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农贸市场商业模式

农贸市场商业模式

农贸市场商业模式

农贸市场商业模式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贸市场 综合商场 连锁超市 平泉县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2010年3月,省商务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大力推进城市菜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取消露天市场、马路市场,且按照万人1000—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1200米服务半径的标准建设,打造10分钟生活圈。

1 规划分析

1.1规划性质

(1)惠民、利民、便民工程——本次规划需解决具体便民、惠民的问题。

(2)公益性为主的工程——在政府投资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

(3)实践性较强的工程——需反复踏勘现场,结合规划标准做出最合理布局。

1.2指导思想

规划从实际出发,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考虑相应的服务人口及合理的服务半径,在进行现场踏勘及市民意见反馈后,建立完善的服务网络。坚持便民利民、均衡布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

1.3规划原则

(1)系统性原则:依照相应规范,按照相应服务半径及服务区域,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2)动态性原则:城市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使用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根据周边用地的建设情况及使用情况给予及时调整。

(3)协调性原则:农贸市场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布局应与城市用地性质、地块区位相匹配。

(4)可操作性原则:对于新、老城区区别对待。老城区大部分为已建地段,可改造空间有限,配置指标可相应减小。新城区绝大部分地段目前为空地,配置指标可相应提高。在开发建设时序上,要本着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

1.4平泉中心城区规模

人口规模:到规划期末,中心城区25万人。

用地规模:到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2920公顷。

2 规划技术路线

通过现状调研及对相关基础资料的研究,对相关规范、标准的查询与定位,形成初步成果。经多次与甲方沟通和现状调研,规划设计后形成最终成果,并对规划实施提出工作建议。

表1 技术路线表

3 规划设计

3.1农贸市场现状

平泉县老城区有5座具有固定经营场地的农贸市场,分别为兴平南路荣华市场、榆州新城地下市场、平泉蔬菜果品批发市场、新世纪地下市场、府前花园地下市场。共计摊位414个,总建筑面积14600平方米。现状存在问题如下:

(1)城市居民增长迅速,市场需求旺盛,但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农贸市场仅有5处,需求与供给严重失衡。

(2)农贸市场投资大,回报低,社会投资积极性不高。

(3)部分农贸市场经营意识淡薄,基础设施配置不足,市场管理不到位,且摊位摆放不够整齐,车辆任意停放,影响市场的总体经营环境。

(4)缺乏规划引导。当前,平泉县的农贸市场发展比较缓慢,农贸市场建设缺少统一的规划,为了更好更快地促进平泉县农贸市场合理、健康地发展,急需编制相应的专项规划对其进行指导。

3.2农贸市场需求

(1)规划控制要求

至2020年农贸市场每千人经营面积达到150平方米,每处服务半径800-1200米。2030年农贸市场每千人经营面积达到200平方米,每处服务半径500-1000米。

(2)规划控制要求

按照人口规模计算:中心城区人口*千人指标=250000人/1000*200平方米=50000平方米

按照用地规模计算:中心城区用地/每处服务面积=2920公顷/3.14*(800)2=15处

3.3农贸市场规划

(1)分析

定义: 临时或定期买卖农副业产品和小手工业产品的市场,是“菜篮子”工程之一。

农贸市场发展趋势:农贸市场超市化。

模式一:农贸市场+住宅。开发商在开发住宅时,将其一、二层建成农贸市场。农贸市场作为住宅和周边居民的生活配套产品,预计经营10年左右就可收回成本。

模式二:农贸市场+专卖店。开发商将底楼设置农贸市场摊位,二楼由各类专卖店租赁经营,对逛菜市的人流进行了“二次使用”,使整个市场人气更旺。

模式三:综合商场。地下停车场+农贸市场+超市+商场+休闲娱乐中心。这也是农贸市场最有可能的发展模式。

(2)建设模式

经现状分析及对平泉县农贸市场前景分析,规划农贸市场分为三个层次设置,详见下表。

农贸批发市场 综合商场 连锁超市

职能 水果、蔬菜批发 一切所需物品 以水果、菜品丰富

建筑面积(万平米) 2~4 1~~2 0.3-0.5

建筑形式 独立设置 与停车场、超市合建 与居住区内商业相结合

服务人口(万人) 10~20 5~10 1.5~2.5

表2 农贸市场配建表

农贸批发市场:交通便捷的对外出口处。可与花卉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结合建设。建筑形式与周边地块相协调,如图1。

图1农贸批发市场设置

综合商场:大型商业聚集处,(泽州酒店对面、城北大道北和卧龙新区大型商业处)建筑形式与周边地块相协调,如图2。

图2综合商场设置

连锁生鲜超市:布置于居住区内部,服务周边居民。可设置在居住区底层商业,如图3。

图3连锁超市设置

经过三级农贸市场服务范围叠加,减少重叠部分,形成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初步成果,如图4。

图4初步成果

最终形成最终在县城内部,建设大型农贸批发市场:2处,其中改造1处,新建1处。

综合商场:3处,均为新建。连锁生鲜超市:17处,其中改造3处,新建14处。

(3)听取反馈意见及现场踏勘

反馈意见:

农贸市场规划分级较为合理。

农贸批发市场建议建设在城市,目前的果蔬批发市场建议改为连锁超市;综合商场的位置需经现场踏勘再做确定(老城区);连锁超市的规模及位置需具体确定,在迎宾路、榆州新城地上需建设。

现场踏勘意见:

农贸批发市场建设在城市环城路附近,便于蔬菜的进出,且由于土地尚未利用,可征面积较大,可在周围建设仓设施,实施性较强。

综合商场与已有商业联合设置几率较小,可与新建大型商业综合设置。

连锁超市在底层商业设置较为现实。

(4)规划修改

农贸批发市场:现状农贸市场改造后作为连锁超市,在老城区南部环城路东侧和卧龙镇南侧环城路以南新建农贸批发市场。

综合商场和连锁超市位置不变。

4 规划实施建议

农贸市场的改造、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在充分考虑老百姓的需求和生活习惯的同时,与城市的整体发展和整体规划相适应。近郊区域的农贸市场要充分考虑周边百姓的需求,结合周边地块的开发统一进行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4.1投资模式:要安排引导资金,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利用城中村投资、企业投资、个人投资、房地产公司投资等,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合作、参股、集资、贷款等方式,加快菜市场的改造升级和新建。

4.2建设标准:要按照社区人口密度和服务半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全面覆盖,满足居民日常需要,逐步建立以连锁生鲜超市为主、便民菜店为辅的菜市场网络体系。

4.3市场选址:要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置换、土地收储或利用现有闲置场地、设施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建设农贸市场。

