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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医学的建议

对法医学的建议

对法医学的建议范文第1篇

2002年12月,毕黎琦光荣当选为省十届人大代表。在五年的履行代表职责实践中,她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长,从自己熟悉的方面入手,积极关注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改革工作大局,努力为民生进言献策,倾心维护患者权益。

打击非法医疗广告持之以恒

曾几何时,居民楼道里、电线杆上、汽车站牌上,几乎有人存在的地方就会有各种各样的野广告闯入你的视线,而其中大量的是非法医疗广告。有关部门虽然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清理整顿,但收效不大。这引起了毕黎琦代表的注意。2003年,第一次参加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毕代表就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清理野广告的建议》。

该建议指出,电线杆上和建筑物墙体上经常贴有治疗性病、办各类证件的野广告等虚假宣传,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同时影响市容,亟待清理和整顿。公安部门高度重视这一建议,在全市范围内采取了行动,当年就查处了多起办证的野广告。当公安部门邀请毕黎琦一起参加媒体采访报道时,她婉言谢绝了:“对于打击野广告一事,我只是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提出了一份建议,是职责范围内的事,具体工作是公安部门做的,成绩属于公安干警。”

2004年,在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毕黎琦继续关注这项工作,根据当时媒体广告宣传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她又进一步提出了《关于规范电视、广播、报纸的广告,严把医疗广告审查关的建议》。毕黎琦向记者介绍,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对广播、电视的广告作出了许多具体规定。“而作为的电视台等多家媒体,从2004年1月1日起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办法,插播一些非法医疗广告,希望广电局应按规定严格管理,贯彻上级精神不应走样。”她道出了之所以提出这一建议的缘由。

她大力呼吁省广电局的领导应按照“广告法”、“办法”精神,认真进行清理整顿,规范广告。“由于工商局无法监督检查你们,这种违法(规)问题只能由你们自监、自查、自纠。作为人大代表,我们将继续关注你们的广告情况,必要时将进行视察或提出质询。”

该建议得到主管副省长李斌的批示。卫生厅、广电局、工商局联合办理,使医疗广告的得到规范,减少了媒体虚假广告的,减少了由此给患者造成的损失。

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刻不容缓

在我省一些城市有的医疗机构出于商业目的把自己的门诊或病房租赁给个体承包人,而这些承包人的医疗行为无人监管;还有一些个体诊所、美容机构的医疗行为也存在严重的违规经营,给社会造成危害。“这不仅严重损害医疗卫生行业的形象,而且使人民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证,亟需加强监管。”为此,2004年,在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毕黎琦提出了《关于某些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亟需规范的建议》。

为保证就医者的安全,毕黎琦认为,应严禁医疗机构将诊所或病房租赁他人用于行医活动。对不合法定条件的诊所、美容院或其他医疗机构,要坚决取缔。对目前已出租的门诊或病房,要严格审查以下内容:(1)这些承包人及他们雇佣的医护人员是否具有“执业证书”,是否有行医资格;(2)他们的行医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3)他们给患者施行的治疗项目是否有效,是否安全,是否经过卫生主管部门审批或专家鉴定;(4)他们使用的药品、一次性卫生材料及医疗仪器是否为合格产品,使用药品是否过期等。对于审查不合格者,应解除租赁合同,恢复门诊或病房的原状。同时,要认真清理整顿个体诊所、美容机构。

该建议得到主管副省长的批示,省卫生厅给予了积极办理,特别是对某些医疗机构向无照行医者出租诊室问题,进行了清理整顿,同时要求各类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资格准入制度,有效杜绝了“江湖游医”给患者造成的伤害。

根治“医托”绝不手软

“医托”是受人雇佣、指使,专在大医院或火车站、汽车站等地坑蒙拐骗就医者(患者)的骗子。他们用各种手段将患者骗至给他们付“酬金”的诊所或医院,往往使患者遭受人财两空的厄运,不仅钱被骗光,而且病情反而加重,对患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他们的行为不亚于“谋财害命”。严厉打击、根治“医托”是保证患者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在2004年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毕黎琦提出了《关于打击、根治“医托”的建议》。

