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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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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范文第1篇

开展标本兼治工作,管住源头,全面推进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综合治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理论体系为指导,站在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建设“平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要求,突出监管重点,更好地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乡村道路交通管理基础工作,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改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镇乡村道路交通重大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客运车辆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建立长效机制,使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乡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组织领导

开展预防乡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及相关站所领导是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的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把整治行动主动权置于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之下,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重点

重点情况掌握:辖区内乡村道路、机动车、驾驶人底数。

重点执法道路:全镇所有道路特别是乡村、山区公路。

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客运车辆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

重点宣传教育群体:车主、驾驶人、乡村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乡村群众。

五、工作措施

(一)职责分工,形成合力,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政府对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司法所、学校、村委会、村民小组等单位为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着力解决好辖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具体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调整勤务,最大限度地将力量和装备向乡村道路延伸,加大对乡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扩大管控覆盖面,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有人员执勤和巡逻,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及相关部门相互配合,针对本辖区乡村赶集日等群众集中出行的实际情况,在镇重点路段设立执勤点,加强路面秩序管理,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严重交通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镇政府成立预防乡村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构,全面抓好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健全“四支队伍”,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司法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积极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每学期集中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要在辖区内开展道路巡查及对本村机动车车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劝阻本辖区群众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乘坐拖拉机等违法行为。

(二)集中排查治理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公安部、省、州、县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对乡村道路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特别是对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缺失严重,易发生事故的弯道、坡道等路段,要实施重点排查,确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和空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研究并提出治理方案和意见,并向党委、政府汇报。对一时难以治理的危险路段,采取增派人员、多次设置临时执勤点、设立标志等有效措施,加大管控力度;对正在整治的危险路段,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依法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并要求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安排专门人员进行交通疏导指挥;进一步加强对镇三岔路口等交通经常性堵塞点的整治力度,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隐患。

(三)强化乡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罗次交警中队和派出所以无牌无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摩托车为重点,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乡村道路,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彻底清理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的现象。

(四)加强乡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结合《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进行宣传贯彻,针对乡村集市等群众集中的时间、地点,深入到公路沿线的村庄、学校和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村组,通过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司法所、学校、村委会、村民小组等部门组织向农民群众宣传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的危险性,开展“拒绝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等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材料,建立宣传阵地,创办专门栏目,采取以案说法、曝光违法行为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队”要充实力量,结合本地道路交通事故特点,运用生动的宣传教育材料,深入乡村开展宣传活动,让农民群众切实认识到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提高宣传实效。要在学校放假前、开学后,集中组织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认真总结,切实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本地区推广“丘北经验”工作的情况,分析乡村地区交通安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从解决乡村群众出行难入手,疏堵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乡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村委会和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落实和完善乡村地区“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办法,构建乡村地区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范文第2篇

一年来,乡人民政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通过整治,达到了“平安畅通乡”的目标,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后。

一、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履行安全责任,落实工作措施

按照《习水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乡人民政府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由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王万林同志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乡派出所,由派出所、农机站、交管站、安监站工作人员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同时及时召开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会上,传达贯彻了习府办发([20__]60号)文件精神,分析了全乡道路交通安全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解决影响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一是交管站负责对坑凹道路危险路段和易冻易滑路段及时修补,设置安全警示牌,确保道路畅通,对未验收或不符合客运车辆通行的乡村道路设施禁止通行的禁令牌;二是农机站要切实加强对农用车辆及驾驶管理,拟定好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召开农机驾驶员会议并签订安全责任状,严禁农用车载人;三是派出所要加强对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三轮车辆管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召开客运车、货运车、三轮车、二轮车辆会议,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大对超员、超载车辆的查处力度和黑车非驾的打击力度;四是各村要对所辖区域的农用车、三轮车、二轮车加强管理,同时保证辖区内路段畅通并配合协助交管站、农机站、派出所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交通安全知识,使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村委的配合协助下,到各村、组层层召开群众会,向群众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乡司法所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赶集天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乡教育部门明确每间中小学设立专职交通安全宣传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交通法规宣传。同时,乡人民政府还在行政村、学校、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普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板报,在全乡上下营造了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实现了交通安全法规常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使全乡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三、严格道路通行管理,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按照统一部署,开展超速、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整治,无牌无证车辆治理,货车超限超载集中治理,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强对乡村道路的管控,充分发挥了交通协管员和农机管理人员的作用,切实抓好农村公路的交通秩序,做好了车辆管理及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启动了防冻防滑和春运交通安全工作预案和危重伤员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急救网络。同时,乡人民政府按照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要求,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力度,逐步改善了道路安全通行条件,解决重点路段路口的安全隐患,在公路沿线、中小学校路段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对交通事故多发的路口,特别是学校周边路段实行综合改造,完善了警示标志标线等安全防护设施,并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专项用于道路交通安全黑点整治,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置,确保了有钱办事,有人办事。

