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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粮食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粮食安全监管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2013年,在自治区粮食局、**市粮食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获得了国家粮食局质量监测机构挂牌后,又顺利取得了计量认证和食品检验资质认证。完成了质检站组织机构设置、人员招聘、培训、仪器设备鉴定、科技咨询服务和年度检验检测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粮油质量监测,确保粮油质量安全。

(一)认真落实粮油质量安全责任。

2013年,我站为加强粮油质量安全负责制的落实,成立了以站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设业务科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职责是协调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辖区内各国有收储企业和粮油加工企业开展粮油质量的监督检查事宜。同时,各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国有及民营粮油加工企业都相应地建立了各自的质量监管机构,确保了辖区内粮油质量安全,以及粮油质量通报机制,为政府部门提供可靠的粮油质量信息。

(二)严格落实粮油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认真梳理质量安全监管对象。我站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赋予粮食部门在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192家从事粮食收购、储存活动的各类经营者及其经营状况进行认真梳理,纳入了我市监管范围,明确企业粮油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

2、督促粮食经营者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我市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粮油经营者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理念和意识,提高严格执行粮油入库和销售出库检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质量档案制度、抽查监测制度的自觉性。严格要求企业执行国家粮油质量安全标准、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及时对杂质、水分超标的粮食进行整理,防止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三)强化收购粮食质量监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1、完成了收获粮食质量监测。我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由自治区粮食局统一组织、统一分析、统一评判、统一通报。我站按照市粮食局下达的监测计划及时下发到各县(市)粮食局。并组织好采样和送样工作。为确保完成夏、秋粮食采样工作的完成,对县(市)采样人员组织学习培训,合理布点,科学取样,辖区内所采集样品涉及村、组和国营农场160多个,农户300多户,共采集样品300多份,基本覆盖了全市“三大”粮食品种的种植分布地域,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时效性,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较好地完成2013年收获粮食质量品质测报工作。

2、认真做好粮油库存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按照自治区粮食局工作要求,我站认真部署,积极行动,按照《**市2013年度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涉粮企业进行督促自查,粮食库存质量安全符合规定要求,确保质量安全,数量真实、账实相符。为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站加大对军供、区(市)应急成品粮油质量检查的频次、范围、品质,全年共送检样品50份。按照管理办法,采取月度和季度的检查方式进行,确保储粮质量安全。

(四)全面完成年度检验监测任务。

我站在日常质量检查和抽样检查工作中,认真开展粮食收购市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夏秋粮收购季节的检查,截止2013年12月中旬,**三区、两县一市共检查粮食收购经营者150余家,出动人员100余次,检查粮食10余万吨。二是加强对区、市应急成品粮油数量、质量的检查。对辖区内20多家应急成品粮油承储企业全年共检查16次,保证了承储的应急成品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轮换规范,确保了粮食质量安全。对已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开展定期审核。每年夏、秋粮收购期间,我站积极开展了粮食质量检查活动,从源头上把好粮食安全准入关。

    二、切实抓好质检站自身能力建设,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

    1、做好质检体系建设的验收工作。**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建筑面积785平方米,总投资约541.5万。其中自筹360万元用于土建、室内装修,实验台柜购置;国家投入资金2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00万元),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及基础设配套。粮检站共有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天平室等10间实验室,配备了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等60余种先进的检化验仪器。目前此项目建设工作已完成,经自治区粮食质量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验收领导小组现场查验后通过验收。

2、做好建设项目的备案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在本省(区、市)发改委的备案通知后,我局迅速与当地发改部门联系,通过积极沟通协调,目前已完成建设项目的备案。

3、完成计量资质认证工作。2013年,**市粮食局高度重视**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资质认证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并抽调专人负责,把质检站资质认证和顺利开展粮油监测工作作为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抓住重点环节,全力推进。认证前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反复修改了《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同时还组织全站人员学习了《准则》、《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知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并将体系文件按要求宣贯到每一位职工,保证全站管理体系持续、有效正常运行。此次通过食品检验机构和计量资质双认证工作,对于**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技术人员检验技能的提高、检测产品类别及检验参数的增加,以及今后对粮食检测业务市场的开拓,都有了一定的促进和提升作用。

4、做好军供粮油检测工作。**市粮食局在接到检测任务后,及时制定方案,选送检验人员到区粮油质检中心进行了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并要求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严格按照检验规程去完成每一项检验工作,从样品接收、保管、检验、数据汇总、审核、报告编制等环节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程序,确保了检验结果的真实性。经过一个星期的努力,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了检验任务和检验报告的编制上报工作。