毕黎琦指出,近几年,我省虽然加强了对“医托”的监管,但对他们的处罚只是批评教育,最多拘留15天,放出来后继续行骗,并没有遏制其势头,有的人已从事这个“行当”长达10年以上。究其原因是对这些骗子的打击力度不够,而且没有从源头上根治。

她建议应加大打击力度:对抓到的“医托”要追查其背后的指使人(即指使其行骗的诊所或医院),对这些雇佣骗子的幕后指使人同时给予严厉处罚;对雇佣“医托”的诊所或医院给予重罚,或吊销执照;并在新闻媒体上给这些诊所曝光,以提醒市民,避免上当;这项工作应该由公安部门(负责与医院联系、调查、取证等)与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和新闻媒体联合,进行综合治理,铲除“医托”滋生的土壤,才能有望彻底根治“医托”。

有关部门对这一建议进行了积极办理,新闻媒体,如《新文化报》连续报道了几起有关诊所雇佣“医托”骗人的真相,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和警惕。“没想到我的这个建议提出后经新闻媒体一报道,还真起到了意想不到的警示作用,看来这一建议没白提。”毕黎琦高兴地告诉记者,《新文化报》曾报道过,一外地来长春看病的患者,正是因为看了报纸对毕黎琦这一建议的有关报道,提高了警惕才避免了上“医托”的当。

扶持本省优秀医学期刊

作为一名科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毕黎琦深知好的医学期刊对医学发展的重要性。2005年,在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毕黎琦提出了《关于扶持优秀医学科技期刊的建议》。她不仅对我省医学期刊的办刊工作、期刊的质量、水平以及所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还对期刊社的发展和面对的困难给予了极大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并大力呼吁,对预算外收入财政分成比例继续给予减免政策。因为“这对本省医学期刊社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办刊质量、水平及社会效益是非常重要的。”

省卫生和财政部门很重视这一建议,给予积极办理,为吉林省医学期刊社拨了55万元专款,作为专项补助经费,使期刊社的建设得到改善,提高了办刊质量,其中《中国免疫学杂志》被评为吉林省优秀精品期刊,并获得了中国科协精品期刊资助项目。“这一成绩的取得,有这两个部门重视代表建议办理的因素,更是他们对我省医学期刊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的结果,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非常满意和高兴。”毕黎琦高兴地表示。

让更多的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作为一名医生,毕黎琦对“看病贵,看病难”这一社会热点问题十分关注。在2006年的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她提出了《让更多的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建议》。她认为,“看病难”在农村比较突出,“看病贵”主要集中在城镇下岗、退休职工及低保人群等。经过深入调研,她指出医疗资源不足、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合理、各种医疗保障覆盖率低、政府投入不足,医药设备、耗材的生产、流通、价格体系的秩序混乱,政府对医疗机构监管不力、医疗成本增长过快、人们对看病的要求不断提高等,是其形成的主要原因。因此,毕黎琦认为:“看病贵,看病难是综合因素导致的,把责任完全归咎于医疗机构或卫生主管部门都是不全面的。而加大政府的投入和监管,是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主要对策。同时,医疗机构端正自身行为,加强成本控制,节省医疗资源也是解决问题的重要环节。”

为此,毕黎琦建议今后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大力发展社区医疗卫生事业,提高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加快和深化医疗保险和保障制度建设,加强政府监管,推进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加强农村卫生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准确定位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将其纳入公益范畴,使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

该项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省卫生厅和社会保障厅进行了联合办理,对建议中提到的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两大主要措施:加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和建立完善社区医疗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办理落实。经两个部门的认真办理,至2007年1月1日,吉林省的医疗保险已达到全省全覆盖,形成城镇职工、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个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全体成员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这项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这件事引起了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关注,今年2月,中央电视台派出记者对此进行了专题采访,并在新闻频道关注两会栏目播出。“我没想到,作为一名普通代表的一项建议,能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对建议进行认真办理和落实。我更没想到央视媒体会对一个省的民生问题如此关注。这使我深切感到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肩上的担子有多重,更增强了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另外,通过提建议和办理建议,也密切了政府部门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和交流。省卫生厅有关机构还邀请毕代表亲自参与这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结合她的专业特长,还聘请毕代表作为吉林省全科医生骨干培训的专家组副组长,使她亲自参与对社区师资的培训授课,有力地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

