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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物业管理方案

乡村物业管理方案

乡村物业管理方案范文第1篇

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保障乡村医生权益,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和管理指导;将村卫生所(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规范实施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具体目标:

——到年底,全市行政村实现村卫生所(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建立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设置、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一体化规范管理机制。

——到2013年年底,乡村医生中专以上学历达到80%,大专以上学历达到10%,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格比例达到20%。

——到2015年年底,乡村医生中专以上学历达到100%,大专以上学历达到20%,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格比例达到40%。

——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使乡村医生补助水平与村干部补助水平相衔接。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乡村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二)实现村卫生所(室)全覆盖

1.合理规划设置村卫生所(室)。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村卫生所(室)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所;村型较大、人口较多或自然屯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在距村卫生所(室)较远或居民较为集中的自然屯下设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数量不得超过行政村总数的10%;人口较少或交通便利的村,可联合设置村卫生所。乡镇所在地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所。村卫生所(室)设置规划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当地县(市、区)政府批准实施,同时报省和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加强基础设施和规范化建设。村卫生所(室)的业务用房和基本设备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建设配备。村卫生所(室)房屋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做到预防保健室、诊查室、治疗室和药房分开;开展留观、静脉滴注业务的应增设观察室。按照《全市农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规定,对村卫生所(室)实行规划设置、内部布局、人员执业、标识标牌、设备标准、制度规范、公示内容、医疗文书、药品耗材采购和健康档案“十统一”规范化建设。

3.多种方式举办村卫生所(室)。村卫生所(室)可以由乡村医生联办、个体举办,或者由政府、集体或单位举办。各地区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村卫生所(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

(三)实现乡村医生全覆盖

1.合理配备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可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村卫生所室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办的诊所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按其服务人口数量、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制定乡村医生需求计划。原则上,每千人应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个村卫生所(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各地区乡村医生需求计划确定后,报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实行全员竞聘上岗。要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制定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以在村卫生所(室)执业并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人员为竞聘对象,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开展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工作,将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较高、群众认可的人员选聘到村卫生所(室)。乡村医生可在全乡镇或全县范围内调剂聘用。对竞聘上岗的乡村医生履行聘任及注册登记手续,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任合同。同时,妥善做好落聘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对于落聘的乡村医生,在以后的招聘工作中要优先聘用。对于乡村医生人数不足的地方,可打破户籍限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保证每个村卫生所(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各地区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工作。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具体办法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等部门制定。

(四)加强乡村医生和村卫生所(室)管理

1.严格乡村医生执业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所(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准入管理。新进入村卫生所(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开展乡村医生执业培训和考核,并将培训、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继续执业的依据。要每两年对乡村医生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限期再次考核;对再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各地区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村卫生所(室)内不具备执业资格人员清退工作。

2.强化县(市、区)级卫生等部门管理职责。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所(室)的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管。要建立健全符合村卫生所(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要科学划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必须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在村卫生所(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县(市、区)级卫生、财政、物价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所(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3.建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实行设置、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七统一”规范管理,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和制度措施,不断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4.推进村卫生所(室)信息化建设。将村卫生所(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村卫生所(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要在统一规范的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基础上,根据村卫生所(室)的功能定位设计有关软件,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

(五)将村卫生所(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1.在村卫生所(室)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将村卫生所(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所(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由乡镇卫生院负责采购与供应。各地区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及时启动村卫生所(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2.将村卫生所(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将村卫生所(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要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村卫生所(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鼓励各地区结合推进新农合门诊统筹,同步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实行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利用支付政策引导乡村医生和村卫生所(室)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对新农合支付村卫生所(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六)落实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

1.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各地区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的“网底”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稳定的乡村医生补偿机制。

(1)按照卫办农卫发相关文件规定,将门诊统筹及一般诊疗费结合起来实施门诊总额预付,按照每名参合农民每年10元的标准向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支付一般诊疗费。

(2)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合理确定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分工,将不少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乡村医生承担,并按照相同比例安排落实专项补助经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绩效考核拨付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3)按照政发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对每名乡村医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

(4)按照政办发相关文件规定,省和县(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按照农业户籍人口每年人均4元标准(省级财政2元、县级财政2元)落实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经费;对应用中药饮片和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村卫生所(室)给予优惠补偿政策。

