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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营业推广范文第1篇

关键词:乡村旅游;现状;对策;黄湾镇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7)14-0156-02

加快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是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优化农村经济结构的重要途径,也是适应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在综合山地资源、水果产业等旅游资源的基础上,逐步开展了水果采摘、户外运动等乡村旅游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 发展现状

1.1 以旅游基础设施为重点,不断提升旅游接待能力 重视沿山绿道打造,尖山村、钱江村、闸口村目前已建成15km游步道;全力推进尖山风情山村旅游接待中心工程建设,主体大楼完成结顶;实施了冷冰坞停车场提升、旅游厕所、旅游导览等设施建设。

1.2 完善政策扶持,加快旅游项目建设

1.2.1 民宿产业发展 2015年12月黄湾镇出台了《民宿扶持奖励办法》,鼓励村民依靠生态环境优势发展民宿产业,已有10多户村民申请开办民宿,已完成装修并营业的民宿5家,已全部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等证照办理,开始营业。建立《民宿申报部门联审制度》和《民宿规范经营五证奖补制度》,镇区组织多个部门进行验收考核,及时将39.2万元民宿资金奖补到各民宿业主。

1.2.2 出台“花海”补助政策,凝聚人气,提高影响力 推出“花海”补助政策,确定花海种植区块,鼓励社会主体投资建设花海,种植了宽塘等4个花海项目,共计种植面积78.67hm2,花期5月―10月,丰富了镇区旅游资源,花海期间吸引了约10万人次游客前来赏花,极大提升了黄湾旅游的知名度。

1.3 完善招商引商制度,加快旅游项目建设 大力引进培育市场投资主体,成功引进了大尖山滑翔基地项目,山顶起飞场、观景台、山下降落场等主体项目完成建设共计投资200万元并开始试运营,截至目前,仅半年时间接待游客量达1万余人次,实现营业额50余万元。

1.4 完善营销模式,加快旅游项目推介宣传

1.4.1 强化市场营销,以节庆聚人气,促产业发展 精心制作旅游资源招商宣传片,精心策划主题活动及旅游线路,实现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结合水果、花海、宽塘、滑翔、高尔夫、厂店城、登山等,推出了“户外运动热起来、四季鲜果尝起来、乡村生活火起来、花海花田浪漫来”四大主题活动;设计了徒步拓展游、水果采摘游、养生度假游、时尚休闲游等4条旅游线路。加强与海宁日报等平台的合作,成功举办水果采摘节、观潮节、潮市街、养生文化节、二月初八等各类民俗活动,丰富游客旅游体验。

1.4.2 强化市场营销,走出去、请进来、抓共建 重视走出去推介。先后参加市旅游局组织的上海、杭州、苏州旅游推介会,广泛宣传和推介一日游、二日游线路。重视请进来体验。组织和接待江苏、上海、浙江3地30余家旅行社来踩点定线,加强与途牛等在线旅游平台的合作,开展线上推广活动,在途牛网售卖了一日游游客量达到1000多人次。重视抓共建合作。与宽塘商业街、杭州新视野旅游公司等主体共建青少年户外教育基地,助推“阳光少年”高尔夫夏令营等宣传推广活动。

2 主要问题

2.1 旅游接待能力薄弱 由于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黄湾旅游知名度提升很快,水果采摘游、登山徒步游、野炊烧烤游、宽塘休闲游游客量较之以往有了很大的增加,按实际统计冷冰坞在柑橘采摘季期间最高日接待游客量达5000人次。游客量的增加对旅游配套资源,停车、吃饭、住宿等旅游资源需求量不断加大,而我们的旅游接待能力十分薄弱。如吃住行、游购娱等6个方面的功能配套不全。

2.2 民宿产业滞步不前 民宿产业刚刚起步,民宿层次不高,大部分民宿基本还是农家乐的状态,民宿点过于分散;各经营户之间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差异及农家乐自身经营能力差异,发展也不平衡,部分先发展起来的民宿户虽已尝到不少甜^,但周边农户依旧处于观望状态,打造10户连片的民宿样板村目前还有较大难度。

2.3 产业链还未形成 一方面由于农业的季节性特点,一些以农业为基础开发的乡村休闲旅游,游客冷热不均,旅游旺季人多得没地方停车,季节一过冷冷清清,给休闲农业的持续管理经营带来许多矛盾。另一方面,乡村旅游与休闲观光农业点都比较分散,加上配套不足,旅客停留的时间往往不超过1d。

2.4 管理机制不健全 涉及道路、停车、旅游咨询服务、通讯设施等公共配套管理机制不健全,依靠农户或村级集体无法承担;乡村旅游景点资源的整合缺点统筹规划。因此政府、农户、村集体、社会资本必须合力推进乡村旅游的机制创新。

