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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交流发言材料

残联交流发言材料

残联交流发言材料范文第1篇

一次接待

2004年的一天下午,一位盲人朋友到区残联来办事,走进协会办公室,负责残联清洁工作的聋人小沈上前对盲人进行搀扶,送到沙发前就座,盲人朋友连声说“谢谢”,听不到小沈的回答,盲人有些不快,心想:“这位朋友为什么不理我呢?”区肢协副主席郭德平同志看出了问题,赶紧上前解释说:“刚才这位朋友是一位聋人,他听不到你说话。”盲人朋友乐了,连声说:“对不起。”聋人小沈看到盲人朋友激动和生气的样子,不知所措,用笔向郭主席询问;“怎么了?我帮他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吗?”郭德平用笔向小沈同志做了解释,小沈同志也笑了。

盲人朋友的一颦、一笑,聋人朋友的一茫然、一释然,引起了郭德平的思索:肢残人协会要更好地做好协会工作,应该学习手语。几个主席一商量,和平区肢残人协会很快达成了共识:在全区肢残人当中开展手语学习活动。

两个思考

手语如何学?采用什么方式学?

解铃还须系铃人――征求聋人协会的意见!聋协马上给出了建议:起步要请重听的聋人朋友担任老师,开办一个手语沙龙,肢残人朋友和聋人朋友在一起进行互动。

广大肢残人主动踊跃报名参加,每次沙龙肢残人朋友无论刮风下雨、天寒地冻都克服各种困难参加学习。

学习材料采用了市聋人协会主席兆韵杰编写的《手语200句》。时间是每周星期三下午和周日上午,地点在区残联会议室,成立了区手语沙龙中心班。全区22个街道分别设立了肢残人分会手语沙龙学习小组,各街道残联领导和街道办事处领导都相应参加了手语沙龙学习班的开学典礼。

新华街道肢残人分会主席胡景杰去内蒙古海拉尔出差走一路学一路,在来去的火车上依然在复习200句单词。北道口街道肢残人分会主席罗文英,几乎每天晚饭后都让女儿考核手语单词,并且对着镜子校对手势。砂山街道肢残人分会主席张惠良70多岁高龄了,每天照样回家不看电视练习手语单词。

有一次大家聚会到饭店吃饭,开饭前举行了简单仪式。大家用手语演唱了《同一首歌》,当时一名服务员激动地流下了眼泪,后来打听到她小姨是一位聋人朋友。

三个提升

两年的手语沙龙使广大肢残人掌握了一定的手语知识,方便了与聋人朋友的沟通,在此基础上,我们开始将手语沙龙学习引向更深层次的发展。

水平提升――手语沙龙由原来学习单词逐渐加深句子和整篇文章,将辽宁省聋人协会编写的《手语你我他》作为教材,用《中国手语》作为辅助材料,请区残联手语翻译潘丽教大家用汉语拼音表达手语,这样通过一系列的安排学习内容使肢残人手语学习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2008年市残联举办的手语比赛,我们学员分别获得了第二名和第三名的好成绩。

能力提升――通过手语沙龙,肢残人手语表达水平提高后增强了与聋人朋友交往和交流的能力,尤其是肢残人担任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后,接待聋人朋友到社区办事方便了,基本上已经没有交流上的障碍了。区残联开会如果手语翻译不在,都由肢残人在会场上为聋人做手语翻译。2008年区残联组织一次棋类比赛(往常都分别分组),这次聋人和肢残人能够混编在一起活动,大家边交流边比赛,其乐融融,体现出残疾人大家庭的温暖。

现在手语沙龙不在请聋人朋友担任老师,肢残人辛语文承担了此重任。沈阳市残联联合沈阳电视大学开办了大专班,在聋人比较集中的二班也选派和平区肢残人黄永红担任班长。

肢残人手语能力提高后,能为聋人全方位服务了。

作用提升――通过沙龙学习提高了手语水平和能力是手段,最重要的是在工作中实际发挥作用。

2008年3月份,新华街道的聋人朋友张某某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买卖时,由于结婚时在填写证书时将爱人名字写错了,房产部门由于名字不符不给予办理,要求聋人朋友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进行更名。聋人朋友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更名时,和工作人员出现了交流的障碍,工作人员不给办理,聋人朋友在现场叫喊,民政局结婚登记处只好向区残联求援。我们手语沙龙的肢残人辛语文闻讯赶到,用流利的手语和聋人朋友进行了交谈,使聋人朋友得到了理解,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聋人朋友非常高兴,事后聋人朋友张某某的弟弟找到辛语文拿出100元人民币,想表示感谢,被辛语文婉言谢绝了。

