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低保年度工作总结

低保年度工作总结

低保年度工作总结

低保年度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面实施,对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民政部研究决定,用一年时间在全国开展以“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为主题的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低保制度在基层的更好落实为目的,以“健全制度、规范操作、提高素质、改善条件、促进公开”为目标,全面提高基层低保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把基层低保机构建设成民政部门“为民解困”的优秀窗口,使低保制度真正惠及广大困难群众。

二、主要内容

(一)健全制度。

进一步规范完善基层低保工作,制度建设是根本。各地要认真研究近些年来城乡低保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科学评估已有各项低保制度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重点是完善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评议、公示、档案管理、资金运行、信息统计等制度的健全和家庭收入核查、分类施保、与再就业衔接、对边缘人群救助等规章制度。做到内容具体,要求明确,程序清楚,便于实施。

(二)规范操作。

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各地要对基层低保工作中的环节和步骤实行程序化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形成操作手册,使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同时,要针对制度实施中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低保操作人员的行为,重点是强化法制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推行绩效考核,兑现工作奖惩,严防不正之风,使低保工作中规中矩,取信于民,公平公正。

(三)提高素质。

良好的基层低保工作,要以良好的人员素质作保证。各地要高度重视基层低保队伍的建设,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培养精湛的业务能力,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为中心,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树立职业道德规范,加强“为民”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服务意识,打牢思想基础;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工作交流,组织案例研讨,提高基层低保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增强做好业务工作的能力;三是规范工作行为,端正工作态度,努力为低保对象提供热情周到、文明规范的服务。

(四)改善条件。

必要的条件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各地要关心基层,加强一线,逐一检查基层在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条件欠缺,影响低保工作正常开展的,要向当地政府郑重反映;不能得到解决的,要报上一级政府督办,并报省级民政部门掌握。原则上,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要有专门的低保受理窗口,社区居委会要有1-2名专职低保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要明确兼职低保人员,要着力建立起按上年度低保金支出总额或服务对象人数的一定比例安排工作经费的机制,确保基层工作经费。同时,各地还要进一步加快低保工作信息化建设,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尽早实现低保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并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有关统计数据。

(五)确保资金。

资金是城乡低保工作的基础。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的规定,确保资金不被挪用和挤占。在低保金发放过程中,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力度,力争社会化发放率达到95%以上,尽量避免直接的现金发放,确保低保对象快捷、安全、足额地领取到低保金。

(六)推进公开。

政务公开是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地要以社区和村落为主要阵地,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宣传低保政策,公开低保申请条件、申请审批程序、低保对象的权利和义务、低保申请审批结果、动态管理情况等信息,方便群众参与和监督,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低保工作的认知度和低保机构的公信力。

三、活动安排

(一)动员布置。

各地要按照民政部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要通过适当形式使有关方面和人员明确本次活动的目的、内容和要求,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基层落实、上下联动的良好态势。

(二)对照检查。

各地要按照“制度健全、操作规范、素质优良、条件具备、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基层低保工作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基本标准,并据此对基层低保工作进行认真检查。检查可采取自查、抽查、互查等形式。对检查合格的,由上级民政部门以适当形式予以确认;对检查不合格的,要向同级政府通报。

(三)规范完善。

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组织规范完善。对共性的问题,要进行集中教育和培训;对疑难问题,要组织力量攻关;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认真处理。对问题比较多的地方,上级民政部门要重点指导,帮助解决。

(四)总结交流。

本次活动结束前,各地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树立一批基层低保工作“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先进典型。在各地总结的基础上,民政部将召开会议对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进行总结,组织表彰一批在全国有示范作用的基层低保“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同时,对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表现突出的单位一并进行表彰。活动结束后,各地要组织低保工作者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规范基层低保工作,为广大城乡低保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是新形势下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体现政府为民服务宗旨,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并以此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基层低保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基层低保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各地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抓好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对面上的指导。在工作部署上,各地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今年下半年工作重点是基层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明年下半年工作重点是基层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

(二)注意沟通协调。

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了解当地活动开展的情况,组织好信息交流,及时向民政部反映进展情况。为支持活动的开展,民政部将组织编发《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等指导性资料,并通过民政部网站和中国城市反贫困网,整理相关资料,供各地参考。同时,《社会救助工作简报》也将及时刊发各地的经验、做法,并通报有关进展情况。在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中,各地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重视和支持,争取有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使他们更多地了解基层低保工作情况,齐心合力为做好基层低保工作出谋划策,排忧解难。

