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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专职委员工作总结

残联专职委员工作总结

残联专职委员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为牢固树立“以残疾人为本”理念,提升残疾人组织治理能力,激发广大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琼结镇残联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推进琼结镇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我镇坚持“四个到位”扎实推进社区残协建设。

谋划部署“早”,组织领导到位。按照《琼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结县基层残联组织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政办[2021]26号)文件精神,精心谋划,及时成立了琼结镇基层残联组织专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率先垂范,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各尽其责、密切配合,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组织实施、队伍保障等方面,对社区残协建设作出安排部署,确保社区残协建设稳步推进。

氛围营造“浓”,宣传引导到位。琼结镇始终将社区残协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宣传先行,积极对接县民政局,邀请相关工作人员在各社区开展宣讲工作会,并组织镇民政工作人员深入残疾人家庭,宣传《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规则(暂行)》《琼结县基层残联组织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多举措狠抓社区残协建设宣传工作,做到宣传范围全覆盖,残协建设工作家喻户晓。

残联专职委员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残疾人组织简要发展历程

1 组建阶段(1988年~1995年)。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行政区划建立各级残联,配备专职理事长,实现计划单列。自1988年3月中国残联成立至1995年初,全国县以上及95%的乡镇(街道)成立了残联,省、地、县三级残联组织基本健全,业务领域基本形成。

2 巩固阶段(1995年~2000年)。主要任务是理顺各级残联管理关系,机构升格,全面实现计划单列。至2000年底,全国29个省级和88.3%的市级、94%的县级残联理顺了管理关系,机构达到正局规格,建立了党组织,残联系统工作者达到8万多人,残联组织建设得到了加强和完善。

3 提升阶段(2000年一至今)。重点任务是在进一步完善各级残联组织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社区、村残疾人组织建设。残疾人组织的触角逐步延伸到了城市和农村的最底端。截止目前,95.6%的乡(镇、街道)成立了残联并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理事长,92.5%的乡镇残联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60%的行政村成立了残协,50%的行政村选聘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全国选聘了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40万。按照“十一五”发展纲要进度要求,2010年底全国残疾人专职委员总数将达70万。

二、基层残疾人组织简要发展历程

1 以组建和巩固县、乡残联为重点的阶段(1988年~2000年)。1988年中国残联成立后,包括县、乡残联在内的地方各级残联先后成立。尤其是1993年至1996年,中国残联在全国残联系统中组织668个调研组,深入全国30个省(区、市)的352个市(地)、2619个县(市、区)、5258个乡(镇、街道)进行了综合调研,大力推进了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1998年国务院残工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1998]残工委字第1号),根据《决定》精神,中国残联成立了基层工作办公室,再一次大规模组派督察组深入基层,积极推进县级残联“四位一体”和乡级残联“三位一体”建设。

2 以城市社区为重点的阶段(2000年~2005年)。2000年12月,中国残联在哈尔滨召开了首次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即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座谈会,民政部、中国残联等14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残联办字[2000]第142号),拉开了基层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序幕。

2003年11月,中国残联和民政部共同召开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现场会议,推广了济南市“一个理念、两个整合”的经验,着力推进城市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带动了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的建设,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开始成为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又一支新生力量。

3 继续夯实城市社区基础,并逐步向农村转移延伸的阶段(2005年~至今)。2005年国务院残工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 (残工委[2005]4号),规范了县乡村三级残疾人组织的设置,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同年8月在成都召开了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会议,推广了成都市“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理念,着力强化(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三个要素,努力打造(县、乡、村)三级组织网络,全力推进(专职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助残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

“十一五”发展纲要提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按每年20%达标的进度,到“十一五”末实现全国整体达标。自此,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由城市社区开始向农村延伸,并全面铺开了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2006年,中国残联下发了《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

2007年6月在哈尔滨召开了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在全面总结规范化建设和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强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同时制定了《全国残疾人专职委员考核选聘办法(试行)》。

