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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五保年审工作总结

低保五保年审工作总结

低保五保年审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招聘人数和范围

(一)招聘人数

荔湾区公开招聘第一批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90名,各街道办事处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广州市荔湾区各街道办事处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岗位(第一批)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职责

街道环保员队伍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上级环保部门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开展环保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2.组织管理辖区村、社、居环保联络员队伍,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任务。

3.在上级环保部门统筹下,督促本辖区内排污者依法履行环境法律义务,建立污染源档案,协助开展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4.对本辖区饮用水源、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农村面源污染等巡查。

5.负责本辖区环境信访投诉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纠纷的调解处理。

6.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7.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区环境保护局。

8.负责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部门安排的其他环保工作等。

环保员作为环保监管工作的延伸,各街道应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方式,将辖内所有村、社、居纳入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范围,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 3 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次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面试成绩(满分100 分)占60%。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计算。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5日9:00至1月8日17:00。

2.报名方法:

(1)考生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对报名信息进行自动审核,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信息不得更改。

(2)考生只能选取一个街道办事处进行报名,一经报名成功,如未被所报的街道办事处聘用时,在满足聘用条件的情况下,视为自愿无条件服从调剂安排。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报考人数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以系统报名人数为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达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考试。

(二)笔试

成功报名的考生于2018年1月11日9:00至2018年1月12日17:00自行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qgsydw.com)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1.笔试时间: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内容:环境保护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等。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5.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6.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笔试成绩高于60分(含60分)的,原则上按1:2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招聘职位人数与考生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7.笔试成绩公布和查分申请: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考生自行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qgsydw.com)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通过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向荔湾区环境保护局提出查分申请,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8.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公布: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考生自行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qgsydw.com)网站查询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由本人签名的《报名表》、相关资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具体以网站公布为准。

2.确定资格复审递补考生名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从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递补考生由荔湾区环境保护局另行通知。

3.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具体以荔湾区环境保护局通知为准。

4.资格复审提交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环境保护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等证书。放宽年龄至45周岁的考生,需提供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资格复审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于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qgsydw.com)网站公布,由考生按上述规定时间自行登陆查询面试资格,按时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网站公布为准。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3.面试成绩:面试现场评分、统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将面试成绩告知考生。

4.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如不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从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2.区环保局通知并组织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

3.由区环保局统一领取体检结果,并通知体检对象。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体检方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费用考生自负。

4.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报考该街道办事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5.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政治审查

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负责聘用的各街道办事处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政治审查。

2.对于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时,可以向区环保局申请废止该招聘名额。

(七)公示和聘用

1.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荔湾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qgsydw.com)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各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并实行试用期(原则上试用期至少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各街道办事处可以向区环保局申请进行调剂,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调剂递补的考生由各街道办事处安排体检和政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时,废止该招聘名额。

五、工资待遇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统一设立的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每人60000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的五险一金、特殊岗位津贴和技术资质补贴等)。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准考证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1708271;联系人:赵小姐。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1954320;联系人:谈先生。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原标题:广州市荔湾区公开招聘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公告

低保五保年审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第二条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20__元以下、且不属于成批量购置的大宗物品,它是由消耗品和耐用品两部分组成。消耗品指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耐用品指使用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

第二章低值易耗品管理原则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由学校实施全面管理,总校协调、监督并对相应经费实施宏观指导;机关由部门管理为主、行政管理部实施监督、控制、指导。

第四条学校应当制订低值易耗品使用管理办法。学校应当实行部门公用低值易耗品专人负责制、个人领用低值易耗品个人保管制、消耗部门专人建帐管理制、对部门共用或个人领用的耐用品卡片管理制。总务处是学校实施低值易耗品管理职能部门。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领用应当遵循“注重效益,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到既要保证教育教学需要,又要防止积压浪费。对大多数低值易耗品,学校要实行“零库存”。

第六条低值易耗品必须坚持先入库后领用的管理原则。

第七条应当不断加强对贵重、稀缺、民用性强的低值易耗品的监督管理。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低值易耗品,必须按相关管理规定保管或领用,学校应当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与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和物品安全。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低值易耗品应当限量购置或发放,原则上不允许备用。

第八条学校总务处对低值易耗品比价采购负责,对招标采购程序具有监督权,对招标采购效果具有核查权。

第三章低值易耗品购置

第九条为了确保学校的持续健康发展,保证学校使用和控制好教育经费,学校应当科学有效的做好低值易耗品购置管理工作。购置低值易耗品一般采用领料、采购、调拨等方式。

第十条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计划应当按照以下程序产生:

(一)低值易耗品需求部门,应当按照“既不影响工作,又要防止浪费”的原则,向总务处提出低值易耗品需求申请。

(二)总务处根据《低值易耗品需求申请》和学校实际情况向校长提出学校低值易耗品领、购计划。

(三)低值易耗品领、购计划审批:领或购总额在10000元以下,由校长协商审批;领或购总额在10000元以上,应当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确定后由校长签批。