(5)县(市、区)级财政部门要采取适当方式对村卫生所(室)运行费用给予专项补助,保证其正常运转。各地区要随着国家和省补偿政策的调整,及时按照新的补偿标准和规定落实地方政府配套补助经费。

2.积极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各地区要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的推进,采取政府补助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妥善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

(七)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1.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农村卫生和乡村医生的实际出发,合理制定乡村医生人才培养培训规划。采取多种途径,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提高人员素质,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并将乡村医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比例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未获得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要积极参加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培养项目,到2015年,乡村医生要全部达到中专及以上学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城市支农等多种方式,选派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培训,同时要选派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到村卫生所(室)带教,不断提高乡村医生临床实践技能。各地区要继续推广下级医生向上级医生拜师学艺活动,积极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素质。鼓励乡村医生在执业中学会中西医两法,熟练掌握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中医适宜技术。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在村卫生所(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并将培训结果作为岗位聘任、年度考核和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2.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摸清并动态掌握本地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从本地区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及时补充到村卫生所(室)。有条件的地方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卫生所(室)工作。对到村卫生所(室)工作的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优先纳入规范化培训计划。各地区要结合探索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是提高村卫生所(室)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农村居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医改的重要内容,与目标考核和评先定优紧密衔接,采取有力措施,实施强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推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完善政策措施。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搞好调研测算,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财政补偿政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同时,要制定和完善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严禁非法行医、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考核等相关配套政策,保障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的实施。各区、县(市)政府要在本方案印发30个工作日内,将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市医改办、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乡村物业管理方案范文第2篇

一、我县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现状

__县全县辖5镇3乡81个村委会486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90%以上。近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档案部门和农、林、水、土、民政等涉农部门相互配合,全县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成效显著:全县各乡镇机关档案室管理全部达到四星级以上等级标准;各乡镇涉农站所及村委会建档率达100%,其中已有5个社区和5个村委会档案室建设达到三星级等级标准;农村第二轮土地延包档案、土地经营权证补换发档案、农村税改档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等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档案全部规范建档,部分已接收进馆。

二、我县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县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在管理体制、人员和设施设备的配备、经费落实、档案资源建设及建立档案工作长效机制方面还存在不足,还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需要。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档案管理体制不适应发展的需要。农业农村档案难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原有的档案工作体制不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乡镇作为一级政权组织,既有齐全的职能部门,还有村委会(社区)、站(所)等单位,但是乡镇作为一个立档单位,其在县档案馆中只有一个全宗,乡镇档案室作为综合档案室,必须集中管理乡镇各类档案。而事实上,乡镇各类档案无法做到综合管理,而只是保管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群团的文件材料,所辖站(所)等单位的档案都是分散在各站(所)管理,由各单位自行整理立卷保管,因而难以实现档案集中统一管理,使乡镇档案无法反映乡镇档案的全貌,阻碍了乡镇档案作用的发挥。

(二)农村基层档案意识淡薄。多数乡镇分管领导和档案人员对档案工作的认识相对到位,但多数村委会干部对档案工作知之甚少。受“就档案抓档案”、“重藏轻用”的传统思维影响,基层单位普遍只重视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而没有把农业和农村档案与“三农”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地联系起来,缺乏主动服务的意识;档案的价值具有滞后性、潜在性和间接性,导致基层干部群众缺乏对农业和农村档案需求的迫切性,档案工作在他们心目中地位不重要,有的对档案还不甚了解。上述原因致使农业和农村档案在服务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方面,还显得内容单一、服务不力。

(二)发展不平衡。乡镇与乡镇之间,站所与站所之间,村与村之间明显存在差异;乡镇档案工作明显好于村级档案工作。

(三)档案人员变动频繁、业务不熟练。目前,各乡镇档案人员均为兼职,档案人员由于兼职过多,不能专心从事档案工作。加之变动频繁,档案人员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难以得到提高,造成档案业务不熟,难以独立完成立卷归档工作任务,更不能从事对基层档案业务的指导工作。少数兼职档案人员甚至把档案工作当作一种额外工作,敬业精神不强,不能全身心地投身农业档案工作。