农贸市场商业模式范文第2篇

关键词:鲜活农产品物流;电子商务;发展模式

在现阶段中国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活动中主要采用了哪些商务模式,究竟何种模式较为适合中国目前的国情,在今后会出现什么变化等等这一系列问题都值得研究和探讨,以便为中国的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持。研究中国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首先必须了解鲜活农产品及其贸易的特点,针对这些特点分析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作用和适应性。

一、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现状分析

(1)鲜活农产品交易链及其流通环节多。在鲜活农产品的交易过程中除了生产者和消费者外还有鲜活农产品产地、销地市场,甚至多种成分的中间商存在。而电子商务能够减少鲜活农产品流通环节,使鲜活农产品贸易效率更高。

(2)鲜活农产品交易不规范。由于中国的鲜活农产品市场环境不够成熟,鲜活农产品的交易过程中缺乏规范性。而电子商务中大量使用标准合同和文本,以及对交易的流程有明确的规定,能使提高鲜活农产品贸易的规范性。

(3)鲜活农产品交易信息的对称性较差。在鲜活农产品贸易过程中参与的主体各自掌握的信息量不同,部分大企业所掌握的信息远比一般农户掌握的全面,使鲜活农产品交易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更为突出。而电子商务最基础的功能就是信息的沟通和传递,将使鲜活农产品交易中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得到明显的改善。

(4)鲜活农产品交易成本占总成本比重高。在整个鲜活农产品成本中,生产成本很低,但每一环节都给鲜活农产品贸易增添很多成本,使初级生产者所能获得的利润很低。另外由于鲜活农产品价值重量比低,造成单位重量的运输成本高、销售成本高,而电子商务可用来减少交易成本,缩短交易时间。

(5)鲜活农产品交易量大。在大型批发和零售市场,鲜活农产品交易的数量大,次数多,每周甚至每天都必须交易。交易规模大为鲜活农产品发展电子商务提供了机会,而电子商务能给鲜活农产品贸易提供商流,物流等众多便利。

(6)鲜活农产品价格波动大、市场变化快。鲜活农产品价格的影响因素很多,只要有一个因素发生变化,其价格就会发生变化。另外,鲜活农产品的产销变化非常快,交易对象和主体经常置换,需要不断搜寻新的更合适的交易对象。通过电子商务可以创造全国性的市场,以帮助鲜活农产品企业更好地掌握市场脉搏,抓住商机,及时反应价格的变化。

(7)鲜活农产品的季节性强。因鲜活农产品具有鲜活的特点,在运输、储存、销售中常易腐烂、发霉,极易造成损失,所以鲜活农产品在销售时要尽量缩短流通时间,快速交易。利用电子商务可以从更广泛的领域来寻求供求信息,快速地完成信息搜寻、网上交易和配送安排。

(8)鲜活农产品的区域性分布。不同的鲜活农产品有其最适合生长的地带,故生产的地域性强,这造成鲜活农产品分布不均衡。通过电子商务可以创造全国性的统一市场,甚至同全球农贸市场接轨,以帮助鲜活农产品企业利用地域的差别更好地抓住商机。可见鲜活农产品及其贸易所具有的一些基本特性与电子商务之间不仅具有适应性而且还有极强的互补性。

七种具有代表性的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业务模式:目录模式(catalogue);信息中介(Information Intermediary);虚拟社区(Virtual Communities);电子商店(e-shop);电子采购(e-Procurement);价值链整合(Value Chan Integration);第三方交易市场(Third-Party Marketttpiace)。

以上七种模式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初级模式,包括目录模式、信息中介模式、虚拟社区模式。其共同点是不进行鲜活农产品实物的网上交易,而是为鲜活农产品网上实物交易提供服务。第二类是高级模式,包括电子商店模式、电子采购模式、价值链整合模式。其共同点是进行鲜活农产品实物的网上交易。第三类是适合现阶段我国国情的第三方交易市场模式。

根据中国鲜活农产品贸易的现状和特点,以及近年来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大量实践,经过对现有的七种主要的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的比较分析,然后进行了优化选择,认为在现阶段第三方交易市场模式较为适合中国国情,而其中最具实用性,较有前途的模式为第三方交易市场模式中的电子拍卖模式。

二、鲜活农产品现代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国内大宗鲜活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现状:食糖交易市场{云南、昆明、南宁、柳州、北京};油籽交易市场{上海};棉花交易市场{北京、德州、郑州、武汉、新疆、天津};花生交易市场{北京、洛阳、南京};玉米{长春}。

国内大宗鲜活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现状呈现出两大特点:首先,电子商务在整个供需链与贸易链过程中,是不可缺少的商务活动。其次,一场商业领域的根本性革命,是全新的商务模式,也是21世纪主流商业与贸易形态。

交易市场为交易双方提供多种粮食交易形式:近远期电子撮合交易、招标采购和竞价拍卖交易。粮食交易市场不开展自营业务。电子撮合交易是指卖方在交易市场售货邀约、买方在交易市场购货邀约,交易市场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双方成交价格并生成电子交易合同;竞卖交易是指卖方在交易市场售货起报价、买方在卖方售货起报价的基础上加价购买,在规定的时间内无人继续加价时,最新价即为成交价,买卖双方成交并生成电子交易合同;买卖双方成交后,在交易市场指定交割仓库进行实物交割。

交易市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交易规则,并经交易商通过后执行。交易市场可以进行当月后连续多个月交割的商品交易,公布交割基准仓库的商品价格,交易标的物参照国家标准,规定交割的替代标准、等级等差异补贴标准、非交割仓库运距差价标准。

电子撮合交易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交割月一致,替代商品一起参与的竞价撮合成交。交易市场实行担保金机制、每日无负债结算机制,并监督合约签置、交割和履约过程。交易市场作为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中介机构,执行交易市场的交易规则,对违约方进行处罚。

三、相关建议

建议鲜活农产品企业及农户对开展电子商务应采取积极应对,合理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结合实际制定规划;先行内部的信息化建设;中小企业初期宜架设简单网站;借助其他的电子商务系统;处理好电子商务与传统贸易的关系;适应与创新结合。

政府可以在硬件(交通设施)、软件(有关规章)、资金(贷款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倡“大电子商务观”,加快实施发展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各专项规划,下力气扶持一批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相关企业的发展。加强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建设工作,塑造良好的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环境(推动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和鲜活农产品电子政务建设)。

参考文献:

[1] 杨景祥,黄永生,杜化美.中心城市周边区域农产品生产与物流供应的粒子群优化模型[J].物流技术,2013(2).

[2] 郭道猛,鲁德银.中心城市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体系构建研究――兼论优化整合武汉城市圈农业产业化组织结构[J].农业经济,2012(11).

