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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整改工作方案

物业管理整改工作方案

物业管理整改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05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部落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邢凯

副组长:王铁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五、实施步骤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05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05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05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物业管理整改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物业管理工作

一是为了落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制定了《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方案》。同时,起草了《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讨论稿)、《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并组织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人员进行讨论。

二是对我市普通住宅区的管理现状、原创:经营状况和维修服务等进行了调研。调研后起草了《关于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现状的调查报告》,根据普通住宅区的实行情况,制定《住宅小区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三是会同小区办全力做好开展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目前已经全面完成了对个物业管理企业的排查工作和个住宅小区的拉网式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了整改档案,待整改后逐一消号。

(二)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⒈租金征收工作。截止月底,共完成租金征收万元,其中:直管住宅实收万元;机关团体用房租金实收万元;主辅分离房产租金实收万元;自行接收房产租金实收万元。

⒉公房出售工作。截止月底,共出售公有住宅万平方米,归集售房款万元。其中:出售直管房产万平方米,归集购房款万元;出售主辅分离房产万平方米,归集售房款万元;出售自行接收房产万平方米,归集售房款万元。

⒊房屋修缮工作。一是今年月份组织召开房屋修缮工作会议,明确今年修缮工作的任务,即:一个确保、二个重点、三个计划、四个率、五个提高。二是制定《今年房产系统房屋修缮工程防水卷材及给排水管材招标工作方案》组织进行屋面防水卷材、给排水管材等大宗材料招标。

⒋房产经营委托管理工作。年初,我处会同法规处及局法律顾问共同修订了《委托管理合同》。从而进一步完善了直管公房委托经营体制,并在今年的房产管理工作会议上与各受托管理单位签署了新合同。

(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汛期前,做好了危险房屋的“三落实”工作。通过排查目前全市共有危险房屋栋,建筑面积,平方米,户;二是建立和完善防汛责任制度,制定汛期房屋防雨抢险工作方案并下发各区;三是组建好了防汛队伍和防汛物资储备工作。

(四)楼道整治工作

一是本着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在平区进行了试点工作。并提出了完善楼道粉饰、设施功能试点工作意见。试点工程已于月下旬全部完成。并按照行湘书记的指示,于月日上午在和平区召开了楼道整治工作现场会。

二是制定了《沈阳市住宅楼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楼道粉饰、设施功能完善技术质量标准实施意见》下发各区。同时加强工作调度,市一级办公室抽调名干部,分组与各区进行了对接。市楼道整治办公室印制《沈阳市住宅区楼道整治指导手册》余册,下发各相关单位。

三是楼道整治工作已全面启动实施,目前楼道整治工作全市开工量达到已近。已竣工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竣工量达。

四是为确保楼道整治工作的整治成果,市楼道整治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住宅楼道整治工程验收及移交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楼道整治工程验收合格后,各区楼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工程及时移交给各街道办事处,充分利用社区委员会优势,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真正实现“人改变环境,环境改变人”的良性互动,为巩固楼道整治成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五)景观街路、重点广场周边建筑物立面粉饰工作

一是组织专业人员,依据近年来我市粉饰工程的调查结果,对粉饰工程建筑面积造价进行了测算;二是组织人力对全市拟进行立面粉饰的条景观街路进行逐段、逐栋排查;三是由规划部门提出了沈阳市主要街路建筑色彩规划条件,在此基础上我局组织有关设计单位提出了青年大街、东陵路等路段的初步设计方案。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物业管理方面工作

⒈出台《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

月底《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讨论稿)可报市人大,力争在月份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为解决我市物业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供操作性强的法律依据。

⒉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原创: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

二是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对不按《合同》进行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在建立整改档案的同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

四是继续抓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与建设部联合开展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将专业性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引入到物业管理企业中

⒊建立新型物业管理体制

将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纳入到社区建设中来,物业管理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共治”。形成“业主自制管理、政府基层管理、物业管理”三位一体的新型服务平台。对于暂时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普通住宅区,按照属地划分给社区进行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待具备物业管理条件后,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整改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县人大常委会年终工作总结 综治工作自查年终工作总结 公安交警部门年终工作总结 国家粮食储备库年终工作总结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物业管理工作

一是为了落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制定了《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方案》。同时,起草了《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讨论稿)、《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并组织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人员进行讨论。