(四)设施设备难以满足安全保管需要。少数乡镇受办公用房的限制,没有专门的库房,综合档案室成为了杂物间;部分乡镇机关档案室缺少防盗、防火、防潮、防尘设备;少数乡镇档案室档案装具老化、数量不够,对档案安全保管极为不利。村民委员会档案保管条件更差,还存在无房无柜无设备现象,档案资料分散在个人抽屉里。

(五)归档整理和管理还不够科学。突出的表现在,一是收集不够齐全;二是整理不规范;三是重文书档案轻其他如图片、影像、实物等档案。

(六)现代化管理水平普遍较低

5镇3乡虽然全部按要求统一安装了“南天档案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但目前还处于文书档案目录的录入阶段,部分档案人员对“南天”软件的操作还够熟练。多数乡镇现代化管理档案的工作仅仅是处于起步阶段,距原文数据库的建立还任重道远。村委会一级现代化管理档案工作几乎所有为零。此外,服务手段还不够健全,档案检索方法还比较原始。

(七)撤并乡镇档案迟迟未接收进馆。撤并乡镇档案的移交和接收制约因素较多,至今尚未接收进县档案馆,难以确保齐全、完整和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加强我县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对策

针对以上我县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为推动档案工作切实有效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按照省委农办、省档案局、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各级档案部门、县属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实际,扎扎实实地做好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

(一)完善机制,统筹规划全县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

县档案行政部门要把做好为“三农”服务方面的档案工作当成档案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认真履行筹划、组织、管理、监督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职责,依法加强对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要讲究工作方法,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宏观指导与具体指导相结合。要针对我县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加强__县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意见》,要制定和出台《__县村级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__县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二)加强协作,促进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不断发展。档案部门、县属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新修订的《云南省档案条例》的有关规定,把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体规划和计划中,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发展。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在研究部署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同时,强调切实做好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二是在下达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规划、计划和任务时,强调将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收集归档;三是在检查新农村建设工作时,同步检查新农村建设文件材料的归档情况;四是要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不断加大投入,改善档案工作条件,为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健全机制,强化乡镇档案工作职能。乡镇档案工作是我国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乡镇要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把档案工作列入本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与其它工作同布置、同检查;二是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了解本乡镇档案工作情况,分管领导要落实责任,积极协调理顺关系,从人力、财力、物力上对档案工作给予支持;三是要创造条件,为乡镇档案室建设、村委会(社区)档案室建设解决好经费、库房、设施设备等各种实际问题;四是要保持专(兼)职档案人员的相对稳定,保证他们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履行乡镇档案的行政管理职能,做好对乡镇机关、基层站所、村委会(社区)档案的监督和指导工作。五是要注意收集与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切身利益、农村政权建设、小城镇建设密切相关的文件材料。以服务为宗旨,依托乡镇综合档案室积极开展档案咨询、利用等服务,为农民查阅利用档案提供方便,为农业农村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四)整体推进,全面完成村级建档升星级工作。村委会(社区)建档工作是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也是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一是各村委会(社区)文书要担负起兼职档案人员的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本行政村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工作;二是各村委会(社区)要积极筹措档案工作必须的经费,有条件的要设立档案室,条件好的要建成档案、图书、资料、科技信息合一的综合档案室,条件有限的至少要有一组档案箱柜,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三是要以档案管理升星级工作进一步促进村级档案的规范管理。已完成升星级验收的要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巩固提高工作,在安全保管、提供利用、搞好服务上下功夫;还未开展升星级工作的,要按照年初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升星级验收工作。各村委会(社区)要建立健全归档、保管、借阅、移交制度,并执行到位,维护集体和村民的利益。村委会换届时,有关人员应进行档案移交,履行交接签字手续,不得将档案资料据为己有或销毁。行政村撤销、合并时,应明确档案的归属与流向,防止档案流失。四是要注重加大农村基层党群工作、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村务工作、农业生产活动、土地山林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文化建设等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力度,并按时整理归档,丰富农村档案信息资源。