农贸市场商业模式范文第3篇

内容摘要:作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和服务业中最大的产业部门,商贸流通业在引领消费、促进生产、引导投资、促进结构转型、实现经济良性循环以及提高国民经济运行效率和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各国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通过深入分析美国、德国、日本、韩国及中国台湾地区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特点和经验,得出商贸流通业的良性有序发展离不开严格灵活的政府管制、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及时有效的促进政策、科学前瞻的规划指导、因地制宜的配套措施和综合多元的协调机制。这将为我国制定商贸流通业发展战略提供借鉴,对当前我国注重扩大内需、促进商贸流通业迅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商贸流通业 政府管制 法律法规 行业协会

商贸流通业在引领消费、促进生产、引导投资、促进结构转型、实现经济良性循环以及提高国民经济运行效率和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各国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在长期发展中,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建立起较完善的商贸流通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位一体”的商贸流通业管理和促进体系。本文通过总结美国、德国、日本、韩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等典型国家和地区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特点和经验,以期为我国制定商贸流通业发展战略提供借鉴。本文主要分析典型国家和地区的商贸流通业发展经验。

严格灵活的商贸流通业政府管制

因商贸流通业竞争度高,总量和结构易失衡,世界各国普遍加强对商贸流通领域的政府管制。尽管美国实施自由竞争体制,但在商贸流通领域有严格规定,在商业设施规划中将网点配置明确分为城市中心、地区中心、社区中心和邻里等层次,分别予以调控以保证合理建设、适度规模和有效竞争。日本是自由企业体制国家,政府无权对企业活动直接干预,而是以制定法律形式进行管制。按流通产业管制模式分为如下几种:

(一)美国的自由竞争型模式

美国奉行自由市场经济,政府不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而是通过制定法律、颁布政策等对商业行为进行监督,为企业提供服务。联邦委员会是美国商业管理的重要机构,由法律和经济专家组成,负责情报收集和资料编纂,对商业组织活动进行管制。美国商务部对国内商品流通管制介入较少,商贸流通业的规制主要通过地方政府实施,各州市都制定有规范建筑、保护环境和限制大店建设的法律法规,并以听证会等形式论证该地区开设大型商店的合理性。

(二)德国的适度调控型模式

德国的市场经济体制遵循自由市场和社会平等原则,既强调要发挥以自由市场竞争为中心的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又提出为克服市场弊端,保证社会公平,政府需通过经济政策进行调节和控制,创造良好环境,鼓励竞争,促进经济活力与效率。

(三)日本的政府干预型模式

作为后发市场经济国家,日本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注重政府对企业决策的诱导作用。政府是宏观经济决策主体,通过经济计划、产业政策等干预经济,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在资源配置中的功能。其商贸流通业一直处于政府管制框架下,目标明确,产业政策措施齐全。政府通过政策干预、法律规范及行业指导等进行管制。

(四)中国台湾地区的民间主导型模式

20世纪50年代,中国台湾地区实行高度集中的统制经济体制。20世纪90年代后,逐步推行自由化、国际化和制度化,以减少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在流通产业管制方面,努力消除不公平竞争,保障市场运行秩序。中国台湾地区商贸流通业采取政府和民间共同管理、民间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除颁布法律法规外,更多依靠民间行业协会和企业自身进行管理。

健全完善的商贸流通业法律法规

从典型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看,法律法规是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基石。商贸流通业具有竞争性高和进入门槛低的特点,必须制定严格的法律规范,通过法律对整个行业进行管理与监督,有法可依才能实现商贸流通业的可持续发展。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助于商贸流通业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其立法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为目的,以扶持产业和企业发展为重点。

(一)美国的国会立法

美国商贸流通业立法有两类:一是促进商业竞争、防止垄断的法律。如20世纪30年代,美国曾出现零售连锁企业向供应商收取各种费用的现象,最终迫使全美中小制造商及经销商联合起来向联邦法院,并促成《罗宾逊波特曼法案》(又称《连锁商店价格限制法》)的出台,使美国零售业发生历史性改变。二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国会通过《食品卫生与药品法》、《肉类检疫法》、《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和《凯弗维尔-哈里斯修正案》等多项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的法律。美国没有统一的物流法,但从物流业整体和某个具体物流功能上看,其物流政策法规体系完备。美国全面管制时期的系列法律法规抑制了运输行业的自然垄断,保护了公众利益,但限制市场准入、设定费率也成为日后物流业发展的严重障碍。20世纪80年代后,得益于政府的宽松管制和良好的制度环境,美国物流业迅速发展,效率得到极大提高。

(二)德国的立法管制

德国早期在商业网点建设中奉行自由竞争主义,但随着20世纪70年代新型业态渐次兴起,政府开始将商业网点纳入国土发展规划。1998年政府设立《国土规划法》,用立法手段管制商业网点设置,保障市场秩序。针对大型店铺特点,政府出台专项法规,规范其设立和管理,建立起较完善的商业网点规划体系。德国“政府监督控制、企业自主经营”的市场运作模式促进了其商贸流通业的发展。

(三)日本的法律法规

日本流通业的管理目标是:满足消费需求,增进社会福利;保障适时适量供应;提高流通产业效率。日本商业立法完备。如《禁止垄断法》、《防止不正当竞争法》和《大店选址法》等法规,限制大型零售商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对供应商进行不公平交易。日本零售业的立法宗旨是“规范市场竞争,协调各方利益”,突出了社会政策性,又能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适时调整。日本政府通过建立并完善与流通业相关的各项不同层次的法律和政策,推动其良性快速发展。如2001年7月政府出台《新综合物流实施政策大纲》,力争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高度发达、整体有效、可提供最便利服务的现代物流体系。

(四)韩国的产业发展法

为实现流通产业振兴与均衡发展,韩国政府于1997年4月实施《流通产业发展法》,涉及流通产业发展计划、振兴流通产业的具体政策、巩固流通产业发展的基础、优化中小流通企业结构、违反规定的处罚规则等。2001年7月产业资源部颁布《流通产业发展法修订案》,宗旨是增强流通产业竞争力,提高产业效率,放松对流通产业的规制。从《流通产业发展法》至其修订案,对大型店铺的限制逐渐放宽,中小零售业实现现代化的政策也被列入法律。

(五)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

中国台湾地区拥有一整套较完善的农产品营销法律法规,涉及批发市场建设、管理和运行等多方面,明确了批发市场的性质、主管机关和运作方式。规定其农产品批发市场必须按照统一规划,经过审批依法成立。对进入市场购销的供货商和承销商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市场为承销人建立信用档案,违法经营的承销商将被勒令退出市场。批发市场依法提供价格行情查询服务,积极推动拍卖交易,并改变人工竞价方式,采用现代化电子设备,克服 “暗箱操作”等人为因素干扰,维护市场秩序。

及时有效的商贸流通业促进政策

从典型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看,政策是商贸流通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推动力。典型国家和地区对商贸流通业发展都颁布了一系列有法可依的具体政策,它们是法律法规的具体化和有效化。