(三)注重活动实效。

开展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工作。是否健全了制度、规范了操作、提高了素质、改善了条件、促进了公开,是衡量各地活动是否取得了成效的标准。各地在活动过程中要牢牢把握方向,力戒形式主义。

低保年度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领导重视 保障有力

商城县政府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的考核内容,与政府其他各项工作目标同部署、同考核,县民政局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来抓,各乡镇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纪检监察、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都分别成立了由分管民政的副乡镇长任组长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普遍召开了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县与乡镇、乡镇与村层层签订了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农村低保工作责任制。

深入调研 及时创新

农村低保制度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又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是一项新的救助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大,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借鉴。该县民政局采取试点探路、稳步推进的原则实施。自2006年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以来,该县坚持以重点督查、深入调研、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等形式推动农村低保工作科学规范开展,为健全完善低保管理服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农村低保审批工作一直是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为把这项工作做实,该县在两次低保扩面工作中都分别对农村低保审批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督,严格落实从严审批、规范运作的原则,确保社会稳定,确保特困家庭基本生活有保障。另外,该县还实行了低保政策公开、低保范围公开、保障对象公开、保障标准公开的“四公开”制度。并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即本人申请、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评议张榜公布、乡镇政府审查公布、县民政局审批公布的“三级审核、三榜公布”的审批程序。在确定保障对象中,坚决防止只凭村上申报不入户调查,防止优亲厚友、防止凭印象或道听途说,做到家庭成员和关系搞准确、家庭人均收入算准确、申请保障原因查准确。同时,对无劳动能力户、重病户、天灾人祸户进行入户调查。为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有章可循,该县县政府结合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为全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提供了具体的政策依据。各乡镇都根据本地实际,相继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农村低保制度的框架基本形成。

规范管理 重点督查

该县政府充分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草拟了《农村低保工作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规范操作。一是切实加强了农村低保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农村低保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原则性都非常强。该县在认真分析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思路,制定了《商城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村低保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保障范围、保障标准、收入核算和审批程序。同时,结合实际,借鉴开展城镇低保工作的经验,在保障对象的确定、动态管理、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分类施保等环节上,制定了一系列科学、规范的管理办法,使这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村低保这项惠民工程做到家喻户晓。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民政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结合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申请条件、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等,确保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争取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及时开展督查工作,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该县民政局每季度对全县的农村低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主要督查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以及低保对象申请程序、乡村两级审核把关情况、张榜公示情况、群众反映意见和资金发放情况。同时对于经过努力已经脱贫的低保对象,取消农村低保待遇。对因病或上学等原因致贫的困难群众,依照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四是突出重点,集中督查。县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相关部门,充实农村低保工作队伍,结合低保扩面工作的开展集中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

低保年度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3-0046-03

导言

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1993年在上海试点以来,经历了一个从地方性的试验与探索、再到中央主导和推动实现全国普及、直到目前的逐渐城乡一体化的过程。在稳步推进低保制度全面发展的同时,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日益受到重视。2011年年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145.7万户、2276.8万人。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城市低保资金659.9亿元,比2010年增长25.8%,比2009年增长36.9%,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2.0亿元,占总支出的76.1%[1]。政府在不断加大投入的同时,也越来越关注相关投入是否产生了积极的经济社会效应,“好钢”是否用在了“刀刃”上?开展低保工作绩效评估研究,科学制定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案,及时评价低保财政投入的成本-效益以及总结存在的问题,可以合理界定低保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角色,提高低保工作的行政效率与质量。

一、城市低保工作绩效评估的内涵分析

(一)绩效评估、政府绩效评估、低保工作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是反映一个组织试图达成某种目标,如何达成以及是否达成目标的系统化过程[2]。政府绩效评估就是根据管理的效率、能力、服务质量、公共责任和社会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判断,对政府公共部门管理过程中投入、产出、中期成果和最终成果所反映的绩效进行评定和划分等级[3]。因此低保工作的绩效评估也可以从效率、能力、服务质量、公共责任和社会公众满意程度等角度来考察。

