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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五保工作总结

低保五保工作总结

低保五保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基本情况

我乡是一个以牧业为主的农牧结合乡。乡辖5个行政村,其中2个农业村,3个牧业村。行政面积133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700亩,总人口4056人,由汉、哈萨克、维吾尔、回、东乡等5个民族组成,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72。全乡有8个站所、15个党支部,20__年预计农村经济总收入6012万元,较上年增加366万元,增长了6.5,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665元,较上年增加344元,增长了7.7。

二、工作开展情况

1、低保工作

为切实加强我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保证这项工作在我乡健康稳步地发展。年初成立了以政府乡长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和副乡长为副组长的最低生活保障领导小组,并制定低保对象资格评审制度,每季节进行一次讨论核实,实行动态性监督管理机制,低保证金发放符合手续,报帐及时准确,每次发放数量和人数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低保金能发到真正需要救济的困难户手中。20__年第一季度发放7户18人,低保资金3540元;第二季度发放9户22人,低保资金4200元;第三季度发放10户23人,低保资金4200元;第四季度10户23人,低保资金4350元;全年共给258人次发放低保金16290元,平均每人每月63元。

2、救灾救济工作

按照市民政局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经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落实救分级、救灾款分级负担的新机制。为保证在灾害发生前能准确地预报和有效地预防,灾害发生后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工作,根据##市救灾应急预案,结:请记住我站域名合我乡实际,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总指挥的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全乡各单位分工负责、共同参与救灾应急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规定,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使够条件的11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内,使他们吃、穿、医、葬等有所保障。另外,对8户贫困家庭实行了定期定量救济,20__年五保供养7人,发放五保救济资金9800元,定期定量救济8户,发放定期定量救济补助资金3840元。救灾救济物资发放方面,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和贫困户生产生活上存在的困难程度,共发放了9750元,为其购进60吨煤炭,并发放到26户特困户家中,解决了这些特困户的过冬问题。

3、优抚安置工作

全乡有现役军人1名,1954年10月份以前退伍的在乡复员军人4名,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费的凭证书直接从市局财会室领取,还有1名病故家属,退伍义务兵档案做到了妥善保管,并定期开展拥军拥属活动。

4、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州、市的工作安排,##乡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市民政局、组织部的正确指导下,于20__年9月20日开始至11月8日结束,顺利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据州、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我乡首先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人大主席、乡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组织、民政、妇联等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并按照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体计划,结合州、市培训的内容,又组织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人员学习掌握有关换届选举知识,做到参加的人员人人清楚,事事明白。各村召开村民大会进行民主选举出了选举委员会,各村选举委员会在市乡下派指导组的指导和帮助下,按照确定的选举日期和选举程序,开展村委员会候选人提名、预选、正式选举等一系列工作。选举当天,各村有80的选民参加了投票。当选人得票数都在参选人员总数的60以上。得票最高的达到90以上。选举结果出来后,当众公布了当选人,同时发放了当选证书。选举当天对选举结果及时进行了张榜公布。总之,整个选举程序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事、一步一学法的原则,使这项选举工作能够运行正常,全乡无一例上访事件发生,无一人提出意见,换届选举工作开展顺利。

5、扶贫羊工作

低保五保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走上正轨,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1、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__年全区城市低保工作要点;完成了全区低保证的更换和低保申请表、变更表、收入证明等系列审批表格的更新工作;建立了低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了省民政厅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试行);完成全区低保户医疗救助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落实了10户受救助户;配合市粮食局开展“情系困难职工——让更多的人吃上健康好油”的活动,使500户低保户得到了实惠;多次联合区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对低保申请户进行审批核查,截止9月份,共审批了77户申请户,清退了52户,变更了52户。

2、为严格执行当前低保工作中的各项政策,规范低保管理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及低保资金专款专用,六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及低保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核查分为两个阶段即自查和复查,采用听反映、实地查的方法进行了一户不漏的清理核查。整个核查过程严格按照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因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符合原有享受水平或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低保户进行了核减或清理,全区共核减了47户低保户,核减低保资金2533元;清退了41户低保户,停发低保资金5530元。截止9月份,我区共有低保户1085户1549人。常补对象1011户1388人,非常补对象74户161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58.6万元。