(四)对已审批的领、购计划,应当按以下三种方式进行领或购:

(1)领料方式:指学校用领料单从公司生活服务分公司等部门领回来的低值易耗品。学校提出的领料单需经总务科审核加盖“材料专用章”、财务科审核加盖财务章。总务处、总务科、财务科在执行领料方式时,应当严格按照公司和总校规定做好各环节工作。

(2)采购方式:指学校自行购置的低值易耗品。自行购置低值易耗品应当在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在执行采购方式时,购置总额在5000元以内的、应当实行两人以上共同采购制。购置总额5000元以上的,必须实行比价·招标采购制。实施的比价·招标采购制与《总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的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同。低值易耗品比价·招标采购工作原则上规定每学期进行一次。采购总额达到或超过1000元时,必须签订购货合同。

(3)调拨方式:指总校或公司直接调拨给学校的低值易耗品。学校在接收调拨给低值易耗品时,应当严格按公司或总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在采购物品时,采购人员要在充分征求使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确保工作需要,适度兼顾缓急,避免浪费的原则优化采购方案。

第十二条采购人员必须负责将符合质量与技术要求的物品交给总保管员。采购人员如果发现供货商家在合同期内有弄虚作假、以劣充优等欺诈行为,必须及时将具体情况如实反映给学校领导,学校应当采取经济索赔、拒绝支付货款、终止合同执行等强制办法予以制裁。总保管员如果发现物品与合同要求不符,必须拒绝验收,并及时将具体情况如实反映给相关领导。

第十三条购置商品的价格管理:

(一)已经形成合同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必须执行合同规定的价格。

(二)零星购置物品的价格,采购人员要充分了解市场

行情,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价格合理的商

品予以采购。

(三)为了维护学校利益,有效控制好学校自购低值易耗品价格,财务科应当于适当时间将各校自购低值易耗品的价格予以统计公布,其目的是为了各校更多地了解掌握市场行情,通过学校之间的比较,既可以了解商家的信誉状况,又可以掌握本校采购人员的工作质量,还有利于提高学校采购工作管理水平。

(四)从公司生活服务分公司等单位领取低值易耗品,如价格明显高出市场价格,学校应及时反映到总务科,总务科应及时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并及时 通知财务科。

第四章低值易耗品入库

第十四条保管员应当严格依据生活服务分公司等单位返回来的领料单、正规发票、合同书、调拨单等购物凭据办理实物入库验收手续。

第十五条保管员在入库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实物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应当坚决拒绝入库,不得出具验收单;如果发现实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型号、功能、技术指标等与随物凭据不相符,应当拒绝入库,不得出具验收单;如果发现实物的包装不是原包装,也应当拒绝入库。否则,保管员因上述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个人承担。

保管员对验收合格的低值易耗品,应当及时给物品购置人员出具规范的低值易耗品验收单。

第十六条总保管员要对所有入库的低值易耗品均应及时按耐用品、消耗品分类建帐,耐用品要建立台帐(卡片帐)。保管员必须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发生的入库材料验收单整理报送会计人员,同时要认真记好台帐。

第十七条会计应当根据保管员出具的验收单进行帐务处理,并按月检查核实保管员帐薄,并做好签证工作。

第五章低值易耗品出库

第十八条低值易耗品领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低值易耗品需求部门货人员,按照“既不影响工作,又防止物品浪费”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开具低值易耗品领料单。

(二)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制订的低值易耗品领用管理办法审批低值易耗品。

(三)保管员严格依据审批结果发放低值易耗品。

(四)对于学校规定统一配发的低值易耗品,保管员应当依据总务主任提供的具体配发标准严格发放。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低值易耗品定额消耗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保管员必须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发生的出库材料领料单整理报送会计,同时向会计人员编报库存物资月报表(主要反映上月结存,本月发生及结存),同时要认真记好消耗台帐。

第二十一条保管员不得做假帐,不允许发生物品的空进空出,同时有义务坚决拒绝任何人员的指使造假。

第六章在库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二条在库低值易耗品管理要做到:分类定置摆放、整齐、整洁、标志明显、日清月结等。