二是对我市普通住宅区的管理现状、经营状况和维修服务等进行了调研。调研后起草了《关于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现状的调查报告》,根据普通住宅区的实行情况,制定《住宅小区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三是会同小区办全力做好开展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目前已经全面完成了对530个物业管理企业的排查工作和700个住宅小区的拉网式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了整改档案,待整改后逐一消号。

(二)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1、租金征收工作。截止5月底,共完成租金征收1373万元,其中:直管住宅实收1046万元;机关团体用房租金实收166.6万元;主辅分离房产租金实收107万元;自行接收房产租金实收53.4万元。

3、房屋修缮工作。一是XX年2月份组织召开房屋修缮工作会议,明确XX年修缮工作的任务,即:一个确保、二个重点、三个计划、四个率、五个提高。二是制定《XX年房产系统房屋修缮工程防水卷材及给排水管材招标工作方案》组织进行屋面防水卷材、给排水管材等大宗材料招标。

4、房产经营委托管理工作。年初,我处会同法规处及局法律顾问共同修订了《委托管理合同》。从而进一步完善了直管公房委托经营体制,并在今年的房产管理工作会议上与各受托管理单位签署了新合同。

(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汛期前,做好了危险房屋的“三落实”工作。通过排查目前全市共有危险房屋387栋,建筑面积53,949平方米,1688户;二是建立和完善防汛责任制度,制定汛期房屋防雨抢险工作方案并下发各区;三是组建好了防汛队伍和防汛物资储备工作。

(四)楼道整治工作

一是本着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在平区进行了试点工作。并提出了完善楼道粉饰、设施功能试点工作意见。试点工程已于4月下旬全部完成。并按照行湘书记的指示,于4月30日上午在和平区召开了楼道整治工作现场会。

二是制定了《沈阳市住宅楼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楼道粉饰、设施功能完善技术质量标准实施意见》下发各区。同时加强工作调度,市一级办公室抽调21名干部,分7组与各区进行了对接。市楼道整治办公室印制《沈阳市住宅区楼道整治指导手册》700余册,下发各相关单位。

三是楼道整治工作已全面启动实施,目前楼道整治工作全市开工量达到已近95%。已竣工4370栋、建筑面积1918.39万平方米,竣工量达60%。

四是为确保楼道整治工作的整治成果,市楼道整治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住宅楼道整治工程验收及移交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楼道整治工程验收合格后,各区楼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工程及时移交给各街道办事处,充分利用社区委员会优势,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真正实现“人改变环境,环境改变人”的良性互动,为巩固楼道整治成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五)景观街路、重点广场周边建筑物立面粉饰工作

一是组织专业人员,依据近年来我市粉饰工程的调查结果,对粉饰工程建筑面积造价进行了测算;二是组织人力对全市拟进行立面粉饰的17条景观街路进行逐段、逐栋排查;三是由规划部门提出了沈阳市主要街路建筑色彩规划条件,在此基础上我局组织有关设计单位提出了青年大街、东陵路等路段的初步设计方案。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物业管理方面工作

1、出台《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

6月底《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讨论稿)可报市人大,力争在9月份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为解决我市物业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供操作性强的法律依据。

2、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

二是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对不按《合同》进行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在建立整改档案的同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

四是继续抓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与建设部联合开展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将专业性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引入到物业管理企业中.

3、建立新型物业管理体制

将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纳入到社区建设中来,物业管理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共治”。形成“业主自制管理、政府基层管理、物业管理”三位一体的新型服务平台。对于暂时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普通住宅区,按照属地划分给社区进行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待具备物业管理条件后,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整改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2012年上半年工作小结

(一)转变作风,优化环境,切实提高房管形象

1、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根据市局“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动员大会的精神,分局专门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确定了《市房产管理局分局深入开展“转作风、优环境”活动方案》,分局和城东、城南、城西房管所分别召开“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动员会议,要求做到“规定动作要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同时分局还制作“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宣传栏1期、宣传标语12幅,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

2、领导包案,破解难题。分局通过调研确定7个领导干部包案破解难题项目、牵头领导和完成时间,分别是由莫光辉局长牵头负责破解廉租住房房源筹集难题;林玲副局长牵头负责破解非住宅直管公房招拍挂难题;谢建武副局长牵头负责破解物业服务企业考核难题;郑克所长牵头负责破解业主委员会规范化运作难题;金涛所长牵头负责破解房屋安全修缮管理难题;周毓雷所长牵头负责破解提高行政处罚报结率难题;陈时忠副所长牵头负责破解商品房销售监管难题。目前各个难题正在按照有关规定有序推进,有的已经取得一定成效。