(二)城市低保工作的绩效评估目标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性制度,是人民生活安全的第一道保护网,基本的宗旨是保障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符合我国对民生需求的重视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的要求。同时,为了不至于使低保制度成为新的贫困陷阱,防止享受低保的人群形成低保福利依赖,通过分类施救、加强对就业激励机制的重视,以及结合反贫困领域其他制度与政策,建构了低保制度的“安贫、抗贫、脱贫”三个层次的政策目标。城市低保工作绩效的评估既是低保政策实施结果的检验标准,也是低保制度发展的推动力,将不断促进低保制度完善与发展。

(三)城市低保工作绩效评估的要素结构

作为一项以民生为本的公共服务,城市低保工作绩效评估内容涵盖了传统公共意义上的三个基本方面要素: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iency)和效果(effectiveness),新公共管理运动中提出的公平、责任、回应等指标要素也应纳入评估内容。

将经济指标应用到低保评估指标体系主要是要解决低保资金投入问题,保证资金投入及时到位及其规范使用。将效率指标引入低保评估指标可以有效检测低保工作所达到的业绩目标,包括低保保障的幅度、工作执行方式的有效性与规范性等等问题。将效果指标应用于低保评估指标体系可以衡量其社会效益目标实现程度,如是否改善了贫困人群价值观念、低保人群的福利状况改变程度、对低保服务的满意程度以及就业激励手段对于低保人群脱贫状况的影响等等。

公平指标主要关心的是社会团体或个人是否公平享受了公共部门生产或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低保制度中的底线救助、分类施救和救助渐退政策都体现了社会公平。责任性指标是指公共部门及其人员是否就其担当的公共职责或公共事务对人民负责,每一项工作都有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回应性指标是指公共部门及其人员是否对公民的需求、偏好与期望采取了行动,以及行动目标的实现在多大程度上真实地反映了公民的要求[4]。

二、城市低保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层级分析

一般来说,政府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可以分为三个层级架构,或者称为三级指标体系[5]。一级指标即评估纬度,评估纬度关注评估的战略思路和战略理念;二级指标也叫作基本指标,是在评估纬度之下的一种较为具体化的形式,整体上还不触及量化手段,侧重评估的策略目标,关注组织内的职能结构;而三级指标通常也称为具体指标,是二级指标的进一步细化,是目标的支持系统。

城市低保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共分三层,由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和15个三级指标构成。根据绩效评估中经济、效率、效果指标这三个基本要素的划分,低保工作绩效评估体系中一级指标可以划分为投入目标、效率目标、效果目标三个,再结合公平、回应、责任等指标要素,确定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见表1)

(一)投入目标及其子指标

投入指标是衡量为实现某一目标而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指标,因此划分为资金筹措、机构人员两个二级指标对应一级指标中的投入目标。

1.资金筹措

资金筹措包括资金预算、低保标准的科学制定以及资金的合理使用等方面,因此下设三个三级指标与之相对应。

指标1.1.1足额预算,列入专户。根据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低保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另外,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也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资金的保障是低保人群获得基本生活水平保障的基础和后盾,应该确保各级财政的及时、足额划拨发放。该指标的操作途径可以采取查看预算计划的方式进行。

指标1.1.2科学预算,动态调整。低保标准的制定由市级民政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级市则需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条例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制定方法比较模糊和笼统,科学的最低保障标准的制定与调整应综合采用市场菜篮子法、恩格尔系数法、生活形态法、收入比例法、基数法、社会认同法等通常采用的方法(原则上应采取三种以上办法测算)后,参考当地人均实际生活水平、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所必需的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家庭规模和人口构成设定相对应的调整系数确定。

指标1.1.3合理预算,规范使用。低保资金的使用必须做到合理规范,预算可以控制在5%以内,财务审计合格。为了防止资金的闲置浪费和不合理的利用分配,年度预算支出执行应达95%以上,规范使用要以审计部门出具的报告为准。财政部与民政部建立管理资金双向通报制度,加强和规范低保资金的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机构人员的设置

低保工作机构人员的投入包括了专职人员配备与人员工作规范及其法律责任等内容。

指标1.2.1专职人员的配备。目前居委会在整个低保制度实施中承担了大部分基层工作的实施,在条例中也规定“居民管理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但是在倚重居委会的同时,由于居委会工作人员往往对低保制度及政策的认识与理解粗浅,缺乏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伦理规范,带来很多弊端[6]。因此,在居委会安排经过专业的低保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工作伦理规范培训的社工人员负责相关的低保工作,社工与社区低保人数以一定的比例设置。