残联交流发言材料范文第2篇

市残联理事长苏丽娟在这一期叫做“爱之心 手之语”的手语培训班开班仪式上讲了一段充满感情的话。她说,随着克拉玛依市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残疾人,尤其是聋哑人,和健全人一样有着正常需求,他们渴望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平等享受物质文明成果,而手语正是聋哑人之间交流信息、传达情感的最常用工具。学会使用这种工具,掌握这种特殊语言,叫醒耳朵,连通真爱,向残疾人伸出温暖、关爱、帮助之手,不仅是对这些残疾人的极大帮助,更是对克拉玛依市残疾人事业的巨大支持。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克拉玛依市残联举办了本次中国手语培训班,目的是为了提高全市助残志愿者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以“一群人,影响另一群人”的方式,提高助残志愿者自主学习意识,让更多的人更主动地学习手语,使社会更加关爱听障人士,关注信息无障碍。在市、区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市残联“爱之心 手之语”助残志愿者手语培训班,分别在克拉玛依区、白碱滩区、独山子区举办了3期,来自全市的350多名助残志愿者接受了中国手语培训。

为举办这次手语培训班,市残联做了充分准备。为每一位学员订购了一套“中国手语”教材,配备了笔记本、中性笔、文件袋。市残联还专程从自治区残联请来有20多年手语教学经验的张瑛老师为学员授课。张瑛老师生动耐心地讲解每一个手语动作,反复示范。残联精心的组织,老师悉心的讲授,激发了助残志愿者学习手语的浓厚兴趣,认真学习手语的每一个姿势和内容。虽然只有3天短暂的学习,学员们却收获颇丰,了解了手语的发展过程,基本掌握了600多个用语用词及日常工作常用的手语。

培训班结业时,市残联还对350名助残志愿者进行了考试。考试分为自我介绍、常用句子、手语歌等3个方面内容。培训班还为考试成绩前30名的优秀学员颁发了奖品。培训结束后,许多学员纷纷要求市残联再次开设手语培训班,以便继续学习和提高手语水平。

手语是聋人的语言,是聋人交际的工具,也是聋人与健听人沟通思想、传递信息的桥梁。它不仅仅是一门语言、一项技能,更是一门艺术、一种文化,给人以美的享受。2010年克拉玛依市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以来,市残联坚持每年对医护、社区、教育、交通协管、旅游、服务行业及不同行业的志愿者进行中国手语培训,至今已开班8期,培训人数达1100人。

残联交流发言材料范文第3篇

不言而喻,把专门协会工作搞好,能唤起更多残疾人的自强精神和参与意识,使残联的代表功能更加突出。基层协会工作活跃,下面的情况就容易反映上来,使执行理事会在重大问题决策中少产生误差,残联的意图也容易下达。更重要的是,能使广大残疾人有机会、有条件融入社会生活,能使残疾人走近残联,残疾人工作的局面就容易打开。

省会、大中城市,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与环境已大为改善,社会越来越理解与支持残疾人事业,“残联”已不再是“孤家寡人”。省级聋协在运作上,明确协会章程,正确理解并贯彻“中国聋协”有关方针、工作意图。在省残联执行理事会的领导下,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并有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市、县一级聋协在组织建设与业务上的指导,加强横断面疏通、引导,帮助下级聋协打开工作局面,并着手培养一批有事业心、敬业爱岗的聋人骨干,发挥专门协会上联下达的职能,沟通本类残疾人。

海南省聋人协会在组建初期,克服底子薄,工作环境差等诸多不利因素,积极贯彻“中国聋协”工作计划,积极配合省残联做好专门协会的“建家做友”活动。每年在重大节日组织部分优秀聋人召开座谈会调研,并走访一些生活贫困的待岗聋人。尤其每年“国际聋人节”期间,都积极组织聋人开展多种多样活动,如组织海口、三亚两市聋人集体郊游、联谊,感受大自然美好的景色;组织聋人参观残疾人自强奋斗的工厂、农场成果,激励广大聋人自尊、自强。省聋协平时也注重信息交流,把残联大事记及有关残疾人法规、政策,及时用书信材料转达广大聋人。省聋协争取在一年内以点带面会同市、县残联,先在海口、三亚两市组建起聋人专门协会,再择条件成熟、工作环境具备的县、镇铺开。