3 对策建议

3.1 强化规划引领 当前,黄湾镇(区)乡村休闲旅游以尖山风情山村和慢谷钱江为重点,分别建设运动休闲区和乡村慢生活休闲区,着力构建“一心一轴一带五区”的发展格局,按照全域景区化的要求,大力发展具有观光、休闲、生态、科技示范功能的农业体验基地,形成生态农业、休闲旅游相融合的农业新模式,打造集乡村风景美丽、民俗风情独特的乡村公园。

3.2 加强规范化建设 一是规范市场秩序,健全管理体系。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建立民宿行业协会,实行“五统一”管理模式。开展“星级评比授牌”和“共产党员示范岗”等活动,促使经营者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对违章经营者进行处罚。二是结合农民素质培训工程,组织开展民宿业主和服务人员的经营理念、营销策划、服务技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与档次。

3.3 创新发展机制 加快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投资、农户参与、村集体协调的发展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兴办农民办不了、村集体办不起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和配套产业。鼓励社会投资者与村级组织合作建设乡村休闲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接待设施及必要的景观和游乐项目,提高经营档次。鼓励村集体充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旅游接待和公共配套设施。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协调作用,建设农民没有能力建设的配套项目,开展统一服务、统一管理、统一营销。

民宿营业推广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型经营主体

基金项目:2016年度宿迁市社科研究课题:“宿迁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与对策研究――基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视角”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宿迁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与对策研究――基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视角

收录日期:2017年1月26日

一、宿迁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现状

(一)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快速增长。宿迁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态势良好,呈现出数量增长快、经营方式活、辐射效应高的特点。2015年全市新增种养大户1,891个,累计达9,810个;新增家庭农场1,228家,累计达5,270家,总量居江苏省首位;2016年上半年,全市新增种养大户504个,累计达10,314个;新增家庭农场达574家,累计达5,844家,继续保持江苏省首位。同时,不断创新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模式,按照“产业集聚、农场集群、服务集中、发展集约”的基本思路,积极推行家庭农场集群发展模式,探索发展“一社一群一中心”创新模式。

(二)各类经营主体的生产水平逐步提高。2016年宿迁市列入名录的合作社达到1,155个,农民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率达64%,比2015年提高18%。市级以上“五好”示范社累计达到410家,其中部级16家、省级60家、市级334家。作为农产品加工销售载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加工销售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16年1月份,宿迁市共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20家,其中部级4家、省级44家、市级220家、县级352家,年销售收入超过4,000万元以上的占48%。

(三)主导产业竞争优势不断凸显。渔业经济总量逐年递增,全市淡水水产养殖面积103万亩,水产品年总产量27.2万吨。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2016年全市存栏奶牛4.17万头,出栏生猪560万头、出栏肉鸡2亿羽、出栏肉牛13.5万头、出栏肉羊182万只。果蔬生产能力不断提升,2016年全市蔬菜瓜果种植面积210.5万亩,年产量545.4万吨,其中蔬菜复种面积171.9万亩,产量465.6万吨,西甜瓜种植面积22.5万亩,产量62.7万吨,果树种植面积16.1万亩,产量17.1万吨。2016年全市新增鲜切花、彩色观赏苗木、盆栽植物等特色花木种植面积1.3万亩,花木种植总面积达53万亩,居江苏省首位。近年来,宿迁市全面落实粮补政策,大力开展“粮食高产增效创建”活动,加速粮食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区域布局,粮食实现生产“十三连丰”。

(四)农业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三次产业逐渐融合发展。近年来,宿迁市围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布局,积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重点提升粮食、果蔬和水产品精深加工能力,集中力量培育和引进了一批行业领军龙头企业,促进本地特色农产品出口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全国2/3以上的“国字号”农业龙头企业落户宿迁市,蒙牛集团、广东温氏、汇源果汁、江苏雨润、中粮集团、娃哈哈集团等一大批知名企业相继建成投产。设计了一批特色鲜明的休闲观光农业创业产品,培育了一批休闲观光农业集聚村,创建了一批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县、示范点和星级企业。全市累计培育休闲农业经营主体319个,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企业3个,建成省级最具魅力休闲乡村6个,省级农家乐集聚村1个,省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3个,培育省级农业观光旅游线路5条。