第二十三条库房安全是保管员必须做好的重要工作,保管员应当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养成善于发现安全隐患的良好工作习惯,及时将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妥当措施予以排除,对于无力排除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反映给学校有关部门;保管员还应当防止自己制造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一边排除安全隐患、一边人为地制造安全隐患的做法,确保库房管理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保管员对在库物品的数量、质量等全面负责。对于在库低值易耗品,保管员应当按照帐务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在库低值易耗品帐目,并做到帐物相符,对在库物品的名称、数量、资金占用总额做到心中有数。总务处每学期对在库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学校应当追究保管员的责任,并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保管员应当按月与会计进行在库低值易耗品帐目核对,应当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在核对中发现的问题,会计应当及时报告给总务主任,学校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保管员应当在每年底,对库存物品按规范进行全面盘点,总务处根据保管员提供的盘点表进行认真全面核查。对于核查出的问题,学校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于次年的元月10日前填报经校长审签过的规范的库存低值易耗品上年盘点表,分别上报财务科和总务科。

第二十八条总务主任和主管领导应当掌握库存物品的名称、数量、资金占用总额、存放安全程度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库存物品资金占用总额过大、防止盲目购置、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在用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九条保管员应当按照规定将低值易耗品区分为耐用品和消耗品。

第三十条学校对耐用品实行卡片制管理,总务处配合部门负责落实。

第三十一条保管员应当给教职工个人领用的耐用品建立个人卡片、给部门公用的耐用品建立部门负责人卡片、给集中领用耐用品的处室建立卡片分帐,并建立耐用品卡片帐。集中领用耐用品的处室,学校应当安排兼职保管员,兼职保管员应当建立与保管员对应的卡片分帐,应当做到卡片齐全、帐卡相符。

第三十二条保管员按季度核对耐用品帐物,做到帐、卡、物、责任人相符,做到自己的分类帐与兼职保管员的卡片帐相符。

第三十三条学校对部门公用的耐用品要实行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对个人领用的耐用品要实行个人负责制,对兼职保管员领用的耐用品要实行兼职保管员负责制。

第三十四条学校对集中领用消耗品的处室,应当安排兼职保管员,保管员应当指导相应处室的兼职保管员建立分帐,兼职保管员应当按帐务规范建立相应的明细帐。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严格合理的物品损坏赔偿制度。对耐用品丢失、损坏、毁损等失职行为,学校必须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否则,总校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学校要通过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学生德育工作,逐步提高师生爱护公物的道德水平,增强全员节约意识,降低对低值易耗品的报损率,延长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寿命,保障学校的健康持续发展。

第八章低值易耗品结算

第三十七条低值易耗品结算程序如下:

(一)低值易耗品结算需要出具凭证。采购人员应当出具的结算凭证为:正规的发票、购置合同书、规范的低值易耗品验收单、购置审批计划等;领料人员应当出具的结算凭证为:公司生活服务分公司等单位返回的领料单、规范的低值易耗品验收单、领料审批计划等;调拨人员应当出具的结算手续为:总校和公司的物品调拨单等。

(二)总务主任审签结算凭证。

(三)主管校长审签结算凭证。

(四)总务科长审签结算凭证。

(五)财务科长审签结算凭证。

(六)总校校长审批结算手续。

(七)财务人员审核并办理付款事宜。

上述结算程序中,如果发生结算失误、失职等事件,若各程序都存在同一问题,程序越在先的责任越大;若从中间某程序开始出现同一问题,应当从出问题的程序开始,程序越在先的责任越大。对低值易耗品结算工作中的失误,总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处理。

第九章低值易耗品报废

第三十八条对确已丧失效能的、在教育教学中正常损坏且无法修复的耐用品,在物品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废的基础上,学校可申 请报废。申请报废的时间为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5号以前。

第三十九条学校在申请报废耐用品时,应当成立耐用品报废鉴定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耐用品使用技术和管理人员、保管员、总务主任等组成。经鉴定小组共同确认后,方可按程序向总校申请报废。

第四十条财务科与总务科共同负责检查、确认耐用品报废申请,对认为应当报废的耐用品可批准报废,并指导学校按程序组织处理。财务科与总务科应当在接到报废申请的当月协助学校完成耐用品报废工作。未经财务科和总务科批准,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报废耐用品。

第四十一条对消耗品和批准报废的耐用品,保管员和会计应当及时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始终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总务科负责解释。本办法如与总校原相关规定相抵触时,执行本办法。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从20__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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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低值易耗物品管理,严格控制行政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二.低值易耗品范围

本办法管理之低值易耗品范围为公司办公用品、印刷品、办公室汽车用清洗用品及劳动保护品等。

其他物品根据公司特性可列入管理范围。

三.管理体制

公司行政部为低值易耗品之采购、管理部门。财务部为核算监督部门。

公司设立物品明细帐和库存统计表进行管理。

四.物品的采购、入库

凡公司或部门需采购之物品,均须填写购物申请,经行政部汇总编制计划,经财务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进。

采购本着节省成本、价廉物美、急需办原则,不得谋私利。

采购物品后,办理入库手续,填制有关物品帐目;凭发票和入库单向财务部报销。

五.物品领用与管理

在库物品由行政部负责保管,指定专人管理。

在库物品,按月或按季节定期盘点,填写库存统计表,注明盈亏值,说明原因,报财务检核。

公司制定各级人员低值易耗品的须用标准和使用期限,并定期改进,依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适当倾斜、变通。