2009年9月,经过中央编办专函回复,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残联发[20093 13号),《意见》在多个方面有新的突破,主要体现在中央编办首次明确了县乡村三级残疾人组织在机构设置、规格、人员、编制等方面的规定,不但对今后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起到有力的指导规范作用,而且对现在和将来的县乡机构改革提供宝贵的政策依据和保障作用。《意见》同时就开发设置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就业岗位做出明确规定,并明确专职委员的工作补贴、教育培训经费按规定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等等。这些政策的制定,将会有效地解决多年来困扰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难点问题。同时,中国残联在山东省临沂市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会议,指出了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现状、问题以及今后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推出了临沂市“组织全覆盖、整村赶平均”的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典型经验。

残联专职委员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全市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职业培训班,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残联干部及专职委员的整体素质,整体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在此,我代表洮南市残联向前来参加培训的各位残疾人工作者表示诚挚的问侯。下面,我就推动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认识此次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残疾人事业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残联业务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日益宽广,残疾人的需求更加广泛,残疾人事业呈现出健康、快速、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全市基层残联组织建设相对滞后,大部分残联助理由各乡镇(街道)民政助理或其他职务人员等兼任,由于社会事务工作量大面广,任务繁重,在这种状况下,大家必须明确认识到残疾人是最弱势的社会群体,是你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更应该高看一眼、厚爱一份。

加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培训,更是推动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的必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推进、协调发展,保持我市残疾人事业处于全白城市乃至全省领先水平的有效举措。通过举办这次培训班,能让大家在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上有所提高,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就达到目的了。

二、进一步明确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基本任务和工作职责

残疾人专职委员是最基层的残疾人工作者,因此,必须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和基本职责,各负其责、各尽所能,要为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一)专职委员的基本任务是: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及我市出台的有关残疾人工作政策法规;及时掌握本乡镇、社区及行政村残疾人情况与动态,了解和反映残疾人的呼声和需求,及时通报残疾人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团结教育残疾人,残疾人服务,主动配合市残联做好残疾人工作

(二)专职委员的工作职责是:

1、在乡镇(街道)残联的领导下,按照上级残联的要求开展工作。完成乡镇(街道)残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向残疾人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教育

残疾人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密切联系残疾人,经常走访残疾人家庭,掌握本辖区

残疾人基本情况,建立残疾人档案。

4、开展需求调查,及时向乡镇残联、街道社区残疾人协会转

达和反映残疾人的诉求和愿望,充分发挥助残志愿者组织的作用,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5、协助乡镇(街道)残联完成上级下达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康复、扶贫、维权、无障碍环境建设、志愿者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等各项工作任务。

6、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等节日为载体,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三、对做好基层残疾人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是要提升政策理论水平。残疾人专职委员要切实加强学习,残疾人工作政策性强,各项工作的落实需要政策的支持和法律法规做保障。如果我们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具体工作中就会缺乏预见性,执行政策中就会出现片面性,处理问题时就会出现盲目性。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关键在于学习,学习形式可以灵活,渠道也可多样,学习内容也要广泛,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要掌握,法律法规也要了解,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政策规定更要把握,努力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提高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水平,逐步提高自身的政策理论水平,不断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要培养爱岗敬业的精神。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触角延伸各个领域。做好基层残疾人工作必须要树立奉献精神,培育敬业奉献精神,强化服务理念。你们不仅是残疾人工作的实践者,有的还是残疾人自强自立的示范者。你们生活在最基层,与残疾人朝夕相处,你们要用实际行动赢得残联或残协的支持,赢得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的信任。所以,希望你们注重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不断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加强家庭美德教育和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努力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团结互助的模范、做自强奋进的模范,做勤奋工作的模范,用较高的道德水准规范自己的言行,树立良好的形象,热爱残疾人工作,关心残疾人,把残疾人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时刻将他们的冷暖挂在心上,想残疾人之所想、帮残疾人之所需、解残疾人之所难,耐得住艰辛和劳累,受得住误解和委屈,脚踏实地,努力工作,甘于奉献。