(五)加强指导,提高农业农村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要创新服务机制。档案部门要按照“农业和农村工作发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服务到哪里”的总体要求,抓住新农村建设中的关键任务,结合实际,找准档案工作的切入点,制定出适应本地区特点的具有长期指导意义的规划,并不断去发展和完善;要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利用广播、会议、宣传栏、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乡镇、村干部及农民的档案意识;要加快农村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增强“三农”档案工作的公共服务能力,逐步使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由乡镇、村委会建档工作向整个农村经济社会档案工作转变,实现“三农”档案领域的拓展。二是要加强督查指导。要针对乡镇、村委会(社区)基层档案人员兼职多、变动频繁等特点,以通俗简明实用、因地制宜的方法,采取专题培训和集中辅导的形式,以乡镇为单位,集中或分片辅导各村档案人员整理档案,提高农村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要将乡镇和村委会(社区)档案管理情况纳入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内容进行检查,推动乡镇和村委会(社区)规范建档,保证乡镇和村委会(社区)档案工作的连续性和长效性。三是要培育推广典型。要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及时总结推广;要进一步强化乡镇机关档案管理职能,重视抓好撤并乡镇的档案移交工作;要建立村级档案管理示范点,引导带动其它村建档;要建立和完善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联系点,及时了解掌握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新动向,指导和推动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开展。四是要建立农村民生档案。要结合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要求,切实做好新兴农业优势产业、农业产业化、无公害农产品、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活动产生的文件材料、科技资料和特殊载体(录音、录像、照片、电子文件)资料的归档和利用工作。加强对行业协会、经济联社、专业合作社、规模种植(养殖)户等新经济组织的建档及开发利用的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农村生产和管理中的作用。

乡村物业管理方案范文第3篇

一、农村卫生工作

全市农村卫生工作目标是,落实农民健康工程各项任务,规范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医改目标要求。

(一)主要指标

1、完成10个惠民示范医院建设任务。

2、创建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10个,年底前以县(区)为单位,示范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达到30%以上

4、创建市十佳健康管理服务团队,每个县(区)至少创成1个。

5、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区)建设单位4个。分别是县、县、县、区。

6、落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务实进修98人。其中,区5个、区8个、区19个、开发区3个、县10个、县25个、县5个、县22个。

7、按照每个行政村或3-5千人口建一个村卫生室。创建20个省示范村卫生室,其中,区、区各4个,县3个,其他县(区)各2个。

8、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全市乡村机构全部达到规范的一体化管理,全面实施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的比例达到60%。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70%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5%以上。

9、乡镇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住院人次较2012年明显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是全面提升乡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合理确定乡村卫生机构的服务半径,保障农村卫生服务可及性。认真贯彻落实《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推进乡级医疗机构达到功能合理、规模适度、服务规范、健康运行的标准;乡镇卫生院的治疗室、输液室、供应室、抢救室、手术室、产科、妇儿保门诊达到规范化。鼓励乡镇卫生院发展特色专科。改善人员配置结构,加大内、外、妇、儿、公共卫生医师的培养力度,完成省乡镇卫生院人员务实进修指标,落实村医不少于两周的培训时间,推动村医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村级卫生机构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配齐基本设备,对一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较差的村卫生室要升级改造。今年创建10个省示范乡镇卫生院,20个示范村卫生室,县、县、县、区积极创建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扎实推进基层卫生信息网络建设。紧抓市10所惠民示范医院建设契机,加大资金投入,力争把每所惠民示范医院都建设成15分钟健康服务圈中的精品。根据省统一部署,开展乡镇卫生院评审工作。

二是全力推进乡村卫生机构服务转型。各地要坚持“管理覆盖,服务无隙,责任明确”的原则,扎实推进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服务,确保每个村都有一个团队挂钩,每个片都有责任医生负责,每个慢病患者都有一个医生联系。在管理上做到“五个明确”,即:工作目标、承担职责、服务区域、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明确。同时,公布健康管理团队医生电话号码,为群众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寻医问药服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健康管理团队服务工作机制和考核制度,建立健康管理团队工作手册和报表,加大考核力度,完善以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机制。深入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大力开展“市十佳健康管理团队”评选活动,每个县区要确保创建1个,年底市局将予以表彰。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70%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5%以上。