3、成立了南昌高新区社会救助领导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加强对流浪乞讨等人员救助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救助管理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地防止流浪乞讨人员返流现象。

4、为了提高我区民政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按照“三提高”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各民政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的业务技能培训。为此,我区还专门筹集资金为各镇(处)民政办配置了专用电脑和打印机。目前,全国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文秘家园和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文秘家园在我区得到应用,实现了“微机操作、规范管理、银行发放”的目标,我区城市低保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5、在市农经网、区局域网及《社发动态》上发表了题为《当前我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的调查报告,并提供给区管委会主任和分管委领导参阅。发表新闻稿件4篇,其中题为《南昌高新区顺利开展20__年低保核查工作》先后被市民政网、区局域网、区刊《南昌高新区》及局刊《社发工作动态》四家转载。

(二)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步入新阶段。

按照市民字[20__]23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对今年的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各级民政干部经过调查摸底,严格按救助对象的确定程序,实施分档救助,分为每人每年300元、200元、150元、100元四个档次,全区1792户2953人得到社会救助,全年总救助金额57.19万元。同时督促各村做好证(卡)的使用和管理,监督各村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救助政策的兑现以及发放救助款物的公开、公平、公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__]13号)和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字[20__]146号)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南昌高新区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将为我区特困群众和五保户提供医疗救助。

(三)救灾救济工作创造新格局。

安排好受灾地区的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和社会的稳定。我区民政部门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导思想,深入基层对困难群众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受灾的真实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好春荒期间的灾民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上半年我区下拨了15万元救济款用于春荒救济,依据“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原则,采取普遍调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将救济款全部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灾民手中。并且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要求,救助凭证发放。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获得新成绩。

1、对全区需负责安置的26名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实行自谋职业,由区财政局按照我局提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全面推进了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伍安置工作。

2、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教育和引导退役士兵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转变择业观念。我处加强了全区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的管理教育,并建立了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专户,及时、足额地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共52.205万元,圆满地完成了20__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3、为使我区伤残人员(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换证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的伤残军人进行了重新核对核实,从5月份起开始启动《革命伤残军人证》换证工作。目前,全区共有12名伤残军人办理了等级套改审批手续,换发了新式证件。

(五)社会福利工作换得新面貌。

为落实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水平的通知精神,我区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完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为做好我区五保供养工作我处做了以下工作:

1、我区五保户通过“农转非”纳入低保,提高五保户的供养标准,截至20__年10月份共为1044名五保对象办理“农转非”并纳入低保范围,全面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散居五保户达到1680元/人.年;

2、下拨6万元用于全区敬老院的维修;

3、督促昌东镇利用撤乡并镇后空置的办公用房的现有资源,用来建设敬老院,以提高集中供养率;

4、要求各镇(处)大力支持五保供养工作,划拨一些土地用以建设敬老院的生产基地来增加敬老院收入,提高供养五保户的生活水平。

5、加大敬老院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昌东和麻丘两镇统一制作上墙。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和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六月份我区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并进行了部署。8月份,对昌东镇的三联、芦源、光明村,麻丘镇的麻丘、刘城、鲁溪村,艾溪湖管理处的北沥、广阳村等8个村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是在各镇(处)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镇(处)、村负责人的汇报,现场察看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询问各村村务公开工作情况,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社发局检查组与各镇(处)的分管领导和干部进行了及时的反馈,各镇(处)针对检查结果已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见,以期进一步加强完善我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同时,社发局对这次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2、随着我区湖西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建成区人口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矛盾日显突出,为切实解决这些难题,区管委会经请示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成立南昌高新区艾溪湖管理处万科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做好这项工作,管委会成立了由社发局牵头,包括财政、规建、公安等部门在内的筹建指导小组,艾溪湖管理处成立了以处党委书记为组长,处党政办、综合办、规建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截止7月底,已完成了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居住户数和人口的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申报材料的报批;派员到兄弟单位的精品社区参观学习,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居委会各类规章制度;已向市政府申请了社区办公经费;在万科房地产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设施用房已落实,目前,该项工作正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开展。

3、顺利开展了南昌高新区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如培训、资料收集等;以区管委会得名义出台了指导小组和实施办法,圆满完成了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七)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们将努力践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着“勤恳干事、热情服务”的态度,坚持“督促、协调、服务、指导”的工作方针,尽职尽责,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本职工作。

