺乏可操作性。例如,《大气污染防治法》只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有关信息,而没有规定其向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清洁生产促进法》虽然有相关方面规定,但披露主体仅限于列入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的企业,并且要求披露的内容过于简单模糊。目前出台的法规与政策中并没有具体措施指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规范碳披露信息,具体只能认为是方向性的指导,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去规范披露行为。
2.企业的碳信息披露意识不高
目前,我国企业对碳信息披露的认知还比较欠缺,主动披露的意愿不强。由于碳信息披露在我国历时时间较短,国内多数企业还没有明白“低碳”到底是怎么回事,有些企业甚至认为低碳和自身没有多大关系,有些则仅仅知道低碳的概念,却没有形成系统的认知,对于如何建立低碳目标、采取低碳手段、实施低碳战略等均不知所措。极少数企业在碳信息披露中涉及明确的节能减排目标及战略部署。尽管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日常企业活动中考虑气候变化的影响,但是极少数企业将其作为企业战略管理的一部分,更没有企业在对外报告中提及节能减排的具体信息。
3.碳信息披露不规范,形式多样化
目前,我国缺乏独立的披露碳信息的报告形式。碳信息披露零散地分布在年报、招股说明书、社会责任报告中,形式多样。碳信息披露时的数据主要为定性信息,而非定量信息。比如,社会责任报告中大部分提到减少了碳排放量,而真正减少了多少,利益相关者却无从考证,多数以模棱两可的方式带过。而在大多数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对于有关碳排放信息方面的数据并不多,如果披露碳排放信息也仅仅是二氧化碳的减少量,其他温室气体的减少量也并未详细披露出来。这样则更加不利于我们以确切的数据对企业的碳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分析。
4.碳信息披露不全面,避重就轻
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独立的碳披露信息报告形式,碳信息披露属于自愿性披露,造成碳披露信息缺乏系统性且不全面,往往避重就轻。从目前企业对外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来看,企业披露较多的是企业对社会的贡献以及承担的社会责任,以便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但是对于一些有损公司形象的数据以及事件,大多数企业选择直接避免披露或者避重就轻,只披露其中一小部分,以免造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甚至企业将碳排放信息视为不宜公开的商业信息,将碳信息作为商业秘密进行数据保护,董事会反对股东更多披露要求的案例不少。
5.碳信息披露没有有效的激励及监管机制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发展是为了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这是无可厚非的事实。但是,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往往会忽略长远的利益,只注重短期的利益。在企业本身并没有多大的自觉性及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碳排放信息的披露往往也就随意性较大,披露质量也不高。同时,国家对于相关碳信息披露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对碳信息披露的补偿或优惠措施不多,很难弥补企业相应付出的成本代价,企业出于利润的考虑也会对碳信息披露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
三、 我国碳排放信息披露的发展方向
1.健全和完善我国碳排放信息披露法规及政策
在法律规范方面,应尽快建立统一的碳信息披露规范和标准,在我国综合立法基础上,以国际通行的披露标准及框架为依据,结合我国实情,制定碳信息披露实施细则、指南等,解决因为现有法规内容简单和规定不一导致的可操作性差和碳信息披露范围不一致、可比性差的现实问题。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在企业层面分解和落实碳排放指标,将其作为政府考核企业的重要依据之一,促使企业制定碳减排战略规划,并通过建立碳信息管理体系,对企业碳排放实施量化管理。
2.提高企业的碳信息披露意识
基于我国目前大部分企业碳信息披露意识差,我国政府应对相关碳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宣传,强化企业的低碳及碳信息披露意识。企业作为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主体,应该自觉提升社会责任意识,积极承担碳信息披露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外部环境对碳排放的要求,实现企业低碳发展。通过产能转型、新能源开发、技术创新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气体排放,虽然短期内可能会导致企业成本的增加,但从长期来看,非但不会削弱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反而会因企业的绿色技术动力创新所带来的效率提高和成本节约而增强其综合实力。
3.构建有效的碳信息披露激励与监管机制
政府应该出台更多优惠措施,o主动积极实行节能减排的企业更多的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相关资金扶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并建立合理的碳信息披露奖惩机制,使得企业自身更有动力去履行减排的责任。实施适当的国家调控与干预,加强政府环保部门与监管部门对碳信息披露的监管。有效监管机制的建立不仅应考虑政府监管、第三方鉴证机构监管和公众监管等外部监管机制,还需要企业内部自身设置良好的监管机制,如设置管理层监管与企业内部监督部门监管,形成内外良性互动的监管机制,确保监管的有效性。
4.培养碳信息披露方面的专业人才
人才是推动相应领域进步的关键。通过提高我国碳金融知识层次,培养更多碳金融方面的人才,从而缩小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于企业自身而言,对碳盘查、碳交易信息的管理能力明显不足,目前的普遍情况是上市公司没有设立专业的部门和人才队伍,缺乏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企业必须先完善组织保障和专业人才储备,才能保证碳信息披露质量。
结语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既是中国广泛参与全球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更是我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国政府应该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国际气候谈判等。
参考文献:
[1] 吴勋,徐新歌.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研究――来自资源型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科技管理研究,2015,(13):229-233.
