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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帮扶计划

乡村振兴帮扶计划

乡村振兴帮扶计划范文第1篇

打造部级新区乡村振兴样板区

 

各位领导、同志们: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推动乡村振兴,区发改局将拿出“功山头、炸碉堡”的魄力和决心,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紧紧抓住“项目建设”这一主线,围绕“五大振兴”,打好规划实施、项目推进、对口帮扶三大攻坚战,助力乡村振兴。

一、落实乡村振兴发展规划,打好重点工程攻坚战

按照全域协调、陆海统筹、城乡一体、军民融合的发展思路,突出现代农业示范区、董家口经济区、西海岸交通商务区、藏马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王台新动能产业基地“五大活力源”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培育乡村振兴新引擎,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对“规划”确定的40项乡村振兴重点工程进行定期调度,会同相关部门,明确落实各项工程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助力藏马山旅游开发,积极协助争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落实全省“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程,争创10个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支持相关部门积极申报全省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对已经列入项目库的黄海冷水团优质鱼类绿色养殖项目和青岛开发区绿色公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争取省发改委和农发行山东省分行信贷政策支持,解决重大项目融资难题。

二、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打好项目建设攻坚战

一是强化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保障。会同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积极对接落实规划、土地条件,按照财政部门保障的资金规模,及时将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涉及乡村振兴项目列入政府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计划。支持中长期发展项目列入前期计划开展研究论证,按照脱贫、振兴、小康的步骤,分步推进实施。

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在资金、政策、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主动协调国土、规划、财政等相关单位支持乡村振兴建设,会同建设单位积极对接上级发改部门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结合掌握的项目资源,特别是林业、水利、村居改造、环境整治、农村公路等项目,及时对接乡村振兴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统筹的意见建议,各部门项目形成合力,避免重复投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加强项目立项审批指导管理。进一步加大工作调度指导力度,在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产生后,及时组织召开调度会议,讲解政府投资项目要求,进一步明确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的要求规范进行审批和建设。在审批过程中,提速增效完成相关项目咨询论证和可研、初设、概算审批,严格把关与提质提效相结合,努力压缩项目前期审批时间,将更多的时间留给建设阶段。

三、实施异地精准扶贫,打好“对口帮扶”攻坚战

根据上级统筹安排,我区对口帮扶陇南市武都区和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我局将严格制定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协调相关部门完成财政援助资金、挂职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帮扶;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帮扶资金100万元;为帮扶地区分别引进1家投资不低于500万的企业,帮助两地贫困人口就业数达到40人;动员12家企业与陇南市武都区贫困村结对、8家企业与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贫困村结对;帮助销售500万元的中西部贫困地区农特产品。

     各位领导、同志们,新区乡村振兴五年发展规划已经印发实施,振兴农业、进军农村、富裕农民的号角已经吹响,区发改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扑下身子,狠抓落

乡村振兴帮扶计划范文第2篇

“精准扶贫”重要思想最早是在2013年11月,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作出了 “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 ” 的重要指示。

2014年1月,中办详细规制了精准扶贫工作模式的顶层设计,推动了“精准扶贫”思想落地。

2015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于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脱贫攻坚的纲要性文件,自2015年11月29日起实施。

《决定》提出,到2020年,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正式提出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主要包括:1.医保政策倾斜:门诊统筹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2. 建立全国三级医院与贫困地区县级医院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关系;3. 完成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为贫困地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类本专科学生;加强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实施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乡村振兴战略是同志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报告中提出的战略。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18年1月2日,国务院公布了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分三阶段:(目标任务)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指标之一: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其中提到了“健康乡村建设”: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精神卫生、职业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善条件。加强乡村中医药服务。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倡导优生优育。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

乡村振兴帮扶计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本年度主要是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指导贫困村加强党组织建设,以党建统领脱贫攻坚。二是巩固全面脱贫成果。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继续对脱贫村、脱贫人口开展监测,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三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帮扶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为方向,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资金投入力度、帮扶队伍以及工作节奏总体稳定,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