指标1.2.2工作规范与法律责任设置。条例规定了低保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问题,而绩效评估的责任性指标要素也要求公共部门及其人员就其担当的公共职责对人民负责,各项工作要权责明确,每一项工作都有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低保工作每个程序和规范都应该设置清晰。

(二)效率目标及其子指标

效率目标包括保障力度、规范化管理两个二级指标对应一级指标中的业绩目标。

1.保障力度

保障力度主要是指低保水平所达到的程度,包括应保尽保与应退尽退两个方面内容。

指标2.1.1应保尽保。指的是将符合低保条例规定的低收入人群全部纳入到保障范围来。这个指标操作途径可以采取抽样调查,通过多部门联合核对该家庭收入来确定是否符合受助资格,应用漏保率和错保率来计算。

指标2.1.2应退尽退。检测的是低保人群中不符合条件的人群仍然停留在低保制度范围内的情况。因此,负责低保家庭收入调查的有关部门要定期进行排查,建立低保家庭收入抽查机制,每年抽查的数量应分别不少于新申请低保家庭总数和已有低保家庭总数的20%。

2.规范化管理

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就包括了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和低保对象一户一档以及保证台账的规范化等内容。

指标2.2.1工作程序规范化。首先,实现低保资金100%社会化发放,由财政部门将最低保障金直接拨付到约定的委托金融机构(如银行、邮局等),由金融机构按月打卡发放,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水平。其次,低保的审批和低保标准的制定都必须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避免出现“人情保”、“关系保”、“无赖保”等非规范情况。审批工作须按照居民申请、社区居委会调查、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县(市、区)民政局批准的步骤实施,落实初榜、再榜的“二榜”公示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听证程序纳入低保审批环节,审批工作自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指标2.2.2低保家庭建档。建立健全保障户的电子档案信息库,所有的资料都应录入登记和进行信息数据的备份与管理。包括保障户的信息资料如申请报告、收入证明、相关证件复印件、审批表、减发(停发)保障金通知书等,以及低保资金的使用与发放记录,公益性劳动等备案记录等等,做到一户一档。该指标的测量可以采用现场查看或者内网监察的调查方式进行。

指标2.2.3台账规范。台账要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好台账资料的分类归档管理。该指标也可以采取现场查看或者内网监察的调查方式进行测量。

(三)效果目标及其子指标

利用效果指标衡量在性质上很难界定或者很难量化的公共产品或者服务。低保工作是一项以民为本的公共服务,在实现保证最基本的底线救助的同时又要进行就业激励。而且不仅要在物质上对低保对象进行救助,在精神生活上也要关注贫困文化对其造成的影响,阻断贫困文化的代际传递。可以设置社会满意和社会激励两个二级指标对应一级指标中的效果目标。

1.社会满意

社会满意可以从投诉举报率和满意度两个方面进行三级指标的设定。

指标3.1.1投诉、举报率。主要是针对低保人群或者其他社会公众对于低保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如申请人符合救助条件但未享受救助者的投诉经查属实的,或者群众投诉低保不符合救助条件经查属实的,都要进行分值扣减。设立低保资金使用和低保工作的举报、投诉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和网上电子邮箱,依法查处举报和投诉反映的违反低保资金使用政策的行为,有效监督人情低保、关系低保等违规低保现象。

指标3.1.2满意度。对低保工作满意度的评估应该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低保对象对低保工作人员服务的满意度,其次是社会其他成员对低保政策、保障力度、低保实施公开度透明度等有关方面的满意度。该指标可以采取对低保家庭进行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

2.社会激励

社会激励指标可以从就业促进、脱贫人数以及贫困价值观的改变三个角度进行衡量。

指标3.2.1就业促进。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截至2009年底,我国2345.6万城市低保对象中:在职人员79.0万人,占总人数的3.4%;灵活就业人员432.2万人,占总人数的18.4%;登记失业人员510.2万人,占总人数的21.8%;未登记失业人员410.9万人,占总人数的17.5%[7]。也就是说,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群占低保人群总数的61.1%。促进低保人员通过自食其力摆脱贫困的境况,脱离政府的救助才是低保制度的终极目的。因此低保制度与就业必须是具有联动机制的,积极的就业促进应该成为低保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指标3.2.2脱贫人数。测量的是每年由于家庭收入的提高或者低保人群中就业行为的增加而逐渐退出低保范围的人数。该指标也是检验低保中就业促进措施是否起到积极作用的一种方式。