(五)农业发展模式从资源依赖向科技支撑转变。宿迁市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布局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加大入园主体招引力度,优化现代农业园区主导产业布局,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质态不断提升。本着规模化、标准化、高端化、精品化原则,加强加工、包装、储运、冷链物流、质检等配套制度和设施建设,推进农超对接、产销直挂、电子商务等模式创新,提高了产加销一体化水平,强化了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秉持增产增效并重,生产生态协调原则,加大生态农业、智能农业等集成技术攻关力度,开展了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四新”示范,农业园区科技竞争力不断提升。全市累计建成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8个,累计建成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面积达34.3万亩,招引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组织等各类入园主体1,311个,主导产业产值占比达85.4%。各省级园区良种覆盖率达100%,设施农业比重达80%以上,农业机械化水平达90%以上,智能化监测水平达60%以上。

产研结合的农业科技协调创新机制得以构建,与省内外农业院校的合作交流不断加强,产出了一批符合市情需求的农业科技成果。市、县、乡农技部门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三级互动的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得以试点建设。探索构建了线上展示与线下示范相结合的远程农技推广新模式,农业科技信息互联互通基本得以实现。技术推广中间环节得以缩短,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得以全面提升。多元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多功能乡镇农技中心得以创建,初步形成了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科技服务的局面。全市年推广农业“三新”(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成果40项,培育科技示范户1万簦建成“五有”兽医站80家,“五有”乡镇农技中心实现了全覆盖,并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1个,建成农业物联网示范点47个。

(六)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不断壮大。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对农业农村人才的需求为出发点,按照“常态化”、“标准化”、“品牌化”的要求,宿迁市大力实施了职业农民培训工程。积极鼓励大学毕业生、农(渔)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形成了现代农业建设的新生力量。重点强化了家庭农(渔)场主、农民合作组织带头人、专业大户的培训力度,形成了现代农业建设的有生力量。合理引导愿意投身农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创办人、工商资本注资人接受培训,形成了现代农业建设的社会力量。以“三种力量”的培育为目标,“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分类培训模式得以形成,并不断提升完善,顺应了农业结构调整需要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历史潮流。积极开展了农业职业经理人、“电商农业”创办人等高层次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建立了农业领军人物后备人才库。巩固提升了江苏农民培训学院、县(区)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主阵地作用。同时,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立职业农民培训课堂和创业实训基地。目前,全市建成农业生产实训基地42个,组建了5个专业讲师团,吸纳专家教授、农技人员和种养能人200多人。2016年培育职业农民2.73万人,其中包含了农村电商经营者2,018人、农业职业经理人1,015人。

二、宿迁市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的发展态势来看,宿迁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正在向良性方向发展。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不容忽视,我国其他正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地区可以引以为鉴。

(一)对小规模农业的优点认识不到位,普通农户直接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门槛过高。虽然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小农经营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但小农经营亦有它的优点,比如经营灵活、不计劳动报酬、监督成本低等,这些都是规模农业所无法比拟的。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践中,地方政府没有充分认识到小规模农业的优点,把规模化经营当作其制定政策的导向,其中最具影响力和最具指导意义的是地方政府为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而制定的各类奖补政策、措施和办法。这些政策对普通农户而言并不能产生有效的激励作用,最终直接受益的往往是专业大户或外来工商资本,普通农户难以分享各项政策的好处。

(二)农产品基地建设和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基地建设是确保整个农业产业链条良性运作的关键。目前,宿迁市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的瓶颈之一是基地建设问题,而问题的关键主要不在于基地的数量,而是已建成的基地不能顺利运转,进而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地方政府通常会招引大量没有相关从业经验的中小工商资本参与基地建设,待工商资本在完成基地建设、并经项目部门验收拿到补贴后,地方政府没有对基地的运作进行有效的干预和指导。

(三)以大户和资本为代表的土地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保护亟待加强。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阶层的分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不同阶层对利益的诉求有很大差别,呈现出多元化特征。在农村具体公共事务处理过程中,多元化的利益诉求往往导致“好事难办”现象发生。加之农民一直以弱势群体的面貌呈现在各类媒体、研究及政策制定中,容易导致地方政府一味地强调农民的弱势而无视当前的农村阶层分化,忽视对以专业大户和工商资本为代表的规模土地承包方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护。

(四)三产化农业发展滞后,不能满足城市中产阶层对农业多功能性需求。面对频频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人们对农产品质量的重视程度也空前高涨,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较高的当属城市的中产阶层。由于宿迁市的休闲农业、体验农业、文化农业、养生农业、景观农业等三产化农业发展相对滞后,能够为这一人群提供相应消费机会的空间和场所非常有限,因此远不能满足其对农业多功能性的需求。

(五)土地流转后农村留守人员的生存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过程中,与土地流转同等重要的工作是如何安置好已流转了土地的农民,这在推行土地大规模流转的欠发达地区更是头等重要的工作。然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相对来说,对资本的需求高于对劳动的需求,能够提供的就业机会相对较少,导致大量留守人员无法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无法获得力所能及的工作机会,农村的贫富差距拉大,部分弱势群体生活质量受到影响。