二、工作思路

(一)认真学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将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区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跟进领学学关于扶贫的最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二)全面查漏补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持续开展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的排查核查,全面查漏补缺。持续开展控辍保学行动,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参保,饮水安全再排查,确保贫困群众饮水安全。

(三)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我局帮扶青山乡西岗村123户422人和顺河镇龙头村167户436人,两村分别于2016年和2018年出列,全部实现脱贫。了解后续发展需求,摸清底数,防范返贫风险点。

(四)持续开展乡村振兴帮扶。帮助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提升群众内生动力,促进低收入家庭实现增收。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加大对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重点抓好产业发展,增强造血功能,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为实现美丽乡村目标打下良好基础,确保高质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工作措施

(一)压实帮扶责任,找准工作重点。切实强化党委书记抓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责任,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突出抓好脱贫攻坚,确保各项工作整体推进。结合税务工作职能,科学谋划下步工作,聚焦年度脱贫攻坚工作重点,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完成目标任务。局主要负责领导、分管领导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认真听取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工作汇报。深入了解村情民意、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具体困难,主动对接帮扶事项,指导贫困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组织建设、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强化乡村治理、为民办事服务等工作,帮助制定乡村振兴规划,解决具体问题。

(二)加强政策宣传,提高致富能力。深入到贫困户家中,宣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工作要点,提高贫困户认识,发挥其主体作用,防止返贫。对贫困户进行思想指引,宣传积极向上的生活观念,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展现昂扬的精神风貌,克服“等、靠、要”思想,坚定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三)推动产业发展,增强造血功能。精准扶贫,要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增加贫困户收入为目标,大力推进农业特色产业扶贫模式,积极培育新型致富人才,构建“大户+村集体+贫困户”抱团发展模式,以产业促增收,以增收促脱贫,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

(四)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帮扶力度。切实加强帮扶干部的培训和管理,使帮扶干部进一步熟悉脱贫攻坚工作的政策和要求,提高帮扶水平和质量。结合机关支部2021年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开展“主题当日+脱贫攻坚”党日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到村开展结对帮扶,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出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聚结对帮扶的强大合力。党员干部深系帮扶贫困户的家中走访调研,宣传政策,商讨帮扶计划,切实增强结对帮扶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五)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帮扶实效。精准扶贫,不仅要在帮扶措施上求细,还要在帮扶效果上求实,做到结对帮扶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我局要紧紧抓住精准施策这个核心,尽心尽力履职尽责,多渠道、全方位实施帮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帮扶干部为成员的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把结对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积极开展调研走访,定期现场办公,强化督办落实,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乡村振兴帮扶计划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

实现2020年全镇剩余贫困人口37户131人稳定脱贫。持续推进富民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农民培训帮扶,落实到户到人脱贫政策措施,到2020年底,稳定实现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稳定持续增收、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提升,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脱贫户致富能力明显增强,实现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任务

(一)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1.帮助解决贫困群众外出务工难题。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统筹兼顾,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抓住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的时机,利用建档立卡进行大数据分析,驻村帮扶工作队统计掌握本村贫困人口外出就业基本情况,根据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程返岗和外出务工,利用扶贫车间、公益岗位等,促进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

2.帮助做好春耕备耕工作。把顶凌覆膜工作作为春季农业生产的重中之重,驻村工作队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利用气温升高,土壤墒情较好的有利时机开展顶凌覆膜,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2亩全膜玉米、2亩黑膜马铃薯种植任务。

(二)持续推进脱贫攻坚重点任务落实

3.瞄准特殊困难群体。紧盯全县37户131人未脱贫贫困人口,坚持分类施策,落实“一户一策”精准帮扶,紧盯贫困老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兜底保障特困群体,切实解决好贫困人口产业培育、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动态调整帮扶责任人,加大帮扶力度,及时落实低保、救助等兜底和应急保障政策措施,采取超常规办法,9月底前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在现行标准下如期实现稳定脱贫。