三、2014年工作安排

1、**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已取得计量认证资质,下一步计划将区、市、县三级在银储备的应急成品粮油和军供粮油纳入监测,并逐步扩大粮油质量监测范围。

2、加强检化验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培训,规范管理,提高业务素质;

3、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做好粮油品质监督,确保粮油品质质量。一是对收购粮食进行质量监督检验;二是对储藏过程中的粮食定期开展品质鉴定;三是对销售出库粮食开展质量检测。

粮食安全监管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实施办法》,确保我县粮油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质量良好和卫生安全。一年来,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并根据昭通市粮食局《关于采取措施确保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物价稳定和节日安全的通知》(昭市粮[2009]2号)、《关于开展“五一”节期间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昭市粮[2009]11号、《关于开展2009年粮食收购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昭市粮[2009]14号)、《关于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通知》(昭市粮[2009]42号)、《关于印发(昭通市<奥运期间粮食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昭市粮[2009]64号)和永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善县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永食安委办[2009]4号)、《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永食安委[2009]1号)、《关于印发2009年永善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永食安委办[2009]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有代表性的和吞吐量比较多的重点乡镇的粮油市场和个体经营户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对其他购销量比较少的乡镇,适时地在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下,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全县人民的生活需要和“节假”日期间粮油食品的安全,从创建“平安永善、和谐永善”和支援溪洛渡电站建设的高度出发,县粮食局领导把搞好粮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与粮食行政执法相结合,积极主动,多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工商、质监、卫生等)。由县粮局牵头,成立“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分别对溪洛渡、团结、桧溪、细沙、青胜、黄华、莲峰、茂林、大兴、墨翰等乡镇的市场粮油和个体粮油经营户经营的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进行监督检查。

1、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法,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服务大局,维护和完善粮油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县粮局先后召开7次会议,研究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措施,特别是在奥运会和节假日期间,我县把粮油市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重点对溪洛渡、团结、细沙、桧溪、莲峰、茂林、大兴等乡镇的粮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粮油质量安全和价格稳定。

2、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把搞好“米袋子”工程和创建“放心粮油”服务体系结合起来,努力构筑城乡居民购买“放心粮油”意识,让群众满意和政府放心,尽到我们力所能及的职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粮油市场

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关系到整个购销粮油市场是否健康有序发展,也是关系到粮油质量安全、良好、卫生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特别是粮食企业改制后,粮油购销市场更加市场化,粮油经营者的业务素质更是参差不齐,所以,宣传工作很重要,根据省市粮食局的文件精神和县食安委的通知要求,我们在开展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工商、质监、卫生)的关心、支持配合下,首先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流通统计制度》及其他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其次是粮油质量、标准、卫生、安全的宣传。

1、通过近年来的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由原来的粮食部门统一经营的模式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发展的模式,粮油市场繁荣,对保障粮油市场基本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个体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从不懂得粮油食品的质量标准已逐步了解粮油食品的好坏,使广大的个体经营者和消费者提高了对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的鉴别能力。

2、认真履职、严格执法,把行政执法和粮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整个购销市场,做到一边检查、一边宣传讲解《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要求粮食企业和个体粮油经营户不管是平常或节假日期间都要经营高、精、细的绿色优质粮油,杜绝劣质粮油上市场。

3、我们在每次粮油食品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中,要求粮食企业和个体粮油经营户,在进货时,必须向对方索取(分品种、批次和生产日期) 粮油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妥善保存,接受检查。同时,建立相应的粮食经营出、入库台帐,并在每月20日前将本店所经营的粮油分品种、数量向县粮食局报送报表。

4、对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同时,检查各粮油经营网点,所经营的粮油产品是否堆码整洁和受到污染,成品的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国家包装、标签标准和规定,有无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os”标志)等并要求粮油经营者不购进、不销售不合格粮油产品。

三、突出重点、集中检查

今年以来,由县粮局牵头(工商、质监、卫生配合)组织的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经过周密部署安排,历时25天,先后8次,45人次参加的,对全县15个乡镇的市场粮油进行了分期、分批次的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溪洛渡、莲峰两镇的粮油市场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包括价格监测),为确保全县粮油市场质量安全、价格稳定和健康有序的发展,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保证了每次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共2页,当前第1页1