三是做细做实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联动,逐级下沉”工作机制,带动基层机构能力提升。鼓励县级医疗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开展业务纵向合作。健全村级卫生机构与乡村医生档案,继续推进法人统一由卫生院长担任、产权统一归卫生院所有,村级机构人员统一聘用,养老保险统一缴纳,药品统一划拔,网线统一到村的“六统一”管理。合理划分乡村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切实发挥乡村医生作用,保证乡村医生待遇,稳定村医队伍,保证在职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连续参保不间断、退休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与城乡居民低保标准相衔接。鼓励有条件地区推进将符合条件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

四是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制度。坚持“分层管理,分类指导,年终考核,总分排名”的原则,综合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基本公共卫生与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乡村一体化管理等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年底对乡镇卫生院进行分类通报。鼓励各地对村级卫生机构实行分类管理。

二、基本药物工作

(一)主要指标:

1、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二三级医疗机构联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各项政策,清河区年底前实施到位。

2、坚持网上集中采购,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定期开展对基层医疗机构考核评估,按要求对供货企业实行记分考核,落实相关公示制度。网上采购率、及时回款率达100%。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处方集与应用指南培训,以县(区)为单位确保培训率、合格率达100%。强化基层药师培训,2013年参加省培训药师51人。其中,区7名、区12名、县5名、县10名、县7名、县9名,开发区1名。

(二)工作措施

一是扩大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范围。在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二、三级医疗机构联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提高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品种及金额比例。

二是加强基本药物采购监管。坚持网上集中采购。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和奖惩挂钩。认真执行省市基本药物采购付款管理办法,加强对采购周转金的管理,根据采购流程,按时结算支付购药货款。加强基本药物采购情况的监测,对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价格、回款、使用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集中采购、配送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采购计划执行情况、药品配送到位情况以及购药货款支付情况等。做好对药品供货企业的考核工作,做到违规必被计分,计分必有依据,并符合程序,各地要按时履行向企业告知与向市卫生局农卫处(药政处)备案制度。

三是加强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充分发挥医疗机构药事委员会的作用,加强用药行为的监督评价,建立健全处方点评、药品使用预警等制度,形成科学用药观念,促进基本药物安全使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强化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监管考核,督促指导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规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配合省做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加强需求动态监测,确保群众基本用药。加强对乡村卫生机构的监管,杜绝使用目录外药品,保证药品零差价销售。

四是继续做好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相关要求,开展《省基本药物增补药物处方集》全员培训,确保人员培训覆盖率和合格率均达100%。组织全市乡镇卫生院药学人员按照省《农村乡镇卫生院药学人员千人培训计划》安排,完成理论培训及临床实践。

五是加强基药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切实加强药政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和组织体系。各地要切实承担起本部门和本地区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责任。做好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提高科学化工作水平。配合国家、省做好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点工作。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一)主要指标

1、农村居民实现应保尽保,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280元。乡村卫生机构门诊报销比力争达到50%,住院实际报销比例比上一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

2、以县区为单位全面启动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3、县、乡(镇)两级住院政策补偿比达到75%,县级不低于70%,乡镇不低于85%,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0万元。县外住院人次控制在15%以内,次均住院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5%以内。推进基层首诊与远程会诊系统建设,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次占比提高2-3个百分点。

4、全面开展肺癌等20类重大疾病保障。加强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提高符合救助条件的病人实际费用报销比例。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病种纳入试点范围。

5、全面推进住院按病种、按床/日付费等相结合的混合付费方式,做到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机构覆盖率100%、住院病例覆盖率100%。推进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

(二)工作措施

一是认真落实新农合筹资政策。各统筹地区要做好新农合提标测算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政府财政补助政策,加快地方配套资金拨付进度,督促各地按照省定标准完成筹资任务。7月底前配套资金要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规范完善新农合补偿方案。以市为单位统一新农合补偿方案。完善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统一实施门诊特殊病种补偿,开展住院医药费用保底补偿,将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并提高报销比例。各统筹地区调整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要在6月底前报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备案。推进基层首诊与远程会诊系统建设,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次占比提高2-3个百分点。

三是开展农村重大疾病救治工作。对参加新农合的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范围。各统筹地区要制订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加强费用控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按照省部署,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病种纳入试点范围。