4.加强动态跟踪监测。对已脱贫户,以户为单位对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存在因学、因病、因灾、产业失败、就业不稳等潜在返贫风险的脱贫监测户,重点监测家庭收入、住房、健康状况和后续精准帮扶措施,对刚达到稳定脱贫标准或存在返贫风险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重点帮扶范围进行有效帮扶,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办法措施。以户为单位对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存在因学、因病、因灾等潜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户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救助措施,设法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有效化解边缘户的致贫风险,确保工作不留“死角”,实现稳定脱贫。

(三)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

5.制定巩固提升帮扶计划。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各村和县发改局结合实际,制定已脱贫村后续帮扶计划,落实落细帮扶举措,加强已脱贫村户动态监测,对于已脱贫但不稳定,存在潜在返贫因素的,制定以产业扶贫、就业帮扶为重点的已脱贫户巩固提高计划,加大帮扶力度,继续落实好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到户扶持政策,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向巩固提质增效转变。

6.坚持“三个不变”推进后续帮扶。坚持帮扶力量不变,按照队伍不散、人员不变、力度不减、工作不断的要求,继续保持单位帮村、干部帮户关系,靠实帮扶责任,做到脱贫不脱钩、帮扶不断档。坚持帮扶政策不变,不间断、全覆盖落实好产业、教育、医疗、金融等政策措施,严防政策缩水。坚持帮扶力度不变,持续壮大牛、羊、菜三大增收产业,拉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增强贫困群众自我造血、自主脱贫、持续增收能力,着力在教、卫、文、网、视、村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方面突出帮扶成效,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7.更加注重“扶志”“扶智”。转变帮扶方式,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尽可能地采取技能培训、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激励政策和机制,让贫困群众在生产劳动中尝到甜头,靠劳动、靠奋斗过上好日子。打破贫富均衡,帮助肯吃苦、有干劲的贫困群众先富起来,形成“头雁效应”,营造自强自立、努力争先的良好氛围。突出技能提升和观念转变,以种养技术、务工技能、政策宣传、感恩教育、扶德扶志为重点,对贫困群众进行全面培训,既增强脱贫致富本领,更树立摆脱贫困的志气。

(四)持续加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管理

8.加强乡镇属地管理职责。镇党委政府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乡镇总队长作用,每月组织召开1次驻村帮扶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驻村帮扶干部的监督管理,对“两头跑”和“空转”问题,做到敢管、会管、能管。

9加强帮扶单位到村帮扶。将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调整充实到帮扶工作队,强化驻村帮扶力量。加强对帮扶责任人的日常指导和管理,及时组织进村入户开展帮扶。负责为贫困村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年度帮扶计划并抓好实施,进一步提升贫困村基础设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

10.加强驻村帮扶工作队驻村帮扶。严格执行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确保吃住在村,工作到户,作用发挥到位。全面落实“六大员”职责,健全完善学习、考勤、公示、例会、报告、自律六项制度,驻村工作队全面融入乡村两级工作,做好“一户一策”帮扶计划动态管理,并加强与村“两委”班子的衔接配合,及时如实向上反映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和群众的合理诉求。

11.加强帮扶责任人到户帮扶。保持干部帮扶责任不变,继续落实帮扶措施,定期深入贫困户家中,持续开展帮扶工作,动态管理“一户一策”。全力做好政策宣传、产业发展、促农增收等工作,9月底前落实每年至少为贫困群众帮办1件以上实事好事的工作要求,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做好政策解疑释惑工作,增强群众满意度。

(五)健全完善帮扶工作机制

12.推进“三支力量”融合联动。镇党委政府要扎实推进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力量整合,加快形成驻村帮扶工作整体合力,不断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抓好村班子的培养、教育、管理等工作,帮助健全民主决策议事制度,完善村规民约,激发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驻村帮扶工作队临时党小组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明确职责任务,提高能力素质,以党的纪律加强对帮扶工作的党性约束。

13.全面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坚持从严管理,进一步靠实驻村帮扶工作主体责任、督导责任、监督责任和考核责任,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责任清单》《县乡干部驻村入户工作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责任清单》《驻村工作队考核办法》《进一步严肃驻村帮扶工作队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明确工作队内部职责分工,切实加强驻村队员日常管理,推进驻村工作队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14.加强业务培训。围绕精准扶贫政策和做好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镇上协同县发改局举办辅导班,对帮扶责任人开展扶贫政策培训,培训工作突出针对性,帮扶干部以政策水平和能力提升培训为主,着力提升帮扶干部的能力素质。