(一)日本的政策干预

日本流通产业发展的思路是保护本国产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为禁止大企业垄断,政府制定《独占禁止法》并出台保护中小企业的系列法规,如《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零售商业振兴法》等。产业内外贸易的政策制定由通商产业省负责统管,其它参与零售业政策制定的还有公正交易委员会和地方政府等。推行政策的机构除政府部门外,还有作为半官方机构的“社团法人”,负责调查研究、宣传教育和实施援助等。日本零售政策的颁布重点在于竞争政策,其1985年之前的竞争政策,因过度保护中小企业,限制了竞争机制功能的发挥,导致流通领域形成组织性极强的系列化结构,其闭锁性和排他性构成国际商业进入日本的障碍。

(二)韩国的扶持政策

韩国政府对中小流通企业的政策性支持,始于1996年制定的《改善中小企业结构及保障经营稳定的特别促进法》,包括与商品交易市场再开发、再建设相关的特别规定。2002年制定《改善中小企业结构和促进商品交易市场的活性化的特别措施》,完善对中小流通企业的支援政策。2004年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培育法》,为中小零售企业发展提供法律依据。2005年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培育特别法》,提出设立“市场经营支援中心”等。根据对商品交易市场的现状调查,政府设立针对不同市场的差别化支援方案:对仍具竞争力的市场,政府支援集中于设施改善和推进经营技术现代化上;对有潜力恢复的市场,推进其与地区、市场特性相适应的再开发;对机能丧失或衰退的市场,通过政策引导使其转换机能或用途。

(三)中国台湾扶持公用事业

在中国台湾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属于公用事业,体现社会公益性,发挥信息引导、质量监管、仓储和集散等功能,实现农产品交易价格形成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促进农民增收和消费者福利。各级“政府”对批发市场的建设高度重视并积极扶持。一是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土地,通常由“政府”低价租给批发市场经营者。即使是私有土地,也先由“政府”出面征用,再转给批发市场。二是“政府”注资投入。如中国台湾高雄农产品批发市场由高雄市政府出资49%和高雄市农会出资51%共同组成。三是免税减费。中国台湾对农产品交易实行免税,农产品进场交易费用低。四是市场建成运营后,由独立市场法人进行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微利经营,经营者仅靠开发农产品产业链其它环节获取利润,其他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

科学前瞻的商贸流通业规划指导

(一)德国的规划引导

德国采取规划先行的方式管理商贸流通业,建立明确的商业网点规划。首先,将日用品便民原则作为网点规划重点,加强道路、水电供应等设施建设,鼓励在人口聚居地建立商业网点;其次,分级设置商业中心,根据市镇特点及发展前景,国内各地区发展规划将其分为高等中心、中等中心等,制定统一商业发展计划,使城市间既有一定竞争,又在商品种类、供应方式上互为补充;再次,保持业态、产品和服务的多样性及竞争性;最后,对大型商业网点的设立制定特殊管理规定。德国政府对物流业发展进行全面规划,提出“远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中间衔接与集散以公路为主”,对物流园区大规模战略性投资。政府持续增加在通信、信息等技术领域的投资,建造新的货物转运站和新型物流中心,提高物流效率。

(二)日本的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是日本政府管理商业颇具特色的手段。日本通产省常以“行政指导”名义对商业活动进行规制,使之符合政府意图。日本农林水产省、中小企业厅、公平交易委员会和地方公共团体等行政机关都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对行业发展予以行政指导,目的在于:相关部门对零售业各分支行业规定具体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严格资格审查,保护消费者利益,规范市场;严格执法,形成企业重视信誉、诚信经营的行业氛围,使交易各方在相互信赖的基础上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政府指导,建立现代化社会流通体系,实现流通领域经营现代化、组织化和协作化发展。

(三)韩国的市场建设计划

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与运营以《农安法》为依据,强调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保障农产品交易的公正透明。韩国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计划、市场选址、投资及管理等都是以政府为主导,这使其具有科学布局,在区域内建设大的中央市场,提高单个市场的规模,增强市场流通效率。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市场主体有明确规定,特别是批发市场法人制度。批发市场法人是市场开设者指定的接受农产品委托,主要通过拍卖方式获得的市场主体。批发市场法人收取手续费,政府对市场法人各种农产品交易的手续费有具体规定。韩国农产品市场法人在农产品的收集、价格形成及农产品市场信息反馈等方面都起到一定作用。

因地制宜的商贸流通业配套措施

(一)德国的措施

德国人口分布分散,为适应此特点,政府将城市按功能划分为工商业区、混合区、工业区、市中心区、村庄区、居住区和专门区等。小型商业网点分布在各区域,大型店铺仅设立在市中心区和专门区。大城市被划分为不同等级的商业中心,独立承担相应商业保障任务。许多大城市实施中心发展方案,以市区为中心,放射性规划商业网点的分布。德国政府高度重视物流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应用,资助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促进成果应用以获得全球竞争优势。为适应物流全球化发展趋势,政府针对基础设施及装备制定基础性和通用性标准,针对安全和环境制定强制性标准,支持行业协会对物流作业和服务制定行业标准、用语标准、从业人员资格标准等,保证物流活动顺利进行,同时推动物流教育发展。

(二)日本的措施

日本已形成以农业行政部门为主的农产品流通管理体制:在全国层面上由农林水产省流通局负责农产品流通行政管理,在省市级层面上由地方农林行政部门的流通室负责行使职能。此举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生产与流通一体化运行原理,符合农产品商品化生产经营规律,可减少“政出多门”,充分发挥农业行政部门的管理与服务职能,符合生产者与消费者共同利益。针对大气污染、交通拥挤和能源限制等问题,日本政府采取普及低公害车辆、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管制、实行柴油低硫化等措施。同时实行物流业运输体制变革,改变传统运输方式,建立高效合理的运送模式,完善运输和配送的环境建设,从机制和效率上解决公路运输对环境的压力。政府已着手构筑环境负荷少的物流体系,推行多种运输模式灵活转换的复合联运,发挥公路、铁路和海运等优势,多形式联合运输货物。此外,还构建完整的静脉物流系统,促进废弃物回收和利用,节约自然资源,发展循环型再生资源。

(三)韩国设立行业规范

韩国的批发市场采取规范的竞卖交易方式。对竞卖场外交易的品种和交易方式有具体规定,只有在场外交易品种目录上的品种才可通过竞卖以外的方式流通进入市场。竞卖方式主要是市场法人收集农产品到一定数量,在公示时间内向批发商竞卖。韩国农产品以竞卖方式、公正交易和适宜的价格定位,保护了生产者与消费者利益。