公司发放物品可分定期(月初)一次性领用和随时领用。领用人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簿。公司对员领用费用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并与成本效益综合评价。]

贵重办公用品(如计算器、设计测量工程用具)等,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领用。

物品报废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情况说明,交行政、财务部门审核注销;职工调离,须归还物品的应交回原物,否则按规定折价赔偿。

公司制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期限,定期向有关员工发放。

行政主管应定期统计物品采购、库存、发放、使用情况。在满足保证办公效率情况下,使库存资金最小化,压缩行政费用。

六.附则

低保五保年审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2006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支持指导下,按照县政府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较好的发挥了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规范运行

1、城市低保工作从完善和规范各个环节,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入手,主要做了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第一、理顺关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为了规范低保工作程序,增加透明度,我们将调查和初审工作交给水洛镇政府和三个社区居委会,形成了低保对象申请、居委会入户调查、镇政府初审并公示、民政局复查后审批、保障金按月由农行、保障对象凭证领取的规范化发放程序。制定了收入申报、审批程序、资金核发、定期走访、数据统计、资金管理、资料归档等一整套较为规范的工作制度。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经多方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制定了《庄浪县城市低保工作手册》、《庄浪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通过各种规章制度的不断建立和完善,使城市低保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了城市低保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二、规范操作,严格法定程序。我们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从严审批,规范运作。一是在工作方法上以入户调查为主,突出“问、看、议、访、算”五字法。二是在工作重点上,首先以“三公开”、“五到位”为目标,全面实行透明管理,阳光作业。“三公开”即是将保障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发放程序、发放时间等向保障对象公开;将申请保障的人员名单、确定的保障对象及其家庭收入情况、补助标准等在居委会和企业张榜公布;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容、程序、工作标准、承办人员,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其次是坚持把好“五关”,保证“五到位”:即一把申请关,保证登记到位;二把收入评定关,保证审核到位;三把会议审版权所有批关,保证责任到位;四把政策关,保证贯彻到位;五把落实关,保证兑现到位。三是在工作要求上坚持“三个原则”,即在资金许可的情况下,低保标准尽量提高;鼓励劳动自救,救穷不救懒;力求公正、公平、不徇私情。在调查认定低保对象时,层层把关,三级审定,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办事,让群众参与到整个过程中来,征得群众认可。四是完善三个工作程序:⑴保障资格申请、审批和注销程序。严把户主申请、入户调查、张榜公布、镇政府审核和民政局审批五个环节。⑵保障金发放程序。保障金必须由农行按月,逐月上报。⑶保障对象和补助标准调整程序。保障对象和补助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坚持每半年复查一次家庭收入,补助标准及时调整,对家庭收入和成员有变化的保障对象,及时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手续,发挥动态管理合理、公正的功能。

今年,经调查审批新增城市低保对象x户x人,清出因收入增加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户x人,净增户x人,现在共有保障对象x户人,其中年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人,离下岗人员x人,离退休人员人,失业人员x人,三无人员人,其它人员x人,平均月人均补差元,月发保障金x.x万元,全年共发放兑现保障金万元。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我们始终坚持确保农村特困家庭有饭吃,有衣穿,不外流乞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原则,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第一,低保对象的确定必须实行“四个公开”、“五个程序”。“四个公开”指低保规定公开,低保范围公开,保障对象公开,保障标准公开;“五个程序”指(x)本人申请(x)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评议(x)张榜公布(x)乡镇人民政府审查(x)县民政局审批。第二,在确定保障对象过程中,主要做到了“三防止”、“四准确”、“四不批”。“三防止”即防止只凭村上申报不入户调查,防止优亲厚友,防止凭印象或道听途说;“四准确”是家庭成员和关系要搞准确,家庭人均收入和生活支出要算准确,申请保障原因要查准确;“四不批”指申报内容不清不批,手续不全不批,不按表格填报不批,对象不准不批。对不务正业、偷盗、懒惰成性、超生及婚丧大操大办等造成生活困难的不予批准保障。第三,注重低保对象的调查摸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把调查对象分为以下三种:一是无劳动能力户。二是重病户。三是天灾人祸户。第四,对于低保对象在实施低保救助后,如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可在实施灾民临时救济时给予补充救济,即双重救助。第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低保政策落实。每季度深入乡镇对照档案名册,走访低保户,督促检查低保资金落实情况,要求县上下拨的保障金必须按核定的补助标准如实兑现。同时,我们对低保户的来信来访和电话反映的问题,及时认真的做了调查处理,并将带普遍性的问题行文通知各乡镇进行对照检查,以求及时纠正,确保低保资金的正常发放。

