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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修复原则

生态保护修复原则

生态保护修复原则范文第1篇

主题词:城市河道;生态修复;污染治理;技术

中图分类号:F20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河道是城市中活跃且富有生命力的部分,是形成和支持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因素。城市河道普遍较浅,河道直,水量小、流速慢,这些水力学特性决定了城市河道环境容量小,生态系统脆弱的特点。随着城市人口的大量集中和工农业的高度发展,废水、废气、废渣通过不同渠道进入河道,严重损害了河道生态系统,这些越来越严重的环境问题对人类的生存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人类开始逐渐意识到环境对河流的影响并开始其进行生态修复。

2007年开始,杭州市启动“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并把这项工程作为市级重点工程常抓不懈。该工程以基本实现“水循环正常、水安全保证、水文化丰富、水生态良好、水景观优美”的整治目标,是迄今杭州最大的水系建设工程。本文结合杭州市拱墅区后横港河等多条河道生态修复实践,对城市河道生态修复的理念、原则和应用技术等方面进行了论述。

1城市河道生态修复的理念

1.1生态修复概念

河道生态修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指在不影响防洪排涝的前提下,结合河道现状及周边环境采取“保持河道自然线型、保留河流原有地貌形态”、“避免平面形式规则化、断面形式单一化、建筑材料硬质化”、“适当调整水流流态”及“增加曝气”等多种措施,营造水边和水中生物多样性的环境,不断提高水体的快速自净能力,进一步实现河道的生态修复。

1.2生态修复理念

城市河道的生态修复覆盖了系统论、生态学、水利工程学、经济学、社会学、景观学等多个学科。要以系统论观点为基础,按照生态的系统性来整体考虑,始终着重从整体和部分之间、部分与部分之间、与外部环境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中进行综合考虑,在安全经济的前提下,满足防洪、生态、输水、景观、文化、旅游等多目标,从而使整体实现最优。

2城市河道的生态修复的原则

1.1河道自净功能优先原则

河道修复的目的是为了恢复和强化河流在受到破坏和污染之前的自净和生态功能,使河流能够通过自我调节达到自我维持的状态。

1.2自然生态原则

河道的生态修复趋向于运用自然材料,如使用木桩、抛石、沉石进行护坡护岸,河堤采用乔、灌、草立体防护。在河道内营造适宜的生物栖息环境,增设过鱼通道,调整河道结构,恢复浅滩与沙洲等,模拟自然状态,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1.3生物多样性原则

因地制宜发展稳定塘、人工湿地及生物栅、生物浮岛等处理技术,重视河岸植被建设,构建河流生态走廊,水域内种植各种喜水、耐水植物,发展水生动物,提高水域生物净化功能,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

1.4分时段分河段原则

城市河道是个复杂的生态环境,其生态系统的恢复需要长时间的努力。我们应根据河流的具体污染情况,分时段制定不同的修复计划,规划合理的修复进程。另外,同一条河流不同河道的污染状况和生态环境也可能有差别,因此应分河段制定不同的修复策略。

3 城市河道生态修复的技术措施

在水生态修复的理念及原则的指导下,综合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并结合我们多年的工作实践,归纳出生态修复关键技术,主要包括生态河床技术、生态护岸技术、水质改善技术等方面。

3.1生态河床技术

河床是河道生态系统的重要载体,是各种水生生物生存和繁衍的主要空间,要根据河道断面形式,重新构建和修复被损坏的河床,恢复河道生态多样性,增强河道水体的自净能力。

3.1.1 恢复河道的蜿蜒型。依据已有的水文资料或参照河道的历史资料将河道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到未截弯取直的蜿蜒型面貌。与直线河流相比,弯曲河流拥有更多样性、更复杂的动植物群落,其丰富的生态环境类型,也构成了河流水系自净能力的重要部分。

3.1.2 选择多样性的河道断面形式。常见的河流断面形式主要有:“U”型、梯形、矩形、复式、双层断面等类型。其中“U”型为自然河道断面,具有一定多样性特点。梯形和矩形是城市河道常见的规则断面形式,结构比较单一。复式断面是城市河道较为理想的生态断面形式。双层护岸河道分为上下两层,上层采用天然材料,构建多自然型河道;下层采用混凝土结构,适用于既有行洪和排涝功能,又满足生态性、景观性、亲水性要求的城市河道。

3.1.3 设置多级人工落差。人工设置落差能减缓坡降,保护河床,还可以在河道水量较少时通过拦蓄水流维持枯水期河道所需生态水量和生态水位。适宜的人工落差可以增强水体的复氧能力和自净能力,也有利于水流和河相形成多种变化,保持生物的多样性。