1、检查粮油经营户104户,各种粮油939840公斤:

(1)原粮88000公斤,其中玉米76200公斤,大豆11800公斤

(2)成品 746090公斤,其中大米475350公斤,面粉246000公斤,面条16240公斤,糯米8500公斤

(3)食用植物油105750公斤。

  2、检查粮食收购户4户,有收购资格许可的1户(粮

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共计2025000公斤。

   (1)玉米1025000公斤(粮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100万公斤)

   (2)稻谷100万公斤(粮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100万公斤)

3、检查中发现溪洛渡镇有 3户经营的成品粮1625万公斤(有陈化现象不能食用),已作饲料处理,其中大米1275公斤,面粉350公斤。

4、经过全年的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有90%以上的个体经营户门面小,储粮少,周转快,而且包装是(10—25公斤装)很适应广大消费者的需要,95%以上的粮油都有达到优质标准。

粮食安全监管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认真开展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

按照国家、省、市站工作要求,我们做好了全年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常规质量等项目的监测,并及时向省站、市站采集,新收获粮食质量样品共40个。

二、加强粮食收购环节质量监管

我站先后会同督查股等股(室)组织开展了对收购环节粮食质量的监督检查,督促粮食收购者在收购期间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及时对收购的粮食质量进行检验,对杂质、水分超标的督促及时进行整理,并指导粮食收购者对储粮仓库、储粮设施、检验条件等进行功能提升和改进,改善储粮条件,提高储粮品质。

三、加强库存粮质质量安全检查

一是加强储粮安全检查,对储粮的日常检查,防止危害和影响粮食质量的情况发生,对高杂质、高水分、高发热和病虫害粮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尽量减少损失,保证储粮安全。二是加强储粮化学药剂使用情况检查,指导企业严格按规定正确使用储粮化学药剂,严禁超量使用化学药剂和使用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熏蒸粮食。

四、加强出入库粮食质量的监管

指导和监管收购、储存企业及其他粮食经营者严格按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出入库粮食进行质量检验。同时,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每批次粮食的出库登记备案工作,明确记录出库粮食的流通及品种、等级等相关指标情况,以便问题粮食的质量追溯。

五、加强军供站、灾供粮等政策性粮食的质量监督检查,保障每一批政策性粮食质量合格、卫生安全、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

六、完善粮食质量监管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和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切实提高应急效率和应急协调能力,将粮食质量安全事件造成的影响和危害降到最少限度;二是建立粮质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制度,加强收购、储存、加工、销售、运输、消费等环节粮食质量的监督抽查,进一步强化原粮卫生抽查,预防和整治原粮卫生污染。

粮食安全监管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检查范围

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含地方临时储备粮,下同),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二、检查内容

(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情况,与银行收购贷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二)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09年度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五)粮食仓储管理情况。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六)涉及粮食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

三、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以2010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督察、汇总整改等6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根据我市实际,市局制定《石家庄市2010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的库存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稽查分局要对辖区内列入检查范围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库存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动员、人员培训。督促企业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及时调整账务,平整粮面,备齐各种报表、工作底稿和器材等。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10日前,市、县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导辖区内的承储企业认真做好库存自查工作。所有企业要对实际承储在本库的各种性质的粮食实物库存进行全面清查。

(三)省级复查阶段。4月20日前,省粮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派出联合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粮食的比例,根据全省粮食库存数量的实际情况,按占全省粮食库存总量的10%~15%进行安排。

(四)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督察阶段。4月中下旬,国家有关部门派出联合工作组,对粮食库存检查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各地要做好迎查的准备。

(五)汇总上报阶段。企业自查结果按县、市、省的顺序,由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汇总、逐级上报。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的检查结果,报中储粮直属库,同时抄送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与中储粮直属库之间要搞好配合和衔接,避免漏统或重复统计现象。

各县(市)、矿区和稽查分局库存检查工作报告及经反复核对无误后的各种报表,于4月15日前报市粮食局。工作报告和报表包括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和相应的电子文本。市粮食局对各地的报表进行认真核对、汇总后,连同库存检查工作报告,于2010年4月25日前上报省粮食局。

(六)整改阶段。4月底前,各地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进行认真整改。5月5日前,各县(市)、矿区和稽查分局向市粮食局报送库存检查整改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库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超级秘书网: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自查结果县一级汇总中,涉及到辖区外单位委托存储的,承储企业所在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与委托单位进行沟通,对企业自查结果进行核对后交由委托单位报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汇总上报。