三是要提升服务水平。基层残疾人工作情况复杂,问题繁多,只有热情和精力,缺乏工作技巧和服务能力,就不能胜任这项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在学习中增长知识才干,在工作中积累经验。同时,还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在彼此的交流中互相学习,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完善。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水平。一名合格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应该是精通业务的行家里手,解决问题的高手,协调各方的社会活动家,宣传发动的演讲家,帮扶解难的慈善家。在工作上要真心帮助残疾人、细心服务残疾人、耐心教育残疾人、知心结交残疾人。用诚心为残疾人营造一个温馨港湾,认真倾听残疾人的意见和呼声,全面掌握残疾人家庭情况,主动反映残疾人的愿望和需求,让残疾人情有所系、心有所依;要积极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尽其所求,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及时解决残疾人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使残疾人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关爱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四是要严格工作程序。专职委员是本辖区残疾人工作的

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也是残疾人事业宣传员、联络员、康复协调员、信访调解员、自强自立示范员和助残服务管理员。专职委员要在乡镇残联和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政府的工作大局,针对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属实际需求开展工作,认真完成上级残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是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配备,为乡镇残联和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夯实了基础,增添了力量。如何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制度建设是保障。各乡镇残联和村(社区)要尽快制定规范的工作制度,明确专职委员的职责任务,细化服务内容,确保工作的有序性和规范性。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乡镇残联要对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教育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工作目标考核制度。乡镇和社区要对专职委员工作定期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后、进展不大的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对不胜任、不适合担任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劝退或辞退。

市里今年配备专职委员,落实了专职委员津贴,这在我市是第一次,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得到了人社、民政、财政等部门的鼎力支持,将来政策会更好,一定会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如果大家工作做不好,甚至出现失误,有可能丢掉这份工作,更不可能得到相关待遇。委员这项工作,还需要我们大家要共同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的探索。希望各位专职委员要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尽快熟悉和掌握残联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要怀着深厚的感情全心全意地为残疾人服务,通过自己的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广大残疾人的心坎上,不辜负各级残联组织和广大残疾人和厚望。

残联专职委员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他在讲话中首先提出各级残联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经过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残疾人事业从救济为主的社会福利工作,逐步发展成为多领域的综合性社会事业,走出了一条适合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之路,残疾人组织也日臻健全完善。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业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强调的重要任务和举措之一就是加强各级残疾人组织建设,特别是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这既是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

促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必须立足于中国农村地域广阔、乡村人口众多、城乡差别悬殊这一基本国情。我国8300万残疾人中,有6225万残疾人生活在广大农村。农村残疾人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然滞后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存在着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农村残疾人的生活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残疾人家庭仍处在贫困与温饱之间;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差距不但没有缩小,相反有拉大的趋势,很多残疾人急需的康复、教育、就业、危房改造等基本需求还不能完全得到满足;农村残一些关系残疾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农村社会保障和服务能力远远不能满足残疾人的迫切需求。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还十分薄弱,无法承载迅速发展的涉及残疾人民生的各项业务工作,不能有效地将各种优惠政策措施和“两个体系”建设的成果落实到每一位残疾人。

讲话中,王书记强调各级残联要认真总结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践与经验。

(一)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践。

中国残联历届党组、理事会,特别是朴方主席始终把加强基层、夯实基础作为工作重点,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方面进行了不懈探索和有效实践。从残联组织的发展历程看,大致为三个阶段:

1 组建阶段(1988年到1995年)。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行政区划建立各级残联,配备专职理事长,实现计划单列。

2 巩固阶段(1996年到2000年)。主要任务是理顺各级残联管理关系,机构升格,全面实现计划单列。

3 提升阶段(2001年至今)。重点任务是在进一步完善各级残联组织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社区、村残疾人组织建设。残疾人组织的触角逐步延伸到了城市和农村的最底端。