逐步完善全省医疗保险制度

近年来,吉林省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发展和完善,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为促进吉林省国企改革、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毕黎琦在今年的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中对这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吉林省在2001年正式启动医疗保险,当年参保人数为124万人,到2005年4月末参保人数已达到280.5万人。平均年增长率为3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0.3%)。今年开始,将逐步达到医疗保险全覆盖。这是一项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社会稳定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

为了使这项工作能够深入健康地发展,毕黎琦对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以下建议:要加强医疗保险管理的立法,使之具有法律保障;保证基金收支平衡,使医疗保险体系有效运行、可持续发展;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使医疗保险体系更加科学和完善;借鉴商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使基金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等。

对法医学的建议范文第2篇

2014年3月7日晚,全国政协委员驻地北京国际饭店。记者刚在司富春委员的房间里坐下来寒暄了没几句话,他就打开了桌子上的电脑,调出了他这次带到全国“两会”上的提案文档,记者数了数,两排,整整15个文件。记者浏览了他的提案所涉及的领域,大约可分为“发展中医药”、“深化医改”、“医患关系”、“加强中医药高等教育”、“食品药品安全”等与其专业相关的“行内”话题,和“加强青少年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一步加大对环境污染防控和治理力度”、“广开门路加强农民工培训”等等的“行外”社会问题。

随后,司富春教授便围绕他的这些提案,着重谈及了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域等的相关问题……

加大财政投入,

全面推进中医药发展

在采访中,司富春教授首先谈及的,还是他为之探索了大半生的中医药发展问题。他指着电脑显示屏上的一份建议国家尽快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国家战略的提案对记者说:“中医药是中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做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而推动中医药发展纳入国家战略,也必将能在新时期全面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

他认为,在将推动中医药发展纳入国家战略的落实层面上,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完善和执行,积极创造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条件。国家要尽快启动编制实施国家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中医药全面参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各省市要建立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制定、部门协调和组织推动,科学编制实施各省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问题,积极创造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条件。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补助政策,完善公立中医医院补偿机制,并尽快将中医辨证诊治费、中医诊疗技术、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另外还要把中医药机构纳入城市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同时还要优化中医药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扩大中医药报销范围,在现有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目录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中医特色诊疗项目、中药品种、中药配方颗粒和院内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

司富春教授继续说,在财政支持方面,国家还应该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公立中医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对公立中医医院承担的包括治未病、中医体质辨识与调养指导在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各省市财政要设立中医药专项资金,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情况,逐渐加大投入力度,用于中医重点学科和专科建设,人才引进培养、科技研究推广和基础卫生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等。根据中医药服务特点,逐步提高中医服务诊疗技术价格,鼓励发挥中医药服务的特色优势。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支持中医药事业。

“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也是不容忽视的。”司富春委员继续说,“在这方面,我们应该继续加强中医药部级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增加中医药重点学科和专科建设专项基金投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建设,着力提升学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特色优势,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防治突发疾病、重大疾病和多发传染病,大力支持县级以上医院建立‘治未病’中心;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药预防保健机构,开展药浴、药膳、保健按摩等传统养生保健服务项目。同时还要加快建立中医药协同创新机制,建立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以及区域特色产业创新集群,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及金融机构之间深度合作,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不断促进中医药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提高防病治病能力……”

司富春教授认为,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下大力气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优先发展面向海外的服务。通过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提高国际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和认同。通过打造国际知名品牌、促进产业集群,着力培育竞争优势;通过发展养生医疗旅游等多元服务,着力吸引境外消费。通过高层推动和贸易谈判,把握中医药的主导权、话语权和标准制定权,着力为中医药海外发展创造政策和法律环境。此外,在我国对外援助、政府合作项目中增加中医药项目,也是以往被忽视,但却十分必要的一个环节。