市县一级聋协处于基层,工作职能应放在行之有效、务实、专门的路子上。协会工作应想残疾人之所想,急残疾人之所急,关心他们的疾苦,为他们排难,及时转达他们的呼声和要求。

专门协会主席在工作中,应把精力放在统筹全局,制定本年度协会工作的思路、发展计划上,学会独立决策、思考。能主动开创性地开展专门协会的工作。专职主席有条件的应深入基层,同残疾人打成一片,做他们的知心朋友与发言人。兼职主席由于本职工作繁忙,具体业务难以开展的,应酌情配备或聘请一些有能力又热爱残疾人工作的人士担任秘书长,放手让他们做些具体的工作。

残联交流发言材料范文第4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系

为组织实施好两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我会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己任,年初就成立了区残联民生工程工作协调小组,由理事长任组长,各镇、街道残联理事长为成员。同时各镇、街道还抽调村和社区残疾人工作协理员担任基层民生工程工作联络员,建立健全了三级民生工程组织网络。

区残联民生工程协调小组与各镇、街道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具体指导并组织实施民生工程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民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把关,狠抓落实,为两项民生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制定方案,完善各项制度

为加强两项民生工程项目的整体推进,我会对照各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二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方案》、《民生工程资金筹集办法》和《民生工程资金监督检查机制意见》。印发了《区残联2013年民生工程实施考评办法》和《民生工程工作督查方案》。将民生工程任务目标分解到基层残联,定期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同时为做到二项民生工程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使民生工程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我们还制定和完善了《民生工程工作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民生工程办理条件及程序》和《目标考核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确保了二项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为提高百姓对民生工程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更好地宣传民生工程,把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关注民生的温暖送到群众中去,使群众真正了解和掌握民生工程的政策和办理程序,切实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和康复需求,推进和谐社会向前发展,我们制定了《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落实目标任务,采取灵活生动的宣传方式,及时召开民生工程工作协调组和联络员会议,通过报刊、网络、无线信息平台和《信息》等广泛宣传,为提高“知晓率”和“满意率”,开展“美好民生政策宣传巡演”文艺演出六场,结合“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和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制作展板,组织宣传,下发二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通告和多项宣传材料五千余份;镇、街道、村(居)在政务公开栏张贴民生工程宣传资料,将宣传材料送到一些无法出门的重度残疾人家中,让每个残疾家庭都能知晓党的惠民政策,沐浴到党的阳光,使广大百姓“广泛知情、全程参与、患者受益、真正满意”。

四、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

今年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全区按去年完成的任务数为911人,按照“实施办法”应助救助、一个不漏的原则,今年我区实际摸出符合条件救助人数为968人,超出任务数57人,超出人员资金3.762万元由区财政支出。其中非农687人、农村281人,每人每年补助660元,总救助资金63.888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48.1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5.788万元)

(一)、实施原则:坚持按“实施办法”、“考核办法”的规定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实施程序上坚持“三级审核审批、三榜公示”制度;坚持动态管理、有进有出、适时调整的原则;坚持资料真实、证件齐全、档案完善的原则;坚持应助尽助,一个不漏;应退尽退,一个不假的目标原则。

(二)、证件资料继续坚持“一本三证”齐全;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对象实行区、乡、村三级档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档。申请审批表、花名册及汇总表严格按省残联、省民生办的规定填写,无缺项、漏项。花名册汇总电子档案按照规范填报,汇总名单的上报严格依照实施办法的规定上报市残联,无重名、错报。

(三)、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氛围,让民生工程政策家喻户晓,让我们工作的艰辛得到彰显,让关怀能够温暖人心,确保提高该项民生工程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

(四)、救助资金已于5月底通过农村“一卡通”和城镇低保账户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账户,并注明“残补”字样。

五、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

(一)、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任务数200名,实际符合救助人数为204人,其中190人是低保户,14人是低收入家庭,每人每年补助500元,总救助资金10.2万元(省补助资金10万元)。救助资金已于5月底通过农村“一卡通”和城镇低保账户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账户,并注明“精补”字样。