(二)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成效。

县级残联机构日臻完善,体系逐步健全,很好地发挥了主导作用,服务能力有了较大提升。目前,全国有2700个县(市、区)残联实现了组织建设“三项达标”,占96.7%。

乡(镇、街道)残联普遍建立,人员基本配备,较好地发挥了骨干作用。全国有39478个乡(镇、街道)成立了残联并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理事长,占应建总数的95.6%,乡镇残联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36521名,占应聘总数的92.5%。

村残疾人协会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基础作用逐步显现。全国有36.2万个行政村成立了残协,占60%。其中,50%的村选聘了专职委员。

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1756个县(市)达到了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达标率为62.7%,完成了“十一五”期间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加强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基本经验。

一是必须坚持纳入大局、统筹兼顾。二是必须依靠党委、政府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三是必须依靠政策和制度保障基层组织建设。四是必须充分发挥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他还总结了当前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相当部分农村组织建设还是空白。有40%的农村没有成立残协,50%的农村没有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乡镇残联相当一部分机构设置不完善,职责不明确。部分县级残联机构设置和职责功能不完善。

2 各省发展不够平衡。全国有8个省尚未完成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年度任务,个别省刚刚启动工作。在同一个省内也存在着不平衡现象,地区之间差距很大。

3 专职委员队伍作用发挥不够。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不强,发挥作用比较到位、一般、较差大体上各占三分之一。

4 保障条件严重不足。不少基层残联没有组织建设经费或经费很少;有的基本工作条件得不到保障,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多数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低,有的甚至没有任何报酬和补贴。

在讲话的最后,他要求各级残联进一步明确推进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

(一)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目标任务。

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7号文件关于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的要求,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规范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残疾人组织为主线,以选聘一支爱岗敬业、稳定实干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为重点,以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内容,以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提升服务能力,完善服务功能为目标,全面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为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夯实基础、提供保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任务目标是:确保完成“十一五”发展纲要确定的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目标任务,到2010年底,100%的县(市)、90%的乡(镇)、80%的村完成规范化达标任务。再用3年左右的时间,按分类指导原则,进一步夯实基础,巩固成果,提高质量,使县、乡、村三级残疾人组织建设全部达标,真正实现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作用发挥明显。

(二)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措施要求。

1 建立推进工作的长效机制。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制定出台了本省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的意见。省级残联要指导各市、县起草好实施意见,要把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基层残疾人组织机构职能、职责设置、专职委员选聘、管理等内容,形成规范有序的工作长效机制。

2 拿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有针对性地解决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中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这次中国残联与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联合

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是经过编办正式审核的。文件的内容,既有对过去要求的重申,更在多个方面有新突破。这些政策的制定,将会有效地解决多年来困扰我们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难点问题。各地要把文件用好、用足、用活,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3 推广可学可用的先进经验。各地要注意培养、挖掘和推广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发展。临沂市在发展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过程中所总结的经验就值得学习借鉴。临沂以“组织全覆盖”为突破口,以实施“整村赶平均”工程为手段,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其工作模式包括“九落实、四健全、三明确、三建立、一延伸”。目标明确,措施得当,反映了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基层残疾人工作的方向,体现了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对“两个体系”建设的基础保障作用。

4 加强基层队伍的教育管理。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基层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当地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做好残疾人干部的选拔、培养和配备工作。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作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残疾人专职委员要由各类残疾人担任,建立实名制,持证上岗,实行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方式。要加强助残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专门协会作用,进一步壮大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力量。要注意加强基层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

残联专职委员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编者

之一:实践中的几点启示

今年初,沈阳市沈河区在全区10街道的6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中设置了由残疾人担任的残疾人专职干事。67名轻度肢残、视力残疾和语言残疾人,经过笔试、面试和试用,走上了社区残疾人专职干事的工作岗位。上岗近半年来,笔者通过走访社区调研,并在近期召开了全区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经验交流会。在认真调研和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对在社区设置残疾人专职干事颇有启示。