三、宿w市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对策建议

(一)充分认识发展小规模农业的现实意义,创新体制机制,调整奖补政策,降低普通农户直接参与现代农业发展的门槛。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机制,将具有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需求的农户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合作组织在统一经营层面上的组织、协调等职能;调整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奖补政策,根据不同类型农业生产主体对劳动力需求的不同,以及农户自身资本实力现状,确定奖补的规模要求。

(二)遵循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内在逻辑,完善农产品基地建设的发展机制。在基地建设方面,改进制度安排,使地方政府能够全程监控基地的运作;将更多的精力从推进生产转向为生产提供综合配套服务,以及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建设上来;鼓励本地城市居民组建消费性质的社团组织,直接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对接,实现农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在地化。

(三)切实做好规模土地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过程中,以大户和工商资本为代表的投资者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弥补了普通农户资本不足的困境。因此,在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在做好服务的同时,要敢于依法依规对故意阻碍和干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的无理、不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工作不力、的行政人员、农村基层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以切实保障专业大户和工商资本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打造三产化农业,助推农村经济发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求大力促进三产化农业发展。三产化农业的发展不但能够满足当前城市中产阶层对农业多功能性的需求,而且能够产生更大的收益,更好地助农增收。当前,农业的传统功能不断强化、新的功能日益彰显,迫切需要我们深入挖掘农业的生态、旅游、文化等功能,努力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要深度挖掘和利用乡村资源禀赋,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引导和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乡村旅游,推动农业、林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力求做出亮点、做出特色、做出影响。

(五)深化对土地多功能性的认识,多渠道提升土地流转后农村留守人员的生活质量。在推行集中居住政策的地方,统筹规划,给每户预留出适量的土地供老年人耕种;鼓励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丰富老人、妇女等留守人员的精神生活;加大“三来一加”项目的引进力度,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加用工数量,为农村留守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四、结语

农业发展过程中很多问题的产生源自供给侧而非需求侧,供给侧改革要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更为根本的是要实现生产方式的调整与提升。农业供给侧改革表面上是要改变农产品的供给品种、品质和数量,实际上是要改变和提升现有的农业生产方式和生产过程。不同类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和与之相应的农业经营方式决定了农产品供给的品种、品质和数量。应大力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在农业生产者内部延伸产业链,将农业生产收益完全内化,从而形成多样化的收入渠道,为发展高质高效农业提供资金保障。因此,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作为探究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与对策的切入口。

主要参考文献:

[1]江维国.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J].现代经济探讨,2016.4.

[2]徐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培育研究――基于湖北省的调查[J].学术论坛,2014.1.

[3]宿迁市农经扶贫系统五新调研成果汇编.2014.

民宿营业推广范文第3篇

1引言

宿迁市宿城区是1996年随着宿迁市的设立而成立的中心城区,2009年宿城区被列入全省集体林改制度改革试点,大力推进以明晰产权为重点的主体改革,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此次林改涉及到17个乡镇(街道),184个村(居),12.87万农户,通过“均股均利、集体经营和家庭承包经营”3种改革方式,依法明晰产权1.07万hm2,发放股权证书集体1337份,个人57436份,完善林地承包合同418件,新颁林权证2523宗,面积0.88万hm2,林木确权率和群众满意率双双达到99%以上。

2加强宿城林业产业发展的措施

2.1广泛宣传,组织推动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关系到林业经济发展,更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中央领导多次明确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改革开放初期土地承包制一样,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此次林权制度改革不仅是林业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而且要求在林业产业发展体制和机制上不断创新,其意义将远远超出林业本身。同时站在农民的角度、站在历史发展的角度、站在物权的角度来说,这样的改革很激动人心,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发展林业、建设林业的积极性,给林业建设注入了新鲜血液、拓展了发展空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高度重视,宿城区就贯彻落实中央及省林改会议精神多次召开了专门会议,多次到基层进行专题调研,做好政策储备。区林业主管部门就林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形成了“讲政策、重现实,听民意、促发展,保稳定、出成果”的具体指导意见,成立了宿城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原区长李建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及时解决林改配套改革中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区政府制定了林改实施意见和具体操作办法,并与乡镇、街道签定了林改工作责任状,安排林改专项经费25万元。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宿城区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宿城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操作办法》,作为全区林改的指导性文件。各乡镇街道分别召开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并相继成立工作机构,组织开展全区林改工作,加强对林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乡镇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专人,分片包村,确保林改工作干部、经费和政策三到位,将林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制定奖惩办法。通过广播电视、张贴标语、宣传车、《林改快报》和业务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林改工作的意义和方法步骤等,让广大农民充分了解、支持并主动参与改革,为林权改革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2.2先行试点,总结经验作为全省林改试点县,为稳妥推进本区改革,去年7月份在洋北镇张庄村等村先行试点,主要采取4个步骤。(1)区分管领导带领林改办人员深入试点村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然后形成林改方案。(2)公开公示林改对象和内容,即对试点村各类林木摸底排查统计,分清类别,把林改对象予以公示。(3)召开村民大会对集体林地改革内容、林改方式等进行讨论确定,林改办和乡镇业务人员全程参与指导监督。(4)确权发证,对于公示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改革方式林地实行确权,做到面积准确、权属清查、产权明晰、股份到人。在总结验收阶段,对照林改要求,采取自下而上申报和自上而下验收。我们通过公开透明,依法运作,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充分享有发言权和决策权,林改试点工作非常顺利,群众也非常满意。试点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找出难点,确定重点,10月份林改工作在全区推行实施。