四、定期督查,严格考核

乡人民政府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期督查制度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政绩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兑现奖惩。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查组定期对各村、学校及重点单位开展道 路交通安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坚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范文第3篇

一、在组织领导方面,我乡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负责的工作局面,调整充实了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和“平安畅通乡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卓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郭睿智乡党委副书记

成员由派出所、安监站、司法所、学校、街道办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综治办和安监站,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为认真做好雨季安全保道工作,确保公路畅通,成立了乡水毁领导小组:

组长:李卓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郭睿智乡党委副书记

成员由武装部、安监站土管所、水管站、综治办等单位负责人范文之家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综治办,由董自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乡预备连为应急分队,队员38名,机械小组设在乡农机站,如遇险情由农机站组织。

二、为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齐抓共管”的预防交通事故机制,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乡人民政府研究出台了《乡2009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对所辖的18个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农村兼职交通协管员实行年终量化考核。考核办法规定,对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辖区内乡村公路,乡村道路不发生1次性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且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村,对其中考核前3名的村进行奖励,对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村由负责人向乡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对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发生负有责任的死亡事故且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单位,对其中考核成绩前3名的单位进行奖励,对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单位给予处罚。对考核达标的村委会,按每年600元办公补助款、200元办公经费兑现至农村兼职交通协管员,考核不达标的不兑现。

三、上半年我乡召开有关道路安全的工作会议共4次。2月25日,召开了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制落实会议,所辖18个村委会的兼职交通协管员,乡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共23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有三项:一是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交通协管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增强了乡村干部对交通事故的防范意识;二是与所辖的18个村委会签订了《乡2009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三是安排部署08年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任务。4月28日,召开隆阳区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乡直机关负责人、农村交通协管员、维稳员列席会议,会后,乡政府要求各村着重抓好两方面工作,排除道路隐患和重点整治农用车、拖拉机违章拉人,确保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8月28日,10月28日召开了交通协管员培训大会,由交警大队讲授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了兼职协管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在责任制的落实上,除上述乡政府跟18个村委会签定责任书外,要求各村委会与村民小组、驾驶员、村民签定了预防交通事故责任树,与驾驶员签订了安全驾驶保证书。为督促各村重视责任书的签定,乡预防领导小组于5月份对各村进行了检查。根据年终农村兼职协管员考核责任状签订的情况,村委会与村民小组全部签定,与驾驶员、村民签定率在70—80%,做到了层层落实责任制。

五、在宣传教育方面,我们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会议,乡政府召开了两次工作会议,村委会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进行宣传,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二是使用广播、黑板报、标语、散发宣传单形式进行宣传,乡综治办利用街天在街子设点宣传4次,散发预防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单4500份,受教育群众6000人次,各村由兼职协管员负责使用广播、黑板报、标语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活动;三是利用学校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与学生家长签定预防交通事故责任书,扩大了宣传面,提高了宣传效果。

六、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工作上,乡政府组织乡综治办、安监站、农机站等单位共13次到汪宣沈家河、上东村、实验中学门口、大栗树桥头、盛家等路段开展上路劝阻工作。共查处拖拉机载人、三轮车载人、超载、无证驾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77起,经过说服教育,有效地预防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派出所派出民警不间断地上路检查,全年共查处交通违法数65起,其中客运超员6起,拖拉机载人13起,低速载货汽车载人13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31起。