3.2生态护岸技术

生态护岸是是利用植物或者植物与土木工程相结合,对河道坡面进行防护,集防洪效应、生态效应、景观效应和自净效应于一体。根据护岸所采用材料的不同,一般生态护岸有以下几种方式:

3.2.1 自然原型护岸。采用种植植被保护河岸、保持自然堤岸特性的护岸。主要采用乔灌混交,充分利用高低错落的空间和光照条件,同时利用植物舒展而发达的根系稳固堤岸,增强其抵抗洪水、保护河堤的能力。该护岸适用于流速不快、流量较小、冲刷能力较弱的河道。

3.2.2 自然型护岸。除种植植被外,还采用石材、木材等天然材料,以增强堤岸的抗冲刷能力。如在日常水位线以下采用石笼、木桩或干砌块石,其上筑一定坡度的土堤,斜坡上乔灌草相结合,固堤护岸。木桩、块石间的缝隙为水草留下了生长的空间,同时也为水生生物提供了栖息场所。

3.2.3 人工自然型护岸。采用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等材料加强抗冲能力的一种新型生态护岸型式。常用的技术方法有:纤维织物袋装土护岸、面坡箱状石笼护岸、高效三维网液压喷播植草、骨架内植草、植被型生态混凝土、土壤固化剂法等等。

3.3水质改善技术

河道具有天然的净化能力,可以通过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等的生理过程来吸收降解污染物。通过改善河道中的生境,来强化相应的自然净化过程,增强对河道水体中污染物的净化能力,达到改善水质的目的。

3.3.1 生物修复技术。利用水生生物对水体中的污染物进行吸收或氧化降解,从而减少或最终消除环境污染的受控制或自发的过程。生物修复技术主要包括投菌技术、植物修复技术、生物操纵技术、人工生物膜技术、湿地净化技术等。

3.2.2 生物浮岛技术。利用生态水工学原理,在受污染的河道,以轻质浮岛为载体,在水面上种植水生植物,通过植物根部的吸收和吸附作用,削减富集水体中的N、P及有机质从而净化水体,下部植物根系形成鱼类和水生昆虫等栖息地环境,形成稳定的植物、微生物、动物净化系统。

3.3.3 生物沉床技术。利用沉床载体和人工基质栽植大型水生植物,对污染水体进行原位修复的一种生物-生态水体修复技术,利用大型水生植物(主要是沉水植物)对营养物质含量高的水体进行净化。沉床技术可以通过床体升降人为调控植物在水下的深度,克服水深、透明度等因素对植物生长的制约,易于实现植物种群优化配置和群落构建,而且有利于植物后期的维护和管理。

除上述方法外,还可通过生态调水、曝气复氧、底泥疏浚、稳定塘净化技术、河内植物栽培技术等实现,要根据待修复河道的具体情况,将各种技术结合使用。

4 结束语

在党中央提出“推进绿色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的今天,城市河道的生态修复是大势所趋,在国内乃至全世界范围内都有广阔的研究和应用前景。河道生态修复涉及到众多学科门类,修复方案要从多方面进行完善。全方位的生态修复应该以营造边坡及河道内生物多样性为目标,在水、土、生物之间,形成物质、信息和能量循环体系,通过良性循环,进行自我组织和自我修复,使生态修复不仅具有景观效果,还能修复受污染的河流水体,提高河流的自净能力,从而实现整条河流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丁爱中、郑蕾、刘钢.河流生态修复理论与方法[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1.4

2.刘延恺.城市水环境与生态建设[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9.9

3.胡静波.城市河道生态修复方法初探[J]. 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2009.7(2)

生态保护修复原则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基层图书馆;古籍修复;保护

古籍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遗产中的宝贵财富。我们的祖先历尽沧桑为后人传承留下的丰富文化典籍,成为我们民族光辉历史的见证。近年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古籍修复与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也应清楚地看到,由于历时久远,受虫蚀、风化、霉变等因素的影响,古籍正濒临失传的危殆局面。对古籍的抢救、保护工作已刻不容缓,成为我们国家和民族亟待解决的重大历史问题。

为抢救、保护我国珍贵古籍,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一五”国家古籍整理重点图书出版规划,全面、科学规范地开展保护工作,要建立中华古籍联合目录和古籍数字资源库;实现古籍分级保护,建立《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完成一批古籍书库的标准化建设,命名“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加强古籍修复工作,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古籍保护专业人员。建立健全古籍保护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要充分发挥专家在古籍修复、保护、研究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古籍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这些措施对推进古籍的整理、出版、保护起着重要作用。