为中医院校“正名”,

促进中医药高等教育快速发展

在中医药教育领域工作多年的司富春委员,自然对这一领域的问题更为关注。在采访中他对记者说,“我已经连续两三年向全国‘两会’提交‘国家应优先考虑中医院校更名大学,促进中医药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提案了,今年我又针对提案,经过深入的调研,充实完善后,带到了‘两会’上。”

对此话题,司富春教授阐述说:“校名作为一所大学长久的文化符号和重要标志,往往承载着厚重的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和教育梦想。据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近8年来,全国共有320多所高等院校获得教育部批准而更名,其中从‘学院’改为‘大学’的有100多所。目前,全国中医院校已经更名为中医药大学的有17所,还有河南中医学院、陕西中医学院、云南中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甘肃中医学院、山西中医学院6所中医院校尚未更名。”

司富春委员认为,为更好地发挥中医药优势,培养中医药人才,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医院校更名大学十分必要,这对促进我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于这一建议的必要性,司富春教授阐述说,首先,这是落实党和国家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促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的需要;其次是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和构建现代医疗保障体系的需要;另外还是完善我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布局,促进中医药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同时更是充分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扩大中医药国际影响,促进高校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

司富春进一步阐释说:“我国中医药院校大多于1960年前建校,建校时间早,历史文化底蕴厚重。将具有50余年本科教育、30余年硕士研究生教育历史的河南等中医学院更名为中医药大学,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台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吸纳优秀学生,培养高水平中医药人才,推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工作的具体体现。”

在呼吁为中医院校“正名”的同时,司富春教授还认为,当前我们不可忽视的是,中医院校更名“大学”也存在着相应的问题:由于受更名大学指标的限制和中医专业特点和自身理论的限制,使中医门类这样专科性较强的高等院校,在同样的升格大学标准的条件下,很多方面不能与其他高等院校相比。比如在科研经费的争取、国际学术影响、部级奖励方面,中医院校与其他高校相比,都无优势可言,而这些指标又都是现行升格大学的硬性指标,导致与其他院校同台竞技时,中医院校在升格大学方面稍逊一筹。而中医院校不能升格大学,就意味着政府投入不如其他高校,社会认可度不高,这些因素必将影响中医药高等教育的发展,使我国中医事业,及至关系人民健康的医疗事业都会受到影响。

鉴于以上因素,司富春教授建议:“首先,建议教育部适当增加高校更名大学的指标。建议在审批大学更名时,按照大学更名的准入机制,对符合标准的高校不限制审批名额,应在当年给予审批;对不符合标准的,则不予批准。其次,鉴于中医院校的特殊性及中医药专业的特殊性,建议国家制定符合中医药高等院校的大学标准,应有别于其他理工、文管等性质的院校,在大学更名上给予政策上的倾斜,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中医药院校,促使我国传统中医学更好地传承和发展。”

在提出上述建议的同时,司富春教授还认为,在新时期,国家要多渠道加强对医学高等教育投入。因为医学教育承担着为维护人类健康培养医药卫生人才的重要使命,其根本任务是要以医疗卫生领域的人才需求为导向,培养和造就一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具有人类健康职业素质、临床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医学精英人才队伍,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而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加强高层次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医学教育投入,提高医学教育质量。所以,加大对医学高等教育的投入,不仅能够保证医学教育事业更加持续稳定发展,而且能够促进医学领域的研究向着前沿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更好地为人类健康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依法打击“医闹”,

六项建议遏制医患矛盾“血色”升级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如何缓和日益严峻的医患关系、打击愈演愈烈的暴力伤医、杀医、辱医问题,成了政协医卫界及其他界别的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谈及这个话题,司富春教授痛心地说:“撇开以前发生的温岭杀医等恶劣事件不说,就在‘两会’召开期间,还发生了广东潮州医生被死者家属押走游行事件、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医生被患者持锤子击伤事件,这更显示出加大打击‘医闹’伤医执法力度的紧迫性。我注意到,在网络上,针对不断出现的暴力伤医杀医事件,很多网民也发出‘再杀医生,国之大耻’的感叹。这说明医患矛盾‘血色’升级,‘医闹’暴力伤医事件,已经成为当前医疗行业的突出问题和社会的焦点问题。”