3、“双百挂钩”,深入基层。根据市局统一布置,分局继续承担“双百挂钩”活动城东、城南、城西片,与区80个社区和企业结对联系,分局中层干部以上均参加了挂钩结对,并能做到每月不少于2次到联系点开展工作,通过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增强房管部门与企业和社区的沟通联系,宣传房管法规知识,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切实达到贴近企业、贴近社区、贴近服务对象目的。如分局城南所积极帮助五马社区对公安路30号危旧房进行了修缮,该危房系公私混杂房,建筑面积约500平米,涉及住户20余户,房屋建造年代久远,结构破损严重,急待修缮改建,但因个别公房住户及私房业主不积极配合,修缮工作一直无法开展,分局城南所蹲点干部会同五马社区向有关住户作了大量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取得理解,列入公房大修点,已于3月份组织进场施工,受到了社区和住户的好评。

4、加强学习,强化教育。3月初,中央下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简称《廉政准则》)。为了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房管分局于5月20日邀请市纪委一室王绍寅主任详细解读《廉政准则》。王主任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大量案例,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反腐倡廉案件新形势新特点新趋势和党员干部如何慎独慎微三方面,对《廉政准则》作了深入浅出的阐述,通过学习增强干部职工防腐倡廉能力,时刻做到警钟常鸣。

(二)强化保障,加强监管,切实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

1、注重民生,全力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1-6月,分局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户数(补贴)367户,完成年度任务158%,廉租住房保障人数(补贴)888人,廉租住房保障面积(补贴)13566.4平方米,1-6月累计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资金595.4996万元,完成年度任务59.5%。此外,分局通过采取“调、购、建、改、租”五项举措千方百计筹集廉租住房房源,目前已经筹集到廉租住房221套,并于6月下旬启动了2012年度廉租房实物配租工作,制订完成了《区2012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意见》并上报市局审核,7月份将正式开始受理,预计会提前完成年度任务。此外,分局还积极配合、协助区房改办开展2012年度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工作,目前正在对申请受理1543件进行审核。

2、加强监管,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分局根据国务院、省政府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认真抓好市政府14号文件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买卖实名制、存量房网上签约管理制度等。5月8日开盘的海港大厦作为区房产新政出台后的第一个销售监管示范项目,而且是现房销售项目,分局实行特事特办,重点支持,积极主动召集建设单位、销售单位、公证处、市拆迁办和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等研究讨论加强商品房网上销售监管的具体工作,确保了开盘公正、公平、公开地顺利进行,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声誉。5月12日到5月25日,根据省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市发[2012]103号)文件精神,分局牵头开展区在建和预售商品住房清理工作,对全区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期间在建和预售商品房进行调查清理,共检查房地产开发项目183个,其中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商品住房项目正常公开销售项目40个,销售住宅4806套,建筑面积858599.88平方米;在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商品住房项目2个,建筑面积38673.7平方米。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销售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同时,为了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分局根据“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思路,组织分局及房管所监察业务骨干赴昆明参加建设部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为下一步房产监察体制的完善提供了人员保障。1-6月份共有海港大厦、东紫园等13处楼盘公开销售,建筑面积80422.35平方米。此外,房产监察大队受理房开违规销售、预售投诉共8件。其中书面投诉5件,电话投诉3件,已办结8件。违规立案行政处罚1件,罚款3万元。

(三)履行职责,规范程序,切实推进房产管理业务统一

1、认真抓好直管公房安全管理。分局和各房管所始终将直管公房安全管理作为房管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通过定期检查、入户宣传、建立房屋安全档案等举措,切实解决直管公房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安全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消除直管公房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房屋使用人的安全意识。上半年对辖区直管公房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现场勘查,发现472户住宅公房存在转租现象,其中15户还存在群租现象,现已整改331户,剩余141户未整改到位的安排了专人进行督查整改。同时对现场勘查发现安全隐患的239户进行了限期整改,其中新配备更新灭火器137户,室外电线更换10户,疏散通道堵塞4户,增设灶台防火隔栅板4户。有效地保障了直管公房的使用安全。