综合多元的商贸流通业协调机制

(一)美国的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在美国的商业管理中功不可没,行业协会的组织与协调对本行业的商业行为具有极强约束性,其工作是在政府的引导与监督下进行。美国行业协会通常规模巨大,如批发业的行业组织是“全国批发—分销协会”,由112家全国性批发行业协会和45个州、地方及地区行业协会组成,负责市场信息搜集、企业经营协调以及行业标准制定等。美国物流管理协会不仅促进物流业界的联络、合作与研究,还进行物流人才培训。协会的物流理论研究与实践紧密结合,研究成果集中于技术应用、供应链管理优化模型、物流各环节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法,以及为企业设计物流方案等。

(二)德国的政府与商会合作

德国商贸流通业的显著特点之一是政府与商会密切合作,政府通过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行业商会与企业密切联系。全德约有30万个协会和联合会等商会组织,以促进行业发展、满足企业需求为宗旨,在影响政府产业政策制定、开拓国际市场、协调劳资关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全德最大的商会组织为德国工商大会和德国中小企业联合总会。政府委托商会完成任务并监督其行为合法性。这种权利分散的管理模式,适应了低成本、高效率的工作和现代化经济生活需要。作为全德最大的物流专业协会,德国物流协会积极协助政府进行物流规划、政策制定和协调管理,并通过不断扩大规模、形成更为密集的网络,为促进德国物流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政府督导企业改革运输、储存、包装、装卸、流通加工和管理等物流环节,努力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实现绿色物流。

(三)韩国的农协

20世纪50年代,韩国政府依据当时国际合作社联盟两位专家的意见,结合韩国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决定自上而下组建综合性全国农业合作组织。这种政府主导的农业合作组织很快在全国初具规模,与当时的农业生产模式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韩国农协致力于支持教育事业,设立了农协教育院、农协环境农业教育院、爱农村指导者教育院、农协大学,形成功能齐全的教育培训体系,提高了农民技术水平和经营能力,促进了新技术推广和农业生产力提高。农协对农产品流通渠道开拓也不遗余力:在农产品产地建立销售中心、低温贮存室、集散点和货仓等,保持产品新鲜度,提高产品附加值,保障农民利益;鼓励成员农户创造品牌农产品;从经济和技术上支持外销的农产品生产农户。

(四)中国台湾地区的行业自行管理

农贸市场商业模式范文第4篇

一、我区城区市场管理特点

*区现有各类市场64个,其中位于*、*、*、*、*、*街道的城区市场41个,位于其他镇街的农村市场23个。在城区市场中,农贸市场30家,工业品市场11个。另外还有600多家药店,餐饮业1020家。市场总体规模均不大,大多数市场的年成交额都不超过5千万元。

改革开放之初,主要由工商部门建设市场、经营市场。进入九十年代,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迎来了市场建设的黄金时期,“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政策应运而生,形成了包括工商部门在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投资办市场的热潮,市场起到了繁荣一方经济、富裕一方人民的重要作用。*年,原先由工商分局兴建并经营管理的渝航市场、*松桥农贸市场、两路农贸市场等先后出让,双凤水果市场、两路建材市场、沙坪农贸市场、石船农贸市场、统景农贸市场、洛碛农贸市场等,按有关政策规定整体移交给区商委下属的物管所管理。20*年后,大型连锁超市不断开办、市场周边门市及游摊不断增多,集贸市场发展趋于稳定,有的甚至出现萎缩态势,呈现出市场开办和经营管理模式多元化,市场管理“多龙治水”的特点。

市场主体多元化。*城区既有国家开办的市场,如商委下属物管所(事业单位)开办的市场,又有企业开办的市场,其中企业开办的市场占绝大多数。企业开办的市场为了尽快回笼资金,往往对摊区摊位采取分零出售的方法,如华夏农贸市场,导致一个市场就有若干个业主,呈现出经营主体多元化的特点。

经营管理模式多样化。市场开办者的多元化决定了市场经营管理模式的多样化。国家开办的市场,市场监管及卫生保洁由开办单位负责。企业开办的市场经营管理模式大致有以下几种:市场开办者成立物管机构,自己经营管理市场,如华夏农贸市场、两路农贸市场等;市场开办者委托其他物管机构经营管理市场,如园区农贸市场、空港农贸市场等;市场开办者失去行为能力,市场业主们自发管理市场,如红金街农贸超市。

多头管理效率较低。例如商委负责市场建设的布点审批;市政委负责监督市场的环境卫生和临街商铺超出门窗外墙设置的摊位;工商负责经营登记和维护交易秩序;公安负责市场治安秩序和消防工作;交通和交警部门负责交通秩序、车辆停放和机动车非法运营;质检、卫生、动植物检疫等负责商品卫生和质量。

二、我区城区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城区市场建设先天不足

现有的市场由于大都是在90年代兴建,市场的配置和布局不合理,市场建设档次不高,占道经营游摊较多。

1、市场规模已不适应城区发展需要。市场建设规模偏小、摊位少、人流量大、交易集中,导致保洁难度大、乱设摊点现象和“摊外摊”现象相当严重。垃圾满地、人潮涌动,特别是下班时间,脏乱差、堵塞交通等情况非常突出,严重影响*区大都市形象。如两路农贸市场建于*年,面积9000平方米,当时辖区10万人,现在辖区人口已达30万人,如此的市场规模已不能满足群众购物需求。

2、市场功能不完善。城区所有市场都没有设停车场,各种车辆没有固定地点停放,车辆占道停放和进场停放的情况大量存在,导致市场的安全通道不畅。部分市场经营者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硬件设施投入不足,设施简陋、陈旧,消防设施安装不齐全,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3、市场与商居混合,未能有效隔离。为此,造成市场周边及消防通道内长期存在大量游摊,严重干扰市场交易秩序和影响环境卫生。

4、城区占道摊点和背街小巷游摊较多。占道摊点主要表现为市场占道类、店外经营占道类、零星摊点占道类三种形式。各种占道经营,增加了市场管理的难度。

5、城区市场有市无人或有人无市现象突出。如四号桥农贸市场自建成到现在,进场经营商户仅十余家,市场主办单位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而一些人口密集地区由于规划建设的农贸市场长期不建,给一些无照经营户制造了可乘之机,自发形成农贸市场现象随处可见。比较典型的是三号桥东侧20个门面出租经营蔬菜、家禽、水产等农副产品,骑门摊现象非常严重,商品质量、商家诚信缺乏有效监督。

(二)市场管理中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1、对商品质量缺乏诚信查处不力。调查显示市场上众多熟肉制品、豆制品、鲜肉的质量堪忧。经营户声称自产自销,其实大部分在家中没有经过任何许可的情况下非法生产上市销售。市场管理部门却对此缺少有效监管。

2、对商品销售短斤少两管理不到位。绝大部分市场没有设立公平秤,只是在检查时做做样子,市场上出售的商品短斤少两现象时有发生。市场管理人员对此却熟视无睹。

3、对市场管理人员疏于监管。市场管理人员重收费轻管理现象严重,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市场中的非法行为,市场主办单位疏于对管理员的管理,对出现问题的管理员不能严肃处理。