2.3分类指导,有序推开为确保全区所有集体林地改革到位,针对不同乡情、村情和农民对林业依赖程度的实际,因地制宜,采取不同林改方法。

2.3.1均股改革落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林地林木所拥有的初始产权,保障农民收益权。按本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此次改革时,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或由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或户代表)认可的人口,将每宗林地、林木以平均的方法进行折股,确定出股权总份数和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享有的股权。罗圩乡、埠子镇等乡镇根据2/3以上村民意见同意,本着稳定和谐、群众满意、生态安全原则进行改革,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全组集体林地一次性按二轮土地承包时总人口,均分到人。

2.3.2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根据生态受保护、集体经济能壮大、有利于规模经营的原则,对沿路的绿色通道、沿河湖的生态公益林,引导村民在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时确定为集体统一经营方式进行林改。其净收益,可保留不高于20%作为公积金,用于扩大林业再生产。要将扣除公积金后的剩余收益,不低于70%按股权分配到人,其他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中扬镇针对五西保庄圩大堤总面积较小、生态防护要求高,不宜平均分配到人的实际情况,在征得95%以上农民代表同意,对五西保庄圩大堤树塘经营权以每塘口100元进行拍卖,经营期限60年,不仅解决了一些纠纷,而且保证了按季节高质量造林营林。

2.3.3家庭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将原由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按人口平均分配到户,林改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全组集体林地一次性按二轮土地承包时总人口,农民人人分得集体林地,极大地调动了农民造林营林积极性主要是对在二轮土地承包时,应以家庭联产承包形式均分到户而分的,本次林改利于均分和林业生产的,采用此种方式。龙河、埠子、中扬等乡镇根据当地实际和2/3以上村民意见,本着稳定和谐、群众满意、生态安全、上级认可的原则,实行个性林改。洋北镇等乡镇对路旁、沟旁、农田林网等四旁林木进行承包、只确定林地长度,不确定具体宽度,只确定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不确定林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既保证了公益事业随时用地,也保证了“非耕地全覆盖”,并增加了农民收入。

2.4齐抓共管,大力推进

2.4.1加强指导督查林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具体操作中,我们在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增挂乡镇林业站牌子,将林权制度改革目标任务细化到项,分解到人,明确每个村居3人以上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林业部门牵头主抓,纪检监察、宣传、发改、财政等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改革强大合力。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督查组明查暗访,重点对民主决策、堪界发证、矛盾调处和归档立卷等重点环节进行督查。

2.4.2村民会议决策坚持把林改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实事来抓,无论采取何种林改方式,都以村组为主体,让林农唱主角,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实行阳光操作、民主决策,维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政策落实的公平、公正、公开。#p#分页标题#e#

2.4.3加强林权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了“谁造林,谁所有;新造林,保成活;成活林,重管护;股权林,可流转”的长效营林管护机制,森林公安和林政部门严管毁林、盗林行为。改革森林采伐管理方式,实施森林采伐限额计划管理,对非规划林地采伐实行简化审批手续,随时申请随时审批,不受采伐限额限制。

3宿城林业生态发展成效分析

3.1林地面积显著增加林改确立了农民在林业经营中的主体地位,调动了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发展的积极性。林改后农民造林护林自觉性普遍提高,管林、护林、造林积极性得到了极大提高,林农对林木精心呵护,大胆投入,充分利用荒地、沿河、沿湖、绿色通道、农田林网、庄台四旁等隙地,采取科学方法多品种、多规格栽植林木,造林面积持续增长。有的农民干脆吃住在自己的林地里,“看好自家的地,管好自家的树”,已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由于农民植树热情高涨,2010年、2011年全区分别新增造林228万株及210万株。