2、认真抓好C、D类危房监管。上半年,分局和各个房管所分别对《防汛防台工作预案》进行修订,调整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5月份各房管所分别按照《防汛防台工作预案》进行了一次实地救灾演习,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5月25日分局根据市局要求在城西房管所进行了一次防汛抗台演练观摩活动,市局林宏华副局长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有关直属单位领导观摩了此次演练,并给予了充分肯定。与此同时,分局和房管所修建科对辖区内484处291312.73平方米危旧房进行了现场勘查,发放C、D级危房整改、疏散通知1466份。1-6月份,新增C、D级危房监管181处,建筑面积48840平方米,排除C、D级危房361处,建筑面积84317平方米。直管公房申报维修873户,完成竣工验收633户,维修建筑面积约18935平方米,修理经费支出1403154.37元。

3、认真组织开展“平安物业”创建活动。为了积极推进区“平安物业”创建,争取点上突破,面上推进的平安创建目标。分局在总结前阶段首批10个“平安物业”示范点创建的基础上,1月25日向全区公布了金汇昌家园等50个物业管理小区为区第二批“平安物业”示范点。同时,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意见,在全区开展“物业管理优秀管理处评选”活动,全区共有46个物业管理小区参加评选,经过层层筛选,量化打分,最终产生“区十佳物业管理处”10个和“区优秀物业管理处”10个。活动的开展为区“平安物业”的创建工作全面展开起到了积极作用。全区现有60%的物业管理小区(大厦)达到我市平安创建的要求,争取在年底全区85%的物业管理小区达到“平安物业”的标准。此外,分局还进一步规范调整业主大会组改建程序,1-6月份指导各房管所完成32个业主委员会的组改建备案,配置物业管理用房105平方米、移交物业管理用房2685.7平方米,对中心区F31地块安置房物业管理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投标。

4、认真抓好房屋装修和房屋租赁监管工作。1-6月份,住宅装修备案1066件,建筑面积117476.82平方米;非住宅装修备案(300平方米以下)162件,建筑面积19718.99平方米;处理非住宅违规装修(300平方米以上)39件,建筑面积49516.84平方米;房产租赁登记备案716件,建筑面积169422.78平方米,经济收入4114797元。行政处理结案4件;行政处罚结案9件,罚金36400元。

5、认真抓好维稳工作。上半年,分局和各房管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要求,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内部不稳定因素如修建工程处退休人员要求继续实行门诊医疗包干费1600元/年人问题;借用人员反映工资、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调整等有关问题;城西房管所干部职工反映2009年工效挂钩不合理问题;房管所退休职工强烈反映要求享受公务员退休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分局干部职工强烈要求参照公务员管理问题。分局和各房管所在市局统一指导下,一一予以妥善化解,切实做好内部维稳工作。针对经租房产问题,分局和各房管所认真配合市局做好调查、回复、接待和劝访等工作。此外,1-6月份,分局收到各类件72件,其中局长批办1件、局长信箱2件、市文明办转办6件、市局室转办16件、市(区)长热线8件、区局转办3件、经租房件20件、其他件16件。除经租房件外均已办结。针对区政府指定“百名干部包百案”蒲鞋市街道李林光件分局也已经认真予以化解。

(四)完善体制,健全组织,切实夯实发展基础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半年,分局在市局机关党委的指导下,成立了分局党总支,并设立党总支办公室。3个房管所退休职工成立了退休职工党支部,分局党总支现有支部5个。城东所因所领导班子调整,城东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会。城南党支部和城西党支部分别获得2008-2009年度房管系统先进党支部、沈永泽等3名同志获得先进党务工作者称号、林凡等9名同志获得先进党员称号。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分局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强化分局纪检监察、党建和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分局报请市局党组研究同意在现有人员编制不增的情况下,增设纪检监察室(党总支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将设专人负责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党建等工作。

2、完善财务管理体制。为进一步理顺分局财务管理体制,规范分局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财经纪律。分局报请市局党组研究同意,成立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负责分局及下辖各房管所财务管理工作,同时撤消各房管所计划财务科,各房管所实行报帐制。分局制订下发了《分局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分局从5月4日开始试行“大财务”体制,并向各房管所下达经济收支指标、绩效挂钩办法及业务工作超收办法。此外,分局还积极配合市审计局对市房管局2009年度预算外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实行大财务体制后,分局还统一了借用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福利等,并对房管所下属6家企业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下步整改思路。