4、市场内环境卫生较差。市场内垃圾桶和保洁员配备不足,经营环境恶劣。特别是经营活禽、活鱼场所,就地宰杀,血水、鸡毛、鱼鳞满地,臭味难闻。主要是管理发营业执照的不管卫生,批准市场建设的不对市场经营进行管理。

(三)市场管理体制不顺

现有市场管理体制难以使市场管理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工商部门是集贸市场主要监管部门,承担大量的集贸市场监管职责,但市场的人财物三权均不在工商,工商部门对市场物业管理单位无任何制约措施。有些市场物业单位对工商部门的日常监管,置若惘闻,不予配合,甚至公开抵触。工商部门根据《*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明确了市场开办者的职责,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市场创建的奖惩措施,但无法兑现。市场设施的改造资金和用于市场保洁等方面的费用,工商部门无法落实。对市场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工商部门是看得见、管不着,有力使不上,因此,现有市场管理体制难以使市场管理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四)市场管理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管理市场适用的法规,主要是*年颁布的《*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市场经营者的义务,但缺乏具体的界定标准,部分条款缺乏处罚措施。如第十九条规定“市场经营者应免费设置复检的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但对短斤少两的经营户没有设置处罚条款。又如规定“进入市场的商品经营者,应当在市场经营者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划定的地点经营,不得随意摆摊设点”,该条款赋予了市场经营者划定摊位的权利而没加以限制,使一些市场在路口和消防通道以及市场内随意摆摊的行为成为合法。

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工商部门对市场经营者和商品经营者不履行市场内环境卫生义务没有处罚权,因此工商部门对市场内环境卫生管理束手无策。

三、加强市场秩序管理的建议

(一)提高对市场的认识,加强领导

市场管理工作是民心工程,关系到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搞好市场管理也直接关系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成败。市场是展示*城区都市风貌的窗口,市场秩序恶劣会造成不好的国内甚至国际影响。为此,政府对市场工作要加强领导。要充分发挥各市场管理者管理市场的重要作用,并且要继续强化管理功能。特别是要将市场工作作为考核政府基层单位工作成绩的重要项目。

(二)合理规划,构建新的农副产品流通体系

1、把市场建设规划纳入*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凡城市开发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必须将集贸市场纳入商业网点进行配套规划和建设。参照其他直辖市的做法,要按照每万户居民拥有集贸市场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新建市场要充分考虑停车场、消防安全通道及消防设施等市场安全设施的功能,新建农贸市场要以小为主,以社区为主。同时,新建市场可由社区负责经营,这样既有利于社区的建设,又可解决社区下岗职工再就业,并且还能促进城市文明建设。

2、重点抓好居民小区市场的规划和建设。居民小区越来越成为我区居民住宅的主要形式。超市在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上的科学性是不容置疑的。但是,我区农副产品供应渠道多元化,特别是城区周边有大量农民自产自销蔬菜、水产、禽蛋等商品供应,农贸市场业态仍显示出独有优势。调查表明市民在购买这些商品时,依然首选农贸市场。

3、加快现有城区集贸市场设施的改造。城区现有集贸市场,尤其是90年代兴建的农贸市场,市场内设施陈旧、老化,部分市场已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加快设施改造迫在眉睫,然而,由于资金等原因成为改造的瓶颈。为此,要引导市场主办单位打破所有制及地域界限,通过收购、控股、委托经营、融资租赁、招标招商等方式进行集贸市场设施改造。

4、加快现有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实行无根无杂销售,既可节省消费者的时间,适应现代城市发展需求,又可保证消费者的食用安全。因此,加快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是现代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

5、做好“堵疏”结合文章。建议政府考虑在现有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协调有关部门在合理的位置上规划一些便民摊点,以无偿的形式供当地农民销售一些自产的瓜果、蔬菜,同时为部分生活困难的居民及残疾人提供自谋生路的渠道。

(三)建立并完善市场秩序管理法律法规

建议区政府向市政府反映废止《*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重新制定一部包括市场的规划建设、投资兴建、登记注册、服务管理以及入场主体和交易行为的地方性法规。彻底解决市场秩序管理工作中各方责、权、利相统一的问题。明确工商部门在市场管理中的主管部门地位和市场主管单位的责任,彻底解决市场内发生纠纷承担责任的主体问题。明确将政府部门管理市场的重点由管理市场经营者向管理市场主办单位转移。

(四)探索新的市场监管模式

1、建立、完善政府行政管理-协会行业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经营者自我管理互相衔接、互相融合的市场管理体系。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引导,尽快建立起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使四者有机结合,形成互动,推动市场管理水平实现质的飞跃。

2、建立市场管理的网络机制。完善市场内打假维权网络。建立和推行名优企业、市场主办单位、执法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等多家参与的打假维权联席会制度。由执法部门和市场主办单位共同协商聘请消费者监督员,共同参与打假扶优维权工作。将名优产品厂家引入市场,设立名优产品专柜。结合工商部门“12315”投诉电话,对投诉问题多的市场、商品展开专项整治。完善消费者举报奖励和为举报人保密的制度。建立针对市场管理人员的监督举报网络。市场服务管理机构要公布市场管理人员的监督举报电话。对市场中存在的管理人员不作为现象,执法部门应及时纠正,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完善上市商品渠道认证制度。对农副产品市场上销售的豆制品、熟肉制品,要进行经营者提供合法进货凭证的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对市场内经营的商品全面推行索证制度。结合索证,对场内商品的厂家进行考察备案。

农贸市场商业模式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城乡商贸统筹;试点;重庆;机遇;挑战

abstract:as the only trial of implementing the overall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chongqing has encountered both great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the essence of this task is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the dual urban and rural economic structure to a modern social one, focusing on the balanced distribution of urban and rural resources, in which the key is the system innovation and industrial development. the good use of precursory effect of commerce circulation industries and the optimal distribution of population, elements and products led by the balancing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commerce will be helpful to promote the balanced market system. the lasting increase in economy, the transfer between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industries, the upgrading of consumption, and the improvement on external environment of rural market providea extremely beneficial external environment to the balanced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of commerce and trade in chongqing. the trial makes it possible carry out reforms and innovation for system, mechanism and development model. while a series of factors , such as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 the shortage of need, the more fierce competition in and abroad, the imbalance of regional development, the widened difference of income level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regions, the shortage of commercial basis in rural regions, the mechanical obstacle of circulation , may bring some more rigorous challenges and threats .

key words: overall urban and rural commerce and trade planning;trial;chongqing;opportunity;challenge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发展不协调问题十分突出,严峻的“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使统筹城乡发展成为新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任务。2007年6月,中央批准重庆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目的是在重庆这样一个具有中等省构架和欠发达省特征的直辖市,探索统筹城乡发展之路,为全国统筹城乡发展寻求突破。 8月,商务部同意重庆作为城乡商贸统筹发展试点区,希望通过重庆的先行先试,实现重点突破,形成机制,促进发展,示范带动。重庆城乡商贸统筹发展试点,对于全国商贸流通改革发展,对于探索全国特别是西部地区城乡商贸统筹发展之路,具有全局和典型意义。