平等就业是权利

社区残疾人专职干事列入社区委员会中设置的若干个干事组成之一,纳入社区工作者人员编制,按照《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统一管理,依法享有社区工作者的待遇,直接行使民利,参与社区决策。沈河区政府每年要从区财政支出100万余元,为67名残疾人专职干事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只有残疾人专职干事有此保险,社区其他干事没有)及支付工资。残疾人与健全人平等地走上了社区工作者的岗位,积极地参与到社区工作中去,行使着代表残疾人的权利,更进一步加强了社区残疾人基础工作。此举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残疾人只是在生理上的某一方面有残疾,但作为人,应当有权利平等地参与社会,平等地参与竞争。各级政府应当积极地为残疾人提供和创造就业条件与机会,千方百计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权利,给予残疾人展示才华和发挥潜力的舞台。一位残疾人专职干事激动地说,党和政府给我平等参与社会的机会,我要为发展社区残疾人工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展示能力有舞台

沈河区上岗的67名残疾人专职干事中,平等年龄33岁,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高中学历占91%。他们个个有特点,人人有能力。有的会画画、书法,还有的会乐器、文学创作,个个会电脑。朱剪炉街道府东社区残疾人专职干事韩冬,被《辽沈晚报》报道为“大院中的电脑高手”。他通过QQ网络,建立了沈阳市第一个残疾人专职干事群、社区居民网络群,使信息传递方便快捷,为社区开展各项工作开辟一条新渠道。大南街道红巾社区残疾人专职干事宿伟,面对社区康复工作,主动上网学习康复基础知识,为社区康复活动室制定“康复器材保管及使用守则”,并为每件康复器材配注上使用说明,采取贴通知,入户走访形式开展康复宣传,指导康复训练,做康复记录,成功地为社区一位脑血栓患者术后进行了有效的康复。一位社区党委书记说:真没想到残疾人专职干事是个多面手,是我们社区离不开的人才呀。

上通下连的桥梁

沈河区是沈阳市的中心城区,占地面积少,人口密度大,全区有残疾人3.4万人,占总人口的5.34%。社区有了残疾人专职干事,就有了密切联系残疾人的纽带和桥梁。邓朴方曾在《社区残疾人工作有益探索》中指出,“残疾人之间、残疾人与社会的信息沟通和交流,要求社区提供必要条件;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培训活动,许多要在社区进行;残疾人的文化体育娱乐大多由社区安排,对残疾人的扶贫救助、就业指导,离不开社区的扶持和帮助;建立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也需要社区发挥作用。”在社区设置残疾人专职干事,就进一步明确了残疾人工作的地位和重要性,残疾人的呼声和帮助就有了直接的反映和诉求渠道,更有利于社区开展残疾人工作。

走访、贴近残疾人,帮助、关心残疾人已经成为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朱剪炉街迎宾社区残疾人专职干事解英,对社区260多名残疾人进行了走访,做到了对残疾人基本情况清、家庭情况清、就业情况清、经济情况清和康复需求清,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残疾人文字及电子档案,设立了残疾人登记表、贫困残疾人登记表,精神残疾人工作手册、就业需求手册,走访残疾人登记簿、残疾人救助登记簿。大南街道红巾社区残疾人专职干事宿伟,在走访残疾人王燔家中了解到,王燔4岁时头部受伤造成多重残疾,仅靠家中85岁老父亲照料他32年的情况,向街道办事处写了“关于残疾人王燔的实际困难报告”,为王燔家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金,社区党委送去了生活日用品。残疾人专职干事与残疾人零距离的关注,不仅密切了残疾人,也及时地向各级残联反映了残疾人的需求,已成为政府各级组织了解残疾人、关心扶持残疾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助手。

社区设置残疾人专职干事,不仅体现了政府为残疾人提供和创造平等就业的机会与权利,也为残疾人融入社会、自立自强创造了条件。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社区残疾人工作,又为残疾人搭建了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和潜能的舞台。为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目标的实现,残健同行,共建和谐。 (齐砚济)