指标3.2.3贫困价值观的改变。奥斯卡·刘易斯提出的“贫困文化”可以用来解释城市贫困人口消极的生活态度是如何限制他们摆脱贫困的,即:穷人由于长期生活在贫困之中,结果形成了一套固定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这种亚文化持续蔓延,使得贫困在其保护下得以维持和繁衍[7]。因此,要加强以权利为基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完成扶贫由道义性到制度性的转变,在低保工作过程中加强低保工作人员的工作伦理规范,努力探索能更好地维护贫困人群尊严的低保工作程序规范。该指标可以通过问卷或者走访调查方式进行操作。

三、结语

要科学地进行低保工作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需要一系列制度的配套完善,如探索建立有效的独立于低保管理审批机构之外的家计调查中心能更好地对应保尽保与应退尽退等指标进行测量;如配备专职的低保工作人员,使经过专业培训的社工深入社区居委会,与低收入人群建立配对关系,不仅有助于全面掌握低保家庭信息,有效实施低保政策,还可以更加便利地对低保家庭进行积极文化价值观的灌输,阻隔贫困文化的代际传递。低保制度的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由于客观经济条件的限制等等原因,可能暂时还不能达到满意的效果。因此我们在制定低保工作绩效评估的评价标准时,应该遵守“踮起脚尖能够得着”的原则,否则太脱离实际,指标体系也就缺乏实用意义了。

参考文献:

[1]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网站,2010-06-10.

[2]严新明.公共管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3]蔡立辉.政府绩效评估的理念与方法分析[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5).

[4]汪玉凯,黎映桃.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从标准、指标和制度视角的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06,(12).

[5]卓越.政府绩效管理概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低保年度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 高校安全保卫人员 职业倦怠 特点

中图分类号:g647.4 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职业倦怠这一界定最早是由美国基础临床心理学家弗鲁顿伯格于1974年首次提出,自此,职业倦怠领域的研究便受到人们的日益关注。特别是1980年第一届国际职业倦怠研讨会的召开,更加凸显了它的重要性。不仅如此,近年来国际职业倦怠的相关研究也已延伸到很多领域,而且研究一直处于上升趋势,但是研究涉及的职业范围很窄,经查阅,对于高校保安人员职业倦怠研究尚属少数。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凸显,而且高校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因此高校安全保卫人员的工作任务日渐繁重,职业倦怠因此也越来越严重。

大学城各方面设施建设尚未完备,学校周围环境安全很难保证,加之学校整体搬迁,学校规模扩大、学生人数增加,保安人员工作压力随之加大,进而产生职业倦怠,影响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绩效,根据这一实际情况,进行这项研究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1研究方法

1.1 研究对象

呈贡某大学的安全保卫人员共85人,发放问卷85份,回收有效问卷81份,问卷有效率为95.3%。

1.2 研究工具

问卷采用李超平、时勘职业倦怠问卷中文修订版mbi-gs。该量表采用利克特7分等级量表。整个量表包括三个部分:情绪衰竭、玩世不恭和成就感低落。情绪衰竭、玩世不恭和成就感低落三个维度的内部一致性系数分别为:0.88、0.83及0.82;三因素模型拟合指标均达到了统计学的要求,表明该问卷在国内具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

1.3 数据处理

采用spss17.0 进行统计分析。

2 研究结果

2.1 高校安全保卫人员职业倦怠的一般特点

从表1中可以看出,高校安全保卫人员普遍存在较高的职业倦怠现象,最高为成就感低落,以上数据表明成就感低落总体上较高,各因素平均值的大小依次为:成就感低落>情绪衰竭>玩世不恭。这一结果说明保卫人员的职业倦怠主要来自成就感低落和情绪衰竭两个方面。

2.2高校安全保卫人员职业倦怠在各人口学变量上的差异分析结果

在此次调查中,把保安人员的年龄分为三个阶段(20~30岁、31~40岁、41岁以上)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根据结果,年龄变量在各维度及总分上的差异都达到显著性水平。其中,31~40岁之间的人员职业倦怠程度最严重,说明年龄是影响保安职业倦怠的因素之一。