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古籍保护存在不少问题,如,现存古籍底数不清,古籍老化、破损严重;古籍修复手段落后,保护和修复人才匮乏,尤其是基层图书馆古籍保护和整理人员极度缺乏,面临失传的危险;县以下基层图书馆,古籍修复保护基本处于无专人、无专门书库、无专门经费的“三无”状态。由于“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实施的循序渐进,覆盖到基层图书馆还需要一段时间,而且保护重点首选善本特藏。如,“中华再造善本工程”编纂的宗旨是确保珍稀古籍的传承安全,所以第一是“传本”再造。古籍保护是和时间赛跑的事业,因此,加强古籍保护刻不容缓。

一、古籍修复

“整旧如旧”是数代古籍修复工作者经过不懈努力,在对近两千年的古籍修复实践进行总结后,提出的著名修复原则,这一修复原则的提出得到有关文物专家的普遍认可,从此古籍修复变得有章可循。随着人们对古籍保护程度的加深,古籍修复界又提出了“抢救为主,治病为辅”“最少干预”“过程可逆”等修复原则,这些原则的提出,是古籍修复工作走上正轨发展轨道的标志。既为古籍修复和保护指明了方向,也为我们日常工作实践提供了依据。

1.遵循“整旧如旧”的原则

就是在修复中尽可能保持古籍的原貌,保留文献的装帧风格。这里所谓的“整旧如旧”,并不是企图回复该文献没有损坏以前的原貌,如,古代的“旧”,不可能再回复,而是尽可能保持该文献修复前的原貌,就是在修复工作中仅使该文献的残破部分得到养护,在修复时要注意文字信息的完整、真实。文献形态的信息是通过文献的装帧形式表现出来的。在修复过程中,必须忠实地再现古籍的原始形态,不能有丝毫的改变。

2.遵循“抢救为主,治病为辅”的原则

要集中力量先修复那些毁坏严重、濒临灭绝的古籍。因为目前我国待修复古籍数量与修复人员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倒挂现象。古籍修复人员的缺失,导致许多应该修复的古籍没有得到及时修复。随着国家对文物、古籍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加强,这一现象正逐步得到缓解。同时,也提出将古籍按轻、重、缓、急合理排序修复的科学理念,使修复工作由无序变得有序。

3.遵循“最少干预”的原则

要最大限度地控制修复行为对古籍的影响程度,尽量少在藏品上添加修复材料,因为我们现在所使用的修复方法和修复材料对古籍的原有形态都有或多或少的改变,而这种改变会导致古籍的文物性逐步降低,直至使古籍丧失其原有特性。因此,我们在修复过程中必须杜绝过多干预的修复行为。例如,我们在修复过程中,发现有的书页虽然残缺严重,片纸碎字难以成页,需要接拼,但纸张的强度尚可,对于这种书页用水喷湿,拼齐碎页,然后再进行局部修补或托纸以后的方法即可。

4.遵循“过程可逆”的原则

指修复古籍使用的材料必须具备易于清除的性质,特别是修复古籍使用的黏合剂和用以加固古籍载体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必须具有易溶解性,能在不影响古籍的情况下被彻底清除且古籍载体没有残留溶剂。“过程可逆”这一修复原则在我们实际修复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古籍修复过程不仅仅要具备修复技术方面的知识,也是集版本知识、收藏、图书保护知识、历史知识、艺术的审美能力等诸多方面知识为一体的综合性的学术研究。

二、古籍保护

古籍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物质精神财富,为了很好地保存它们,开发和利用它们所蕴含的丰富信息,并为子孙后代所利用,必须保存好作为物质形态存在的古籍载体材料,使其能长久地为人类文明的发展服务。

1.基层图书馆古籍破损严重

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正式出台,它是我国古籍保护工作的重要里程碑,表明党和政府对古籍保护工作的空前重视。然而,由于人为条件和自然条件的限制,基层图书馆(主要指县、区级公共图书馆)的古籍保护现状令人担忧,主要存在如下问题:(1)古籍破损严重,蛀洞、鼠啮随处可见,水渍、油渍、污渍司空见惯;(2)古籍保管不善,导致一些古籍被人为地破坏;(3)古籍保管环境恶劣,好多基层馆没有专门的书库存放古籍,即便有专库也是条件简陋,无温湿度、紫外线监控和消防设施;(4)“家底”不清,自编馆藏古籍书目与规范的分编、标准的著录、准确的版本鉴定等要求相去甚远,甚至有的基层馆有多少古籍馆藏还是本“糊涂账”;(5)古籍修复工作几近空白,无修复工具、修复设备、修复人员,更无修复计划,偶有修复举动,也因缺乏技术,欲修不能。对于以上问题的存在,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文化的资金扶持、人员培训工作,以及逐渐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法规的出台,相信这些问题会得到解决。