对此问题,司富春教授在他的专门提案中提出了六项建议。一是建议国家尽快制定治理“医闹”伤医的相关法律、法规。尽管国家卫生部、公安部于2012年联合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要求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条也规定:“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或者侵犯医师人身自由、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没有明确硬性的法律法规依据,减弱了对“医闹”暴力伤医的执法力度。二是将打击“医闹”暴力伤医案件列为公安、司法等部门的专项执法工作。把惩治“医闹”纳入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公安部门对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影响恶劣的“医闹”行为给予及时制止,大力打击并严厉惩治职业“医闹”,保证医院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医务人员的人格尊严。三是加强媒体正面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对于媒体揭露医疗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医院要坚持不护短、不遮丑,积极主动地采取改进措施。医方要在平等、信任和尊重的基础上加强与媒体的交流,第一时间公布真相,让媒体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事件。此外,由于医学的极端复杂性和医疗活动的高技术、高风险性,即使技术再高明的医生尚不能完全掌握对付各类疾病的办法,即便对于很多常见病,在治疗中也会有意外发生的可能。因此对于患者,媒体要正确引导大众对医疗行业高技术性和高风险性的认识,体谅医务工作者的劳累和难处。四是医院对正常的医疗纠纷要及时依法处理,提倡全民利用正当渠道解决医疗纠纷,按法律程序依法维权。五是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防范医疗事故发生,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在采访中,司富春教授特别强调了他的第六条建议:“最重要的是,相关多部门要联合组织专家在全国范围内不同医院层面调研‘医闹’问题的严重程度,以第一手资料、事实和依据,详细了解‘医闹’的起因、背景、核心矛盾点、现有的问题等,找出这一社会问题的根源,从根本上提出有效的、具体的解决方案……”

对法医学的建议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抓建设、抓整改为主线,以“服务好、质量好、群众满意”为目标,切实解决医疗卫生服务中不到位、不彻底,群众仍感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等问题,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良好的医疗卫生秩序,为促进全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全县人民健康、构建社会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二、评议对象

根据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对各参评部门和行业按照职能和性质相近划分的原则,统一组织,分类评议。县卫生局作为76个部门和单位之一列入全县**评议范围。同时,市纠风办要求县纠风办广泛开展对基层站所、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的评议。因此,县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都是全县**评议的对象。

三、评议内容

本次**评议活动,确定了以下八个方面的重点评议内容:

(一)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是否结合部门职责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本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是否经常组织明察暗访,及时发现、解决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问题。

(二)转变工作作风,建设效能桓台工作情况。是否按照“认真专业务实”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事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是否做到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建立公示、承诺等制度;是否讲求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

(三)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情况。是否依法履行职能,公正、文明执法;是否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主动、及时、认真地加以解决;是否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办班、乱发证、乱评比、有法不依、执法随意等问题;是否存在、与民争利、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

(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组织整改情况。是否对群众举报的投诉认真受理、查处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正确对待并积极整改。

(五)预防违法违纪案件和治理商业贿赂等惩防并举工作开展情况。是否经常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等。

(六)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情况。包括“一把手”上线、首问负责等制度的坚持情况,以及组织追踪报道、解决问题、反馈问题、履行承诺、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

(七)对本系统社会团体、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情况。政府部门与所监管单位是否存在“明脱暗不脱”、利益分成的问题;社团及中介机构是否存在乱收费、强制入会、强行服务收费等问题;是否存在利用行业协会进行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

(八)解决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情况。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是否存在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行业“霸王条款”、欺诈消费者、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有关部门和行业治理滥发广告、强制服务乱收费等问题是否得到根本好转。