二、20__年民政工作思路

20__年,我区民政工作将更加努力地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时下正在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按照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并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实现民政常规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工作有所突破,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的具体打算是:

(一)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把民政工作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开展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课题研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加快推进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灾民救助、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等相关制度,结合全区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

(三)创新优抚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双拥工作。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安置新思路,全面推进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

(四)进一步搞好社区建设,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万科居委会建设管理为契机,集中力量,打造全市精品示范社区。强化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居委会为居民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职能作用。

低保五保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改进全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杜绝城乡低保对象的评定和低保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违规现象。

二、核查内容。

各镇(街)城乡低保工作的开展情况,城乡低保对象的评定是否准确,是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定低保对象,低保资金是否落实、是否按时发放,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套取、截留、私分、抵扣等现象,是否实行社会化发放、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

三、核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组织领导阶段(9月24日-9月31日)

1、镇(街)、村(居)成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成立以包片工作组为总负责,以村(居)两委成员为成员的核查小组,对所辖范围内各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核查,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

3、骨干培训:根据省民政厅“两个规范”要求,对参加入户核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区民政局负责对各镇(街)社会事务(民政)办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培训;镇(街)负责对包片工作组及村(居)负责入户人员培训。重点掌握城乡低保待遇的标准及申请和审批程序。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1、村(居)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根据本村(居)低保对象名单进行入户核查。各村(居)要及时召开两委成员会议并吸纳村(居)民代表参加,重新核定低保对象,并做好会议记录,对因生活有所改善已脱贫的,及时办理退保手续;对因生活困难需纳入低保的,要及时办理申报手续。根据村(居)两委及村(居)民代表会议议定结果,在全村(居)各村(居)民小组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无异议后报镇(街)。公示时必须注明:户主、保障人数、拟保障金额、困难原因及家庭成员情况。

2、镇(街)自查自纠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各镇(街)核查小组根据各村(居)上报的核查情况,进行入户核查,核查率必须达到100%,不留死角。根据核查情况,进行公示,群众无异议后报区民政局。

(三)核查阶段:(11月1日-11月31日)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人员对各镇(街)低保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抽查。

1、核查要求:(1)7个镇(街)全部核查。(2)每个镇(街)抽查面不少于60%的村(居)。(3)每个村(居)低保户抽查面不少于40%。

2、结果运用:(1)经抽查不符合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占所在村(居)低保人员总数的40%,该村(居)视为不合格,必须重新评定。(2)经抽查不符合的村(居)占所在镇(街)村(居)总数的50%,该镇(街)视为不合格,必须重新评定。

四、建章立制:(12月1日-12月31日)

各镇(街)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举一反三,进行整改,要严格根据省民政厅“两个规范”的要求,结合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监管制度,促进上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五、要求:

低保五保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第二条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20__元以下、且不属于成批量购置的大宗物品,它是由消耗品和耐用品两部分组成。消耗品指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耐用品指使用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

第二章低值易耗品管理原则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由学校实施全面管理,总校协调、监督并对相应经费实施宏观指导;机关由部门管理为主、行政管理部实施监督、控制、指导。

第四条学校应当制订低值易耗品使用管理办法。学校应当实行部门公用低值易耗品专人负责制、个人领用低值易耗品个人保管制、消耗部门专人建帐管理制、对部门共用或个人领用的耐用品卡片管理制。总务处是学校实施低值易耗品管理职能部门。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领用应当遵循“注重效益,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到既要保证教育教学需要,又要防止积压浪费。对大多数低值易耗品,学校要实行“零库存”。

第六条低值易耗品必须坚持先入库后领用的管理原则。

第七条应当不断加强对贵重、稀缺、民用性强的低值易耗品的监督管理。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低值易耗品,必须按相关管理规定保管或领用,学校应当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与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和物品安全。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低值易耗品应当限量购置或发放,原则上不允许备用。

第八条学校总务处对低值易耗品比价采购负责,对招标采购程序具有监督权,对招标采购效果具有核查权。

第三章低值易耗品购置

第九条为了确保学校的持续健康发展,保证学校使用和控制好教育经费,学校应当科学有效的做好低值易耗品购置管理工作。购置低值易耗品一般采用领料、采购、调拨等方式。

第十条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计划应当按照以下程序产生:

(一)低值易耗品需求部门,应当按照“既不影响工作,又要防止浪费”的原则,向总务处提出低值易耗品需求申请。

(二)总务处根据《低值易耗品需求申请》和学校实际情况向校长提出学校低值易耗品领、购计划。

(三)低值易耗品领、购计划审批:领或购总额在10000元以下,由校长协商审批;领或购总额在10000元以上,应当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确定后由校长签批。

(四)对已审批的领、购计划,应当按以下三种方式进行领或购:

(1)领料方式:指学校用领料单从公司生活服务分公司等部门领回来的低值易耗品。学校提出的领料单需经总务科审核加盖“材料专用章”、财务科审核加盖财务章。总务处、总务科、财务科在执行领料方式时,应当严格按照公司和总校规定做好各环节工作。

(2)采购方式:指学校自行购置的低值易耗品。自行购置低值易耗品应当在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在执行采购方式时,购置总额在5000元以内的、应当实行两人以上共同采购制。购置总额5000元以上的,必须实行比价·招标采购制。实施的比价·招标采购制与《总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的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同。低值易耗品比价·招标采购工作原则上规定每学期进行一次。采购总额达到或超过1000元时,必须签订购货合同。

(3)调拨方式:指总校或公司直接调拨给学校的低值易耗品。学校在接收调拨给低值易耗品时,应当严格按公司或总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在采购物品时,采购人员要在充分征求使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确保工作需要,适度兼顾缓急,避免浪费的原则优化采购方案。

第十二条采购人员必须负责将符合质量与技术要求的物品交给总保管员。采购人员如果发现供货商家在合同期内有弄虚作假、以劣充优等欺诈行为,必须及时将具体情况如实反映给学校领导,学校应当采取经济索赔、拒绝支付货款、终止合同执行等强制办法予以制裁。总保管员如果发现物品与合同要求不符,必须拒绝验收,并及时将具体情况如实反映给相关领导。

第十三条购置商品的价格管理:

(一)已经形成合同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必须执行合同规定的价格。

(二)零星购置物品的价格,采购人员要充分了解市场

行情,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价格合理的商

品予以采购。

(三)为了维护学校利益,有效控制好学校自购低值易耗品价格,财务科应当于适当时间将各校自购低值易耗品的价格予以统计公布,其目的是为了各校更多地了解掌握市场行情,通过学校之间的比较,既可以了解商家的信誉状况,又可以掌握本校采购人员的工作质量,还有利于提高学校采购工作管理水平。

(四)从公司生活服务分公司等单位领取低值易耗品,如价格明显高出市场价格,学校应及时反映到总务科,总务科应及时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并及时 通知财务科。

第四章低值易耗品入库

第十四条保管员应当严格依据生活服务分公司等单位返回来的领料单、正规发票、合同书、调拨单等购物凭据办理实物入库验收手续。

第十五条保管员在入库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实物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应当坚决拒绝入库,不得出具验收单;如果发现实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型号、功能、技术指标等与随物凭据不相符,应当拒绝入库,不得出具验收单;如果发现实物的包装不是原包装,也应当拒绝入库。否则,保管员因上述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个人承担。

保管员对验收合格的低值易耗品,应当及时给物品购置人员出具规范的低值易耗品验收单。

第十六条总保管员要对所有入库的低值易耗品均应及时按耐用品、消耗品分类建帐,耐用品要建立台帐(卡片帐)。保管员必须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发生的入库材料验收单整理报送会计人员,同时要认真记好台帐。

第十七条会计应当根据保管员出具的验收单进行帐务处理,并按月检查核实保管员帐薄,并做好签证工作。

第五章低值易耗品出库

第十八条低值易耗品领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低值易耗品需求部门货人员,按照“既不影响工作,又防止物品浪费”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开具低值易耗品领料单。

(二)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制订的低值易耗品领用管理办法审批低值易耗品。

(三)保管员严格依据审批结果发放低值易耗品。

(四)对于学校规定统一配发的低值易耗品,保管员应当依据总务主任提供的具体配发标准严格发放。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低值易耗品定额消耗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保管员必须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发生的出库材料领料单整理报送会计,同时向会计人员编报库存物资月报表(主要反映上月结存,本月发生及结存),同时要认真记好消耗台帐。