[2] 常运艳.我国企业碳信息披露浅议[J].财务与会计,2015,(10):58-59.
【关键词】低碳-循环经济;影响因素;研究现状
随着自然资源的不断消耗和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人类开始重新认识自身和资源、环境的关系。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二者虽然在实现目标、实施主体和实施过程等方面都较为相似,但在核心内涵、评价指标等方面仍然存在显著差异。发展循环经济能够有效减少资源消耗量,为低碳经济发展奠定基础;发展低碳经济则能够促进循环经济纵深发展,完善产业链。可以说,低碳-循环经济两者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本文从影响低碳-循环经济协调发展角度着手进行探索,以寻找影响两者协调发展的共同因素。
一、相关研究现状
从国内外研究现状来看,对低碳-循环经济影响因素进行系统研究的较少,诸多文献主要从各自的角度分别对低碳-循环经济提出相关论点,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论述:第一,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相关理论背景层面出发进行阐述,突出自然资源的稀缺与环境容量的有限之间的矛盾。例如,庄贵阳认为,低碳经济的核心在于制度创新,目的在于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齐建国等学者认为,“现代循环经济主要目的在于实现资源效率最大利用,最终达到节约资源和物质循环的重要目的”;徐玉高综合研究了自然、经济、社会、技术、生态等诸多方面因素对碳排放的影响。第二,从区域角度着手进行分析,认为低碳-循环经济发展会受到区域内部众多因素的制约。岳立认为,甘肃省在发展循环经济时必须考虑到市场、技术、思想和制度等因素的制约;付晓东认为影响循环经济发展的因素诸多,主要包括政策因素、文化因素、自然因素等;马军等学者以东部六省市为样本进行探索,从经济层面、产业层面、科技层面、社会层面以及环境层面进行探讨,为城市低碳政策制定提供相关依据。第三,从低碳-循环经济协调发展实现过程层面进行研究。学者孙明贵在研究上海市循环经济时,从产业发展现状、技术更新程度、法制保障情况和基本物质保障四个角度进行分析;付允认为低碳经济能够实现低污染和高效益的经济发展理念;张春兰认为循环经济要想实现快速发展,理论认识、政策制度以及实践环境是主要制约因素。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可以得出,影响低碳-循环经济协调发展的因素众多。在此基础上,本文理顺了相关因素之间的关系,并建立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相关分析框架。
二、低碳-循环经济协调发展影响因素
(一)显性影响因素
低碳-循环经济协调发展过程必然会受到众多影响影响,在诸多因素中,显性的影响因素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1.自然资源现状。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建立在自然资源的稀缺和环境容量有限的基础理念上,自然资源的存储量、基本品质、经济发展对其依赖程度、环境污染以及承载力等众多因素都会影响低碳-循环经济的走向。并且,在分析自然资源现状的同时,还应该将人口数量、人口素质、社会文化、经济现状等考虑在其中,多元化分析特定区域内的环境容量和资源总量。中国生态环境脆弱,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少,利用效率低,这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综上,自然资源的现状决定了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模式。2.产业发展现状。区域产业布局和发展现状是经济发展水平、技术创新层次以及自然资源情况等因素综合影响下的产物。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规划过程中,必须立足于本地区产业发展现状,在此基础之上再考虑资源、经济、技术等因素。从国内产业发展现状来看,重工业比重过大,服务产业、高新产业发展速度滞后,因此,国内低碳-循环经济协调发展应该首先推进产业结构优化,促进产业布局高效化、合理化和生态化。产业布局高效化指提升资源利用比例,降低资源浪费、生态污染现象;产业布局合理化指实现各产业的均衡发展,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相互协调稳定;产业布局生态化则是要求构建类似自然生态系统的产业体系,以实现资源的最大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3.科技创新水平。低碳-循环经济理论的提出与科技创新水平息息相关,低碳经济的“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的“再利用、再循环”等理论无不立足于科技创新的基础上。通过资源回收利用,节能减排,改造传统高能耗产业,实现绿色发展,都依赖于科技创新水平的提高。而我国目前阶段科技创新水平整体落后于国外约20年,例如国内仍然需要通过引进国外相关设备进行城市污水、垃圾分类等处理。4.现代管理制度。科技创新水平是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能够实现提升资源利用率的前提,现代管理制度则可以使得低碳-循环经济模式成为现实。传统制度以人、财、物为管理对象,现代管理制度则立足于可持续发展理念,将环境作为管理对象。在低碳-循环经济模式下,企业应该引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从原材料购买、原材料加工、产品生产、产品消费直至废物回收进行系统整体设计,企业内部各部门应该通力合作,在诸多环节达到协调统一,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以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为标准,已经成为全球各个城市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即是引入现代管理制度的结晶。5.资金投入情况。从长远角度来看,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对企业、社会发展十分有利,但由于企业规模情况、经济社会影响以及技术发展制约等方面原因,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初期往往可能导致企业或者社会背负较大负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都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从全球发展情况来看,低碳-循环经济的重要标准就在于高投入:更新技术设备,提升能源品质,提高产品附加值等都需要大规模的资金。并且,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需要以科研为前提,并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进而形成完整的低碳-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因此,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必须考虑到区域经济的资金承受情况,这同样与地域金融体系发展、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相关财政税收有着直接关系。