今年农村低保工作继续坚持县(%)乡(%)共同保障的办法,通过县乡重新调查摸底,审批确定保障对象户人,其中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户x人,县上全年共发放保障金.x万元。

今年四月上旬,县政协常委会组织全体常委分赴水洛、朱店、韩店、卧龙、柳梁等重点乡镇,采取入户调查和与乡、村(居)委会干部群众座谈等形式,对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之后专门召开常委会全体会议听取我局全面汇报并进行了审议,一致认为,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重视、管理严格、运作规范、兑现及时、成效显著。县委向全县批转了政协党组《关于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二)救灾救济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救灾救济是民政工作的主线,它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做好救灾救济工作能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爱护,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我县是一个农业县,人多地少,自然灾害频繁,群众生活一直比较困难,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救灾救济的任务非常繁重,作为职能部门,我们始终把这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今年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困难群众顺利度过了难关。

1、救灾工作。我县每年都有干旱、冰雹、暴雨、霜冻和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发生,为确保在灾情发生时能及时、快速传递灾情,给县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我局健全了汛期值班制度、制定了救灾预案,全年坚持每天小时值班。今年全县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农作物遭受了严重的霜冻灾害、冰雹灾害和小麦病虫害,受灾面积达.x万亩,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其中因霜冻受灾.x万亩,因风雹受灾万亩,绝收x万亩,因病虫害受灾x.x万亩。全县.x万人受灾,其中.x万人成灾。同时由于今年降雨较多,先后在水洛镇胡沟村、坟山村、阳湾村和文湾村﹑朱店镇下朱河村、岳堡乡山铧村、通化乡新后庄村等地出现滑坡险情,受威胁农户户。因灾造成各种经济损失约x万元。“灾情就是命令”,每次发生灾情,我们及时奔赴灾区,调查核实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救灾工作,使灾区人民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帮助,从而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对经县科技局现场勘察鉴定存在滑坡险情的村,督促有关乡、村建立了突发性自然灾害责任追究制度,指定专人昼夜值班,密切注视灾情发展,及时上报重大灾情。为滑坡险区群众下拨搬迁补助x.x万元。

2、社会救济工作。⑴春荒群众生活安排工作。今年为了安排好春荒灾民生活,我们先后下拨救灾款x.x万元,其中县上直接采购向各乡镇供应救灾面粉万斤。共救济灾民x.万户x.x万人,占全县总农户、人口的.x%和x.x%,灾区人民人心安定,社会稳定,灾区生产生活秩序井然。⑵五保供养工作。为进一步抓实、抓好五保供养工作,今年x月底开展了农村五保户调查工作,核准了五保户供养人员及应纳入供养人员的基本情况。全县共有五保户x人,其中所敬老院集中供养人,下拨生活补助款x.x万元。⑶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工作。我局十分重视困难群众的年关生活,每年在春节期间对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今年共走访、慰问特困户、五保户、重灾户和纯女户户人,发放慰问金x.x万元,面粉x斤。使困难人群能和全县人民一道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⑷开展农村特困户调查。今年上半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对全县农村特困户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户、x人农村特困户台帐,为今后农村实施救助提供了依据。⑸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根据《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人,其中县内人,外地人,儿童人。⑹其他救助工作。今年,通过来信来访和下乡调查解决临时困难户x户,发放临时救济款x.x万元;为名六十年代精简人员提高了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其中名原工资%救济人员统一提高到元,其他名定补人员在原基础上提高元。救济工作解决了全县困难人群的生活问题,确保版权所有了他们有衣穿、有饭吃,杜绝了非正常情况发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拥军优属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去年我县首次被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分区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县”。今年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发展双拥成果,大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一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在“八一”和元旦、春节期间,两次对县人武部、县中队和消防大队的官兵进行节日慰问,送去了x元慰问金和电脑、弹花被、大肉、水果等慰问品,同时在春节前夕,对部分在乡的伤残军人、烈军属进行慰问。二是及时接收安置退役军人,接收年底退役士兵x人,其中农村x人,城镇人,接收退役士官人,安置年底城镇退役士兵人,安置年转业士官人。审查上报了名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年退役士兵安置材料。三是积极认真地开展了各项优抚工作,为新入伍义务兵发放《优待证》x份,为x名现役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万元,收集并上报省民政厅审批换发了x名伤残军人的伤残抚恤证,为x名老复员军人和名二等乙级以上在乡伤残军人解决医疗费x.万元。