四是推进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报。加强转外就医管理,建立简便、规范的转诊制度,推行转外就医预约服务,全面开展参合人员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联网即时结报。推进新农合信息数据标准化。推进符合条件的市级医院进入省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异地就医参合人员就医信息在线全程管理,方便参合人员得到便捷的医药费用补偿。积极实行居民健康卡与新农合服务一卡通。

乡村物业管理方案范文第4篇

20xx年农村卫生工作计划(一)为从根本上治理农村的“脏、乱、差”问题,促使我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群众生活素质明显提高,从而进一步加快我村新农村建设步伐。现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我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治理农村的“脏、乱、差”现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素质,努力实现我村整体面貌有大的改观。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针对目前我村环境卫生状况普遍不理想、群众的卫生意识不强等现象,围绕“村容整洁”这个目标,将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提高我村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具体做法有:

1、出一期关于环境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农村环境整治宣传标语;

2、在宣传栏张贴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

3、向广大农民群众派发环境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资料;

4、利用学校的宣传阵地进行环境卫生知识宣传,发动学校学生清洗墟镇乱张贴的广告,营造爱国卫生的氛围;

5、发放致居民商户的一封信,宣传环境卫生和健康方面知识;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工作机构。

1、为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2、明确职责,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村环境卫生,垃圾清运,监管全村卫生环境,将全村环境卫生整治作为今年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工作去抓,积极协调、加大监督力度,力促我村环境卫生整治有大改观。。

3、要做好村容整治的长远规划,特别是宅基地、电网、电视线路、供排水设施等要统一规划,对违反规划乱建乱搭的建筑物,报上级政府将依法进行拆除。

(三)加大环境卫生监管力度

要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我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历时多年,任务繁重,为使整治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在不断完善自查机制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奖惩措施,每月逢农历九日组织专人进行全村环境卫生大检查,发现未清扫的,将对负责该责任区的保洁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终实行工资考核制度,以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积极主动、进展迅速、完成任务好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给以通报批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组既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抓好指导,又要组织力量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加强舆论监督。为维护我村环境卫生,保持村容整洁共同努力。

20xx年农村卫生工作计划(二)20xx年全县农村卫生工作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中心任务,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要求,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努力提高基层卫生工作水平。

一、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

抓住投入补偿、采购供应、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等关键环节,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措施。做好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开展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考核结算。分析解决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的“短板”和“瓶颈”问题,充实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

(二)促进基本药物制度有序拓展

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没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社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确保每个社区都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

(三)完善基本药物采购供应机制

全面实施20xx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坚持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协调机制,对临床必需的短缺药品从供应、使用、结算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管。定期了解基本药物采购供应情况,建立药品采购供应责任约谈和不良记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保障基本药物及时供应和资金支付。

(四)加强基本药物合理应用监管

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合理用药培训、《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扎实推进处方点评工作,定期公示处方点评结果,将基本药物学习培训和规范使用情况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促进基本药物合理应用。

(五)扎实推进基本诊疗路径管理

继续落实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增加基本诊疗路径管理病种,扩大路径实施范围,开展路径知识培训,开展以路径管理质量和数量为对象的绩效考核,建立路径管理质量监测和绩效评估体系。

(六)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

落实医疗机构入网登记,扫码器和数字证书的配置,完成系统联调联试和操作培训,实现扫码药品(疫苗)信息数据上传到国家药品监管网。依托区域卫生信息服务平台,使药品(疫苗)信息能够及时流转,并能与药品采购使用、阳光医药网上监管等现有卫生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药品(疫苗)生产、供应及使用全程电子监管。

(七)加强药政管理专业队伍建设

推动贯彻“xx”药师人才发展规划,落实药学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注重执业素质培养,提升药学人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八)统筹协调做好其他药政工作

按照医改工作要求,对全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评价考核,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协助有关部门和股室贯彻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和不良反应监测。及时政策信息,沟通交流经验做法。

二、着力推进基层卫生改革发展

(九)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网络,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独立法人设置。开展全省乡镇卫生院名单重新确认工作。

(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

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开展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示范村卫生室”创建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

(十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20xx年3月—11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化、业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及信息共享化活动,不断提升全县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四化一提升”活动。继续做好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建设试点工作,对20xx、20xx年项目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三、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十二)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

