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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专项检查

农贸市场专项检查

农贸市场专项检查范文第1篇

一、建立与市场快速检测点工作联系制度

宁波市目前已有53个农贸市场设立农残快速检测点,其中老三区33个,占三区46个农贸市场的72%,其它县(市)、区城关20个主要农贸市场分别设有农残检测点,这些检测点由贸易局牵头布局,市场主办者承办。鉴于宁波市农贸市场及部分商场、超市食品快速检测点已统一由贸易局布局定点的实际情况,市工商局要求由辖区基层工商所与已建立快速检测点市场、商场和超市建立市场检测点工作联系制度,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依法对菜市场农残超标行为进行查处。

二、分步配置市场巡查检测车

按照浙江省工商局《关于全省配备市场巡查检测专用车的通知》(浙商办[2002]120号)要求,宁波市工商局提出分步配置市场巡查检测车的工作思路。2003年5月份,宁波市工商局鄞州、慈溪、余姚、奉化分局已各配置一辆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车,并按照省局《市场巡查检测车运行管理规范细则》,积极实施市场食品安全流动检测工作,其它分局也将在1―2年时间配置巡查检测车。宁波市工商局2004年配置巡查检测车,目前主要会同鄞州分局的检测车加强城区市场的检测。

三、设立检测中心

宁波市工商局市场合同处、分局市场科成立工作小组,作为检测中心,统一负责检测点和市场巡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检测情况,进行公布并上报。

四、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宁波市工商局主动和市贸易局就蔬菜农残检测点设立、运作等问题进行探讨研究,达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意见;各分局主动将工作动态和市场监管中突出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便于相关问题及时妥善解决。鄞州分局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并在区政府主持下专门召开市场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测工作协调会,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经营者对工商检测结果有异议时进行复检,并出具权威性的检测报告;卫生监督部门配合工商提供食品卫生的质量标准,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处置;农林部门负责对市场同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检测的技术指导,并对工商检测初期在设备人员上予以支持,同时培训工商检测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余姚分局为搞好商品质量检测工作,也召开了食品监督、疾病防疫控制、农林、质量监督、贸易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通报工商部门开展商品质量检测工作的情况,取得了他们的支持和配合,达成了共识,特别在抽样商品送检方面得到了疾病防疫控制中心的有力配合。

农贸市场专项检查范文第2篇

一、大力推动我县城乡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理顺管理体制和整治指导工作

全县共有各类农贸市场59个,属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管理的国有市场26个,社会办市场33个。针对全县农贸市场的现状和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九个市场的“三化”建设任务,现已完成,*城西市场和籍田市场尤为突出。二是明确了我县市场管理和整治的责任主体,即:县政府办市场整治工作,县商务局是第一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和所在镇(街道)配合;社会力量开办市场的整治工作,市场所在镇(街道)为第一责任主体,相关部门配合。三是认真指导市场开办方、积极配合各镇(街道)开展综合整治工作。主动配合驻在地政府开展宣传和整治工作,努力成为乡镇整治工作的主力军,利用工商部门监管市场的传统优势,帮助地方政府做好市场、广告方面的整治工作。

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有力开展了市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开展了以农贸市场为主的集贸市场硬件设施改造、市场交易秩序整治、市场规范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市场三化建设工作,配合商务部门、各镇(街办)等开展以农贸市场为主的集贸市场整治工作;加大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市场开办方签订“市场开办者第一责任人”责任书,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义务和职责,指导食品经营户建立索证索票查验制度和27大类食品准入制度,加大了对农贸市场内食品,蔬菜检测的力度;对10个农贸市场建立了猪肉可追溯体系;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场环境治理月专顶行动。

我局今年初至今在开展市场环境和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中共出动工作人员331人/次;车辆157车/次;检查市场或经营户182个(户)/次。对蔬菜,水果等进行了217批次检测;检查中发责令改正通知92份;关闭违规经营15户。检查中,结合市工商局和*县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检查组的检查,对我县华阳新市场、锦江市场、脏、乱、差问题进行了检查督导,关闭了一个不合格市场——*一杆旗市场。