3.2林业收入显著提高,集体经济得到增强通过林改,一方面使林农营造林得到法律保障,实现务林有利、致富有门,大幅度增加来自林业的收入。通过林改明晰产权、规范流转、让利于民,树林成了林农的“绿色银行”,林农从此走上了增收致富路。由于机制灵活、管护到位,广大农民营林积极性显著提高,农民林业人均纯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7•83%,人均涉林纯收入达1260元,占人均纯收入的15.3%,林改还扩大了农民的就业面,全区从事林业的经营的人数达2万人以上,是林改前的3倍。另一方面,抓好村集体林地的统一经营管理,正确引导林农交纳林地使用费,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真正体现以家庭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3.3林业加工发展迅猛林改也促进了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迅猛,以林地经济为主的产业值达到25.24亿元,各类林产品加工企业超过1000家,其中木材加工企业890余户,规模以上加工企业42家,年产值35.9亿元。同时还带动了一大批以经营林木为主的“经济人”队伍,年收入达1.3亿元。林菌、林菜、林禽、林鱼、林蟹、林花、林粮等高效林农复合模式,年产值2.15亿元,林农真正尝到了林业快速发展的甜头,得到了实惠。

3.4林区社会更加和谐

3.4.1促进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林改从源头上铲除了腐败的土壤,有效杜绝了村干部“暗箱操作”,乱卖林、乱花钱的现象,涉林腐败得到有效遏止,村干部与群众一起承包林地,一起致富,密切了农村干群关系,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4.2促进了农村民主管理林改是一次比较全面、深入、生动的民主法制教育活动,使干部懂得了依法行政,群众懂得了依法维权,从而积极主动参与集体事务管理。

3.4.3促进了乡村公益事业发展不少村把林改收入用于乡村自来水、道路、绿化、电气化等建设,改变了村容村貌。分林到户,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明显提升。治安更加稳定,社会更加和谐。

民宿营业推广范文第4篇

关键词:旅游目的地;民宿

一、引言

近年来,旅游目的地建设成为不少城市发展旅游业的目标和方向,即让城市或景区成为游客出行的终点地区,吸引游客前来观光、休闲和度假。一般认为,旅游目的地包含六个核心要素,一是要有吸引物,如自然风光、人文活动等能对游客产生吸引力;二是拥有方便快捷的交通,尽可能减少旅途中的时间;三是要有舒适的食宿等旅游设施;四是存在专业的旅行机构提供周到细致的旅游服务;五是拥有观赏性、参与性强的文化活动;六是拥有便利的辅助服务设施如银行、医院、超市等。在旅游目的地建设中,基础设施建设尤为重要,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游客对旅行中的食宿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游客提供舒适、宾至如归的食宿设施和体验应成为旅游目的地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并成为影响游客满意度的重要因素,在丽江、大理、凤凰等著名旅游城市,独具特色的民宿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丰富了游客的旅游审美活动,并逐渐成为旅游目的地品牌中的重要元素和旅游吸引物之一。湖北秭归县拥有丰富的自然和文化旅游资源,具有建成国内知名旅游目的地的巨大潜力,发展民宿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该县的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增游客满意度,目前,该县民宿业还处于发展起步阶段。

二、民宿的定义和发展现状

民宿目前在国内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一般是指民宿经营者利用或租赁当地居民的自宅空闲房间,结合地域性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提供旅客乡野生活的住宿场所。

民宿最早起源于欧洲乡村地区,经过多年的发展及市场孕育,已逐步从乡村进入城市和景区,并逐渐成为旅游目的地品牌元素构成和核心吸引物,随着消费水平及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倾向于在旅游过程中选择有“温度”、有情感、服务好的民宿作为休憩之处,我国民宿最早出现于上世纪80年代的台湾垦丁公园周边区域,作为酒店、宾馆接待能力不足时的补充,近年来,受政策、金融等多方助推下,民宿业出现井喷式的增长,并在中、低、高端市场均有涉及,并逐步发展出艺术体验型、复古经营型、赏景度假型、农村体验型等多种类型的民宿,以丽江、阳朔、厦门等为代表的地方民宿业发展迅猛,呈现出数量多、品质高等特点,受到了游客的青睐。目前,我国民宿业发展主要集中在西南和东南地区,其中云南省的民宿数量位居全国第一。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全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4.13万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1%。随着全民休闲旅游时代的到来,旅游人数规模及消费水平将逐步增长扩大,游客需求层次也在上升,从单纯的观光到休闲和度假,满足体验、认知、审美的需要,民宿以其独特的优势,仍将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三、发展民宿的有利因素

(一)有特色,能满足游客多样性的旅游需求。有别于酒店的标准化模式,民宿能为游客提供多样性的消费需求,不同的装修主题、优美的自然风光、浓厚的本土文化,丰富了游客的旅游休闲体验。游客在欣赏秀美的自然风光同时,还能进一步近距离、深入的体验当地的生活习惯、风土人情和传统文化。