第二十一条保管员不得做假帐,不允许发生物品的空进空出,同时有义务坚决拒绝任何人员的指使造假。

第六章在库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二条在库低值易耗品管理要做到:分类定置摆放、整齐、整洁、标志明显、日清月结等。

第二十三条库房安全是保管员必须做好的重要工作,保管员应当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养成善于发现安全隐患的良好工作习惯,及时将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妥当措施予以排除,对于无力排除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反映给学校有关部门;保管员还应当防止自己制造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一边排除安全隐患、一边人为地制造安全隐患的做法,确保库房管理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保管员对在库物品的数量、质量等全面负责。对于在库低值易耗品,保管员应当按照帐务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在库低值易耗品帐目,并做到帐物相符,对在库物品的名称、数量、资金占用总额做到心中有数。总务处每学期对在库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学校应当追究保管员的责任,并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保管员应当按月与会计进行在库低值易耗品帐目核对,应当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在核对中发现的问题,会计应当及时报告给总务主任,学校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保管员应当在每年底,对库存物品按规范进行全面盘点,总务处根据保管员提供的盘点表进行认真全面核查。对于核查出的问题,学校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于次年的元月10日前填报经校长审签过的规范的库存低值易耗品上年盘点表,分别上报财务科和总务科。

第二十八条总务主任和主管领导应当掌握库存物品的名称、数量、资金占用总额、存放安全程度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库存物品资金占用总额过大、防止盲目购置、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在用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九条保管员应当按照规定将低值易耗品区分为耐用品和消耗品。

第三十条学校对耐用品实行卡片制管理,总务处配合部门负责落实。

第三十一条保管员应当给教职工个人领用的耐用品建立个人卡片、给部门公用的耐用品建立部门负责人卡片、给集中领用耐用品的处室建立卡片分帐,并建立耐用品卡片帐。集中领用耐用品的处室,学校应当安排兼职保管员,兼职保管员应当建立与保管员对应的卡片分帐,应当做到卡片齐全、帐卡相符。

第三十二条保管员按季度核对耐用品帐物,做到帐、卡、物、责任人相符,做到自己的分类帐与兼职保管员的卡片帐相符。

第三十三条学校对部门公用的耐用品要实行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对个人领用的耐用品要实行个人负责制,对兼职保管员领用的耐用品要实行兼职保管员负责制。

第三十四条学校对集中领用消耗品的处室,应当安排兼职保管员,保管员应当指导相应处室的兼职保管员建立分帐,兼职保管员应当按帐务规范建立相应的明细帐。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严格合理的物品损坏赔偿制度。对耐用品丢失、损坏、毁损等失职行为,学校必须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否则,总校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学校要通过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学生德育工作,逐步提高师生爱护公物的道德水平,增强全员节约意识,降低对低值易耗品的报损率,延长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寿命,保障学校的健康持续发展。

第八章低值易耗品结算

第三十七条低值易耗品结算程序如下:

(一)低值易耗品结算需要出具凭证。采购人员应当出具的结算凭证为:正规的发票、购置合同书、规范的低值易耗品验收单、购置审批计划等;领料人员应当出具的结算凭证为:公司生活服务分公司等单位返回的领料单、规范的低值易耗品验收单、领料审批计划等;调拨人员应当出具的结算手续为:总校和公司的物品调拨单等。

(二)总务主任审签结算凭证。

(三)主管校长审签结算凭证。

(四)总务科长审签结算凭证。

(五)财务科长审签结算凭证。

(六)总校校长审批结算手续。

(七)财务人员审核并办理付款事宜。

上述结算程序中,如果发生结算失误、失职等事件,若各程序都存在同一问题,程序越在先的责任越大;若从中间某程序开始出现同一问题,应当从出问题的程序开始,程序越在先的责任越大。对低值易耗品结算工作中的失误,总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处理。

第九章低值易耗品报废

第三十八条对确已丧失效能的、在教育教学中正常损坏且无法修复的耐用品,在物品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废的基础上,学校可申 请报废。申请报废的时间为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5号以前。