2.基层图书馆急需改善古籍保护条件

由于现存绝大多数古籍都以纸和丝织品为载体,容易受水、火、虫、霉等各种污染的损害。因此,古籍保护要求较高,需要良好的保存条件和严格的保护措施。根据文化部2006年颁布实施的《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古籍书库应单独设置,并自成一区;有独立的恒温恒湿中央空调系统,以保证书库温度控制在16℃至22℃,湿度控制在45%至60%范围内;设置防火、防水、防盗自动报警和气体灭火装置、电视监控装置等。显然,这些条件和标准在一些市以下基层图书馆很难达到。以定西市为例,七个县(区)馆中没有一家古籍书库达到上述要求的。至于因保管条件差而导致古籍损毁的更是不乏其例。由此可见,基层图书馆急需改善古籍保护条件。

3.运用科学地方法保护古籍

(1)控制环境,改善保护条件,包括古籍储藏环境湿度的调节与控制,防光、防有害气体和灰尘、防霉、防虫库房建筑等,使得因环境因素作用引起的古籍纸张材料的老化变质降低到最低限度;(2)采取人为措施去除古籍纸张材料中不利于长期保存的因素,如,通过去酸、去污技术,降低古籍纸张的老化变质速度,使纸张材料尽可能保持稳定,以防止进一步变质;(3)对已经损毁的古籍进行修复,如,采取现代修复方法和传统修裱技法,使其达到相对稳定的状态,防止古籍纸张发生进一步损毁;(4)通过古籍文献的复制,如,防真复制、缩微复制、电子扫描复制等,使文献内容得以充分利用,使珍贵的原件得到更好的保护。

4.突出地方珍贵史料的保护

我国图书馆事业起始于清末民初,地方图书馆早期收藏的文献中,地方贤达的著述是其中主要的部分。如,定西市安定区图书馆现藏清朝和民国时期的成套线装《许铁堂诗稿》《甘肃新通志》《陇右文献录》《本地风光集》《慕陶山房诗文集》等,多为建国初期定西知名人士康锡晋、郭汉儒先生及单位捐赠,这些文献记载了一个地方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地理及重要人物事件、风土人情、民间习俗等方面的内容,经过几十年甚至近百年的沉淀、积累,往往构成基层图书馆的“地方性”特色馆藏。

5.有计划、有选择性地影印或整理出版地方珍贵史料

古籍保护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原生性保护;二是再生性保护。原生性保护是指对原本古籍进行保护,包括修复残破古籍、改善保护环境,对现存原本古籍进行定级、分级保护等。再生性保护是指对古籍进行影印或整理出版,对古籍的形式和内容进行转移保存和再揭示,如,国家启动的“中华再造善本工程”。据了解,国家每年拨付古籍整理出版的专项经费,从2000年的不到200万元,剧增至2008年的1200余万元。

基层图书馆古籍再生性保护,应首选地方珍贵史料,拾遗补缺。一个地方的珍贵史料主要收藏于当地图书馆,一般不被其他地区图书馆收藏。另外,地方珍贵史料的再生性保护主要依靠地方政府。基层图书馆应积极向当地政府申请专项经费,组织人员有计划、有选择地影印或整理出版地方珍贵史料。如,济南市图书馆现有古籍16万册,计划将历代史书、志书,尤其是地方志中的有关济南的山、水资料进行汇总整合,分批整理、编辑出版《济南山志辑略》。

总之,古籍修复与保护工作要运用传统和现代相结合的技术,制定可行的修复保护规划,切实保护好各类珍贵古籍,促进古籍利用和文化传播。

参考文献:

[1]王美英.我国图书馆古籍保护之调查分析.图书馆论从,1997(01).