一、重庆城乡商贸统筹发展的意义

(一)重庆突出的城乡二元特征,使城乡统筹发展极具示范效应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广东深圳、上海浦东、天津滨海三大经济改革试验区都在东部沿海地区,带动了东部沿海地区的快速发展。中西部地区是中国相对不发达地区,在中西部选择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特大中心城市设立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对重大政策措施先行试点,是加快建立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机制的需要,是探索建立构建和谐社会体制的需要,也是探索中西部地区发展模式的需要。重庆是中国西部唯一的直辖市,典型的大城市带大农村,比较发达的城市与特别落后的农村并存。全市人口3 100万,三分之二在农村。突出的城乡二元结构,是我国基本国情的缩影。重庆集合和叠加了我国东北现象与西部现象,具有与我国很多地区尤其是中西部省区相似的基本特点,再加上大库区,又处内陆腹地,城乡统筹发展特别具有代表性。在重庆进行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验,开展体制机制方面的探索和改革,对全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统筹城乡发展具有典型意义和明显的示范带动效应。

(二)城乡商贸统筹发展,是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整体设计,它体现在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实质是就是把工业化、城市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有机整合起来,促进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其核心是实现城乡资源的统筹配置。在市场经济制度下,主要通过市场机制、通过城乡市场的协调发展在城乡间有效配置资源,其关键是制度创新,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促进城乡人口、资源与要素、产品的合理流动;其重点是产业的发展,没有产业的发展,就没有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都无从谈起。必须通过产业的发展,带动人口、要素与产品的优化配置,推动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商贸流通产业是现代经济的血脉和神经,工业化、城市化、农业农村现代化都离不开商贸流通的先导性与基础性作用。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商贸流通对经济增长的先导性作用;发挥商贸流通在促进工农业生产,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丰富群众物质文化生活以及扩大就业等方面具有的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以城乡商贸统筹发展拉动城乡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实现市场配置资源条件下城乡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

(三)城乡商贸统筹发展,是重庆商贸流通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重庆商贸流通产业本身,也呈现出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城市商贸繁荣繁华,农村商贸相对落后,是我国商贸流通产业基本国情的一个缩影。农村消费水平低,农村市场规模小,制约了重庆整体市场规模的扩大;农村市场体系不健全,农村流通渠道不畅,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城乡商贸发展不平衡,加剧了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状况,影响商贸流通产业规模扩大与健康和谐发展。只有加强农村市场的开拓,扩大农村消费,才能做大商贸流通规模;只有农村商贸流通发展,才能做到城乡商贸统筹发展。 提高重庆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水平与运行质量,迫切要求城乡商贸统筹发展。

二、重庆城乡商贸统筹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分析

1.“3•14”总体部署为重庆城乡商贸统筹指明了道路

2008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对重庆未来发展作出了总体部署,明确要求重庆要加快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率先”与“统筹”成为指导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三大关键词。“三中心两枢纽一基地”的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发展目标将建设以区域性中央商务区、长江上游物流中心和购物中心、完善的电子商务平台和现代市场体系为核心内容的长江上游商贸中心推上前台。商贸流通作为先导性产业,是决定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关键因素,以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带动工农业生产,带动重庆经济发展,是新时期重庆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义不容辞的责任。

2.开拓市场、扩大消费使城乡商贸统筹发展成为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

随着市场供求总格局根本性的变化,需求瓶颈对经济发展的约束作用越来越大,开拓市场、扩大消费成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市场与消费的扩大不仅是城市市场与消费的扩大,更重要的是农村市场与消费的扩大。这使得城乡商贸统筹发展也成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

3.农村市场发展外部环境正在改善

2004年和2005年两个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7号)、商务部《全国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纲要》及其他十几个相关文件,对农村商品流通和市场体系建设从政策、目标、方针和战略上都予以了明确的阐述。国家对涉农商贸企业采取了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特别为建立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保障了城乡消费者的权利。初步建立了重要商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和流通监管制度。采取措施推动了城乡统一市场的形成和流通业的有序竞争。商务部从200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截至去年底,全国2 287家流通企业在1 817个县市进行试点,累计建设连锁化农家店超过16万个,覆盖了全国63%的县市。中央财政投资7.5亿元,带动地方和企业投资约117亿元,扩大农村消费近600亿元,吸纳富余劳动力约65万人,使1.4亿农民受益。 2006年11月,商务部又了《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计划到2010年,连锁农家店将覆盖90%的县和85%的乡镇,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我国农村市场发展环境日趋改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4.重庆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外部环境日趋良好

经济持续增长、国际国内产业转移以及消费升级为重庆城乡商贸统筹发展提供了十分有利的外部环境。全市宏观经济形势持续向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超过1 500美元,是城乡商贸统筹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2007年上半年,重庆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8.4%,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22.2%,这为扩大消费、促进城乡商贸统筹发展提供了广阔前景;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加快推进,“三环十射”交通网络和农村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重庆城乡商贸统筹发展提供了强劲支撑力和广阔空间;长江上游经济带、川渝、渝黔经济合作及其周边地区的发展为重庆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在更大空间范围内配置资源、调整结构、强化功能、聚合要素、拓宽市场提供了新的空间。

5.重庆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为城乡商贸统筹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近年来,重庆商贸流通产业迅速发展,商贸流通规模进一步扩大,2006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03.58亿元,增长15.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在西部各大城市中位居首位、全国各省区第22位、西部各省区第5位、直辖市第3位,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快 1.7个百分点,列全国第8位、西部第3位、直辖市第1位;商业设施日趋完善,拥有中国西部最大的商业步行街区-解放碑中心购物广场、西部最大的商贸流通企业——重庆商社集团、最大的零售超市-家乐福、设施档次最高的商务机构-大都会、全国医药行业最大的零售连锁企业-和平药房总部、西部最大的商品交易市场-朝天门市场。大市场、大商场成为商贸流通的骨干,集聚辐射作用明显增强,商业大都市雏形显现。作为西部唯一具有水路、铁路、公路、航空、管道运输的综合交通枢纽型城市,现代物流迅速发展,新型商业业态进一步发展,连锁商业快速发展,销售网络体系不断向社区和农村乡镇延伸,流通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2006年,重庆城市消费继续升级,农村消费持续升温。新农村建设起步良好,各种惠农政策效果显现,农村市场“双建工程”加快推进,全年新建乡镇连锁经营超市45个,村社便民放心商店883个,累计分别达到191个、1761个,县以下农村市场消费品零售总额382.54亿元,增长13.2%,同比加快1.5个百分点,比全国快0.6个百分点。特别是100个中心镇商业销售服务额239.18亿元,增长18.5 %,成为农村市场快速发展的亮点。重庆“大商贸、大流通、大市场”格局正在展露,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基础逐步形成。