(二)、贫困白内障复明项目,任务数30例,5月30日已全面完成手术任务30例。为确保回访效果,六月份已将交通费补助每人50元,共计1500元及时发放到位。

(三)、0-6岁抢救性儿童康复项目,区目标任务21名。为确保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会积极与计生委对接,于7月5日召开了全区残联系统和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协调会议,将全区9503名0-6岁在册儿童花名册发到各个乡镇、街道残联和计生工作人员手中,要求他们参照花名册认真逐一走访,做到不漏一人,进行地毯式摸排,并安排经费2万元给予保障。调查结束后,全面建立我区0-6岁残疾儿童信息库,十月份圆满完成此项民生工程任务。

六、认真做好回访工作

残联交流发言材料范文第5篇

(一) 提高认识与扩大宣传。

提高社会对残疾人及其权利、需要、潜能和贡献的认识,是开展残疾人工作的前提。首先是术语的界定。作为国际组织的决议,应就术语方面在国际社会达成一致,确保规范。因此,相关决议都涉及到了对术语的规范与界定。例如“缺陷”、“残疾”、“障碍”、“残疾人”、“残疾预防”、“康复”、“歧视”、“机会均等”等术语。从时间上来看,对术语的界定有一个逐步走向科学,符合实际的时代特点。使用何种术语也体现了当时社会对待残疾人的态度。例如,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前的决议中,我们还能偶尔看见“残废”一词,这是由于受当时社会文明水平和医疗科学水平的限制,人们对残疾人的潜能认识不足。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无数的残疾人和健全人一样参与社会生活,同样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其社会独立性更是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残废”一词也就被社会淘汰了。再以对“障碍”的界定为例。在1982年的《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中,障碍是“指一个人,由于缺陷或残疾,而处于某种不利地位,以致限制或阻碍该人发挥按其年龄、性别、社会与文化等因素应能发挥的正常作用。”而在1993年的《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中,障碍即“机会的丧失或受到限制,无法与其他人在同等基础上参与社会生活。它指的是患某种残疾的人与环境的冲突。”在这里,使用此词的目的是着重强调环境中和社会上许多有组织活动诸如信息、交流和教育中的缺欠,使残疾人无法在平等基础上进行参与。这表明人们对残疾问题及所用术语深化了认识,拓宽了理解,确认有必要既看到个人需要,同时还看到社会环境的缺乏。此外,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残疾人”等概念的界定也在不断地丰富和完善,更切合实际。实际上,这一系列关于残疾人的决议的相继出台和不断完善,本来就是人们对残疾人的认识不断深入和提高的结果。

针对必须切实做好残疾人工作,改变对残疾人的消极态度的问题,许多决议都提出要发起和支持关于残疾人和残疾人政策的宣传和公众教育运动,尽量使方案能接触到有关人士和一般群众,促使传播媒介从积极方面描述残疾人;在公共教育方案的所有方面均能反映充分参与和平等的原则,鼓励企业在其活动各个方面都考虑到残疾人问题,发起和促进旨在提高残疾人自身权利和潜能的方法的方案。同时,还应该把提高认识作为对所有儿童进行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和专业培训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 残疾预防与康复训练。

各国应努力创造条件,开办由多学科专业人员对生理缺陷加以早期诊断、评估和治疗的方案,并确保残疾人的充分参与;确保对医务人员、护理人员、残疾人及其家属、特教教师,以及社区工作者等相关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确保对残疾人特别是幼儿和儿童,如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在同一系统内向他们提供同样水平的医疗护理,确保残疾人获得他们所需的任何治疗和药品,以维持或改善他们的功能水平。

为减少缺陷和残疾的出现,应采取措施及早发现缺陷的症状,立即进行治疗和补救。这样就可以预防残疾,或者至少大为减轻残疾的程度,而且往往可以避免造成持久性残疾。因为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实行预防缺陷和保证缺陷不致发展成为更为严重的残疾的方案,要比以后不得不照料残疾人,使社会付出的代价小得多。根据世界卫生组织1980年在日内瓦确定的《国际缺陷、残疾和障碍分类有关疾病后果的分类手册》,预防可包括许多类别的行动,诸如初级保健,产前产后的幼儿保健,营养学教育,传染病免疫运动,防治地方病的措施、安全条例,在不同环境中防止发生事故的方案,包括改造工作场所以防止职业疾病和残疾,预防由于环境污染或武装冲突而造成残疾。为促进这些工作的全面切实开展,1981年11月12日,出台了《关于残疾预防的里兹堡宣言》。