(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有了新的进展

今年是第五次全县村委会换届选举的一年,为了把这项关系农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办好,先后分五次组织局机关x名业务骨干和名乡镇干部到武威参加了中国-欧盟基层组织管理培训班,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第五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安排部署了全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直接向乡镇和村委会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份,发放《村民委员会选举大会知识手册》x份,发放宣传磁带和cd碟片x盘,发放选举流程图x张,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月日县政府召开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年月中旬开始,到年x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月日到月日为思想发动、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从月日到月日为选举阶段,第三阶段从年x月x日到x月日为整章建制阶段,第四阶段从年x月x日到x月日为检查验收、总结阶段。中央号文件下发后,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与县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月份对各乡镇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经统计,有永久性公开栏、按照《庄浪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村务公开坚持规范的有个村,没有永久性公开栏、通过会议、广播进行公开的村有x个,基本没有公开的村个,分别占村委会总数的.x%、.x%、x.x%。

社区工作进展顺利,我局积极支持三个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给居委会干部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参与到城市低保调查摸底和城镇困难户慰问等实实在在的民政工作之中,赢得了辖区居民的拥护和支持,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调动了工作积极性,他们走巷串户,不辞辛劳,放弃休息时间,对各社区居民的居住情况、计划生育情况、流动人口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摸底,组织城区居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计划生育宣传、参与经济普查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排练文艺节目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调解居民纠纷起,组织大型卡啦ok歌咏比赛和秦腔演唱晚会x场,在正月十二庄浪艺术节上,各社区居委会组织的老年人秧歌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五)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

一是建成了庄浪县老年人活动中心。庄浪县老年人活动中心是我县集老年人读书阅览、休闲娱乐、健身诊疗等为一体的“民心”工程,位于北城区文化广场西侧,占地x.x亩,总体设计为四层单面欧式建筑,总面积x平方米,总投资万元,通过省民政厅在“星光计划”项目中争取万元,自筹万元。整体工程已全面建成。二是认真处理了所有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社情民意,了解各项民政工作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的重要渠道,是体现民政部门工作作风、工作水平和职工素质的重要窗口。因此我们非常重视工作,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接待来访群众x人次,处理来信x件,为困难群众和伤残军人救济资金x.x万元,有效化解了一部分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民政部门应有的作用。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完成了朱店镇孔沟村小康村帮建任务,在征求村民意见基础上,经与镇、村干部反复协商,最后确定了小康村建设方案,由民政局筹资x.x万元,村民投工投劳建成孔沟小学教室x座x平方米。

(六)行政事务管理进一步加强

1、基本完成了福利磷肥厂的改制工作。福利磷肥厂因县城建设需要,于年和年分两次拆除了该厂全部生产车间和机械设备,停止生产已达两年多时间。经县资产评估小组评估,截止年月日,福利磷肥厂共有资产.万元,负债x.万元,负债率高达x.x倍。对该企业进行改制,职工抵触情绪很大,不愿配合,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安排,多次深入该厂做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县体改办同志一起多次向县政府和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汇报磷肥厂情况,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制定了破产方案,已经县政府批准,即将申请县人民法院进入破产程序。

2、其它各项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政府通知精神,于元月日前迅速完成了水洛、白堡、刘庙、通边、颉崖x乡的撤并实施工作,妥善处理了债权债务和人员等问题,走在了全区乃至全省的前列;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我县行政区划调整的近期、中期、远期规划,经县政府审查后上报了市政府;勘界工作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完成了庄浪与隆德、庄浪与泾源、庄浪与秦安、庄浪与静宁、庄浪与华亭x段x.公里边界线和颗界桩的联合检查,按要求与邻县联合上报了联检记录和会议纪要;对全县依法核准登记x个行业性社团和x个专业性社团开展了一次执法大检查,各社团均能依法开展工作;月上旬,经工商局申请,根据甘工商人字[]号《关于全省工商系统事业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依法注销了“庄浪县个体私营劳动者协会”和“庄浪县消费者协会”;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以宣传贯彻《婚姻登记条例》为重点,按照国家对婚姻登记工作的新要求,组织全县各乡镇的婚姻登记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了《婚姻登记员资格证》,进一步规范我县婚姻登记工作。从去年月x日至今年x月底,全县共登记结婚对,离婚对。

(七)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1、努力改善工作条件。为了适应现代化办公需要,提高办事效率,我们尽最大努力改善机关工作条件,一是经多次向省民政厅申请,无偿解决了越野救灾车一辆;二是拆除了救助管理站全部危房,开工修建了新救助管理站办公楼;三是为局机关各办公室购买了电脑和打印机,局内部建成了局域网,x个办公室的x台计算机联网办公,实现了局内文件资源共享,同时接通了宽带网,各种民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及资金补助标准、发放到位情况全部通过宽带网以电子台帐的形式每月向市民政局、省民政厅和国家民政部上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2、不断进行纪律作风整顿。我们把纪律作风整顿当作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为了解决上班迟到早退、分工不负责、出勤不出力、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坚持平时考核制度,大会小会经常提醒,时时处处严格要求,促进了纪律作风的明显转变。在廉政建设上,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从领导班子抓起,从节俭办事抓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抓起,反对铺张浪费,不搞公款旅游,过节不请客送礼,不大吃大喝,平时不浪费一滴水一度电,办公不糟蹋一张纸一瓶墨水,在全局上下形成了节俭办事、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