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范文第4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开阳”的高度,认识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积极研究解决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进程。针对我县道路基础薄弱、安全设施缺乏及农民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的实际问题,要把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彻底改变“交通安全管理是公安交警和交通运管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交通事故难以掌握”等模糊认识和消极态度,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认清形势,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近年来,虽然我县道路交通事故有所下降,但在全县安全生产事故中所占比例仍然偏大。2008年,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0起、死亡31人,其中,道路交通死亡事故26起(摩托车9起),死亡26人(含道外),直接经济损失48.11万元。究其原因:一是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仍旧薄弱,道路隐患突出。2008年末,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2416.035公里,其中,县乡道路1947.035公里,占80.59%,三级以下道路2343.035公里,占96.98%;二是客运车辆少,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安全出行需求;目前全县营运车辆共有306辆,其中出租车124辆,不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三是机动车辆明显增加,特别是摩托车增加较快。全县有近9万辆机动车,其中农用车2千多辆、摩托车6万辆;四是道路交通管理力量依然显得薄弱,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存在失控漏管现象。全县现有交通民警25人,交通协管员29余人,但就2416.035公里且仍在增加的通车里程、基数近9万辆机动车和5.8万名机动车驾驶员而言,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十分薄弱;五是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见人就拉,见车就坐已成陋习;六是大量农用车、摩托车无证驾驶和车辆安全性能没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给和谐开阳建设带来许多社会问题。因此,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强化措施,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创新机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一)县政府成立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明确或聘请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的基础上,将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明确为本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形成县、乡(镇)、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网络。

(四)层层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从县到县直部门、到乡(镇);县直部门干部、乡(镇)干部、村级干部到驾驶人,层层签订安全管理、安全驾驶责任书,各级有关部门实行“一车一档”、“一帮一”、“一盯一”等管理办法。

(五)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交警大(中)队、安监人员、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形成既分工、又协作,横到边、纵到底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六)将行政村交通协管员经费补助按《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纳入县财政预算。

四、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堵塞漏洞。建立完善乡(镇)包村、村包组、乡(镇)干部包片、单位包职工的管理机制;建立农村“红白喜事”、传统节日、赶集(场)交通安全“打招呼”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跟集(场)等制度,及时消除农村群众搭乘低速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的严重违法行为,杜绝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交警大(中)队、农机安全管理站、行政村要建立健全农村客运机动车及驾驶人、低速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摩托车的台账,实行“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管理,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完善车辆相关手续,全面落实监管职责。

(三)县公安局要按照公安部《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市公安局《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基层派出所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宣传、机动车入户登记、建立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台帐、开展道路隐患黑点排查等作用,加大在县、乡、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特别是事故多发路段的监管力度。协助有关部门清除占道、黑点排查治理工作。协助驻村(片)民警、治安联防队员、村支两委、村民组长加强源头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以及交警对辖区内机动车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

(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和安全形势研判制度;二是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管理主力军作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管理,努力形成严管长效机制;四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路面管控,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五是维护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辖区内道路畅通有序,不断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采取打突出、打重点的形式,达到带动一片的效果;六是加强宣传引导、深入源头管理,抓好驾驶员的考试、考核工作和监督各类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七是重点整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农用车、报废车及二、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并从县城中心辐射到乡镇到村。

(五)县农业局要加强对农用车驾驶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发证工作的全面检查,严格查处违法发证行为;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并采取定期下乡和预约上门等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实现车辆管理业务向农村延伸,解决农民群众办牌办证难等问题,提高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办牌办证率、定期检验率。

(六)县交通局要加大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对“村村通”公路建设、管养的投入,完善乡村道路安全设施和标识标牌,逐步改善乡村道路通行条件。对存在严重交通隐患的重点路段和危险路段,明确责任,抓紧整治;制定和组织实施农村客运方案,构建覆盖农村所有集镇、重点区域、重要路段的四通八达客运网络,逐步解决农民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等问题。

(七)县教育局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八)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及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对发现的非法营运,非法载人的机动车和摩托车超员、未戴头盔等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同时,加强内部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

(九)县安监局要加大对有关部门落实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的督促检查力度;并协助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十)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各部门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例会机制和工作协作机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良好格局。