(二)对传统文化的挖掘和传承。以秭归为例,该地拥有丰富、悠久、多样的文化资源,但缺乏有效地挖掘、整理,导致众多文化资源的商业价值发挥不足,游客旅游体验还停留在浅层次的自然风光观光上。发展民宿业,能很好的发掘、整理、保护、传承文化资源。使传统文化在焕发生机和活力的同时,发挥其商业价值。

(三)地理位置优越,能给予游客更好的旅游体验。相对于传统位于城市中的酒店和宾馆,民宿选址一般位于景区周边或风景优美的地方,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实现了“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休闲体验,民宿能延长游客停留的时间,让游客能更从容的欣赏当地的风光和文化,在慢节奏的生活中释放压力,回归自然。

(四)能给予游客温馨的人文环境。民宿一般规模较小,游客在入住的同时,还能感受到民宿从业者的日常起居和生活,品尝到当地的特色饮食,与从业者有深入的互动和交流,享受到热情、亲切如家人般的服务,给予游客温馨的家居感受。四、当前秭归民宿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水平较低。依托于优美的自然风光和屈原故里的历史名人效应,秭归旅游发展迅猛,但秭归的民宿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在境内还没有较为知名的民宿,原有依靠景区和乡村旅游发展起来的民宿,大多仅满足于提供饮食和住宿的需求,对于更深层次的文化休闲需求开发较少,也缺少配套的周边产品开发,仅有几家条件较好的民宿,其娱乐功能也仅为室、KTV等。

(二)缺少鲜明的主题和特色。目前,秭归民宿建设主题还较为单一,缺少鲜明的特色,没有很好的与当地文化、民俗、自然资源、农业等相结合,导致民宿发展较为同质化,没能体现民宿的特色,因而对游客的吸引力还相对较小。

(三)营销手段和渠道相对单一。目前,秭归民宿业大多还缺少积极、有效的营销手段。除少数民宿通过运营微信公众号来提高知名度外,大多数民宿还较少利用互联网和移动新媒体开展营销,此外利用节庆活动、开展广告促销、人员推销力度不够,民宿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还较为有限。同时由于秭归民宿业整体发展还处于较低水平,因而缺少统一的对外形象展示,还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

民宿营业推广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本文谨从当前宿州市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发展现状入题,通过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科技服务模式研究的分析,结合宿州发展实际,提出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个人思考。

发达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国家对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家实施工业反哺农业政策的加强,传统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广大农民对科技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对宿州这座发展中城市来说,这种发展创新的要求更加迫切。因此,积极探索、努力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已成为宿州市奋力崛起的重要任务。

1新时期传统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已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要求

传统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政府主办的各基层涉农站所组成,在历史上对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繁荣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入发展,传统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已越来越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管理体制不顺,科技服务事业滑坡。由于城乡机构改革,多数原农业科技服务单位“三权”下放到乡镇,造成农技服务资源分散,利用率降低。200。年后,宿州市乡镇基层农技人员减少了40%,有的因乡镇财政困难,部分农技人员被迫将主要精力放在经营创收上,造成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推广等科技服务工作缺人干。同时,上级部门对乡镇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指挥失灵,科技服务在乡镇出现断层,导致科技服务事业滑坡。

(2)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服务功能下降。目前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普遍存在着经费短缺问题,有的乡镇没有科技服务经费,甚至连农技人员基本工资都无法及时足额兑现。经费投入不足导致农村科技服务部门的科研和培训条件落后,工作正常开展没有物质保障,农业科技到位率大大下降,难以为农户提供有效的服务。

(3)科技服务方式陈旧,服务效益不高。一些农业科技服务单位工作方法单调,手段陈旧,环节单一。仅限产前、产中技术指导服务,产后流通、贮藏、加工服务缺少;只靠行政推动,信息引导、示范带动缺少;习惯守候等待、被动咨询,主动服务、现场指导缺少。机制不活,动力不足,效率低下,导致农业科技服务机构不能真正发挥引导农民调、指导农民干、帮助农民销的作用。

(4)农技人员知识老化,技术创新能力不强。长期以来,由于基层农村科技服务部门条件艰苦,经费缺乏,绝大多数从业人员没有机会参加必要的学习、培训、进修、考察,造成知识老化,技术过时,观念陈旧,创新能力较差。宿州市1097名在职基层农技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只有“人,仅占6%。在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层出不穷、日新月异的新形势下,农村科技服务队伍现有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很难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需要,广大农民对“专、精、特、新”的技术需求不能满足。