各国应考虑到残疾人实际需要并符合充分参与及平等原则,为所有类别的残疾人制定国家康复方案,以消除或减轻缺陷的致残恶果,包括提供必要的社会、营养、保健和职业方面的服务,使残疾人的机能能够达到最佳状态。康复服务发展的趋势是由主要通过专门机构提供到更加强调把各种服务归并到一般公共设施中去,专门康复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相结合,并加强对残疾人及其家属的指导和培训。采用更适合国情的当地生产方法来设计更简单便宜的器械。在一切康复过程中,更强调残疾人所具有能力的一面,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尊严。在《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关于青年政策和方案的里斯本宣言》和《发展权利宣言》中,也分别对精神病患者、残疾青年和残疾儿童的康复作了相应的规定。

(三) 工作协调与支助服务。

工作协调包括国际行动、国家行动以及社区行动等各个方面内部及相互间的协调与合作。各国应积极参加涉及残疾人问题的国际合作,比如开展经济和技术合作等,包括对发展中国家的地域间援助,以及地域性的和双边的援助。无论是工业化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均有责任开展合作和采取措施,改善发展中国家残疾人的生活条件。对跨部门、多学科的残疾人事务,应在总体范围内处理。每个社会的综合规则和行政结构中都应包括并建立长久设立的、有能力协调各项工作的国家委员会。各国确保将残疾人问题包括在各种有关的决策和国家计划之内,并鼓励和支持各区域和地方采取行动,让残疾人组织参与决定涉及残疾人的计划和方案或影响其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所有决策过程。确认残疾人组织在国家、区域和地方各级均拥有代表残疾人的权利,承认其在残疾人事务决策中的咨询作用。各国应特别优先考虑向地方提供信息资料、培训和资金,应做出安排以鼓励和促进地方社区相互间的合作以及信息经验的交流,发动地方政府机关、机构、社区组织及相关人士等积极参加并承担相应责任。

为改变残疾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不利地位,残疾人在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和同等的机会的同时,应通过辅助方法、优惠政策和保护措施,给残疾人特别的扶助,以弥补残疾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其平等权利的实现。联合国一系列决议重申,会员国要通过各种措施扶持残疾人,必须制定特别方针,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各国在财政上有责任承担为残疾人创造平等机会的国家方案和措施。包括提供辅器材,以帮助他们提高日常生活方面的独立能力和行使他们的权利的能力。应支持特别为重度残疾和多重残疾者发展和提供个人服务方案和传译服务,并尽量使残疾人对方案提供的方式起决定作用。《发展权利宣言》中声明,缔约国确认残疾儿童有接受特别照顾的权利,应鼓励并确保在现有资源范围内,依据申请,斟酌儿童的情况和照料人的情况,对其提供援助,本着国际合作的精神,在预防保健以及残疾儿童的医疗、心理治疗和功能治疗领域促进交流适当资料,以提高其能力和技术,并扩大其经验,特别考虑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同时,各国应承担收集和散播有关残疾人生活状况信息的最终责任,并促进对各个方面,包括对影响残疾人生活的障碍等各个方面的综合研究。

(四) 法律保障与监督评价。

各国有责任为实现残疾人充分参与和实现平等目标的措施建立法律基础,涉及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国家立法应列为有残疾人的权利和义务,可在一般立法或专门立法中列入。需要采取立法行动来消除影响到残疾人生活的不利条件,包括骚扰和侵害。各国在起草国家人权立法时,应特别注意避免对残疾人行使公民的各种权利和自由产生不利影响,应注意残疾人受教育、工作、获得社会保障等具体权利及免受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行动,必须消除对残疾人的任何歧视性规定。国家立法对违反不歧视原则的情况应规定适当的制裁,各国考虑建立正式法律投诉机制以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应当定期对有关残疾人的状况在国际范围内进行全球性评估。在国家一级对各种方案做出评价,并建立基准来衡量进展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和世界经济及社会形势的发展,定期修订方案,监测机制应承认个别国家现有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特点,提出咨询意见,并在国与国之间交换经验和资料。

四、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