3、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4月上旬,局党组和区委对分局副局长进行了调整,谢建武副局长已于4月13日到岗,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也已经调整到位。此外,为了充分发挥中层干部骨干作用,培养综合型复合型干部队伍,分局根据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对分局机关4位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城南所对个别中层岗位进行了轮岗,城东所对城东房管所修建工程处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并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启动房管所副所长公开选拔工作。分局机关因科室设置和岗位调整,于5月1日-3日对内部办公室进行个别分隔调整,现已经装饰完成。目前,涉及到科室调整和人员调整都已经按时到位,调整工作坚持稳步推进,井然有序,做到不影响日常工作,实现平稳交接。6月底,为有利于工作,分局经请示局党组研究同意,对城东、城南所长进行轮岗交流。

4、明确内部管理职责。4月底,分局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集分局和房管所全体中层干部讨论修订了《房管分局各科室和各房管所科室工作职责及岗位设置》,进一步明确了各个科室和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讨论制订出台各科室、各房管所工作目标考核量化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问题。直管公房安全隐患、CD级危房安全监管、平安物业创建和装修安全隐患都是今年以至今后房管部门要长期开展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如何能够做到短期见效、长期管理还需要深入研究。

(二)维稳问题。分局工作涉及面越来越广、来文转办机关有增无减,个案重复访、缠访现象明显上升,维稳大量牵制分局工作力量,急需探索研究有效疏导方法。

(三)房屋租赁监管问题。房屋租赁管理中非住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土地收益金执行标准弹性较大,有关部门和群众意见比较大,急需提出进一步统一规范意见。

三、2012年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继续深入开展“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将“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与市局提出的“住房保障落实年”、“房管队伍素质提升年”结合起来。一是落实领导干部重点难题包案制度,积极推进重大课题调研,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二是积极开展以“双争一满意”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围绕七十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创新活动载体,深化“双百挂钩”活动,开展“两优一先”评选,建立健全全党内关怀机制,争做创业敬业先锋争创服务管理品牌。三是要始终如一的执行好“四条禁令”,分局经检监察室要会同办公室,明察暗访,警示告诫,切实治理庸懒漂浮恶习作风,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四是积极配合市局做好审计整改工作,重点要整改国有房产和所属企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二)重点抓好住房保障工作。一是启动实物配租申请,争取在10月1日前全部配租到位;二是配合区房改办做好经济适用房申购的住房审核工作;三是要继续抓好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

(三)规范和细化房产监察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市房产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推行房产监察行政处罚标准化操作程序;二是制定区土地收益金征收工作细则,对征收的面积、金额标准、减免幅度、请假制度详细规定,杜决征收工作的随意性和浮动性;三是增强办案透明度,对重大案件的定性定档环节要实行集体会商、讨论制度,保障当事人公正、公平的合法权益。

(四)规范工作。针对分局工作的特点,积极探索研究有效疏导方法。最大限度地杜绝越级上访和影响稳定的情况发生。

物业管理整改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定不移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抓中、省、市环保督察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这条主线,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全市基本形成了“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导向,环境保护工作呈现新局面。

一、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增强班子队伍凝聚力

2017年6月6日至7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环保局开展了集中巡察,2017年8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市环保局召开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反馈了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制定下发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环境保护局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四大类问题细化为29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召开专题研究整改工作4次,集中学习贯彻党的报告精神,再次深入学习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田林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等重要要求和论断,进一步健全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财经管理、人事管理、党内政治生活等一揽子制度机制20余项,开展交心谈心3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全局各项工作凝聚到局党组这个领导核心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建设绿色经济强市的决定上来,在环境保护政策上决不搞变通、决不打折扣的落实环保责任和措施。

二、以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得到深化巩固。大力构建大气污染防治联动体系,实行环保牵头,气象、农业、城管执法、住建等部门多方联动,共同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机动车环保检测、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餐饮油烟治理、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等工作。中、省、市环保督察期间,全市共处理大气环境问题82个。截至9月底,全市已淘汰燃煤锅炉74台共176.29蒸吨,分别占全年目标任务的72.5%、68.7%;已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94户,完成率44.7%,其余企业将于11月底前全部停产整治;全市120个加油站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104个,完成率86.6%;全市已淘汰黄标车(含老旧车)1800余辆,定期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51601辆,检测合格率99.04%;强化禁烧督查与考核,全年扣减有关辖区合计目标分值9.5分,工作经费16.5万元;完成100余家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工程;投入4110万元,加快实施志超科技、盛马化工、中腾能源等10余家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努力,今年1-9月,我市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2016年下降7.5%;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优良天数为率为81.3%,同比增加0.4个百分点。据省“三大战役”办1-9月通报,我市已获省财政激励资金694.86万元。