(二)隐性影响因素
自然资源现状、产业发展现状、科技创新水平、现代管理制度以及资金投入情况等诸多因素都能够直接影响到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发展前景,但此类因素会受到更深层次原因的影响,例如法制建设、人口情况、教育程度以及文化氛围等。忽视此类因素,同样会导致低碳-循环经济模式发展陷入苑囿中。此类隐性影响因素为:1.人口情况。人口规模决定了人均资源利用量,国内人口数量众多,直接导致了人口资源可利用量严重不足。以矿产、森林、能源等自然资源为例,国内人均水平分别占据世界人均水平的1/4、1/5、1/7,资源紧缺现象可见一斑。除此之外,大量人口所造成的生活垃圾同样触目惊心,业内认为“垃圾包围城市”已经出现。2.教育程度。教育程度决定人口整体素质水平。根据国家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国内文盲人口超过五千万,扫盲行动尽管成就斐然,但仍然任重道远。从受教育年限角度来看,国内人均受教育年限仅为8.5年,仍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大学以上文化程度人口仅占据总人口的8.93%,人口总体素质偏低。受教育质量偏低情况反应了社会缺失大量具备高素质、高技术的产业工人的现状,这对科学技术创新、低循环经济发展都较为不利。3.法制建设。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一种新型发展模式,需要法律制度作为保障。法制层面的完善能够直接影响到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方向和战略抉择。2009年,《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落地实施,这为经济循环发展奠定了法制基础。但国内尚未设立能够专门针对低碳经济的法律,使得低碳经济发展的实施过程缺乏法制基础。除此之外,法制建设缺失还集中表现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层面,部分地方官员秉着“地方利益至上原则”,维护本地排污企业,甚至直接阻挠环保部门执法活动。4.文化氛围。文化氛围能够直接影响民众的自我认识,更会从消费层面影响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消费者文化氛围层面的理念认识虽然不会直接影响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方向和基本模式,但会间接影响了低碳-循环经济效果。
(三)其它影响因素
从国外低碳-循环经济模式发展现状来看,政府是推动者,企业公众是主体。与国外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相比,国内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稍显滞后,企业对于自身发展低碳-循环经济的积极性仍然不足。当然,这种情况的发生一部分也源于企业自身竞争力不足、政府各部门职责不清晰、地方政府盲目追求GDP增长速度等。与国外相比,国内市场化发展程度不足、以政府职能缺失或越位为代表的体制问题已经成为国内低碳-循环经济协调发展的首要障碍。由于主体利益视角的差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低碳-循环经济协调发展层面态度差异较大,相比于中央的积极明确,地方政府往往较为暧昧甚至抵制,相比于环保部门的积极努力,其他部门的支持态度则仍需进一步增强。除此之外,国内市场民间环保组织同样缺失,单纯依靠政府很难取得预期效果。综上所述,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目前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政府应该坚持以市场调节为主,既不可代替市场作用,又不能出现越位或缺失现象,市场才是决定资源约束条件下资源利用率和市场发展质量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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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低碳经济;金融支持;金融业
一、引言
随着人口数量的增长和经济规模的扩大,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给环境带来的污染日益严重。在这种背景下,2008年,全国政协委员吴晓青明确将“低碳经济”提到“两会”的议题上来。2009年6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2)》指出,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发展低碳经济正在成为各级部门决策者的共识。发展低碳经济是实现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共赢的必然选择,而近年来发展低碳经济的融资需求巨大,迫切需要金融业的支持。所以,金融支持低碳经济成了经济学领域的重要课题。
二、研究现状
低碳经济是全球经济发展的最佳模式之一,目前全球许多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部分其他发展中国家已经对金融支持低碳经济经过了初步的实践活动。中国也一直在以积极的行动践行金融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为低碳经济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1.国外研究与发展现状。低碳经济是由英国最早提出并在该国开始实践的。2003年时任英国首相的Blair发表了题为《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的白皮书,首次提到低碳经济概念,低碳经济是一种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为主要特征,以较少的温室气体排放获得较大产出的新经济发展模式。