三、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农贸市场专项检查范文第3篇

方面做了很多努力。

1、目标任务得到落实。一是将“三放心”工作列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落实了三放心管理工作的责任。二是召开了**年度的三放心工作会议,元月18日区政府召开全区食品“放心工程”工作会议,会议表彰了22家先进单位和24名先进个人,会议认真总结了**年的工作,全面部署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三是对各街道“三放心”目标工作进行了分解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百分考核制。

2、放心工程不断推进。**年,创建了仙林和八卦洲农贸市场市级绿色市场;全区商贸流通企业100%建立了协议准入,进销商管理,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管理,不符合商品退市食品安全五项管理制度;全区所有农贸市场,均设立符合规范要求的蔬菜农残检测点,实现了蔬菜农残超标可追溯;新增了200平方米农贸市场绿色销售专卖区;新增双汇、金锣鲜肉、清美、苏玉、华豆制品,草原兴发牛羊肉、潭山湖豆芽等绿色销售专卖区285平方米;新增华茂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半机械化生产线一条,并顺利通过[本文章来源于21写作秘书网/]市有关部门验收;全年完成放心早餐店8个;完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8个。

序。

3、检查管理落实到位。区商务旅游局1-11月份组织执法检查118次、411人次,召开了三次屠宰场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市屠管办会议精神,春节前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节日期间“三放心”工作的通知》,在原先每周二次定点屠宰场、农贸市场督查的基础上,加大了督查次数并加强了对辖区内冷库、超市的检查力度。在肉品实行凭证入市和查证验据工作中,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全区大多数集贸市场肉品销售基本做到凭两证两印进场销售,在检查中发现违规行为大幅度减少。为了让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菜”,加大了对各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残留量检测工作的检查力度,加大了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各农贸市场检测的自觉性和业务技能,有效地维护了肉、菜等副食品市场经营秩

**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定点屠宰场、农贸市场的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把提高行政执法检查效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作为“三放心”工作的重点,抓好二个方面的工作。

农贸市场专项检查范文第4篇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2016年全州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简要总结,并对2017年全州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提出要求及建议:

一、依法履职,落实责任,2016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6年,全州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围绕“十三五”规划认真开展,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治理,强化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管责任,统筹兼顾、重点突破,有效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截止2016年11月,我州持有效许可证的食品销售者为x户,检查食品经营者x户次(其中农村地区x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x个次,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件x件,捣毁售假窝点1个,罚没金额x万元,移送案件4件。

(一)有序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换证及合规性检查

一是做好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前准备工作。按省局要求对实施机关、配置设备、协同推进落实情况及食品经营许可开展情况及时报送,确保系统正式实施前完成所有准备工作,6月1日首日宁南县颁发我州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严格按照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省局制定的《xx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截止12月31日,我州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x户(食品销售者x户、餐饮服务经营者x户、单位食堂x户),变更x户,补证x户,换证x户,注销x户。三是加强食品经营许可监督检查,指导县市逐级开展培训及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许可证新发、换证工作,同时在全州认真开展许可合规性检查,共检查许可办证材料x户,检查许可对象x户,检查发现实施机关自查问题67个,未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经营者户数x户。西昌市及时印发《关于加强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档案管理的通知》,对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档案进行清理、归档。