严格按照乡村医生各项补助经费发放时间节点和发放比例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40%的工作任务和项目经费交付给乡村医生。落实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由每人次6元提高到每人次9元的补助政策。确保乡村医生各项补助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十三)加强村卫生室建设

按照国债资金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要求,对村卫生室业务用房、设备购置进行标准化建设,努力消灭“空白村”。

(十四)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在“行政业务统一管理、技术流程统一规范、药品器械统一采购、绩效考核统一执行”基本型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向人员、财产、财务统一管理的紧密型一体化管理模式发展。鼓励各地村卫生室由政府或集体举办,乡村医生由乡镇卫生院实行聘用制管理,乡村医生社会保障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十五)开展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

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开展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并按要求做好注册信息备案工作。

四、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十六)加强健康档案管理

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继续健康档案电子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并由当前以个人为单位的电子档案逐步过度并完善以家庭为单位的电子档案管理。为规范纸质档案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康档案室,购置档案柜,由卫生局统一印制健康档案盒,对健康档案装盒进行管理。

(十七)做好重点人群的管理工作

一是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与预防接种结合起来;二是将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与孕产妇信息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三是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与专业机构信息共享结合起来;四是将高血压和糖尿病人的筛查与临床工作结合起来;五是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计划,落实高血压和糖尿病“体检、巡诊、健教”三方面10项防治措施;六是做好重点人群的动态管理与服务。

(十八)继续推广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

到20xx年底,开展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达到50%,以县为单位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促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落实。

(十九)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建立健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项目协调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专业机构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职责、任务。加强日常监管,做到县级综合督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县级业务主管单位指导每季不少于一次;乡镇卫生院督查村卫生室每月不少于一次的“111”督查机制。同时继续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展监测、月度报告和月通报制度。

乡村物业管理方案范文第5篇

坚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结合的原则,巩固和扩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效果的基础上,创新农村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提高科学监管水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探索农村药品供应新途径,进一步规范和培育农村药品市场,提高农村药学服务水平,切实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平安和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一)药品监督网络进一步健全。市、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管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做到乡有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

(二)药品供应网络进一步规范。实现100%农村药品配送“进市到乡”98%以上的行政村实现药品配送进村;乡镇、景区均有药店。

(三)实现农村药品购、销、存实时监控。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95%以上,农村假劣药品案件以及无证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四)农民购药更为方便。农民群众得到实惠。

(五)通过继续开展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建设。不时强化农村药品监管,确保农村地区药品平安。

(六)通过继续加强农村药品平安应急能力建设。防控药害事件发生。

三、主要内容

(一)完善监督网络建设

1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为强化协调机制。由市食品药品平安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进行领导和协调,市食品药品平安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有关工作。各乡镇(街办、景区)要根据人员变化情况调整并健全乡镇食品药品平安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协调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要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高编办[]12号文件《关于成立乡镇食品药品平安监管站》要求,成立并健全食品药品平安监管站,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食品药品平安监管站要建立辖区内涉药单位档案,建立对辖区内涉药单位监督检查工作档案,建立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档案。各乡镇要为食品药品平安监管站提供必要的办公经费、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职责制度,为其开展工作发明有利条件。

2进一步完善监督网络建设。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主体。组成市、乡、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要求每个乡镇有2-4名药品监督协管员,每个村委会有1-2名药品监督信息员。同时开展“两员”培训,建立“两员”信息报送制度、巡回巡查制度、包干包片责任制度、绩效考评制度等配套制度,协助药监部门对涉药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受理举报并及时上报药监部门查处。

3加大日常监督和查处力度。药监部门要充分发挥药品快速检验检测技术的作用。提高办案率和快速反应能力,运用检验演讲书办案率达到50%以上。要充分利用快检技术现场筛查可疑药品,增强震慑力,保证基层群众的用药平安,加大对广告品种、促销品种的抽验力度,坚决打击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违法行为。全年抽检达到300批次以上,全年重复抽验率控制在5%以内,监督性抽验药品检出阳性率达35%以上,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96%以上,对辖区内批发企业销售的以及试点医疗机构使用的中标基本药物品种的抽验覆盖率达100%同时,设立假劣药品举报奖励制度,发现假劣药品及时依法查处,查处率达100%结案率达到95%以上,案卷规范率达100%