英国先后引入了气候变化税、气候变化协议、排放贸易机制、碳信托基金等多项经济政策,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欧美发达国家大力推进以高能效、低排放为核心的“低碳革命”,着力发展“低碳技术”,并对产业、能源、技术、贸易等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以抢占先机和产业制高点。据欧洲工商管理学院的调查结果显示,2002年,欧美共有约45家绿色风险投资,总投资额达1亿欧元,主要投资领域为再生能源、水和清洁技术设备。2003年6月,巴克莱银行、花旗银行、荷兰银行及西德意志州立银行等分属7个国家的10家国际领先银行宣布实行赤道原则。除了英国、欧盟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对金融支持低碳经济进行了初步实践,巴西和印度近年来也开始对金融支持低碳经济进行了探索。巴西近年来通过积极引进外资来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将在今后30年内利用美国的资金支持新能源的开发,此外巴西通过电力基金支持在节能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效;印度政府也十分重视发展低碳经济,积极利用外资和鼓励金融机构投资低碳领域。
2.国内研究与发展现状。2007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与金融业联合推出了以“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绿色金融”制度,为金融业支持低碳经济奠定了基础。今年来,我国金融部门积极推进“绿色金融”制度,对低碳经济的金融支持实践包括银行业的信贷支持和直接融资支持两个方面,但是目前仍是以银行业的信贷支持为主,直接融资支持的比重小。一方面,银行业的信贷支持低碳经济的实践。截至2009年11月末,兴业银行总计支持了全国187个节能减排项目,融资金额达到137.37亿元。工商银行在国内率先全面实施了绿色信贷政策,目前工行98%的贷款企业客户属于环保友好与环保合格的企业,涉及贷款余额占99%;截至2009年末,工行电子银行业务量占比已达到了55%。截至2009年底,建设银行绿色信贷项目余额已经达到1810.97亿元。中国银行从2007~2009年累计发放绿色贷款2000多亿,年增长率在40%以上。虽然银行业在积极实践信贷支持低碳经济,但是目前商业银行对低碳经济的信贷支持规模远不能满足低碳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最新的研究结果,绿色信贷在商业银行资产占比仅为1%左右,资金缺口高达20倍。另一方面,直接融资支持低碳经济的探索。比起商业银行对低碳经济的信贷支持,直接融资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则显得更加滞后。其一,在上市公司方面。目前在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上市的具有低碳概念的公司总共尚不足10家,总市值为3233.6亿元,只占总市值的2.76%。其二,在基金方面。2007年7月20日,中国绿色碳基金成立,它属于全国性公募基金,之后又相继成立了中国绿色基金大连专项、山西专项、温州专项、杭州专项和北京专项;2007年11月9日,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在北京启动。
三、主要研究内容
(1)对我国金融支持低碳经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
究。第一,低碳经济的金融支持政策不健全,导致我国的金融机构尚未对低碳经济的发展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第二,金融机构对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业务认识不足,致使金融机构不敢贸然的对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相应的金融支持服务。第三,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不够,造成了低碳经济的金融支持措施不能很好的落实。第四,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相关中介市场发育不完善,难以具备CDM项目的开发和执行能力。第五,中国在国际碳市场上没有参与权和话语权。(2)对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作用进行研究。发展低碳经济面临巨额的资金需求,仅靠政府资金或者民间资本根本无法解决,而金融业则具备了这种聚集各种社会资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所以金融业将成为实现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的推动力和杠杆。而且一国的金融越发达,资源配置的效率就越高,相应的就越能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的具体作用有:第一,金融业能够将信贷政策与低碳经济产业政策相结合,从而实行绿色信贷政策,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促进高碳向低碳发展转变;第二,金融业能够将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结合起来,建立多方参与的多元融资体系,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3)对我国低碳经济的金融支持路径进行研究。目前我国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可行路径有以下几方面:首先,金融机构应该重新树立为低碳经济服务的全球化、可持续发展以及风险防范的理念,加大对低碳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低碳经济产业做大做强,政府的大力宣传可以提高全社会对积极发展低碳经济的认识。其次,建立适应低碳经济发展的股票、基金、保险、信托等产品以及期权、期货等衍生产品,建立成熟的低碳交易制度,并且政府为其提供配套的扶持政策,构建科学合理的低碳金融服务体系。再次,积极培养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方面的人才,才能在不久的将来解决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经验不足的问题。最后,低碳经济产业是个新兴的产业,它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很多市场保障机制不够健全,金融业对低碳经济发展的支持必然存在很多风险,所以要保证金融支持低碳经济的稳健开展,必然要积极防范与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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