四、评议、计分方法

本次评议由县纪委统一组织,**评议采取领导直评和季度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是领导直评。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全体领导成员参加,评议时间安排在第四季度,以问卷测评的形式对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进行评议。二是季度评议。根据全年四个季度分阶段进行,每季度评议一次。为保持评议代表的稳定性,建立评议代表资料库,聘请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常委、县纪委室主任、镇纪委书记、机关干部、纳入动态管理的工业企业及其他企业负责人、个体业户、村委成员、社区居民等在内的300人担任评议代表。前三季度评议,每次随机抽取50名评议代表(机关干部10人,企业负责人30人,群众10人)进行问卷测评,同时,三次评议都要征求县大班子机关对评议部门和单位意见。第四季度实行总评,随机抽取200名评议代表进行现场测评。总分为100分。每次评议均实行百分制,按照加权平均法计算最后综合得分,领导直评占30%,季度评议占70%。

五、贯彻落实措施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两好一满意”活动,全县卫生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各项迎评工作。

(一)大力宣传发动。制定下发《关于20*年全县卫生系统**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实施方案》,对**评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动员发动工作,使**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各单位要根据评议内容和要求,结合开展的“两好一满意”活动,通过媒体和各种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自己的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措施,展示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政风行风建设成效,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强化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贯穿于整个评议活动和日常工作的始终,各单位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带动日常学习等方式,使人人参加学习,提高认识,提升职业素养。一是在党员干部中要认真组织开展“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二是要在全县广大医务人员中组织开展“我们都是白衣天使——前方奋勇救援、后方增光添彩”的主题教育和“学先模人物、创一流业绩”教育活动;三是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在“4.28”事故救治和“5.12”抗震救灾中所表现出的“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精神,引导干部职工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努力提升卫生行业的整体形象;四是强化警示教育。今年5月19日,县卫生局采取的先接受警示教育,再部署反腐倡廉任务的做法,聘请县检察院领导结合卫生系统实际,讲授《预防职务犯罪》报告,在全系统反响强烈、效果显著。各单位也要适时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接受触动心灵的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三)扎实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市卫生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服务好,质量好,群众满意”活动,把学习教育、整改提高贯穿于卫生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解决医疗卫生服务中还存有的不到位、不彻底,群众仍感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的问题。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提升卫生行业良好形象。

(四)征求意见、搞好整改。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敞开大门正行风的方法,走出去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中,广泛征求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被服务对象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代表、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到单位召开座谈会,帮助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所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居民进行服务质量的回访,搞好满意度调查。

各单位要对照评议内容和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查找深层次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改进工作。县卫生局将抽调专门人员,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明察暗访;深入被监督执法单位或被服务对象单位了解执法、服务等情况,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到有关单位,并限期进行整改。

(五)强化监督检查。为增强**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单位要与“两好一满意”活动各阶段有机结合,强化监督措施,加大督查力度,县卫生局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作风建设、迎评等工作进行明查暗访、督导抽查,促进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整改工作。为把“服务好、质量好、群众满意”落到实处,县卫生局将联合县纠风办、县工商局、物价局、药监局等部门对全县卫生系统服务、收费等情况和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使用等情况以及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具体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开展**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牢固树立政风行风建设常抓不懈的思想,正确处理好惩治和预防的关系,教育、制度和监督的关系,纠风工作和单位发展的关系,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的关系,精心组织行风**评议活动,要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在抓巩固、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切实把行风**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对法医学的建议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完善卫生行业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创建文明行业为目标,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切实解决影响卫生行业形象、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力争评议结果位次不下降,为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评议对象

局直医疗卫生单位、二级以上医院。其中市卫生局机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矿区医疗集团、淮矿集团职防院七家单位作为重点对象接受市纠风办评议。

三、评议内容

(一)市卫生局机关及局直非医疗单位

重点对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机关效能、行业风气等方面进行评议,切实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大力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学习型、廉洁型机关建设。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推动卫生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围绕医疗卫生改革与发展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公正执法、依法行政,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

3、端正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严厉禁止“吃、拿、卡、要”。

4、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执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六条禁令”,落实“首问负责制”、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完善,单位无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纪律散漫等不正之风。

5、坚持推进政务、事务公开,拓展公开渠道,增加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层次,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职业道德和廉洁从政从业教育,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杜绝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二级以上医院

重点对服务环境、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流程、行业作风、文明创建等问题进行评议,树立“忠于职守、执业为民、乐于奉献、廉洁行医”的行业新风尚,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推动卫生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落实领导班子行风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医疗单位依法执业,合法经营,无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广告行为。