二是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年,向上争取2017年涪江流域污染治理资金和水污染防治激励约束资金共计3046万元。强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问题整改,与取水设施无关的项目(设施)93个,整改环保部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65个。全市设立河长2875名,启动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饮用水源、城镇污水、工业企业污水、塘库堰肥水养殖、河道采砂及侵占河道等6大专项整治行动。已建污水处理厂60座,31座正常运转,日处理能力27.68万吨,在建18座,日处理能力7.78万吨。截止10月25日,禁养区内已关闭或搬迁724家,完成94.2%,适养区已完成治理730家,完成58.78%。会同船山区、经开区、河东新区启动了明月河、联盟河、米家河、开善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抓紧抓实攻坚水生态环境改善。

三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核实全市详查点位376个,工业企业43家,农用地土壤采样工作正在进行中,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已呈雏形。摸排工业企业遗留场地88处,完成8个国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土壤采样工作。梳理出全市130余个土壤污染风险源,确定了土壤环境监管重点名单。在全省率先完成土壤重点污染源遥感数据核实工作。编制并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部门和具体举措。向上争取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土壤污染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资金共计4200万元。主动对接环保厅调剂全市重金属总量指标,为微(光)电子产业、PCB电路板制造业发展争取发展空间。

三、以中省市环保督察及问题整改构建环保共治大格局

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为全力补齐生态发展在经济建设中的短板,结合实际,编制并出台《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市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等9个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改革方案和一揽子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实施方案,搭建了与发改、经信、公安、国土、住建、规划、农业、水务、城管、气象等部门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污染防治、联合执法、绿色信贷、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新框架。

二是环保督察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迎接中省环保督察,率先在全省完成市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共查找398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48个。积极推进省级环保督察发现并移交的315个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255个。截至10月19日,全市经受了中央环保督察的检阅,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环保举报案件168件,全市已立案处罚涉及环境污染问题32件,累计罚款53.0万元,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党员干部61名。

三是健全考核述职机制。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编制并出台《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市县(区)、市直园区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环保指标考核权重按10%折算计入各县(区)、市直园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总分,将环境质量、总量减排、重点任务、常态化管理等指标全部分解下达,今年8月份在全省率先创新建立县(区)和市直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述职制度。

四、以执法和监测为抓手保障环保工作有力有据

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全市形成高压势态。2017年,全市通过“双随机”执法系统派发任务584起,年底前将全部执行到位,执行及行政处罚情况均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开。全市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678件,办结率100%。除此以外,我局大力开展“利剑斩污”、执法大练兵等活动,坚持铁腕执法,严厉打击一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截止10月27日,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678件,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163起,共计罚款684.544万元,行政拘留21件,查封扣押5件,限产、停产8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件。其中,处罚金额超过2013年至2016年全市处罚金总额。蓬溪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办理了我市第一起环境犯罪案件——唐敏非法提铅案,该案一审判决唐敏被判有期徒刑2年,罚款5万元,没收46吨铅锭。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势态,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事故风险,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作贡献。

二是发挥环境监测“前哨”作用助力科学决策。2017年,环境监测以环境管理需求为导向,严格按照《2017年市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了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服务性监测和各项专项监测工作,为水、大气、土壤污染综合整治和环境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截至10月,共环境质量月报10期,环境质量季报3期,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04期,空气质量预报信息304期。按时完成全市省控空气监测系统比对考核、臭氧的量值溯源、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调查等专项任务。对市辖区24家国、省控重点企业的排污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工作,建立了完整的重点污染源监测性监测数据库和完善的数据报表;完成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在涪江支流增设15个市级监测断面,深刻分析了涪江玉溪出川断面水质为Ⅲ类的原因;对4个县级饮用水源和4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监测,完成了涪江江油段水质异常应急监测等重要任务。同时,在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类核心期刊上发表了《流域水质现状及成因分析》《环境监测部门化学试剂库5S管理模式的探索》等技术性论文8篇。