(二)各县(市)、矿区和稽查分局报送检查工作报告的附表,重点反映企业自查的汇总数据,包括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粮食储存年限汇总表、中央储备粮轮换汇总表和中央储备粮承储分布登统表,相关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范式参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实施方案》的附表执行。有关粮食库贷挂钩、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地方储备粮轮换、粮食储存安全及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在检查工作报告中只作文字说明,重点反映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为详细掌握省级储备粮的分布和库存管理情况,省粮食局在国家统一规定报表的基础上,增加了《省级储备粮承储情况登统表》及工作底稿等6个表格,各地在本次库存检查工作中,要对省级储备粮进行严格检查,认真填写。

(三)粮食质量和卫生扦样检验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要求,将结合2010年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省、市级储备粮质量扦样及检验工作将同本次库存检查一同安排。扦样规则按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有关规定执行,分别由省、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请各地及省、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做好配合。县级储备粮的质量检验工作由各县(市)、矿区自行安排。

粮食安全监管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

为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我们根据市粮食局和县政府的要求先后成立了"''''五放心''''粮店创建领导组"和"放心消费创建领导组",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中心(粮油专项)工作的领导.领导组的组长由县局一把手局长担任,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明确产业指导科为粮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并建立责任制度,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

根据食品安全委员会[]1号文件的分工和要求,粮食部门在粮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承担的监管职能为:负责县级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依法履行对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管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标准,检测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指导粮食行业质量安全工作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今年月日,县人民政府和县粮食局签订了《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我们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确定了节日期间重点检查,平时跟踪检查;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隐患;抓好"放心"创建,惠及全县百姓;强化安全责任,实施长效监管;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的的工作目标.

二,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隐患.

今年以来局粮食流通执法检查科和粮油食品安全领导组,开展了常年的联合执法活动,按照行政许可和职能分工,逐步加大了粮食流通和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了粮食流通秩序和粮油食品安全环境的有序和规范.

执法检查科在夏,秋粮收购期间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配合县工商局进行了严格的查处.产业指导科在"春节","五一","十一","中秋"几大节日前后,为确保大米市场的安全,联合县工商部门对全县各收购网点,下属大米加工企业和"放心粮油店"进行了大米质量,卫生检查.在检查中对大米质量有问题的厂家提出了书面整改意见并进行了回访,以确保整改到位.市场调控科对局所属收购企业储存的原粮亦经常进行各类专业化的检测和检查,确保了我县的储粮安全.在检查方法上,我们做到节日期间重点检查和平时跟踪检查相结合;在对发现问题的处罚上,我们做到教育整改和经济处罚相结合,实施了常年监控,强化了督促检查.通过专项整治和常年监管,严厉打击了制售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遏制了全县粮油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抓好"放心粮油店"创建,惠及全县百姓.

"放心粮油"工程,既是政府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放心粮油店"的创建工作是一项真正为民,惠民,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工作,是全面提高粮油食品安全水平,改善粮油食品放心消费环境,规范粮油经营者经营行为,确保粮油食品消费安全,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工作.

"放心粮油店"的创建工作是在市粮食局统一部署和县局领导的直接谋划下进行的,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成立了县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领导组,并转发了市局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实施方案.按市局文件精神,我们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各粮管所长为成员的县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领导组,产业指导科为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日常工作.

2,全县采点.今年市局下达我局的创建任务是创建五家市级"放心粮店".为完成该项任务,月份我们在分管局长的带领下,跑遍了全县各镇,对粮油销售店进行了专访察看.在专访过程中,我们每到一个店都要认真地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申报评审的范围,申报条件,申请评审程序并转发创建方案,从而使专访对象对"五放心"创建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我们对照申报条件,对采访点进行筛选,并报局领导同意,最后确定了马塘所等五家单位为首批创建单位.

3,创建实施,在创建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市级创建标准,促"硬件"到位,"软件"配套.在"硬件"上,我们为每家"放心粮店"统一购置货架,磅称,发油器,工作台等物品,统一装修门面,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在"软件"上,我们统一下发商品采购入库,商品质量检验,商品销售等台帐,以粮食行业协会的名义,联合各收购加工企业,作出了"以诚信为本,以安全为重,以质量为生命,以服务为宗旨"的公开承诺,并在新闻媒体进行了登载,确保"放心工程"的规范化运行.