3、实行政务公开。按照县上要求,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在民政局院内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将革命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和红军失散人员补助标准、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公开栏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在办公楼口设置了民政局办公楼平面示意图和群众意见箱,二、三楼楼道上墙公开了民政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救灾款使用范围、发放标准和依据、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金计算办法和申请程序、全县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值班公示台、监督台和监督电话以及《村委会组织法》、《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在各办公室将各自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全部装框上墙,将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制成桌签摆放在办公桌上,实行挂牌办公,接受群众监督。为了更进一步的方便乡村群众办事,我们推行了“勤政卡”制度,将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制成名片向民政对象发放,每有群众联系办事,工作人员立即放弃体息时间给予群众方便;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情况、老年活动中心、救助站和x号住宅楼修建情况、住房分配方案、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等先在局务会议上公开,后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公开。今年共召开政务公开方面的局务会议x次,职工会议x次,召开有乡镇民政助理员、社区居委会主任、城区部分民政对象和民政局全体职工参加的民政政务工作民主评议会议两次,通报阶段性民政工作进展情况,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很好效果。

4、开展民政基层窗口单位行风评议活动。为切实解决群众不满意的行风问题,进一步规范行业执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廉政服务意识,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对殡葬服务机构、救助管理站、乡镇民政办进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要求和我县在干部队伍中实施的“作风带县”工程,我局于x月下旬在全县个乡镇民政办、所乡镇敬老院和县救助管理站开展了为期半月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各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干部、群众代表和五保老人进行座谈,同时发放了行风建设情况调查表进行评议。我局逐乡镇进行抽查检查评议情况。经统计,全县共下发调查表份,收回份,有效率.x%。通过评议,我县民政系统各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转变了工作作风,强化了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质量。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为救助对象送饭、治病、理发、洗脸、换衣,得到了被救助人员家属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赞扬。朱店、南湖镇敬老院环境清雅,老人生活充实,得到了社会的好评。各乡镇民政办制度完善,婚姻登记严格按标准收费,合格率达.x%,群众比较满意。

二、存在问题

1、今年我县遭受比较严重的霜冻、冰雹和小麦病虫害,给群众生活造成严重损失,特别是霜冻使川区果农损失惨重,基本绝收。但是市上下拨救灾款偏少,今冬明春群众生活安排存在一定困难。

2、城市低保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导致保障金发放无法按时兑现。农村低保面偏小,每年x元的保障标准太低,保障金中乡镇按规定应负担部分无法筹集。五保户生活补助除万泉镇按规定兑现外,其它乡镇都没有兑现。

低保五保年审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行动,是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正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源头治理腐败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行动,坚决清查纠正违反低保政策、扩大低保范围、挤占低保资金,以及“人情保,关系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强化政策观念,完善工作程序,加强规范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和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清理内容

(一)对全区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进行全面年审。

(二)在去年全区农村低保全面年审核查的基础上重点清理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救助对象。

三、方法步骤

(一)城市低保年度审核从年3月8日开始,到年6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

拟订年审工作方案,及时召开会议,对年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保年审政策、年审时间及要求,做到低保年审工作家喻户晓。

2、组织实施阶段

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区低保中心落实人员深入各街镇乡进行督促指导,具体分为以下两个步骤:

一是调查摸底:各街镇乡抽调力量,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各社区居委会、各低保户,摸清、摸准、摸实每个低保家庭详细情况,入户率要达到100%。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填写《洪山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评议表》,对符合条件继续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重新填写《洪山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及《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指导监督各社区居委会对核查结果进行民主评议,并在社区民主评议的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二是集中审批:由区民政局抽调部分街镇乡及社区低保政策较熟、业务素质较高的低保专干,组成审批专班进行集中审批,审批结果要在各社区低保固定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年审过程中,对经核查及评议后认定为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要坚决取消,并说明原因,对经核查发现有应保漏保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办理申请审核审批手续,纳入保障范围,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

3、整改提高阶段。

对城市低保年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保障对象的档案资料,建好城市低保对象台账,依据年审结果对城市低保基础数据库及时进行更新,全面提高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

4、总结汇报阶段

各街镇乡对城市低保年审开展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并于年7月5日之前,将总结报告报区民政局。