6.国家为重庆城乡商贸统筹发展提供了试验机会与试验空间

国务院同意重庆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是重庆继20世纪80年代计划单列、90年代直辖、三峡移民开发和西部大开发之后,又一次重大的历史性机遇。商务部同意把重庆作为目前全国唯一的“城乡商贸统筹发展试点区”,并指出:“加强重庆市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对于优化我国区域商贸发展布局、促进区域商贸协调发展、探索全国特别是西部地区城乡商贸统筹发展之路、解决我国区域和城乡商贸发展不平衡问题,具有重要意义”。要求重庆立足本地实际,充分用好现行政策,在行业管理、地方法规制定、商贸理论创新、带动城乡商贸统筹发展的龙头企业培育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努力创新,为全国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发挥示范作用。这就将重庆城乡商贸统筹发展推向前沿,为重庆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增添了动力,为体制机制与发展模式创新改革提供了可能。

(二)挑战分析

重庆商贸流通产业在过去的发展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商贸流通产业在开拓市场、扩大消费、引导生产、促进就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完善城市功能、降低经济社会运行成本、推动全市经济增长、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商贸流通产业运行中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有所抑制,但尚未根本消除。经济社会转型、需求不足、国内外竞争加剧、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及农村商业基础的不足、流通领域的体制性障碍等一系列因素又给重庆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与威胁。

1.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人均消费水平低,制约城乡商贸流通发展

从国际经验看,人均gdp 1 000-3 000美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转折期,也是矛盾凸显期。一般而言,城乡经济发展由不平衡发展向平衡发展的转折点应在人均gdp4 000美元左右。2006年,重庆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 486.20亿元,比上年增长12.2%。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为12.3:43.0:44.7。人均gdp12 437元,刚刚超过1 500美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 570元,城市人均消费支出9 39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 874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 205元,人均社零总额4 998.50,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见表1)。经济规模较小,购买能力不高,制约城乡商贸流通发展。

2.“二元结构”制约城乡商贸统筹发展

重庆具备典型的二元结构特征,浓缩了中国国情。重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为4∶1,大于全国和西部的城乡落差;市域的都市区、渝西和三峡库区三大区域人均gdp之比为3∶1.6∶1,大于全国东、中、西三大地带的落差;最高和最低的区县人均gdp相差10.5倍,大于上海和贵州的落差。城市化水平较低,主城特大城市较为发达,中小城市发展较为滞后,小城镇建设与发展落差较大,严重的城乡经济“二元结构”,城镇经济实力不够强大,辐射带动能力不足, “小马拉大车”负重艰难,制约城乡商贸统筹发展。

3.城乡分割的体制机制从根本上制约城乡商贸统筹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分割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阻碍了城乡资源的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制约农民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束缚在农村中。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压低了农业生产收益, 削弱了农业、农民、农村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国民收入分配不合理,农村投入不足,农村发展资金明显不足。城乡产业发展关联度不强,农村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迟缓。城乡一体化的市场体系尚未建立,城乡商品流通体系不健全,城市工业品下乡,农村农产品进城渠道不畅,严重制约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制约了城乡商贸统筹发展。

4.重庆城乡商贸发展差距大于全国,城乡商贸统筹发展任务艰巨

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落差,必然体现在商贸流通领域。2006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达76 410亿元,人均社零总额5 813元。城市消费品社零总额51 543亿元,同比增长14.3%;县以下农村消费品零售额24 867亿元,同比增长12.6%。城市与农村社零总额分别占比67.46%、32.54%;2006年,重庆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 403.6亿元,人均社零总额4 998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 021.04亿元,增长16.3%,同比加快1.7个百分点,比全国水平快2个百分点,拉动全市社零增长11.8个百分点,对全市消费增长的贡献率达76%,成为全市消费较快增长的主要动力。县以下农村市场消费品零售总额382.54亿元,增长13.2%,同比加快1.5个百分点,比全国快0.6个百分点。城市与农村社零总额分别占比72.75%、27.25%,全市53%的农村人口实现的社零总额只占全市的27%,农村社零总额增长速度比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速低2.2个百分点,比城市低3.1个百分点(如表1所示),城乡商贸流通差距还在加大,城乡商贸流通发展不平衡状况比全国更为严峻。发达的城市商业与落后的乡村商业并存,城市与农村商业设施建设的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主城区、大城市大型商场闲置较多, 县及县以下农村商业设施较少,小门店较多,缺乏可以承接大型商业企业进驻的商业设施,缺乏足够的农产品专业市场,难以有效满足农产品流通需要,城乡商贸统筹发展任务艰巨。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重庆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5.农村市场开拓难度大、运行成本高,制约城乡商贸统筹发展

如前所述,我国农村市场发展外部环境正在改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深入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经营方式和小型超市、便利店等农村新型流通业态发展良好。各类市场迅速崛起,形成了结构相对完善的农村市场网络。重庆农村市场“双建工程”也迅速推进,县以下农村市场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进一步加快。然而,受多年来 “重生产、轻流通”、“重城市、轻农村”等思想影响,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相对于经济发展仍显落后。虽然大力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市场消费环境,但农民收入增幅仍较为缓慢,支撑农村消费增长动力明显不足,不能满足农村现代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农村财政总体投入较低,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不足,政策扶持力度不够,水、电、通讯及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村商业设施投入更加薄弱,农村市场网点少、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竞争力弱;农村市场主体规模小、实力弱,农村人口受教育水平低,市场观念不足,缺乏经商经验与手段;农村市场专业化程度不高,物流配送相应滞后,农产品流通环节多,信息不畅,交易方式落后,流通成本往往高出城市10%以上,流通费用高,流通效率较低;农村市场秩序不够规范,假冒伪劣、恶性竞争、商业欺诈等问题仍然时有发生,发展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农村市场与地方经济的融合度不深,对农村产业的带动较为乏力,诸多因素,制约农村市场的开拓,制约城乡商贸统筹发展。

重庆城乡商贸统筹发展中,机遇与挑战并存,面对历史赋予的重任,必须解放思想,明确思路,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逐步消除城乡之间要素、人口流动的体制性障碍,促进人口、产品和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形成城乡合理的分工定位,建立以贸促工、以贸促农、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创新城乡商贸统筹发展模式,推动城乡商贸统筹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希玉.论城乡统筹[j].发展论坛,2003(10).

[2] 宣迅.城乡统筹论[c].中国期刊网硕博士论文,2005:4 .

[3〗 商务部.《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商建发[2006]535号,2006.10.20.

[4] 秦文武.在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重庆市商业委员会,2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