(六)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5.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始终坚持精准扶贫思想,在确保贫困群众脱贫不返贫,防止发生新贫困的基础上,按照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镇上协同县发改局提前做好乡村振兴规划,谋划落实乡村振兴政策和项目。加大对非贫困村、边缘户的指导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支持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群体的政策办法,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提供新要求、新动力和新保障。

16.开展人居环境整治。镇上协同县发改局推进以“三大革命”“六大行动”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着力实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风貌革命专项整治,阶梯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及尾菜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秸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四好农村路”等工作。

17.加强乡风文明建设。驻村工作队加强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主线,大力推进文化振兴,壮大乡村振兴战略的动力源泉。以各类评选活动为载体,强化村规民约建设,持续推动移风易俗,着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好法治扶贫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各级责任。党政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任务和协调重点环节,解决重大问题,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乡村振兴帮扶计划范文第5篇

一、目标任务

(一)山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根据需求,计划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临潼区、长安区的山区25所乡镇中学(2所高中、23所初中)各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1人,共计25人;

(二)乡镇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工程。根据需求,计划为高陵县、蓝田县、户县、周至县、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的163个乡镇卫生院各招录医学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1名,共计163人;

(三)乡镇农技队伍建设工程。根据需求,计划为全市144个乡镇农技服务机构各招录1名农技(包括农、林、水、牧、机和城镇规划建设等)专业本科生,共计144人;

(四)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工程。全市抽调200名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到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200个重点村村委会担任村长助理,进行为期一年的驻村帮扶工作。另外,由市上招募5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愿进村工作,每县(区)分配5名。

(五)支农、支教、支医工程。严格执行陕政发12号文件的规定,根据省农业厅(陕农业发316号)、省教育厅(陕教8号)、省卫生厅(陕卫人发393号)下达的年度计划进行。

1、支农工作由市、县(区)农业部门牵头具体负责,协调水利、林业、建设、科技等部门各司其职。今年从市级涉农事业单位选派50—80人,从十个县(区)级涉农事业单位各选派7—10人。重点面向农业生产建设一线。

2、支教工作由市、县(区)教育部门具体负责。今年支教全市共选派198人,其中:市级(含城三区)选派98人;长安区、临潼区、蓝田县、高陵县、户县、周至县各选派15人;阎良区、灞桥区各选派5人。重点面向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和山村中小学。

3、支医工作由市、县(区)卫生部门具体负责。今年从市属和驻地医院选派100人(其中省上计划下达33人,市卫生局主动增派67人),从十个县(区)医院各选派5—7人。重点面向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

(六)学历教育工程。根据实际情况,计划每县(区)选派30名35岁以下不具备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300人,实行带薪学历教育。

(七)农村实用人才建设工程。十个县(区)共培养、选拔农村实用人才10000人。其中重点培养3000名生产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乡村科技人员;依托农校、农函大、农广校、农职校、林广校等培训农村实用人才5000人;通过支农专业人员传帮带,培养农民技术员2000人。

(八)资助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的在校大学生和面向基层就业的定向(委培)生。在省内高校师范、医学专业各设立25个助学金名额(共计50名,平均每个县区5名)。对家庭困难、学业优秀的250名高中生进行资助,每个县(区)确定25名。

二、工作职责

(一)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实施振兴计划指导协调的责任在市,市级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及时解决“振兴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市人事局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振兴计划”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总体负责“振兴计划”的年度实施工作。负责与省振兴办和市新农办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振兴资金”的管理工作。根据县(区)上报专业需求,组织招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从医和从事农技服务。做好对口“三支一扶”专业技术人员选派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选派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驻村帮扶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学历教育工作。做好农村实用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愿进村的招募工作。负责享受助学金的在校大学生和定向委培高中生的审批工作。承担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它日常工作。