(二)农村低保的清理监察:由各街镇乡采取自查自纠的方式重点对第二、三类低保对象按照政策、标准、程序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存在“关系保,人情保”的要迅速清退,并在6月20日之前上报自查自纠清理清查总结报告,对清理清查后仍存在不该保的还在享受的现象,出现问题由各自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乡低保年审、清理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任务重、要求高,各街乡镇要成立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充实工作力量,组织人员培训,确保专项清理工作顺利开展,按期完成。

(二)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城市低保年审工作要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民主评议、街镇乡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三榜公示”的原则,规范操作,动态管理,切实做到不重保、不错保、不漏保。各街镇乡、各社区居委会进行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要保留规范、详细、齐全的档案资料,做到会议有记录、评审有材料、公示有存根,档案填写规范、资料完整、手续齐全。建立调查、审查、审核、审批签名制度,实行谁主办、谁负责,对优亲厚友、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厉查处,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权力保。

(三)严明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在城乡低保年审、清理工作过程中,要严明工作纪律,明确责任,对参与城乡低保年审、清理的工作人员,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严格按程序操作、阳光操作。对年审、清理中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武汉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法》(武政〔〕63号)文件精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低保五保年审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第一章保障对象管理与服务

第二条对申请低保家庭入户调查全面,掌握情况准确,入户调查表填写规范,家庭收入数据无涂改。保障对象按照家庭人平收入与保障线标准之差足额享受补助。

第三条建立健全城市低保公示公开制度。新增(调整)对象三榜公示,续保对象长期公示。

第四条新增(调整)保障对象在入户调查基础上,必须进行民主评议、评审,评议评审小组成员原则上全部同意后才能公示(宜采用无记名投票)。评议、评审情况记录准确、完整。

第五条建立保障对象分类管理、定期入户核查制度。一般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长期保障对象,主要掌握减员情况,可一年核查一次;第二类是收入来源比较明确且变化不大的保障对象,半年入户核查一次;第三类是家庭收入波动幅度大或家庭成员就业结构易变动的保障对象,至少每季度核查一次。

第六条建立低保对象续保登记制度。第二、第三类保障对象

每个月在规定时间到社区进行登记,提出续保申请,连续二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不进行续保申请登记的,取消低保待遇。

第七条建立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制度。每个社区要组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每人每月不少于一次。连续三次不参加社区公益劳动的,取消低保待遇。

第八条做好来信来访举报投诉工作。做到来信来访举报投诉有记录,对举报投诉人有答复,举报投诉问题处理有结果。

第二章资金管理与发放

第九条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科学合理,原则上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55%。

第十条本级财政安排低保资金预算不低于上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0.8%,且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低保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直接拨付到单位。

第十一条按月发放低保金,保障对象在每月25日以后能够足额领取低保金,街道、乡镇均实行社会化发放。

第三章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二条低保管理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并按规定悬挂低保管理机构名称标牌。低保基本政策规定、职责和申办程序、管理工作人员守则等相关制度按统一规定上墙公开。

第十三条县(市、区)、街道(镇)低保管理机构设立公开的低保咨询投诉专用电话、举报箱。社区居委会(不设社区的乡镇、有条件的居民小组)按统一规范设置固定的城市低保公示通报栏。

第十四条县(市、区)、街道办事处、中心城区社区配备计算机,实现低保信息微机管理,通过宽带(电话)与互联网连接,实现数据传输。低保管理服务机构配备专用档案柜。

第四章档案建立

第十五条县(市、区)、街道办事处、社区低保管理服务机构(含乡镇)建立低保文字档案,县(市、区)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县级低保管理机构档案包括:

保障对象个人档案:包括户主申请、家庭成员户口复印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入户调查表、个人及家庭收入情况证明、其它相关资料,按一户一档装订,专用档案盒保管。

综合档案:包括上级来文,本地制定的城市低保政策和法规,城市低保工作的请示、报告、批文,城市低保工作的有关统计表、汇总表,享受、调整、停发保障金的通知,来信来访记录,等等。

财务档案:包括每月低保金发放汇总表、低保金收支台帐、划拨低保金批文。

街道(镇)低保管理办公室(含乡)档案包括:发放花名册、来信来访举报及处理结果记录、评审记录、综合统计资料。

社区低保管理服务站档案包括:低保对象家庭台帐(包括基本情况、核查记录、低保金调整变更情况)、发放花名册、社区居民申请来访登记表、定期核查情况登记表、公益劳动登记表、每月续保登记表、评议小组评议记录表。

第十六条县(市、区)、街道办事处、中心城区社区建立低保信息电子档案,保障对象个人信息由社区按照全国城市低保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录入,按月汇总,逐级上传。

第五章机构、人员配备

第十七条县(市、区)设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专门机构,机构批复、人员编制到位;保障人数超过1万人的,工作人员配备不低于3人。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镇)设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简称低保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低保人员,成立低保评审委员会,其组成人员按《工作规范》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