(二)扎实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治理

一是开展鲜活水产品非法添加物专项清查工作,以辖区内鲜活水产品批发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检查重点,以多宝鱼、鲈鱼等鱼类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检,抽检水产鱼类x批次,合格率x%;共检查水产品市场经营单位81户、餐饮单位x户, 现场责令整改5户。二是开展“总局通告42批次白酒不合格样品”流通环节清查工作,检查大中型商超37户、批发商56户、白酒经营户x户,未发现不合格白酒。三是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检查“回头看”,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 x户次,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x户,专项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5批次。四是开展打击销售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无合法来源、无“两证两章”和腐败变质猪肉、病死猪肉行为,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执法车辆235台次,检查批发、农贸市场x个(次),冻库51个,猪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8户次,猪肉经营户x户次,餐饮服务单位x户次,查处无证照经营冻库案件1件。五是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全州17县(市)局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西昌市将此项工作与“双安双创”有机结合;德昌县精准摸底,强化现场核查工作,重点取缔非法“黑作坊”、“黑窝点”;宁南县建立动态监管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并对本地特色食品“米花”、白酒、茶叶、米线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同时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强化风险防控;会东县提出了“分类、分级”彻底清除“雷”患的对策,整合力量深入农村基层共同检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会理县主体调查基础资料为抓手,发挥乡镇、村级食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职责,划分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木里县采用“小局大所”模式,股所两级联动将城区及乡镇片区划为四个监管区域,有效监管;昭觉县结合服务群众,免费统一为食品经营户定公示栏等方式,即有效开展工作又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喜德县采取分时段、分阶段、分片区集中监管力量各个突破,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截至10月底,全州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x户/次、其中食品生产小作坊x户/次;检查食品销售者x户/次、其中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x户/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x户/次,其中学校食堂x户/次;监督抽检食品总数x批/次,快检42批/次,其中不合格x批/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x个/次,捣毁食品“黑窝点”1个,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x户,无照经营户x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x份,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者x户次,查处不合格食品案件x件,案值x万元,罚没款x万元,查扣不合格食品x公斤,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六是认真开展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对全州辖区内经营企业销售的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配制酒生产企业1户、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经营单位x户、相关类型小食品经营店x户,责令整改并下达《监督意见书》6份。七是自9月起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近一年半的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与严厉打击经营含“瘦肉精”牛羊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统一部署推进,目前专项行动正按州局既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

(三)稳步推进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一是根据总局出台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按食用农产品风险程度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经营监管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下架退市等各项自律制度;二是把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加强与同级农牧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机制,做好准出与准入的有效衔接;三是在流通环节试点建立重点品种追溯体系,2016年西昌市局按政府招标采购395套票证一体机用于开展猪肉追溯体系建设,在全市38个农贸市场中推广使用,同时选取设施较为完备、人员流动量较大的28个农贸市场和大型连锁超市建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四是选取我州部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建设单位开展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和实施追溯监管工作,持续完善农贸市场示范创建,通过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抽检等措施,一手抓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一手抓依法监管,严格落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下架退市以及重大肉类疫情、疫病报告等制度,切实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五是落实专项资金,加强食用农产品快检能力建设。2015年划拨的专项资金5万元分别用于我州3个县局购买快检试剂;2016年省局划拨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我州第一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xx宏林农产品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和西昌市金泰水果批发市场)重点建设。

(四)不断规范日常监督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区域负责、人员定岗、责任到人”的原则,要求各县市局日常监督检查按风险等级划分,每户检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加强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日常监管,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经营保健食品巡查,每户巡查一次以上,同时认真填写总局印发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详细登记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做到巡查有计划、现场有笔录、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检查笔录有签字,实现日常监管“全程留痕、随时查控”。

(五)继续全面加强业务培训

一是继续开展面向食品经营者的普及修订后《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分级分类做好流通环节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对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集中培训,分别组织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组织17县(市)农贸市场负责人到食用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现场观摩;二是按计划开展以食品经营许可、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等内容的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组织食用农产品抽检快检培训、食品经营许可(行政许可改革后)培训、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培训各1次。

二、夯实基础,抓住重点,从严做好新形势下食品流通监管工作

2017年全州食品流通监管工作按照总局和省局、州局的总体安排和统一部署,以体现“四个最严”为遵循,以强化“四有两责”为抓手,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不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力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规范引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1.强监管,严格落实食品销售主体责任。一是指导县市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销售主体严格依法经营,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等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有效保障购进和销售的食品来源合法、可溯,质量可靠,避免因贮藏、运输、销售等经营条件不合规、温度控制不到位等原因造成食品污染和腐败,及时清理库存,及时召回和有效处置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二是将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纳入目标考核,制定细化量化的考核指标并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适时通报考核结果。三是要落实网络食品安全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指导各县市局加大网络食品经营检查力度,落实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管理,加强对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经营现场核查把关,禁止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的食品销售者入网经营等工作。

2.抓关键,全力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一是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市场信息报告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承担管理责任;二是落实市场准入制度。督促市场开办方建立自检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等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三是监督批发市场开办者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明确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要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记录制度、质量安全自查制度、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停止销售或者召回制度。