五、坚持疏堵结合,多渠道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的意见》的精神,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和重在治本的原则,多渠道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一是制定与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有效结合的农村客运发展规划,突出农村客运站点规划、农村客运线路规划和运力投放规划等重点,加强和规范农村客运站点的建设;二是坚持新建农村道路与农村客运站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方针,力争农村公路发展建成一条,验收合格一条,客车通达一条;三是在确保营运安全前提下,简化农村客运班线审批手续,做到随到随办;四是通过减免相关税费等措施培育农村客运市场,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农村客运,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五是增加营运车辆(县城增加出租车、乡镇根据实际确定);六是统一营运车辆颜色,区分营运和非营运车辆;七是组建赶集(场)车队;八是统一核定农村营运票价,切实解决农民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等问题。

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驾驶人和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的职责,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的特点。一是采取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列入村规民约,加强人民群众的日常教育和行为约束;二是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在街道、主要路口和客运站点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墙、警示墙,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党和政府解决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政策措施,宣传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以及摩托车超员、超速的严重危害性;四是利用身边案例教育群众,发挥交通安全宣传的引导和警示功能,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观念,增强遵纪守法和交通参与的自觉性;五是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创建活动,发挥交通安全文明单位的辐射和示范功能,达到宣传一个带动一片的效果。

七、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针对辖区道路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规律,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乡村干部、交通安全协管员、交警大(中)队、派出所民警、安监人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和查处辖区道路上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二)加大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针对全县道路的实际情况,一是组织交通、安监、公安、农机等部门加大对全县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危险路段排查;二是统筹安排、有效整合各项交通治理专项资金,加大对道路建设的投入,逐步改善辖区内道路通行条件,提升道路等级,改善道路状况;三是逐年加大对公路建设、管养的投入,逐步治理通行公路的交通安全隐患;四是交通部门加大对通乡、通村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力度,并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五是县政府继续将道路隐患治理纳入为民办实事之一,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特别危险的道路增设1000米防护设施和20块永久通安全警示标志牌。

(三)公安、交通、安监、农机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针对道路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经常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管理,严防漏管失查,形成严管重惩的高压态势,从根本上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失控漏管问题。

八、加强督查,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县人民政府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加大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行政问责制度。

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范文第5篇

1农机安全生产管理隐患

1.1道路运输的农用车辆

主要有拖拉机(手扶、小四轮及大中型拖拉机)和三轮、四轮农用运输车。农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法》(以下简称《培训法》),对这部分车辆和驾驶员实施安全管理。拖拉机的转向性、制动性和稳定性较其他车辆差、噪声大、易疲劳、运输安全系数低,其在从事道路运输过程中较其他车辆更易发生事故。为此,在国家制定的交通、农机安全管理法规中,均对拖拉机载人做了禁止和限制性规定。但在我国广大农村,由于交通不便,一些群众为了一时方便,搭乘拖拉机的行为时有发生,而重特大农机事故中,大多数都与拖拉机载人有关,这样的事故案例屡见不鲜。另外,超载运输也是造成农机交通事故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超载易导致方向失控、制动失灵、在爬坡时车辆易向后滑,极易发生事故。

1.2农田作业(包括农副产品加工)的农机

农田作业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往往容易被忽视。人们往往认为农田作业环境简单,会操作就行,不会发生事故,其实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从事农田作业的机械与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相比,虽然相对发生事故的机率较低,但前者的数量远远大于后者(前者是后者的十几倍),且作业有一定季节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依然较大。

2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2.1培养一支驾驶操作技术过硬、法规意识强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队伍

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按照《条例》和《培训法》的要求,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的业务知识和驾驶操作技能培训,严把考核、发证与年审关,并定期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把他们培养成合格的驾驶操作人员,使他们能够在农机化作业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为农机安全生产作出应有贡献。

2.2要大力宣传,全民动员,营造人人共同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

对农民朋友还应该加强农机安全作业常识宣传,使他们能够知道农机安全常识,了解农机安全常识,在生产中遵守安全规章,以便消除因第三者过失造成的农机事故。无论是农机交通事故还是农田作业事故,第三者的过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更是如此。为此,《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活动有关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从上述规定可知,《条例》既要求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也要求每个公民遵守。对于农机从事农田作业,凡是参于作业人员和周围其他人员,都必须遵守农机安全作业规章,确保安全生产。

2.3督促机主按时参加农机年检,并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零部件及时进行更换,保证农机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求驾驶操作人员养成作业前检查农机技术状况,特别是对影响作业安全的零部件检查的良好习惯,从而在农机本身的技术状况方面保证作业安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4充分发挥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对农机违章作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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