生态保护修复原则范文第3篇

关键词:景观遗产;风貌维护;风格修复;保护措施

景观遗产的欣赏及保护绝不是新出现的思想观念,1919年,日本就颁布了相应的保护同土地相关的文化财产法律,即《古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护法》,而法国在1930年则颁布了《关于保护具有艺术、历史、科学、传奇与风景名胜特征的自然遗址和历史遗址的法律》。但我国对于景观遗产的风貌维护及风格修复问题,却一直到最近20年才得到重视

1 景观遗产的风貌维护

1.1 维护景观遗产自身风貌

我国古代就有“名园易得,古树难求”的说法,充分证明了景观作品需要人们长期进行精心呵护。很多历史园林当中的名木古树,都充分反映了植物配置已经和造景寓意相结合,所以,维护自身风貌,要以名木古树的保护及复壮为主,并在保存植物的原始配置基础上对相应花木植被进行养护补植和修剪。

1.2 维护景观遗产环境风貌

相应的历史园林一定要保存于适当环境当中,所有对生态平衡及自然环境造成威胁的行为都要禁止。这项原则广泛的适用于各种基础设施,例如灌溉系统、排水系统、停车场、道路、看守设施、栅栏、旅游环境等。例如,我国著名的皇家园林颐和园,经历了200多年的历史变迁,依然得以保存。昆明湖、万寿山等景观的魅力至今依然,这得力于现代城市规划对相应环境风貌的有力控制,有效的维护了景观遗产。

2 景观遗产的风格修复问题

2.1 景观遗产风格修复的可操作性及原则

《佛罗伦萨》中的基本观念就是对修复及重建的历史古迹作品不承认,觉得“在一园林彻底消失或只存在其相继阶段的推测证据的情况,重建物不能被认为是一历史园林”,实际上这主要基于意大利文物修复的观念,也就是考古学修复观念,严格的区分原件及复制品,例如罗马大角斗场修复方式。可实际工作当中,该理念根本没有可操作性:第一,所有景观遗产保存到现在,都是通过连续的自然或者人工修复及重建的过程,既有整体的,也有局部的,所以,对于景观遗产而言,修复及重建的产品及价值都不能否定。第二,相应景观遗产在其发展过程当中,具有相对稳定形态的状态,可是只按照相应绘画图片及文字描述记载而进行的原始形态复原无法确定真实性,此外,以整体运作的自然系统基本不会让不同时代的片段实现共存,所以,对景观遗产的修复及重建,理应为一种在比较严谨的考证基础上的风格修复。

2.2 景观遗产风格修复起源

进行扬州古典园林修复的时候,修复工作者非常重视对园林风格的复建,严格遵循相应的史料,尽最大努力对景观遗产的原物、原址、原风格进行复建。重建规划杭州名园郭庄的时候,设计人员却更重视保持古趣。从这2个例子可以明显看出,我国进行景观遗产修复的实践当中都采取了取景点历史意境方法。但在英国,对考古遗址的保护则源于,早期保护运动及对遗址画意欣赏。例如处理大地作品的方法,就是保证期处于自然的状态;对那些中世纪的修道院移植,则要保护所有历史层面,表明其历史地层学及目前的状态,实行保存、干涉、加固,从而有利于参观人员理解各个元素的整体性意义。该种方法的原则就是避免重建,尽量隐藏起相应的技术干涉,避免影响废墟如画的景观。

通过上述论证能够看出,进行景观遗产修复的本质为对相应历史意境的展现及保护,相应的重现历史意境目标在现实中则主要表现为对相应景观艺术风格的最求。所谓的风格主要是利用比较不同艺术形式差异建立起来的,属于美学概念。历史园林则是从历史或者艺术的角度来看的,人们感兴趣的愿意及建筑构造、景观遗产为一种艺术品,所以对景观遗产的修复及重建就要理解成在严谨的考证基础上的风格修复,该处的风格则为景观遗产的历史风格。

2.3 景观遗产风格修复当中的连续性及当代性

现阶段,对某些历史景观遗产修复是否可以保证空间的永恒性的关键过程,早已经不是创作人员报答个人趣味的一个过程,而是附加一个更加抽象的概念,也就是公共利益。实际上,所有的重建或者修复都一定会受当代人对历史阐释及理解的影响。所以,历史遗产的保护在某冲程度上就是用现代人的理念重建历史,一位从保护对象上的选择及对其保护方法的确定,无疑不建立在当代人们对于历史及未来的理解基础上。所以,相应工作人员在把握景观遗产风格的时候,必须充分考虑历史风格及演变过程。

3 结论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对相应景观遗产的展示及保护已然成为一种经济动力及社会目标。可是真正意义上的景观遗产的维护及风格修复,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的历史都比较短,相应的工作人员必须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有效进行景观遗产风貌的维护及风格修复。

参考文献

1 耿刘同.北京历史园林述略[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2

生态保护修复原则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水土保持 预防保护 措施

我国水土保持法中明确规定了“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策略,充分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科学发展观思想,也是我国长期水土保持工作经验的总结。然而在目前的国土资源利用机制下,实现预防保护之路仍很漫长。现就如何做好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作进行探讨。