3、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落实医德医风考评制,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医疗卫生服务收费认真执行服务项目和药品器械价格政策,无乱收费问题。

4、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治理商业贿赂措施得力,药品采购和医疗设备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落实,医务人员无收受回扣、索要好处和收受“红包”、接受馈赠等违纪违法问题。

5、继续推行院务公开,“一日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等制度得到落实,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价格公示醒目、全面、及时。

6、医疗单位环境整洁优美、设施齐全规范、就诊秩序井然有序、服务流程清晰明了、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完善,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和蔼,无“生、冷、硬、顶、推”等不负责任、缺乏耐心细致和作风粗暴的行为。

四、目标任务

(一)强化机关自身建设,建立健全适合自身职能特点的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实现机关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的明显提升。

(二)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廉洁、务实、高效、服务”的公仆意识,让群众满意。

(三)规范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工作效能明显提高,为服务对象提供“诚实、可信、规范、公平”的办事环境。

(四)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结果等实行全面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和等行为。

(五)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以良好的政风行风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以群众满意的实绩体现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效,建立健全惩防结合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现象及“开单提成”等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行风问题得到明显好转,行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七)强化卫生系统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提高人员自身素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督约束机制。

五、工作方法

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4月上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按照市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实施、条块相互结合、突出评议重点、经常性工作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做好民主评议工作的部署动员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评议工作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任务,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意义,了解评议的内容、方法、步骤,增强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确定民主评议工作日常事务办理机构和一名联络员。工作方案、领导机构成立情况及联络员名单请于2012年4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评议办(公共卫生大厦十六楼)。电话:3112619

(二)提高本单位的社会影响。各单位要将政风行风建设与民主评议工作有效结合,广泛开展以“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为群众排忧解难”为主题的政风行风宣传咨询活动,并通过媒体和各种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本单位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及服务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等方面的措施。同时,公布服务承诺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加强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树立医务工作者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注重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广大医务工作者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规范医疗服务。改善就诊环境,简化服务环节,为患者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和便捷的服务措施。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倾听患者意见,主动改进工作。健全完善各项告知制度,充分尊重、维护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利,杜绝冷、硬、顶、推等不良现象。及时受理、妥善处理患者的投诉,化解矛盾,减少医患纠纷,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各被评议单位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广泛深入到服务对象中,倾听民声、体察民意、了解民情。邀请民主评议监督员、企事业单位代表、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到单位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认真接纳对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医疗单位要对患者及家属进行满意度调查、服务质量回访等。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查找深层次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改进工作。

(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各被评议单位要按照市卫生局局政、事(院)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加大政、事(院)务公开的力度,加强民主管理,提高工作透明度、办事效率及服务质量,营造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

六、评议结果运用

根据市纠风办安排,社会满意度测评结果和经常性工作考核结果分别占被评议单位总得分的40%、60%,满分为100分。其中,85分(含85分)以上为满意,70分以上(含70分)—85分以下为较满意等次,60分以上(含60分)—70分以下为基本满意等次,60分以下为不满意等次。评议结果将作为对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评优评先、奖励处罚的主要依据。评议结果分为两类:

(一)重点评议单位

1、在评议工作中成绩突出、在同类评议单位中总评得分排名前十位的,在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基础上市卫生局再予以奖励和表彰;2、总评得分位次较上年度进步十名的,给予通报表扬;3、评议结果“基本满意”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4、评议结果“不满意”的,责令单位领导班子剖析原因,写出检查,并按照《市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二)其它参评单位

由市卫生局评议办对各参评单位进行量化评分,排出名次在系统内进行通报或在媒体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1、总评得分排在前5位的,市卫生局授予“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并给予表彰奖励;2、问题较多、群众意见反映强烈、评议结果排在倒数第二和第三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诫免谈话一次,并责令限期整改;3、评议结果排在末位的,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责令其主要领导在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有关会议上作检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他有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参评单位要把政风行风评议作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树立卫生行业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举措,切实树立大局意识,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积极主动地抓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促进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明显提高。