之二:摸着石头过河

几年来,沈阳市采取多种渠道和途径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积极开展选聘残疾人专职干事,使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得到了实实在在的落实,呈现出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残疾人为残疾人组织服务,残疾人为社会服务的可喜工作局面,进一步提高与深化了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能力和意识。

广大残疾人生活在基层,残疾人事业的根基在基层。因此,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是事业发展的基础,是各项工作的保障。经综合各方面意见,我们初步确定了在全市开发700个社区残疾人就业协理员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思路,以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力量。在2006年6月,与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社区设立残疾人就业协理员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意见》会签文件。在市直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市本级及区县(市)残联的共同努力,通过严格的考试、面试、体检和岗前培训,截至2007年5月,全市共有700名残疾人就业协理员正式走入社区残协,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为深入细致做好基层残疾人工作提供了人员保证。同时,开发的残疾人就业协理员公益性岗位经费全部列入我市再就业基金,全年投入500多万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残疾人的收入,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既真正实现了残疾人的稳定就业,又加强了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

在深入调研残疾人就业协理员工作效果,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们针对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特别是提高残疾人就业协理员公益性岗位的社会地位,稳定残疾人就业协理员队伍,促进残疾人长期稳定就业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调研,我们感到:一是残疾人就业协理员因为其身份是公益性岗位,其工作性质和工作关系仍然存在不尽顺畅的问题,在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困难。二是残疾人就业协理员在社区从事的工作与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性质相同,但其公益性岗位的定位与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差距很大。这种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不利于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也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热情。

鉴于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上述问题,市残联领导深感有必要立即探索新的途径和办法,对残疾人就业协理员的工作性质和工作身份进行重新定位。将残疾人就业协理员这一公益性岗位变为社区残疾人专职干事,其工作性质、工作身份和工资待遇与社区工作者相同,从而提升残疾人的社会地位,进一步促进和深化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意识。

新的工作思路确定之后,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将残疾人专职干事纳入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思路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并当场拍板将在全市街道(乡镇)、社区选聘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纳入到2007年市政府为残疾人办的10件实事之一。市残联抓住这一机遇,紧密联系市里各主流媒体,报道这一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同时积极联系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签文件,于2007年6月以沈阳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名义将《在全市街道(乡镇)、社区配备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的暂行办法》印发到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开始全面推进我市街道(乡镇)选聘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这一政策的出台使一大批年龄相对较轻,学历较高的优秀残疾人脱颖而出,对加强和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推进残疾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残疾人专职干事作为社区工作人员,列入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与考核,其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列入社区工作经费,与其他社区工作者享受同样的工资待遇,每年市财政投入1000多万元。这种工作、管理、考核体系使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真正纳入到了街道(乡镇)、社区的总体工作之中,形成了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新格局。同时,进一步提高了残疾人的社会地位;全面促进了残疾人的稳定就业,开创了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史上的先河。

在此基础上,我们加强了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在全市村残协选聘了1460名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其工作补贴标准为720元/人。年,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2007年底,全市共有911名残疾人专职干事和1460名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已经全部上岗,并开展工作,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网络。

实现残疾人专职干事按照社区工作者管理体制与工作性质进入街道(乡镇)、社区开展残疾人工作,是我市在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中一项突破和创新,通过工作实践,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影响。残疾人专职干事一方面解决了基层残疾人组织的断层问题,另一方面又符合残疾人自我管理的工作要求,既丰富和活跃了社区工作的内涵,又使基层残疾人工作更加直接、更加贴近残疾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共建、共享、共荣”、“以残疾人为本,一切为了残疾人,为了残疾人的一切”的工作理念,维护了残疾人的主体作用,提高了残疾人的社会地位,促进了残疾人的稳定就业,实现了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残疾人为残疾人组织服务,残疾人为社会服务的工作局面,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创举。残疾人专职干事进入街道(乡镇)、社区,不仅保障了基层残疾人组织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也使残疾人事业和残联工作深深的植根于广大残疾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