1、保护原生态植被

1.1在综合治理中注重保护原生态植被

原生态植被,是在大自然长期进化中形成的,与土壤基质、天然降雨形成了自然和谐的关系。若区域降水增加,则植被生长旺盛,演化进化加快,植被保护地表功能增强;若区域降水较少,则植被生长放缓,甚至停止演化进化,较少耗水,仍然能很好地保护地表基质。因此,在对某区域进行综合治理规划设计时,若因开发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低于该区域的土壤允许流失量,则应采取保护措施,促进原生态植被自然修复、演替、进化,而不应再采取人工植树种草措施。

1.2在开发建设中尽量避让或保护原生态植被,依据《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原生态植被是自然界长期进化形成的,一旦破坏则极难恢复,甚至不可能恢复。如黄河源区砾质丘陵草甸草原,草甸生长在沙砾基质上,是一种自然原生态植被。这种植被一旦被破坏一小块,出露的沙砾在太阳照射下,温度可升至60~70℃,周围的植被会被烤死,出露的沙砾面积会迅速扩展,毁坏草地。原生态植被,尤其是河源区、饮用水源区的原生态植被,长期演化形成不易,开发建设中必须避让和保护。

2、用经济杠杆保护土壤植被生态环境

2.1推行土壤植被资源有偿使用

土壤植被生态资源利用的不经济性,助长了人们对其的过度开发利用,甚至是恶性开发利用2-3年。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已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项目内土石方挖填尽量平衡,但是实际中都是就近取土石,就近弃土渣。如此不珍惜土壤植被资源的行为,只是因为项目内部土石方平衡费用高,就地取、弃土石成本低。如果针对施工单位就近取土石的行为征收一定的土壤植被费(税),使其成本高于工程内部挖填土石方平衡运输费用,则施工者必定会充分利用工程内部土壤植被资源,尽量实现内部挖填土石方平衡。这就会减少土石方开挖和废弃的量,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土壤植被资源。

2.2加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力度

《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这一规定为加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力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此之前,依据《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征收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一是标准较低,很难起到调节土壤植被使用不经济性的作用;二是法律依据不是很充分,很多开发建设项目拒绝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3、实施生态保护工程

在生态脆弱区、预防保护区,当地要增加政策性经济补偿,减少当地居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并逐步实现生态移民和生态自然修复。工程建设期间应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保护设计确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开展环境监测与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应依据工程环境影响程度、范围、影响要素,对需要监测的环境要素,提出监测点位布设、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及数据处理等要求。

3.1生态自然修复工程

生态自然修复工程是利用大自然生态平衡、进化演替的功能,在适当的人工保护下,逐步恢复某一区域生态系统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等自然生态系统功能的综合措施。一些生态比较良好的区域,如三江源区、黄河一级支流三川河上游次生林区、六盘山子午岭边缘次生林区等,应当实施生态自然修复工程。这些区域植被虽然良好,但是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已经使生态系统出现了退化现象,土地沙化速度加快,水土流失强度和面积都在增加。国家应当在类似区域限制人类活动,开展轮封轮牧、禁牧养草、退耕还林草、生态移民,最终实施生态自然修复。一些生态脆弱区,人口稀少,干旱少雨,人工治理难度大、工程量大,一时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还不能顾及到,国家可采取生态移民后,限制人类活动扰动,实施生态自然修复工程。

3.2退耕还林草工程

退耕还林草工程自1999年开始试点实施以来,工程进展总体顺利,成效显著,加快了国土绿化进程,增加了林草植被,减轻了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程度,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与重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退耕还林(草)对农户的直补政策(粮食和生活费补助)已成为退耕农户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国家在西部地区实施以天然林保护、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和陡坡耕地有计划、分步骤地退耕还林(草)为主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试点示范,通过示范带动,稳步推进,将退耕还林草政策在我国生态脆弱地区、预防保护区逐步实现规范化、常态化。

4、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和管护巡查

4.1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水土保持法对土壤植被资源保护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大型生产建设活动重主体工程建设、轻水土植被资源保护与重建,小型生产建设活动基本没有水土资源保护与重建的事实是存在的。因此,还需要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规范全社会的开发利用行为。目前,实行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督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制度正是保证开发建设活动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重要举措。

4.2加强水土保持管护巡查

生态脆弱区、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往往是落后、贫困地区。为此,一方面要通过生态移民将贫困居民移出生态脆弱区,以减少人为因素对水土植被资源的干扰;另一方面,要对江河源区、饮用水源区、生态自然修复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区加强管护巡查,建立专职管护队伍巡查保护区;树立保护区警示牌,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查处破坏水土植被资源的违法行为。