(二)突出重点,注重结合。政风行风评议的目的就是要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因此,要把政风行风评议与单位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班子和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纠风工作结合起来,抓好医德医风教育,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疗费用,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尤其要针对群众反映政风行风问题较多的重点部门、重点科室、重点环节作为评议的重点,开展作风教育,整顿行业作风,实行纠建并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积极联系,密切配合。各参评单位要加强与市纠风办的沟通与联系,积极支持、配合市纠风办的工作,虚心接受民主评议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尊重监督员的调查权、监督权、评议权、表决权,认真对待提出的质询、意见、建议。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深刻剖析,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对法医学的建议范文第5篇

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为契机,坚持以教育为先导,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卫生系统党员干部、医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使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强化纪律观念,正确形使权力,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切实解决好“为谁当官、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重点抓好组织学习教育,全面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一是组织领导班子学习《》、同志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中纪委七次、省纪委九次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学习了市纪委第五次全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学习党纪、政纪条例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通过学习强化干部纪律观念,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二、党总支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机构

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成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我局明确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总支的首要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工作,成立了由党总支书记、局长杨艳峰任组长,爱卫办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职能院、所、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领导分工责任制,实行领导责任公开,“一岗双责”;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从组织上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全县卫生管理工作协调发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抓好源头治理

一是局总支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抓制度建设,并在每年都针对各块工作的弊端和不足之处进行修改、总结和完善,目前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了我局自身建设,提高了队伍素质,有效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二是按照《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至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分工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三是财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对行政执法罚款收入等其他经费收入等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收入及时入库,专户储存,在局办公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没有座支挪用一分钱。四是严格经费支出管理。接待上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做到“定点、定量、总量控制,统一安排,专人审批,勤俭节约”的原则。接待就餐由领导把关,办公室签单,并明确开支标准;购买办公用品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由财务核物验证后经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才能报销。五是严格“阳光四制”,认真执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等四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为防止和减少执法腐败问题的发生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

四、落实廉政责任,促进行风建设

(一)抓行风建设,全面推行政务、院务公开。

一是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卫生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全面抓好全县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的基础上,县卫生局成立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向县纠风办、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聘请行风评议员,对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南伞卫生院进行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向县人民医院职工、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出院病人发放《病人问卷调查表》50份,其中病人问卷满意度达95;职工问卷满意度96.5,综合满意度为94。向县妇幼保健院职工、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出院病人发放《病人问卷调查表》50份,其中病人问卷满意度达95;职工问卷满意度90,综合满意度为92.5,向南伞卫生院职工、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出院病人发放《病人问卷调查表》50份,病人问卷满意度达89;职工问卷满意度93,综合满意度为91。通过问卷调查,职工、业主、病人对如何改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和医疗服务质量工作提出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持之以恒地做好政务、院务公开工作,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在局机关实行服务承诺公开制和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医院院务公开目录,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建立了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和制度。年内在全县新合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实行新农合政策公开公示栏,利用简报定期公开基金使用情况和参合人员信息,同时以多种形式向患者提供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和相关信息的查询条件,使患者更好地了解药品和医疗服务政策,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广大医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按照镇办发(2009)63号《*县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考评长效机制。完成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药品托管,目前,全县基本实行了医疗行为和药品购销分离,基本实现了全县范围内同药同质同价,有效杜绝药品回扣、开单提成问题的发生。

(三)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督。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医务人员执业注册制度,研究制定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严历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进一步探索研究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和办法。

二是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完善临床诊疗规范和服务流程,保证了全县公益性医疗机构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实行县内医疗机构门诊病历通用制度。

三是严格收费管理,有效制止医疗乱收费。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由于整个卫生系统人员编制不足,特别是卫生技术人员紧缺,导致医务人员工作精力不够,对病人服务不到位,所以造成医患关系紧张。医疗设备的投入不足,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针对新农合工作,由于一直没有落实专门的工作人员,所以造成对医疗机构监管不到位,难免会出现一些违规现象。

二是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需进一步研究、探索、健全和完善。

三是部分党员干部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法纪观念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