2市场经济催生一批新型的科技服务模式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批新型的农村科技服务模式应运而生,改变了过去农村科技服务由农技部门独立支撑的单一模式,显示了蓬勃的生机与活力。归纳起来,这些新型的科技服务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科研机构带动型。通过扶持壮大科研机构,使其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宿州市农业科研机构目前己发展到25家,为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做出了重要贡献。如安徽省无籽西瓜研究所,自1997年创办以来,聘请农业专家为顾问,以科研单位、中介组织和瓜农“三赢”的利用机制为纽带,对瓜农实行包种苗、包技术、包产量、包销售的全过程服务,形成了科一农一贸一体化的产业化农技服务模式,推广范围覆盖20多个省、市、自治区,占全国无籽西瓜总面积的1/3。

(2)科技示范园辐射型。通过建设示范园、示范基地,形成辐射效应,宿州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共引进国内外农作物新品种七百多个,新技术近百项,部分农作物、果树、瓜菜、花卉新品种向全市及省内外推广,该园区也因此成为全省唯一的部级农业科技示范园。目前,宿州市己建各类农业示范园区40多个,辐射面积达30。万亩以上。

(3)龙头企业带动型。近年来,宿州市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它们通过“建基地、带农户”,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技术服务,利益关联度高,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目前全市共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5家,其中省级10家,市级25家,带动农户20多万户。

(4)专业合作组织推动型。供销、农技等部门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推动区域产业化的发展。目前宿州市共建立各类专业合作组织近1360个,入会会员15万人,带动农户50万户。墉桥区供销合作社在全区成立棉花专业合作社,现有24个一级社,167个分社,辐射29个乡镇210个行政村的6万多棉农。

(5)专业协会牵动型。围绕一个产业,发挥纽带的作用,一头带动农民,一头连接市场,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形成一批民间专业协会。杨山县现有各类水果协会200个,有的还以果树技术服务为依托建立了水果批发市场,办起了包装品加工厂,大大提高了水果生产的社会化、组织化程度。

(6)个体大户带动型。通过培养农民带头人,扶持个体种养大户,与农民结成不同形式的利益共同体,实行生产、服务、销售一体化经营,示范带动农户进行规模化生产。洒县屏山万头养猪场采取“公司+农户”运作方式,与150。多个养猪户签订养殖技术、生产销售合作协议书,大力发展二元猪、三元猪,年产值达1亿元。

以上各种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顺应了当前农村经济市场化发展的需要,推动农村经济较快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我们从中得到了有益的启示:

第一,创新机制是农业科技服务成功的前提。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外市场对农产品的品种和品质的要求也从单一向多样化发展。因此,要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必须确保农业技术及其推广工作的不断创新。

第二,市场机制是农业科技服务成功的基础。农业科技成果市场化的本质是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市场需求,农业技术只有在满足市场需求的情况下,才能自行扩散。

第三,动力机制是农业科技服务成功的关键。这其中包括农户对技术需求的外在动力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内在动力,以及服务主体参与服务获得报酬的激励动力。

第四,协调机制是农业科技服务成功的保证。农业科技服务是一个涉及众多要素的开放系统,其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互相联系的高度“关联性”。政府在协调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性作用。协调机制保证了系统内物质、技术与价值的流动与转化关系顺畅,在技术供求的动态平衡中,寻求并实现了各自的利益,达到了整体功能的最佳化。

3适应新形势,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面对市场经济发展竞争加快的新形势,宿州市必须顺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与不断完善的市场农业相适应,与现行的农业结构相一致,着力构建服务组织社会化、服务技能专业化、服务机制市场化、服务功能全程化、服务体系产业化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1)政府是体系构建的“保姆”。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政府应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做好体系构建中的规划、协调和体系完善后的监督、调节工作,引导和扶持公益性服务,支持、鼓励各类科技服务组织服务农村、服务农民。要通过制订有关制度和激励政策,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与服务的宽松环境,鼓励科研机构、企业、中介机构、社会组织面向农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服务;加强对农民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抓好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使之成为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示范的基地;加大对农业科技和教育的投入,稳定农村科技服务队伍,扶持科技开发和兴办科技服务实体,提高科技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市场化的科技服务组织是体系构建的主体。构建充满活力的农村新型科技服务体系,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建立利益驱动机制,培育自求生存、自谋发展的各类科技服务主体。各类涉农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个体工商企业、民营科技服务组织是农业科技服务的主体,最具效益观念,它们通过科技服务,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科技推广与服务效果显著。必须大力支持,创造良好环境,鼓励它们在服务“三农”中互惠互利、实现双赢。团体协会、专业合作社等民间科技服务组织,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上联农业科研和推广部门,下接千家万户,能迅速高效地推广、普及农业新技术、新产品,必须积极扶持,引导它们规范运作、良性发展,使之在农村科技服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