3.严规范,持续推进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照《xx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规划(2016年-2020年)》的通知要求,我州正逐步建立多层面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一要持续完善农贸市场示范创建,进一步开展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农贸市场规范工作,各县市应引导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建立电子追溯体系,并在1至2个农贸市场初步建立以索证索票、台账等传统方式为主的食品安全重点品种追溯体系;二要加快建立健全批发(农贸)市场、超市快速检验检测室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质量安全公示制度,依法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促进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优化升级,培养一批“放心肉菜示范市场、超市”,以点带面,发挥食品供应主渠道带动作用;三要监督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各类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对入场食用农产品加强日常监管,把好源头采购关、市场进货关、销售关,切实规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二)坚持问题导向,科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1.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针对农村食品市场问题多发、潜在风险大,长期性、复杂性和顽固性的特点,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扫雷”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突出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农村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重点查处无证经营、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突出重点场所,以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场所,依法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确保依法规范经营;三是突出重点品种,以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节日性和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2.继续深入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州局制定的工作方案,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找准问题根源,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案件,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和消除畜禽水产品领域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全面提高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同时,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强化畜禽水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3.深入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行进一步进行清理整治,建立完善经营者主体档案,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销售来源不明、标识不清、非法添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食品的要严管重罚;同时加强与教育、公安、城管、街道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群防群治,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4.强化保健食品监管和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保健食品经营秩序,一是要求经营单位不得销售名称、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保健品,严格防止擅自添加未经批准的原料、药物等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进入销售渠道,严禁夸大和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功效和作用;二是严格按照省食安办、省公安厅等5部门下发的《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有效遏制保健食品非法营销和虚假宣传行为。

5.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州局适时组织开展流通环节环节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xx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宣贯等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力度。

(三)突出监管重点,切实加强流通环节日常监管

1.落实痕迹化日常监管。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日常监督检查由“网格化”监管人员实施,确保监管覆盖面达到100%,按照食品流通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对辖区内一般风险食品经营单位每年至少检查1次,较高风险单位每年检查2次,高风险单位每季度检查1次;及时、依法处置监督和风险监测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做好清查、下架退市及销毁工作,排查食品安全除患,防止不合格食品继续存在于市场或再次入市销售;州局不定期开展双随机飞行检查,重点检查对象为批发市场和大中型商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召回制度等各项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二是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腌腊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食品,食品流通聚集区、食品问题多发区、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区域,春节、国庆等节日的监管力度,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及时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隐患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三是加强对食品仓储及食品经营冷链等环节日常监管,按总局研究制定的食品仓储及食品经营冷链管理制度开展监督管理。

2.严格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工作。一是指导各县市局依法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和管理工作,开展食品经营许可改革落实情况抽查检查,对无证经营行为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分类施治的办法,解决食品经营主体准入问题。二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档案,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对主体档案安排专人管理,并及时充实、完善档案信息和内容,使食品经营主体档案真正成为食品经营主体的出生证明、成长记录和信用档案。四是按照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新证核发和网上申报及电子许可工作,结合我州实际,把好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口。市区、县城、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者办证率达100%。

3.强化食品小经营店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各县市按照《xx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的要求开展备案工作,即落实全覆盖监管的要求,又督促引导其改善经营条件,提升经营能力。

(四)推进社会共治,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1.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积极探索建设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并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以创建促规范,以规范保安全。

农贸市场专项检查范文第5篇

一、4月工作小结

(一)综合性工作

1、积极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拟定了有关活动的实施方案。

2、起草了《关于分解落实201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相关工作任务的通知》。

3、认真组织编撰《赣州市商务局鉴》。

4、认真组织开展我局承担的“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商务人才统计工作。

5、继续开展“三送”工作和2011年局新农村建设工作。

6、认真做好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7、抓好了维稳工作,维护了商务系统的和谐稳定。

(二)外经贸工作

1、积极做好香港招商活动周各项筹备工作。完成了赴港前期走访的各项准备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5月香港招商周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1年赣州(香港)招商引资活动周活动的通知》;组织召开了香港招商活动周筹备工作调度会;收集汇总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参加香港招商活动周的参会人员名单、邀请客商名单、签约项目及推介活动。

2、组织开展了全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3、对我市招商引资企业用电情况进行了调研。协助香港贸发局完成了对赣州投资环境的调研。对我市led产业项目进行了调度,并将我市led产业项目情况上报省商务厅。