其次,研究发现,高校安全保卫人员职业倦怠的婚姻状况变量和文化程度变量在总分上的差异均没有达到显著性水平,但在职业倦怠问卷的成就感低落维度上的差异都达到显著性水平。职务、工作年限、月收入变量在总分上的差异均没有达到显著性水平,但这三个变量在职业倦怠问卷的情绪衰竭和成就感低落维度上的差异显著。

3分析与讨论

3.1高校安全保卫人员职业倦怠的特点和影响因素

(1)高校安全保卫人员职业倦怠各因素平均值的大小依次为:成就感低落>情绪衰竭>玩世不恭,但是情绪衰竭和玩世不恭两个因素的平均值差异不是特别大。这一结果说明高校安全保卫人员的职业倦怠主要来自成就感低落和情绪衰竭两个方面。

(2)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在婚姻状况、工作年限、文化程度、职务、月收入变量的总分上差异不显著。可能是因为学校刚搬迁至大学城,因此大部分的保安人员工作年限都很短,所以对职业倦怠的影响不显著。其次,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调查的大部分都是普通员工和极少几个基层管理人员,而没有对更高管理层的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大部分人员的职务、月收入都是一样的,因此调查结果为差异不显著。

3.2 本研究得到的启示

研究结果显示,高校安全保卫人员存在普遍的职业倦怠现象,并且主要体现在成就感低落这一维度上,针对这一现象提出以下对策:

(1)进行精神奖励。这样有利于提高自尊心及专业自豪感,提高保安人员社会地位,激励工作热情。

(2)组织学习有效应对职业倦怠的方法。

(3)加强自我调节,提高

身对心理健康的认识能力和应用心理策略的最基本的能力。如正确了解自己、认识自我,增强自我效能感,学会自我适应的策略,克服不合理信念。

(4)积极寻求心理专家的帮助。职业倦怠是职业心理问题,心理专家通过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程序,给予咨询者进行训练,可以有效改善安全保卫人员的职业倦怠问题。

参考文献

[1] 李永鑫.工作倦怠的心理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低保年度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目的要求

*镇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低保制度在基层的更好落实为目的,以"健全制度、规范操作、提高素质、改善条件、促进公开"为目标,全面提高基层低保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把基层低保机构建设成民政部门"为民解困"的优秀窗口,使低保制度真正惠及广大困难群众。

二、主要内容

(一)科学管理,规范操作

1、分类管理。针对低保对象的不同情况,实施分类管理,积极落实相关救助措施。实施"红、绿卡"制度管理,重点加强对"红卡"低保对象的定期核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2、开展民主评议。村(社区)推广实行民主评议办法,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各方对低保工作的监督。

3、准确核定收入。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办法(试行)》,准确核定低保对象收入。

4、开展定期复核。各村主要领导和村级民政联络员要按季度上门了解低保家庭情况,重点加强对红卡低保对象的核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就业、死亡、收入变动等情况,并及时调整补助金额和确定新增、退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要求按月上报低保对象调整情况明细汇总表(见附表)。镇政府将定期对部分低保家庭进行抽查。

5、建立低保证年审制度。为解决低保取消户原低保证回收难问题,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将每年的6月份定为低保证年审月。经年审符合低保条件的,加盖"年审合格章",经办人签字后方可继续享受低保,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收回低保证。未经年审的,从次年1月份起取消低保享受资格。

(二)加强低保工作队伍建设

各村要高度重视低保工作队伍建设,村二委会主要领导分管,并配备1名村级民政联络员,新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培养精湛的业务能力。

(三)加强宣传,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

各村要以村组为主要阵地,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宣传低保政策。完善"三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公开低保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参与和监督,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低保工作的认知度。

三、活动安排

以"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为主题的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从现在起到20*年12月,活动共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全面排查阶段:从现在起到10月底。要通过适当形式使各有关方面和人员明确本次活动的目的、内容和要求,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基层落实、上下联运的良好态势。10月份要对本辖区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彻底摸底排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注销;收入有变化的,及时调整补助金额。

(二)规范完善和总结考核阶段:11月,各村要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镇联系,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树立一批基层低保工作"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先进典型。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规范基层低保工作,为广大城乡低保对象提高优质服务,是新形势下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体现政府为民服务宗旨,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内容。各村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