5、结束语

本文中主要针对水土保持的预防性措施进行了探讨,通过本文的论述我们了解了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针对造成水土流失的原因,应当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治理,利用先进的技术对水土流失问题进行有效预防,一方面,促进城市的良好发展,另外一方面为人们建立良好的生活环境,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郭文达.城市水土流失的特点及防治措施[J]. 山西水土保持科技. 2009(01)

生态保护修复原则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研究价值

【中图分类号】G263【文献标识码】A

前言

文物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对历史的研究具有极大的帮助作用。文物的保护工作并不是新型的行业,但在现阶段的文物保护中,仍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例如对文物的保护范围不明确、文物保护的方法不科学、文物运输及储存方式不合理等等。对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的内容及原则进行讨论和研究,旨在明确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的含义,对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的具体内容进行梳理,对文物保护工作中的原则进行明确,促进文物保护工作能够更好地进行发展。

一、文物保护科学研究概述

(一)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的具体含义

文物是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的历史遗留物,由于文物的数量有限且年代久远,现代技术无法给予复制,因而文物是具有唯一性的历史文化遗产。对文物进行科学保护研究,是一项具有十分现实意义的工作。文物保护科学研究是对文物保护的技术方法进行研究的专门学科,涉及的科学范围广泛,在进行文物保护科学研究时,需要明确研究的几个条件。明确什么是文物,文物的研究对象是什么,文物的研究对象是古代社会所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以及自然界的珍稀遗留。文物的范围应当给予明确的界定,这样在进行文物保护时能够明确文物保护工作的对象是什么,防止范围不明确而造成部分文物无法得到良好的保护而损坏或者在非文物上浪费人力财力物力。对文物保护学也要进行研究,文物保护学涉及历史、材料、化学、力学等多个领域的技术手段,同时也是多领域融合的专门学科,文物保护需要根据文物种类、年限、材质等情况的不同来采取不同的保护方法,对珍稀文物的保护应当制定专门的保护方案,提高文物的保护力度。对文物保护学进行研究是提高文物保护技术手段的重要措施,也是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的重要方面。在对文物保护学进行探索和研究的同时,也要明确文物保护学的实际研究目的,文物经历了长时间的保留而传承至今,文物保护的目的也是为了其能够长久的保存下去,保护文物的完整性和原始状态,同时尽可能满足让文物得到更好的研究的需求,在保障文物安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文物的价值。

(二)对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的内容及原则探讨的意义

文物保护科学研究是一项长期并且艰巨的任务,文物是承载着国家厚重历史的文化遗留物,对于历史学家对国家历史进行研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由于文物属于不可再生的物品,无法通过现有技术手段进行完全的复制,因此,对文物进行科学的保护是文物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的内容及原则进行讨论和研究,是对现阶段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的一次梳理,并且重新对文物保护工作进行思考,从文物保护的目的出发,对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的内容进行更为明确的界定,明确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的具体内容,对现有工作的不足进行反思,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薄弱环节的研究力度,对全面提高文物保护科学研究工作的具体内容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对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的原则进行探讨,是针对我国对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的原则进行申明,根据相关的文物保护原则对相应范围内的文物采取科学的文物保护方法进行保护,提高文物保护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二、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的内容

(一)对文物保护科学方法的研究

对文物保护科学方法的研究,是对文物完整性及其原始状态的保护。文物保护的科学方法涉及文物的出土、运输、建档研究、储存等多个方面。文物的出土是文物保护的最初环节,文物的出土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措施来执行,工具的使用以及操作流程应当严格规范,在特殊情况下应当以保护文物为原则进行相关的处理,防止对文物造成较大的损害。文物的运输需要对文物进行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尽力减小因人为因素而对文物造成的不必要的破坏,破坏文物价值。在对文物进行建档研究时,应当以保障文物安全为前提,文物在出土阶段就需要对其做好相关的图片及文字记录,在建档研究阶段,在保障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文物的建档工作,并且按照相关的规定对文物进行研究。文物的保存环境对文物具有深远影响,应当根据文物的材质、年代等自身情况来对文物的保存环境进行选择,深入分析可能对文物造成影响的环境因素,尽可能的选择最适宜的环境来保存文物,将环境对文物影响降低到最小,提高文物的存储质量和寿命。文物保护科学方法的研究是提高文物保存质量和寿命的关键,在相关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应当加强对文物保护科学方法的现代化技术研究,提高文物保护科学方法的实际效果。