4、组织参加了百人招商团总结表彰暨2011年百人招商团动员大会。参加了省香港招商活动周调度会。组织参加了江西—上海外经企业对接会。

5、收集了3月份赣州市商务工作大事记和市主要领导外出招商引资情况并报省商务厅;编印了《全市开放型经济信息月报》。

6、完成了一季度全市开放型经济统计工作。

7、配合做好省政府对和度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

8、调度了各县(市、区)围绕“一会战、三竞赛”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了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

9、初步拟定了闽粤赣十三市党政领导第16次联席会议的参会方案。

10、完成了对赣州亿通公司件的协调处置工作;配合完成了联合国儿基会对瑞金市教育项目的考察工作。完成了度我市进口贴息的审核工作和省厅检查组对我市平台项目、研发项目和品牌资金项目、外经企业获得中小开资金项目的抽检工作。

(三)内贸工作

1、积极引导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来我市投资,已审核批复南昌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在赣州中心城区中航城九方购物中心设立“赣州市天虹百货实业有限公司”。

2、组织参加了省商务厅、农业厅在南昌举办的“江西省农超对接大会”。会上,我市参展企业签订农产品销售合同总额8097万元。

3、向省商务厅、财政厅呈报了《赣州市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确定了我市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单位。

4、完成了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和定南、瑞金、石城、崇义等4个县(市)乡(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验收总结工作。

5、参加了中心城区专业市场整治工作会议和江西省物流发展“十二五”规划调研座谈会。

6、协调落实了省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稳定蔬菜市场的紧急通知》精神,组织做好“农超对接”有关工作。

7、积极开展我市度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网点改造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网点建设项目的验收和资料审核。

8、跟踪落实了在我市中心城区建设“放心早餐工程”的项目进展情况。

9、完成了9家典当企业、12家拍卖企业的年审

工作;完成了我市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年检工作。

10、陪同省厅“创赣菜品牌四百工程”专家评审小组对我市申报的“创赣菜品牌四百工程”名店、名菜、名师进行了考评。

11、开展了对各县(市、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换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项工作的专项检查。13、起草了《赣州市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设置规划》。

14、开展了对我市药品流通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抓好了《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开展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活动和酒类流通管理的执法检查。

14、参加了迎接省人大检查组对我市贯彻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调研的前期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检查了中心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和肉牛屠宰企业。

二、5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一)综合性工作

1、制定印发《关于分解落实201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相关工作任务的通知》。

2、抓好我局创先争优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3、继续做好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4、继续开展“三送”活动和2011年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

5、继续组织开展我局承担的“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工作。

6、继续抓好维稳工作,维护商务系统和谐稳定。

(二)外经贸工作

1、继续做好香港招商引资活动周相关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跟踪落实好《2011年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意见》。

3、围绕“一会战、三竞赛”活动,继续做好项目报批、开工投产的调度工作。

4、抓紧做好全市开放型经济培训班相关筹备工作。

5、对我市商务成本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就如何发挥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推动对外贸易工作中的作用展开调研。

6、收集4月份赣州市商务工作大事记和市主要领导外出招商引资情况并报省商务厅。继续开展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

7、做好帮助部分重点外贸企业招工集中宣传相关工作。

8、完成全省外贸出口经验交流会相关工作。

9完成国家商务部集中举办的“‘中小资金’十周年宣传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10、完成全省外贸企业年内参加国内外展会、加入电子商务平台等情况调查。

11、做好商务部到江西省检查外经贸专项资金监督使用情况相关工作。

12、组织召开全市“走出去”政策宣讲对接会。组织企业参加青岛国际电子博览会。

(三)内贸工作

1、认真做好2011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报送工作。

2、认真组织参加江西省农产品“农超对接”陕西行活动。

3、抓紧完成我市度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网点改造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网点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

4、跟踪调度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相关工作。

5、继续做好跨区域拍卖审核备案工作。

6、继续跟踪落实在我市中心城区建设“放心早餐工程”的项目进展情况。

7、继续做好我市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8、做好全市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设置规划;完成全市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换发证工作;统一规范全市生猪屠宰企业“三本台帐”。

9、继续做好打

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