第三十九条学校在申请报废耐用品时,应当成立耐用品报废鉴定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耐用品使用技术和管理人员、保管员、总务主任等组成。经鉴定小组共同确认后,方可按程序向总校申请报废。

第四十条财务科与总务科共同负责检查、确认耐用品报废申请,对认为应当报废的耐用品可批准报废,并指导学校按程序组织处理。财务科与总务科应当在接到报废申请的当月协助学校完成耐用品报废工作。未经财务科和总务科批准,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报废耐用品。

第四十一条对消耗品和批准报废的耐用品,保管员和会计应当及时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始终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总务科负责解释。本办法如与总校原相关规定相抵触时,执行本办法。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从20__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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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低值易耗物品管理,严格控制行政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二.低值易耗品范围

本办法管理之低值易耗品范围为公司办公用品、印刷品、办公室汽车用清洗用品及劳动保护品等。

其他物品根据公司特性可列入管理范围。

三.管理体制

公司行政部为低值易耗品之采购、管理部门。财务部为核算监督部门。

公司设立物品明细帐和库存统计表进行管理。

四.物品的采购、入库

凡公司或部门需采购之物品,均须填写购物申请,经行政部汇总编制计划,经财务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进。

采购本着节省成本、价廉物美、急需办原则,不得谋私利。

采购物品后,办理入库手续,填制有关物品帐目;凭发票和入库单向财务部报销。

五.物品领用与管理

在库物品由行政部负责保管,指定专人管理。

在库物品,按月或按季节定期盘点,填写库存统计表,注明盈亏值,说明原因,报财务检核。

公司制定各级人员低值易耗品的须用标准和使用期限,并定期改进,依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适当倾斜、变通。

公司发放物品可分定期(月初)一次性领用和随时领用。领用人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簿。公司对员领用费用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并与成本效益综合评价。]

贵重办公用品(如计算器、设计测量工程用具)等,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领用。

物品报废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情况说明,交行政、财务部门审核注销;职工调离,须归还物品的应交回原物,否则按规定折价赔偿。

公司制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期限,定期向有关员工发放。

行政主管应定期统计物品采购、库存、发放、使用情况。在满足保证办公效率情况下,使库存资金最小化,压缩行政费用。

六.附则

低保五保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20*年慈善工作的总体目标:募集慈善资金不少于600万元;安排慈善救助资金500万元左右。

20*年慈善工作的重点:开好一个会议,深化二个机制,加大三个力度,推出四个项目,抓好五个宣传举措。

一、开好一个会议。20*年是我会建立五周年之年,根据章程规定,须进行五年一次的换届选举工作。我们将认真做好相应的筹备工作,确保*县慈善总会第二届会员大会顺利召开。

二、深化二个机制。

一是深化长效募捐机制。继续搞好一年一度的“心连心”慈善募捐活动,着力抓好冠名捐助。进一步深化“集中性”与“日常性”相结合,“捐款”与“捐物”相结合,“冠名”与“定向”相结合的多元化的长效的募捐机制。

二是深化长效救助机制。进一步加大力度,创新救助方式,扩大救助面,实现救助效果的最大化、最优化。巩固深化“输血”与“造血”并重,“物质”与“精神”并重,“项目”与“应急”并重的救助长效机制。

三、加大三个力度。一是加大大病困难救助力度。20*年大病困难救助的条件、标准调整为:低保户救助起点由原自负2000元以上降为1000元以上,救助标准由原自负额的30%提高到自负额的50%,救助封顶由原1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其他大病困难户救助起点仍为自负2万元以上,救助标准改为自负2—3万元之间由原2000元提高到3000元,3—4万元之间由原3000元提高到4000元,4—5万元之间由原4000元提高到5000元,5—6万元之间由原5000元提高到6000元,6万元以上由原6000元提高到8000元。二是加大“帮你圆大学梦”救助力度。进一步提高对低保、城镇特困职工家庭高校学生的救助标准,当年录取就学的由原4000元提高到6000元,跟踪救助由原3000元/学年提高到4000元/学年。三是加大“造血型”救助力度。20*年安排“造血型”救助资金40万元,比上年翻一番。要求各分会结合本地实际,推出具有本地特色的“造血型”救助项目。要做到“点”“面”结合,既要扩面,又要突出重点,培养示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