(二)对文物修复技术科学的研究

在我国文物历史发展至今,尤其是年代久远的文物中,能够完好保存的文物在文物总量中占有的比例是极少数,文物修复技术科学是对出现不同程度损坏的文物的修整和复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文物的保存时间,防止文物因破败不堪而面临被毁灭的风险。文物的修复主要包括对文物的材料以及对文物工艺技术的修复,其中需要对文物进行清洗、除锈、杀虫、干燥等多种操作。文物的材料修复需要根据文物的原始材料情况来进行修复材料的选择,在进行材料修复时,要在最大程度上保护文物的天然性,不破坏文物的原有价值,同时提高文物的抗老化能力,延缓老化速度,提高文物对保存环境的适应能力以及保存寿命。文物修复技术的研究需要对文物修复材料进行深入的研究,可研究新型的文物修复材料,提高文物原貌的修复呈现效果。文物的修复工艺具有较强实际操作性,关系着文物修复的成败,严重情况下甚至会造成文物的毁灭,因此,在对文物进行修复工作之前,要仔细分析文物的原始状况以及预期修复成果,从而制定出较为完善的文物修复方案,真正达到文物修复的目的,避免对文物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三)对文物材料的科学研究

对文物材料的科学研究是文物保护科学研究内容的重要方面。文物的各项保护措施的研究是对文物造成影响的外因进行的研究,而对文物材料的研究则是对影响文物保护的内因的研究,因此文物的材料状况是在文物的保护工作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影响因素。常见的金属类文物是金、银、铜、铁四类金属材料,由于材料本身的金属活动性具有较大的差异,因此在储存中金对于环境的适应能力较强,经历较长的历史仍能够保持原始的状态而不被环境改变,而铁器则由于其易氧化,加之古代的制铁工艺有限,因而保存至今的铁器大多锈迹斑斑,甚至难以见到历史久远的铁器能够保存至今。在对文物的材料进行科学研究时,要分别对文物组成材料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以及生物性质进行研究,并且对组成材料在不同环境因素下的老化过程以及老化机制进行研究,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水平。

三、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的原则

(一)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

文物保护活动是指为了保护历史遗留物及其历史环境而进行的全部活动,而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文物原貌不受改变,保护文物所蕴含的历史信息以及历史价值能够完整地保存并延续。因此,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是不能改变文物的原始状态。在文物保护领域普遍认同的原则是对文物所有的保护和修复措施,都应当有足够的研究资料作为证明,并且避免对文物的结构上和装饰上进行任何改变,确保文物在此类人为活动中能够保持原貌,尊重历史的赋予。即便是相关的研究人员无法揭示的文物信息,也不能对其进行任何改动及有破坏性的研究,应当将其完整的保存下去,以便后人对其继续研究。

(二)关于文物及其现场保护的科学研究原则

出土文物经过长时间的埋葬,在土地中与周围物质存在一定的作用而形成相对稳定的结构状态,因此在对文物进行出土作业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操作方法来进行操作,遵守保护考古现场的原则,防止文物由于考古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在文物出土时造成文物的损坏甚至毁灭。在文物出土后,需要对文物进行现场的临时保护,保护材料需要根据文物状况进行选择,临时保护的目的是在文物出土后到文物运送到实验室之前,防止文物因光照、运输颠簸等原因造成文物的损坏,在文物到达实验室进行专业研究后,需对文物更换更为专业的保护。

(三)文物保护中对材料的选择原则

在文物的保护和修复技术中,需要用到许多保护材料,随着我国材料学研究的发展,各种新型材料逐渐在我国文物保护领域推广并应用,在文物保护中需要使用的材料有金属材料、木质材料以及使用频率日益提高的高分子材料等等,在材料中应当选择文物保护属性的材料,提高保护的安全系数。在文物修复工作中,常用到清洗剂、黏合剂、除锈剂等修复材料,应当避免多次修复,重复使用修复材料对文物造成损伤。在选择文物保护中所用到的材料时,要根据文物的特点选择具有相应功能的材料来对文物进行保护。

四、结语

我国的发展历史较为悠久,因而新旧出土的文物数量及其种类繁多,在文物的收集、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人为的行动均会对文物构成潜在的危害,因此,对文物进行必要的保护方法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文物的修复技术也是挽回文物破坏损失的重要举措。在文物研究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文物材料的作用同样是文物保护研究的重要措施。以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的原则为指导,明确文物保护研究的内容及范围,尽力在保护文物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文物价值。

参考文献:

[1]杨坤.论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的内容及原则[J].价值工程,2013(18).

[2]王小玲.试析文物保护科学研究内容及基本原则[J].科技致富向导,2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