五、环保服务发展保障有力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法依规落实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切实做到“七不批、五不准”。稳步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截至10月底,市本级通过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100个,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79家;整顿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144个,其中:完善备案1215个、整顿规范847个、淘汰关闭82个,完成率94.3%。

二是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大气、水等各类污染物进行统一规范和约束,实施“一证式”管理,推行“一企一证”,促使企事业单位持证按证排污,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截至目前,完成第一批6家造纸企业、1家自备电厂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完成39家老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52家排污许可证年审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第二批水泥、氮肥、石化、印染及钢铁5个行业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工作。

三是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辐射环境与防护措施,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实行逐级落实辐射安全责任体制,积极回复并消除群众对电磁辐射的疑虑。截至10月底,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1个,延续审批1个,重新申领审批7个,变更审批8个,吊销2个,完成了安居乌木110千伏变电站至安居110千伏变电站输变电工程、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110千伏变电站工程等2个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四是严格监管和处置危险废物。2017年审批、备案全市300余家企业1200余批次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计划,累计转移处置各类危险废物超过1万吨。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起。积极加强与卫计、交运等部门联动,开展年度危废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报、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有效解决了危险废物台账不清、去向不明等监管难题,强化了危险废物监管能力。

五是扎实开展环境应急管理与演练。组织开展“环境安全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办等专项行动,在大英开展综合风险应急演练。制定下发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完善了市环境安全风险源名册64家,完成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130家。

六是大力推动环保宣教多样化。以“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性多样日等重要纪念日为契机,做好阵地宣传。我局坚持开展“环保开放日”活动,让公众走进环保、了解环保,营造宣传环保的热潮。印发了《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办法》《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方案(试行)》,利用“两微一网”积极宣传和报道党和国家、重大事件、重要理论、环保动态等讯息,截至目前,通过官方微博信息475条,公众号信息52条,门户网站信息1180条。

六、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是按计划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将枯井村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和落实列入党组会、局务会重点研究内容,制定年度帮扶方案,帮助枯井村制定完善年度脱贫计划,将结对帮扶、产业帮扶等列入年度重点帮扶内容。落实帮扶项目和专项经费,保障各项经费落实。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研究脱贫攻坚各项帮扶任务进展,每半月听取“第一书记”专题汇报脱贫攻坚工作,班子成员分期、分批到枯井村调研、督导脱贫攻坚进展情况,确保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有序推进。

二是精准支持脱贫项目。派1名同志驻枯井村专门协助开展产业脱贫攻坚工作,帮助村上制定了村集体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专项资金25万元用于村集体养牛基地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善了养牛基地雨污分流系统及管网、干粪堆棚、沼液储存池、提升泵及管网建设。支持5万元帮助村上发展雷竹种植和跑山鸡养殖产业。支持1万元作为枯井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开展九九重阳团拜会等活动。发动全局干部职工购买枯井村集体养牛基地牛肉,支持村集体经济增收。

三是强化对枯井村指导、督查。开展了“收集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大走访工作。加强入户感恩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氛围。开展了2次脱贫攻坚全覆盖督查。重点听取了村三委和“5+2”帮扶力量工作汇报,对全村130户贫困户实行全覆盖督查,并随机走访了非贫困户。同时,按照全市帮扶干部工作会要求,开展帮扶干部培训,督促帮扶干部按要求到村开展入户走访工作,为迎接省、市验收做准备。

七、2018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力抓好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原有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制定长效机制固化现有经验。在中、省督察反馈的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治、环境反映的问题中再梳理、再分析,将整改“回头看”常态化,强化查处问责。坚持属地原则,坚持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的工作方法不变。坚持问题导向,新旧问题都要建立整改清单,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一套班子负责”的要求和“五个不放过”的原则,逐个办结销号。

(二)保持力度不变做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着力建章立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我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一系列制度体系,并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大气污染防治再添措施。紧紧围绕《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和“2020年全面达标”的目标,加快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研究出台我市蓝天保卫行动方案及2018年度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为我市空气质量再提升再添举措。

(四)水污染防治抓重点领域。强化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渠河取水口北移工程以及完成集中式饮用水环境问题整改,按照统一打包建设运营三年计划有序推进各县(区)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五)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统筹安排、落实好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分解目标任务,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土壤污染防治职能职责,扎实推动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