2、市财政局工作职责:负责按照“振兴计划”的要求落实配套资金,保证“振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负责“振兴资金”的审核、拨付、监督使用。加大对涉农乡镇公益性事业单位的财政投入力度。

3、市编办工作职责:负责改革乡镇卫生院的财政供养体制。根据现有编制使用情况和高校毕业生到岗情况,负责确定乡镇事业单位编制数,并实行周转编制,确保高校毕业生能到基层一线工作。

4、市教育局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县(区)教育部门落实山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县(区)教育部门清退代课人员和无教师资格证人员,下派学历不达标教师,调整农村中学队伍人员结构,分流农村中学编制定员外超配的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负责落实支教人员的选派工作和条块支教计划的协调衔接工作。指导县(区)教育、人事部门负责到农村基层从教资助生毕业后的安置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学历教育计划落实学历教育的院校。做好享受助学金的在校大学生和定向委培高中生的推荐、审核、评审工作,协助高校加强对享受助学金的在校大学生和定向委培高中生的教育管理和安置工作。负责对招录到农村中学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岗前培训和进修学习。负责组织实施对中小学教师进行系统的在职培训。

5、市卫生局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县(区)卫生部门落实乡镇医疗卫生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县(区)卫生部门清退无从医资格人员,调整乡镇卫生院队伍人员结构,分流乡镇卫生院编制定员外超配的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负责落实支医人员的选派工作和条块支医计划的协调衔接工作。指导县(区)卫生、人事部门落实到农村基层从医资助生毕业后的安置工作。负责对招录到乡镇卫生院的毕业生实施岗前培训和进修学习。负责组织实施对乡村医生进行系统的在职培训。

6、市农业局工作职责:牵头具体负责支农工作和条块支农计划的协调衔接工作。组织协调水利、林业、建设、规划、科技等涉农部门各司其责。指导县(区)农业部门落实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县(区)农业部门调整农技队伍人员结构,分流农技服务机构编制定员外超配的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负责做好农村实用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落实支农人员和帮扶人员的选派工作。

7、市林业、水务、畜牧、城建、规划、科技等部门。负责按照牵头部门的要求落实所属单位“三支一扶”人员的选派工作。

(二)县(区)政府职责

县(区)是实施“振兴计划”的责任主体,组织推进的责任在县(区),实施落实的责任在乡镇。各县(区)政府及乡镇要切实做好“振兴计划”各项建设工程的落实工作,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工作机制健全,人员到岗,全面完成本年度“振兴计划”各项目标任务。

三、实施步骤

年推进“振兴计划”实施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月初—2月底):动员筹备阶段。分别召开市、县(区)推进“振兴计划”动员会议,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年落实“振兴计划”的各项工作。各县(区)按要求组建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工作人员和配套“振兴资金”,制定本区县年实施方案,统筹安排本区县年落实“振兴计划”的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2月底—11月底):全面实施阶段。

根据“振兴计划”和本方案有关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全面启动“振兴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3月底前完成从教、从医和从事农技服务人才的招录和培训工作、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人才的选派和招募工作。

(二)4月底前完成“三支一扶”人员的选派工作。

(三)7月底前完成实施学历教育人员登记工作,确定人员名单,9月份开始实施学历教育。

(四)10月底前完成贫困大学生和高中生的审批和资助工作。

(五)11月底前完成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工作。

第三阶段(11月底—12月底):调研检查阶段。

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振兴计划”各项政策、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相关责任部门、各县(区)在自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市振兴计划领导小组的调研检查准备工作,通过对全市本年度“振兴计划”执行情况的调研和检查,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研究解决计划执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年“振兴计划”的实施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要把“振兴计划”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由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和乡镇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市级各有关部门也要明确责任,制定配套实施办法,积极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市、县(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主动搞好配合,做到不推不拖。各县(区)要以积极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把市委、市政府加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的决策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跟踪检查。市“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检查督促,每季度检查一次,定期通报情况。各县(区)根据工作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指导不力导致不能落实大学生工作岗位、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经费落实不到位、人才闲置浪费等问题要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