4,配套措施,在创建过程中,我们注重社会舆论的引导,一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通过新闻谋体大力宣传放心粮油产品和放心消费理念,在《快讯》公告,宣传"放心粮油产品"和"放心粮店"的知名度.并通过广播电台"896行风热线"解答群众在放心粮油方面提出的问题.在我县开展千人评议"放心粮油活动"中广泛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并接受监督.特别在今年月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开展了"创建放心店,引导安全消费"为主题的现场咨询活动,发放"放心粮油"宣传材料800多份,接待访问消费者100多人次,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宣传效应,营造了创建氛围.

提高营业人员的素质.我们根据市粮食局的"市五放心粮油店经营人员培训资料"为范本,编制印发了"县放心粮店经营人员学习资料"发给他们,帮助他们学习了五放心粮店的基本知识,粮油质量标准等,增强质量意识,诚信意识,服务意识,帮助他们进一步明确责任,懂得"五放心"粮店该经营什么.不该经营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如何提高服务等方面.辅导培训后并组织了考试.通过学习培训有效地推进了创建工作的健康开展.

通过努力,今年创建的金太阳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粮油经营部等七家企业获得县,市级"放心粮油店"称号,并分别于月份和月份先后通过了县,市级相关部门的验收.通过验收,我县的"放心粮油店"的创建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市级的创建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得了县,市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四,粮油食品安全的相关工作:

今年以来,全县粮食行业紧紧围绕粮油食品安全这根"主轴",以实施"放心粮油"工程为抓手,在抓好重点的同时,我们还采取了一系列果断有效的保障措施,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宣传贯彻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们主要采用几种方式,一是在夏,秋粮收购执法检查和在开展食品安全千人评议活动中,采用张贴横幅标语的方式进行造势宣传,营造强烈的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评议活动的氛围;二是县粮食局,县粮食行业协会联合印发宣传手册,宣传职能,政策,"放心粮油",服务,知识;三是举办粮油执法知识培训班,从而把宣传工作做得有声有色.

2,注重粮油质量检测体系.去年,县粮食局恢复建立了中心化验室的建制,配制了比较齐全的各种检化验仪器和专职化验人员,并通过了市粮食局的验收.下属各粮油企业,粮食国家储备库,各粮管所均有化验室;各粮食收购企业及个体户按规定均配备相应的质检仪器.粮食局中心化验室人员每年对各企业的仪器设备和质检质量,进行一到二次的专业检查.对粮油检测人员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在全市粮油质检技能大赛中东方明珠公司和宝宝宝集团公司各有一人获得质检员高级技工证书.我们对出库粮食建立了检测报告制度,从源头上保证了粮食品质安全.

3,共建无公害稻米生产基地.县粮食局联合县农林局,环保局,技监局在总结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共同参于了无公害稻米基地建设.去年主要是在新店进行试点,今年的创建基地扩大到全县各乡镇.主要方法是参于管理,协调,监证由龙头企业和农户签订创建协议,协议收购无公害稻米.

4,按县政府办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对粮油食品放心安全消费千人评议活动进行了总结和整改提高.

5,为将创建"放心粮油店"的工作落到实处,县局粮示[]74号文件,具报告申请创建经费.

6,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东食安委办[]5号文件精神,按时完成食品安全月报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确保粮油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为此我们下一步将抓好四大重点:

第一,强势营造放心消费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通过各类媒体和载体,大力宣传放心粮油活动和有关粮油安全的科学知识,介绍放心粮油产品,努力增强全社会和消费者对放心粮油的认知度.

第二,全面提升粮油安全指数.在原粮环节,严格控制高水分,高杂质,低品质的粮食采购入库;不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混存,混运,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超量使用药剂.在加工环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严把质量关,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在粮油产品中添加任何对健康有害的物质,积极参加放心粮油产品评审,真正打造放心品牌,确保"放心粮油"让百姓放心.在流通环节,严格执行粮油食品进货验证,索证索票和质量追究制度,对投放市场的产品实行质量跟踪和信息反馈,确保良好的售后服务.

第三,积极推进"放心粮店"建设.联合县技术监督协会和县消费者协会,积极创办"放心粮店",不断延伸"放心粮油"销售触角,推进"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进超市,打响"放心粮店"品牌,扩大"放心粮油"市场占有率,让"放心粮油"更加贴近百姓生活.