4加强农村药品平安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涉药单位诚信档案和数据库,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全面实施药品平安信用分级管理;建立涉药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制度。

(二)完善供应网络建设

1完善药品配送机制。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依法规范”原则。对批发企业实施远程监控,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购、销、存实施电子监管达100%

2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药品批发企业要与农村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签订配送协议书和药品购销质量保证协议书。

3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在偏僻乡村设立乙类非处方药药柜。

4制作《农村药品平安电子地图》乡镇零售药店均实行电脑化管理。建立药品购、销、存管理并与药品监管信息网络对接,实行电子化动态监管。

5大力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村卫生所“合格药房”建设达50%以上。

6推动零售药店参与医改。各乡镇均有零售药店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所有零售药店按规定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新增15家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列入药品分级管理。

(三)加强“两网”宣传

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板报挂图等宣传媒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与食品药品平安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平安知识等宣传活动,以进农村、进农户为重点,提高农民对“两网”认知度,提高农民群众自我维护意识,增加区分假劣药品的能力。各乡镇要在乡镇所在地醒目位置粉刷永久性宣传标语,机关内设置“两网”专栏,村委会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画,每个乡镇卫生院、药店、中小学校、村委会都有“两网”宣传资料,使“两网”建设的意义和内容家喻户晓,为“两网”建设营造广泛支持、多方参与的社会氛围。

(四)完善应急体系建设

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制定并完善《重大药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进一步完善药品平安事故演讲制度和药品平安应急反应机制。提升对药品平安事件应急反应的能力。发生药品平安事故后,能做到迅速响应,演讲及时、措施得力,尽量减少对群众造成的伤害。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演讲工作,提高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现、演讲、预警和分析处理的整体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药品平安事故。

四、实施方法

(一)宣传发动阶段

下发《市创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签订有关工作目标责任状,召开市创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动员大会。布置开展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

(二)创建实施阶段

举办“两员”培训班,召开“两员”工作会议。完成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情况调查摸底、药品从业人员培训,深入开展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检查和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监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和抽验工作,建立完善各种资料档案,开辟“两网”和用药知识宣传。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两网”电子数据库和装置信息动态监测网络。

(三)自查评估和整改总结阶段

逐项落实。市食品药品平安监管委员会将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农村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农村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对照验收规范、考核细则。召开总结会议并进行表彰。

(四)巩固效果和迎接省级检查评估阶段

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平安体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药品平安保证水平。创建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后,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检查评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迎接检查评估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市食品药品平安监管委员会的统一协调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方法地实施。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市食品药品平安监管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协调和参谋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创建工作的协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创建合力,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全面达标。

(二)明确工作责任。

时间紧、要求严、规范高,创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需充分调动和发挥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食品药品平安监管委员会要制定创建工作目标实施和管理考评细则,把创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进行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1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药品平安工作负总责。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乡镇医疗机构、村卫生所(室)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和对药品经营企业监督实施GSP乡镇食品药品平安监管站负责本辖区内的创建日常工作。

2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创建日常工作;负责对乡镇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指导和日常监督;督促指导药品经营企业做好药品平安配送“进乡到村”负责对全市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的管理、培训及考核评价。会同卫生部门开展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并做好迎接检查评估的相关准备工作。

3市卫生局要结合医改工作和“新农合”工作积极落实创建工作任务。牵头组织开展乡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加强管理。检查监督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把“两网”建设工作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结合起来,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药品零售企业所销售的国家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报销范畴;牵头组织开展打击农村无证行医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秩序;协同药监部门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乡镇医疗机构做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会同药监部门组织开展重大药品平安事故应急演练。

4市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取缔无证无照行医卖药,严厉打击非法传销药品、保健品的行为。

5市公安局负责查处在药品平安执法中发生的各类妨碍公务案件。坚决打击制作销售假劣药品不法行为,查处药品平安刑事责任事故。

6市物价局要加强药品价格管理。

7市财政局依照创建工作经费投入有关规定。合理使用。

8市宣传部门负责“两网”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整体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在创建工作中的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努力营造“两网”示范县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9市监察局负责对药品平安监管工作中国家公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